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贷款统计制度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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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贷款集中管理制度

地产贷款集中管理制度

地产贷款集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地产贷款业务管理,强化监管,保障风险防控,特制定本地产贷款集中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1. 设立地产贷款管理部门,负责地产贷款业务的全面管理和监督。

2. 部门设置岗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业务经理、风险管理经理、财务经理等。

3. 地产贷款管理部门直接隶属于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三、地产贷款业务范围1. 地产贷款业务范围包括商业按揭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商业物业贷款等。

2. 地产贷款业务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得超出合规范围。

四、风险控制1. 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地产贷款风险评估和监控。

2. 制定地产贷款风险评估模型,评估借款人信用等级,确保贷款风险可控。

3. 严格执行贷款额度控制,控制借款人负债比例,避免贷款风险积累。

五、贷款审批流程1. 借款人提交贷款申请后,由业务经理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

2. 风险管理经理负责审核借款人信用情况,并提出风险评估意见。

3. 财务经理审核借款人还款能力,提出还款计划。

4. 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发放贷款。

六、贷后管理1. 设立专门的贷后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借款人还款情况。

2. 定期对贷款本息进行追踪,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催促还款。

3. 对贷款逾期借款人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贷款还款计划,降低违约风险。

七、信息披露1. 地产贷款业务的相关信息应当及时向全体员工和相关合作方披露。

2. 对外公布地产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等重要指标,增强透明度和信任度。

八、违规处理1. 对违反地产贷款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 对严重违规行为,可立即停止贷款发放,吊销相关资质或合同。

九、附则1. 本地产贷款集中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地产贷款集中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以上就是本地产贷款集中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对公司的地产贷款业务管理有所帮助和指导。

二房地产专项统计制度

二房地产专项统计制度
以房地产为抵押品的贷款统计,反映的是房地产 价格波动对抵押品价值的影响,因此统计范围为 所有以房地产为抵押品的贷款(看抵押品内容, 而不是贷款用途)。
业务类 人民币、外币 人民币、外币 人民币、外币 人民币、外币 人民币、外币 人民币、外币 人民币、外币 人民币、外币 人民币、外币 人民币、外币 人民币、外币 人民币、外币 人民币、外币 人民币、外币 人民币、外币 人民币、外币 人民币、外币 人民币、外币 人民币、外币 人民币、外币 人民币、外币 人民币、外币 人民币、外币
月 主要机构 月 主要机构 月 主要机构 月 主要机构 月 主要机构
A1470 人民币 大于90平方米小于等于120平方米贷款金额 月 主要机构
A1470 人民币 大于120平方米小于等于144平方米贷款金额 月 主要机构
A1470 人民币 大于144平方米贷款金额
月 主要机构
表7.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质量情况
(五)当月个人住房贷款所购住宅面积统计,反映 借款人所购住宅的面积情况。
(六)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质量与房地产贷款风险统 计,通过个人住房贷款逾期情况统计以及以房地 产为抵押品的贷款统计,反映商业银行当前个人 住房贷款的资产质量与对房地产部门的风险总量, 主要关注个人住房贷款的逾期期限情况和以房地 产为抵押品的贷款情况,其中以房地产为抵押品 的贷款又细分为以个人住房为抵押品的贷款和以 非个人住房为抵押品的贷款。
(七)个人住房贷款剩余期限统计,反映金融机构 可能面临的利率风险与期限错配情况。
房地产贷款专项统计基本情况
指标内容
报送 报送机 频度 构
1.房地产贷款投向 主要反映信贷资金介入房地产行业的规模,分为房地产开
统计(表1)
发贷款、购房贷款与证券化的房地产贷款三类。

房地产贷款统计制度

房地产贷款统计制度

房地产贷款统计制度房地产贷款统计制度一、贷款申请与审批1.借款人需向银行提交房地产贷款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收入证明、房地产证明等。

2.银行对借款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对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进行评估。

3.审核通过后,银行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

二、贷款合同签订1.贷款合同应明确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

2.借款人需在合同上签字,确认合同内容。

3.银行需对贷款合同进行审批,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三、贷款发放与支付1.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2.贷款发放后,银行应跟踪借款人的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贷款资金用于指定的用途。

四、还款计划与还款方式1.借款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2.还款方式可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按月付息等。

3.如借款人出现逾期还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的催款措施。

五、抵押物管理1.借款人需将所购房屋抵押给银行作为贷款的担保。

2.银行应定期对抵押物进行评估,确保其市场价值满足贷款要求。

3.如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对抵押房屋进行处置。

六、逾期贷款管理1.如借款人出现逾期还款,银行应立即通知借款人并采取相应的催款措施。

2.对于长期逾期或恶意拖欠的借款人,银行可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

七、贷款风险分类与计提准备1.银行应按照风险程度对贷款进行分类,如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等。

2.根据贷款分类结果,银行应计提相应的风险准备金,以应对可能的损失。

八、贷款档案管理1.银行应建立完善的贷款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贷款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对于重要的贷款文件,如合同、抵押物证明等,应进行存档并定期进行查阅和更新。

3.如发现档案资料缺失或存在问题,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九、监管要求与合规管理1.银行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房地产贷款业务的合法合规。

2.对于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银行应积极配合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和改进。

