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病人工作管理制度
肺结核工作管理制度
肺结核工作管理制度
一、肺结核疾病的概述
肺结核是一种慢性传染病,主要侵犯肺部,但也可侵犯全身其他组织和器官。结核病菌通
过空气传播,在呼吸道传播,在肺内生长繁殖,随痰、唾液排出体外感染他人。肺结核是
一种传染性疾病,具有潜伏期和慢性发展的特点,易复发和传播,给患者和周围人群的健
康造成威胁。
二、肺结核工作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1. 提高防治意识:建立肺结核工作管理制度有助于增强政府和卫生部门对肺结核疾病的重
视程度,提高防治意识,有效控制疫情传播。
2. 建立规范的管理模式:制定肺结核工作管理制度,有利于建立规范、科学、有效的管理
模式,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疾病控制的有效性。
3. 加强协调合作:肺结核是一种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领域的传染病,建立肺结核工作管理
制度有助于各部门之间协调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疫情。
4. 提高疫情监测和评估水平:建立肺结核工作管理制度有助于完善疫情监测和评估机制,
及时了解疾病情况,调整防治措施,提高应对疫情的能力。
三、肺结核工作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1. 制定肺结核疾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各国政府和卫生部门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
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防治目标、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为肺结核防治工作提供法律
保障。
2. 建立完善的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建立全面的肺结核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包括对疫情
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及时了解疫情动态,指导防治工作。
3. 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开展针对公众和医务人员的肺结核防治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提
高人们对肺结核疾病的认识和防治意识,促进早期发现和及时治疗,减少病例传播。
肺结核管理工作制度
肺结核管理工作制度
1. 背景
肺结核是一种严重的传染病,具有潜伏期长、传播范围广的特点。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控制肺结核病例,制定本工作制度旨在确保及时发现、报告和治疗肺结核病例,减少传播和转归不良。
2. 工作流程
2.1 病例发现和报告
-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肺结核的诊断和监测,所有疑似和确诊病例应及时发现并报告给相关部门。
-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报告机制,及时接收和处理肺结核病例报告,并进行有效的数据分析。
2.2 病例隔离和治疗
- 确诊病例应尽早被转入专门的肺结核诊治机构进行隔离和治疗。
- 隔离和治疗期间,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防护措施,确保医护人员和其他患者的安全。
2.3 患者管理和随访
- 医疗机构应与患者建立个案管理档案,详细记录病情、治疗情况和随访进展。
- 针对复杂病例和高风险患者,医疗机构应加强随访工作,确保治疗效果和疗程进展的监测。
2.4 信息公开和宣传教育
- 相关部门应定期发布关于肺结核的信息公告,提醒公众注意预防和治疗。
- 医疗机构应向患者和公众提供肺结核的相关知识,提高预防意识和健康教育水平。
3. 资源保障
-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肺结核管理工作的资金、人力和设施支持,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 医疗机构应合理规划和利用资源,优化肺结核管理工作的效
率和成果。
4. 质量监控与评估
- 特定的质量监控指标和评估机制应建立起来,对肺结核管理
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科学监控。
- 结果应用于改进工作制度和提高工作质量,推动肺结核管理
工作的持续改进。
5. 法律责任和处罚
- 对于未按照规定发现、报告和治疗肺结核病例的医疗机构和
医院肺结核管理制度
医院肺结核管理制度
为有效防控肺结核病,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此《医院肺结核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医院肺结核管理制度是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的管理规范,
是对肺结核患者及其相关人员进行管理和服务的规范。
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肺结核患者管理的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和相关配备。
3. 医院应保障肺结核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4. 医院领导要高度重视肺结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
有效执行。
二、肺结核患者的管理
1.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进行及时诊断和治疗。
2. 在患者入院前要进行流行病学史和传染病史的询问,如有疑似感染的情况应及时报告。
3. 对于确诊的肺结核患者,严格执行防治传染措施,确保医务人员和其他患者的安全。
4. 对于需要实施隔离的肺结核患者,应制定隔离管理方案,确保隔离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5. 加强对肺结核患者的追踪管理,定期进行复诊和随访,确保治疗效果和预防复发。
6. 对于肺结核患者的家庭成员和密切接触者,应及时进行筛查和卫生宣教,减少传染风险。
7. 对于肺结核患者的康复管理,应建立规范的随访体系,加强康复宣教和心理支持。
8. 对于肺结核患者的病情报告和统计工作,要及时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的完整
