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
城市危房拆除国家补偿标准
城市危房拆除国家补偿标准一、城市危房拆除补偿标准是什么城市危房的拆除补偿标准如下:第一,房屋补偿费,该费用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第二,周转补偿费,该费用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第三,奖励性补偿费,该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危房拆除找哪个部门处理农村危房找城乡规划建设局,在乡镇的话找乡政府的农房办;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的改建需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改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三、危房重建需要什么手续1、旧房改造申请:要先去向村委会提出旧房改造申请,然后根据要求填写房屋改造申请书。
房屋动迁补偿安置方案
房屋动迁补偿安置方案第1篇房屋动迁补偿安置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部分区域需进行房屋征收和土地征收,以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为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征收范围及对象1. 征收范围:具体范围以征收部门发布的征收公告为准。
2. 征收对象:征收范围内具有合法产权的住宅、非住宅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三、补偿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征收补偿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2. 产权调换原则:对被征收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
3. 维护社会稳定原则:确保征收补偿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四、补偿方式及标准1. 产权调换(1)调换房源:提供征收范围内或者其他区域的安置房源。
(2)调换标准: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与安置房源建筑面积的1:1进行产权调换。
(3)调换价格:按照征收公告发布之日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2. 货币补偿(1)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征收公告发布之日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等因素,计算补偿金额。
(2)补偿支付:征收部门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向被征收人支付补偿款。
五、搬迁补助及奖励1. 搬迁补助:征收部门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给予一定标准的搬迁补助。
2. 奖励: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的被征收人,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六、临时安置1. 临时安置补助:征收部门对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按照规定给予临时安置补助。
2. 临时安置期限:自被征收人搬迁之日起,至安置房源交付之日止。
七、征收实施步骤1. 发布征收公告:征收部门发布征收公告,明确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补偿标准等内容。
2. 征收评估: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3. 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和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和标准根据《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和标准有以下几种:(1)产权调换即建设单位以自己所有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对换产权,被拆迁人因此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产权调换时,双方互换的房屋面积应基本相等,面积按所拆房屋的原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指房屋建筑物各层面积的总和。
房屋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墙脚以上外围水平截面计算,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使用面积是房屋建筑各层平面的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面积的总和。
辅助面积是指房屋建筑各层平面中楼梯、走道等所占净面积的总和。
结构面积是房屋建筑物各层中外墙、内墙、间壁墙、垃圾道、通风道、烟囱等所占面积的总和。
(2)作价补偿将拆除房屋按照一定程序、标准和方式进行估价后;由建设单位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价款,以补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所受到的损失。
房屋拆迁作价补偿时,应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重新结算。
(3)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对于非住宅房屋,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偿还建筑面积不足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
对于住宅房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住宅房屋,偿还住宅房屋与被拆除住宅房屋之间的差价结算及超过或者不足所拆住宅房屋的原建筑面积部分的价格结算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各地的一般作法是,当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结算;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且在规定安置标准内的,超过部分按照住宅房屋的成本结算;偿还建筑面积超过规定安置标准的,超过部分按照商品房价格结算。
浅谈城市房屋拆迂补偿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些肤 浅的看法, 供大家参考 。 政府拆迁补偿是政府在城 市拓展 、 市
政建设 、 旧城 改造 及 其 他 项 目建 设 过 程 中 对 行 政 、 、 业 单 位 和 居 民 个 人 的 土 地 企 事 占用 、 筑 物 、 属 物 拆 除 及 因 此 而 影 响 建 附 的 经 济效 益 等 , 照 国 家 政 策 及 相 关 规 定 按 以货 币 资 金 或 实 物 形 式 支 付 给 被 拆 迁 人
[】邵俊 波.加 强项 目评 审工作 确保 贷款 资 2
产质量 【】 J .金融理论与实践, 19 , 1 ) 9 4 (1
的原 则 , 准确 确 定补 偿 的 资 金 额 度 。 如 在 实 际 评 审 时 , 对 民用 房 实 际用 途 是 商 用 针 房 的 情 况 , 果被 拆 迁 人 能提 供 营业 执 照 如 等相关证明,则按照商用房的标准补偿 ,
社会 问题 , 并且 已经严重地 影响了社会的 安定 与 和 谐 。 前 不 久 发 生 的唐 福 珍 事 件 在 就可 以 印证 这 种 潜 伏 于 社 会 , 藏 于 拆 迁 隐
中 的“ 安 定 ” 下 面 仅 就政 府 拆 迁 补 偿 评 不 。 审 中 遇 到 的 几 个 问题 及 解 决 办 法 提 出 一
2 0 .( 3 0 1 0)
不相 应 补 偿 。 迁 工 作将 无 法 进 行 。 拆
二 、 估 方 法 不 完 善 , 能适 应 当 前 评 不 形 势 目前 , 现行 的评 估 方 法 l 要 以 房 、 丰 地
中 的实 际 问题 ,适 当调 整 现 行 拆 迁 政 策 ,
制 定 必 要 的 补 充 规 定 , 公 开 、 正 、 平 以 公 公
遇 到 的 问题 及 如 何 解 决 的 一些 肤 浅 看 法 ,
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三、征收补偿标准
1.住宅房屋征收补偿:
(1)货币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
(2)产权调换:提供符合条件的安置房,按照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与安置房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进行差价结算。
2.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
(1)货币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