银监发[2006]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银监发[2006]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6]54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精神,加强和改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信贷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市场研究,增强市场适应能力。

房地产业是我国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贯彻科学发展观对确保房地产业及国民经济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深入分析房地产市场发展与信贷增长的相互关系,关注房地产业发展周期及房地产市场、客户出现的新变化,建立与政府规划、土地、建设、人民银行、统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对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整及市场变化作出反应。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制定稳健经营战略。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研究制定稳健的房地产信贷政策和发展战略,科学把握房地产贷款的成本和风险变化,防止盲目跟进和授信过度集中。

要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及时分析房地产贷款风险状况,调整房地产贷款结构及投放策略,健全资本约束和稳健经营机制,确保房地产信贷审慎投放和稳健运行。

三、完善内控措施,健全风险管理制度。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4〕57号)及有关规定,对房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商业用房贷款等不同类型贷款的审批标准、操作程序、风险控制、贷后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完善各类房地产贷款风险分类制度,建立动态的风险拨备机制。

改进房地产贷款客户的信用评级和统一授信管理办法。

建立各类房地产贷款分类统计及风险敞口的月度监测与分析制度,健全房地产贷款风险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

四、严格执行有关信贷管理规定,规范开发贷款行为。

银行业: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控,信贷结构调整

银行业: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控,信贷结构调整

行业点评1正式规范房地产贷款集中度12月31日,央行联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及机构类型,分档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

本次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了“不急转弯”的经济政策,通过分类分档、差别化过渡期、区域调节机制等多种机制安排,有利于市场主体形成稳定的政策预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1.1分类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通知》通过设置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

其中,房地产贷款占比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境外分行)房地产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个人住房贷款占比是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

根据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共分为5档,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分别为40%,27.5%,22.5%,17.5%,1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为32.5%,20%,17.5%,12.5%,7.5%。

表1: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1.2差别化过渡期《通知》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2020年末实际情况,设置了差别化过渡期,进而满足不同银行机构平稳有序调整信贷结构,充分降低政策对银行经营的冲击性,强调政策“不急转弯”的总基调。

具体规定为:2020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

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业务调整过渡期分别设置。

表2:2020H1上市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情况资料来源:各公司2020年度半年报,财信证券根据2020H1上市银行的信贷数据进行测算,第一档中资大型银行中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上限,但在2个百分点以内,调整过渡期为2年;第二档中资中型银行共4家超上限,其中招商银行、兴业银行超出2个百分点以上,调整过渡期为4年,平安、浦发略超上限,调整过渡期为2年;第三档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共5家超上限,且均超过2个百分点,过渡期为4年,其中成都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35.80%,超过上限13.30%;第四档县域农合机构中,上市银行均符合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S67房地产贷款统计制度

S67房地产贷款统计制度
行 报数路径:南京市辖报表由江苏银监局负责汇总、其他城市市辖报表分
别由当地银监分局汇总
江苏银监局现有房地产专项统计制度(续)
四、其他房地产相关制度性监测
重点行业企业授信情况(季度)监测-房地产业、建筑业企业
服务于宏观审慎监管领导小组,加强对影响区域系统性风险的重点行业 进行监测。关注风险苗头。
行:减少了细项指标; 列:只保留 贷款期末余额和五级分类数据 附注项目:增加了“以房地产做抵押的贷款”、“到期未清算的房地 产信托”“房地产委托贷款及其逾期情况” 报送频度:月度 报数路径:各银监分局汇总本辖数据
2014年几点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报表数据质量 所有的分地区数据要与人民银行二批次《房地产专项统计表》做比对 二、加强分析运用和情况上报 加强日常“活情况” 的上报;“报表+动态信息”模式 三、监测中要特别注意 1、把握市场分化的特点
2014年4月11日
为什么要建立房地产贷款专项统计制度?
银监会房地产贷款专项统计制度
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 体现银行监管政策的要求 积极主动做好风险防范的要求
国家政策 监管政策 统计制度
江苏银监局房地产贷款专项统计制度
执行银监会监管统计制度 体现区域监管要求
银监会 银银监监局局 银监分局
1.2.1住房开发贷款 1.2.2商业用房开发贷款 1.2.3其他房产开发贷款
1.3.1个人购买商业房产贷款 1.3.2企业购买商业房产贷款 1.5.1其中:经营性物业贷款
《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表》:报表框架(列)
期末余额 形成期末贷款余额的分年度情况 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展期贷款 贷款逾期情况
《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表》:报表框架(列)
形成期末贷款余额的分年度情况

(房地产管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房地产管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发文单位:银监会发文时间:2006年7月22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精神,加强和改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信贷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市场研究,增强市场适应能力。

房地产业是我国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贯彻科学发展观对确保房地产业及国民经济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深入分析房地产市场发展与信贷增长的相互关系,关注房地产业发展周期及房地产市场、客户出现的新变化,建立与政府规划、土地、建设、人民银行、统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对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整及市场变化作出反应。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制定稳健经营战略。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研究制定稳健的房地产信贷政策和发展战略,科学把握房地产贷款的成本和风险变化,防止盲目跟进和授信过度集中。

要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及时分析房地产贷款风险状况,调整房地产贷款结构及投放策略,健全资本约束和稳健经营机制,确保房地产信贷审慎投放和稳健运行。

