并购财务顾问协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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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
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并购财务咨询顾问协议
二○一九年月
本财务顾问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经以下各方友好协商后于2019年月日签署: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注册地址:
鉴于:
1、甲方是中国籍自然人;截止本协议签署日,甲方持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股权,为乙方的股东;
2、标的公司拟接受并购、融资、借款,以甲方接受增资或换股、转让股权等方式实现;
3、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担任此次并购融资的独家财务顾问,乙方愿意接受该等委托。
因此:
经友好协商,各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实的原则,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签订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要求履行独家财务顾问职责。
2、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甲方未接受乙方的推荐或未与乙方推荐的交易方达成协议的,则甲方有
权终止本合同。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本协议第三条之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2、配合乙方履行本次股权转让的职责,为乙方的财务顾问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3、及时向乙方提供与本次财务顾问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对文件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相应责任。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之义务。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及时通报信息和提供工作方便。
2、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行独立判断。
3、有权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及时从甲方处获得财务顾问费用。
(二)乙方的义务
1、派遣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本次并购、转让、融资所涉及的财务顾问工作。
2、对本次并购、转让、融资甲方所需进行的前期准备工作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3、为甲方引荐符合甲方意愿、且有意收购目标公司股权的公司或个人(以下简称“收购方”)
4、协助提出符合甲方利益的并购、转让、融资方案,就本次并购、转让、融资所涉及的资产评估、交易价格、交易方式、支付安排等事项提出对策建议。
5、配合甲方进行本次并购、转让、融资的谈判工作,帮助甲方争取有利的商业条款,协助审阅修订相关协议。
6、与收购方保持持续沟通,为甲方提供收购方的动态信息,以促成甲方尽快完成相关并购、转让、融资工作。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之义务。
第三条财务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聘请乙方作为财务顾问的基本费用为:并购、转让、融资交易金额的 %(百分之);所指交易金额以收购方签订交易协议(即并购转让协议或类似协议)中约定的交易价格为准(下同),包括股权转让的价格、增资金额等。
2、具体支付方式及时点如下:
自甲方与收购方签订交易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财务顾问费用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