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病人工作管理制度
结核病防治制度(五篇)
结核病防治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切实做好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加强肺结核病的报告、转诊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一、临床医生要充分认识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二、临床医生要对具有咳嗽、咳痰____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进行____线检查。
三、门诊及病区、放射科、等相关科室要对疑似的肺结核病人,建立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报告及转诊登记本,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完整详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并要有联系电话,以便追踪、治疗观察。
四、医务处在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结核病人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
五、门诊及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要对疑似的肺结核病人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及时将病人转诊到____市胸科医院进行诊治,其余两联交至医务处再由医务处将其中一联寄到病人所属区疾控中心。
六、放射科是发现肺结核病的关键科室,要加强肺结核病人的摄片登记、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
七、医务处负责对院内医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并定期做好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
八、要求结核病报告率达____%、转诊率____%以上,切实提高病人的报告率、转诊率及转诊直接到位率。
____医院2结核病防治制度(二)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行动计划,旨在预防和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发展,保障公众健康。
具体的结核病防治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法律法规: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结核病的防治工作进行规范和监督,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等。
2. 早期发现和报告:建立结核病病例的监测系统,加强对结核病的早期发现和诊断,确保病例及时报告,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3. 诊断和治疗:提供免费的结核病诊断和治疗服务,加强结核病专科医疗机构的建设和人员培训,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4. 流行病学调查:针对结核病流行的地区和人群,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了解疫情和传播途径,制定针对性的防控策略。
肺结核患者工作制度
肺结核患者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对肺结核患者的管理,提高治疗效果,减少疾病传播,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肺结核患者的诊断、治疗、随访和管理活动。
三、组织架构1. 成立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领导小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协调、指导、监督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工作的开展。
2. 设立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各项工作。
四、工作内容1. 肺结核患者诊断(1)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测等相关资料,做出肺结核的诊断。
(2)对于疑似肺结核患者,应当进行痰涂片检查和痰培养检查,确诊后纳入肺结核患者管理。
2. 肺结核患者治疗(1)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体质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2)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评估患者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
(3)患者应当严格按照医嘱用药,不得自行停药或更换药物。
3. 肺结核患者随访(1)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和生活状况。
(2)随访过程中,发现患者病情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等情况,应当及时处理。
4. 肺结核患者管理(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肺结核患者档案,完整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治疗、随访等情况。
(2)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患者教育,提高患者对肺结核的认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3)医疗机构应当开展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掌握肺结核疫情动态。
五、工作流程1. 肺结核患者就诊: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经诊断怀疑为肺结核的患者,由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和确诊。
2. 肺结核患者治疗: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制定治疗方案,患者按照医嘱用药。
3. 肺结核患者随访:医疗机构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和生活状况。
4. 肺结核患者管理:医疗机构建立患者档案,加强患者教育,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六、工作要求1.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肺结核管理工作制度
肺结核管理工作制度1. 背景肺结核是一种严重的传染病,具有潜伏期长、传播范围广的特点。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控制肺结核病例,制定本工作制度旨在确保及时发现、报告和治疗肺结核病例,减少传播和转归不良。
2. 工作流程2.1 病例发现和报告-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肺结核的诊断和监测,所有疑似和确诊病例应及时发现并报告给相关部门。
-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报告机制,及时接收和处理肺结核病例报告,并进行有效的数据分析。
2.2 病例隔离和治疗- 确诊病例应尽早被转入专门的肺结核诊治机构进行隔离和治疗。
- 隔离和治疗期间,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防护措施,确保医护人员和其他患者的安全。
2.3 患者管理和随访- 医疗机构应与患者建立个案管理档案,详细记录病情、治疗情况和随访进展。
- 针对复杂病例和高风险患者,医疗机构应加强随访工作,确保治疗效果和疗程进展的监测。
2.4 信息公开和宣传教育- 相关部门应定期发布关于肺结核的信息公告,提醒公众注意预防和治疗。
- 医疗机构应向患者和公众提供肺结核的相关知识,提高预防意识和健康教育水平。
3. 资源保障-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肺结核管理工作的资金、人力和设施支持,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 医疗机构应合理规划和利用资源,优化肺结核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成果。