三、完善内控措施,健全风险管理制度。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4〕57号)及有关规定,对房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商业用房贷款等不同类型贷款的审批标准、操作程序、风险控制、贷后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完善各类房地产贷款风险分类制度,建立动态的风险拨备机制。

改进房地产贷款客户的信用评级和统一授信管理办法。

建立各类房地产贷款分类统计及风险敞口的月度监测与分析制度,健全房地产贷款风险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7.22•【文号】银监发[2006]54号•【施行日期】2006.07.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银监会关于发布银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1月5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5日)废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6]54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精神,加强和改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信贷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市场研究,增强市场适应能力。

房地产业是我国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贯彻科学发展观对确保房地产业及国民经济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深入分析房地产市场发展与信贷增长的相互关系,关注房地产业发展周期及房地产市场、客户出现的新变化,建立与政府规划、土地、建设、人民银行、统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对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整及市场变化作出反应。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制定稳健经营战略。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研究制定稳健的房地产信贷政策和发展战略,科学把握房地产贷款的成本和风险变化,防止盲目跟进和授信过度集中。

要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及时分析房地产贷款风险状况,调整房地产贷款结构及投放策略,健全资本约束和稳健经营机制,确保房地产信贷审慎投放和稳健运行。

三、完善内控措施,健全风险管理制度。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4〕57号)及有关规定,对房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商业用房贷款等不同类型贷款的审批标准、操作程序、风险控制、贷后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第三章 房地产抵押贷款(修改后)【统计学经典】

第三章 房地产抵押贷款(修改后)【统计学经典】

1、月等额偿还贷款 2、等额本金偿还贷款 3、递增式偿还贷款 4、可变利率偿还贷款
(七)贷款偿还方式
二、房地产抵押贷款的运作程序
1、生产经营性房地产抵押贷款 2、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第三节 住房抵押贷款保险
一、国外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机制 (一)美国——政府机构担保与商业保险相结合 1、政府机构担保
⑴联邦住宅管理局FHA(Federal Housing Administration) 保险对象:中低收入居民 最大承保额:100%抵押贷款 借款优势:利率优惠
2、房产价格的构成
①房屋建设成本:指房屋从设计到地基处理、到整宗房屋可交付使用过程中所支付的 全部费用。
②房产的利润: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利润。
3、流通费用
①生产性流通费用:在实现房地产使用价值过程中引起的费用。 ②纯粹流通费用:指房地产买卖活动中所引起的各种费用。
(三)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因素
3、房地产抵押贷款的现实性
房地产抵押贷款的现实性主要体现在它与保证贷款相比较之中 保证贷款:保证,未来的非现实的责任担保(虚拟性) 房地产抵押贷款:财产抵押,现实性的实物保证(现实性)
四、房地产抵押贷款的作用
1、增强工薪阶层的购房能力,促进住房自有化和房地产消费市场的发展 2、增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经济实力,发挥自有资金的财务杠杆功能,促进房地
1、普通因素 ⑴社会经济因素 ①人口状态和家庭人口 ②城市发展状况 ③储蓄及投资水平 ④财政金融状况 ⑤租、税、费的负担情况 ⑵行政因素 ①土地制度和土地利用规划 ②住房政策 ③税收制度
2、区位因素 指房地产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与社会条件、行政等因素的相结合所产生的地区特 性,对该地区房地产价格产生影响。
(三)按贷款利率确定方式和计息方法分类:

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及房地产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修订内容附件2

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及房地产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修订内容附件2

附件2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及房地产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修订内容为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全面、准确地统计金融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支持,自2012年起,人民银行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统计表,并修订房地产贷款按投向统计表中保障性住房贷款相关指标。

具体内容如下:一、统计指标(一)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统计表(表单代码A3321)(二)修订房地产贷款按投向统计表中保障性住房贷款相关指标在房地产贷款按投向统计表(表单代码A1460/A2460)中,调整“住房开发贷款”项下“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12A14/22A06)”统计内容,将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房地产开发贷款纳入统计范围;终止“其中:集资、合作建房贷款(12A15/22A07)”指标。

在购房贷款项下增设“机关团体购房贷款(12A80/22A80)”及子项。

在附加指标中调整“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贷款(12A31/22A23)”统计内容,将个人购买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保障性住房贷款纳入统计范围;增设“企业收购、租赁保障性住房贷款(12A83/22A83)”、“机关团体收购、租赁保障性住房贷款(12A84/22A84)”指标,反映企业、机关团体通过收购或长期租赁的方式提供保障性住房的贷款。

