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闲置宅基地如何处理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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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问题一:宅基地闲置问题

农村宅基地闲置是当前农村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一方面,由于农村人口流失和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很多农户不再居住在宅基地上,导致宅基地闲置;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明确、流转困难等问题,许多农户没有充分利用自己的宅基地。

对策一: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

为了解决宅基地闲置问题,需要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首先,要明确农户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确保农户有充分的使用权,可以自由支配宅基地的使用权。其次,要加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保护,建立健全宅基地产权登记制度,确保农户的宅基地使用权得到法律保护。同时,要加强对宅基地流转的管理,鼓励农户将闲置的宅基地流转给有需要的农户或外来务工人员,提高宅基地的利用率。

对策二:加强宅基地规划管理

为了提高宅基地的利用效益,需要加强宅基地的规划管理。首先,要制定宅基地规划,合理规划宅基地的用地结构和布局,确保宅基地的合理利用。其次,要加强对宅基地的管理,建立宅基地管理机构,负责宅基地的规划、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宅基地的巡查和检查,确保宅基地的合法合规使用。同时,要加强宅基地的建设和配套设施的建设,提高宅基地的功能和服务水平,吸引农户回到宅基地上居住。

问题二:宅基地违法建设问题

农村宅基地违法建设是当前农村面临的另一个重要问题。由于农村宅基地的规划管理不严格,许多农户在宅基地上违法建设,导致宅基地的合法性和规划性受到严重影响。

对策一:加强宅基地规划审批

为了解决宅基地违法建设问题,需要加强宅基地的规划审批工作。首先,要建立健全宅基地规划审批制度,明确宅基地规划审批的程序和要求。其次,要加强对宅基地规划审批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宅基地的规划审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同时,要加大对宅基地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恢复宅基地的合法性和规划性。

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案例

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案例

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案例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民流入城市,留下了大量的闲置宅基地。如何盘活这些闲置宅基地,提高其利用价值,已经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本文将介绍一些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案例,希望能够为读者提供一些借鉴和启示。

1. 种植果树。果树种植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利用宅基地的方式,不仅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还可以美化环境。比如,在河南省信阳市,有一位农民利用自己的宅基地种植了2000多棵柚子树,每年都可以收入数万元。

2. 建设房屋出租。如果有条件,可以在宅基地上建设房屋出租。比如,在江苏省宿迁市,一位农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设了6栋房屋,每年可以获得20万元的租金收入。

3. 养殖畜禽。如果宅基地面积较大,可以考虑养殖畜禽。比如,在湖南省邵阳市,一位农民利用宅基地养殖猪,每年可获得20多万元的收入。

4. 种植药材。药材种植是一种比较有前途的利用宅基地的方式,随着人们对中药的需求不断增加,药材的价格也在不断上涨。比如,在贵州省六盘水市,一位农民利用宅基地种植了白芨,每年可获得30万元以上的收入。

5. 建设农家乐。如果宅基地周围的环境比较好,可以考虑建设农家乐。比如,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一位农民利用自己的宅基地建设了农家乐,每年可以获得10万元以上的收入。

以上是一些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案例,这些案例表明,只要有创意和勇气,就能够将闲置宅基地变成有价值的财产。

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地利用典型案例

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地利用典型案例

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地利用典型案例

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在中国农村广泛存在,其闲置状态严重浪费了宝贵的土地

资源。为了充分利用这些闲置土地资源,一些地方政府和农民采取了一些措施,促进农村

宅基地和住宅的盘活利用。本文将介绍几个典型的案例。

案例一:农民集体借助政府土地承包政策将宅基地流转给企业

山东省泰安市临沂市苍山县的岩下村是一个典型案例。这个村庄有着大量的闲置宅基地,但是由于人们不愿意耕种或建房,这些宅基地一直处于闲置状态。于是,村里开始试

着将宅基地流转给企业来利用。

这个村庄的流转主要是通过政府的土地承包政策来实现的。之前,当地政府已经出台

了一系列的政策,鼓励农民将闲置土地流转出去,而企业则可以通过租赁土地来发展农业、旅游等产业。于是,通过政府政策的支持,岩下村的农民与当地一家酒店签订了土地流转

协议,将闲置宅基地流转给了酒店,作为其山区度假村的基地。

接下来,酒店在这片闲置宅基地上兴建了30栋别墅,同时开展了种植、养殖等业务,既满足了当地村民的就业需求,也为游客提供了休闲度假的场所。通过土地流转,岩下村

成功地将闲置宅基地盘活起来,为当地经济增加了新的动力。

案例二:将闲置住宅改建成民宿,促进旅游业发展

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加尾镇有一户人家,拥有一座传统的老式建筑,早年间是一家田

