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标准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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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用学是语言学领域的新兴学科。在翻译会话含义时力求语用对等,这也是翻译中要遵循的一条原则。如:
“What do you think of the man?” “You’ve stolen my question.”
“你觉得这个人怎么样?”“我正要问你呢。”
“Do you know the answer to this question?” “Ask me another.”
忠实有时还涉及文化问题。到底是应该忠实于译出语的文化还是译入语的文化?出于翻译不同的目的,可能会有不同的原则。如《红楼梦》中有这么一句俗语:
“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
A. Even the cleverest housewife can’t make a meal without rice.
B. Even the cleverest housewife can’t make bread without flour.
而且,中、英文之间的语法区别太大,英语中有时态、人称等语法,都带有很强的功能性,但中文却没有。如何从中文中找到合适的表达形式来向读者传达原文的这些功能性表述,就成了译文优劣的一个直观判断标准。中文中也有许多英语中所没有的东西,比如语气助词、歇后语、方言、俗语、对联、谐音等等,单就诗歌来说,就分为现代诗和古体诗,其中古体诗细分下来更多,诗经、离骚、汉赋、古体诗、骈四俪六、律诗、绝句等等,文章最起码也分为白话文和文言文,不同形式的变换皆能像读者传达不同的意境。英语中为了表达一个人的粗俗,不外乎就是故意用一些错误的语法或拼写,而译文要表现一个人是白字先生,还是刻画为一个下里巴人,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A. “起那时俺听了消息后,”辟果提先生说, “瞒着她快一年了.俺们那时呆的地方挺背,前后八方的树林子说不出的最漂亮,屋顶尽是蔷嶶花儿……”
B. “我听到那消息以后,”辟果提先生说,“瞒了她差不多一年。我们当时住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周围有十分美丽的树,屋顶上有蔷薇花……”
分析:上面两种译文哪一种好呢?首先我们来分析原作。这段话出自英国小说家狄更斯(Charles Dickens)的小说《大卫·科波菲尔》(David Copperfield )。为了说明辟果提(Peggotty)没有文化,说话不规范,作者使用了拼写错误(如arter,实为after)、句法错误(主谓不一致,如we was,规范的说法应是we were;形容词最高级形式错误,如the beautifullest,规范说法是the most beautiful)、用词搭配错误(如heard on it)等。第一种译文为了保持原作的风格,使用了带有方言性质的词语如“俺”、“挺背”等,不规范的用语如“说不出的最漂亮”来处理,这样做在一定程度上是成功的。而第二种译文用的是规范语言,虽然传达了原文的内容,但却没有体现原文的风格。
此外,画面感还可以体现在人物对白之中,做翻译的应该都有感受,英文对白中的东西不外乎就是said\answered\asked\repplied\puzzled这几个,而且用得最多的往往是第一个,翻来覆去老是“说”,明明是问句,也是“说”,一说到底。当然,“说”也会形成一个画面,至少读者能想到张开嘴巴的画面。但根据原文意境,如果略加便通,把这么多“说”换成“问道”“奇道”“感叹道”“沉吟道”“叱道”“不解”“打趣”“明知故问”等等,则在张口的画面上,读者肯定在说话人脸上能看到一个问号、叹号等等情绪方面的东西。
以下文字摘自网络,作者不详。
下面我们先看一个关于如何忠实原文感情的例子。我们知道,英语中有些词语具有褒贬两种感情色彩,如ambitious既可以用作褒义词,指“雄心勃勃”,也可以用作贬义词,指“野心勃勃”。同样地,aggressive既可以用作贬义词,指“好斗的”、“挑衅性的”,又可以用作褒义词,指“有进取性的,有冲劲的”。在具体的语境中,我们要对其进行分析,作出相应的处理。如:
从语言表达的角度来说,这两种译文都称得上是通顺。但第一种译文是以译出语为取向的。我们知道“米饭”是中国人的主食,没有米就做不出一餐饭来,是很容易理解的。但对于以面包为主食的英语国家读者来说,没有“米”也能做出一餐饭,因此第一种译文可能很难理解。为了便于译入语读者理解,第二种译文把“米”(百度文库ice)改成了“面粉”(flour),把“饭”改成了“面包”(bread)。这两种译文孰优孰劣?这就取决于翻译的目的。如果译文旨在介绍中国文化,那么显然第一种译文更好。但对于只想了解小说情节的读者来说,第二种译文无疑更好。
不过话又说回来,译者、编辑、选题三位一体,而且三者之间是短板效应,成书的结果不取决于最强的,而是取决于最短的。个人倒是比较倾向于完全不懂英文的编辑,倒也不是说编辑不懂英语就可以糊弄,而是大家的评判标准是统一的,都是针对译文来评判。最怕的莫过于那些懂点英语,却又不懂翻译的人,那就难办了,说不定他非得让你把“cheese”改为“奶酪”,读者自是一头雾水,照个相几个人大喊“奶酪”这是想做什么?难道有人动了他们的奶酪?