二、校验关系校验关系A:“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33701)=“廉租住房贷款”(33702)+“公共租赁住房贷款”(33706)+“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33710)+“限价商品住房开发贷款”(33711)+“棚户区改造贷款”(33712)+“农村危房改造贷款”(33713)+“游牧民定居工程贷款”(33714)校验关系B:“廉租住房贷款”(33702)=“廉租住房开发贷款”(33703)+“廉租住房收购贷款”(33704)+“廉租住房租赁贷款”(33705)校验关系C:“公共租赁住房贷款”(33706)=“公共租赁住房开发贷款”(33707)+“公共租赁住房收购贷款”(33708)+“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贷款”(33709)校验关系D:“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33701)(本期发生额)≥“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33701)(本期余额)-“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33701)(上期余额)校验关系E:“廉租住房贷款”(33702)(本期发生额)≥“廉租住房贷款”(33702)(本期余额)-“廉租住房贷款”(33702)(上期余额)校验关系F:“公共租赁住房贷款”(33706)(本期发生额)≥“公共租赁住房贷款”(33706)(本期余额)-“公共租赁住房贷款”(33706)(上期余额)校验关系G:“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33710)(本期发生额)≥“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33710)”(本期余额)-“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33710)(上期余额)校验关系H:“限价商品住房开发贷款”(33711)(本期发生额)≥“限价商品住房开发贷款”(33711)(本期余额)-“限价商品住房开发贷款”(33711)(上期余额)校验关系I:“棚户区改造贷款”(33712)(本期发生额)≥“棚户区改造贷款”(33712)(本期余额)-“棚户区改造贷款”(33712)(上期余额)校验关系J:“农村危房改造贷款”(33713)(本期发生额)≥“农村危房改造贷款”(33713)(本期余额)-“农村危房改造贷款”(33713)(上期余额)校验关系K:“游牧民定居工程贷款”(33714)(本期发生额)≥“游牧民定居工程贷款”(33714)(本期余额)-“游牧民定居工程贷款”(33714)(上期余额)校验关系L:“公共租赁住房开发贷款”(33707)(本期发生额)≥“公共租赁住房开发贷款”(33707)(本期余额)-“公共租赁住房开发贷款”(33707)(上期余额)校验关系M:“公共租赁住房收购贷款”(33708)(本期发生额)≥“公共租赁住房收购贷款”(33708)(本期余额)-“公共租赁住房收购贷款”(33708)(上期余额)校验关系N:“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贷款”(33709)(本期发生额)≥“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贷款”(33709)(本期余额)-“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贷款”(33709)(上期余额)校验关系O:“廉租住房开发贷款”(33703)(本期发生额)≥“廉租住房开发贷款”(33703)(本期余额)-“廉租住房开发贷款”(33703)(上期余额)校验关系P:“廉租住房收购贷款”(33704)(本期发生额)≥“廉租住房收购贷款”(33704)(本期余额)-“廉租住房收购贷款”(33704)(上期余额)校验关系Q:“廉租住房租赁贷款”(33705)(本期发生额)≥“廉租住房租赁贷款”(33705)(本期余额)-“廉租住房租赁贷款”(33705)(上期余额)校验关系R:“其中: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12A14/22A06)≤“(1)住房开发贷款”(12A13/22A05)校验关系S:“附: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贷款”(12A31/22A23)≤“(2)个人住房贷款”(12A24/22A16)校验关系T:“附:企业收购、租赁保障性住房贷款”(12A83/22A83)≤“(2)住房贷款”(12A21/22A13)校验关系U:“附:机关团体收购、租赁保障性住房贷款”(12A84/22A84)≤“(2)住房贷款”(12A82/22A82)校验关系V:“二、购房贷款”(12A18/22A10)=“1.企业购房贷款”(12A19/22A11)+“2.机关团体购房贷款”(12A80/22A80)+“3.个人购房贷款”(12A22/22A14)校验关系W:“1.企业购房贷款”(12A19/22A11)=“(1)商业用房贷款”(12A20/22A12)+“(2)住房贷款”(12A21/22A13)校验关系X:“1.机关团体购房贷款”(12A80/22A80)=“(1)商业用房贷款”(12A81/22A81)+“(2)住房贷款”(12A82/22A82)季报与月报的校验关系:校验关系Y:“廉租住房开发贷款”(33703)≥“其中: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12A14)-“公共租赁住房开发贷款”(33707)-“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33710)-“限价商品住房开发贷款”(33711)-“棚户区改造贷款”(33712)校验关系Z:“廉租住房收购贷款”(33704)=“附:企业收购、租赁保障性住房贷款”(12A83)+“附:机关团体收购、租赁保障性住房贷款”(12A84)-“廉租住房租赁贷款”(33705)-“公共租赁住房收购贷款”(33708)-“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贷款”(33709)三、主要概念解释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指金融机构为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收购或长期租赁而发放的贷款。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54号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54号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精神,加强和改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信贷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市场研究,增强市场适应能力。

房地产业是我国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贯彻科学发展观对确保房地产业及国民经济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深入分析房地产市场发展与信贷增长的相互关系,关注房地产业发展周期及房地产市场、客户出现的新变化,建立与政府规划、土地、建设、人民银行、统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对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整及市场变化做出反应。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制定稳健经营战略。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研究制定稳健的房地产信贷政策和发展战略,科学把握房地产贷款的成本和风险变化,防止盲目跟进和授信过度集中。

要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及时分析房地产贷款风险状况,调整房地产贷款结构及投放策略,健全资本约束和稳健经营机制,确保房地产信贷审慎投放和稳健运行。

三、完善内控措施,健全风险管理制度。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4〕57号)及有关规定,对房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商业用房贷款等不同类型贷款的审批标准、操作程序、风险控制、贷后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

完善各类房地产贷款风险分类制度,建立动态的风险拨备机制。

改进房地产贷款客户的信用评级和统一授信管理办法。

建立各类房地产贷款分类统计及风险敞口的月度监测与分析制度,健全房地产贷款风险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