园酒店。但由于环境条件不好,客源越来越少,这家田园酒店逐渐没落。后来,当地政府

接到了文化旅游部门的任务——“将民间文化遗产盘活起来,发展旅游经济”,于是想到

了这个老建筑。

经过政府有力推动下,这家传统酒店因为有宅基地的关系,被重新装修为了民宿,整

闲置宅基地_概念内涵、形成机理及治理路径

闲置宅基地_概念内涵、形成机理及治理路径

闲置宅基地_概念内涵、形成机理及治理路径

闲置宅基地:概念内涵、形成机理及治理路径

引言:

在中国的农村地区,宅基地是农民的根本土地资源和生活保障来源。然而,随着农村人口的减少、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闲置宅基地现象逐渐显现。闲置宅基地不仅浪费了珍贵的土地资源,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因此,理解闲置宅基地的概念内涵、形成机理以及寻找有效的治理路径,对于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农村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闲置宅基地的概念内涵

闲置宅基地是指原本应供农民住房和农业生产使用的土地资源,由于各种原因暂时或长期未被利用或有效利用的土地。它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农民主动放弃利用的闲置宅基地,如外出打工、到城市落户等原因导致宅基地闲置;另一类是政策规定下的闲置宅基地,如农村人口减少导致的空置宅基地等。

二、闲置宅基地的形成机理

闲置宅基地形成的机理复杂多样,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人口减少与老龄化:随着农村年轻人口外出打工或者到城

市落户,农村人口减少并老龄化的趋势加剧,导致许多宅基地被闲置。

2. 城市化进程: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乡村建设的改造和升级,导致许多农民将宅基地转让给开发商,此后无法再利用。

3. 规划限制:一些农村用地规划限制了宅基地的使用范围和

功能,使得宅基地闲置。

4. 经济因素:农村经济发展不均衡,某些地区农业产业落后,导致农民对土地的需求减少,宅基地闲置。

三、治理闲置宅基地的路径

1. 完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法规,明确宅基地的使用和转让

规定,鼓励农民积极利用宅基地,同时严格限制宅基地的转让和滥用。

有效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的方法

有效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的方法

有效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的方法

一、“旅游+”模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

“旅游+”模式,主要是将宅基地和其他土地结合改造成一片旅游区,通过吸引游客进行游玩和消费,以旅游产业为主要依托,带动其他产业发展,形成多产业发展的综合模式。

对于这一模式下宅基地的多功能开发利用,应遵循保护优先原则,不能对宅基地进行大规模拆建,应该进行修缮和小规模改造。

不能只追求经济利益,还要注重生态效益、文化效益、社会效益等。根据旅游区主要特点可以分为农业旅游、文化旅游和生态旅游三类。

(1)农业旅游模式主要特点是宅基地结合农用地,打造农业区吸引游客前来观光度假,租赁闲置宅基地将其改造成特色民宿、手工作坊、农家乐餐馆、农副产品店等经营场所。

通过旅游带动农产品的销售,还能够提供一定量的就业岗位,同时高效利用宅基地,发挥其保障、财产、生态等功能。

(2)文化旅游的核心是文化,以扎根在某一区域的特色文化为依托发展旅游业,通过对传统建筑形式的宅基地进行保护和修复,最大化地保留当地文化底蕴和地方特色,同时结合当地的农耕文化、美食文化、非物质文化等特色旅游资源,吸引外来游客游玩观光消费。