3.诉讼: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1.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征收部门所有。
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的工作,本方案旨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和谐征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征收部门应严格遵循本方案,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征收部门应密切关注被征收人的需求,及时解决征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被征收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通过共同努力,为我国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五、优惠政策
1.住房保障: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2.税费减免: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过程中,享受相关税费减免政策。
3.奖励措施:对按时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的被征收人,给予适当奖励。
六、争议解决
1.协商解决: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征收补偿事宜进行协商。
2.调解:双方可以申请政府调解,也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产权调换:提供符合条件的安置房,按照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与安置房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进行差价结算。
3.附属设施及构筑物补偿: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
四、征收补偿程序
1.发布征收公告:政府发布征收公告,明确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补偿标准等内容。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条例》经济学浅析
关 系肯定 远 比 P要 小, l 但是 居民却 因 自己不 搬迁 的行为 使得政府 和开发 商对 自己经济补偿 , 造成损失 s 2 。
在 图 一 中 C 代表政 府在 不放 任 的情况下 所要花 费 1 。
的成本 ,: C 表示政 府在居 民不 搬 迁 的情况 下承 担 的成本 ,
设, 政府 、 发商 、 民都 是完 全理 性 的, 府 委托 开发 商 开 居 政 时, 放任开发 商拆迁 补偿 的方式 和不 放任 开发商 按实 有
是居 民却 蒙受损失 比正常情 况下少得 益 s 四, 政 。第 如果 府 选择放任 管理 , 发商选 择用原 建筑 面积来补偿居 民, 开
第 21 年 第 1 00 O期 ( 总第 3 0期 ) 6
商 业 经 济
S HAN E JNG I GY I J
No 1 2 0 . 0, 01 T0a .6 tl No3 0
[ 文章编 号】 10 — 032 1)0 01— 2 09 64(001— 04 0
《 城市房屋拆迂补偿条例 》 经济学浅析
可 以从博 弈树从 左 到右 分析 , 一, 政府 采用 不 第 如果
放任严格 按照居 民实 际面积 来补偿 居 民的话 , 么开 发 那 商理应 向公 民按实 际面 积来进 行补 偿 ( 乎不会 有开 发 几
商在政府严 格执法 的情 况下 , 择按 照原建 筑 面积来 补 选
偿 公 民, 以文 中不对其进 行讨论 ) 么居 民会 自主搬迁, 所 , 那 但 是政府却因此产生一定 量 的成 本 C 。第二 , 如果政府选 择 放任, 任开发 商 自主进行 补 偿, 开发 商若 是选 择补 偿居 民住宅 为实际面积, 么政府 “ 那 搭便 车” 易费用为 O开发 交 ,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案例分析与启示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案例分析与启示在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土地资源的紧张,征收补偿安置问题愈发受到关注。
在这个问题上,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本文将以实际案例为依据,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分析,并从中得出一些启示。
一、案例概述案例发生在我国某大城市,因地铁工程建设需要,政府部门对当地一片居民区进行征收。
该区域共有居民1000户,涉及人口3000人。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主要包括: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安置房安置。
二、案例分析1.货币补偿在该案例中,货币补偿标准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计算,每平方米补偿价格为1万元。
根据居民房屋面积和房地产市场价格,计算出每户居民的货币补偿金额。
货币补偿的优点在于操作简单、高效,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缺点。
部分居民对货币补偿的期望值较高,认为补偿金额无法满足他们在市场上的购房需求,因此对征收补偿方案产生不满。
2.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是指政府提供同等价值的安置房,与被征收居民进行产权交换。
在该案例中,政府共提供了1000套安置房,与居民进行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的优点在于能够保障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但安置房的位置、质量和配套设施等方面可能与被征收房屋存在一定差距,导致部分居民对安置房不满意。
3.安置房安置除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外,政府还为被征收居民提供了安置房。
安置房的位置、质量和配套设施等方面均符合居民需求。
然而,在该案例中,安置房的建设进度滞后于征收进度,导致部分居民在征收后长时间无法入住安置房,产生了不满情绪。
三、启示1.提高征收补偿标准在征收补偿安置过程中,政府应充分考虑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市场房价变化,合理提高征收补偿标准,确保居民在征收后能够购买到合适的住房。
2.完善安置房建设政府应加强对安置房建设的监管,确保安置房的质量、位置和配套设施等方面符合居民需求。
同时,要确保安置房的建设进度与征收进度相匹配,避免居民在征收后长时间无法入住安置房。
3.强化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政府应加强对征收补偿安置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居民充分了解政策的初衷和目的,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拆迁房屋赔偿标准
拆迁房屋赔偿标准
拆迁房屋赔偿标准是一种有关拆迁房屋赔偿的法律规定,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的。
一、赔偿标准
1.拆迁房屋方面:
(1)住宅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1、住宅原地补偿:安置补偿以土地实际市场单均价按照折算系数乘以房屋老建筑基本室内建筑面积,全部补偿给予业主。
2、城镇集体私宅及公私结合的拆迁安置补偿:安置补偿为:原住宅的重建价格和拆改市值的总和。
(2)商业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按照安置地或者补偿楼全套成品装修和备品备件价格来补偿。
(1)拆迁成本:拆迁成本由当事人负担,但应支付拆迁指导费,根据国家及本规定的相关规定办理;
(2)拆迁补偿:应根据双方共同同意的补偿标准,向拆迁户补偿拆迁成本,允许拆迁户在同一县级以上的其他地区安置;
(3)其他补偿:应按当地政府核定的补偿标准支付拆迁经济补偿、文化补偿、职务调职补贴、运输费、商业行为补偿等费用。
二、补偿流程
(1)拆迁前:安排人员,编制准确的拆迁资金支出计划,编制拆迁现场建设方案,编制拆迁报告;
(2)拆迁期间: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及时向户主发放赔偿金,做好拆迁成本核算工作。
2.非房屋
(1)拆迁前:按照双方约定,准备赔偿金,做好农作物收割、物业拆除及相应设施管理。
(2)拆迁期间:安置补偿支付及时,做好职工搬迁安排及重新安排工作。
三、附加赔偿
当拆迁房屋时,针对受拆迁征地改变的生活情形或因拆迁造成的不可抗的损失,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附加赔偿金,以抵偿其受拆迁之损害。
试论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及公平补偿
用行政 强制程序进行 拆迁的权力使 用过 多过滥 , 因此 常常会损 害被 拆迁人 的利益 。本 文通过 对行政 强制拆 迁法律特征 的 分
析 , 出行政强制拆 迁的适 用范围应 当限制在公益性 建设 项 目之 内, 提 并通 过严格 的条件和 程序 来规 范, 有一 定 的特 殊性 ,不 能随 意扩大
其适用 范围。
11 行 政 强 制拆 迁 的 目的 .
