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7.18•【字号】舟政办发〔2022〕40号•【施行日期】2022.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外资利用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舟政办发〔2022〕4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部署要求和省政府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十条措施,结合我市落实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解决外贸外资企业在人员出入境、要素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支持企业创新模式开拓市场支持企业以“代参展”等多种方式开拓国际市场。
出台新一批市级重点类展会目录,加大中央及省市商务资金统筹,对列入市级展会目录的“代参展”项目,按照省级重点类展会支持标准外的剩余30%部分展位费,给予不高于50%的补助,实现应展尽展、全力促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二、多举措化解外贸企业接单风险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力争实现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下企业愿保尽保,提高短期信保保费扶持比例至60%(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加强对我市保税燃料油加注、船舶、水产等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的链式承保支持,加大订单被取消等出运前风险保障力度。
(责任单位:舟山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出口信保舟山营业部)三、保障商务人员出入境证件快速发放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落实外贸企业白名单管理机制,出入境管理部门开设商务人士服务专窗,实行“一对一”、24小时服务,实现商务人员出入境证件应发尽发、能发快发。
落实外籍人员来华邀请政策,优化办理外国客商来华签证邀请函,为来舟从事投资、创业、科研、经贸等活动的境外人员提供停留居留便利。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财税政策综述及思考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财税政策综述及思考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位于浙江省东北部,是中国首个跨海跨省的国家级新区。
为了吸引投资和促进经济发展,舟山群岛新区实施了一系列财税政策。
本文将对这些政策进行综述,并就其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
一、财税政策综述1. 减税降费政策舟山群岛新区实施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旨在为企业减轻负担、提升竞争力。
具体政策包括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推进增值税改革、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免税收等。
这些政策的出台有效地降低了企业负担,提高了企业盈利能力。
2. 创新创业支持政策为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舟山群岛新区出台了多项支持政策。
设立创新引才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给予经济奖励;设立科研课题资助,对团队和机构开展的科研课题给予经费支持等。
这些政策的推行为创新创业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为了推动产业的发展,舟山群岛新区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对重点产业给予税收优惠,鼓励企业投资和扩大生产规模;对新兴产业给予资金、用地和税收等方面的扶持,促进其快速发展;对重大项目给予奖励,提高投资吸引力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促进了产业的升级转型和经济的快速增长。
二、思考舟山群岛新区的财税政策实施效果显著,为企业投资和发展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和支持。
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些政策的具体操作和落地难度较大。
减税降费政策涉及到多个税种和环节,政策执行的复杂性较高,需要相关部门和企业充分配合,并建立健全的管理和监督体系。
财税政策的灵活性和适应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财税政策需要及时调整和优化,以适应新的发展需求。
政策的创新和深化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以更好地满足企业和经济的发展需要。
财税政策的效果评估和监督需要加强。
政策实施后,应及时对其效果进行评估,了解政策的实际影响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
政策的监督和执行也需要加强,以确保政策的公正性和合规性。
财税政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需要加强。
舟山综保区优势范文
舟山综保区优势范文舟山综合保税区位于中国浙江省舟山市,是中国大陆沿海地区最年轻的综合保税区,成立于2024年。
舟山综合保税区在区位优势、产业优势、政策优势等方面拥有很大的潜力和发展空间。
舟山综合保税区的区位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地理位置优越:舟山综合保税区位于中国浙江省,地理位置优越,毗邻上海,距离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宁波港仅100多公里,是连接内河与世界最有利的水运接驳点之一、同时,舟山港是我国最大的石油贸易港口之一,可直接从中东进口原油直接供应内地市场。
二、海岛资源丰富:舟山地区由舟山本岛、大洋山群岛和200多个小岛组成,拥有丰富的海岛资源。
这些海岛资源在综合保税区政策支持下,可以开发利用为各类产业提供基地和支持。
三、港口交通便利:舟山港是中国最大的岛港,也是我国国际大宗商品贸易港口和中国石油贸易港口之一、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超过300万标准箱,连续多年居中国前列。
舟山港还规划有航空货运基地,将更好地满足国内外国际贸易和物流需求。
舟山综合保税区的产业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区位条件优势:舟山综合保税区位置得天独厚,毗邻上海,可以享受到上海供应链和市场的红利,非常适合外资企业的落地和发展。
二、专业化水平高:舟山综合保税区以石化、医药、化妆品、进出口贸易等专业化产业为重点发展方向,引进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特别是舟山石化产业聚集区,有大量的炼油、石化等企业,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
三、人才优势明显:舟山拥有高等院校众多,人才资源丰富。
