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人员私车油补管理办法(修订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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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通勤车辆油费补贴办法

高管通勤车辆油费补贴办法

高管通勤车辆油费补贴办法一、目的:为提高公司高级管理干部的福利待遇,增强工作便利性和绩效,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油费补贴办法。

二、范围:1、经公司任命为高管级经理级别的管理干部;2、自购机动车辆,车辆产权由高管本人所有;3、持有效驾驶证且自驾上下班的管理干部;4、适用于非业务、采购、外协管理工作的公司高管级干部。

三、内容:1、根据申请人的上下班路程距离的测算,结合平均汽油单价,给予补贴的标准比例来确定补贴数额,即为单程油费补贴,按下表标准给予定额补贴:2、同时享受员工上下班定额交通补贴150元;3、私车公用补贴标准:如因业务繁忙,公司公用车都已外派,高管本部门需用车时,应自觉配合使用自购车完成工作任务,油耗补贴为1.5元/公里*实际出行里程的标准给予用车补助,路桥费据实凭发票报销;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应给予用车支持。

4、以上标准根据国家车辆管理政策和用车成本等情况定期调整,定额包干使用,公司不再报销其他任何车辆有关费用。

5、补贴核算的基本原则:①、以下情况停发补贴:高管离职,从离职批准日起中断补贴待遇;车辆转让;长期出差、休息而未使用车辆。

②、行政部制作车辆使用登记表,门卫根据车辆进出情况,负责每天检查车辆使用情况,对于停放公司未动、小区或其他地方的车辆视为未使用并作记录。

③、月末办公室根据门卫的检查记录统计用车天数,并根据月使用量核算补贴金额:10天以下(不含10天),不发放补贴;10-15天(不含15天)发放50%;16-20天(不含20天),发放80%,20天以上(含20天)的发放全额。

6、申领补贴流程:①、所有适用于本办法可享受车辆月补贴的高管,由个人先提出申请,经交行政部经理审核确定补贴范围、总经理审批后可享受补贴。

②、行政部人事专员将已审批的补贴申请存档备案,并通知物业部记录车辆出行记录;③、每月15日人事专员按个人填写《车辆费用补贴申请表》并经人事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发放现金给高管本人;有私车公用情况填此表一并办理。

员工车辆油费补贴办法

员工车辆油费补贴办法

员工车辆油费补贴办法为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解决员工车辆使用问题,公司制定了车辆油费补贴办法。

以下是该办法的具体内容:一、适用范围本办法仅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他们必须拥有驾驶执照、自有车辆,并经过总经理室的审批通过。

特殊人员或情况需由总经理室决定。

二、补贴标准1、适用范围内的员工,根据职务、岗位以及车辆使用情况,每月享受一定的油费补贴。

2、如果员工需要私车公用,必须向行政、财务部门申请,并经过总经理的审批。

公司将按照一定标准给予油费补贴,该标准为公司报销正常油耗外每公里另加元人民币及过桥过路费(此项费用仅限于为公司工作用车,以派车单为依据)。

公司不再提供其他费用或车辆。

三、油费补贴管理1、以上油费补贴标准主要适用于员工在市区范围内使用车辆的油费补贴。

如果员工需要到县区或其他省市出差使用车辆,则需要填写派车记录单(在出车过程中详细写明用车事由、车程、油耗等),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到行政部备案。

回公司后,员工需要凭及派车单办理报销审批手续。

2、自备车辆的员工,除油费按标准补贴外,车辆的保险费、维护、修理费等其他费用一律由员工自理。

3、如果员工的职级或岗位发生变动,车辆油费补贴标准将重新核定,并于次月开始按新标准给予补贴。

四、其他如果员工自备车辆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与交通事故相关的其他费用(如事故处理费、车辆维修费等),由员工自理。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车油费补助标准序号级别补助标准(单位:元/月)备注1 总经理10002 副总经理8003 总经理助理8004 销售总监6005 项目经理4006 客服经理3007 渠道经理3008 部门经理300以上为车油费补助标准。

高管人员私车油补管理办法(修订版定稿)

高管人员私车油补管理办法(修订版定稿)

*******************************有限公司高管人员私车油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整合企业资源,缓解用车矛盾,降低车辆使用成本,规避管理及社会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和项目部。