行政强制拆迁 的 目的 只能是 出于公共 利益 的考虑 ,这 是行政强制拆迁取 得合法性 的实 体要件 。适 用行政 强制拆 迁的公益项 目,主要是 指 国防 、公 共交 通 、公共 教育 、公
fnt nw snteon e 1 ̄ yadec sv ori r es i ohr erl a dpo l’ n f . c u co a o rcgi dC T d xe t ece o po s wld a t t o t ep S e t A — i z O( n s i cn c l m oh e c e e b i e cri eaa s wcaat sc o m ns av e i m v g T i pp r u radt t e印p e— od gt t l io l hr e t s f d iirt e or o r oi , h ae tf w r h n o h n y s fa c r i a i ti c c n e n s p so at h la i
强制拆迁是指被拆 迁人或 者房屋 承租人不 履行生 效搬
迁安置协议 中规 定的搬迁 义务时 ,由拆迁 人通过 仲裁 、诉 讼或 向行政 机关 申请 裁决 的方式 ,使拆 迁行为 获得 法律 上 的强制 效力 ,迫 使 被拆 迁 人 履 行 搬 迁 义务 的活 动。我 国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 条例》第 1 5条规定 ,“ 拆迁 补偿 安置 协
浅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件》及房屋拆迁补偿估价
《 例 》 在 计划 经 济 体制 背 景下 , 于规 范 房屋 拆迁 行 价 ,这 对房 地 产 估 价师 的业 务水 平 提 出 了更 高更 严 的 条 ) 对 为 , 强对 城市 房 屋拆 迁 的行 政 管理 , 障 城市 建设 的 要 求 。房地 产 估 价 师不 能 知难 而 退 ,而是 应 该迎 接 挑 加 保
, 条 中拆 迁 货 币补 随着 城 市建 设 项 目以政 府投 资 为 主转 移 到 以社 会 操 作 ” 导 致 腐败 现 象 的滋 长 。新 《 例 》 用 建筑 面 投 资 为 主 , 了适 应 经 济体 制进 一 步变 革 、 为 社会 主 义法 偿 采 取 的办 法 是 根据 被拆 迁 房屋 的区位 、 途 、
战, 担负 历 史 的重任 。房 地产估 价 机 构 要把 握机 遇 , 拓 顺 利进 行 , 促进 社 会 经济 发 展 , 挥 了积 极作 用 。 发 但 是 ,随着 改 革 的不 断 深 化和 社 会 主 义市 场 经 济 展业 务 , 重经 济 效益 的同时 也应 注重社 会 效 益 。 注
体 制 的逐 步建 立 和完 善 , 《 原 条例 》 的某 些 规定 , 明显 地
客 观 要求 。
2 .提 高 了房 屋拆 迁 补偿 安 置 的透 明度 。原 《 例》 条 金额 的确定 有较 大 的随意 性 , 易使 有关 人 员搞 “ 容 暗箱
越 来 越滞 后 于 形势 的发展 ,甚 至违 背 市 场经 济 发 展 的 对补 偿 金额 作 了作 价补 偿 或适 当补 偿 的规 定 ,使补 偿
维普资讯
城 市 旁 l 拆 迂 量
涉 时 作 为我 国第 一 部有 关 城 市房 屋 拆 迁 管理 的行政 法 面广 、 及 面大 、 间 紧迫 等特 性 。在 一个 地 区范 围 内 规 ,19 年 版 《 市房 屋拆 迁 管理 条 例 》( 91 城 以下 简称 原 要 全 面平 衡 , 要客 观 、 平 、 理 、 公 合 准时 、 准确 地作 出估
拆迁补偿方案
1.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产权调换的安置房面积按照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进行等价值调换。
3.临时安置补偿标准按照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及拆迁过渡期限计算。
五、拆迁补偿程序
1.发布拆迁公告: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告知拆迁范围、拆迁对象、拆迁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相关事项。
五、拆迁补偿标准
1.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值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产权调换的安置房面积按照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进行等价值调换。
3.临时安置补偿标准参照当地相关规定,结合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及拆迁过渡期限计算。
六、拆迁补偿程序
1.发布拆迁公告: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明确拆迁范围、拆迁对象、拆迁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内容。
拆迁补偿方案
第1篇
拆迁补偿方案
一、前言
为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拆迁补偿方案。
二、拆迁范围及对象
1.拆迁范围:本次拆迁范围包括XX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3.及时公开原则:拆迁补偿相关信息应及时公开,提高拆迁工作的透明度。
四、拆迁补偿方式
本次拆迁补偿采用以下方式:
1.货币补偿:按照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值,给予被拆迁人一次性货币补偿。
2.产权调换:为被拆迁人提供等价值的安置房,进行产权调换。
3.临时安置补偿:在拆迁过渡期间,为被拆迁人提供临时住房或发放临时安置费。
2.征询被拆迁人意见:充分听取并征求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浅析现阶段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问题
福建建设科技 21. o5 00N .