舟山农林学院、舟山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院校培养了大量的专业人才,为舟山综合保税区的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
舟山综合保税区的政策优势主要包括:一、自贸政策支持:舟山综合保税区享受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包括进口免税、增值税退税、海关监管便利等政策。
这些政策使得舟山综保区成为了吸引外资的热门地区,促进了舟山地区的国际贸易和经济增长。
二、税收优惠政策:舟山综合保税区享受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减免等。
舟山市2024年水产养殖政策
舟山市2024年水产养殖政策舟山市作为一个海洋资源丰富的地区,水产养殖业一直是当地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
为了推动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养殖效益,保护海洋环境,舟山市政府制定了2024年水产养殖政策。
首先,舟山市将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养殖设施和设备的更新换代。
政府将与相关企业合作,引进先进的养殖技术和设备,提高养殖效率和产品品质。
同时,政府还将加强对养殖场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养殖过程符合环保和食品安全要求。
其次,舟山市将优化水产种苗扶持政策,提高种苗质量和数量。
政府将加大对海洋种苗繁育基地的支持力度,引进高品质的种苗品种,提升养殖业的整体水平。
此外,政府还将加强对种苗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种苗的行为,保护养殖户的权益。
第三,舟山市将加强水产养殖科技创新和示范引导。
政府将鼓励养殖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开展养殖技术研发和示范推广。
同时,政府将设立奖励机制,对在养殖技术改进和创新方面取得成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政策支持。
另外,舟山市还将加大水产养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政府将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养殖企业提供贷款和资金支持,降低养殖企业的贷款成本,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和政策支持。
此外,政府还将鼓励养殖企业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水产养殖保险业务,提升养殖企业的风险防护能力。
此外,舟山市政府还将加强水产养殖生态环保建设。
政府将积极推动养殖场的规范化建设,推广循环水养殖技术,减少养殖废弃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同时,政府还将加强养殖水域的保护,建立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特殊保护区,保护和恢复水生态环境。
最后,舟山市将大力推动水产养殖业的转型升级。
政府将鼓励养殖企业发展特色水产养殖,积极培育品牌项目,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同时,政府将加强养殖企业的国内外市场拓展,扩大水产品的销售渠道和市场份额。
综上所述,舟山市政府制定的2024年水产养殖政策旨在促进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养殖效益,保护海洋环境。
舟山自贸区政策汇总
舟山自贸区政策汇总舟山自贸区是我国第四个设立的自贸区,位于浙江省舟山市,成立于2024年4月,是中国在深化开放和扩大开放方面的重要探索和实践,旨在建设成为全国经济体制的试验区、国际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示范区。
下面是关于舟山自贸区政策的汇总。
一、自由贸易政策1.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全面实施,对进出口货物实行零关税政策,提高跨境贸易便利化程度,鼓励外贸企业发展,提高贸易便利化。
2.实行一负面清单制度,自贸区内除列入负面清单的行业外,其他行业均可自由进出,外资投资和经营的自由度得到极大的提高。
3.简化国际贸易程序,推行一站式通关服务,优化进出口环节,提高通关速度。
二、投资自由化政策1.支持自贸区内外国企业在市场准入、投资方式、项目管理等方面享受国民待遇,取消行政审批制度,简化投资程序,鼓励外资企业投资自贸区。
2.支持自贸区内外企业自主选择合资、合作、独资等经营方式,取消外商投资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3.鼓励自贸区内外企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设立研发中心、总部机构等创新性产业,优化营商环境,吸引高端人才和项目。
三、金融自由化政策1.支持自贸区内外金融机构设立分行或直接进入自贸区开展业务,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在自贸区设立机构和管理中心。
2.海外投资股权合作基金可以通过离岸统计方式运作,提高对外投资自由度。
3.推动金融创新,鼓励金融科技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支持自贸区内金融机构开展区块链、云计算等新兴金融业务。
四、出口退税政策1.针对自贸区内企业的出口产品,实行即时退税政策,提高企业资金回笼速度。
2.支持自贸区内企业开展出口加工贸易,加强与国内外企业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
3.推动自贸区内企业加快产品结构升级、智能化改造,提高竞争力和出口质量。
五、产业政策1.进一步优化自贸区内外企业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
2.鼓励高新技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相关政策支持。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2.18•【字号】舟政办发〔2022〕82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舟政办发〔2022〕8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舟山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舟山市远洋渔业三年攻坚行动任务清单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18日舟山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远洋渔业是国家战略性产业,是建设“海洋强国”、实施“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同时也是我市构建海洋经济体系、打造开放型经济、推动海洋渔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突破口。
为加快推进新时期我市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攻坚行动方案。
一、总体原则坚持“对标国际、引领全国”。
