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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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度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度近年来,随着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工作环境条件也在不断改善,但安全生产工作仍然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为了不断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促进员工的安全行为和习惯的养成,我公司特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度。

一、制度目的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定期约谈各部门负责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和指导,排查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构建和谐安全的工作环境。

二、执行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部门的负责人。

三、执行过程1.约谈时间:每月进行一次约谈。

具体约谈时间和地点由安全生产部安排。

2.约谈主体:约谈主体为安全生产部的负责人,由其负责约谈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等。

3.约谈内容:约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情况:了解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查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2)安全责任的履行情况:核查各部门负责人是否履行了安全责任,是否对员工进行了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是否建立了健全的安全制度和管理体系。

(3)事故和违规处理情况:了解是否发生了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调查处理情况,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和改进措施。

(4)员工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了解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知和意识,对个别员工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进行指导和教育,帮助员工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4.约谈记录:约谈后,安全生产部负责人要及时记录约谈内容,并将记录提交给公司领导,以便公司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更加全面的了解和指导。

四、约谈效果评估和奖惩措施根据约谈结果和改进情况,公司领导将对负责人进行相应的评估和奖惩措施。

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负责人,可以给予嘉奖;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严重问题和违规行为的负责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责令整改。

五、培训和教育为了提高约谈负责人的业务水平和约谈能力,公司将组织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加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培训,提升其约谈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通过与责任单位的定期约谈,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下面是对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的详细解析。

一、制度目的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实施程序1.约谈对象:安全生产约谈的对象包括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负责人。

2.约谈频次:安全生产约谈应定期进行,一般为每季度一次,实施时长不应少于30分钟。

3.约谈方式:约谈可采用面谈、电话、视频会议等形式进行。

4.约谈内容:约谈的主要内容包括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以及整改情况等,其中重点关注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5.约谈记录:约谈应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约谈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约谈内容以及后续整改措施等,记录应存档备查。

三、实施要点1.加强责任意识:约谈过程中,应督促责任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

2.强化隐患整改:约谈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人,督促及时整改。

3.强调安全宣传教育:约谈过程中,要强调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完善制度建设:通过约谈过程中的问题反馈,及时更新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提高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四、监督和考核1.监督机制:约谈工作应由政府安监部门负责监督,对约谈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企业进行警示和处罚。

2.考核指标:约谈的效果可以作为考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通过约谈的整改情况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评估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奖惩措施:对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整改隐患及时的企业,可以给予表彰和激励;对于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未能及时整改的企业,应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惩罚。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3篇)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3篇)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为贯彻执行____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吸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安全工作的执行力,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责任约谈,是指项目经理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隐患未按时整改以及安全重点工作未按时完成的单位负责人约见谈话,分析形势,剖析原因,研究措施,并对相关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

2、约谈对象(1)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的单位负责人;(2)发生三类及以上非伤亡事故的单位负责人;(3)发生瓦斯超限以及连续发生瓦斯预警的单位责任人;(4)隐患整改不及时,以及现场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队组负责人;(5)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主要负责人;(6)安全重点工作未按期完成的单位负责人;(7)其他认为有必要约谈的人员。

3、约谈对象必须准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

4、约谈时要听取约谈单位近期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经过、原因、性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原因,安全重点工作未按时完成的原因等,重点听取安全预防措施、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等方面的报告。

被约谈对象必须准备书面材料。

5、约谈必须在安全生产责任确定后立即____进行,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约谈时间。

6、约谈程序(1)约谈前,书面通知约谈对象,告知约谈时间、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2)约谈时,经理办公室主任记录,形成约谈记录并及时发送被约谈单位;(3)约谈后,被约谈单位应在____日内将约谈要求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部经理办公室。

7、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被约谈人的责任。

8、项目部各部室、区队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

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2)是指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制度。

一、约谈的对象:1. 企业主要负责人;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3. 相关部门负责人;4. 工程技术人员;5. 安全生产现场负责人等。

员工安全生产事项约谈制度

员工安全生产事项约谈制度

员工安全生产事项约谈制度员工安全生产事项约谈制度一、引言为加强企业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员工安全生产事项约谈制度。

本制度的执行对象为企业员工,力求通过约谈的方式,及时发现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和隐患,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指导意见。

