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示范文本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示范文本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条例》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属于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所确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属于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经财务、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
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者由于财务、税务部门无法核定等原因致使有关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难以确定的,按照下列办法确定:(一)主要负责人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以上10倍以下计算;(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以上5倍以下计算。
公司安全规章罚款制度范本
公司安全规章罚款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罚款制度。
第二条本罚款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罚款制度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促使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二章罚款项目及标准第五条迟到、早退:每人每次罚款50元,特殊情况除外。
第六条未佩戴安全帽、未穿防护服、未戴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措施不完善的情况,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第七条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每人每次罚款200-500元。
第八条未经允许擅自离岗、串岗,影响安全生产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第九条工作期间饮酒、赌博、打架斗殴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每人每次罚款500元,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至开除的处理。
第十条未按照要求进行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违反规定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第十一条未按照要求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导致设备故障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每人每次罚款200-500元。
第三章罚款执行及申诉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罚款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执行,罚款金额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判断。
第十三条员工对罚款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罚款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诉后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罚款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五条本罚款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所有。
通过制定本罚款制度,公司希望全体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公司安全生产处罚规定范文(三篇)
公司安全生产处罚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处罚原则1. 依法依规:处罚行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遵守程序。
2. 公正公平: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时,必须客观公正、公平合理。
3. 科学合理:处罚措施必须符合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影响,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处罚力度。
第三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和处罚措施1. 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未取得上岗证、未经培训合格即擅自上岗的;(2)违反操作规程、操作程序的;(3)未按照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4)私自改变生产工艺、生产设备配置等的;(5)违反能源管理规定、浪费用能的;(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2.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口头警告:对违规行为轻微,影响较小的,给予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对违规行为较为严重,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书面警告,要求整改,追究责任;(3)罚款:对违规行为严重,影响较大,给予罚款处罚;(4)停工整顿: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停工整顿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5)降级处理和解聘:对重大违规行为,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严重经济损失的,给予降级处理及解聘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第四章处罚程序1. 处罚程序包括下列步骤:(1)发现违规行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应立即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汇报。
(2)调查核实: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收到汇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收集有关证据,了解情况。
(3)听证和申辩:对于涉及罚款、停工整顿、降级处理和解聘等处罚措施的,被处罚人有权申请听证,并在一定期限内提出申辩意见。
(4)决定处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调查核实、听证和申辩的基础上,根据事实和情况,做出处罚决定,并通知被处罚人。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制度模版(五篇)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保障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安全,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处罚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各个部门和岗位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核心原则是安全第一,从严从快从重的原则,即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本制度的处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工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追究法律责任等。
第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企业应当根据情节轻重,适用从轻、从重或者从重处罚原则,坚决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第六条企业应当通过内部培训、考试、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心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章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处罚制度第七条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未取得相应岗位的从业资格证书擅自上岗作业的;(二)未按照规定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的;(三)擅自改变、中途停工、拆除或者损坏安全设施的;(四)故意破坏或者隐瞒事故隐患的;(五)以欺骗、贿赂等手段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六)泄密、散布本企业技术秘密或者生产经营信息的;(七)违反消防规定,私拉乱接电源线的;(八)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
