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
展会专利侵权投诉处理及应对
展会专利侵权投诉处理及应对作者:暂无来源:《汽车维修与保养》 2017年第10期2017年3月在北京举办的“2017北京国际汽保展览会”上,平谷区知识产权局指派执法人员进驻展会开展知识产权执法工作,共处理专利侵权投诉纠纷及展会现场假冒专利40余件。
那么,在展会上发生专利侵权或被投诉情况下,参展商应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可能存在的侵权以及被诉侵权是参展企业迫切关心的问题,本文对此进行简要阐述,以供行业内参考。
一、展会期间,权利人发现专利侵权应如何投诉1. 权利人向谁投诉根据我国《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向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投诉也可直接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通常是指展会举办地的商标局、专利局、版权局等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
其中“知识产权投诉机构”根据该《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应由展会主办方、展会管理部门、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接受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投诉,暂停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展品在展会期间展出;将有关投诉材料移交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和督促投诉的处理等。
但并非所有展会均会设立知识产权投诉机构。
如该《办法》第六条规定,三天以上(含三天)的展会,且展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展会主办方才有义务成立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
未设立投诉机构的,展会主办方应当将展会举办地的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在展会场馆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因此权利人可以选择向展会专门的知识产权投诉机构(如有)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2. 投诉被受理的条件根据该《办法》第八条规定,权利人向投诉机构投诉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主体资格证明,即个人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应当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副本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2)专利权有效的证明,即专利登记簿副本,或者专利证书和当年缴纳专利年费的收据。
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处理制度(范本)
一、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处理制度(范本)第一条为加强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正常交易秩序,保护平台商户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子商务平台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等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商户签订《电子商务(平台)商户不经销侵犯知识产权产品承诺书》,各商户应严格履行承诺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
第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设立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保护办公室")负责受理本平台内涉嫌侵犯知识产权(以下简称为“涉嫌侵权”)的投诉,并协助有关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开展执法。
第五条投诉人可通过拨打的举报投诉电话、向公布的邮箱递交投诉材料、向保护办公室提交《投诉请求书》等形式开展举报投诉。
投诉人也可以直接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公安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第六条电子商务平台内商户的商品、商品包装、宣传品及其他展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当提交相关的权属证明文件,制作《知识产权信息备案表》以备必要时接受检查。
平台内店铺类型标注为“旗舰店”“品牌店”“专营店”“专卖店”等字样的经营者,商户应当提供相关权利证明。
第七条平台内商户如违反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签订的相关协议,在其商品、商品包装、宣传品及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而引起投诉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赔偿当事人由此而引致的合理费用与损失。
第八条投诉人如按照本制度向保护办公室提出投诉,并要求保护办公室对被投诉人按本办法处理,应当同意支付保护办公室各相关单位因处理该投诉而引致的费用,并赔偿被投诉人可能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投诉人向保护办公室投诉专利侵权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核对原件:(一)投诉书。
列明被投诉人、被投诉人地址、侵权事实、投诉要求、法律依据以及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投诉日期、代理人相关文件。
(二)权利人身份证明。
(三)专利证书、专利授权公告文本专利法律状态证明。
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程序(含表格)
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程序(GB/T29490-2013)1.0目的为了及时发现和监控公司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情况,选取适宜的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方式,并预防或者减少可能对公司产生的不良影响。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研发、生产、采购、销售或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争议。
3.0职责和权限3.1管理者代表负责决策处理公司的知识产权纠纷。
3.2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发生时的组织工作,并不断总结、完善本管理办法。
4.0程序4.1发现和监控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情况4.1.1营销部在走访客户、市场推广、市场销售、参加展会等活动过程中,当发现有侵犯我公司知识产权的情况发生时,及时将侵权信息进行反馈给知识产权办公室,并对侵权线索进行跟踪,对侵权的证据和记录予以及时的固定、收集和保留;知识产权办公室不定期的通过网络了解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情况;其他部门的人员当发现有侵犯公司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情况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至知识产权办公室;4.1.2知识产权办公室对信息进行分析和判别,判断是否构成侵权;当构成侵权时,上报管理者代表,在适当的时候可以采取行政(请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局等部门进行协调处理)或者司法途径进行处理。
4.2公司发现专利侵权4.2.1准备工作无论公司任何部门或者任何人发现公司的专利权被侵害的事实时,须立即通报知识产权办公室。