常见的古村落和古建筑等具有深厚的文化色彩,应遵循保护优先的原则,不能对宅基地主体进行大规模拆建,而应进行修缮和小规模

改造,还要注重对村落的文化保护,深入挖掘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

(3)生态旅游模式多见于山区,形成以生态为核心竞争力的旅游模式。客源主要针对要体验山区生活、渴望呼吸新鲜空气的城市人群以及避暑休闲的旅游人群。

充分利用山区高植被覆盖率和高含氧量的有利养生资源条件,开展森林氧吧、观光果园和民宿休闲等旅游项目,供游客在森林中沐浴氧气,放松心情,深度体验山区农村的良好生态环境。

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流转办法(试行)

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流转办法(试行)

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流转办法(试行)

为了合理利用和开发农村闲置农房资源,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讨论,我们制定了以下农村闲置农房流转办法(试行):

一、流转范围

农村闲置农房的流转范围包括宅基地上闲置的住宅、空闲的厂房、仓库等。但不包括政府扶持农民建设的农房和行政村集体建设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建筑物。

二、流转权

农村闲置农房的流转权属于宅基地使用权的享有者,即宅基地的原农户或经法定程序转让的农户。流转期限默认为20年,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调整。

三、流转程序

1. 条件符合的农户可以在宅基地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并填写农村闲置农房流转申请表。

2. 宅基地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农户的流转申请,并进行公示。

3. 公示期满后,宅基地管理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确定合理的流转价格。

4. 农户与承租方进行流转协商,并签订流转合同。

5. 宅基地管理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流转权正式划转给承租方。

四、流转标准

1. 流转价格由宅基地管理单位和专家共同评估确定,按照市场价格及土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综合计算。

2. 农民流转农房后,宅基地使用权归承租方所有,但不得将流转农房再次转让。

3. 承租方可以通过农房开办农家乐、农产品加工厂等农业相关产业来获取收入,但不得违法违规经营。

五、流转收益分配

流转收益由农户和承租方按照协商一致原则进行分配。双方可按照不同比例划分,也可以采用租金分成、固定分红等方式。

六、监管与管理

宅基地管理单位负责监管和管理农村闲置农房的流转工作,加强对承租方的监督,确保其合法合规经营,不违法违规使用和处置农房。

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方案范文

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方案范文

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方案

1. 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地区产生了大量的闲置宅基

地和闲置住宅,这些闲置资源不仅占据农村土地资源,也浪费了宝贵的农村人力资源和财力资源。如何盘活利用这些闲置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是当下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2. 持证建房

近年来,农村持证建房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与推广,成为一种有效利用闲置宅基地的方式。持证建房不仅可以规范农村住房建设,提高房屋的安全性和居住质量,而且可以使农村房地产市场逐渐起色。持证建房最大的好处在于,居民可以通过金融机构获得到低息、长期贷款,更加便于购房。农村持证建房政策的实施,激活了农村宅基地的利用率,促进了农村文明和谐。

3. 租赁利用

除了持证建房,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还可以通过租

赁等方式盘活利用。通过出租闲置宅基地,可以带动农村特色产业的发展,提高农村经济效益。另外,农村地区的民宿产业近年来蓬勃发展,对农村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通过出租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开展农村民宿等形式,可以将闲置的土地转化成为一个经济增长点,促进农村发展。

4. 精准扶贫

在农村地区,有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属于贫困户所有,如何利用这些闲置资源帮助贫困户增加收入,对于精准扶贫具有重要意义。在精准扶贫策略中,可以通过政策的扶持,帮助

贫困户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进行改造和利用,从而实现贫困户脱贫致富。同时,政府可以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运用于社会公共事业、教育文化等领域,促进公共事业的发展和完善,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农村闲置宅基地工作总结范文

农村闲置宅基地工作总结范文

农村闲置宅基地工作总结范文

范文一《农村闲置宅基地工作总结》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加剧,农村闲置宅基地问题日益凸显。为了加强农村土地资源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体年份]以来,我镇积极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 深入调查摸底

组织专门力量,对全镇农村闲置宅基地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掌握了闲置宅基地的数量、位置、面积、权属等情况,并建立了台账,为后续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撑。

2. 加强政策宣传

通过召开会议、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政策法规和重要意义,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和参与积极性。