4. 质量监控与评估- 特定的质量监控指标和评估机制应建立起来,对肺结核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科学监控。
- 结果应用于改进工作制度和提高工作质量,推动肺结核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5. 法律责任和处罚- 对于未按照规定发现、报告和治疗肺结核病例的医疗机构和人员,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 对于故意隐瞒和传播肺结核病情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即为《肺结核管理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确保对肺结核病例的及时发现、报告和治疗,有效遏制肺结核的传播,并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和个案管理。
肺结核病人工作制度
肺结核病人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对肺结核病人的管理,提高治疗效果,降低复发率,保障患者及他人的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肺结核防治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肺结核病人。
三、组织机构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肺结核防治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肺结核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3.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肺结核疫情的监测、调查、报告和控制工作。
4. 医疗机构:负责肺结核的诊断、治疗、随访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5. 患者及家属:配合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和管理工作。
四、工作内容1. 诊断和报告(1)医疗机构发现疑似肺结核病人,应立即进行诊断和报告。
(2)确诊为肺结核病人,应立即进行网络报告。
2. 治疗和管理(1)肺结核病人应接受规范化治疗,包括药物治疗、生活方式调整等。
(2)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肺结核病人进行随访,了解治疗效果和病情变化。
(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肺结核病人进行疫情监测和管理。
3. 健康教育(1)医疗机构应对肺结核病人进行健康教育,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和自我管理能力。
(2)医疗机构应开展肺结核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治意识。
4. 资料和信息管理(1)医疗机构应妥善保存肺结核病人的病历资料,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建立肺结核病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
五、工作流程1. 发现疑似肺结核病人:医疗机构发现疑似肺结核病人,应立即进行诊断和报告。
2. 确诊为肺结核病人:经确诊为肺结核病人,医疗机构应立即进行网络报告。
3. 规范化治疗:肺结核病人应接受规范化治疗,包括药物治疗、生活方式调整等。
4. 随访和管理:医疗机构定期对肺结核病人进行随访,了解治疗效果和病情变化。
5. 健康教育:医疗机构对肺结核病人进行健康教育,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和自我管理能力。
学校肺结核病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学校肺结核病防治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校成立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学校卫生室负责具体实施肺结核病防治工作,包括健康教育、病例筛查、病例报告、转诊、随访等。
3. 各级教师、班主任、宿舍管理员等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肺结核病防治工作。
三、防治措施1. 健康教育:学校应定期开展肺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对肺结核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2. 体检筛查:学校应将结核病检查项目纳入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由具备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
3. 疫情报告:发现疑似肺结核病例,学校应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采取隔离、消毒等措施。
4. 转诊治疗:对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学校应及时将其转诊至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5. 随访管理:学校应定期对肺结核患者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确保治疗效果。
6. 环境卫生:学校应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教室、宿舍等场所通风、清洁,减少肺结核病的传播风险。
四、病例报告及处理1. 发现疑似肺结核病例,学校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采取隔离措施。
2.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调查,确诊后通知学校。
3. 学校应及时将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转诊至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4. 学校应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病例调查、追踪、隔离等工作。
五、监督检查1. 学校卫生室应定期对肺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学校应将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3. 学校应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肺结核病防治工作情况。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卫生院肺结核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卫生院肺结核病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结核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防治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 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治意识。
4.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肺结核病防治的政策和标准。
三、组织管理1. 成立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设立肺结核病防治科,负责日常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各科室、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肺结核病防治工作,共同做好防治任务。
四、防治措施1. 早期筛查:对所有前来就诊的患者进行肺结核病筛查,对疑似患者进行进一步检查。
2. 诊断与报告:对确诊的肺结核病患者,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并按照规定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 治疗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肺结核病治疗方案,确保患者得到规范、有效的治疗。
4. 服药指导:对患者进行服药指导,确保患者按时、按量服药。