第八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轻微违法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方式:(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第九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一般违法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方式:(一)警告;(二)罚款(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金额,罚款上限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三)责令限期整改;(四)通报批评。
第十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重违法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方式:(一)罚款(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金额,罚款上限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二)停工整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整顿时间);(三)责令停产停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时间);(四)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实施细则模版
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实施细则模版一、目的与依据1. 目的本《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实施细则》(下称《细则》)的目的在于规范企业对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人员进行处罚,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 依据本《细则》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相关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1. 适用对象《细则》适用于本企业内的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外来人员等。
2. 违纪行为《细则》中所指的违纪行为指的是违反本企业内规定的安全生产纪律,包括但不限于:(1)无证操作;(2)擅自将停产设备开启;(3)私自更改设备工作参数;(4)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品;(5)超时工作;(6)违规使用设备;(7)违反操作规程;(8)未按要求进行检修保养;(9)未及时上报安全隐患;(10)消防安全违规行为等。
三、处罚原则1. 公平公正《细则》所制定的处罚原则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任何人员违反纪律都应当依据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罚,不得偏私舞弊。
2. 教育与惩戒并举对于第一次违反纪律的人员,除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外,还应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培训,帮助其树立安全意识。
对于多次违纪或严重违纪的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以起到警示作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3. 量刑适当对于违纪行为的处罚应当适度,不得过轻或过重,要综合考虑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等因素进行合理量刑。
四、处罚程序1. 发现违纪行为任何员工一旦发现有违纪行为,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 调查核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违纪报告后,应立即成立调查小组,对违纪行为进行核实调查。
调查过程中应做到公正、客观、全面,确保事实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3. 处罚决定依据调查核实的结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联系相关部门对违纪行为进行评估,确定相应的处罚决定。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模版(二篇)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1.为了加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处罚细则。
2.本处罚细则适用于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3.本处罚细则所称违章违规,是指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章违章违规行为分类第一节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4.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评价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从事需要安全规定的活动,属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5.未将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上报或隐瞒、谎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属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6.未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防护设施,或者使用不合格、损坏的安全设备、防护设施,属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7.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或者安全生产培训不达标,属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节违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8.未制定或不按规定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属于违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9.未建立或不按规定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属于违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10.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属于违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11.未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和应急预案的编制、更新、实施等工作,属于违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三节违章违规行为的性质与情节划分12.根据违章违规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节,将违章违规行为划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个级别。
13.轻微违章违规行为,指行为对安全生产无明显影响,但已违反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14.一般违章违规行为,指行为对安全生产产生一定影响,但尚未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15.严重违章违规行为,指行为对安全生产产生严重影响,已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一节轻微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16.轻微违章违规行为,一般采取警告、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模版(四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模版一、总则为了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建项目的施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涉及的处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反文明施工要求等。
