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低保入户调查的处理意见
当前城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城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城市低保工作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救济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更是我国目前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防护网。
最低生活保障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一、城市低保的概念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低保),是指对家庭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采取的以家庭为单位实行差额救助的社会救济制度。
1997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要求1999年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的镇都要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以吉林市昌邑区文庙街道来说,全街共有低保家庭485户、697人,低收入家庭38户、59人,特困家庭15户、26人,人数占全街道总人口数的5.4%。
近年来,随着各项相关配套政策的陆续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发展,城市居民低保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难点。
街道作为城市低保工作的具体承办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当前城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对低保政策的错误认识。
最低生活保障是给予城市困难居民的无偿救助,在享受低保的同时还能得到低保所配套的其他优惠政策。
而在城镇居民中,有大部分人抱着这样的一种心态,明明生活不困难,但觉得反正是政策给的钱,我也可以享受吧。
把最低生活保障看作是政府给的利益分成,人人有份。
这种想法忽视了那些真正有重大疾病、严重残疾等家庭才是应该享受这一政策的真正人群。
这是对国家保障和家庭保障概念的不正确的理解,也是对低保的一种曲解。
(二)对财产收入的难以确定。
想要进入城市低保,一个最硬性的指标就是申请对象的家庭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并且我市采取以家庭为单位实行差额救助。
城市低保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城市低保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发布时间:2021-08-04T02:14:06.701Z 来源:《全球城市研究》2021年第3期作者:郑碧玉[导读] 对于调整资源配置、维护社会公平、实现社会稳定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MPA学生成都市 610065摘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实施至今已有20余年,这项制度对保障城市贫困居民基本生活需要和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但是低保制度没有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而发展完善,在落实过程中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
本文对基层在低保政策执行过程中面临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关键词:城市低保;低保办理;完善制度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渐完善起来,最低生活保障作为一种长期的救助手段,是社会救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别于其他即时性和短暂的救助方式,在普通群众中知晓度最高,覆盖受助群众最广泛,对于调整资源配置、维护社会公平、实现社会稳定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城市居民低保政策概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于1993年由上海市率先探索建立试行,至1999年国务院审定颁发《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条例》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发展到现在已经是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低保本身是国家对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家庭给予差额补助,目的是解决困难群众温饱问题,保障基本生活所需。
低保分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一般是按月申请、审核或调整取消的,由于城乡居民收入差异,同一地区的城市居民低保额度普遍高于农村居民低保,城市社区人口的密度和流动性也远高于农村,所以相较于农村低保,城市居民低保更加具有临时性、动态性和复杂性。
城市居民低保的申请、审批遵循属地管理原则,需要居民以户为单位向常住户籍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的资料,由社区初审调查核实,组织居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达三分之二方可通过,评议通过再报镇街审核同意,最后上报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审批,一系列程序完成后申请家庭方可被纳入低保范围。
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工作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按照《中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最低生活保障以户为单位,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保障金额应当按照核定的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乘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计算。
对全镇在册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坚决杜绝在城乡低保对象认定工作中不履行法定程序、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全县城乡低保的公正、公平、阳光、透明,切实保障城乡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
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持续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将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城乡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对享受政府兜底保障政策的救助对象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坚决杜绝重复享受政府托底保障政策现象。
稳定是第一要务,加强信访工作,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切实防范和化解清退工作中的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二、对象和范畴清理核查的对象为我镇在册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人员、符合条件需新纳入低保的人员。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低保家庭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三、实施步骤清理核查工作总体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组织准备、宣传动员阶段 1.拟定清理核查方案,对清理核查的目标、任务及要求、组织分工、方法步骤做出具体安排。