3. 探索盘活利用模式

结合我镇实际,积极探索多种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模式。一是鼓励农户自主盘活,引导农户通过出租、合作等方式将闲置宅基地用于发展农家乐、民宿等乡村旅游产业;二是村集体统一盘活,由村集体对闲置宅基地进行收储,然后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发展农村电商、仓储物流等产业;三是政府引导盘活,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闲置宅基地,由政府进行保护和开发,打造乡村文化旅游景点。

4. 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了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依法依规进行,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成效

1. 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通过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新增了一批农村产业发展用地,有效缓解了农村建设用地紧张的局面,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2. 增加了农民收入

乡村振兴背景下关于闲置宅基地整治思考

乡村振兴背景下关于闲置宅基地整治思考

乡村振兴背景下关于闲置宅基地整治思考

乡村振兴是当前我国面临的重要战略任务,而闲置宅基地的整治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

环节之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人口的外出务工,农村地区的宅基地开始出现闲

置现象。这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还影响了乡村的整体发展。如何对闲置宅基地进

行有效整治,成为了当前乡村振兴背景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闲置宅基地带来的问题

闲置宅基地不仅仅是一种资源的浪费,更重要的是它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闲置宅基

地占用土地资源,影响了乡村的整体规划和发展。许多地方出现了“宅基地沙漠化”的现象,土地浪费严重,导致土地资源利用率低下。闲置宅基地容易成为垃圾堆放、野草丛生

的渣土场所,给环境带来了负面影响。闲置宅基地也成为了治安隐患和火灾隐患的集中地。一些废弃的宅基地成为了不法分子的藏身之处,对周边的居民安全构成威胁。而乱堆乱放

的垃圾更容易引发火灾,给乡村带来了安全隐患。

二、闲置宅基地整治的必要性

针对上述问题,对闲置宅基地进行整治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不仅能够优化土地资源

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还能够改善农村环境,提升乡村的整体形象,增强农

村的自身发展动力。而且,对闲置宅基地进行整治,还能够积极引导农民参与乡村建设,

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提升农民的生活品质。对闲置宅基地进行整治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

要环节。

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要解决闲置宅基地的问题,首先要从源头入手,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

针对宅基地的管理和利用还比较欠缺,需要加快推进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相关的法

律法规,明确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流转权,规范宅基地的使用行为,推动宅基地资源的高效

2024年农村闲置土地调查总结例文(3篇)

2024年农村闲置土地调查总结例文(3篇)

2024年农村闲置土地调查总结例文

【总结】

2024年农村闲置土地调查总结例文(2)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村闲置土地问题不容忽视。为了更好地了解农村闲置土地的实际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我们对XX 县农村闲置土地进行了调查。调查涵盖了土地使用情况、土地闲置原因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等方面。以下是我们对调查结果的总结:

一、土地使用情况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XX县农村闲置土地存在的面积较大。其中,闲置农田面积占总农田面积的X%,闲置宅基地面积占总宅基地面积的X%。农田主要用于种植粮食作物,如水稻、小麦等,而宅基地则主要用于农户的住宅建设。然而,由于人口流失、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等原因,部分土地闲置状态较长。

二、土地闲置原因

1. 人口流失。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是造成农村闲置土地的主要原因之一。随着城市就业机会的增多,农村劳动力集中向城市流动,导致农村土地无人耕种。

2. 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也是导致土地闲置现象的重要原因。传统的粗放式农业生产方式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农业的需求,导致农户转而选择外出务工或者从事非农产业。

3. 土地流转问题。土地流转难、流转成本高给农村闲置土地增添了不少难题。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的发展已经成为农村闲置土地利用的

一种趋势,但目前土地流转的法规和政策还不完善,使得农户不愿积极参与土地流转。

4. 技术落后。部分农村缺乏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的支持,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农户选择放弃农田的情况比较普遍。

三、解决方案

为了解决农村闲置土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 推进土地流转。完善土地流转的法规和政策,减少农户流转土地的成本和风险,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土地流转,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益。

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实施方案

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实施方案

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实施方案

一、调查评估

首先要对农村闲置宅基地进行调查评估,了解宅基地的面积、地理位置、土地质量等情况。通过评估,找出那些位置优越、土地质量好、面积适中的宅基地,作为重点开发利用的对象。