四、严格执行有关信贷管理规定,规范开发贷款行为。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扎实做好房地产贷款"三查",全过程监控开发商项目资本金水平及其变化,严禁向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不含经济适用房)、"四证"不齐等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

统计制度

统计制度

统计制度一、填空题(共58题)1.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发放的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的贷款。

答案:抵押品2.农村小微企业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向()在农村区域的小微企业的贷款。

答案:注册地3.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答案:月、季4.统计农户贷款时以贷款发放时( )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答案:承贷主体5.农户以( )为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经营。

答案:户6.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以注册地作为( )企业和各类组织划分农村或城市区域的( )。

答案:区分、标准7.“ A-T行业”的贷款指标主要统计各行业单位贷款及单位银行卡透支,其中金融业是指对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不包括对同业的、和业务。

答案:拆放;贴现;转贴现文件来源:贷款分行业专项统计制度8.单位所属的行业性质根据该单位所从事的确定。

答案:经济活动文件来源:贷款分行业专项统计制度9.人民银行总行于2010年在人民币和外汇“全科目上报”指标体系中增加按照国家标准行业设置的贷款分类指标,要求贷款行业分类标准参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并指出贷款的行业划分不光要按贷款企业所属行业和主管业务简单划分,对于跨行业经营的企业及企业集团,还要结合进行具体分类。

答案:贷款的用途文件来源:贷款分行业专项统计制度10.根据金融机构间拆借合同的期限,将拆放同业划分为和。

答案:短期中长期文件来源: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统计指标修订内容11.再贷款所对应的贷款(调整项)是指根据银监会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要求,各项贷款扣除项中的、所对应的贷款。

答案: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文件来源: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统计指标修订内容12.专项金融债所对应的涉农贷款(调整项)是指根据银监会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要求,各项贷款扣除项中的所对应的涉农贷款。

答案:“三农”专项金融债文件来源: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统计指标修订内容13.中长期贷款按实际投向分类统计制度的填报对象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精神,加强和改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信贷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市场研究,增强市场适应能力。

房地产业是我国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贯彻科学发展观对确保房地产业及国民经济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深入分析房地产市场发展与信贷增长的相互关系,关注房地产业发展周期及房地产市场、客户出现的新变化,建立与政府规划、土地、建设、人民银行、统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对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整及市场变化作出反应。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制定稳健经营战略。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研究制定稳健的房地产信贷政策和发展战略,科学把握房地产贷款的成本和风险变化,防止盲目跟进和授信过度集中。

要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及时分析房地产贷款风险状况,调整房地产贷款结构及投放策略,健全资本约束和稳健经营机制,确保房地产信贷审慎投放和稳健运行。

三、完善内控措施,健全风险管理制度。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4〕57号)及有关规定,对房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商业用房贷款等不同类型贷款的审批标准、操作程序、风险控制、贷后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完善各类房地产贷款风险分类制度,建立动态的风险拨备机制。

改进房地产贷款客户的信用评级和统一授信管理办法。

建立各类房地产贷款分类统计及风险敞口的月度监测与分析制度,健全房地产贷款风险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

四、严格执行有关信贷管理规定,规范开发贷款行为。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扎实做好房地产贷款“三查”,全过程监控开发商项目资本金水平及其变化,严禁向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不含经济适用房)、“四证”不齐等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

贷款按行业分类、中长期贷款按实际投向、银行承兑汇票、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修订内容

贷款按行业分类、中长期贷款按实际投向、银行承兑汇票、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修订内容

附件4贷款按行业分类、中长期贷款按实际投向、银行承兑汇票、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修订内容一、贷款按行业分类统计修订内容为更好地掌握信贷资金对各行业单位及个人的支持,为国家宏观调控及信贷政策服务,自2012年起,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贷款按行业分类统计指标及校验关系进行全面修订。