性和保密性。
三、医护人员的管理
1. 医护人员要认真学习肺结核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诊治水平和服务质量。
2. 医护人员要严格执行传染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安全。
3. 医护人员要热情待人,耐心倾听患者的诉求,为患者提供专业、科学的医疗服务。
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范本(3篇)
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范本
为了更好地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切实做好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加强肺结核病的报告、转诊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临床医生要充分认识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二、临床医生要对具有咳嗽、咳痰____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进行____线检查。
三、门诊及病区、放射科、等相关科室要对疑似的肺结核病人,建立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报告及转诊登记本,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完整详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并要有联系电话,以便追踪、治疗观察。
四、医务处在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结核病人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
五、门诊及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要对疑似的肺结核病人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及时将病人转诊到____市胸科医院进行诊治,其余两联交至医务处再由医务处将其中一联寄到病人所属区疾控中心。
六、放射科是发现肺结核病的关键科室,要加强肺结核病人的摄片登记、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
七、医务处负责对院内医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并定期做好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
八、要求结核病报告率达____%、转诊率____%以上,切实提高病人的报告率、转诊率及转诊直接到位率。
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范本(2)
一、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结核病在我国依然是一种常见疾病,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威胁。为了有效地控制和防治结核病,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我国制定了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以规范和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
门诊肺结核管理制度
门诊肺结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门诊肺结核管理工作,提高患者治疗效果,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部门职责
1. 门诊肺结核管理机构负责制定门诊肺结核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组织实施门诊肺结
核管理工作,监督和检查门诊肺结核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2. 门诊医生负责门诊患者的诊断、治疗和随访工作,保证门诊患者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3. 护士负责门诊患者的护理工作,协助门诊医生进行诊断、治疗和随访工作。
4. 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规范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和效果。
第三章门诊肺结核管理流程
1. 门诊患者就诊时,首先应填写相关健康档案,包括个人信息、病史、症状等内容,门诊
医生根据患者的症状和病史进行初步诊断。
2. 对于疑似肺结核患者,门诊医生应进行详细的问诊和体格检查,并根据临床表现和实验
室检查结果进行确诊。
3. 确诊肺结核患者应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标准抗结核治疗,门诊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
疗反应进行调整治疗方案。
4. 门诊医生应定期进行随访,监测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效果,及时发现并处理治疗过程中可
能出现的问题。
5. 治疗结束后,门诊医生应对患者进行复查和评估,确保患者已康复,并做好康复后的跟
踪工作。
第四章医疗质量管理
1. 门诊肺结核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和监测,
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医务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3. 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伦理规范,保护患者隐私权和合法权益。
第五章安全管理
肺结核病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肺结核病的健康管理工作制度旨在确保患者接受全面、规范和有效的诊断、治疗和监测,以促进疾病的控制和预防传播。以下是肺结核病健康管理工作制度的一般要点:
1.早期筛查和确诊:建立早期筛查机制,包括对易感人群和密切接触者进行结核菌素试验
或其他相关检查,以及对高危人群进行定期体检。对疑似病例进行详细的临床评估和影像学检查,确诊肺结核病。