知识产权办公室首先确认公司专利权是否有效、专利权是否成立,确认专利权有效后,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预分析,判断对方的技术特征是否确实落入公司专利的保护范围内,初步确定专利侵权是否成立。
初步确定专利侵权成立后,由知识产权办公室报管理者代表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如果管理者代表决定暂时不采取进一步措施的,由知识产权办公室保存获得的证据材料,等待时机。
管理者代表决定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的,由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聘请对行业比较熟悉、经验丰富的专利律师;由专利律师、知识产权办公室和专利发明人组成应急小组。
广交会的展会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
广交会的展会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在广交会这样的大型贸易展览会上,知识产权的保护至关重要。
参展企业和个人的创新成果需要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贸易的健康发展。
当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时,及时有效的投诉和处理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广交会知识产权投诉的途径1、现场投诉广交会通常会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投诉接待站,投诉者可以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前往现场进行投诉。
在投诉接待站,会有专业的工作人员协助处理投诉事宜。
2、线上投诉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广交会也提供了线上投诉的渠道。
投诉者可以通过广交会的官方网站或相关的线上平台,填写投诉表格并上传证据材料,提交投诉申请。
二、投诉所需的材料1、身份证明投诉者需要提供个人或企业的身份证明,以证明其合法的投诉主体资格。
2、知识产权权利证明如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著作权登记证书等,以证明其对所投诉的知识产权拥有合法权利。
3、侵权证据包括涉嫌侵权的产品照片、宣传资料、交易记录等,能够清晰地显示侵权行为的存在。
4、投诉书投诉书应详细说明投诉的事项、理由和诉求,格式和内容通常会有一定的规范要求。
三、投诉受理的条件1、投诉主体适格投诉者必须是知识产权的合法权利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2、有明确的被投诉对象投诉者需要清楚地指出涉嫌侵权的参展企业或个人的名称、展位号等信息。
3、有具体的侵权事实和证据投诉所依据的侵权事实应当明确、具体,所提供的证据应当具有一定的证明力。
4、投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广交会通常会规定投诉的受理时间范围,投诉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投诉。
四、广交会对投诉的处理流程1、受理投诉工作人员对投诉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向投诉者出具受理通知书。
2、调查核实受理投诉后,广交会会组织专业人员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包括对被投诉方的展位进行检查,对相关证据进行审查等。
3、通知被投诉方在调查核实的过程中,会及时通知被投诉方,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辩和提供相关证据。
广交会的展会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
广交会的展会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广交会作为中国目前历史最长、规模最大、商品种类最全、到会采购商最多且分布国别地区最广、成交效果最好的综合性国际贸易盛会,吸引了众多国内外企业参展。
在这个盛大的商业交流平台上,知识产权的保护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探讨广交会中展会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
一、广交会中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在广交会上,企业展示的新产品、新技术往往是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
如果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创新企业的研发投入将无法得到合理回报,这会严重打击企业的创新积极性。
同时,侵权行为也会破坏展会的公平竞争环境,影响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加强广交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创新发展、保障展会的正常秩序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常见的展会知识产权侵权类型1、专利侵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
例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或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或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商标侵权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等行为。
3、著作权侵权例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等。
4、不正当竞争包括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等行为。
三、投诉的主体与条件1、投诉主体通常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2、投诉条件(1)投诉方拥有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
(2)有明确的被投诉对象和具体的投诉请求。
(3)提供涉嫌侵权的初步证据。
(4)投诉应在广交会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四、投诉的受理机构与流程1、受理机构广交会通常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投诉机构,负责受理相关投诉。
2、投诉流程(1)投诉方填写投诉表格,详细说明投诉事项、侵权事实、证据等。
知识产权调解流程
知识产权调解流程
知识产权调解是指通过协商、调解方式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程序。
下面我们将介绍知识产权调解的流程。
一、调解申请阶段
申请人可以向知识产权维权组织提交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调解申请应包括申请书、有关证明材料、调解请求及支持材料等。
二、调解接受阶段
调解机构收到申请后,将通知被申请人,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机构可以邀请专业人士、权威专家等参与调解。
三、调解过程阶段
调解过程中,调解机构应保证调解的公正、公平和中立性。
调解双方必须坚持以协商、调解方式解决问题,根据双方的需求和事实情况,进行充分的讨论和交流,并尽量达成调解协议。
四、调解协议阶段
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应当签署调解协议书,并提交调解机构审批。
调
解机构应当对调解协议书进行审核,并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依法批
准调解协议书。
五、调解不成阶段
如果调解不能成功,双方可以选择向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或
仲裁。
六、调解费用
调解费用应由双方分摊或由一方承担,具体由双方协商决定。
调解费
用可能包括:调解机构服务费、调解专家鉴定费、案件材料复印费等。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调解流程包括调解申请阶段、调解接受阶段、调