7 7
浅 析 现 阶 段城 市房 屋 拆 迁 与补 偿 问题
钟 少瑜 ( 漳州 职业 技术学 院
[ 摘
福建 漳州
3 30 ) 6 0 0
要] 《 物权法 》 实施 至今 , 市房屋拆迁依然是一个较为 突出的社 会 问题 。本 文从 拆 迁决 策的合法性 , 城 程序 的正 当性 ,
[ 关键词] 城市房屋
拆迁 补偿 标准 拆 迁估价
Pr lm i r t g fu b n h us e o a d c m pe a i n ei na y s a e o r a o e r m v la o n ns to
Ab ta t s r c :Afe h fe tv f t rt e e f c ie o ePr p ry La ,t eu b n h u er mo a ss i ea i ey p o n n o il r b e Th o e t w h r a o s e v l t l r ltv l r mi e ts ca o l m. F o t e i la p r m h d fe e tp i t flg t c ft e d cso - ma i g d mo i o ,t e r a o a i t fp o e s a d t e r t n l y o h o e s — i r n o n so i ma y o h e iin- f e i k n e l i n h e s n b l y o r c s n h a i a i ft e c mp n a t i o t t n h sa t l x o n s u b n h u e r mo a o e s t n p o lm ,s g e t h t c mp n a in s o l o eo t e lv l i .t i ri e e p u d r a — o s e v lc mp n a i r b e o c o u g s s t a o e s t h u d n tb l w h e e o smi rt h e l s a ema k tt a s c i n p ie wh c st e b sc p ic p eo h a ra d r a o a l ,a d p o o e wn o i in i l o t er a t t r e r n a t rc ih i h a i rn i l ft ef i n e s n b e n r p s so p n o a e o
试论城市私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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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 院, 广西 南宁
迁 中所 涉及 的各 种 法 律 关 系 , 何 妥 善 的 对 被 拆 迁 人 进 行 如 合 理 的拆 迁安 置补 偿 , 是 非 常 急 需 解 决 的 问 题 。 而要 妥 都 善解决城 市私有 房屋 拆 迁 问题 , 离不 开拆 迁补偿 协 议 。 又 本文根据我 国的现 有法律法规就城 市私 有房屋拆 迁补偿 协 议 的性 质 、 内容 等 谈 谈 自 己的 看 法 。 也 期 待 能 与 同行 们 取
(G ag i d nsrt e ar si t o oic u n x A mii ai deI tue f li t vC n t P t s& L w, a nn 3 0 3 G a gi) a N n ig50 2 , un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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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od] ue e oe ar aet f m es i dret et nt e c i ot c K y rs h s m v; ge' pnao a s l n ; a r; il n a w o r e n oc n o tnn e te m u v r t c
o c mp n a i n a d rs tlme tf rt e h u er mo e Th h s i u s st ea r en t fc mp n a in a d rs tl e t e s t n e e t n o h s e v . o e o et e i d s s e h g e a e so s c 'n o e s t e e t n ,wh c o n m e ih i e i be i h rv t u e ’r o ei i e .i e c ce o u r tlwsa d r g lt n . Si v t l l e p ia e h ss e v ct n a rt o m n i s n t i l fc re a n e u a is h r n o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问题研究摘要:社会在进步的同时,城市建筑也正向前迈着步子,而城市建筑的进步则免不了房屋拆迁的补偿问题,如果房屋拆迁的补偿问题处理不好,就会直接的造成社会负面影响,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发展、健康发展。
本文简单的探讨城市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关键词: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前言城市的进步以及发展,是有目共睹的,而建筑在城市的发展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既完善了城市的形象,又加快了城市的发展脚步。
但是,城市建筑在获得广泛应用的过程中,仍存在着旧房屋拆迁的补偿问题,这也是目前城市发展中最为重要、最为严肃的问题,稍有差错,就会直接的阻碍建筑的实施,甚至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从而影响到社会的健康发展以及稳步发展。
正是因为这样,相关部门必须重视对城市旧房屋的拆迁补偿问题,以实现公平、公正、透明的房屋拆迁补偿,进而才能够真正的促进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展开,促进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最终促进城市、社会以及国家的持续发展。
一、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中存在的问题(一)补偿估价缺乏合理性我国地大物博,城市与城市之间存在着必然的物价差异,比如说目前北京的房价大约为20000/平米,而贵阳市的房价则为6000/平米,也就是说,国家很难能够统一房屋拆迁的补偿价格。