2.治疗管理:制定规范的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病情等情况进行个体化的治
疗计划。提供标准的抗结核药物,并加强服药指导和监督,确保患者按时按量完成治疗。
3.监测和追踪:建立有效的监测系统,对患者进行随访和复查,包括定期进行临床评估、
痰液检查和影像学检查。追踪患者的治疗情况和疾病进展,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4.传染控制:对于具有传染性的肺结核患者,采取必要的隔离和预防措施,以减少传播风
险。加强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认识和意识,避免误解和歧视。
5.教育和支持:为患者提供相关的健康教育,包括疾病知识、预防措施、药物使用方法等。
提供心理和社会支持,帮助患者应对疾病的影响和困扰。
6.数据管理和报告: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记录和汇总肺结核病患者的相关信息。及
时报告病例,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综合管理和评估:建立肺结核病健康管理工作的质量评估机制,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和监
测,推动工作的持续改进和优化。
这些工作制度旨在促进肺结核病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减少疾病传播和并发症的发生,提高患者的治愈率和生活质量。同时,也需要各级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会各方的合作与支持,共同推进肺结核病的防控工作。
社区结核患者管理制度
社区结核患者管理制度
一、总则
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一种传染病,具有慢性、顽固、传染性强等特点。为有效
管理社区结核病患者,防止结核病的传播,保障社区公共卫生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内所有确诊或疑似结核病患者,包括肺结核、淋巴结结核等各种类型的
结核病患者。
三、管理机构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社区结核病患者的主要管理机构,负责结核病患者的筛查、诊断、
治疗和管理工作。
2.相关部门包括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等,负责指导、监督和评估社区结核病患者的管
理工作。
四、管理内容
1.患者登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结核病患者档案,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诊疗
情况等,确保患者管理的全程跟踪和记录。
2.患者筛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肺结核症状问卷调查、结核菌素试验等方式对居民进
行筛查,及时发现结核病患者。
3.确诊诊疗:对疑似结核病患者进行详细的体格检查、结核病菌检测等,确诊后给予规范
的抗结核治疗。
4.治疗监测:对确诊的结核病患者进行治疗后定期复诊,监测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5.传染控制:对肺结核患者进行传染源管理,指导患者正确使用口罩、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减少传染风险。
6.复发防治:对治愈的结核病患者进行长期随访,监测患者的健康状况,预防结核病复发。
7.宣教培训:定期开展结核病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对结核病的认识和防治意识。
五、管理流程
1.社区结核病患者登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发现结核病患者后,及时将患者登记,并建
立健康档案。
2.确诊诊疗:对患者进行详细的病史询问、体格检查、结核病菌检测等,在确诊后给予规范的抗结核治疗。
肺结核患者管理制度
肺结核患者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针对肺结核患者管理的一些常见措施和制度:
早期诊断和治疗:对于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及时进行相关检查并确诊,然后开始治疗,以减少病情的进展和传播风险。
隔离措施:对于传染性强的肺结核患者,如具有阳性的酸-fast杆菌涂片结果或有严重的咳嗽并有传染性的患者,需要进行隔离。这可以是通过住院、居家隔离或放置在特定的隔离设施中实现。
医疗废物管理:对于从肺结核患者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如咳痰标本、使用过的一次性口罩等,需要根据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和处置,以防止传染性物质的传播。
流行病学调查:针对肺结核患者,应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以了解其传播途径、接触者情况等,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防止进一步的传播。
患者教育和宣传:肺结核患者需要接受关于疾病特点、传播途径、治疗方法和遵守规定的相关教育。同时,针对公众也需要进行宣传,提高对肺结核的认识和防控意识。
治疗监督和追踪:对于接受抗结核治疗的患者,需要进行定期监督和追踪,以保证治疗的依从性和有效性。这可以通过定期随访、药物配送和监测,以及确保药物用法的正确
性等方式来实现。
确保医务人员的安全:对于接触肺结核患者的医务人员,需要提供相关的防护设备和培训,确保其在工作中的安全。
肺结核患者管理规章制度
肺结核患者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和加强肺结核患者的管理工作,确保患者及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肺结核患者管理的目的
1. 保障患者的权益,提高患者治疗的合规性和依从性;
2. 防止肺结核的传染,减少感染者的扩散;
3. 提供医疗服务,加强患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
三、肺结核患者管理的原则
1. 健康优先,治疗第一;
2. 个人隐私保护;
3. 公开、公平、公正;
4. 预防为主,综合治疗;
5. 主动报告,及时治疗;
6. 多部门协同合作;
7. 管理规范、权责明确。
四、管理责任部门
1.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肺结核患者的筛查、确诊、治疗和康复工作;
2. 医疗机构:负责具体的患者治疗和康复工作;
3. 公安部门:负责对有逃避治疗的患者进行追踪和管理;