二、约谈的定义和目的1. 约谈的定义:约谈是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与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谈话,对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一对一的沟通与指导。

2. 约谈的目的:通过约谈,旨在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约谈的内容和方式1. 约谈的内容:(1)员工的个人安全意识:约谈时重点关注员工对自身安全的认知和行为,提醒员工时刻保持警惕,防范事故的发生。

(2)员工的安全操作规范:约谈时着重强调员工在工作中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和流程,不擅自变动设备、品尝化学品等危险行为。

(3)员工对安全生产措施的配合情况:约谈时询问员工对企业规定的安全生产措施的认同度和配合度,指导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提醒员工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2. 约谈的方式:(1)个别约谈: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与员工进行一对一的约谈,根据员工的安全表现和安全记录,进行针对性的谈话和指导。

(2)集体约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及集体约谈,通过集体约谈的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政策,强调员工的安全责任,共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四、约谈的程序与频率1. 约谈的程序:(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安全记录,确定约谈对象。

(2)约谈对象根据约谈通知,按时参加约谈。

(3)约谈人员与约谈对象进行约谈,详细了解员工的安全问题和意见建议,并给予适切的指导。

(4)约谈人员针对约谈内容,填写约谈记录,确保记录准确完整。

(5)约谈记录由约谈人员和约谈对象在约谈后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应急部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应急部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约谈对象1.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部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及其分支机构;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3. 重大危险源单位;4. 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5. 应急部认为需要约谈的其他企业。

三、约谈内容1. 传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 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现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3. 约谈企业负责人,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4. 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5. 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6. 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7. 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四、约谈程序1. 约谈企业前,应急部相关业务部门应进行初步调查,确定约谈对象和内容;2. 约谈企业时,应急部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并邀请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人员参加;3. 约谈企业时,企业负责人应参加,并汇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4. 约谈过程中,应急部相关业务部门应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充分沟通,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5. 约谈结束后,应急部相关业务部门应形成约谈纪要,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6. 约谈纪要应报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部领导审批;7. 企业应按照约谈纪要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向应急部报告整改情况。

五、约谈纪律1. 约谈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约谈活动合法、合规;2. 约谈企业应尊重企业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企业商业秘密;3. 约谈企业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得偏袒任何一方;4. 约谈企业应保护企业负责人和其他参加约谈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5. 约谈企业应保密约谈内容,不得对外泄露。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制度范文第一条: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落实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责任约谈是指上级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与下级单位的安全负责人进行的一对一的直接沟通和约谈,目的是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解决问题,推动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约谈的主要对象为下级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的责任。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约谈的主要程序如下:1. 上级单位确定约谈对象,并通知被约谈单位的安全负责人;2. 约谈双方按时、按地点进行约谈;3. 约谈双方按照约谈的主要内容进行交流和讨论;4. 约谈结束后,双方共同签署约谈记录,并交由上级单位备案。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约谈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责任的认识和落实;2. 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3. 安全风险的排查和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4. 安全事故的处置和教训总结。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约谈的结果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责令整改等措施,具体处罚措施由上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约谈记录应当详细、准确地记录双方共同达成的共识和约定,以备查验和评估使用。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应当定期进行,并记录保存备查。

第九条:对于不配合安全生产责任约谈或者对约谈结果不认真落实的单位,上级单位可以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上级单位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修订。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和监督,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级领导对下级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约谈的工作。

第三条约谈工作是对公司各级领导履责情况的一种管理方式,旨在通过约谈了解问题阻碍因素、找出原因解决问题,促进公司安全生产事业的科学有序推进。

第四条约谈对象为公司各级领导,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等。

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安全监管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以下是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的具体内容:一、安全生产约谈的目的安全生产约谈的目的是通过约谈,加强安全监管,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约谈的对象约谈的对象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高危行业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等。

三、约谈的程序和内容1.约谈对象的确定:根据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安排,对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企业进行筛选,并向所在地政府提出约谈请求。

2.约谈准备工作:约谈前,安全监管部门需要对约谈对象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其安全生产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等。

3.约谈实施:约谈由安全监管部门牵头组织,邀请相关部门的代表参加。

在约谈会上,可以进行现场检查、个别约谈、现场询问等方式,与企业负责人沟通交流。

4.约谈结果和整改要求:约谈结束后,根据约谈情况,安全监管部门要出具约谈纪要,明确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