第三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申请享受私车油补的对象只限于集团部门总经理和各分子公司、项目部副总经理以上高管自购带车上班且确有外勤工作需要的人员以及总裁特批的人员。

第四条符合私车油补的高管人员按如下流程申请:1、集团部门的按如下流程申请:车主提交书面申请——分管领导审核——人力行政部审查——执行总裁审批——总裁审定。

2、分子公司和项目部的按如下流程申请:车主提交书面申请——综合部门审查——分管综合的总经理审核——集团人力行政部复核——执行总裁审批——总裁审定。

第五条凡经审批同意享受私车油补的高管人员按以下标准执行。

第六条经审批的私车油补资料,统一由集团人力行政部归档,抄送一份给集团审计法务部备案。

同时,申请人是集团本部员工的,由集团人力行政部将批示文件交由集团财务管理部备案一份,申请人是分子公司/项目部的,由集团人力行政部将批示文件发送至申请人所在单位综合部门,并交由集团财务管理部和申请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一份。

第七条私车油补含车辆在申请人常驻工作地(长沙含六区及长沙县,岳阳指市区,下同)所发生的日常油费、停车费,车辆维修、保养等其他费用均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第八条享受私车油补的人员,常驻工作地范围内因公外出,不再报销任何交通费用,也不得再行申请使用公车。

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或人员因公外出,若其中一人享有私车油补,同行均不得再行申请使用公车。

第九条享受私车油补人员因公务离开常驻工作地(长沙往返岳阳或岳阳往返长沙),期间所发生的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按如下标准核报:1、2.0(含)以下排量:往返一次凭票报销油费250元,停车费、过路费凭票据实核报;2、2.0以上排量:往返一次凭票报销油费300元,停车、过路费凭票据实核报。

私车油补管理办法

私车油补管理办法

私车油补管理办法私车油补管理办法一、引言私车油补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私车油补的申领、使用、审核、管理等流程,确保私车油补的合理使用,提高管理效率。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员工私车油补的管理,不适用于公务车辆的油补管理。

三、定义1:私车油补:指公司内部员工私人轿车为开展公司业务而进行的油料费用补助。

2:私车驾驶员:指公司内部员工经公司审批并获得油补资格的员工。

四、申领条件1:私车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的驾驶证和行驶证。

2:私车驾驶员必须进行油补资格审批,并获得公司颁发的油补资格证明。

3:私车驾驶员必须认真填写油补申请表,提供准确的行驶里程和费用信息。

五、申领流程1:私车驾驶员填写油补申请表,包括行驶里程、加油金额等信息。

2:私车驾驶员将申请表交给所在部门主管审核。

3:部门主管审核申请表,确认申请内容准确无误。

4:部门主管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表交给财务部门进行核算,并填写油补发放单。

5:财务部门根据核算结果,发放油补款项给私车驾驶员。

六、使用要求1:私车驾驶员只能将油补款项用于加油费用支付,不得挪作他用。

2:私车驾驶员需将加油发票、加油记录等相关凭证保存备查,以备财务部门核查。

3:私车驾驶员需按照公司规定的加油地点进行加油。

七、审核与监督1:部门主管对油补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内容真实准确。

2:财务部门对油补发放进行核算,并进行账务管理。

3:内部审计部门对油补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八、违规处理1:私车驾驶员提供虚假油补申请材料的,将取消其油补资格,并追缴已发放的油补款项。

2:私车驾驶员将油补款项挪作他用的,将追缴已发放的油补款项,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附件:油补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动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事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和劳动关系的基本规范。

2:《行驶证管理办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法规,规定了机动车行驶证的申领、管理及使用的相关规定。

私车油补管理办法

私车油补管理办法

私车油补管理办法私车油补管理办法一、背景与目的1.1 背景说明: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私家车数量不断增加,私车油补管理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

1.2 目的: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私车油补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合理使用公共资源。

二、适用范围2.1 本办法适用于具备私车油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

2.2 私车油补资格:拥有注册在本地的私家车辆,并经相关部门认可具备私车油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

三、私车油补发放标准3.1 油补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的私车油补金额标准执行。

3.2 油补发放时间:每月15日发放上月的油补金额。

四、私车油补管理程序4.1 申请: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申请私车油补。

4.2 审核: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对油补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油补资格。