4. 民政部门:负责对无家可归、无能力自理的患者提供救助和安置。
五、肺结核患者管理流程
1. 筛查:对有症状的人群进行结核病菌的检测和筛查;
2. 确诊:对阳性的筛查结果进行进一步检测,确诊是否为肺结核;
3. 治疗:根据确诊结果制定治疗方案,进行规范的抗结核治疗;
4. 康复:治疗期间定期复查,确保患者排菌转阴,康复出院;
5. 随访:出院后定期随访患者,监测病情变化,指导患者预防复发。
六、肺结核患者管理措施
1. 隔离治疗:对具有传染性的患者进行隔离治疗,提高治疗效果,减少传播风险;
2. 家庭访视:对患者的家庭进行访视,了解患者的生活情况和治疗依从性;
3. 教育指导:对患者和家属进行健康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正确治疗肺结核;
4. 心理支持:对患者进行心理辅导和支持,帮助患者积极面对疾病,保持乐观心态。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1、筛查及推介转诊:
对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应及时填写“双向转诊单”。
加强肺结核密切接触者筛查,对可疑的密切接触者,应及时筛查和推介转诊。
2、第一次入户随访: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接到上级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访视患者,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并确定督导人员。
3、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关注病情变化,确保患者按规范接受治疗。
4、临床医生职责:
临床医生应熟知肺结核患者转诊制度及流程,并严格执行。在诊疗过程中发现肺结核(含疑似)患者病例,应按规定分流或处置患者。
临床各科负责人对发现的肺结核(含疑似)病例的转诊或处置负领导责任。
5、报告与转诊:
对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应及时做好痰检和胸片检查,并按规定填写肺结核报告卡,及时报告。
对不需要住院治疗的或住院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应及时转诊到定点医院诊治,并填写转诊单。
6、登记管理:
各级医疗机构应做好肺结核患者的登记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防保科负责收集、登记肺结核的疫情及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并按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好网络直报。
7、追踪与督促:
防保科需协助开展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工作,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到定点医院检查治疗。
医院肺结核感染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医院肺结核感染管理,预防和控制肺结核在医院内传播,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医院肺结核感染管理工作。
2.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具体实施肺结核感染管理工作,包括:
(1)建立健全肺结核感染监测体系,定期开展监测工作;
(2)制定肺结核感染防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3)对肺结核感染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和追踪观察;
(4)开展肺结核感染防控知识培训;
(5)对医院内肺结核感染病例进行报告和上报。
3. 临床科室负责肺结核感染病例的诊疗、隔离和防控工作,包括:
(1)严格执行肺结核感染诊疗规范,对疑似病例进行及时诊断和治疗;
(2)对确诊的肺结核感染病例进行隔离治疗,确保患者和其他人员的安全;
(3)加强科室内部防控措施,防止肺结核在医院内传播。
4. 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助医院感染管理科开展肺结核感染管理工作。
三、肺结核感染监测与报告
1. 医院感染管理科建立健全肺结核感染监测体系,定期开展监测工作,包括:
(1)对肺结核感染病例进行登记、报告和随访;
(2)对肺结核感染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观察;
(3)对肺结核感染病例的病原学检测、药物敏感性检测等结果进行分析。
2. 医院感染管理科对肺结核感染病例进行报告和上报,包括:
(1)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报告。
肺结核管理工作制度
肺结核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肺结核防治工作,提高肺结核治愈率,降低复发率,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和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开展肺结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肺结核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规范、综合施策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肺结核防治工作的领导,将肺结核防治工作纳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肺结核防治工作经费。
第五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肺结核的疫情监测、预防控制、宣传教育和技术指
导等工作。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肺结核诊疗制度,提高肺结核诊断和治疗水平。
第七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做好肺结核患者的随访管理、健康教育和转诊工作。
第八条肺结核患者的诊断和治疗应当遵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肺结核诊疗
规范。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肺结核患者登记管理制度,对肺结核患者进行分类
管理。
第十条肺结核患者应当接受规范化的治疗,遵循医嘱,按时服药,定期复查。