二、土地整理

对于面积较小的土地,可以考虑将其整理成一块较大的宅基地或者用来集中建设一些建筑物。通过整理,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同时为后期的开发利用提供基础。

三、开展农业生产

对于质量好的宅基地,可以租给农户进行农业生产。可以组织农民种植一些高价值农产品,如水果、蔬菜等,以提高农民收入,并且为农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四、发展农家乐和农产品加工

对于地理位置优越的宅基地,可以发展农家乐和农产品加工业。可以利用宅基地周围的环境和资源,建设农家乐和农产品加工厂,吸引游客前来观光、休闲,并购买农产品。这样既可以丰富农村的产业结构,提高农民收入,也可以推动当地乡村旅游的发展。

五、建设农民工安置点

对于位置偏僻、交通不便的宅基地,可以考虑将其建设成农民工安置点。可以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通过提供住房、工作机会等条件,吸引农

民工回到家乡就业。同时,政府可以提供相关培训和扶持政策,帮助农民工实现创业梦想。

六、规划建设乡村产业园区

可以利用宅基地集中建设乡村产业园区,引进符合当地资源条件的产业项目,促进乡村产业的快速发展。可以与企业合作,共同开发利用宅基地,实现农村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七、加强宅基地管理

为了确保农村闲置宅基地的盘活利用,需要加强对宅基地的管理。对于闲置宅基地的所有者,可以加强宣传,提高其意识,鼓励他们积极开发利用宅基地。对于无人管理的宅基地,可以进行收归国有,并进行统一开发利用。

农村闲置宅基地治理研究

农村闲置宅基地治理研究

农村闲置宅基地治理研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地区的宅基地闲置现象日益严重。大量的闲置宅基地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也影响了农村的整体发展和建设。对农村闲置宅基地进行治理和研究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闲置宅基地的现状、原因和治理措施等方面展开研究分析。

一、闲置宅基地的现状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越来越多的农村宅基地闲置。根据国家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农村宅基地闲置率逐年上升,已经成为农村土地资源的大量浪费。农村宅基地的闲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被荒废的农村宅基地。由于农村人口外流和老龄化现象,许多宅基地主人已经离开并且无人照料。这些宅基地不仅荒废了,还成为了垃圾和杂草的堆放场所,严重影响了农村的整体环境。

2. 被用作非农建设的宅基地。在一些地方,一些农村宅基地被非农建设所占用,这导致宅基地持续处于闲置状态,从而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

3. 被用作非农活动的宅基地。一些农村宅基地被用于非农活动,比如搭建棚屋用作储物或者经营小本生意,这些都导致宅基地无法正常利用。

面对这些情况,农村闲置宅基地治理亟待加强。

对于农村宅基地大量闲置的原因,首先是农村人口外流的现象。随着城市化加快,农村地区的人口外流现象逐渐严重,许多人口外流后,其宅基地就处于被荒废的状态。

是农村宅基地的土地流转制度不完善。一些地方农村宅基地流转困难,导致了宅基地屡流不利用。

是农村宅基地的传承难题。一些宅基地没有经过合理的继承,导致了宅基地的长期闲置。

是政策和法律的不完善。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导致了宅基地的滥用和浪费。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闲置宅基地活化研究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闲置宅基地活化研究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闲置宅基

地活化研究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农村宅基地的闲置问题逐渐受到重视。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建造住房的土地,是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的重要基础设施。然而,由于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影响,许多农民不再生产农业,导致宅基地的闲置,这不仅浪费了资源,但也影响了农村的发展,因此,如何有效地利用和活化这些闲置宅基地成为了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农村宅基地的闲置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农民进城打工,不再生产,导致农屋无人居住;二是少子化和老龄化的问题,许多老年人死而无人继承;三是城市化影响,许多农村居民搬迁到城市,留下的宅基地被闲置;四是农村房屋老化,由于缺乏维修,房屋逐渐破旧,无法再作为居住之用。

为了有效地解决农村宅基地的闲置问题,政府和社会应该采取多种手段。首先,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民将闲置宅基地改造成民宿、农家乐等旅游项目,吸引游客到农村旅游,提高农民收入。同时,政府可以为农民提供培训和帮助,在宅基地改造和运营方面提供指导和支持。