三、安全生产处罚1. 违反安全作业规范的处罚(1) 对于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的施工人员,首次处以警告,再次违规的,按照每次100元的罚款处罚。
(2) 对于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绳的高空作业人员,首次罚款500元,再次违规的,按照每次1000元的罚款处罚。
(3) 对于未按照规定使用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的施工人员,首次罚款200元,再次违规的,按照每次300元的罚款处罚。
2.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1) 对于违反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员,按照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
(2) 对于未经相关岗位培训的人员擅自上岗从事危险作业的,首次罚款500元,再次违规的,按照每次1000元的罚款处罚。
(3) 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的项目部,首次罚款1000元,再次违规的,按照每次2000元的罚款处罚。
四、文明施工处罚1. 违反环保规定的处罚(1) 对于违规倒排污水、乱丢杂物等污染环境的行为,首次罚款500元,再次违规的,按照每次1000元的罚款处罚。
(2) 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垃圾分类处理的项目部,首次罚款1000元,再次违规的,按照每次2000元的罚款处罚。
2. 违反施工管理规定的处罚(1) 对于未按照规定设置施工围挡,影响周边交通和市容的项目部,首次罚款2000元,再次违规的,按照每次4000元的罚款处罚。
(2) 对于噪声、扬尘等超标排放的项目部,首次罚款3000元,再次违规的,按照每次5000元的罚款处罚。
五、处罚执行1. 处罚决定书的形式处罚决定书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责任人员,并抄送所属部门和项目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实施细则(5篇)
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实施细则为保证安全生产纪律的有效约束,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订本实施细则:1、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埋,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纪律罚款____元/人次。
2、施工中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酒后作业,穿拖鞋高跟鞋上班罚款____元/人次。
3、无证操作机电设备,私自将设备交非专业人员操作罚款____元/人次。
4、接到隐患整改单后无正当埋由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罚款____元/人次。
5、班组长不按时组织安全活动,不按时上交活动记录罚款____元/人次。
6、脚手架上钢管、钢筋、模板、木仿、扣件、卡具及其他工具未及时清除罚款____元/人次。
因上述物件未及时清除发生坠落罚款____元/人次。
7、高处作业向下抛扔物品罚款____元/人次。
8、擅自拆卸安全栏、门、网、脚手架、安全设施、安全标志罚款____元/人次。
9、在禁火区(库房、木工房)吸烟、现场烧明火罚款50远/人次。
10、宿舍内使用电炉罚款50远/人次。
11、电焊、氧割后未及时切断电源、气源,工完场清消除隐患发生火灾罚款1000远/人次。
12、上下施工攀、翻脚手架罚款50远/人次。
13、违章指挥罚款____元/人次14、工长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罚款50远/人次。
15、携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罚款____元/人次。
16、造成未遂事故重大险情罚款____元/人次。
17、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财产损失,按上级有关规定处埋,责任自负;触犯律,送交司法机关依法处埋。
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实施细则(2)是指在企事业单位发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制定的用于管理和惩处违法行为的具体规则和措施。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实施细则的内容:1. 违法行为的定义:明确了什么行为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违反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违反安全生产协议等行为。
2. 违法行为的分类和标准:将违法行为按照轻重分级,设定不同的处罚标准。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本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本细则的处罚对象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员。
第四条违章违规处罚原则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防患未然”。
第五条处罚采取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书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处罚的程序从发现违规行为之日起计算,自查自纠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酌情减轻处罚。
第二章违章违规行为及处罚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导致安全责任不到位的;罚款10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5000元。
(二)未制定、未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落实制度落地的;罚款5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2000元。
(三)安全生产设施不齐全、不完善,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罚款10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5000元。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职工未参加过安全培训的;罚款5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2000元。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罚款10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5000元。
(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控制危险物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罚款20000元,责令停产整顿,逾期未整改的,吊销许可证书。
(七)违规操作、使用违法违规的设备、工具的;罚款10000元,责令停产整顿,逾期未整改的,吊销许可证书。
(八)未按照规定进行事故应急演练,或演练效果不理想的;罚款5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2000元。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16篇】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16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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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十种违章违纪处罚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十种违章违纪处罚实施细则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十种违章违纪处罚实施细则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管理人员违章违纪造成事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务请各位管理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1.不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本人持证培训,处罚50-200元/次;2.不积极参加公司安全生产会议,不积极传达贯彻会议或文件精神,处罚50-200元/次;3.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违章指挥作业,处罚100-300元/次;4.