(一)统计指标表单编码指标编码指标名称频度启用日期终止日期备注A1463/ A2463 12D26/22D26 贷款总计月2012 2012年新增A1463/ A2463 12D27/22D27 A. 农、林、牧、渔业月2012 2012年新增A1463/ A2463 12D28/22D28 B. 采矿业月2012 2012年新增A1463/ A2463 12D29/22D29 C. 制造业月2012 2012年新增A1463/ A2463 12D30/22D3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月2012 2012年新增A1463/ A2463 12D31/22D31 E. 建筑业月2012 2012年新增A1463/ A2463 12D32/22D32 F. 批发和零售业月2012 2012年新增A1463/ A2463 12D33/22D33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月2012 2012年新增A1463/ A2463 12D34/22D34 H. 住宿和餐饮业月2012 2012年新增A1463/ A2463 12D35/22D35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月2012 2012年新增A1463/ A2463 12D36/22D36 J. 金融业月2012 2012年新增A1463/ A2463 12D37/22D37 K. 房地产业月2012 2012年新增A1463/ A2463 12D38/22D38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月2012 2012年新增A1463/ A2463 12D39/22D39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月2012 2012年新增A1463/ A2463 12D40/22D4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月2012 2012年新增A1463/ A2463 12D41/22D41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月2012 2012年新增A1463/ A2463 12D42/22D42 P. 教育月2012 2012年新增A1463/ A2463 12D43/22D43 Q. 卫生和社会工作月2012 2012年新增A1463/ A2463 12D44/22D44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月2012 2012年新增A1463/ A2463 12D45/22D45 S.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月2012 2012年新增A1463/ A2463 12D46/22D46 T. 国际组织月2012 2012年新增A1463/ A2463 12D47/22D47 对境外贷款月2012 2012年新增A1463/ A2463 12D48/22D48 个人贷款及透支月2012 2012年新增A1463 12D01 贷款总计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1463 12D02 A. 农、林、牧、渔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1463 12D03 B. 采矿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1463 12D04 C. 制造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1463 12D05 D.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1463 12D06 E. 建筑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1463 12D07 F.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1463 12D08 G.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1463 12D09 H. 批发和零售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1463 12D10 I. 住宿和餐饮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1463 12D11 J. 金融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1463 12D12 K. 房地产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1463 12D13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1463 12D14 M.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1463 12D15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1463 12D16 O.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1463 12D17 P. 教育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1463 12D18 Q.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1463 12D19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1463 12D20 S.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1463 12D21 T. 国际组织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1463 12D22 对境外贷款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1463 12D23 个人贷款及透支月2004 2012 2012年终止A2463 22D01 贷款总计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2463 22D02 A. 农、林、牧、渔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2463 22D03 B. 采矿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2463 22D04 C. 制造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2463 22D05 D.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2463 22D06 E. 建筑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2463 22D07 F.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2463 22D08 G.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2463 22D09 H. 批发和零售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2463 22D10 I. 住宿和餐饮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2463 22D11 J. 金融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2463 22D12 K. 房地产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2463 22D13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2463 22D14 M.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2463 22D15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2463 22D16 O.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2463 22D17 P. 教育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2463 22D18 Q.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2463 22D19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2463 22D20 S.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2463 22D21 T. 国际组织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2463 22D22 对境外贷款月2003 2012 2012年终止A2463 22D23 个人贷款及透支月2004 2012 2012年终止(二)校验关系检验关系A:“贷款总计”(12D26/22D26)=“A. 农、林、牧、渔业”(12D27/22D27)+“B. 采矿业”(12D28/22D28)+“C.制造业”(12D29/22D29)+“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D30/22D30)+“E. 建筑业”(12D31/22D31)+“F. 批发和零售业”(12D32/22D32)+“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2D33/22D33)+“H. 住宿和餐饮业”(12D34/22D34)+“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2D35/22D35)+“J. 金融业”(12D36/22D36)+“ K. 房地产业”(12D37/22D37)+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2D38/22D38)+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2D39/22D39)+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2D40/22D40)+“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2D41/22D41)+“P. 教育”(12D42/22D42)+“Q. 卫生和社会工作”(12D43/22D43)+“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2D44/22D44)+“S.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2D45/22D45)+“T. 国际组织”(12D46/22D46)+“对境外贷款”(12D47/22D47)+“个人贷款及透支”(12D48/22D48)检验关系B:“贷款总计”(12D26/22D26)=“(八)贷款”(12M31/22M31)+“(十五)各项垫款”(12MBE/22MBE)+“(十七)融资租赁”(12MBT/22MBT)检验关系C:“对境外贷款”(12D47/22D47)=“对非居民贷款”(12M4E/22M4E)+“对非居民贷款”(12M67/22M67)检验关系D:“个人贷款及透支”(12D48/22D48)=“个人信用卡及账户透支”(12M35/22M35)+“个人贷款”(12M36/22M36)+“个人贷款”(12M52/22M52)(三)主要指标解释贷款指金融机构对客户融出货币资金形成的资产,主要包括普通贷款、信用卡及账户透支、并购贷款、贸易融资、银团贷款、境外筹资转贷款、融资租赁和各项垫款(不含票据融资)。

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修订有关问题的说明

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修订有关问题的说明

ⅩⅩ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修订有关问题的说明为适应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需要,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促进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健康有效发展,总行在ⅩⅩ、ⅩⅩ年制定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品种操作流程的基础上,根据《中国ⅩⅩ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基本规程(试行)》,重新修订了《中国ⅩⅩ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品种操作规程。

为使各行对《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品种操作规程理解更加准确,以便更好地贯彻执行,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制度修订的必要性ⅩⅩ银行个人住房信贷业务是在ⅩⅩ年之后才全面开办的,包括《中国ⅩⅩ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国ⅩⅩ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操作流程》在内的个人住房信贷规章制度,也基本成型于ⅩⅩ年和ⅩⅩ年,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为引导和规范全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2005年之后,随着业务发展中的各种问题不断暴露,原有制度与现实需求差距逐渐加大,许多规定已经逐渐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要求,这主要体现在:一是同业竞争加剧,新的业务品种、新的竞争手段不断出现,为适应竞争要求,总行对个人住房信贷制度和操作流程进行了多次调整,调整后的制度与原有制度产生了较大差距;二是全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逐渐暴露,需要通过制度调整有针对性的加强内部控制;三是外部监管机构在对我行实施监管过程中,对我行提出了改进、创新个人住房信贷制度的要求.在新的形势下,个人住房信贷制度的修订工作已经凸显其必要性和迫切性。