吸纳和集聚国内外远洋渔业创新要素资源,深化创新引领,聚合发展优势,对标欧盟、日韩和台湾地区同行业先进水平,全力打造面向全球的远洋渔业产业体系,提升全球竞争力,切实增强我市远洋渔业吸附功能和产业发展能级,推动远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强化统筹、全链发展”。
依托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叠加优势,加快集聚国内外远洋渔业高端资源,以远洋捕捞为基础,大力发展远洋水产品加工业,重点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推进流通贸易业,着力延伸产业链、提高价值链、完善供应链,打造全国远洋渔业转型发展示范区。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支持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的意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支持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7.15•【文号】国质检通[2013]355号•【施行日期】2013.07.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支持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的意见(2013年7月15日国质检通[2013]355号)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舟山群岛新区是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先导区、全国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重要增长极。
舟山群岛新区的开发建设,对于我国探索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新路径,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和完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建设的有关部署,提出以下支持意见。
一、支持舟山群岛新区口岸通关效能提升1.创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
建立交通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等卫生检疫全申报监管模式及口岸卫生检疫监管、大宗货物、集装箱、进境木包装和进出口水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
根据疫情风险分析,对来自重点疫区交通运输工具实行锚地检疫,其他交通运输工具实行电讯检疫或靠泊检疫;深化进口大宗货物分港卸货、分工检测、“海进江”监管协作机制,创新完善进出境集装箱“水水中转”监管新模式,创新集装箱查验模式,全面实施“产地检验、口岸出单、口岸转检、属地报检”的直通模式;对进境木质包装实施抽查制度,根据出口国疫情风险和标识企业诚信度高低,确定抽查比例,实行动态管理。
2.提升通关信息化水平。
深化质检交通合作,指导舟山群岛新区检验检疫信息化平台和监管平台建设,建设电子闸口。
支持舟山群岛新区检验检疫机构参与地方电子口岸建设,支持地方政府对口岸物流信息进行整合,建立信息公共平台。
深化通关单联网核查,在舟山群岛新区推行通关单电子化,全面提升舟山群岛新区口岸通关信息化水平。
3.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舟山市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舟山市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7.28•【字号】舟政办发〔2023〕56号•【施行日期】2023.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舟山市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舟政办发〔2023〕5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加快推进舟山市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7月28日加快推进舟山市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为促进我市渔业结构调整,提升现代渔业发展水平,加快推进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打造综合实力更强劲、养殖环境更优美、生产方式更科学的水产养殖产业体系,助力乡村振兴,实现海岛共富,结合我市产业现状与发展需求,制定以下政策:一、优化养殖用海审批。
探索深远海养殖海域使用权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手续,对由我市或县(区)审批的养殖项目用海事项,其海域使用金根据《浙江省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予以减免。
二、支持种业基础设施提升。
支持舟山渔业育种育苗科创中心建设。
支持水产养殖原(良)种场和规模化繁育基地建设,其中新建项目按总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评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原(良)种场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补助。
三、鼓励良种选育等技术研发。
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大黄鱼、厚壳贻贝、梭子蟹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良种选育以及新品种引繁、新技术新模式研发、病害防治、示范推广等工作。
四、支持高标准围塘生态化改造。
围塘面积50亩及以上的养殖主体完成高标准围塘生态化改造,经综合评价验收后,按3000元/亩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加快机械化升级与数字渔场建设。
鼓励养殖企业进行机械化升级,被评为市级机械化应用示范单位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财税政策综述及思考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财税政策综述及思考舟山群岛新区是我国首个县级新区,成立于2011年,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境内,由舟山市本级、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五个行政区划组成。
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试验区之一,舟山群岛新区在财税政策方面也有一系列的创新和改革。
舟山群岛新区在税收政策上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优惠措施,旨在吸引更多的企业和投资者来到这里进行发展。
舟山群岛新区推行了以企业所得税为主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等。
新区还对外来投资者给予税务优惠,比如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提供税收减免等。
舟山群岛新区还在财政支持方面采取了创新措施,提供更多的财政资金支持。