未按安监、环保、特设等政府职能部门检查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按期消除事故隐患,处罚100-500元/次;5.未按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检查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按期消除事故隐患,处罚50-300元/次;6.对员工发现并提出的违章作业和事故隐患不理彩、不组织整改消除,或者对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理彩、不采纳,处罚50-200元/次;7.发生事故后未及时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经过和事故原因不作调查分析,或者不提出处理意见,处罚100-300元/次;8.不吸取事故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处罚100-500元/次;9.对违章违纪或安全事故进行处罚时,故意降低处罚标准或寻找客观理由使之免于处罚,处罚50-300元/次;10.安排未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或者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处罚50-200元/次;11.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处罚50-200元/次;12.安排不符合岗位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作业,处罚50-200元/次;13.安排童工或超龄人员上岗作业,处罚50-200元/次;14.不顾员工身体和精神实际状况,强令员工加班加点、超负荷作业,处罚50-300元/次;15.对员工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或其它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不纠正、不教育、不处罚,处罚50-200元/次;16.随意调换特种作业人员和有一定技术含量的人员岗位,临时拉人顶岗,处罚50-200元/次;17.未执行班前会制度,或无班前会记录,处罚50-200元/次;18.未执行交接班制度,或无交接班记录,处罚50-200元/次;19.未执行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制度,或无安全检查记录,处罚50-200元/次;20.未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或无隐患整改记录,处罚50-200元/次;21.未执行现场纠正“三违”制度,或无纠正处罚记录,处罚50-200元/次;22.在班前会或其它会议上,不进行岗位针对性培训教育、不进行岗位安全措施交底、不对违章违纪进行处理、不通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处罚50-200元/次;23.安排或默认机械设备和各类设施不按计划检修维护、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处罚50-200元/次;24.重大的起重吊装作业、运输作业、高空作业、立体交叉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未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未指定监护人,处罚100-300元/次;25.安排或默认在大风、霜冻、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进行高空露天作业,或必须作业时未采取防滑、防坠落等有效防范措施,处罚100-300元/次;26.安排或默认工作地点遇有大风、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天气、或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见指挥信号时进行起吊作业,处罚100-300元/次;27.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或设施,处罚50-200元/次;28.擅自决定移动、拆除、挪用消防设施,处罚50-200元/次;29.擅自决定移动、拆除厂区视频监控系统,处罚50-200元/次;30.现场各类材料、工具、设备等摆放混乱,不符合现场定置管理的要求,处罚50-200元/次。
安全生产内部处罚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内部处罚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处罚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子公司及全体员工。
三、处罚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三)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四、处罚内容(一)对个人的处罚1. 未按照安全生产规定进行操作,造成轻微后果的,给予警告或罚款100-500元。
2.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记过或罚款500-1000元。
3.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降级、撤职或罚款1000-5000元。
4.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党籍、公职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对单位的处罚1. 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给予警告或罚款1000-5000元。
2. 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给予警告或罚款1000-5000元。
3.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或者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给予警告或罚款1000-5000元。
4. 未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隐瞒、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警告或罚款1000-5000元。
5. 未落实事故处理措施,或者未对事故进行总结教训的,给予警告或罚款1000-5000元。
五、处罚程序(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
(二)根据调查结果,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处罚建议,并根据本处罚制度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
(四)将处罚决定通知被处罚个人或单位,并进行公示。
(五)对被处罚个人或单位进行教育,督促其整改。
安全生产处罚条例
安全生产处罚条例安全生产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安全生产责任不可推卸。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违法行为与处罚第四条以下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一)未经审批、许可或者未备案擅自开展危险物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二)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三)未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四)未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或者安全生产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五)未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六)未按照规定购买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七)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及时维护标志的;(八)未配备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未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九)未进行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的;(十)未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十一)未按照规定保存安全生产记录和相关资料的;(十二)故意隐瞒、谎报事故信息或者拒绝提供事故调查需要的资料的;(十三)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条违法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
第六条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可以给予停产、停工整顿的处罚:(一)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较大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三)多次发生安全事故,未能及时整改的;(四)有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