2.召开动员会,组织好基层参与清理核查人员的政策理论、业务流程和工作技能培训,为开展清理核查做好准备,确保清理核查工作有序进行。
3.通过公告、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清理核查的目的意义,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低保政策。
并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让全社会共同参与到本次核查活动中来。
组织实施、入户调查阶段1.核查登记。
各村依据现有档案资料,按政策要求,对现有低保对象进行核查登记。
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程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低保入户调查】低保入户走访记录
【低保入户调查】低保入户走访记录水母网05月03日讯(通讯员李林)“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困难群众的关心和照顾,多亏有低保金才能保障生活。
”谭格庄镇一位老大娘热泪盈眶地说。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低保政策,加强低保动态管理,近日,莱阳市民政局救助科工作人员深入低保户家中进行走访调查,真实、全面了解低保户的实际情况,实现“户数实、底子清、情况明”。
每到一户,工作人员都会通过“一看、二听、三问、四查、五拍”的方式进行调查记录,做到:一看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现场查看其家庭住房、车辆、家具家电等硬件设施;二听低保对象介绍自我陈述情况,由低保对象介绍自己近期经济来源情况,重点了解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来源、健康状况、子女就业等情况;三问邻里村委意见,掌握动态情况,确保真实性、全面性;四查低保证及低保金发放情况,确保低保金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五拍低保对象家庭实况,留存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以备后期查看。
莱阳市民政局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频繁开展不定期入户调查,使低保工作真正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让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进真正需要照顾的家庭中。
贵阳一社区开展入户走访调查杜绝“友亲厚友”、“人情低保”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陈传耀)为认真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促进低保工作动态管理的规范化,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2月24日起,延中社区社事部组织社区低保网格员对所辖10个居委会户在延中人住本辖区和外辖区的70户低保申请对象开展了入户走访情况调查。
调查过程中,网格员通过“一看二问三查”的方法,对新增低保对象家庭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并做好详细文字和图片记录。
通过此次入户走访调查,面对面地与低保申请对象沟通、询长问短,了解了低保申请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使其对低保制度、救助政策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提高,确保了党和国家低保政策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准确、公正,杜绝了“友亲厚友”、“人情低保”等现象,实现了低保工作“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予保”的目标,让低保政策真正惠及需要的个人和家庭。
城市低保入户调查表中调查意见及结论
城市低保入户调查表中调查意见及结论该户确实困难,请有关部门给予低保办理。
只要你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
能否批准低保是另外一回事。
官方认可你的困难,你就困难,不困难也困难,你将会获得低保补助。
官方不认可你的困难,你困难也不困难,低保补助同你没缘。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农村低保”)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向低保审批部门递交申请低保所需材料:一、城市低保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说明以下事项: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
③收入情况包括:申请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资、奖金、补贴;离退休费、社会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金;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各种劳务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财产情况。
包括:房产(套数、建筑面积)、车辆、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钢琴、电脑、空调、冰箱、名贵宠物、其他高档电器。
另外注明: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低保入户核实情况汇报
低保入户核实情况汇报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单位于近期对低保户入户核实情况进行了汇报,现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入户核实情况汇报。
1. 入户核实范围,本次入户核实范围包括我单位所辖区域内的低保户家庭,共计XX户。
2. 入户核实人员,我单位派出的工作人员共XX人,分为X个小组,每个小组负责核实一定数量的低保户家庭。
3. 入户核实内容,入户核实内容主要包括家庭人口情况、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家庭财产状况等方面的核实。
4. 入户核实结果,根据入户核实情况,对于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将继续保障其低保待遇;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将及时进行调整和处理。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1. 存在问题,在本次入户核实过程中,发现部分低保户家庭并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存在收入瞒报、财产隐瞒等情况。
2. 建议措施,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加强对低保户家庭的核实力度,加大核实力度,确保低保待遇的公平合理分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 继续核实工作,对于存在问题的低保户家庭,将继续加强核实工作,确保低保待遇的合理分配。
2. 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建立健全低保核实机制,提高核实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3. 宣传教育,加强对低保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低保户家庭的合规意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以上即为我单位对低保入户核实情况的汇报,希望上级领导能够审阅并给予指导意见。
感谢!。
工作报告之低保入户调查报告
低保入户调查报告【篇一:关于城乡低保工作的调研报告】关于城乡低保工作的调研报告关于城乡低保工作的调研报告近几年来,唐山市**县民政局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扎实稳妥地推进城乡低保工作,不断规范低保工作流程,提高保障标准和覆盖率,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低保工作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低保工作,近期该局对低保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分析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改进思路和建议。