新区鼓励各类资金进入,为企业提供财政补贴,扶持民营经济等。
新区建立了发展基金、奖励基金等资金支持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舟山群岛新区还在金融服务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创新和改革。
新区积极引进金融机构,扩大金融服务范围,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新区还推行了线上金融服务,方便企业和个人进行资金融通。
新区鼓励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提供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
在综合保税方面,舟山群岛新区也有一系列的政策创新和改革。
新区积极推进综合保税区建设,通过对外开放和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
新区还建立了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保税服务。
舟山群岛新区在财税政策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创新和改革,通过优惠税收政策、财政支持和金融服务等措施,吸引更多的企业和投资者来到新区进行发展。
仍然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和思考。
要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政策的分析。
新区应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投资者了解到优惠政策和税收优惠的具体内容。
还要加强对税收政策的跟踪和研究,及时调整和完善税收政策,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要加强对资金支持的管理和监督。
新区在财政支持方面提供了很多资金支持,但如何确保这些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规范性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船舶工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政发〔2017〕21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船舶工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船舶工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政发〔2017〕2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船舶工业是我市的主导产业,有良好的发展基础。
在当前结构性产能过剩的形势下,为进一步促进我市船舶工业稳定健康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国家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示范基地,结合产业发展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扶持重点企业稳定发展坚持有保有压、扶优扶强原则,以每年度全市工业企业综合评价A类、B类修造船企业中的重点企业为扶持对象,推动船舶工业转型升级。
各县(区)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作为,合力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保障企业稳定发展。
同时,根据企业需要和申请可制订出台“一企一策”。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全面推进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
2017—2019年,根据船舶企业当年净上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额度,对A类造船企业中的重点帮扶企业予以全额奖励;对B类造船企业和A、B类修船企业中的重点帮扶企业予以全额的50%奖励。
A、B类船舶修造企业中需重点帮扶企业名单由市经信委会同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兑现奖励。
对A、B类船舶修造企业,根据企业当年缴纳“两税”(增值税、所得税)所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同比增长10%以上的,按超过部分的额度给予50%奖励(上年缴纳“两税”负增长的企业不予享受)。
三、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保障对重点船舶企业现有的信贷规模,确保对企业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争取对列入“造船白名单”的企业实行差别化授信政策,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调整信贷结构,提高中长期贷款比例,扩大利用外币贷款比例,在贷款展期、续贷、基准利率计息、延长付息周期等方面给予支持。
自贸区背景下舟山水产品出口跨境电商发展对策
自贸区背景下舟山水产品出口跨境电商发展对策盛慧娟;徐士元【摘要】[目的]舟山水产品出口贸易增幅缓慢,借助自贸区带来的体制机制创新优势,将舟山水产品推向国际市场,对舟山海洋经济的发展将带来重要意义.[方法]通过实地调查,结合2016—2017年舟山水产品出口情况,对舟山跨境电商发展情况进行分析.[结果]通过跨境电商的发展,舟山水产品出口稳中有升.[结论]通过对园区内跨境电商发展现状进行研究,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旨在为本土水产品跨境电商提供发展策略,以更好地服务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期刊名称】《安徽农业科学》【年(卷),期】2019(047)001【总页数】3页(P270-272)【关键词】水产品;跨境电商;自贸区【作者】盛慧娟;徐士元【作者单位】浙江海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浙江舟山316022;浙江海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浙江舟山31602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S9-9;F3272017年4月1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在舟山挂牌成立(以下简称“自贸区”),自贸区总面积119.95 km2,涵盖舟山离岛、舟山岛北部、舟山岛南部等源丰富、产业基础雄厚。
自成立以来,自贸试验区在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金融创新及通关便利等方面不断创新举措。
舟山,作为我国江海联运的重要枢纽,具有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作用。
独特的区位和港口优势,海空运输联动,为跨境电商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4年5月4日,国家已赋于舟山跨境电商出口试点政策,这对舟山跨境电商的发展来说可谓如虎添翼。