第七条对于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人,有关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吊销或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的;(二)限制其从事或者继续从事相关行业的经营活动的;(三)责令停业、停产整顿的;(四)进行公开曝光的;(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安全管理处罚条例(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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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及奖惩细则范文(4篇)
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及奖惩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员工和单位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包括外来人员。
第三条本细则内容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措施。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本单位各级领导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感,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各部门和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或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并要求团队成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安全员要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并对各单位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帮助。
第七条安全生产委员会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八条本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本单位要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使员工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第十条本单位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设备,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第十一条本单位要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并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四章安全生产奖励第十二条本单位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出色的员工进行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奖励分为个人和集体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制定。
第十四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解决的,可以获得安全监察员的奖励。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奖励应当公开、公正进行,遵循公平原则,辨别真假、奖惩分明。
第五章安全生产处罚第十六条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引发事故的员工,本单位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处罚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工资、扣分、降级、停职、开除等形式。
第十八条对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的员工,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处罚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违规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方式。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处罚条例
安全生产处罚条例在工业生产和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基石。
为了强化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提供一个安全生产处罚条例的范本,以便企业和组织能够更好地理解和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
安全生产处罚条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2条本条例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3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4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5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条件第6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生产设备、设施和工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行业安全生产要求。
第7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使用。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8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9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损失,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10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第11条对于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12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结束语:。
2024年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范文(五篇)
2024年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范文一、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1. 详述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与具体实施状况。
二、安全职责履行与隐患排查1. 评估了各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安全职责方面的表现,以及作业人员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范的情况。
2. 排查了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及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并检查了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实施1. 审核了生产教育和培训内容的落实情况,确认从业人员是否充分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及职责。
2. 专项检查了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效果。
3. 评估了部门的安全生产环境,包括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防护用品的配备、仓储安全距离的保持、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
4. 检查了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应急照明和消防器材、安全疏散门及钥匙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5. 核实了发包、出租场所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协议的签订及执行情况。
6. 记录了部门是否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及工伤事故等信息。