5. 跟踪管理:对出院后的肺结核病患者进行定期随访,了解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6. 健康教育:开展肺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防治意识,减少新发病例。
7. 隔离与防护:对确诊的肺结核病患者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8. 信息管理:建立肺结核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对病例信息进行实时更新、统计和分析。
五、责任追究1. 对未按规定报告肺结核病病例的科室或个人,追究相关责任。
2. 对未按规定进行治疗或管理肺结核病患者的科室或个人,追究相关责任。
3. 对因防治措施不到位导致肺结核病传播的单位或个人,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卫生院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我院将进一步加强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医院肺结核管理制度
医院肺结核管理制度为有效防控肺结核病,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此《医院肺结核管理制度》。
一、总则1. 医院肺结核管理制度是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的管理规范,是对肺结核患者及其相关人员进行管理和服务的规范。
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肺结核患者管理的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和相关配备。
3. 医院应保障肺结核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4. 医院领导要高度重视肺结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肺结核患者的管理1.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进行及时诊断和治疗。
2. 在患者入院前要进行流行病学史和传染病史的询问,如有疑似感染的情况应及时报告。
3. 对于确诊的肺结核患者,严格执行防治传染措施,确保医务人员和其他患者的安全。
4. 对于需要实施隔离的肺结核患者,应制定隔离管理方案,确保隔离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5. 加强对肺结核患者的追踪管理,定期进行复诊和随访,确保治疗效果和预防复发。
6. 对于肺结核患者的家庭成员和密切接触者,应及时进行筛查和卫生宣教,减少传染风险。
7. 对于肺结核患者的康复管理,应建立规范的随访体系,加强康复宣教和心理支持。
8. 对于肺结核患者的病情报告和统计工作,要及时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三、医护人员的管理1. 医护人员要认真学习肺结核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诊治水平和服务质量。
2. 医护人员要严格执行传染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安全。
3. 医护人员要热情待人,耐心倾听患者的诉求,为患者提供专业、科学的医疗服务。
4. 医护人员要维护职业操守,遵守医德医风,严禁违反医疗纪律和伦理规范。
5. 医护人员要积极参加有关学术交流和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6. 医护人员要遵守保守患者隐私和保密制度,严格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
四、设备及器材的管理1. 对于用于诊治肺结核患者的医疗设备和器材,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维护要求进行管理和维护。
社区医院肺结核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肺结核的传播与流行,保障社区居民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 建立健全肺结核防治体系,提高社区居民对肺结核的认识和防治意识。
2. 加强肺结核患者的早期发现、报告、诊断、治疗和随访管理,降低肺结核的传播风险。
3. 完善社区医院肺结核防治工作流程,提高肺结核诊疗水平。
三、职责分工1. 社区医院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肺结核防治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传染病科:负责肺结核患者的诊断、治疗、随访及疫情报告工作。
3. 预防保健科:负责肺结核的预防宣传教育、病例报告、随访管理和健康教育。
4. 医护人员:负责患者的日常护理、用药指导和健康教育。
四、管理措施1. 病例发现与报告(1)对社区居民进行肺结核筛查,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预防保健科。
(2)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疑似肺结核患者,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预防保健科。
(3)预防保健科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疾控中心报告。
2. 诊断与治疗(1)对疑似肺结核患者进行痰涂片、痰培养等检查,确诊后及时给予抗结核药物治疗。
(2)严格执行治疗方案,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3)患者治疗期间,医护人员应加强健康教育,提高患者依从性。
3. 随访管理(1)建立肺结核患者随访档案,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
(2)随访内容包括患者病情、治疗依从性、药物不良反应等。
(3)对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4. 健康教育(1)开展肺结核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防治意识。
(2)通过社区宣传栏、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肺结核防治知识。
(3)加强患者及家属的健康教育,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
5. 资料管理(1)建立肺结核病例报告、治疗、随访等相关资料档案,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2)定期对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和上报。
肺结核病人工作管理制度
肺结核防治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充分认识肺结核病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依法控制肺结核的严肃性,结核病防治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后能规范肺结核的诊治与管理,严格执行”双向”转诊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l、全院医务人员要充分认识到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性疾病。
2、对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应及时做好痰检和胸片检查,做到谁接诊谁负责登记.并按规定填写好肺结核报告卡,及时报告防保科。
3、各级医师在填报肺结核报告卡时,要认真仔细,做到填报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及时准确.
4、对不需要住院治疗的或住院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应及时转诊到柳州市人民医院、柳铁中心医院、柳州市龙谭医院诊治,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
5、放射科必须认真做好肺结核病人的登记管理,发现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必须做好登记并填写肺结核病人的登记工作,同时通知送检医生,做好交接签收工作。
6、防保科负责收集、登记肺结核的疫情及肺结核病人转诊单,按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好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务必做到发现一例,转诊一例,到位一例.