笔者在自贸区背景下研究舟山水产品跨境电商存在的问题,提出通过跨境电商提升水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对促进舟山水产品整体经济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1 舟山水产品跨境电商发展的现实基础1.1 水产品出口稳中有升水产品是海洋、江河、湖泊里出产的动物或海藻类等的统称以及相关的服务或加工行业的总称[1]。
舟山作为我国重要的水产品生产、集散基地,水产行业的发展必将对海洋经济的发展带了影响。
舟山综保区优势
一、舟山综保区五大优势(一)独特的区位优势舟山群岛新区处于我国南北海运大通道和长江黄金水道交汇地带,是江海联运的重要枢纽,是我国伸入环太平洋经济圈的前沿地区,也是我国扩大开放、通联世界的战略门户。
与东北亚及西太平洋一线主力港口釜山、长崎、高雄、香港、新加坡等,构成一个500海里等距离的扇形海运网络。
随着东海大桥、杭州湾大桥、舟山跨海大桥等相继建成,天堑变通途,舟山融入上海、杭州三小时经济圈,区位优势更加凸显。
(二)优惠的政策支持综合保税区是目前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我国探索自由贸易园区的重要尝试,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享受综保区保税、退税、免税等特殊优惠政策、承担着扩大和深化舟山群岛新区开发开放等方面的先行先试任务,在享受国家给予舟山的特殊优惠政策的同时,通过在海关监管、口岸开放、金融服务、产业扶持等方面的体制创新和机制改革,成为政策的高地。
(三)便利的通关服务按照一线开放、二线管住、区内自由、进区退税和集中申报的原则,对全区域内进行封闭化、信息化、集约化的监管,为企业简化手续、节约时间。
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口岸监管单位,以及外汇、工商、税务、公安等行政部门都在综保区设立分支机构,为综保区的监管、区内企业的运作提供服务。
(四)罕见的岸线资源舟山群岛新区是全国深水岸线资源最丰富、建港条件最优越的地区,适宜开发建港的深水岸段有54处,总长280公里,占全国的18.4%,其中水深15米以上岸线198.3公里。
舟山港域航道畅通、港池宽阔、船舶避风和锚地条件优越,多条国际航道穿境而过,能满足第六代、第七代集装箱船和大型油轮、大宗散货船舶及更先进船型的通行和靠泊,是我国建设大型现代化深水港的理想港址。
已建成亚洲最大的铁矿砂中转基地、全国最大的商用石油中转基地、全国重要的化工品和粮油中转基地、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华东地区最大的煤炭中转基地。
目前,集聚区已建成5万吨兼靠7万吨级集装箱和3万吨兼靠5万吨级散杂货公用码头各一座。
综合保税区概述、可开展的业务及仓储物流贸易企业的主要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功能政策简介一、综合保税区概述、可开展的业务及仓储物流贸易企业的主要政策:综合保税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在港口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集港口作业、物流和加工为一体,具有口岸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所谓保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是指经海关批准,对进口货物暂不征税,而采取保留征税予以监管.综合保税区可以开展以下业务:1.存储进出口货物和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2.对外贸易,包括国际转口贸易;3。
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4。
国际中转;5.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6.商品展示;7.研发、加工、制造:其中的“加工”功能包括实质性加工和流通环节的简单加工;8。
港口作业;9.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综合保税区的主要政策为:保税物流仓储及进出口贸易政策◆区内存储货物的品种和仓储时间不受限制,可在不改变物权情况下,根据物权单位的指令,将仓储于保税仓库内的货物直接或进行简单加工后自由配送;销往区内、国内其他特殊监管区或境外,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区外企业可将多种商品入区获得退税后,根据客户指令集运出口.◆国内外采购商从境外采购货物,进入综合保税区,按照区外企业需要,分批次办理出库供货。
◆加工贸易企业将采购的国产中间产品出口到综合保税区(国内货物进区可视同出口),再由下游加工贸易企业办理进口手续,以达到出口退税的目的。
◆区内企业可开展研发业务,所用境外和国内的仪器、设备、材料等不受产业限制一律享受免税、保税和退税政策;境外和区外进出的检测货物,享受保税政策;国产出口设备等货物可进入区内保税维修并复运出境。
◆区内与境外间进出的货物,海关实行备案制,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海关监管政策◆海关对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口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
◆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可向海关集中申报手续。
◆经海关批准,区内企业可将其进口料件和生产的半成品委托区外企业加工,经加工后返回综合保税区。
区外企业也可委托区内企业加工,加工后返回区外。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的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项目集聚,促进产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扶持政策适用于注册在综保区内并符合综保区产业发展及功能定位的企业。
所扶持的投资项目和企业,由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负责审核认定,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区地方留成部分”是指企业当年实缴企业所得税的40%,增值税的25%,营业税(含营改增部分)的100%。
个人所得税区地方留成部分是指个人当年实缴个人所得税的40%。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三税总额”是指注册在综保区,当年实缴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区地方留成部分的总和。
第五条综保区原则上不接收舟山本地企业以迁移的方式入驻,且入区企业也不享受本办法的扶持政策,如本地企业确实需要利用综保区的功能和政策开展相关业务的,向综保区管委会提出申请,经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入驻综保区,享受本办法的扶持政策。
第六条综保区管委会成立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入驻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包括咨询、注册、验资、开票、报税、记帐、年检等服务。