然而,在这样的背景下,各个城市所拟定的补偿估价也就存在着个体性,而这个个体性与政府部门有着直接的关系,涨幅也成了必然的发展方向,从而直接的造成了旧房屋拆迁补偿估价缺乏合理性的现象,损害人们的利益。
(二)补偿程序有失透明性旧房屋从被规划到拆迁,需要经历一些列的程序,比如说补偿价格的商量、协定等等,而这个价格的商议却严重的有失透明,举个例子来说,在旧房屋拆迁的过程中,先答应拆迁的用户利益往往明显的低于钉子户。
不仅如此,拆迁单位主体性的地位与拆迁户的被动地位存在着地位上的不平等,有的拆迁单位甚至与政府挂钩,使得拆迁变得具有强制性,进而造成被拆迁户心理上的不公平,最终影响工作的顺利展开。
城里拆迁房屋补偿标准
城里拆迁房屋补偿标准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变化,以及城市化水平的提高,需要不断扩大城市规划范围,实现城市发展的更新换代,拆迁房屋是建设城市发展的必要过程,也是城市更新的一部分。
为了保护被拆迁家庭的生活,有必要制定拆迁房屋补偿标准。
拆迁房屋补偿标准主要根据拆迁房屋的物权状况、拆迁经济成本、搬迁空间大小、建筑物的结构和安全状况等因素,确定补偿金额。
一、物权状况:根据拆迁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明,保持原有状况,按房屋及土地实际购买价格加上改善费补偿拆迁家庭,每套补偿金额计算方式如下:针对被拆迁家庭所在地区市政住房保障章程中允许拆除的普通住宅房屋,按照原房屋及土地真实购买价格确定补偿金额。
二、拆迁经济成本:拆迁经济成本涉及拆迁房屋所拆、改、建物屋的实际费用,每套补偿金额不宜低于拆迁经济成本,补偿中应包含在拆除房屋期间造成一系列拆迁费用,如拆迁、安置、房屋改建改造的费用、房屋拆迁影响的补偿等费用,以及拆迁时被拆迁家庭所损失的相关补偿。
三、搬迁空间大小:被拆迁家庭(4-6人)应有一套符合搬迁要求的安装空间,包括一室一厅、两室一厅、三室一厅等。
对于多人合住拆迁家庭,可按照每人70平米的搬迁空间要求,计算补偿金额,其中包括家具、电器等。
四、建筑物的结构和安全状况:拆迁房屋的结构和安全应符合城市重新开发要求,补偿金额应按照拆迁房屋建筑物结构改造和加固安全所需的实际费用确定。
五、其他:1、对于家庭标准(免使用肉软体)不满足国家标准的拆迁房屋,将政府补助拉价改造费用;2、对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遗迹等特殊区域的拆迁房屋,将政府保留专款用于补偿拆迁成本。
总的来说,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被拆迁家庭生活受到损害的补偿,政府应当给予拆迁家庭合理的补偿,以保护和保障被拆迁家庭的合法权益。
作为城市发展先进的一步,拆迁房屋补偿标准应是高层次、全面而科学的。
论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行政补偿
子 ” 霸道 口号 。 的 尽管相关 责任 人受 到 了处 分 , 是一 大批 被强 制 订立合 同的过程 中 , 但 充分考 虑群 众利 益 , 立合 同后 , 严 格执行 订 须 拆 迁 的户 主能 够恢复 以前 的生活 吗?珥 这些事 件 在客 观上 造成 了 合 同。
不 良影 响 , 响了社会 稳定 和政府形 象 。 影 毋庸 置疑 , 屋拆 迁 的补 房 () = 商业拆 迁
落 实等 问题多次 上访 , 至 出现了 自焚等过 激行 为 。 0 3年 8 甚 20 月 行 政相 对人 的部分 权利被 限制 , 没有拒 绝缔约 的权利 。 由于行政 至 9 间 , 京市 民翁彪 和安 徽农 民朱正亮 在 不同地 点以 自焚方 拆 迁是 政府 出于公 共利 益所 实施 的行为 , 月 南 因此 . 当纳 入 民法 和 应 式 表达 了对拆迁 补偿方 式 的不满 , 引起广 大社会 的关 注 。 0 4年 行政法 的共 同调整 范 围。顾名 思义 . 府拆迁 中的双方 当事人 一 20 政
包括两 种法律 性质 不 同的行为 : 种是政 府基 于公 益 目的所 为 的 商业 利 益。 由于在该 种拆迁 行 为中 . 方当事 人是平 等 的民事 主 一 双 拆 迁行 为 :另一种 是商业 组织 基于营 利动机 而为 的拆迁 行 为 , 两 体 。 主要应 当适用 民法 。 其是 合 同法 的调 整 。但 在实 践上 , 所以 尤
偿 问题 已成为 值得高 度关 注 、 亟待 妥善解 决 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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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拆 迁是 市场 经济 主体 通过 平 等协 商 所为 的一 种 自愿 交 换行 为 , 即房地产 开发 商等商业 组织 与拆ຫໍສະໝຸດ 迁户 等物权 人 的合同行 、
城 市房屋 拆迁概 述
拆迁补偿方案
拆迁补偿方案拆迁补偿方案是指对于因拆迁而需要搬迁的居民或单位,由政府或拆迁单位提出的一种赔偿方案。
拆迁补偿方案的目的是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平稳地过渡到新的居住环境中。
下面是一个拆迁补偿方案的示例,只供参考。
一、居民搬迁补偿方案:1. 经测算,每户居民搬迁费用为3000元,由拆迁单位负责支付。
2. 每户居民可选择自行购买新房居住,或者享受由拆迁单位统一安排的新房安置。
如选择自行购买新房,拆迁单位将按房价的30%给予购房补贴;如选择拆迁单位统一安排的新房安置,将按照房屋的市场价值来进行补偿。
3. 对于无房居民,优先安排提供新房居住,并全额承担房屋购置费用。
4. 对于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拆迁单位将提供适宜的住房,并给予额外的资金补助。
二、商业单位搬迁补偿方案:1. 商业单位的搬迁费用由拆迁单位负责支付,根据商业单位规模和经营情况的不同,进行适当的补偿。
2. 对于长期经营的商业单位,拆迁单位将提供优先承租或优先购买新的商业用地,以确保其经营的延续性。
3. 对于商业单位面临的停业损失,拆迁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偿。
4. 对于商业单位的员工,拆迁单位将协助其就业安置,并提供相应的岗位辅导和职业培训。
三、农民搬迁补偿方案:1. 拆迁单位将提供农民搬迁费用,并补偿因搬迁带来的土地失地的损失。
2. 对于农田的失地,拆迁单位将提供相应的补偿,并协助农民进行转产。
3. 对于家庭农民的住房,拆迁单位将提供新房居住,并免费提供一定时间的生活补贴。