解过程阶段、调解协议阶段、调解不成阶段和调解费用阶段。
调解是
一种快速、有效、经济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方式,可以有效维护相
关方的利益。
广交会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
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正常交易秩序,保护参展企业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在广交会期间对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三条广交会通过交易团与参展企业签定《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各参展企业应在广交会上严格履行承诺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
第二章投诉管理第四条大会业务办设立的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投诉接待站(以下简称投诉站)是广交会唯一接受知识产权相关内容投诉的机构。
广交会邀请当地政府有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驻会参加投诉站的工作。
第五条投诉站仅受理当届广交会举办期间发生在展馆内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以下简称为“涉嫌侵权”)的投诉。
第六条广交会举办期间发生在展馆内的知识产权纠纷,应按本办法规定的投诉程序处理。
对不通过投诉站,擅自与涉嫌侵权方进行交涉而影响展馆秩序的人员,按违反大会展场秩序管理规定处理。
第七条广交会参展企业的展品、展品包装、宣传品及展位的其他展示部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当带上相关的权属证明文件前来参展,以备必要时接受大会的检查。
第八条参展企业如违反与大会签定的相关协议,在其展品、展品包装、宣传品及展位的其他展示部位上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赔偿当事人由此而引致的一切费用与损失。
第九条投诉人如按照本办法向广交会提出投诉,并要求广交会对被投诉人按本办法处理,应当同意支付广交会各相关单位因处理该投诉而引致的费用,并赔偿被投诉人可能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投诉程序第十条持有参加当届广交会有效证件的与会人员,在展馆内发现展位上陈列摆放的展品、宣传品及任何展示部位涉嫌侵权,可到投诉站投诉。
第十一条投诉人投诉,应当首先向投诉站工作人员出示权属证明。
对上届已经投诉站处理过的专利、版权投诉,而本届继续发现的同一侵权个案,投诉人还应出示在上届广交会闭幕后通过法律途径跟踪处理的法律文件。
广交会的展会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
广交会的展会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知识产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广交会作为我国规模最大、商品种类最全、到会采购商最多且分布国别地区最广、成交效果最好的综合性国际贸易盛会,吸引了众多国内外企业参展。
然而,在这个盛大的展会中,也可能会出现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
为了维护展会的正常秩序,保障参展商的合法权益,建立一套完善的知识产权投诉及处理办法至关重要。
一、广交会知识产权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设立专门的投诉窗口广交会通常会在展会现场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投诉窗口,由专业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和处理投诉。
参展商或相关人员可以直接前往该窗口进行投诉。
2、在线投诉平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广交会也会提供在线投诉平台,方便投诉人随时随地提交投诉材料。
投诉人需要按照平台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证明文件等。
3、电话投诉广交会会公布专门的投诉电话,投诉人可以通过电话进行投诉。
但在电话投诉时,需要清晰准确地表达投诉内容。
二、投诉所需提供的材料1、投诉人的身份证明投诉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以证明其合法的投诉主体资格。
2、知识产权权利证明这是投诉的关键材料之一,包括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著作权登记证书等,以证明投诉人拥有相关的知识产权。
3、涉嫌侵权的证据例如涉嫌侵权产品的照片、宣传资料、交易凭证等,能够清晰地显示被投诉方的侵权行为。
4、投诉书投诉书应详细说明投诉的事项、理由、要求等,格式通常包括投诉人的基本信息、被投诉人的基本信息、侵权事实的描述、相关证据的清单等。
三、广交会对知识产权投诉的受理条件1、投诉主体适格投诉人必须是知识产权的合法权利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
2、投诉材料齐全投诉人提供的材料应满足上述要求,且真实、有效、完整。
3、侵权事实初步成立投诉人提供的证据能够初步证明被投诉方存在侵权行为。
4、在规定的时间内投诉广交会通常会规定投诉的时间范围,投诉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投诉,逾期可能不予受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举报投诉维权服务工作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举报投诉维权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0.11.04•【文号】•【施行日期】2010.11.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举报投诉维权服务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城市知识产权局,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明确要求“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要积极参与专项行动,通过“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和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有关部门要认真接收、快速处理。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工作部署,适应社会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工作,积极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为促进创新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工作目标和业务范围建成以各中心为主体,各中心所属知识产权局及有关部门为支撑,部门协作、区域互动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工作体系,促进知识产权执法工作效率的提高,为权利人和社会各界的维权和监督提供便利。
各中心应接收涉及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商业秘密、地理标志及其他知识产权的举报投诉。
其中举报是指非权利人提供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线索,投诉是指权利人申诉他人侵犯其合法权益。
二、规范工作程序(一)工作流程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案件办理流程包括:案件接收、初步审核、移交办理、反馈结果和归档分析。
(二)案件接收举报投诉案件通过12330电话、互联网、面访、信函或其他机构移送的方式接收。
接收条件为:1.举报投诉有明确的对象及具体的事实;2.举报投诉属于当地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包括专利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版权管理部门、植物新品种管理部门、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城管执法机构、公安机关、海关)的受案范围和管辖,对于涉及司法程序的案件,仅给予提供联系方式等一般性回复;3.举报投诉人应提供本人的真实情况;如果举报人不愿提供,则应有理由足以证明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存在。