1第二章扶持内容第七条商贸及现代服务类企业当年实缴三税总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企业~享受如下扶持政策:税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三税总额区地方留成部分扶持区地方留成部分扶持比例比例区地方留成部分扶持比例 T(万元)T,300 90% 80% 70%,?300 90% 85% 80%,?1000 一事一议第八条物流及交通运输企业当年实缴三税总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企业~享受如下扶持政策: 税种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含营改增) 三税总额T(万元) 区地方留成部分扶持比例区地方留成部分扶持比例T,300 90% 70%,?300 90% 80%,?1000 一事一议2第九条融资租赁、基金、股权投资和投资管理类企业 1、融资租赁类企业: 当年实缴三税总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五年内~享受如下扶持政策:营业税融资租赁企业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含营改增部分)区地方留成部分扶持比例 100% 100% 90% 2、股权投资及基金类企业:注册资本或认缴出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当年实缴三税总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五年内~享受如下扶持政策: 股权投资及基金类企业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区地方留成部分扶持比例 90% 90% 90% 投资集聚区项目或企业95% 95% 95% 区地方留成部分扶持比例3、股权投资管理类企业:注册资本或认缴出资额在100万元以上~当年实缴三税总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五年内~享受如下扶持政策:股权投资管理类企业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区地方留成部分扶持比例 90% 90% 90%3第十条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装饰装潢类企业区外经营,当年实缴三税总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企业,享受如下扶持政策:房地产、建筑施工及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装饰装潢类企业区地方留成部分扶持比例 90% 70%第十一条市场交易类企业对设立经营综保区鼓励的进口商品、石化、矿产品、金属、粮油、重型装备、船舶及船用设备等专业交易市场,经认定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1、对于市场实施主体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市场实施主体企业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区地方留成部分扶持比例 95% 95% 96% 2、对市场实施主体企业引进或集聚的会员企业:参照本办法的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的相关扶持政策执行。
舟山综保区优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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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舟山综合保税区是中国首批实施综合保税的经济特区,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处海岸,距离定海港20公里,舟山综合保税区以其独特的优势在国内综合保税区中独树一帜,具有良好的基础条件和发展潜力。
本文将对舟山综合保税区的区位优势、税收优惠、外贸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环境和发展六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有意投资于此的企业提供相关参考。
关键词:舟山综合保税区;区位优势;税收优惠;外贸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环境
一、舟山综合保税区的区位优势
1.1多线连接的节点优势
舟山综合保税区位于中国东南沿海,临近重要的运输横贯海洋的航运核心区域,处于福建西福建海峡、航运、机场、高铁联络线交叉点上,可以提供快捷的贸易通关信息。
1.2区位优势
舟山综合保税区紧邻城市和国家经济核心区,距连江港仅20公里,离厦门国际机场和宁波国际机场仅2小时车程,距离杭州机场仅3小时车程,可以提供便捷的国际国内交通运输信息。
1.3产业发展优势。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15•【字号】舟政办发〔2020〕64号•【施行日期】2020.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由贸易试验区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快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业务发展,规范经营行为,明确监管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15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1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业务发展,规范经营行为,明确监管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注册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的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是指在杭州海关辖区内为国际航行船舶提供保税油供应的经营行为(以下简称保税油经营)。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延伸到宁波、南京、上海关区开展直供业务。
本办法所指国际航行船舶,是指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在国际航线运营的境内船舶和境外船舶。
本办法所指保税油,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由海关实施保税监管的国际航行船舶用油品,未办理纳税手续是指未缴纳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本办法所指跨关区直供是指供油企业将保税油跨关区直接供应到国际航行船舶上的业务。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浙江自贸试验区船舶保税维修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政办发〔2018〕66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浙江自贸试验区船舶保税维修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浙江自贸试验区船舶保税维修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政办发〔2018〕6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拓展自贸试验区背景下国际船舶维修方式,丰富国际海事服务功能,做大国际航行船舶维修产业,积极推进以保税燃料油供应业务为核心的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和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任务,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国际航行船舶为重点,以加快相关配套建设为基础,优化船舶保税维修业务流程和口岸监管,着力发展和规范具有舟山特色的船舶保税维修业务,进一步降低国际航行船舶维修成本,提高国际航行船舶维修效率,为建设国际海事服务基地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明确船舶保税维修的海域和要求。