5.定期跟踪检查:安全监管部门要对约谈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及时进行反馈。

四、约谈的权力和义务1.约谈主体有权要求被约谈对象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进行检查和调查。

2.约谈主体有义务对约谈对象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3.被约谈对象有义务积极主动配合约谈,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

4.被约谈对象有权向约谈主体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问题和困难。

五、约谈的效果评估和奖惩措施安全监管部门要对约谈的效果进行评估,如发现问题得到了解决或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若发现问题没有解决或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没有改善,应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如限产、停产、吊销许可证等。

总之,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的出台,对于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

建工集团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范文

建工集团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范文

建工集团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范文[标题]建工集团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范文(二)[正文]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建工集团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高各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建工集团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下称本办法)。

二、约谈目的通过安全生产约谈,及时了解各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推动各子公司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构建安全稳定的企业发展环境。

三、约谈程序1. 约谈方式(1)定期约谈:建工集团将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对各子公司进行定期约谈,确保工作的连贯性和持续性。

(2)突发情况约谈:当发生较为严重的安全事故、重大隐患时,建工集团可以随时约谈相关责任人,及时跟进处理情况。

2. 约谈对象(1)子公司负责人: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

(2)安全生产负责人:包括安全总监、安全主管等工作人员。

(3)相关部门负责人:如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

3. 约谈内容(1)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了解各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设施、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整改等方面。

(2)重点关注问题:针对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事故隐患等问题进行询问和追问,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3)安全管理计划和制度:了解各子公司的安全管理计划和制度是否完善,并提出改进建议。

(4)纪律与责任:约谈时要强调安全责任制的重要性,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

四、约谈结果1. 约谈记录针对每次约谈,建工集团将制定相应的约谈记录,详细记录约谈过程中的问题、答复和建议,以备后续查阅和跟进。

2. 约谈建议约谈后,建工集团将根据约谈记录,向被约谈对象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和指导意见,帮助各子公司更好地解决问题和加强管理。

3. 效果评估建工集团将定期对约谈后的改进建议进行跟踪评估,了解解决情况和改善效果,及时调整约谈方式和内容,不断提升约谈工作的效果和水平。

五、责任追究1. 对问题不得不解决的子公司,建工集团将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处分,直至解决问题为止。

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实施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其中包括了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安全生产约谈是指对安全生产工作不符合标准的企事业单位,督促其整改并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下面就安全生产约谈的实施办法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约谈的对象范围安全生产约谈的对象包括了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有一定安全风险的企事业单位。

这些单位可能存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或违规现象。

二、约谈的方式安全生产约谈可以通过现场约谈、电话约谈、书面约谈等形式进行。

约谈的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被约谈单位的特点进行选择。

三、约谈的程序1.约谈前的准备在对被约谈单位进行约谈之前,应对其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了解,并收集相关的信息资料。

这样可以在约谈时,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建议。

2.约谈时的内容约谈时,必须明确被约谈单位存在的问题,并着重强调其重要性和危害性。

同时要与被约谈单位达成共识,明确整改的内容和期限,并确定下一次约谈的时间。

3.约谈后的跟踪约谈之后,应及时对被约谈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

如果发现整改不到位或者存在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再次约谈,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四、约谈的要求1. 提高约谈的重要性各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约谈工作的引导,明确约谈的意义和目的,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

2. 严格约谈的程序约谈的程序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 督促整改的落实约谈要求被约谈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向约谈人员进行报告。

4. 加强约谈的监督约谈的过程和结果需要进行监督,确保被约谈单位按照约谈的要求来进行整改,防止懈怠和敷衍塞责的现象。

五、约谈的效果评估对约谈工作的效果应进行评估和总结,在约谈的基础上,分析问题的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并在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督中加以实施。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制度(5篇)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制度(5篇)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和监督,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相关部门、岗位和人员。

三、约谈内容1.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个人或部门,进行责任约谈,明确责任。

2. 针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对于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个人或部门,进行责任约谈,督促整改。

3.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约谈,指导解决。

四、约谈程序1. 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在发现问题或隐患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准备约谈。