其次,社会组织和企业可以发挥作用,积极参与农村旅游项目建设和管理。例如,社会组织可以为农民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持,帮助他们打造精品乡村旅游项目;企业可以与政府和农

民合作,共同开发养殖、种植和加工产业,提高农民收入和就业机会。

除此之外,农民个人也可以采取措施,将闲置宅基地利用起来。例如,他们可以将宅基地租赁出去,给有需求的企业和个人使用,这不仅可以增加收入,同时还可以提高宅基地的利用率。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的闲置问题不仅影响了农村的发展,同时浪费了重要的资源。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政府、社会组织和农民个人应该共同努力,发挥各自的作用,通过投资、政策、技术和管理等多种手段,提高农村宅基地的利用率,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

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案例

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案例

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案例

有以下几种案例,供参考:

1.种植果树:很多农村地区有大片空闲的宅基地,而种植果树是一种非常不错的利用方法。果树不仅能为农民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还可以起到美化环境、增加氧气等作用。

2.养殖家禽:农村地区多为农业区域,而养殖家禽也是很不错的利用办法。家禽可以提供肉食、蛋类等,且比种植作物更容易维护,收益也相对稳定。

3.种植蔬菜:随着人们对绿色、有机食品的追求,种植蔬菜的市场也在逐渐扩大。农村地区的宅基地可以利用起来,搭建温室、露天场地等,种植一些优质、高品质的蔬菜,卖给城市的消费者。

4.农家乐: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去农村观光、度假。农村的宅基地可以改建成农家乐,为游客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既能增加农民的收入,也可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5.打造休闲场所:农村地区环境优美,可以打造成一些休闲场所。比如,建造儿童游乐场、健身房、茶馆、民俗文化馆等,从而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消费。

关于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经验范文

关于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经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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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助推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助推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一、背景介绍

在乡村振兴的进程中,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农村地区出现了大量的闲置宅基地,这些土地资源的浪费不仅影响了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还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如何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成为了当前乡村振兴的重要课题之一。

二、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的重要性

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对于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盘活闲置宅基地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通过盘活闲置宅基地,可以引导农民就业,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还可以促进农村产业的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的全面转型。

三、指导意见

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需要政府、企业和农民共同努力,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1. 制定政策规划。政府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划,明确土地流转、开发利用、产权交易等方面的具体政策,为盘活闲置宅基地提供政策保障。

2. 完善土地流转机制。政府可以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将闲置宅基地流转给有意愿开发的企业或个人,推动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3. 发展特色产业。引导企业和农民发展适合当地条件的特色产业,充

分利用盘活的闲置宅基地开展种植、养殖或者旅游等项目,实现农村

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4. 加强资金支持。政府可以通过扶持政策或者引导金融机构,为盘活

闲置宅基地的开发提供资金支持,降低开发成本,刺激企业和农民的

积极性。

5. 健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土地流转、权属确认、产权交易等方面的规定,保障盘活闲置宅基地的稳定发展。

四、个人观点

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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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闲置宅基地如何处理(探讨课题)

摘要: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建设用地的一部分。目前,中国农村存在相当一部分空置宅基地,这些宅基地的合理规划、利用关系到国家节约用地目标的实现和农村治安状况的改善。在分析现有农村空置宅基地实况及引发的社会问题的基础上,对农村空置宅基地管理法律制度作出几点思考:一是对农村“空置宅基地”作出明确的司法解释,确立空置权;二是完善农村空置宅基地国家法律制度;三是制定合理的农村空置宅基地配套法律制度措施;四是完善农村空置宅基地的收回的执法与监督制度。

关键词:农村空置宅基地;空置权;法律制度思考

目前我国许多农村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空心村”和“一户多宅”的现象,土地资源浪费现象严重。针对这一情况,2008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要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因此对农村空置宅基地进行有效的法律规范显得迫在眉睫。