为强化国际海事服务功能,原则上以国际航行船舶加注保税燃料油业务较为集中的马峙锚地、秀山东锚地等开放水域为开展船舶保税维修服务区域,如遇不可抗力,由口岸管理部门会商确定临时水域,并参照监管作业场所的标准进行监管。
主要为国际航行船舶因动力、机械、导航、助航等设备发生临时故障提供维修或更换部件服务,严禁开展船壳外部开口类、涂装等威胁港口、船舶安全和环境保护的修理项目,杜绝载运危险货物的国际船舶维修涉及明火作业。
按照快修快离的原则,如维修时间预计超过48小时以上,则应进厂维修。
(二)优选船舶保税维修试点企业。
按照区域就近服务保障的原则,优选若干家在舟山登记注册且具有外轮修理资质、生产经营管理规范、技术保障人员完备、设施设备完善、口岸监管信用记录较好的重点船舶修理企业作为第一批开展船舶保税维修的试点企业,并纳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浙江自贸区的成立
在港口监管体制机制方面,相继实施了直卸直装模式、无纸化通关、无人机应用等创新举措。 2017年1—12月份,马迹山港区共进口各类铁矿3015万吨,连续七年吞吐量超过6000万吨;2018年1-6月份港区共进口1581万吨,完成吞吐量3325万吨。
截止6月底,马迹山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共新增企业31家,注册资本总计约20.22亿元,实际注册到位资金约1.6亿元,实现税收约5500万元,其中今年1-6月份约4600万元,占全县税收总额约12%。
自贸区外贸进出口总额292.5亿元,其中油品进出口总额198.4亿元。大宗商品线上交易额3560.6亿元,保税燃料油交易量405.9万吨,天然气交易量202.1万吨,煤炭交易量2232.4万吨。保税燃料油加注是浙江自贸区主要特色产业,挂牌一周年,保税燃料油直供量198.7万吨,调拨量572.5万吨,结算量476.3万吨。
自贸区建设一周年来取得的成就
04
积极探索创新,推动落地见效
浙江自贸试验区正努力打造“一中心三基地一示范区”:建设以原油、成品油、保税燃料油现货交易为重点的国际油品交易中心;以保税燃料油加注为切入点的国际海事服务基地,以石油商业储备为核心的国际油品储运基地和以环杭州湾石化产业集群为引领的国际石化基地;建成大宗商品跨境贸易人民币国际化示范区。
2016年4月19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
2017年3月,国务院批复设立包括浙江自贸区第三批7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并分别印发了总体方案
2017年4月1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
浙江自贸区的成立
上海自贸区
天津自贸区
辽宁自贸区
陕西自贸区
四川自贸区
重庆自贸区
湖北自贸区
马迹山岛区块建设情况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港口岸线管理的实施意见-舟政发〔2021〕23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港口岸线管理的实施意见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港口岸线管理的实施意见舟政发〔2021〕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港口岸线是我市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自然资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规范港口岸线管理,确保港口岸线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和有序开发,加快推进港口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作出积极贡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严格控制岸线使用总量坚持规划引领,强化规划权威性和严肃性,使用港口岸线必须符合港口规划。
严格控制港口岸线使用总量和使用范围,原则上除用于国家战略项目、省市重大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不再新增使用港口岸线;新增使用港口岸线要以岸线效益论英雄,深入开展产出效益评估,确保港口岸线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强化岸线使用必要性和合理性评估,提倡港口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积极推动公用码头建设,原则上相邻区域已有功能相近的公用码头的,不再新增使用港口岸线;探索岸线生态补偿机制,对新增港口岸线项目占用自然岸线的,应做好自然岸线占补平衡;积极引导港口项目向环境承载能力更强的离岛区域集中布局。
二、严控涉及港口岸线的转让行为涉及使用港口岸线的项目(企业)转让不得擅自改变港口岸线的使用范围、功能,确需改变的,项目需符合规划和产业准入政策,转让方应当事先书面报告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并由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三、大力整治“低小散”港口岸线探索低效港口岸线退出机制,强化综合治理,大力推进低效港口岸线整治提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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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的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项目集聚,促进产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扶持政策适用于注册在综保区内并符合综保区产业发展及功能定位的企业。
所扶持的投资项目和企业,由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负责审核认定,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区地方留成部分”是指企业当年实缴企业所得税的40%,增值税的25%,营业税(含营改增部分)的100%。
个人所得税区地方留成部分是指个人当年实缴个人所得税的40%。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三税总额”是指注册在综保区,当年实缴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区地方留成部分的总和。
第五条综保区原则上不接收舟山本地企业以迁移的方式入驻,且入区企业也不享受本办法的扶持政策,如本地企业确实需要利用综保区的功能和政策开展相关业务的,向综保区管委会提出申请,经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入驻综保区,享受本办法的扶持政策。