四、其他方面补偿:1. 拆迁单位将协助居民、商业单位、农民等解决搬迁后的生活和经济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2. 拆迁单位将积极组织一系列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以确保居民能够正常享受医疗、教育、交通等基本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拆迁补偿方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公平、合理和可执行。
同时,相关补偿方案需要得到居民和当事人的认可,通过协商和合作方式实施。
试论房屋拆迁补偿估价的特殊性
估价时点原则等 , 但拆迁评估中合法原则和最高 确 定拆迁房补偿价格的工作就是 房屋拆迁 补偿估价 原则 、 ( 下文简称拆迁评估) 。拆迁评估亦属于房地产价格评 最佳使用原则应用日 具有特殊性。 就合法原则来看。 合法原则的含义包括合法产权 、 估, 但因为评估对象的特殊性以及拆迁行为的酶策性 , 合法使用和合法处分等。 其中就合法产权来看 , 般评 它具有不同于一般房地产评估的特殊性 。 土地使用证 等。 而拆迁评 首先 ,拆迁评估的估价对象复杂 ,种类多、数量 估中指的是拥有房地产权证、 评估对象除产权房地产外 , 也包括当地规定的可 大。 次拆迁中往往会同时遇到住宅、 店面、 办公楼、 估中 , 车 以进行补偿的不具产权房地产 , 如临时建筑物 、 附属建 库等多种物业类型 , 既有一般房屋 , 也有含大 院落的 构筑物以及零杂空地等。就合法使用来看 , 拆迁 房屋 甚至空地 ; 既有 房地 产 , 也有 建筑 物和构筑 物等 : 筑物、 既有产权房地产 , 也有一些非产权房地产。同时 , 次 房有 许多 存 在 着 实际 用途 与 产 权用 途 不 致 的 问题 ,
同的楼 层 、 朝向 、 采光 、 户型 等诸 多微观 因素 的差别考 中最大收益的使用方式来确定估价结果。 从理论上讲 ,
虑。
中国房 产
拆迂评估中没有绝对排除最高最佳使用原则 ,但在拆
城市更新项目中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分析与建议
城市更新项目中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分析与建议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推进,城市更新项目也日益增多。
城市更新项目旨在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然而,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房屋拆迁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其补偿问题也备受关注和争议。
本文将分析城市更新项目中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问题分析1.1 义务性与自愿性拆迁在城市更新项目中,房屋拆迁涉及两种情况:义务性拆迁和自愿性拆迁。
义务性拆迁是指政府依法将特定区域内的房屋强制拆除,而自愿性拆迁则是房主自愿将房屋出售给开发商。
因此,不同类型的拆迁需要采取不同的补偿政策。
1.2 补偿标准不统一目前,城市更新项目中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存在着不统一的情况。
有些项目采取按面积进行补偿,而有些项目则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此外,补偿标准对于不同用途的房屋,如商业用途、住宅用途等也存在差异。
1.3 心理补偿不足在房屋拆迁过程中,除了物质上的补偿,对被拆迁人的心理补偿也应引起重视。
然而,目前对于被拆迁人的心理援助和辅导相对不足,造成了被拆迁人的心理压力和困扰。
二、建议2.1 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了解决房屋拆迁补偿问题,政府应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应明确义务性拆迁和自愿性拆迁的补偿标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于拆迁程序的监督,确保拆迁程序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2.2 统一补偿标准为了解决补偿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应制定统一的补偿标准。
这些补偿标准应该综合考虑房屋的面积、年限、市场价格等因素,确保被拆迁人能够获得合理的补偿。
与此同时,补偿标准也应根据不同类型的房屋进行细化,以满足不同房屋用途的需求。
2.3 加强心理援助与辅导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往往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
因此,政府应加强心理援助与辅导措施,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被拆迁人克服心理困扰。
同时,开发商也应当承担起社会责任,关注被拆迁人的心理健康,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2.4 加强沟通与协商为了确保拆迁补偿问题的公正和透明,政府、开发商和被拆迁人之间应加强沟通与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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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给予一定补偿或视情况进行迁移安置的活动。
城市房屋拆迁,既关系到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又关系到城市规划的具体落实,是一个敏感而又普遍的社会问题。
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被拆迁的原住户、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可能是被拆迁人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拆迁过程中,必须给予被拆迁人合理补偿,对其进行妥善的安置。