二、修订制度的主要特点本次修订、印发的个人住房信贷制度包括:《中国ⅩⅩ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国ⅩⅩ银行个人住房按揭楼盘准入操作规程(暂行)》、《中国ⅩⅩ银行个人一手住房贷款操作规程》、《中国ⅩⅩ银行个人二手住房贷款操作规程》、《中国ⅩⅩ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基本要素有关规定》等。

与原有制度相比,修改后的制度具有以下特点:(一)高度重视个人住房贷款风险,通过制度约束促进业务健康发展。

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行房地产开发贷款操作与管理,有效防范贷款风险,根据《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我行信贷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房地产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开发建设的贷款,包括住房开发贷款和商业用房开发贷款,不包括土地储备贷款、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和棚户区改造业务。

住房开发贷款:指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商品住宅及其配套设施开发建设的贷款。

商业用房开发贷款:指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写字楼、商场、酒店、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商业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开发建设的贷款。

对商住两用开发项目,如住宅部分投资占总投资比例超过50%的(可按照住宅和商业的面积确定占比),则应纳入住房开发贷款范畴,否则纳入商业用房开发贷款管理。

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发放必须符合国家房地产发展总体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总行信贷政策及相关规定,符合我行房地产行业信贷政策,优选客户和项目,防范业务风险。

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业务不在本办法规范范围,按照我行关于棚户区改造业务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封闭管理是风险管理关键,分行须-1-严格按照项目封闭管理要求,加强对贷款和销售回款“两款”的管理,按照本办法要求对贷款资金使用进行监控、监控销售进度、监控销售回款到我行并及时回收贷款。

不能进行封闭管理、不能在我行开立回款专户并接受我行项目专户管理要求的,不得办理。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贷款用途为房地产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开发建设,不得用于缴交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用途。

第五条对经国土资源部门、建设主管部门查实具有囤积土地、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对其发放贷款。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贷款原则上只能用于一级分行属地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跨地区使用。

对于大型优质房地产企业集团集中总部借款的,可采取项目所在地分行牵头、企业集团所在地分行参与组成行内银团方式办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2年中资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2年中资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2年中资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为适应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提高金融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推进金融统计标准和国民经济行业新标准的运用,正确分析和评估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在2011年金融统计制度的基础上对部分统计指标进行调整和修订。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2年中资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修订主要内容(一)在“全科目”统计指标同业往来相关指标的境内其他金融机构交易对手下设其中项,单独统计金融机构与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附件1)。

(二)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专项统计制度。

在季报中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统计表,并修订房地产贷款按投向统计表中保障性住房贷款相关指标(附件2)。

(三)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大中小微型企业贷款统计指标及校验关系进行全面修订(附件3)。

(四)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修订相关专项统计制度(附件4)。

包括贷款按行业分类、中长期贷款按实际投向、银行承兑汇票、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指标及校验关系。

(五)建立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专项统计制度(报送机构仅为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附件5)。

二、2012年数据报送时间及相关要求2012年各金融机构(总行)向人民银行报送统计数据的时间安排如下:(一)日报:各金融机构每工作日14∶00前报送前一工作日全国存贷款数据,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免报。

前一工作日为周五、旬末、月末时,免报日报数据。

(二)周报:每周第一个工作日14∶00前报送上周五人民币数据。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规范风险管控,保护金融机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展房地产贷款业务的管理。

第三条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是指金融机构在一定时期内,向房地产开发商、购房者等相关方发放的贷款规模占比。

合理控制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是保障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和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的重要措施。

第四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内部控制,防范信贷风险,确保房地产贷款健康稳定发展。

第五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情况的制度,接受相关监督检查。

第六条金融机构在开展房地产贷款业务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房地产金融政策法规,不得违规放贷,严禁为不符合规定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贷款。

第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研究分析,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和风险变化,做好风险预警和处置工作。

第二章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八条风险防范原则。

金融机构在开展房地产贷款业务时,应当坚持风险防范的基本原则,合理安排贷款集中度,确保贷款投放的风险可控。

第九条审慎经营原则。

金融机构应当遵循审慎经营原则,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贷款总量控制,合理控制房地产贷款集中度。

第十条信息透明原则。

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房地产贷款业务的信息披露,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公开。

第三章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应当在组织架构上设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专门部门,明确专人负责。

第十二条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拟定和完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二)负责监测和分析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部门;(三)负责制定房地产贷款业务发展规划,合理控制贷款总量和结构;(四)负责开展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统计制度

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统计制度

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为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全面、准确地统计金融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支持,自2012年起,人民银行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统计表,并修订房地产贷款按投向统计表中保障性住房贷款相关指标。

具体内容如下:一、统计指标(一)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统计表(表单代码A3321)(二)修订房地产贷款按投向统计表中保障性住房贷款相关指标在房地产贷款按投向统计表(表单代码A1460/A2460 )中,调整“住房开发贷款”项下“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12A14/22A06 )”统计内容,将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房地产开发贷款纳入统计范围;终止“其中:集资、合作建房贷款(12A15/22A07 )”指标。