四、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机制1. 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及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全年安全检查记录,对各部门及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2. 依据考核结果及公司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标准,对责任人及部门实施相应奖惩。
五、安全生产奖励与惩罚规定1. 奖励等级及条件奖励类型包括表扬、嘉奖、评选安全之星(或安全先进班组)、授予公司安全生产者(或安全管理先进部门)称号,并酌情给予一次性奖金或物质奖励。
列举了员工及部门获得奖励的具体条件,如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等。
2. 惩罚依据及措施惩罚类型包括警告、通报离岗、解除合同或除名,并辅以一次性经济处罚。
明确了给予警告、通报离岗及解除合同或除名处罚的具体行为,如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违章作业引发工伤、造成安全设施设备损坏等。
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原则,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部门及责任人取消年终评选先进的资格。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和社会大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处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处罚制度适用于所有本公司/机构的员工和管理人员,在公司/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将依据本处罚制度进行处罚。
三、处罚原则1. 严明纪律,依法处罚;2. 法定违法行为将给予相应的法定处罚;3. 处罚具有针对性和惩处性,以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4. 处罚公正、公开,程序合法。
四、违规行为及处罚一、一般类违规行为1. 违规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经教育纠正无效,第一次处罚:口头警告;第二次处罚:书面警告;第三次处罚:扣除当月奖金。
2. 违规将危险品放置于非指定区域,经教育纠正无效,第一次处罚:口头警告;第二次处罚:书面警告;第三次处罚:扣除当月奖金。
3.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经教育纠正无效,第一次处罚:书面警告;第二次处罚:扣除当月奖金;第三次处罚:扣除当月奖金并限制晋升1年。
二、严重类违规行为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直接责任人员第一次处罚:扣除当月工资并降职;第二次处罚:解除劳动合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违规操作导致重大事故,直接责任人员第一次处罚:扣除当月工资并降职;第二次处罚:解除劳动合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妨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一次处罚:扣除当月工资并停职检查;第二次处罚:解除劳动合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备注:在以上处罚时,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需要赔偿损失的,责任人员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五、责任追究对于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员工,公司将依法进行责任追究,以保障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员工的工作安全。
六、申诉和复核员工在接受处罚后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复核,结果以复核结果为准。
七、保密和公示对于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而接受处罚的员工,公司将对其个人信息进行保密,并在公司内公示违规行为和处罚结果,以起到警示作用。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4篇)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是指为了促进企业和个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激励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并惩罚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相关规定。
下面是一份关于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的示范性文件,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保障企业和个人的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事故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各类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奖励原则奖励应坚持公平、公正、实际、可操作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给予奖励。
第四条惩罚原则惩罚应主要采取教育、告诫、纠正错误的原则,同时有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第五条奖励措施1. 个人奖励:在安全生产中,个人表现突出的,可以给予表扬、嘉奖、荣誉称号等形式的奖励。
2. 团体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单位或团队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可以给予团体表彰、奖金等形式的奖励。
3. 物质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对具有重大贡献的个人或团体,可以给予物质奖励,如加薪、奖金、旅游等。
第六条惩罚措施1. 警告处分: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行为轻微、情节较轻的,可以给予警告处分。
2. 记过处分: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行为情节一般的,可以给予记过处分。
3. 记大过处分: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记大过处分。
4. 开除处分: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给予开除处分。
注:具体的惩罚措施应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后果来确定。
第七条奖惩的程序奖惩应当依法进行,尊重程序和事实。
应根据事实记载情况,听取当事人的申辩意见,并充分听取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确保公正。
第八条奖惩决定的公示奖励决定或惩罚决定应当公示于企事业单位内部,以及向相关工会组织、行业协会或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第九条奖惩的执行奖励决定应及时给予奖励对象,惩罚决定应及时公示,并依法执行。
在执行时应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作为人事管理档案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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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处罚条例:1、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元。
1•1在工作岗位上凉晒衣物或存放其它与工作无关物品者。
1•2运转设备没有防护措施或将防护设施挪作他用者。
1•3运转设备不经盘车随便启动者。
1•4电焊机一次线缔接不牢,包扎不好,有漏电现象未造成事故者。
1•5电焊机一次接线超过5米或最低点架高不足2•5米以上者。
1•6电气焊工工作完毕,没按规定切断电源、气源或工作现场没有熄灭余火者。
1•7氧气瓶、乙炔气瓶不是轻搬轻放者,在地上滚动、撞击其他物品及危害安全者。
1•8氧气瓶、乙炔气瓶无防震圈或防震圈间距小于60公分者。
1•9储存气瓶、拉运气瓶或使用气瓶不符合规定者。
1•10电焊机及其它电动工具没有通过触电保护器而直接接入配电盘者。
1•11电器开关外壳漏电、线头、线体有裸露或室外电器开关或其他电器设备无防雨措施者。
1•12带小孩进入生产区者。
1•13涂抹或随便挪用安全标志者。
1•14损坏安全标志者照价赔偿。
1•15不经允许动用地沟盖板或故意损坏者。
1•16随意在人行道上栓绳放物阻碍通行者。
1•17进入生产区不戴安全帽者(有规定的除外)。
1•18一切可以移动拆卸的物品未移动到安全区随便动火者。
l•19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不全者。
1•20损坏、挪用安全设施者。