7、防保科协助开展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
接到疾控部门或定点医院通知追踪信息后、1 周内落实追踪、督促患者到定点医院检查治疗,并做好相关记录。
8、做好结核病患者随访管理工作,做好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9、结核病防治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内容,按肺结核患者健康教育服务规范具体实施。
10、各科室应认真做好肺结核病的管理工作,对于工作不力,工作失误,一经查实将追究科室负责人及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
肺结核病管理制度
肺结核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原则为了加强对肺结核病的管理,提高医院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水平,保障职工和患者的健康,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科室及相关人员,包含医生、护士、患者及其他有关人员。
第三条目标和任务本制度的目标是全面防控肺结核病,确保医院内的肺结核患者及相关人员能够及时诊断、治疗和杜绝传播。
本制度的任务是加强对肺结核病的防备和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护意识,优化医疗流程,保护职工和患者的健康。
第二章肺结核病的防备第四条宣传教育1.医院应定期开展肺结核病的宣传教育活动,向职工和患者普及肺结核的基本知识,提高防控意识。
2.医院应在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宣传肺结核的病因、传播途径和防备方法,并配备宣传资料供患者和职工参考。
第五条早期筛查1.医院应建立健全的早期筛查机制,对肺不安全因素较高的患者进行定期筛查,包含但不限于常规体检、胸部X光检查和结核菌素试验。
2.对于有症状或高风险的患者,医院应及时布置肺结核相关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六条高风险患者管理1.对于已确诊或疑似患有肺结核的患者,医院应及时将其纳入肺结核患者管理系统,并建立档案记录其个人信息、检查结果和治疗情况。
2.对于高风险患者,医院应乐观自动开展相关随访和干涉工作,确保他们的治疗效果和病愈情况。
第三章肺结核病的管理第七条患者就诊流程1.患者在就诊时应自动告知医务人员是否有相关症状或接触史。
2.医务人员对疑似肺结核患者应做好防护措施,包含佩戴口罩、手套等。
3.医务人员应依照相关流程指引,及时布置相关检查和治疗。
第八条耐药肺结核病的管理1.对于耐药肺结核病患者,应建立特地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个体化治疗方案。
2.医院应及时报告耐药肺结核病相关信息,搭配上级卫生部门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动态监测1.医院应建立肺结核病动态监测机制,每月定期向上级卫生部门报送病例报告,并按要求上报数据和信息。
结核病管理制度及流程
结核病管理制度及流程一、目的为预防和控制结核病的传播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制度1.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结核病患者的发现、报告和转诊工作。
2.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预防保健机构对发现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应填写传染病疫情报告卡和转诊单,城市于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报告并及时转诊到当地疾控中心,发现可疑患者也要及时推荐到当地疾控中心。
3. 当地疾控中心收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或转诊单后,应在最短时间内落实病人的归口就诊,明确病人的诊断及治疗,对危重患者可先转到上级医院传染科住院治疗,病情稳定后上级医院再把病人转到当地疾控中心正规管理。
4. 当地疾控中心负责本地区结核病归口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病人的诊断、治疗、管理和监测等工作。
5.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各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的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6.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卫生行政部门视其情节轻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通报、限期改正和罚款等处罚。
三、工作流程1. 发现疑似肺结核患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接诊过程中,发现患者有发热、咳嗽、咳痰等症状,且持续时间超过两周,应考虑肺结核可能,进行胸部X线检查和痰涂片检查。
2. 确诊肺结核:根据胸部X线检查结果和痰涂片检查结果,诊断为肺结核的患者。
3. 填写传染病疫情报告卡和转诊单: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确诊肺结核患者后,应填写传染病疫情报告卡和转诊单,城市于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上报当地疾控中心。
4. 当地疾控中心接收报告:当地疾控中心收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或转诊单后,应在最短时间内组织人员对患者进行追踪,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治疗。
5. 归口就诊:当地疾控中心对患者进行评估,明确诊断和治疗方案,将患者转诊到当地疾控中心或上级医院进行归口治疗。
肺结核患者管理规章制度
肺结核患者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肺结核患者的管理工作,确保患者及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肺结核患者管理的目的1. 保障患者的权益,提高患者治疗的合规性和依从性;2. 防止肺结核的传染,减少感染者的扩散;3. 提供医疗服务,加强患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
三、肺结核患者管理的原则1. 健康优先,治疗第一;2. 个人隐私保护;3. 公开、公平、公正;4. 预防为主,综合治疗;5. 主动报告,及时治疗;6. 多部门协同合作;7. 管理规范、权责明确。
四、管理责任部门1.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肺结核患者的筛查、确诊、治疗和康复工作;2. 医疗机构:负责具体的患者治疗和康复工作;3. 公安部门:负责对有逃避治疗的患者进行追踪和管理;4. 民政部门:负责对无家可归、无能力自理的患者提供救助和安置。
五、肺结核患者管理流程1. 筛查:对有症状的人群进行结核病菌的检测和筛查;2. 确诊:对阳性的筛查结果进行进一步检测,确诊是否为肺结核;3. 治疗:根据确诊结果制定治疗方案,进行规范的抗结核治疗;4. 康复:治疗期间定期复查,确保患者排菌转阴,康复出院;5. 随访:出院后定期随访患者,监测病情变化,指导患者预防复发。
六、肺结核患者管理措施1. 隔离治疗:对具有传染性的患者进行隔离治疗,提高治疗效果,减少传播风险;2. 家庭访视:对患者的家庭进行访视,了解患者的生活情况和治疗依从性;3. 教育指导:对患者和家属进行健康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正确治疗肺结核;4. 心理支持:对患者进行心理辅导和支持,帮助患者积极面对疾病,保持乐观心态。