第十一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定期对肺结核患者进行随访,了解治疗情况和病
情变化,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十二条肺结核防治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肺结核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肺结核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肺结核管理
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肺结核居家管理制度
肺结核居家管理制度
一、肺结核患者的基本情况与特点
1. 患者多为中青年人,尤其是生活在不卫生环境下的流动人口、下岗失业人员等易发人群;
2. 患者通常有咳嗽、咳痰、低热、盗汗、乏力、食欲不振等症状;
3. 绝大多数患者感染的是肺结核杆菌,部分患者可能伴有多重感染,治疗难度较大;
4. 患者需要长期严格的治疗,且治疗期间容易出现耐药菌株,对患者及周围人员造成潜在
威胁。
二、肺结核居家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1. 早发现、早治疗:通过建立严格的居家管理制度,可以帮助患者早日发现病情,并及时
进行治疗,提高治愈率;
2. 减少传染风险:肺结核是一种传染病,患者存在传染风险,通过居家管理制度可以降低
传染的可能性,保护他人健康;
3. 规范管理:建立制度化的管理方案,规范患者和医务人员的行为,提高治疗效果,减少
治疗过程中的风险。
三、肺结核居家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1. 建立档案资料:对每位肺结核患者建立详细档案资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病史、检查
报告等,便于随时查阅;
2. 制定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由专业医生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选择、剂量、疗程等;
3. 定期复诊:确保患者按时进行复诊,跟踪治疗效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4. 风险评估:根据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和传染风险,确定隔离措施和防护措施;
5. 健康教育:对患者和家属进行肺结核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升自我防护意识;
6. 管控传染源:对患者身边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和观察,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传染源。
四、肺结核居家管理制度的效果评估与完善
1. 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对每位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健康状况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肺结核管理制度
肺结核病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肺结核病人的管理,降低肺结核发病率,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临床医师发现初诊和复诊病灶为活动性需要继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应及时做好痰检及胸片检查后必须按规定填写好肺结核报告卡,及时上报。
2、发现病人后,放射科和防保科必须各负其责,分别做好摄片登记和肺结核病人登记,并按规定时间及时填报肺结核病报告等。
3、凡属于归口管理对象,除收入住院外,临床医师必须开具转诊三联单,并耐心做好病人的思想工作,全部转诊到结核病防汉所,接受正规化治疗,提高转诊到位率。
4、化验室对肺结核痰检病人要有专门的登记保存涂片。
5、防保科人员应及时做好X线摄片登记与核对工作,每月一次,发现漏报者必须及时补登补报。
6、门诊药房不配搞抗肺结核药物处方,住院病人一律规范化疗方案治疗,出院后,并及时转市疾控中心门诊并好转诊登记。
结核病归口管理制度
一、本辖区居民(包括暂住人口),有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有咯血症状的患者可持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小孩持户口簿,由临床医生写好转诊单到县疾控中心肺结核防治所进行免费检查。
二、所有医疗保健卫生人员,发现结核病和疑似病人时,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要求,在6小时内向市疾控中心上报传染病报告卡,并做好疫情登记,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三、本辖区居民(包括暂住人口)被确诊为肺结核病人或疑似病人(因其他病而住院的病人除外)的,均应由临床医生详细填写转诊单转至市疾控中心肺结核防治所就诊,不得擅自戴留病人,并详细填写转诊登记本中。
肺结核病人工作管理制度
肺结核病人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篇:肺结核病人工作管理制度
肺结核防治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充分认识肺结核病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依法控制肺结核的严肃性,结核病防治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后能规范肺结核的诊治与管理,严格执行”双向”转诊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l、全院医务人员要充分认识到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性疾病。
2、对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应及时做好痰检和胸片检查,做到谁接诊谁负责登记。并按规定填写好肺结核报告卡,及时报告防保科。
3、各级医师在填报肺结核报告卡时,要认真仔细,做到填报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及时准确。
4、对不需要住院治疗的或住院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应及时转诊到柳州市人民医院、柳铁中心医院、柳州市龙谭医院诊治,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