2. 约谈由上级主管与被约谈人进行,可以适当邀请其他部门或专家参与。

3. 约谈应当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确保被约谈人能够充分发表意见和表达观点。

4. 约谈过程中要求被约谈人如实陈述问题原因、整改进展和存在的困难,并提出解决措施和计划。

5. 约谈结束后,应当对整个约谈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留存相关材料。

五、约谈结果1. 对于个人或部门存在的问题和责任不落实的情况,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提出整改要求。

2. 约谈结果应当及时通知被约谈人,确保其理解和接受。

3. 如果发现更严重的问题或责任不落实情况,可以采取进一步的处罚或调整措施。

六、监督和评估1.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应当定期进行评估,查看工作的效果和改进的空间。

2.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约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约谈工作能够有效进行。

3. 对于约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应当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于制定后立即生效,之前的约谈工作可以参照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制度(二)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可靠,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措施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措施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措施引言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是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事故风险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本文将介绍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的相关措施,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1.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的背景与目的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的出台是针对当前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目的是通过约谈制度的实施,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整改。

2.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的实施流程• 2.1 约谈事由:约谈的触发条件和事由应明确规定,例如近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等。

• 2.2 约谈对象:约谈的对象一般为企业的负责人、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等。

• 2.3 约谈时间和地点:约谈的时间和地点应提前与被约谈对象协商确定。

• 2.4 约谈内容:约谈的内容应包括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等。

• 2.5 约谈记录:约谈结束后,应制作约谈记录,并由约谈对象签字确认。

3.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的权责分配• 3.1 约谈主体:约谈主体一般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相关监管部门负责。

• 3.2 约谈责任:约谈主体应具备约谈的权力和责任,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管和指导,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4.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的监督与检查• 4.1 监督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约谈制度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约谈制度的有效实施。

• 4.2 检查频次:监管部门应定期进行约谈制度的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约谈,追踪整改进展情况。

• 4.3 处理结果:监管部门对约谈的企业应根据整改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结果,包括奖励和惩罚。

5.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的效果评估• 5.1 效果评估标准:对约谈制度的实施效果应进行评估,评估标准包括事故发生率、事故处理及整改情况等。

• 5.2 评估周期: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的效果评估应定期进行,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建工集团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范本

建工集团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范本

建工集团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范本一、总则1. 为了加强建工集团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制定本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建工集团各级管理人员,包括总部领导、项目经理、班组长等;约谈对象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重要责任以及存在安全隐患可能的人员。

3. 建工集团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是约谈工作的具体操作规程,通过约谈,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约谈内容1. 约谈目的是全面了解约谈对象参与的工程项目或工作环境,以及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执行情况。

2. 约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制度执行情况:了解约谈对象对公司安全制度的知晓和执行情况,包括作业规范、安全操作程序、安全标准等。

(2) 安全工作措施:了解约谈对象对工程项目或工作环境中的安全隐患和风险的识别和应对措施,对安全设施和装备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 事故隐患排查:了解约谈对象对工程项目或工作环境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的情况,对已发现的隐患采取的整改措施和进展情况。

(4) 安全培训和教育:了解约谈对象对安全培训和教育的参与情况,包括是否参加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对培训内容的理解等。

(5) 安全管理能力:了解约谈对象在工程项目或工作环境中发现和应对问题的能力,包括紧急情况的处理和组织能力。

三、约谈程序1. 约谈的时间和地点由约谈人员确定,并提前通知约谈对象。

2. 约谈由约谈人员主持,可以随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参与。

3. 约谈进行时,约谈人员应对约谈对象的回答进行记录,并制作约谈报告。

4. 约谈报告应详细记录约谈对象的回答和约谈人员的评语意见,并在约谈结束后及时送交公司安全生产部门。

5. 如发现约谈对象存在安全违规行为或不合格的情况,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通知约谈对象限期整改。

四、约谈结果1. 约谈报告经过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审核后,由总部安全生产部门进行归档,作为约谈对象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建工集团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

建工集团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

建工集团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一、约谈的对象建工集团所有相关单位、部门、工程项目及相关人员。

二、约谈的目的为了加强建工集团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建工集团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三、约谈的原则1. 领导力量:约谈主要由建工集团的高层领导进行,如董事长、总经理等。

2. 定期约谈:约谈会定期进行,一般每个月进行一次。

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约谈的频次。

3. 问题导向:约谈主要是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4. 问责机制:在约谈中,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部门、项目及相关人员,应当进行相应的问责,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四、约谈的内容1. 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约谈时应对所约谈单位、部门、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了解,包括安全隐患排查、事故发生情况、安全培训等方面。