知识产权维权与投诉制度
知识产权维权与投诉制度1. 背景与目的为维护企业的知识产权以及合法权益,保护创新成绩,促进企业的可连续发展,特订立本《知识产权维权与投诉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维权工作,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确保知识产权得到充分保护和合法利用。
2. 定义2.1 知识产权:指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规定而享有的对各种智力创造资产权以及由此产生的权益。
2.2 侵权行为:指未经授权直接或者间接使用他人知识产权,包含但不限于复制、传播、呈现、发表、销售等行为。
2.3 投诉:指内部员工或外部有关方对企业进行有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举报或申诉。
3. 知识产权保护机制3.1 知识产权报备•全部员工在加入企业时,需签署知识产权保密协议,并将其知识产权进行报备。
•企业对全部具备独立创造性的工作成绩进行及时的注册与申请,确保知识产权得到合法保护。
•企业设立特地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与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的工作。
3.2 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企业定期组织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紧要性的认得,加强其自发性与自动性。
•培训新员工时,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培训内容,并强调知识产权保护的必需性及法律法规要求。
3.3 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企业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密掌控,对核心技术、紧要数据和商业机密进行严格管理。
•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规范员工在进行创新工作时的行为准则与保密要求。
•员工在进行技术创新工作时,应及时申请专利,确保其创造成绩的合法性及排他性。
4. 维权流程4.1 发现侵权行为•假如企业发现他人对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了侵权行为,相关人员应立刻将该情况报告给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4.2 内部调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立刻启动内部调查程序,对涉嫌侵权的行为进行认真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并做好记录。
4.3 向侵权方发出通知•假如确认存在侵权行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向侵权方发出正式通知,要求其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并向企业进行赔偿。
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流程怎么走
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流程怎么⾛知识产权是⾮常重要的⼀种财产权,知识产权纠纷提起诉讼的,起诉的流程包括收集起诉证据,写起诉书,确定管辖法院,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交纳诉讼费,等待开庭等。
关于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流程问题,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流程怎么⾛1、知识产权纠纷提起诉讼的,起诉的流程包括:(1)收集起诉证据;(2)写起诉书;(3)确定管辖法院;(4)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5)交纳诉讼费;(6)等待开庭等。
2、法律规定:《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侵权诉讼管辖因侵权⾏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民法院管辖。
第六⼗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对⾃⼰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及其诉讼代理⼈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的证据,或者⼈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百⼀⼗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民法院管辖。
第⼀百⼆⼗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头起诉,由⼈民法院记⼊笔录,并告知对⽅当事⼈。
⼆、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有哪些侵犯知识产权⾏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形式主要有停⽌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等,停⽌侵害。
其中赔偿损失是责任的主要形式。
侵犯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主要有以下计算⽅法:1、按权利⼈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
2、按侵权⼈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确定。
3、根据情节参照专利许可使⽤费的1-3倍合理确定(适⽤于侵犯专利权的诉讼)。
4、按前述⽅法都难以确定时,在侵犯著作权或商标权民事诉讼中,由法院根据当事⼈的请求或依职权在50万元以上酌情判决。
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工作机制
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工作机制1. 引言知识产权纠纷的妥善处理对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阐述我国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工作机制,以期为相关当事人提供参考。
2. 知识产权纠纷的类型知识产权纠纷主要包括专利纠纷、商标纠纷、著作权纠纷、反不正当竞争纠纷等。
各类纠纷的处理程序和机制各有特点,但总体上遵循以下原则。
3. 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机构我国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机构主要包括:- 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商标等事务的行政审查和授权;-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负责著作权事务的集体管理;- 人民法院:负责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审判;- 仲裁机构:负责知识产权仲裁案件;- 行政机关:负责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4. 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程序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程序主要包括:- 协商: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 调解:通过第三方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行政处理:向行政机关投诉,请求行政处理;- 司法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 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法律法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等。