在购房贷款项下增设“机关团体购房贷款(12A80/22A80) ”及子项。

在附加指标中调整“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贷款(12A31/22A23) ”统计内容,将个人购买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保障性住房贷款纳入统计范围;增设“企业收购、租赁保障性住房贷款(12A83/22A83) ”、“机关团体收购、租赁保障性住房贷款(12A84/22A84) ”指标,反映企业、机关团体通过收购或长期租赁的方式提供保障性住房的贷款。

二、校验关系校验关系A:“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 (33701 )= “廉租住房贷款”(33702 )+ “公共租赁住房贷款” (33706 )+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 (33710)+ “限价商品住房开发贷款”(33711)+ “棚户区改造贷款” (33712)+ “农村危房改造贷款”(33713)+ “游牧民定居工程贷款”(33714)校验关系B: “廉租住房贷款” (33702)= “廉租住房开发贷款”(33703)+ “廉租住房收购贷款” (33704)+ “廉租住房租赁贷款” (33705)校验关系C: “公共租赁住房贷款” (33706)= “公共租赁住房开发贷款” (33707)+ “公共租赁住房收购贷款” (33708)+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贷款” (33709)校验关系D: “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 (33701 )(本期发生额)》“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 (33701 )(本期余额)-“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 (33701 )(上期余额)校验关系E: “廉租住房贷款”(33702 )(本期发生额)》“廉租住房贷款”(33702 )(本期余额)-“廉租住房贷款” (33702 )(上期余额)校验关系F: “公共租赁住房贷款” (33706 )(本期发生额)》“公共租赁住房贷款” (33706 )(本期余额)-“公共租赁住房贷款”(33706 )(上期余额)校验关系G: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 (33710)(本期发生额)》“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33710)”(本期余额)-“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 (33710)(上期余额)校验关系H: “限价商品住房开发贷款” (33711)(本期发生额)》“限价商品住房开发贷款” (33711)(本期余额)-“限价商品住房开发贷款” (33711)(上期余额)校验关系I: “棚户区改造贷款” (33712)(本期发生额)》“棚户区改造贷款” (33712)(本期余额)-“棚户区改造贷款”(33712)(上期余额)校验关系J: “农村危房改造贷款” (33713)(本期发生额)》“农村危房改造贷款” (33713)(本期余额)-“农村危房改造贷款” (33713)(上期余额)校验关系K: “游牧民定居工程贷款” (33714)(本期发生额)》“游牧民定居工程贷款” (33714)(本期余额)-“游牧民定居工程贷款” (33714)(上期余额)校验关系L: “公共租赁住房开发贷款”(33707)(本期发生额)》“公共租赁住房开发贷款”(33707)(本期余额)-“公共租赁住房开发贷款” (33707)(上期余额)校验关系M: “公共租赁住房收购贷款”(33708)(本期发生额)》“公共租赁住房收购贷款”(33708)(本期余额)-“公共租赁住房收购贷款” (33708) (上期余额)校验关系N: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贷款” (33709) (本期发生额)》“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贷款” (33709)(本期余额)-“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贷款” (33709) (上期余额)校验关系O: “廉租住房开发贷款”(33703)(本期发生额)》“廉租住房开发贷款” (33703)(本期余额)-“廉租住房开发贷款” (33703) (上期余额)校验关系P: “廉租住房收购贷款”(33704)(本期发生额)》“廉租住房收购贷款” (33704)(本期余额)-“廉租住房收购贷款” (33704) (上期余额)校验关系Q: “廉租住房租赁贷款” (33705) (本期发生额)》“廉租住房租赁贷款” (33705)(本期余额)-“廉租住房租赁贷款” (33705) (上期余额)校验关系R“: 其中: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 12A14/22A06 ) w“(1)住房开发贷款” (12A13/22A05 )校验关系S: “ 附: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贷款” (12A31/22A23)w“(2)个人住房贷款” (12A24/22A16 ) 校验关系T: “ 附:企业收购、租赁保障性住房贷款”(12A83/22A83 )w“(2)住房贷款” (12A21/22A13 )校验关系U: “附:机关团体收购、租赁保障性住房贷款”校验关系V: “二、购房贷款” (12A18/22A10 ) = “1.企业购房贷款”( 12A19/22A11 ) + “ 2. 机关团体购房贷款”(12A80/22A80 )+ “ 3.个人购房贷款” ( 12A22/22A14 )校验关系W: “1.企业购房贷款” (12A19/22A11 )= “ (1)商业用房贷款”( 12A20/22A12 ) + “ (2) 住房贷款”( 12A21/22A13 )校验关系X:“1.机关团体购房贷款” (12A80/22A80 ) = “ (1) 商业用房贷款”( 12A81/22A81 ) + “ (2) 住房贷款”( 12A82/22A82 )季报与月报的校验关系:校验关系Y: “廉租住房开发贷款”(33703 )》“其中: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 ( 12A14 ) - “公共租赁住房开发贷款”(33707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 33710 )- “限价商品住房开发贷款” (33711 )- “棚户区改造贷款”(33712 )校验关系Z: “廉租住房收购贷款”(33704)= “附:企业收购、租赁保障性住房贷款” (12A83 )+“附:机关团体收购、租赁保障性住房贷款”( 12A84 )-“廉租住房租赁贷款” ( 33705 ) -“公共租赁住房收购贷款” ( 33708 )-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贷款”( 33709 )三、主要概念解释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指金融机构为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收购或长期租赁而发放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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