2. 问题解决与改进:对于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约谈时应当对其进行深入了解,并要求相关单位、部门、项目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3. 安全责任落实:约谈时应重点关注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要求相关单位、部门、项目明确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有人监督。

4. 安全生产目标与措施:约谈时应明确安全生产的目标和措施,要求相关单位、部门、项目制定可行的安全生产计划,并确保实施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五、约谈的方式约谈可以通过会议形式、现场调研、电话沟通等形式进行,具体方式由约谈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六、约谈的反馈约谈后,应对约谈内容进行记录,并向相关单位、部门、项目及相关人员进行反馈,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改进。

七、问责机制对于在约谈中发现的问题,应当依据建工集团的相关问责制度进行相应的问责,并及时将问责结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八、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建工集团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范文(二篇)

建工集团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范文(二篇)

建工集团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范文1. 引言在建工集团实施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为了更好地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约谈管理,制定并实施约谈制度办法,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效果,确保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 背景建工集团作为一家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一直是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未能充分履行职责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引入约谈制度可以更好地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管理和监督。

3. 约谈制度的目的约谈制度的目的是通过约谈,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推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促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全面落实。

4. 约谈制度的适用范围约谈制度适用于建工集团所有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5. 约谈主体约谈主体分为两个层级:一级主体为建工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二级主体为建工集团各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6. 约谈程序6.1 一级约谈程序:(1) 确定约谈对象: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需要约谈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 提前准备:约谈主体在约谈前需要对约谈对象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和问题。

(3) 约谈准备:约谈主体制定约谈计划,并通知被约谈单位和责任人,告知约谈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以便双方都能有充分的准备。

(4) 约谈进行:按照约谈计划,约谈主体与被约谈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

约谈主体首先说明约谈目的和要求,然后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问询和倾听,要求被约谈单位和责任人积极配合,提出问题和解决方案。

(5) 约谈记录:约谈主体要认真做好约谈记录,记录约谈对象的发言和承诺,并签字确认。

(6) 跟进措施:约谈主体根据约谈内容制定跟进措施,并在约谈对象确定的时间内完成跟进工作。

6.2 二级约谈程序:(1) 确定约谈对象:根据一级约谈的结果,确定需要进行二级约谈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最终版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最终版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最终版1. 前言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为了有效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始了安全管理的调整。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作为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逐渐成为企业管理必不可少的一环。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的编制和执行,对保障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2.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的概念和意义2.1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的概念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是一种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指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人员、环境和设备等方面的事项进行约谈、督促、反馈和跟踪管理,以达到保证安全生产和企业稳定发展的目的。

2.2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的意义1.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有效保障生产生活环境安全。

2.达到提高员工和生产环境的安全生产意识与能力的效果,提升整体安全防范能力,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改善企业风气,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声誉度,符合国家安全意识的推广和实施。

3.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的实施流程安全生产约谈工作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实施流程主要包括:3.1 约谈前的准备1.确定约谈人员:约谈人员包括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生产经理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等。

2.收集约谈资料:收集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安全检查记录、安全生产事故数据和整改措施等资料。

根据资料了解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情况,为约谈提供重要的参考资料。

3.2 约谈实施1.约谈形式:采用面谈、电话、复函等形式进行约谈,约谈内容主要包括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措施和企业管理等方面。

2.约谈时间:根据相关资料和安全生产情况定期进行约谈,约谈频率不少于两次以上。

同时约谈的时间点要与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相结合,保证企业的生产和正常经营不受影响。

3.约谈记录:约谈笔录要详细记录约谈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及相关工作的整改措施等,对约谈的过程进行规范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详实。

3.3 约谈后的跟进1.跟踪整改:根据约谈的情况和相关承诺,对整改措施进行跟踪和督办,确保整改行动的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是指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通过约谈实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的制度。

一、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的目的是通过约谈的方式,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促使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措施,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企业的稳定运行,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包括企业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人等工作人员。

三、制度的实施内容1. 安全责任约谈流程(1)约谈发起: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和需求,决定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约谈。