七、肺结核患者管理制度1. 患者登记:对所有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做到一人一档;2. 医疗记录:对患者的治疗记录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用药情况、病情变化等;3. 医疗费用:对患者的医疗费用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医疗服务的公平公正;4. 患者权益:对患者的隐私信息进行严格保护,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综合医院肺结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综合医院肺结核防治工作,提高肺结核患者诊疗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结核病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肺结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院肺结核防治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公共卫生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 医务科负责肺结核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培训和宣传,对医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3. 护理部负责肺结核患者的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
4. 感染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全院感染防控工作,指导医务人员做好防护措施。
5. 公共卫生科负责肺结核患者的健康管理,开展健康教育和随访工作。
三、肺结核患者诊疗管理1. 早期发现与报告(1)各科室对疑似肺结核患者应进行初步筛查,如发现疑似病例,应立即报告医务科。
(2)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会诊,明确诊断。
(3)确诊为肺结核的患者,应立即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2. 诊疗流程(1)患者就诊时,医务人员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
(2)对疑似肺结核患者,应进行胸部影像学检查和痰涂片检查。
(3)确诊为肺结核的患者,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治疗方案进行治疗。
(4)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密切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 抗结核药物管理(1)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抗结核药物进行开具处方。
(2)患者服药期间,医务人员应定期进行疗效评价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
(3)患者治疗结束后,医务人员应进行随访,确保患者康复。
四、感染防控措施1. 严格执行手卫生制度,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做好个人防护。
2. 加强通风换气,保持病室空气流通。
3. 对肺结核患者隔离治疗,避免交叉感染。
4. 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
五、培训和宣传1. 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肺结核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诊疗水平。
专科医院肺结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肺结核的传播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专科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肺结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肺结核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肺结核防治办公室,负责肺结核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肺结核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科室的肺结核防治工作。
三、防治措施1. 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做好肺结核病人的报告、隔离、治疗和转诊工作。
2. 建立健全肺结核防治工作制度,明确各科室、各部门的职责。
3. 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对肺结核的诊疗水平。
4. 开展肺结核筛查,对疑似病例进行及时诊断和治疗。
5. 对确诊的肺结核患者,按照国家规定的治疗方案进行治疗。
6. 对出院患者进行随访,确保患者康复。
7.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肺结核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四、报告制度1. 医院应建立健全肺结核疫情报告制度,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进行及时报告。
2. 各科室发现疑似病例后,应在24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至肺结核防治办公室。
3. 肺结核防治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五、隔离制度1. 对疑似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隔离治疗。
2. 对确诊病例,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隔离治疗。
3. 隔离治疗期间,医护人员应做好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六、转诊制度1. 对疑似病例,应及时转诊至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确诊。
2. 对确诊病例,应按照国家规定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3. 转诊过程中,应确保患者的安全,避免延误治疗。
七、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肺结核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肺结核的认识。
2. 利用医院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普及肺结核防治知识。
3. 鼓励患者及家属积极参与肺结核防治工作。
八、监督检查1. 医院对肺结核防治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1、筛查及推介转诊:
对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应及时填写“双向转诊单”。
加强肺结核密切接触者筛查,对可疑的密切接触者,应及时筛查和推介转诊。
2、第一次入户随访: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接到上级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访视患者,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并确定督导人员。
3、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关注病情变化,确保患者按规范接受治疗。
4、临床医生职责:
临床医生应熟知肺结核患者转诊制度及流程,并严格执行。
在诊疗过程中发现肺结核(含疑似)患者病例,应按规定分流或处置患者。
临床各科负责人对发现的肺结核(含疑似)病例的转诊或处置负领导责任。
5、报告与转诊:
对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应及时做好痰检和胸片检查,并按规定填写肺结核报告卡,及时报告。
对不需要住院治疗的或住院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应及时转诊到定点医院诊治,并填写转诊单。
6、登记管理:
各级医疗机构应做好肺结核患者的登记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防保科负责收集、登记肺结核的疫情及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并按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好网络直报。
7、追踪与督促:
防保科需协助开展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工作,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到定点医院检查治疗。
肺结核病工作制度
肺结核病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肺结核病的预防、控制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肺结核病预防、控制和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和患者。
第三条肺结核病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干预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肺结核病工作的领导,将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
第二章预防与控制第五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开展肺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掌握肺结核病疫情动态,制定肺结核病预防控制措施。
第六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肺结核病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肺结核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第七条实行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肺结核病患者,应当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第八条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防止肺结核病传播。
公共场所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消毒,工作人员患有肺结核病的,应当及时治疗并调离工作岗位。
第三章诊断与治疗第九条肺结核病的诊断应当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诊断结果应当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第十条肺结核病患者应当接受规范化治疗,遵循医嘱,按时服药,定期复查。
第十一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肺结核病治疗管理制度,提高治疗效果。
第四章管理与发展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肺结核病防治工作考核制度,对肺结核病防治工作成效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肺结核病防治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第十四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肺结核病专业人才培养,提高肺结核病防治水平。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报告肺结核病疫情的;(二)未按照规定开展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三)未按照规定治疗肺结核病患者的;(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肺结核管理工作制度
肺结核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肺结核防治工作,提高肺结核治愈率,降低复发率,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和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开展肺结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肺结核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规范、综合施策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肺结核防治工作的领导,将肺结核防治工作纳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肺结核防治工作经费。
第五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肺结核的疫情监测、预防控制、宣传教育和技术指
导等工作。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肺结核诊疗制度,提高肺结核诊断和治疗水平。
第七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做好肺结核患者的随访管理、健康教育和转诊工作。
第八条肺结核患者的诊断和治疗应当遵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肺结核诊疗
规范。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肺结核患者登记管理制度,对肺结核患者进行分类
管理。
第十条肺结核患者应当接受规范化的治疗,遵循医嘱,按时服药,定期复查。
第十一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定期对肺结核患者进行随访,了解治疗情况和病
情变化,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十二条肺结核防治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肺结核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肺结核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肺结核管理
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肺结核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肺结核健康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提升肺结核防治能力,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肺结核健康管理是指对肺结核病人的早发现、早治疗、全程管理及对肺结核可疑者进行筛查、转诊、随访管理。
二、管理组织成立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公共卫生科、结核病专科、检验科、影像科等业务科室组成,在业务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工作职责1.在业务院长领导下,公共卫生科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对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2.结核病专科负责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及管理;对肺结核可疑者进行筛查及推介转诊;参与结核病防治培训及宣传教育工作。
3.检验科负责结核病的细菌学检验工作,对肺结核患者的痰液进行结核分枝杆菌检查,并保证检验质量。
4.影像科负责肺结核病的影像学诊断工作,为临床诊断提供可靠依据。
5.其他相关科室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配合结核病防治工作。
四、诊断与治疗1.诊断:按照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对肺结核患者进行分类诊断,包括疑似患者、临床诊断患者和确诊患者。
疑似患者根据结核病防治机构转诊单推荐至结核病定点医院进一步检查,接受X线检查和痰涂片检查,排除其他肺部疾病后,返回我单位继续管理或者追踪痰检结果。
临床诊断患者和确诊患者须在结核病定点医院接受规范治疗和管理。
2.治疗:按照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对肺结核患者实施规范治疗和管理。
治疗方法主要包括药物治疗和手术治疗。
药物治疗由结核病定点医院根据国家统一方案进行治疗,我单位负责监督患者按时服药并做好登记。
手术治疗由结核病定点医院根据患者病情和医院技术条件进行评估,符合手术指征的患者方可接受手术治疗。
3.康复:对于治疗结束后的肺结核患者,我单位要定期进行随访,了解患者的康复情况,督促患者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状态。