6. 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实践经验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实践中,应注重以下几点:- 充分了解纠纷事实和法律规定,明确纠纷性质;- 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优先考虑协商、调解等非诉讼途径;- 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全,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关注知识产权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典型案例,提高自身维权意识。
7. 总结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工作机制是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
当事人应根据纠纷类型和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和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各方主体应共同努力,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机制,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广交会的展会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
广交会的展会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在广交会这样的大型贸易展览会上,知识产权的保护至关重要。
它不仅关系到参展商的创新成果和合法权益,也影响着展会的声誉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利益,建立有效的投诉及处理机制是必不可少的。
一、知识产权投诉的渠道和方式在广交会上,通常会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投诉受理点。
参展商或相关权利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诉:1、现场投诉在展会现场的指定区域,设有专门的投诉窗口。
投诉人可以携带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知识产权证书、侵权产品的样本等,向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投诉。
工作人员会对投诉进行初步登记和审核。
2、书面投诉如果无法进行现场投诉,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展会主办方提交投诉材料。
书面投诉应包括投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知识产权的相关信息(如专利号、商标注册号、著作权登记号等)、被投诉方的展位号、涉嫌侵权的产品或服务的描述以及相关证据等。
书面投诉材料应尽可能详细和准确,以便主办方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理投诉。
3、在线投诉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部分广交会还提供了在线投诉的渠道。
投诉人可以通过展会官方网站上的投诉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据材料进行投诉。
这种方式方便快捷,能够提高投诉处理的效率。
二、投诉所需的证据和材料为了使投诉能够得到有效处理,投诉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材料来证明自己的知识产权权益以及被投诉方的侵权行为。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证据和材料:1、知识产权证书如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等,这些是证明知识产权归属的最直接证据。
2、涉嫌侵权产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包括产品的照片、宣传资料、销售合同等,能够清晰展示被投诉方涉嫌侵权的具体内容。
3、对比分析材料将自己的知识产权产品或服务与被投诉方的涉嫌侵权产品或服务进行对比分析,说明两者之间的相似性和侵权点。
4、其他相关证据如在先使用的证据、知名度证明、市场调查报告等,有助于增强投诉的说服力。
三、投诉的受理和审核展会主办方在收到投诉后,会对投诉进行受理和审核。
我国展览会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纠纷处理
2.侵犯商标权纠纷的处理
第五十四条规定,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 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我国立法中有关展览会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制度
(三)著作权保护的有关制度
1.保护范围
《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 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 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 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 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 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 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 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 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 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 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 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2.我国法律的相应规定
《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 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 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 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 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第100届-105届广交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受理数
届数 第100届 第101届 第102届 第103届 第104届 第105届
知识产权投诉(宗) 被投诉企业(家) 认定涉嫌侵权企业(家)
573
848
509
570
744
454
595
பைடு நூலகம்
广交会的展会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
广交会的展会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广交会作为中国目前历史最长、层次最高、规模最大、商品种类最全、到会采购商最多且分布国别地区最广、成交效果最好的综合性国际贸易盛会,吸引了众多国内外企业参展。
在这样一个大规模的商业交流平台上,知识产权的保护至关重要。
一方面,它能够保障参展商的创新成果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维护广交会的良好秩序和声誉,促进贸易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发展。
在广交会上,可能会出现各种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
例如,有的参展商可能会发现其他展位上展示的产品与自己拥有专利的产品极为相似,或者宣传资料中使用了自己已经注册的商标,甚至是产品的外观设计、包装等方面存在抄袭的嫌疑。