4.3 发放:经审核通过的油补申请将于每月15日发放。

五、油补管理责任5.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私车油补申请进行审核,并记录相关数据。

5.2 相关管理部门:负责核实私车油补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拒绝,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5.3 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申请私车油补,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六、油补使用与接收6.1 油补使用:申请人在私车行驶时,应合理使用油补金额,不得私自挪用或转让。

6.2 油补接收:私车行驶过程中,如需加油,申请人应在合法加油站加油,并保留购油凭证以备相关部门核实。

七、违规与处罚7.1 违规行为:私车油补申请人挪用油补金额、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视为违规。

7.2 处罚措施:对于违规行为,相关管理部门将根据情况给予警告、暂停发放油补或取消油补资格等处罚。

八、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一:私车油补申请表格九、法律名词及注释9.1 油补金额标准:指国家规定的私车每公里油补金额标准。

9.2 私车油补资格:指具册在本地的私家车辆,并经相关部门认可的单位和个人享有的油补权利。

【注意:该回答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车辆补贴管理办法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车辆补贴管理办法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车辆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针对公司高层用车情况,本着既
要有效控制成本费用,又要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车辆使用补贴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按照公司车改的基本原则,并根据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和职级要求实施。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包括一级部门副职
以上),特殊人员须经董事会研究后确定。

第四条公司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人员/车辆按月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
1.公司技术顾问、副总经理、总工程师:XXXX元/月;
2.各部门正职管理人员:XXX元/月;
3.各部门副职管理人员:XXX元/月。

第五条车辆使用补贴实行按实按月报销制。

即已自购车辆的高层管理人员每月凭加油发票等真实有效的票据,经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初审、总经理签字后,按本办法规定到财务部审核报销。

车辆使用补贴按每一会计年度进行结算,不跨年累计结算。

行政部负责建立个人车辆使用补贴台账备查。

第六条已享受本办法补贴的高层管理人员发生岗位职务变动,车辆月使用补贴标准自职位变动之日起,于次月开始执行变动后职位对
应的车辆月使用补贴标准。

新岗位不在补贴范围内的,则不再给予补贴;享受补贴的高层管理人员离职,补贴费用随即取消。

第七条已享受车辆补贴的高层管理人员用车时,必须坚持以服务工作为原则,提高工作效率为前提,加强公司对内对外的办公形象为根本原则。

第八条原则上已享受本办法补贴的高层管理人员短途公务外出,公司不另行安排其他车辆,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私车油补管理办法

私车油补管理办法

****私车油补管理办法第一条随着公司经营管理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对外联系和接洽工作日益增加,为了提高日常工作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提升公司的对外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分公司拥有自驾车并带车上班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员工每月享受私车油补管理明细:1、在享受油耗补助前,需按程序向行政部门递交申请表、申请人驾驶证及行车证,核对无误后,复印件交行政部门留存。

2、按如下流程申请:车主提交书面申请报送行政部门——集团车辆调度员审核——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

3、经审批通过的员工个人所有的车辆,每月因公用车(因公用车包含员工上下班途中及出差过程使用)20天以上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油耗补助.因公用车未达到20天的,不享受当月补助.连续3个月都未达到20天的,取消其享受油耗补助的资格.4、公司有重大集体活动时,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统一调配所有备案的车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第四条凡经审批通过享受私车油补的员工按以下标准执行。

第五条经审批的私车油补资料,统一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 第六条私车油补含车辆在申请人常驻工作地所发生的日常油费、停车费,车辆维修、保养等,其他费用均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第七条享受私车油补的人员,常驻工作地范围内因公外出,不再报销任何交通费用,也不得再行申请使用公车。

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或人员因公外出,若其中一人享有私车油补,同行者均不得再行申请使用公车.第八条特殊情况需安排长途出车时,加油费、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凭票据实核报.第九条享受私车油补的人员,在使用车辆期间因违反交通规则所发生的罚款和因交通事故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均由其本人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集团及各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试用期间的员工不享受私车油补。

经批准享受私车油补的人员因故停止带车上班的,应同时取消油补。

第十一条员工个人职位变动后,自变动的下个月起执行新职位对应标准。

私车油补管理办法

私车油补管理办法

私车油补管理办法私车油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私车油补管理,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私车使用效率,依法合规进行油补操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定义第二条私车:指个人或单位拥有并使用的非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油补:指为私车提供燃油或加油卡的补贴。