5、放射科必须认真做好肺结核病人的登记管理,发现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必须做好登记并填写肺结核病人的登记工作,同时通知送检医生,做好交接签收工作。
6、防保科负责收集、登记肺结核的疫情及肺结核病人转诊单,按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好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务必做到发现一例,转诊一例,到位一例。
7、防保科协助开展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接到疾控部门或定点医院通知追踪信息后、1 周内落实追踪、督促患者到定点医院检查治疗,并做好相关记录。
8、做好结核病患者随访管理工作,做好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9、结核病防治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内容,按肺结核患者健
康教育服务规范具体实施。
10、各科室应认真做好肺结核病的管理工作,对于工作不力,工作失误,一经查实将追究科室负责人及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
肺结核患者的管理制度范文
肺结核患者的管理制度范文
肺结核患者的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肺结核患者的管理,提高治疗效果,保护他人免受感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肺结核患者,包括已确诊、正在接受治疗和康复期的患者。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根据医疗科研实践不断完善。
第二章肺结核患者的登记和管理
第四条所有确诊为肺结核的患者都应在就诊医院进行登记,并由医院向所在地区肺结核防治机构报备。
第五条对于登记的肺结核患者,相关部门应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更新患者信息,并提供必要的治疗和康复指导。
第六条患者在接受治疗期间,应按照医生的指导进行就诊,并配合医生进行疗程管理。
第三章肺结核患者的治疗和隔离
第七条肺结核患者在治疗期间,应按照医生的要求进行规范用药和复诊,不得私自中断治疗。
第八条对于痰涂片或细菌培养阳性的、或经过临床评估需要进行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以避免传播给他人。
第九条隔离期结束后,经治疗有效并符合相关标准的患者,可以解除隔离,并按医生的要求进行后续治疗。
第四章肺结核患者的康复和健康管理
第十条对于治愈的肺结核患者,相关部门应建立康复管理机制,确保患者的康复情况得到有效跟踪和指导。
第十一条康复期的肺结核患者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并接受必要的康复指导和教育,以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第十二条对于肺结核患者的康复状况不理想的,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并给予相应的康复指导和支持。
第五章肺结核患者的宣传和教育
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应开展肺结核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肺结核的认识和防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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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病人工作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肺结核防治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充分认识肺结核病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依法控制肺结核的严肃性,结核病防治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后能规范肺结核的诊治与管理,严格执行”双向”转诊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l、全院医务人员要充分认识到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性疾病。
2、对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应及时做好痰检和胸片检查,做到谁接诊谁负责登记。并按规定填写好肺结核报告卡,及时报告防保科。
3、各级医师在填报肺结核报告卡时,要认真仔细,做到填报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及时准确。
4、对不需要住院治疗的或住院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应及时转诊到柳州市人民医院、柳铁中心医院、柳州市龙谭医院诊治,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
5、放射科必须认真做好肺结核病人的登记管理,发现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必须做好登记并填写肺结核病人的登记工作,同时通知送检医生,做好交接签收工作。
6、防保科负责收集、登记肺结核的疫情及肺结核病人转诊单,按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好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务必做到发现一例,转诊一例,到位一例。
7、防保科协助开展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接到疾控部门或定点医院通知追踪信息后、1 周内落实追踪、督促患者到定点医院检查治疗,并做好相关记录。
8、做好结核病患者随访管理工作,做好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9、结核病防治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内容,按肺结核患者健康教育服务规范具体实施。
10、各科室应认真做好肺结核病的管理工作,对于工作不力,工作失误,一经查实将追究科室负责人及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