对于康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患者提供指导和帮助。
医院肺结核病归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预防和控制肺结核病的传播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院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肺结核病防治工作,包括病例报告、疫情监测、健康教育、转诊等。
3. 临床科室负责肺结核病患者的诊断、治疗、转诊等工作。
4. 医院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肺结核病防治工作。
三、病例报告1. 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疑似肺结核病人,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上报至医院感染管理科。
2. 医院感染管理科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信息报送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 对于确诊的肺结核病患者,医生应填写《结核病报告卡》,于24小时内上报至医院感染管理科。
四、疫情监测1. 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对肺结核病疫情进行监测,包括病例报告、治疗情况、转诊情况等。
2. 医院感染管理科根据疫情监测结果,及时向医院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五、健康教育1. 医院感染管理科组织开展肺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防治意识。
2. 医院通过多种渠道,如门诊大厅、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向患者及公众普及肺结核病防治知识。
六、转诊1. 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疑似肺结核病人,应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诊。
2.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协调肺结核病患者的转诊工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七、考核与奖惩1. 医院将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解释。
卫生室肺结核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卫生室对肺结核病的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卫生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1.成立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卫生室主任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肺结核病的防治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肺结核病防治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三、预防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肺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2.开展健康体检:定期对社区居民进行健康体检,发现疑似肺结核病患者,及时进行筛查。
3.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对前来就诊的患者进行预检分诊,对疑似肺结核病患者进行隔离治疗。
4.加强疫情报告: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对发现的肺结核病病例,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四、诊断与治疗1.建立肺结核病诊断小组,由专业医生组成,负责对疑似肺结核病患者进行诊断。
2.对确诊的肺结核病患者,按照国家规定的治疗方案进行治疗,确保治疗效果。
3.加强患者管理:对正在治疗的患者,定期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4.实行分类管理:对活动期肺结核病患者进行集中治疗,对稳定期患者进行居家治疗。
五、隔离与防护1.设立隔离病房,对疑似和确诊的肺结核病患者进行隔离治疗。
2.加强医护人员防护: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防护服等,确保医护人员在工作中不受感染。
3.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对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发现疑似病例,及时进行隔离治疗。
六、监督与检查1.卫生室定期对肺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3.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卫生室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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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病人工作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肺结核防治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充分认识肺结核病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依法控制肺结核的严肃性,结核病防治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后能规范肺结核的诊治与管理,严格执行”双向”转诊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l、全院医务人员要充分认识到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性疾病。
2、对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应及时做好痰检和胸片检查,做到谁接诊谁负责登记。
并按规定填写好肺结核报告卡,及时报告防保科。
3、各级医师在填报肺结核报告卡时,要认真仔细,做到填报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及时准确。
4、对不需要住院治疗的或住院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应及时转诊到柳州市人民医院、柳铁中心医院、柳州市龙谭医院诊治,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
5、放射科必须认真做好肺结核病人的登记管理,发现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必须做好登记并填写肺结核病人的登记工作,同时通知送检医生,做好交接签收工作。
6、防保科负责收集、登记肺结核的疫情及肺结核病人转诊单,按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好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务必做到发现一例,转诊一例,到位一例。
7、防保科协助开展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
接到疾控部门或定点医院通知追踪信息后、1 周内落实追踪、督促患者到定点医院检查治疗,并做好相关记录。
8、做好结核病患者随访管理工作,做好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9、结核病防治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内容,按肺结核患者健康教育服务规范具体实施。
10、各科室应认真做好肺结核病的管理工作,对于工作不力,工作失误,一经查实将追究科室负责人及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