第三章油补申请与审批第四条私车主人应向单位申请油补,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单位应设立油补审批机构,负责审核私车油补申请。

第六条油补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私车主人基本信息、私车车型及使用情况、燃油消耗量预估、油补金额申请。

第七条油补审批机构应在收到油补申请后,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审核,并将结果通知私车主人及单位。

第四章油补标准与发放第八条油补标准由单位确定,并在内部通知私车主人。

第九条油补发放方式可以选择直接给予私车主人燃油补贴,或提供加油卡。

第十条单位应按照油补审批结果发放相应油补,不得超额发放。

第五章油补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私车主人应按照油补管理办法和单位要求使用油补资金,不得将资金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单位应设立油补管理机构,负责对油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私车主人和单位员工应如实提供相关油补使用记录和账目明细,接受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私车主人和单位在油补管理中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油补管理机构应依法履行监督和检查职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私车油补申请表、私车油补发放记录表、私车油补使用记录表法律名词及注释:⒈油补:私车主人的燃油或加油卡补贴。

⒉单位:指私车主人所在的组织或公司。

⒊油补审批机构:专门负责审核油补申请的机构。

⒋油补标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油补金额或补贴方式。

⒌油补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检查油补使用情况的机构。

私车燃油补助管理办法

私车燃油补助管理办法

******总公司因公使用私车燃油补助管理办法公司鼓励员工上下班及工作期间使用私车,并给予私车使用者适当的燃油补助,为规范因公使用私车燃油补助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员工因公使用的私车必须经车辆检测部门检验合格,车辆所有者为员工本人。

(二)因公使用私车的员工驾龄应在半年以上;(三)因公使用私车的员工须向总公司提交油补申请,并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由司机班班长对车辆权属情况、使用状况及员工驾龄按本办法要求进行审核,司机班班长将审核合格的申请表报财务总监审批,由财务总监核定燃油补助额度,于次月5日前发放;(四)因公使用私车的燃油补助标准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四档;总经理助理以上领导核定油补标准为元/月,总经理助理以下员工油补标准依据从事岗位性质及每月因公外出的累计行驶里程数核定补助标准。

员工调动岗位后,油补标准由财务总监重新核准后于次月发放,员工休假时间超过一个月停发当月油补,员工停止使用私车或离职,于次月停发油补;(五)凡因公使用私车的车辆修理费、保险费、养路费、检测费、过路过桥费由员工本人自理,不得向总公司另行报销;(六)除车辆故障维修、单位组织集体活动等特殊情况外,凡享受公司油补的员工上下班及外出办公不得使用公车,也不得搭乘其他员工使用的公司车辆,一经发现停发当月油补;特殊情况需用公车填写派车单报行政部经理批准后前台予以派车。

享受油补的员工使用公车情况由行政部经理于每季度汇总报财务总监审核。

(七)凡因公使用私车的员工应遵守交通规则,违章罚款及发生交通事故获索偿,由员工本人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凡因公使用私车的员工不得酒后驾车,否则,责任自负,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总公司年月日。

车辆油费补贴办法

车辆油费补贴办法
车辆油费补贴办法
解决员工出差车辆使用问题,员工车辆的油费补贴标准,经公司硏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限于公司各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有驾驶执照、自有车辆并经总经办批准,符合享受本办法的员工,特殊人员或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决定。
二、补贴标准
1.凡属本办法适用范围的人员,油费补助标准根据实际发生的里程数和高速过路费为计算补贴;
四、其他事项
1.员工自备车辆的员工,除油费按标准补贴外,车辆的保险费、维护、修理等其他费用一律由员工自理;
2.员工自备车辆发生的交通责任事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与交通事故相关的其它费用(如事故处理费、车辆维修费等),由员工自理。
3.本办法自20 年 月 日起执行。
审批:
*****有限公司
2.其它人员私车公用时,经本人申请,总经办审核后,按标准给予油费补贴;
3.补管理
以上油费补贴标准主要用于员工在市区范围用车的油费补贴,在出车前应填写派车记录单(在出车过程中详细写明用车事由、车程、过路费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到行政部备案,回公司后凭发票及派车单办理报诮审批手续。

