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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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公司出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休息休假管理,健全公司劳动纪律,倡导良好的工作作风,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在册员工。

(一)职责分工

人力资源部是员工考勤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每月15日前人力资源部依据考勤记录核发员工工资。各部门、应指定考勤专员负责出勤情况的记录、检查和核报。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出勤情况;

2.如实反映本部门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考勤及休假凭证;

4.每班工作结束前如实填写《员工考勤表》(附件一),

并及时汇总。

各部门考勤员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汇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三条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七小时。

原则上工作时间安排为:

春夏季

上午 08:00 - 12:00 下午15:00-18:00(五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

秋冬季

上午 08:00 - 12:00 下午14:30-17:30(十一月一日至次年四月三十日)

第四条按照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如有超时工作,视情况酌情进行工作时间调整或计发加班费。

第五条全国法定节假日如下:

(一)元旦1日。

(二)春节3日。

(三)清明1日。

(四)劳动节1日。

(五)端午节1日。

(六)中秋节1日。

(七)国庆节3日。

(八)妇女节(限妇女)、青年节(限28周岁以下青年)

各0.5日。

以上假日,如因公司业务需要照常上班,发放相应加班费(妇女节、

青年节补休,不发加班费)。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六条员工应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应事前向主管上级说明情况。

第七条在规定上班时间里,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2个小时以内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2个小时以内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八条旷工天数计算:

(一)迟到或早退2小时以上,7小时以下(含7小时),

视为旷工1天;

(二)当月迟到或早退3次,视为旷工1天;

(三)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擅自缺勤、离岗的,视为

旷工;

(四)员工未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休假审批手续的,

擅自不上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假期的,不上班或休假期间视为旷工;

(五)员工私自补休,未办补休审批且无《加班补休凭

证》的,私自补休期间视为旷工;

(六)考勤表应及时、据实填写考勤表,如有空格,考勤员应做出说明并由部门领导签字,考勤表空格且无说明、无签字的,视为旷工;

(七)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而不到岗上班自动离职的,

视为旷工。

第九条迟到及旷工处理:

(一)迟到、早退或无故中途脱岗1小时内的,每次扣

发工资50 元。

(二)旷工除扣罚旷工期间相应全部薪酬外,另扣罚100

元/天,并通报批评;连续旷工达到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到15天,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公司员工(出差、外派人员除外)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第十一条员工因公出差:一般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各部门负责人出差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公司领导出差需报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员工休假:根据自愿原则自主选择休假时间后,一般员工休假由部门负责人安排;中层管理人员休假由公司分管领导安排;公司领导休假由董事长、总经理安排;董事长、总经理休假由集团统一安排。各部门安排员工休假必须在公司领导指导下进行

第四章请假程序和办法

第十三条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附件二),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条原件由人力资源部保管,并复印一份交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所有请假,普通员工请假在1天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5天以上(含5天)的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中层副职人员请假在1天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后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部门负责人请假在1天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1天以上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一)事假:

1.请假期间按请假缺勤天数计扣相应岗位工资的100%。

2.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过的按请假天数记扣日工资的100%。

3.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

1.公司员工每年享有带薪病假12天,请病假1天以内者免附医院证明,但当月累计或连续请病假2天及以上者必须出具当次就医的医院证明。

2.休完带薪病假后,请病假1个月内的,按请假天数计扣相应岗位工资的30%,超过1个月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详见出勤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3.员工在婚丧、事假及产假期间患病的,不视为病假。医疗费用的报销额度按现行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员工因从事第二职业引起伤、病需停工治疗的,作事假处理,一切费用自理。

4.不按上列规定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6.医疗期结束,经公司领导批准予以复工,员工从事原工作。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

7.员工复工适应期为二个月。适应期内,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公司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三)丧假:

员工本人及配偶的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孙,员工本人的配偶等亲属丧葬时该员工可以享有3天带薪假(若路程较远的,路程假另给,路费自理)。

三代以内旁系亲属丧葬时该员工可以享有1天带薪假(若路程较远的,路程假另给,路费自理)。

(四)婚假:

公司员工,可以享受3天带薪婚假,司龄满一年以上的初婚员工增加带薪婚假12天。婚假必须提前15天以上向部门领导提出,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

(五)产假:

1.女员工生育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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