(2)约谈准备:约谈发起单位准备约谈事项的相关资料和问题清单,并确定约谈的时间和地点。

(3)约谈进行:约谈发起单位与被约谈单位进行面对面约谈,通过沟通和交流,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询问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4)约谈记录:约谈发起单位将约谈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包括约谈的时间、地点、人员、问题和建议等。

(5)约谈反馈:约谈发起单位将约谈记录反馈给被约谈单位,要求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工作计划,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2. 约谈的对象和内容(1)约谈的对象:企业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人等工作人员。

(2)约谈的内容: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性、安全设施的完善程度等。

3. 约谈的要求和措施(1)约谈要求:约谈发起单位对被约谈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包括加强安全培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等。

(2)约谈措施:约谈发起单位可以对被约谈单位采取一定的约束措施,包括责令停产停工、罚款、暂时停业整顿等,以确保其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四、制度的实施要求1.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的实施要求企业全面贯彻和执行。

2. 全体员工应加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制度范本(3篇)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制度范本(3篇)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制度范本责任约谈是一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和约谈的工作制度。

以下是一个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制度的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单位和个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责任约谈对象1. 单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的单位进行责任约谈;2. 个人: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三、责任约谈程序1. 收集证据:相关部门、人员应及时搜集相关证据,包括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的事实、相关证据材料等;2. 召集约谈:责任约谈人员按照工作计划,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告知约谈事由;3. 约谈内容:责任约谈人员根据事实和证据,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约谈,指出其违法违规行为并要求单位或个人整改;4. 整改要求:责任约谈人员应明确约谈目标,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5. 跟踪督促:责任约谈人员应持续对约谈单位或个人进行跟踪督促,检查整改情况,并记录相关工作过程和结果。

四、责任约谈结果1. 整改合格:若约谈单位或个人按要求完成整改,并经责任约谈人员检查确认合格,则责任约谈工作结束;2. 整改不合格:若约谈单位或个人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责任约谈人员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法规措施进行处罚;3. 整改持续跟踪:若整改不合格的单位或个人未及时整改,责任约谈人员应进行持续跟踪督促,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催促其采取措施加以处罚。

五、工作记录和报告责任约谈人员应对每次约谈进行记录,包括约谈单位或个人的基本情况、约谈内容、整改要求和期限等,以便于备案和跟踪;同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约谈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结果。

六、工作责任追究对责任约谈人员未认真履行约谈职责、工作不力或存在其他职务犯罪行为的,应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制度(5篇)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制度(5篇)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制度(试行)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____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___第493____)等法律法规及中心《安全工作问责制度》等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部门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提高安全工作执行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工作责任约谈,是指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____,以致影响安全管理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一定损失的部门负责人、有关职工约见谈话,分析问题或事故发生原因和安全生产状况,研究工作措施,并进行约谈告诫。

第三条约谈对象(一)发生问题或事故单位的部门负责人;(二)负有业务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三)认为有必要约谈的其他人员;约谈对象要准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

第四条下列情形由中心主要领导或其委托中心分管领导主持约谈:(一)对中心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文件、规定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且多次警告仍不整改的;(二)对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不按要求整改或未按期完成、进展缓慢的;(三)三个月内出现两起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四)发生较大非伤亡生产安全事故的;(五)不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不按要求排查、治理、上报重大安全隐患,导致工作受阻,产生不良影响的。

(六)认为有必要约谈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约谈要听取问题或事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情况,问题或事故发生经过、整改或抢险情况,性质、原因分析及教训,重点是采取的措施、强化安全责任等方面的汇报,被约谈对象要准备书面材料。

第六条约谈工作由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____安排,各部门主管参加,约谈时间原则上在问题或事故发生后一周内____进行。

第七条约谈程序(一)约谈前,书面通知约谈对象,告知约谈时间、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二)约谈时,应安排专人记录,形成约谈纪要并及时发送被约谈部门;(三)约谈后,被约谈单位要在____日内将约谈要求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是指公司所属企业的人员或施工现场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消防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司对其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及负有管理责任的责任人依照本办法进行问责谈话,由其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以及事业部。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本办法接受约谈:(一)不认真履行安全、消防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在公司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火灾隐患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对已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火灾隐患或环境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进行整改或纠正而被通报批评的,或者由于违法违规行为致公司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扣分等处罚的。

(Ξ)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人员配备不符合有关规定,或者在检查中发现有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或环境保护职责的。