私车油补管理办法

私车油补管理办法

****私车油补管理办法第一条随着公司经营管理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对外联系和接洽工作日益增加,为了提高日常工作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提升公司的对外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分公司拥有自驾车并带车上班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员工每月享受私车油补管理明细:1、在享受油耗补助前,需按程序向行政部门递交申请表、申请人驾驶证及行车证,核对无误后,复印件交行政部门留存。

2、按如下流程申请:车主提交书面申请报送行政部门——集团车辆调度员审核——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

3、经审批通过的员工个人所有的车辆,每月因公用车(因公用车包含员工上下班途中及出差过程使用)20天以上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油耗补助。

因公用车未达到20天的,不享受当月补助。

连续3个月都未达到20天的,取消其享受油耗补助的资格。

4、公司有重大集体活动时,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统一调配所有备案的车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

第四条凡经审批通过享受私车油补的员工按以下标准执行。

第六条私车油补含车辆在申请人常驻工作地所发生的日常油费、停车费,车辆维修、保养等,其他费用均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第七条享受私车油补的人员,常驻工作地范围内因公外出,不再报销任何交通费用,也不得再行申请使用公车。

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或人员因公外出,若其中一人享有私车油补,同行者均不得再行申请使用公车。

第八条特殊情况需安排长途出车时,加油费、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凭票据实核报。

第九条享受私车油补的人员,在使用车辆期间因违反交通规则所发生的罚款和因交通事故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均由其本人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集团及各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试用期间的员工不享受私车油补。

经批准享受私车油补的人员因故停止带车上班的,应同时取消油补。

第^一条员工个人职位变动后,自变动的下个月起执行新职位对应标准。

第十二条享受私车补贴的人员退休、退职或调离,自正式办理手续次月起停发车辆补贴费。

私车油补管理办法

私车油补管理办法

私车油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私车公用油费补贴(以下简称“油补”)的管理,确保油补发放的合理性、公平性和透明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因公使用私车并符合油补领取条件的员工。

第三条油补的发放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报实销原则:油补发放应基于员工实际因公使用私车产生的油费。

2. 公平公正原则:油补发放应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得到平等对待。

3. 透明公开原则:油补的申请、审批和发放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油补申请条件第四条员工申请油补应满足以下条件:1. 因公需要使用私车,且事前得到直接上级的批准。

2. 私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油费应与工作直接相关。

3. 能够提供有效的油费发票或其他证明文件。

第三章油补标准与计算第五条油补的标准应根据车辆类型、行驶里程、油费单价等因素确定,并定期根据市场变化进行调整。

第六条油补的计算方法如下:1. 根据实际行驶的公里数乘以单位里程油费补贴标准。

2. 油补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油费支出。

第四章油补申请与审批流程第七条员工申请油补应提交以下材料:1. 私车公用申请表。

2. 油费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3. 行驶路线和目的说明。

第八条油补审批流程:1. 员工填写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直接上级。

2. 直接上级审核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3. 财务部门复核油费计算的准确性。

4. 经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5. 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发放油补。

第五章油补发放第九条油补发放应通过公司规定的财务流程进行,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

第十条油补原则上每季度发放一次,具体时间由财务部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一条对于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明材料等违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追回油补、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原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本办法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政策变动,应及时修订更新。

私人车辆油费补贴制度

私人车辆油费补贴制度

私人车辆油费补贴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私车公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凝聚力,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私车公用管理。

第三条制定本补贴与油费制度的原则是:根据岗位用车频率来定补贴额度。

为了合理使用私人车辆办公,既能节约成本,又对私车有所补助,达到互惠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私车公用。

指员工在本公司所在地因本岗位工作原因需频繁使用私人车辆,报经公司批准将其私有车辆用于公务活动,公司按定额标准定给员工补贴油费的费用。

第二章条件及审批程序第五条具备驾驶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私车公用:一、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人员;二、在本公司担任特殊职务人员,经常外出办事。

三、确因公务需要外出,但所在单位又不能满足需要的。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的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报经公司批准将其私人车辆用于公务活动,且私人汽车手续完备的,已缴纳车辆保险等相关税费的,安全性能良好,能确保行车安全、正常行驶的车辆。

第三章费用报销规定第七条对于有私车公用的部门或岗位,根据工作性质、需出差的报行政批准,核定时间、地点、事由给予报销。

第八条费用报销实行按月报销,每月25日前报销上月费用(上月26日---本月25日),正规完整的发票,票据抬头为单位填写本公司完整名称,对于出差部分的发票,提供加油费或过路费等正规发票,予以报销。