当遇到这些情况时,参展商应当如何进行投诉,广交会又将如何处理这些投诉呢?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投诉的流程和条件。
投诉方需要准备充分的材料。
这包括知识产权权利证明,如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著作权登记证书等,以证明自己对所主张的知识产权拥有合法权利。
同时,还需要提供涉嫌侵权的相关证据,比如现场拍摄的照片、产品样本、宣传资料等,以便清晰地展示侵权行为。
在准备好相关材料后,投诉方应向广交会设立的知识产权投诉接待站进行投诉。
投诉接待站通常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受理投诉,并指导投诉方填写相关的投诉表格。
投诉表格中需要详细说明投诉的事项、侵权的具体表现、被投诉方的展位信息等。
在投诉受理后,广交会的知识产权处理机构会迅速展开调查。
他们会首先对投诉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投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如果投诉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要求,可能会要求投诉方补充材料或者作出说明。
在调查过程中,处理机构会对被投诉方的展位进行现场检查,核实投诉所涉及的产品或宣传资料等。
同时,也会向被投诉方了解情况,听取其申辩和解释。
如果经过调查,认定被投诉方确实存在侵权行为,广交会将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这些措施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是责令被投诉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起诉流程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起诉流程作为知识产权的维护者,如果发现他人侵犯了自己的知识产权,起诉是一种常见的维权途径。
本文将介绍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起诉流程。
一、准备阶段1.收集证据:在起诉前,需要确保能够充分证明对方存在侵权行为。
因此,你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可以包括侵权物的照片、侵权行为的记录、侵权证明等。
2.确认自己的知识产权:确保自己对相关知识产权拥有合法的权益,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3.明确侵权主体:确定侵权行为的主体,也就是被告,可以是个人、企业、组织等。
二、起诉阶段1.起诉状的准备:起诉状是起诉的正式文件,需要在起诉状中明确以下内容:- 起诉状的标题,例如“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起诉状”- 当事人的信息,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姓名、住址等- 行为事实与侵权事实的具体描述,包括侵权行为的时间、地点等 - 法律依据,列明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条款- 请求事项,如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证据清单,列明所提供的证据清单- 签发时间和地点,原告的签名和代理律师的签名2.起诉状的提交:完成起诉状的准备后,需要将其提交给相关法院,一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手册递交:将起诉状的原件按法院要求的份数递交给法院,同时要保留副本作为备份。
- 网络递交:一些法院提供了在线起诉系统,允许当事人通过互联网递交起诉状。
3.缴纳起诉费用:根据不同的侵权行为和法院的规定,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起诉费用。
起诉费用的多少根据不同的案件性质和法院的规定而定。
4.法院受理:法院将会对起诉状进行初步审查,确认其符合法律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后,将正式受理案件,并开展后续程序。
三、诉讼阶段1.法庭调查:在法庭调查阶段,法院将组织庭审,收集证据,聆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答辩意见,并进行相关质证。
2.辩论和判决:在庭审结束后,法院将召开辩论,给双方当事人进行发言和辩论。
最后,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和收集的证据作出裁决,判决对侵权行为进行处理。
3.执行阶段:如果判决结果对你有利,被告不服判决并未履行判决义务,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广州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广州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范本一: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广州市展览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发展览经济和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合于广州市范围内举办的各类展览会。
第二章展览会知识产权保护组织第三条广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负责统筹和协调广州市展览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四条展览会主办单位应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组织,负责展览会期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五条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三章展览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第六条展览会主办单位应当加强对展览参展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提高参展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第七条展览会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明确参展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责任。
第八条展览会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方案,确保展览会期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九条参展单位应当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并依法享有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权益。
第四章展览会知识产权保护投诉和处理第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展览会期间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知识产权保护组织投诉。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应当及时受理投诉,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对于确实存在的侵权行为,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应当及时采取处理措施,保护知识产权权益。
第十三条对于恶意侵权行为,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
2、侵权行为:指未经权利人授权擅自使用、创造、销售他人的知识产权物品的行为。
范本二: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广州市展览会是广州市展览经济的重要组成部份,为了加强展览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发展览经济和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合于广州市范围内举办的各类展览会。