A. 你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B. 你这不是瞎说吗!
语用学是语言学各分支中一个以语言意义为研究对象的新兴学科领域,在众多的语用学定义中,有两个概念是十分基本的,一个是意义,另一个是语境,是专门研究语言的理解和使用的学问,它研究在特定情景中的特定话语,研究如何通过语境来理解和使用语言。
“你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吗?”“我答不上来。”
当然,汉语中也存在这种答非所问的情况。第二句后半部分也可译为“你问点别的吧。”
That’s all I want to hear.
A. 这就是我想要听的全部的话。
B. 够了,别再说了。
You don’t know what you’re talking about.
下是关于风格的例子:
“I kept it from her arter I heard on it,” said Peggotty, “going on nigh a year. We was living then in a solitary place, but among the beautifullest trees, and with the roses a-covering our Bein’ to the roof…”
翻译的原则还根据作品文体的不同而有不同的侧重。翻译文学作品更强调美学原则,翻译科技作品更注重忠实于原文,翻译广告则更注重读者的感受。
随着人们对语言认识的加深,翻译原则也处于不断发展中。功能语言学为翻译引进了功能对等原则。如在中国,熟人相互之间经常使用的问候语是问“你去哪里?”“你吃饭了吗?”而在英语国家,熟人之间见面的问候语比较多,如问好的有Hello,Hi,Good morning,Good afternoon,Nice to meet you,It’s a nice day, isn’t it?等等。因此,这些在意义上看起来没有什么关系的表达方式在某种语境下可以用来相互翻译,以获得功能对等。同样地,英语的cheers与汉语的qiezi(“茄子”)在摹形方面具有相似性,都是通过发音动作达到摹形“微笑”的效果。这两个在意义上毫无关系的词语因在某种语境下如照相用语中构成了功能上的等同词。
翻译标准和原则
文学翻译最怕者,莫过于一知半解。大家都在说忠实于原文,但有的人却常常把这句话理解成为了忠实于形式,以为肯定句就非得译成肯定句,外国人照相时说“cheese”就一定不能译成“茄子”,这样的理解殊为可笑。其实,就个人理解,所谓的忠实,忠实于原意只不过是最起码的要求,即不能胡乱编造,这一点懂一点英文或是会查字典的人都能做到,没什么稀奇,以为这样就是一个译者,没来由地倒是玷污了这个称谓;真正的忠实,除了忠实于原意,更重要的是忠实于目标语言,别忘了翻译的目的是向目标语言的读者传递信息和美感,如果为了忠实于原来的形式,翻出的东西生硬无比不知所谓,那又翻他做什么!还有一点,单就语言形式来说,任何语言的丰富程度都比不上中文,英语也就那么字母的组合,但中文却要丰富许多,这也就是说,英汉翻译本身就是一个相对较窄的源语言和一个极大丰富的目标语言之间的较量,有的人不明白这个道理,做了一辈子翻译,倒有一大半的中文优秀文字艺术、形式用不上,真是可笑。其实从很大程度上来看,英汉翻译比的不是英文功底,因为做这一行的英语水平都差不到哪儿去,真正拼的是中文功底,这才是真货。
Arrogant and ambitious, the Israeli leaders thought that we would fall on our knees in surrender.