为了保证公司财务能够真实准确反映每月成本费用情况,保证当月费用全部能够记入当月帐务,当月发生的费用必须在当月报销完毕,不得拖延至下月。

第四章法律责任及其他第九条在公司出了此补贴制度后,在公司需要员工私人车辆配合工作时,员工应该配合,否则停发当月补贴。

第十条私车公用车辆必须向车辆所在地车管部门办理强制保险和任意保险,按规定交纳养路费等,办理一切规费所需支出由车主自负。

第十一条因私车公用而发生的违章、交通责任事故,本公司及其所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与交通事故相关的其它费用(如事故处理费、车辆维修费等),由车主自理。

关于高管人员私车补贴申请审批补充规定新[精选合集]

关于高管人员私车补贴申请审批补充规定新[精选合集]

关于高管人员私车补贴申请审批补充规定新[精选合集]第一篇:关于高管人员私车补贴申请审批补充规定新关于高管人员私车补贴申请审批补充规定依据2007年12月25日集团颁发的惠医发[2007]073号关于颁布和执行薪资福利体系的通知精神,为了规范惠好医药集团高管私车补贴申请、使用和报销流程,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申请对象:在惠好工业园区上班的集团中心副总经理/职能副总监级别以上高管;连锁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监以上级别高管。

二、申请标准:1、集团总裁、副总裁、集团各业务中心总经理/职能中心总监、连锁公司总经理级别高管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全额、1000元/月、700元/月三挡标准中申报;2、集团各业务中心副总经理/职能中心副总监、连锁公司副总经理/总监级别高管根据工作需要可在700元/月、500元/月、300元/月三挡标准中申报。

三、申请审批流程: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集团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申请并报备私车资料(行驶证);2、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依据以上标准和申请人的业务性质,按授权转报审批;3、审批后,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分别通知财务中心和申请者本人。

四、费用报销办法:1、于当月底前,在批准的额度内报销本月实际发生费用;2、报销单据:与私车使用有关的加油费、通行费、停车费、养路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等合法有效票据;3、报销流程:报销人→所在中心/公司总经理→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财务中心审核→集团总裁批准五、享受私车补贴的高管,在业务活动中应使用私车,无特殊情况不能向公司申请公车。

公司不再报销其市内交通费用,也不再享受上下班接送待遇。

如果跨地区出差,经集团总裁批准使用私车,则可在标准额度外报销出差期间的车辆通行和其他费用。

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之前申请标准已经超过本补充规定最高限的,按本规定最高限执行。

惠好医药集团2008-6-10第二篇:私车公用补贴规定私车公用补贴规定一、目的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各部门用车需求增加,而公司现有车辆又无法完全满足公务出行的需要。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车辆补贴实施办法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车辆补贴实施办法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车辆补贴实施办法1目的为适应企业发展变化需要,提升企业形象,提高领导干部办事效率,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控制车辆的相关费用,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对象享受车辆补贴的对象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直属职能部门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或对外联系工作业务需要而须配备交通工具的特殊岗位人员。

3管理规定3.1补贴的方式及标准。

3.1.1购车人可享受一定数额的购车补贴及相关汽车费用补贴,具体对象和购车补贴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注:燃油费用按年结算,超支自负,节支的可转入次年用于车辆其他费用。

3.1.2汽车费用补贴中燃油费具体补贴标准按车辆的排量划分如下。

3.1.3对符合享受车贴标准(已有自购车辆)但未享受车贴的人员,可申请享受部分汽车费用补贴。

3.2车辆管理3.2.1管理职责。

(1)公司购车补贴的归口管理部门为行政部,主要负责补贴对象的审核、协议签订及保险费、相关通行费、油卡充值等费用缴纳和协助处理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和保险理赔工作及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2)公司行政部建立车辆里程台账,每月对车辆里程数进行统计,年底统一计算,作为里程补贴的依据。

(3)汽车费用补贴的报销部门为财务部,由财务部对补贴费用单独设立账户进行管理。

3.2.2购车补贴审批报支程序。

(1)直属职能部门经理(含)以上人员:购车须由本人填写“购车补贴申请表”,经行政部审核,报请总经理审批。

(2)特殊岗位人员:特殊岗位人员根据岗位实际对外工作业务情况的需要而需配备交通工具的,由所在部门领导推荐,并根据个人意愿填写“购车补贴申请表”,经行政部审核,最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批。