第六条综保区管委会成立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入驻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包括咨询、注册、验资、开票、报税、记帐、年检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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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扶持内容
第七条商贸及现代服务类企业
当年实缴三税总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企业~享受如下扶持政策:
税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三税总额区地方留成部分扶持区地方留成部分扶持比例比例区地方留成部分扶持比例 T(万元)
T,300 90% 80% 70%
,?300 90% 85% 80%
,?1000 一事一议
第八条物流及交通运输企业
当年实缴三税总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企业~享受如下扶持政策: 税种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含营改增) 三税总额
T(万元) 区地方留成部分扶持比例区地方留成部分扶持比例
T,300 90% 70%
,?300 90% 80%
,?1000 一事一议
2
第九条融资租赁、基金、股权投资和投资管理类企业 1、融资租赁类企业: 当年实缴三税总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五年内~享受如下扶持政策:
营业税
融资租赁企业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含营改增部分)
区地方留成部分扶持比例 100% 100% 90% 2、股权投资及基金类企业:
注册资本或认缴出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当年实缴三税总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五年内~享受如下扶持政策: 股权投资及基金类企业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区地方留成部分扶持比例 90% 90% 90% 投资集聚区项目或企业
95% 95% 95% 区地方留成部分扶持比例
3、股权投资管理类企业:
注册资本或认缴出资额在100万元以上~当年实缴三税总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五年内~享受如下扶持政策:
股权投资管理类企业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区地方留成部分扶持比例 90% 90% 90%
3
第十条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装饰装潢类企业
区外经营,当年实缴三税总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企业,享受如下扶持政策:
房地产、建筑施工及
企业所得税营业税
装饰装潢类企业
区地方留成部分扶持比例 90% 70%
第十一条市场交易类企业
对设立经营综保区鼓励的进口商品、石化、矿产品、金属、粮油、重型装备、船舶及船用设备等专业交易市场,经认定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1、对于市场实施主体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
市场实施主体企业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
区地方留成部分扶持比例 95% 95% 96% 2、对市场实施主体企业引进或集聚的会员企业:
参照本办法的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的相关扶持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其他优惠及扶持
1、小微型企业免费注册
对综保区新设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微型企业,综保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实行“双免服务”,即免费提供注册地址;免费提供注册服务及相关注册费用。
4
2、购买办公用房
对在综保区商务配套区内购买商业办公用房100平方米以上且实际入区经营的企业,经管委会认定,营业税、增值税扶持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
3、鼓励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落户
总部或地区总部企业,是指在综保区注册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对一定区域内的控股企业或分支机构行使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企业法人机构。
总部企业的投资主体、经济性质不限。
对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经管委会认定,给予每户100万元、150万元、200
万元不等的一次性扶持(已获市级扶持的除外)。
4、鼓励物流仓储企业建设多层仓库
物流仓储企业建设的多层仓库,经管委会认定,第三层仓库以上(含第三层)每增加一层(每层建筑面积差距不得大于10%),按实际建筑面积,给予50元/平方米的补助。
5、高管奖励
企业年实现的三税总额区地方留成部分在500万元以上或个人所得税区地方留成部分在500万元以上的,给予高层管理人员(限5名以内)本人实缴个人所得税区地方留成部分的80%进行奖励。
6、高级人才奖励
与海洋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重点产业、新兴产业企业高薪引进的急需的技能型、技术型和管理人才,其年薪在30万元以上的,本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区地方留成部分的80%进行奖励。
5
7、水利基金
综保区企业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实行封顶政策,实际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超过相应额度部分给予扶持。
其中,工业企业和用地企业负担额度10万元,商贸类企业负担额度3万元,其余区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
8、一事一议
对带动综保区主导产业发展、提升产业水平和促进税收增收作用特别明显的企业,经管委会同意,签定“一事一议”扶持政策。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三条企业享受的各项扶持政策及补助额度,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对本区域的直接财政贡献。
第十四条企业享受的各项扶持政策,可选择就高,但不能重复享受。
企业享受上级政策的,先执行上级政策,再按本办法的扶持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与管委会签订“一事一议”扶持政策的企业,按协议执行。
第十六条上级政策如有重大调整,本办法的扶持政策作相应调整。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二0 一三年十月一日起执行,暂定五年。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