第二章展览会知识产权保护组织第三条展览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由广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负责管理和协调。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落实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部署,规范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各类线上线下经济技术贸易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活动中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三条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遵循职能部门指导监管、展会主办方具体负责、参展方诚信自律、社会公众广泛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区域内所举办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专业指导和监督检查,维护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秩序。
第二章展前保护第五条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和相关技术咨询,帮助参展方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第六条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对参展合同中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条款加强指导,推动相关方在约定条款中明确以下内容:(二)参展展品、展品包装、展位设计及展位的其他展示部分等参展项目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承诺;(Ξ)参展商主动公开参展项目权利证明、配合查验等义务;(四)根据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际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七条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以应展会主办方的请求,指导展会主办方对参展项目进行知识产权状况核查。
第八条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展会主办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设置工作站,并应展会主办方请求协调相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律专业人员进驻工作站。
工作站主要承担以下工作:(一)受理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投诉;(二)调解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三)提供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四)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提供判断意见,协调展会主办方进行处理;(五)将有关投诉情况及材料移送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涉嫌违法线索移送相关执法部门;(六)其他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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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
第一条为维护展会秩序,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根据《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制定本投诉处理程序。
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处理投诉事项。
本程序所称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是指展会主办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立的由主办方人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和法律专业人员等组成的投诉机构(以下简称“投诉机构”)。
第三条投诉机构受理条件
(一)投诉人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
(二)投诉人与被投诉事项具有利害关系;
(三)投诉是针对展会现场发生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第四条投诉人应当向投诉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投诉人的身份证明。
自然人应当提供身份证件;法人应当提供主体资格证明。
(二)授权委托证明。
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知识产权证明。
具体包括专利证书、授权公告文本和专利登记簿副本,商标注册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能够证明著作权的法律文件。
知识产权发生有关变更、续展、转让、许可等事项,还应当提交相关法律文件。
(四)侵权证明。
具体包括涉嫌侵权参展项目的名称、涉嫌侵权产品的宣传资料、照片、实物等。
(五)境外权利人投诉时提交的外文证明文件必须有相对应的中文译本。
(六)投诉人投诉应当提交投诉书(见附件四)。
第五条涉及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投诉机构可以要求投诉人出具
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处理投诉的依据。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机构不予受理:
(一)投诉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权、商标权或者著作权侵权诉讼的。
(二)投诉人的专利权正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的。
(三)投诉人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者著作权存在权属纠纷,正处于人民法院的审理或者有关行政机关的调解程序中的。
(四)投诉人的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无效,或者商标权已经被撤销,或者著作权已经超过保护期的。
第七条投诉机构处理程序如下:
(一)投诉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在1小时内通知被投诉人,并要求被投诉人在12小时内提交书面陈述意见和不侵权的证据。
(二)投诉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在3小时内对涉嫌侵权的参展项目进行核实,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拍照、复印、录像等措施,并作记录。
(三)经调查,投诉理由不成立的,投诉机构终止处理。
(四)经调查,涉嫌侵权的,投诉机构首先调解。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投诉机构督促双方立即履行;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投诉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请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投诉机构对于下列情况依照合同有权作出处理:
1、投诉人与被投诉人交涉,扰乱展会秩序的,应当立即停止交涉,由投诉机构负责处理。
2、被投诉人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书面陈述意见,及证明不侵权的证据材料的,应当采取遮盖或者撤展等措施。
3、被投诉参展项目侵权事实已经由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确认,应当采取遮盖或者撤展等措施。
4、被投诉人自认侵权的,应当采取遮盖或者撤展等措施。
第八条本程序自展会主办方公布之日起生效。
展会主办方(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