(3)根据审批后的“购车补贴申请表”,由行政部代表公司与个人签订“购车补贴协议书”。

(4)购车人持有效的“购车补贴申请表”和“购车补贴协议书”向计划财务部和行政部办理购车补贴款及列账手续。

3.2.3车辆补贴费用划分及审批报支程序。

(l)本办法中车辆费用补贴所指的费用项目为:保险费、路桥通行年费、燃油费、日常路桥费。

高级管理人员交通补助管理办法

高级管理人员交通补助管理办法

高级管理人员交通补助管理办法
为规范系高级管理人员交通补助实施标准,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系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条公务交通补助标准
1.自驾车购车费用未达到标准的,享受自驾车公务交通补助的70%;
2.无自驾车的按照同级别交通补助标准的30%执行;
3.车辆非本人使用或未用于公务者同无自驾车补助标准;
4.每月公务用车达到20天及以上者,按自驾车标准执行;未达到20天的,按无自驾车补助标准;
5.凡享受交通补助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享受市内交通费用报销。

第四条高级管理人员交通补助按照以上标准由所在公司执行。

第五条交通补助申请程序
享受自驾车补助的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将购车发票、附加费、行车本、与车主关系证明、本人驾驶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票据等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进行
补助标准核定;经单位审批后,人力资源部门将相关材料进行保存,将审批文件通知财务部门执行。

第六条公务交通补助必须提供有效的票据,在规定限额内据实报销。

车辆保险费不能报销。

第七条报销人须持有效票据并进行分类、汇总、粘贴,填写费用报销单后,每月按规定标准在所辖财务部门报销,不得提前,不得跨年度。

第八条公务交通补助只在为公司服务期间给予报销。

岗位发生变化的,公务交通补助标准从岗位变化的下月起执行新标准。

第九条除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设定交通补贴。

确因业务需要设定交通补贴的,须由各集团依据高级管理人员交通补助标准制定补贴办法,经集团董事会审批后报董事局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审议、董事局主席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由控股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人员自备车辆补贴管理办法

公司管理人员自备车辆补贴管理办法

公司管理人员自备车辆补贴管理办法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解决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车辆使用问题,同时明确车辆购置、使用及其相关费用的处理,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中层及以上的管理人员,有驾驶执照且已购自备车辆,车辆产权归属本人,并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通过,符合享受本办法的员工。

特殊人员或特殊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商量决定。

二、补贴标准凡属本办法实行范围的人员,补助标准由公司根据不同职务分别确定,补贴标准详见附表。

三、车辆产权归属及行车责任已购自备车的员工,该车产权归属本人,该车在使用中一切责任也由个人承担。

四、车辆月使用补贴、保险费管理已购自备车的员工,保险等各项费用由员工自行支付。

公司根据车辆日常使用情况根据不同职务分别给予车辆月使用补贴。

补贴以加油、过路费等发票形式按月报销,超出补贴标准的费用一律自理。

五、申请程序已购自备车的员工,由本人申请,并将本人驾驶证、行车证、保险单等原件,交公司行政部查验。

行政部查验符合条件后,将申请表及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交公司领导审批。

领导审批同意后,本人与公司签订《员工车辆补贴协议》。

六、职位变动的适用情况已享受本办法的员工,职位变动后,车辆月使用补贴标准自职位变动之日起,于次月开始执行变动后职位对应的车辆月使用补贴标准。

七、车辆管理本办法执行后,已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用车时必须坚持以服务工作为原则,提高工作效率为前提,加强公司对内对外的办公形象为根本原则。

办公用车管理具体如下:1、已享受本办法的员工,旷工1天的,扣发1个月的车辆使用补贴费用;旷工2天的,扣发2个月的车辆使用补贴费用;旷工3天以上(包括3天)的,公司将取消该员工的公司车辆补贴享受政策。

2、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必须坚持车辆为本人所用,不得私自外借(公司行政部调度除外)。