以色列头头们狂妄自大、野心勃勃,以为我们会屈膝投降。
分析:原文中,ambitious与表示贬义的arrogant并用,显然这里是贬义。因此译文把其处理为“野心勃勃”,同时把中性词leaders翻译为“头头们”,使译文在感情色彩上保持一致。
除文学翻译外,通顺一般指译文语言必须“力求其易解” (鲁迅语),摆脱原文束缚,符合译入语的表达习惯,没有文理不通、结构混乱、逻辑不清的现象,没有死译、硬译现象。如:
They were discussing this question, and were almost building up some weak structure of hope on his prolonged absence, when they heard him on the stairs.
A. 他们议论着这个问题,几乎在他迟迟不归上建起了结构脆弱的希望,这是他们听见他上楼的声音。
B. 他们讨论着这个问题。由于他迟迟未归,他们几乎对他很快回来不抱多大希望,就在这时,突然听见了他上楼的脚步声。
分析:第一种译文貌似忠实,但读起来诘屈聱牙,晦涩难懂,“在他迟迟不归上建起了结构脆弱的希望”一句完全不符合汉语表达习惯。第二种译文则摆脱了原文结构,按照汉语表达习惯把原文第二个分句译成两句,符合汉语句式短小的特点,并根据上下文增加了相应的信息“对他很快回来”,对building up some weak structure of hope进行了减词和转换处理,译为“不抱多大希望”。这种译文才称得上是通顺。
另外,再多说一句,翻译中的画面感很重要,因为文字最终在读者脑海中形成的都是一副画面,所以画面怎么安排是很重要的。经常读到一些特写或是场景描写,视觉非常混乱,前、后、远、近、上、下、点、面,一会忙活这个一会儿忙活那个,让人看得很是眼晕,画面支离破碎。我丝毫不怀疑那些译者忠实于原文的态度,脸语句顺序都忠实了,说不定还造出一大串莫名其妙的长句,里边含若干个从句以及定、状、补等等,却唯一忽略了他写出来的是中文,真是白白糟蹋了版面。
“What do you think of the man?” “You’ve stolen my question.”
“你觉得这个人怎么样?”“我正要问你呢。”
“Do you know the answer to this question?” “Ask me another.”
忠实有时还涉及文化问题。到底是应该忠实于译出语的文化还是译入语的文化?出于翻译不同的目的,可能会有不同的原则。如《红楼梦》中有这么一句俗语:
“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
A. Even the cleverest housewife can’t make a meal without rice.
B. Even the cleverest housewife can’t make bread without flour.
而且,中、英文之间的语法区别太大,英语中有时态、人称等语法,都带有很强的功能性,但中文却没有。如何从中文中找到合适的表达形式来向读者传达原文的这些功能性表述,就成了译文优劣的一个直观判断标准。中文中也有许多英语中所没有的东西,比如语气助词、歇后语、方言、俗语、对联、谐音等等,单就诗歌来说,就分为现代诗和古体诗,其中古体诗细分下来更多,诗经、离骚、汉赋、古体诗、骈四俪六、律诗、绝句等等,文章最起码也分为白话文和文言文,不同形式的变换皆能像读者传达不同的意境。英语中为了表达一个人的粗俗,不外乎就是故意用一些错误的语法或拼写,而译文要表现一个人是白字先生,还是刻画为一个下里巴人,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A. “起那时俺听了消息后,”辟果提先生说, “瞒着她快一年了.俺们那时呆的地方挺背,前后八方的树林子说不出的最漂亮,屋顶尽是蔷嶶花儿……”