一、农村空置宅基地现状及引发的问题

(一)农村空置宅基地的现状及特点

我国“空心村、超标准占地现象较为普遍。有关资料显示,2006年在全国0.16亿公顷村庄建设用地中大约有10%一15%的土地被闲置¨。农村大量宅基地被空置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人口从农村迁往城市,如村民外出务工、农转非、子女求学定居城市。据统计,从农村到城镇因人口迁移而增加的城镇人口占城镇人口增长量的3O%以上;第二,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一些村民纷纷从原住房搬到交通便利的地方选址建房,形成“空心村”现象;第三,相关配套措施改革滞后,大量农村空置宅基地得不到有效处理,例如土地置换、腾退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空置宅基地的特点是:一是出现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这些地区交通不便,没有形成自己独特的致富之路,大量人员长久外出务工,致使大量房屋长期空置;二是分布散乱,荒置宅基地杂乱无章散布于村庄各处;三是空置宅基地与宅基地需求激增矛盾突出。按照现行法律,只要有新的农户产生,该户人家就有权得到一块宅基地。但法律没有规定子女继承房产后不得另占有宅基地,继承后的空置宅基地大量涌现;四是不可流转性,农村宅基地的福利性质决定了它的不可交易性。

(二)农村空置宅基地引发的社会问题

首先,一方面大量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存在,造成了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极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废

弃宅基地——荒草连片、残垣废墟、鼠蛇猖獗破坏了农庄优美的人居生态环境。其次,空置宅基地杂乱无章的局面引发一系列农村治安问题。杂乱荒废的宅基地无人居住,一方面使很多邻近的住户失去安全防护网的保护,盗窃、抢劫等侵犯财产罪多发。据人民网报道,2008年1月~9月,全国农村共发生盗窃粮食、牲畜、生产资料等侵财案件88万起,占总数的3l%;另一方面宅基地需求紧张与大量闲置是导致农村宅基地纠纷案件数量不断攀升的一个重要因素,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最后,废弃宅基地打乱了村庄规划,致使村基础设施如村道、农村电网和水利设施项目改造建设步履维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难以落实。

二、当前涉及农村空置宅基地的法律制度的缺陷

(一)法律没有对空置宅基地作出准确的定义

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1993年6月《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现行《土地管理法》三十七条规定“连续二年未使用的建设用地者使用权可以无偿收回”。这些法律法规都没有赋予空置宅基地一个确切的概念。

(二)空置宅基地权属规定存在法律缺陷

根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1995年《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原在农村居住,后转为城市户口,其原在农村的空房房屋产权没有发生变化”。

农村宅基地是对农民的福利措施,既然是非农村户口无论何种情况都必须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其地上构筑物的权属可以不变,但不能在永久性享有建筑物所有权的同时占用农村宅基地。城镇户口人员已经享有城市社会保障制度就不能再无限期享有农民的福利待遇。另外根据国土资源部统计,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率仅为73%,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率更是只有5l%,因此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滞后,也是解决空置宅基地的土地产权问题的一个重大障碍。

(三)空置宅基地收回程序效率不高

《土地管理法》三十七条规定“连续二年未使用的建设用地,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

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相对于农村空置宅基的收回县级、乡级、村级三级步骤过于复杂。大多数农民怠于做这种对自己不利又费时费力的事。

(四)空置宅基地执法与督察难以到位

涉及到司法机关,国家法律指导地方制定、实施适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的法规,然而地方法院在判案时不愿适用地方性法规,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工作中不能依地方性法规而行政的现象时有发生;涉及地方土地执法人员,由于没有强制执行权,加之受自身素质和基层工作条件低的限制,执法、督察只是浮于形式;涉及到村民,由于“宅基地属私有财产”的思想根深蒂固,收回空置宅基地是不可理解的事,容易遭到他们顽强的抵制。这些原因使得国家建立的土地调查制度、土地统计制度、全国土地管理信息制度大多流于形式。

三、农村空置宅基地管理的法律制度思考

(一)对空置宅基地的严格定义

法律必须对那些属于农村空置宅基地作出全面的规定,为空置宅基地的收回及确权发证做好铺垫。笔者认为空置宅基地应该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村庄规划前后未开发利用的宅基地;二拆旧建新后的废弃宅基地;三继承未充分利用的闲置宅基地;四农民农转非后和长期外出务工产生的闲置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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