车辆外借或维修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说明,向行政部备案。

如发现车辆私自外借一次的,行政部给予扣除一月车辆月使用补贴/次;发现车辆外借三次的(特殊情况在行政部报备外借的除外),公司取消该员工的公司车辆补贴享受政策。

油补补助管理办法

油补补助管理办法

员工自驾车补助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减轻员工经济负担,提高员工生活水平,激励员工购买汽车的积极性,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依据
本管理办法以公司2012年组织架构调整及员工个人实际用车情况为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主管及以上拥有自驾车的所有员工。

第四条:相关规定
1、本管理办法所指补助仅限于公司内部员工个人所使用车辆的油耗补助,油耗补助为月度标准(详见附录一)。

2、员工每月享受油耗补助需满足以下条件:
(1)每月因公用车(此车辆特指员工个人审批通过的个人车辆)在20天以上,因公用车包含员工上下班途中及出差过程使用,实际因公用车未达到要求天数者不享受当月补助,连续3月达不到要求天数者取消其享受补助的资格。

(2)个人在享受油耗补助前需按程序向公司总裁办公室递交申请表及行车证复印件,经总裁办公室报请并获取公司审批后申请人自下月开始享受。

3、此项补助每月人力资源科根据员工个人当月出勤天数(车辆因公使用天数),相关审批手续及对应标准做油耗补助于工资表中,随工资一起发放。

4、员工个人职位变动后自变动下月起执行新职位对应标准。

第五条: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录一:
XXXX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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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人员私车油补管理办法
(修订版定稿)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有限公司
高管人员私车油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整合企业资源,缓解用车矛盾,降低车辆使用成本,规避管理及社会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和项目部。

第三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申请享受私车油补的对象只限于集团部门总经理和各分子公司、项目部副总经理以上高管自购带车上班且确有外勤工作需要的人员以及总裁特批的人员。

第四条符合私车油补的高管人员按如下流程申请:
1、集团部门的按如下流程申请:车主提交书面申请——分管领导审核——人力行政部审查——执行总裁审批——总裁审定。

2、分子公司和项目部的按如下流程申请:车主提交书面申请——综合部门审查——分管综合的总经理审核——集团人力行政部复核——执行总裁审批——总裁审定。

第五条凡经审批同意享受私车油补的高管人员按以下标准执行。

第六条经审批的私车油补资料,统一由集团人力行政部归档,抄送一份给集团审计法务部备案。

同时,申请人是集团本部员工的,由集团人力行政部将批示文件交由集团财务管理部备案一份,申请人是分子公司/项目部的,由集
团人力行政部将批示文件发送至申请人所在单位综合部门,并交由集团财务管理部和申请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一份。

第七条私车油补含车辆在申请人常驻工作地(长沙含六区及长沙县,岳阳指市区,下同)所发生的日常油费、停车费,车辆维修、保养等其他费用均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第八条享受私车油补的人员,常驻工作地范围内因公外出,不再报销任何交通费用,也不得再行申请使用公车。

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或人员因公外出,若其中一人享有私车油补,同行均不得再行申请使用公车。

第九条享受私车油补人员因公务离开常驻工作地(长沙往返岳阳或岳阳往返长沙),期间所发生的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按如下标准核报:
1、(含)以下排量:往返一次凭票报销油费250元,停车费、过路费凭票据实核报;
2、以上排量:往返一次凭票报销油费300元,停车、过路费凭票据实核报。

第十条长沙或岳阳往返其他地区,一律按1元/公里的标准进行费用核报,其里程数按照两地标准里程的倍计算,停车费、过桥过路费凭票据实核报。

第十一条未享受私车油补的员工自购车辆,确因公司公务车辆紧张而调用的,由使用单位按1元/公里进行费用核报,其里程数按照两地标准里程的倍计算,发生的费用纳入车辆使用单位年度财务预算中的车辆使用费用项。

第十二条享受私车油补的人员,若常驻工作地范围内因公外出另行报销了交通费用或申请使用了公车或没有携带车辆上班或发生了违反本办法行为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当月私车油补,若发生多次以上违反本办法的违规行为,取消其享受私车油补的资格。

第十三条享受私车油补的人员,使用车辆期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交通违章等均由其本人负责,集团及各分子公司/项目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高管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私车油补。

经批准享受私车油补的人员因故停止了带车上班,应同时取消油补。

第十五条本管理办法修改与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行政部。

各分子公司/项目部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另行制定相关制度或规定。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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