本文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现状进了初步研究,就其充分补偿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房屋拆迁;补偿我国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大规模城市扩张和旧城改造使城市房屋拆迁成为必然,大量的房屋拆迁,改善了居民的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加快了旧城改造的步伐,也保证了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但在拆迁问题中,同时暴露出一些深层次矛盾。
近年来,我国房屋拆迁已演化成为最易激发矛盾、引起冲突的领域之一。
本应彰显政府关爱的“民心工程”,在某些地方却变成了以赢利为目的、动辄不由分说予以强制执行的“扰民工程”,这种现象不容忽视。
十多年来,我国国家和地方先后制定了许多关于拆迁补偿和安置的法规和规章,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房屋拆迁中的补偿纠纷,不能完全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
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拆迁补偿的不合理因素,对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事宜提出建议。
一、城市房屋拆迁概述(一)城市房屋拆迁的普遍性我国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大规模城市扩张和旧城改造使城市房屋拆迁成为必然,近年来,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各地加大了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力度。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九五”期间,全国城镇累计拆除房屋约3.3亿平方米,比“八五”期间增长了近一倍。
北京市“九五”期间拆除房屋总量415万平方米,拆迁户近14万户,被拆迁人数近50万人。
上海市1991年8月至2000年共拆除居住房屋2830万平方米,拆迁65万户居民住房,拆除了6907家单位的房屋。
明珠地铁二期工程,一个项目就拆迁居民7000多户,拆迁面积21万平方米,拆除单位190个,面积15万平方米,拆迁资金29个亿,占项目总投资的22%。
大量的房屋拆迁,改善了居民的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加快了旧城改造的步伐,也保证了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但在拆迁问题中,同时暴露出一些深层次矛盾。
近年来,我国房屋拆迁已演化成为最易激发矛盾、引起冲突的领域之一。
本应彰显政府关爱、较易赢得群众拥戴的“民心工程”,近年来在某些地方却变成了以赢利为目的、动辄不由分说予以强制执行的“扰民工程”,这种现象不容忽视。
(二).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的复杂性根据建设部的相关统计,2002年1—8月份共受理群众来信4820件次,其中涉及拆迁问题的占28%;群众上访1720批次,其中反映拆迁问题的占70%,在集体上访的123批次中拆迁问题占83.7%;国家信访局近年来接到的关于拆迁问题的信件也逐年递增,截至2003年8月底,当年该局收到拆迁投诉信件11641封,比2002年同期上升50%;上访人数5360人次,同比增长47%。
一件件因拆迁而起的风波更让人怵目惊心。
震惊国务院的湖南省嘉禾“县委、县政府滥用行政权力强制推进房屋拆迁”事件暴露了少数的地方政府严重滥用职权,纵容或者放任违法违规拆迁的恶劣做法;另外,暴力抗迁、自杀抗迁的事例亦频繁出现:2000年9月12日,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下岗工人朱正亮不满县政府的旧城改造拆迁安置,在天安门金水桥上自焚;2003年8月22日,南京市邓府巷39岁的翁彪因为不满当地拆迁办强行拆迁,在南京市玄武区邓府巷拆迁指挥部点燃汽油自焚身亡;2003年10月1日,北京市人叶国强因为不满房屋拆迁跳入天安门金水河。
毋庸置疑,房屋拆迁纠纷已成为值得高度关注、亟待妥善解决的重大和复杂问题。
[!--empirenews.page--]房屋和土地是城乡居民的生存之本,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被拆迁的原住户、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可能是被拆迁人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这类纠纷一旦无法妥善处理就易激化国家与民事行为个体之间的矛盾,公权力与私权利的交(三).当锋往往会产生两败俱伤的结局,进而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大局,问题更为复杂。
前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立法及其弊端1991年6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为的行政法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以下简称旧《条例》)。
旧《条例》的对拆迁补偿的规定已不适应当前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需要,主要是对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补偿标准过低。
旧《条例》规定,对房屋所有人实行作价补偿的,作价补偿的金额按照所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
而对房屋的使用人则实行现房安置。
两相比教,房屋所有人得到的补偿可能远低于房屋使用人,导致房屋所有人对拆迁的积极性不高,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同时,旧《条例》对拆迁单位的资金运用缺乏有效的监管,出现由于拆迁单位取得拆迁许可证后抽逃资金,导致安置房不能及时建设、补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情况。