B. “我听到那消息以后,”辟果提先生说,“瞒了她差不多一年。我们当时住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周围有十分美丽的树,屋顶上有蔷薇花……”
分析:上面两种译文哪一种好呢?首先我们来分析原作。这段话出自英国小说家狄更斯(Charles Dickens)的小说《大卫·科波菲尔》(David Copperfield )。为了说明辟果提(Peggotty)没有文化,说话不规范,作者使用了拼写错误(如arter,实为after)、句法错误(主谓不一致,如we was,规范的说法应是we were;形容词最高级形式错误,如the beautifullest,规范说法是the most beautiful)、用词搭配错误(如heard on it)等。第一种译文为了保持原作的风格,使用了带有方言性质的词语如“俺”、“挺背”等,不规范的用语如“说不出的最漂亮”来处理,这样做在一定程度上是成功的。而第二种译文用的是规范语言,虽然传达了原文的内容,但却没有体现原文的风格。
此外,画面感还可以体现在人物对白之中,做翻译的应该都有感受,英文对白中的东西不外乎就是said\answered\asked\repplied\puzzled这几个,而且用得最多的往往是第一个,翻来覆去老是“说”,明明是问句,也是“说”,一说到底。当然,“说”也会形成一个画面,至少读者能想到张开嘴巴的画面。但根据原文意境,如果略加便通,把这么多“说”换成“问道”“奇道”“感叹道”“沉吟道”“叱道”“不解”“打趣”“明知故问”等等,则在张口的画面上,读者肯定在说话人脸上能看到一个问号、叹号等等情绪方面的东西。
以下文字摘自网络,作者不详。
下面我们先看一个关于如何忠实原文感情的例子。我们知道,英语中有些词语具有褒贬两种感情色彩,如ambitious既可以用作褒义词,指“雄心勃勃”,也可以用作贬义词,指“野心勃勃”。同样地,aggressive既可以用作贬义词,指“好斗的”、“挑衅性的”,又可以用作褒义词,指“有进取性的,有冲劲的”。在具体的语境中,我们要对其进行分析,作出相应的处理。如:
从语言表达的角度来说,这两种译文都称得上是通顺。但第一种译文是以译出语为取向的。我们知道“米饭”是中国人的主食,没有米就做不出一餐饭来,是很容易理解的。但对于以面包为主食的英语国家读者来说,没有“米”也能做出一餐饭,因此第一种译文可能很难理解。为了便于译入语读者理解,第二种译文把“米”(百度文库ice)改成了“面粉”(flour),把“饭”改成了“面包”(bread)。这两种译文孰优孰劣?这就取决于翻译的目的。如果译文旨在介绍中国文化,那么显然第一种译文更好。但对于只想了解小说情节的读者来说,第二种译文无疑更好。
不过话又说回来,译者、编辑、选题三位一体,而且三者之间是短板效应,成书的结果不取决于最强的,而是取决于最短的。个人倒是比较倾向于完全不懂英文的编辑,倒也不是说编辑不懂英语就可以糊弄,而是大家的评判标准是统一的,都是针对译文来评判。最怕的莫过于那些懂点英语,却又不懂翻译的人,那就难办了,说不定他非得让你把“cheese”改为“奶酪”,读者自是一头雾水,照个相几个人大喊“奶酪”这是想做什么?难道有人动了他们的奶酪?
A. 你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B. 你这不是瞎说吗!
语用学是语言学各分支中一个以语言意义为研究对象的新兴学科领域,在众多的语用学定义中,有两个概念是十分基本的,一个是意义,另一个是语境,是专门研究语言的理解和使用的学问,它研究在特定情景中的特定话语,研究如何通过语境来理解和使用语言。
“你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吗?”“我答不上来。”
当然,汉语中也存在这种答非所问的情况。第二句后半部分也可译为“你问点别的吧。”
That’s all I want to hear.
A. 这就是我想要听的全部的话。
B. 够了,别再说了。
You don’t know what you’re talking about.