(四)发生一般以上(含)生产安全事故的。

(五)发生火情以上(含)事故,报119火警出警的。

(六)应当约谈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根据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情形,由公司领导或公司安全监管部提出约谈建议,公司安全监管部在网上发布约谈通知。

第六条约谈一般以谈话会的形式进行,由公司安全监管部组织召开。

约谈小组由公司主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公司安全监管部及相关部室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约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由项目负责人汇报施工现场隐患治理或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措施、治理整改情况以及应该吸取的教训。

(二)由单位主管领导汇报本单位针对约谈事由督促整改的具体工作、所采取的举一反三的防范措施以及对有关责任者的处理情况。

建工集团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三篇)

建工集团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三篇)

建工集团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一、目的与原则为加强对建工集团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建工集团安全生产约谈制度,以加强对重大安全风险的管控,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支持。

二、约谈的对象和范围建工集团安全生产约谈适用于全部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等所有参与生产工作的人员。

三、约谈程序1.安全生产约谈程序由建工集团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2.安全生产约谈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可以随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额外约谈。

3.约谈对象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约谈安排提前通知被约谈人员。

4.约谈采用面对面的方式进行,约谈地点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确定。

5.约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了解和评估;(2)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安全行为、不良习惯等问题进行查找和分析;(3)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6.约谈结果应及时记录并书面通知被约谈人员。

四、约谈的效果与措施1.被约谈人员应对约谈结果认真对待,积极配合整改要求,并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2.对于整改不合格或不及时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对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2)限制其相关工作权限;(3)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五、违规处理对于拒不接受约谈、故意隐瞒事实、不配合整改等违规行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根据情况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整顿、停职检查、取消岗位资格等措施。

六、监督与评估建工集团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的执行情况将定期进行评估和监督,对执行情况良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和疏漏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纠正和改进。

七、附则本办法由建工集团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于颁布日起执行。

如有需要修改,需经建工集团领导同意后进行。

建工集团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二)一、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建工集团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和监督,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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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及《盐田区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是指区政府对所属各部门及作为区安委会成员的市属驻盐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的安全管理职责,致使该系统发生较大的安全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照本办法接受问责谈话,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本办法接受约谈:
(一)对上级部门督办的重大隐患未按时整改而被通报批评的。

(二)对已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未及时依法进行整改或纠正,被媒体曝光,产生较大影响的。

(三)不履行本部门职责,不配合安全监管部门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导致工作受阻,产生一定后果和影响的。

(四)在所管辖范围内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含2人)或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中毒30人以上(含30人)安全事故的。

(五)在所管辖范围一年内连续发生两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重伤累计20人以上、急性中毒累计50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六)安全生产事故伤亡人数超过本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

(七)应当约谈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根据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情形,以下单位或人员可提出约谈或约谈建议:
(一)区五套班子领导可直接提出约谈。

(二)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安全监管部门可提出约谈。

(三)市主管部门可向区政府提出约谈建议。

(四)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提出约谈建议。

第六条约谈一般以召开谈话会的形式进行,由约谈小组组织召开。

约谈小组由区长或副区长任组长,主持约谈会,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人事局)、区安委办(安监局)为成员单位,参加谈话会。

原则上对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谈话由区政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对部门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谈话由区政府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或分管业务的副区长主持。

必要时可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安全管理专家等列席约谈会议。

第七条约谈按照以下方式组织实施:
(一)区领导提出约谈的,由区安委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安监部门提出约谈的,由提出单位上报谈话主持人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提出约谈建议的,由区安委办承接并办理。

第八条约谈谈话会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第一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对存在问题或发生事故的情况作说明。

内容包括:1.原因及处理经过;2.责任划分;3.应吸取的教训及应采取的防范和管理措施等。

(二)约谈小组成员就有关情况提出询问,被约谈人答复。

(三)约谈小组成员讨论处理意见。

第九条约谈谈话会应形成书面记录,由各约谈会参加人签名确认并存档。

第十条约谈小组讨论处理意见,应就以下处理方式作出决定:
(一)诫勉。

(二)取消该部门及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当年评优、评先的资格。

(三)责令向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四)通报批评。

(五)提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行政责任。

以上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

第十一条约谈小组讨论处理意见应对被约谈人实行回避制度。

第十二条有关约谈内容,应视具体情况向社会公开。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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