1•21进入禁火区带烟火者(电焊工除外)。
1•22非电气焊工随意动用电焊、气割用具者。
1•23生产车间照明设施损坏、丢失或不起作用不处理、不汇报者。
1•24抽查时不会使用消防器材者。
1•25设备基础出现异常未及时处理者。
1•26设备运行申有异常声音不及时消除者。
1•27设备零部件不齐全、不可靠者。
1•28设备管道防腐、保温不完好者。
1•29设备周围有杂物或检修后达不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者。
1•30设备管道有悬挂物,捆扎物的。
1•31设备存在跑、冒、滴、漏不及时处理者。
1•32机用润滑油不执行“五定”、“三过滤”者。
1•33操作、检修、巡检、记录不真实,不认真者。
1•34设备出现问题不及时通知维修工处理者。
1•35野蛮检修、操作、敲砸设备者。
1•36备件计划提报不及时、不准确而影响生产者。
1•37电气焊工工作过程中擅自离开工作现场而没采取安全措施者。
1•38配电室无档鼠板或门窗关闭不及时,纱网损坏不及时更换者。
1•39安装临时架、架设临时线、临时灯不符合规定者。
1•40不得用本冲洗电器设备和冬季用水冲洗地面者。
1•41打扫卫生不执行安全规定而冒险作业者。
2、违反安全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20元2•1交接班、记录、巡检不认真和上班人员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者。
2•2电工、仪表工上班不穿绝缘鞋者。
2•3应戴眼镜上班作业不戴眼镜者。
2•4不因应急消防、随便动用消防设施者。
2•5职工食堂人员上班不穿工作服者。
2•6进入生产区穿高跟鞋(3cm)、拖鞋、裙子、短裤、光背、上身棉衣过膝盖者。
2•7电、气焊工作业时不按规定穿戴保护用品者。
2•8动用酸、碱等危险物品没按规定穿戴保护用品者。
2•9上班胡打乱闹影响工作、玩、打手机者。
2•10生产区内女工发辫过肩而又未采取措施者。
2•11不因工作需要随便动用安全防护用品或因工作需要而未及时复原者。
2•12安全防护用品用时不按要求妥善保管、不齐全、不向安全、消防人员汇报登记者。
2•1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未造成事故者。
2•14违反工艺操作规程或检修规程者。
2•15超温、超压、超负荷生产一时,一处、一项者。
2•16生产区未办理动火许可证随意动火者。
2•17所有发证人员(安全作业证)没按规定持证上岗者。
2•18不按安全整改“通知书”、“指令书”的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情况不及时反馈者。
2•19违反安全整改“通知书”两次以上者(包括两次)。
2•20违反安全整改“指令书”一次以上(包括一次)。
2•21违反以上两项规定,处罚该单位主要负责人。
2•22因不按“通知书”、“指令书”要求进行整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要依法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2•23本公司人员因业务关系带外来人员进入厂区违反安全规定者。
2•24氧气表、乙炔表有损坏者。
2•25设备基础未固牢,危及安全生产,不及时处理者。
2•26设备带病运行,不及时处理者。
2•27因设备失修影响生产者。
2•28设备维修质量差,影响生产者。
2•29野蛮检修、操作、损坏机部件者。
2•30虽未影响生产,但备用设备不备用者。
2•31因检修,指挥联络不当设备出现问题而影响生产者。
2•32不严格执行设备管理、防腐、保温规定者。
2•33不服从调度指令者。
2•34未按调度指令按时完成任务者。
2•35因指标执行不严影响生产者。
2•36未按时完成整改项目者。
2•37因操作不当轻微影响生产者。
2•38因原材料、备品配件供应不及时影响生产者。
2•39服务、维修人员未做到随叫随到者。
2.40不按要求和操作规程开停车者。
开停车检修部位没有方案者,有方案未交安全部门审阅批准者,批准后执行不严者。
2•41因生产需要,发放备件不及时者。
2•42乱接乱拉临时电源而危及安全者。
2•43不参加安全培训教育者,参加者考试达不到80分(含)以上者,个人要求补考达不到80分以上者。
3、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30元3•1随便带压紧固和检修设备者。
3•2敲砸、打击带压设备管道者。
3•3带压设备管道震动过大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当者。
3•4不严格安全用电规程者。
3•5带电作业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完好的防护用品、防护器具者。
3•6带电作业不设专人监护者。
3•7电工工具不绝缘或绝缘不良进行作业者。
3•8停电作业不坚持挂牌、解断电源、无人监护者。
3•9电器设备没有良好接地者(包括各种避雷设施)。
3•10电器作业不按规定办理作业票者。
3•11不是电工人员,不因工作需要随便出入配电室者。
3•12不是电工乱动电器设备,乱拉乱接电线者。
3•13用湿手或用金属导电物体起动电器、设备者。
3•14凡进入设备检查、检修、不置换合格、佩戴防毒面具、专人监护、随便进入塔罐等、违反其中一项者。
3•15进入塔罐检修所用临时灯不用低压电源(36伏以下)者。
3•16进入潮湿的设备内作业或在危及人身安全的其它场所作业时,不采用12伏安全电压者。
3•17生产中停用设备或更换后闲置设备,不经置换分析合格,不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随意动火者。
3•18电焊、气焊所用设备(氧气瓶、乙炔气瓶、切割机等)没按规定保持三者距离者。
3•19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器离开火源,可燃物三者距离不足10米或离危险源不足30米以上者。
3•20因处理不当造成毒者。
3•21超重吊装违犯安全规定者。
3•22人字架、脚手架、抱杆固定不牢,倾倒造成未遂事故者。
3•23所有吊装工具不符合规定超负荷者。
3•24不经允许随便将风绠、地锚铃挂在生产管道、设备上或墙垛、框架、支撑架上等,危及安全者。
3•25起吊后的部件碰撞打击正在生产的设备、管道者。
3•26吊装作业不设专人监护者。
3•27吊装作业不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者。
3•28化工检修不办手续者(句括电器、仪表、电气焊工等)。
3•29虽办理手续而不按要求施工造成未遂事故者。
3•30登高作业不足2米,但因坡度较小较滑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采取其它安全措施者。
3•31登高作业2米以上,不系安全带者(包括2米)3•32不因工作需要或未经安排本岗有他(她)人闲聊者。
3•33电缆沟内的水不及时排除者。
3•34生产跑、冒、滴、漏严重,危及人身安全者。
3•35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灭火器防爆板等未按规定及时枝验、更换或铅封损坏不及时查明原因上报者。
3•36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者。
3•37不认真巡回检查,造成设备损坏,较轻影响生产者。
3•38因设备失修或维修不及时较轻影响生产者。
3•39因检修质量差影响生产者。
3•40因原材料,备件质量差影响生产者。
3•41因操作不当轻影响生产者。
3•42工作失职,对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较轻影响生产者。
3•43因责任心不强,对已发现的隐患处理不及时,较轻影响生产者。
3•44本岗安全防护设施拥品用具保护不好,损坏,交、接班双方不严格者。
3•45不按安全班组活动或活动达不到要求者。
4、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分4•1违反管理规定不服从处罚态度不好者。
4•2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未遂事故者。
4•3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轻微事故者。
4•4弄虚作假,使工作无法进行者。
4•5出现事故不及时处理,不按时上报者(按照事故类别,由分工负责人组织查找原因,责任人、安全部门监督填写事故报告单和处理报告单)。
4•6无故造成缺员一人者。
4•7不按规定办理安全票证而作业者。
4•8购进或使用不合格产品,造成较大未遂事故者。
4•9进入化工区域的机动车辆未办证,未按阻火器者。
4•10违犯化工部安全生产41条禁令其中一项者。
4•11因管理不严、不细,而造成较小事故者。
4•12巡检不及时,故障处理不及时或不积极组织人员维修者。
5、违犯安全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0元5•1因操作、指挥、联系不当,造成半负荷生产者(产甲醛不产托品)。
5•2未进行安全教育,未有安全部安全考核合格通知书而进入生产岗位学习、顶岗、安排工作者。
5•3因设备、电器仪表等维修不当,造成半负荷生产者(调试阶段不算)。
5•4因违反《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造戌一般事故者。
6、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200元,并停职捡查,按旷工处理或除名6•1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一定损失者。
6•2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
6•3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半年三次以上者,全年五次以上者。
6•4随便动用行车、电气焊、卷板机、砂轮机、电钻、磨光机、盖板、护栏等设施,酿成意外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
6•5上下投掷物体,砸伤人员损坏设备、管道、阀门、电缆、照明灯、安全标志等设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