下是关于风格的例子:
“I kept it from her arter I heard on it,” said Peggotty, “going on nigh a year. We was living then in a solitary place, but among the beautifullest trees, and with the roses a-covering our Bein’ to the roof…”
翻译的原则还根据作品文体的不同而有不同的侧重。翻译文学作品更强调美学原则,翻译科技作品更注重忠实于原文,翻译广告则更注重读者的感受。
随着人们对语言认识的加深,翻译原则也处于不断发展中。功能语言学为翻译引进了功能对等原则。如在中国,熟人相互之间经常使用的问候语是问“你去哪里?”“你吃饭了吗?”而在英语国家,熟人之间见面的问候语比较多,如问好的有Hello,Hi,Good morning,Good afternoon,Nice to meet you,It’s a nice day, isn’t it?等等。因此,这些在意义上看起来没有什么关系的表达方式在某种语境下可以用来相互翻译,以获得功能对等。同样地,英语的cheers与汉语的qiezi(“茄子”)在摹形方面具有相似性,都是通过发音动作达到摹形“微笑”的效果。这两个在意义上毫无关系的词语因在某种语境下如照相用语中构成了功能上的等同词。
翻译标准和原则
文学翻译最怕者,莫过于一知半解。大家都在说忠实于原文,但有的人却常常把这句话理解成为了忠实于形式,以为肯定句就非得译成肯定句,外国人照相时说“cheese”就一定不能译成“茄子”,这样的理解殊为可笑。其实,就个人理解,所谓的忠实,忠实于原意只不过是最起码的要求,即不能胡乱编造,这一点懂一点英文或是会查字典的人都能做到,没什么稀奇,以为这样就是一个译者,没来由地倒是玷污了这个称谓;真正的忠实,除了忠实于原意,更重要的是忠实于目标语言,别忘了翻译的目的是向目标语言的读者传递信息和美感,如果为了忠实于原来的形式,翻出的东西生硬无比不知所谓,那又翻他做什么!还有一点,单就语言形式来说,任何语言的丰富程度都比不上中文,英语也就那么字母的组合,但中文却要丰富许多,这也就是说,英汉翻译本身就是一个相对较窄的源语言和一个极大丰富的目标语言之间的较量,有的人不明白这个道理,做了一辈子翻译,倒有一大半的中文优秀文字艺术、形式用不上,真是可笑。其实从很大程度上来看,英汉翻译比的不是英文功底,因为做这一行的英语水平都差不到哪儿去,真正拼的是中文功底,这才是真货。
Arrogant and ambitious, the Israeli leaders thought that we would fall on our knees in surrender.
以色列头头们狂妄自大、野心勃勃,以为我们会屈膝投降。
分析:原文中,ambitious与表示贬义的arrogant并用,显然这里是贬义。因此译文把其处理为“野心勃勃”,同时把中性词leaders翻译为“头头们”,使译文在感情色彩上保持一致。
除文学翻译外,通顺一般指译文语言必须“力求其易解” (鲁迅语),摆脱原文束缚,符合译入语的表达习惯,没有文理不通、结构混乱、逻辑不清的现象,没有死译、硬译现象。如:
They were discussing this question, and were almost building up some weak structure of hope on his prolonged absence, when they heard him on the stairs.
A. 他们议论着这个问题,几乎在他迟迟不归上建起了结构脆弱的希望,这是他们听见他上楼的声音。
B. 他们讨论着这个问题。由于他迟迟未归,他们几乎对他很快回来不抱多大希望,就在这时,突然听见了他上楼的脚步声。
分析:第一种译文貌似忠实,但读起来诘屈聱牙,晦涩难懂,“在他迟迟不归上建起了结构脆弱的希望”一句完全不符合汉语表达习惯。第二种译文则摆脱了原文结构,按照汉语表达习惯把原文第二个分句译成两句,符合汉语句式短小的特点,并根据上下文增加了相应的信息“对他很快回来”,对building up some weak structure of hope进行了减词和转换处理,译为“不抱多大希望”。这种译文才称得上是通顺。
另外,再多说一句,翻译中的画面感很重要,因为文字最终在读者脑海中形成的都是一副画面,所以画面怎么安排是很重要的。经常读到一些特写或是场景描写,视觉非常混乱,前、后、远、近、上、下、点、面,一会忙活这个一会儿忙活那个,让人看得很是眼晕,画面支离破碎。我丝毫不怀疑那些译者忠实于原文的态度,脸语句顺序都忠实了,说不定还造出一大串莫名其妙的长句,里边含若干个从句以及定、状、补等等,却唯一忽略了他写出来的是中文,真是白白糟蹋了版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