针对这些弊端,2001年11月1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开始实施。
到目前为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拆迁评估随意性大的问题。
拆迁评估是否准确,决定了拆迁补偿是否公平、公正,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证。
一些评估机构违法操作,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或与拆迁人串通,做不实评估;甚至有些城市拆迁评估为独家经营,缺乏监督,评估实际难以达到市场价格的标准,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而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时难以得到合理解决。
(四).国外立法情况国外立法无“拆迁”的说法,但是按照国外的立法及释义,其“有偿征收”(指政府依法有偿取得财产所有人的财产的行为),究其实质,应该就是我国所说“拆迁”。
美国的有偿征收制度是这样设计的:美国联邦宪法对政府实施强制征税来保护公民的财产。
在《权利和自由法案》(即美国宪法前十条修正案)中,第五修正案规定:无论何人,“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
不给予公平补偿,私有财产不得充作公用”。
规定在保护公民私人财产的同时默示了联邦政府享有行使有偿征收的权利,条件是正当程序、公共使用和公平补偿。
其中公平补偿常以“对公众和私有财产所有人同样公平”为标准,双方是否能够真正签订合理的征收补偿合同,关键在于被征收人是否得到了合理的补偿。
具体包括:第一,合理的主体。
即不仅财产的所有人有权得到补偿,财产的相关使用收益人如房屋的承租人也有权得到补偿。
第二,合理的客体。
即获得补偿的对象不仅包括房屋本身,还应当包括其附属物以及与该地产商誉相关的无形资产。
第三,合理的估价。
即对被征收物补偿的价金应以“公平的市场价值”为依据。
而目前对公平的市场价值最普遍的评估方式是各自单独聘请资产评估师作出评估报告(虽然资产评估师的报告并非绝对完美和科学);如果双方各自独立的评估报告结论相差悬殊,则由法庭组成的陪审团裁定。
在美国的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认定高出政府补偿价格的评估报告。
[!--empirenews.page--] 德国现行公益征收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规定于德国基本法(宪法)第14条中。
依据基本法的思想,一个合宪的公益征收行为,必须予以公正的补偿。
同时,为了确保公民的财产权在征收时获得补偿,规定对财产进行征收必须依据法律,而且立法必须同时规定征收补偿的“额度”和“种类”有效,这种“无补偿即无征收”的规定,促使财产权保护、征收和补偿在法律上融为一体。
二、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一)补偿的概念在我国,城市拆迁补偿[1][2][3]下一页,是指在城市建设和开发过程中,由于拆除房屋而给予房屋所有权人的补偿,是典型的行政补偿。
(二)补偿的原则和标准世界大多数国家对拆迁补偿的原则和标准是在土地征收制度中加以规定的。
前文概括介绍了美国征收制度中的“合理补偿”原则,美国的合理补偿所要依据的公平市场价格,既包括财产的现有价值,也包括财产未来赢利的折扣价值。
英国则主要按征收土地之前的市场价格计算,如果被征土地因变为公共用地造成地价上涨,原则上不考虑上涨部分的补偿。
法国实行“公平补偿”原则,在占用被征收财产前,事先支付补偿,公平补偿被征收人的损失。
德国实行“公正补偿”,在征收时的补偿协议价格计算标准,以官方公布征收决定时的被征土地交易价格为准。
根据宪法,日本实行“正当补偿”,其补偿范围主要包括:产权损失、财产损失、失业损失和其他损失等。
此外,日本还专门规定了要“按正常市场交易价计价”的原则。
可见这里所说的正当补偿实际上是一种比较全面的补偿。
由此看来,各国宪法确定的征用补偿程度虽不完全相同,但它们多少都受到传统宪法理论的影响,有的要求“充分”补偿,有的规定“公平”或“公正”补偿,有的要求“适当”或“合理”补偿。
“合理补偿”、“正当补偿”和“公平补偿”,一般说来,是指补偿价值与被征用财产价值大体相当。
但“合理”、“正当”和“公平”都是空泛的表达方法,从现实情况来看,认定何为“适当”与“合理”的权力显然握于政府之手,被征用财产的人无权要求。
“适当补偿”和“相当补偿”则是一种较低标准的补偿,即只要给予补偿即可。
从“充分补偿”、“合理补偿”再到“适当补偿”,从本质上都是不完全补偿。
相比较而言,我国的《宪法》仅言明了“给予补偿”,《〈物权法〉草案建议稿》也只是规定了“公平补偿”,除此之外再无更高层次的补偿。
如前所述,“公平”是空泛的说法,对国家“公平”和对个人“公平”的标准肯定不同,而且公平补偿的操作权掌握在政府手中,被拆迁人的利益无法得到正当的伸张。
所以至少我国立法应规定补偿的标准为“充分补偿”,才可能保护被拆迁人权益。
当前许多国家补偿的标准是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当期房地产市场价格为依据的。
我国新《条例》第24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这在我国是一个进步,它打破了以往以房屋重置价作为补偿标准的旧模式,在综合考虑房屋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诸多影响房价的因素之后按市场评估价来确定补偿价格,这相对来说是比较客观公正的,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被拆迁免受或少受欺诈。
[!--empirenews.page--](三)补偿的法律程序对于整个房屋拆迁过程,被拆迁人最关心的实际问题是自己能够获得多少补偿,如果补偿能够让被拆迁人满意,就不会存在拆迁难和强制拆迁引发的诸多问题。
根据新《条例》第23条的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依照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我国,拆迁的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而除了法规有明文规定的情况需要指定的补偿方式外,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是房屋产权调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