一、城乡低保基本情况按照全市统一要求,从2015年1月起该县城镇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5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3550元/年。
截至2015年底,全县共有城镇低保对象990户、1673人,城镇低保覆盖率为2.23%;共有农村低保对象7448户、15873人,农村低保覆盖率为3.5%。
2015年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876万元,其中城镇低保资金699万元,月人均补差349元;农村低保资金3177万元,年人均补差2001元。
2016年1月,有城镇低保对象953户、1548人,已发放城镇低保资金54万元;有农村低保对象7275户、15297人,已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54万元。
城乡低保对象主要分六类,一是家庭中主要劳动力伤亡、重病、重残、家庭其他成员无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家庭;二是家庭成员中主要劳动力伤亡、重病、重残、家庭其他成员劳动能力较差,生活状况短期内不可能有较大变化,需要长期保障的家庭;三是因年老体弱,子女无赡养能力、生活困难的家庭;四是夫妻双方均为重病或重残,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子女未成年的家庭;五是无子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特困城镇家庭;六是重残人员超过18周岁,无家庭或无子女靠父母及其他亲属供养的无生活来源的人员,前四类为“按户施保”,后两类为“按人施保”。
在运行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实行“阳光低保”制度。
低保入户走访实施方案
低保入户走访实施方案为了有效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我市决定开展低保入户走访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全面了解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帮助和支持。
具体方案如下:一、组织人员。
为确保低保入户走访的顺利进行,市民政局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包括社区工作人员、民政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走访工作。
同时,还将邀请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参与,例如卫生健康部门、教育部门等,以便全面了解低保对象的需求情况。
二、走访内容。
走访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家庭收入情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子女就学情况、居住环境等。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了解,可以全面掌握低保对象的实际生活情况,为他们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帮助。
三、走访方式。
为了确保走访工作的有效进行,我们将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走访。
除了传统的上门走访外,还将利用电话、网络等现代通讯手段进行走访,以便更好地与低保对象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
四、走访频次。
低保入户走访不是一次性的工作,而是需要持续进行的。
因此,我们将制定走访的频次,通常每季度进行一次走访,以确保及时了解低保对象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帮扶措施。
五、走访记录。
在走访过程中,我们将做好详细的走访记录,包括低保对象的家庭情况、需求情况、帮扶措施等。
这些记录将作为后续工作的参考依据,为制定更好的帮扶政策提供数据支持。
六、走访成果。
通过低保入户走访,我们既可以及时了解低保对象的实际需求,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帮助,也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帮扶政策,确保帮扶工作的有效进行。
在低保入户走访的过程中,我们将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为低保对象提供更好的帮助和支持。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可以让更多的低保对象感受到社会的温暖,重拾信心,走向幸福生活。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0.06.13•【文号】民函[2010]140号•【施行日期】2010.06.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民函〔2010〕1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近年来,我国政府在城市低保方面的财政投入越来越大,低保标准和低保对象的救助水平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这对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从最近的检查以及国家审计署对部分地区低保工作审计反馈的情况看,还存在低保对象认定不够准确问题,个别地方还相当突出。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低保管理工作,落实好“全国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制度低保对象认定是城市低保工作的核心环节。
只有准确认定低保对象,才能确保这项民生实事真正落到实处,才能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真正得到保障,也才能确保“应保尽保”的制度目标顺利实现。
针对近期一些地方暴露出的低保对象认定不准问题,各地要严肃查处,并举一反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从根本上杜绝低保对象认定工作中的各种漏洞。
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形势的新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实施城市低保操作规程,从资格条件、申请审批、收入核定、分类施保、动态管理、退出机制等各方面作出规定,努力做到制度完善、规定明确、有章可依、便于操作。
二、进一步规范低保对象认定条件(一)规范户籍认定条件。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必须是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
在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可将户籍所在地为城镇行政区域且居住超过一定期限、不拥有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
低保入户调查方案
目录一、认定范围及原则 (1)二、认定程序及步骤 (1)(一)动员宣传 (1)(二)入户调查 (1)(三)上报核定 (2)三、工作要求 (2)(一)精心组织、确保稳定 (2)(二)规范操作、纠正偏差 (2)(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 (2)附件一:低保对象入户调查表 (3)附件二:低保户入户谈话记录(附谈话照片) (4)附件三:低保证明材料 (6)附件四:低保入户调查评议记录 (7)为进一步做好辖区2020年度低保对象年度入户调查认定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认定范围及原则此次入户调查认定的范围以《民政社会救助相关政策规定和暂行办法》标准进行。
二、认定程序及步骤(一)动员宣传制订印发辖区2020年度《民政救助相关政策规定和暂行办法》对低保认定的具体程序、方法、原则、条件及分类施保的范围进行政策解读。
(二)入户调查1、以社区为单位,由社区书记负责牵头组织成立低保认定工作调查评议小组(成员须有民政部门人员、社区书记、第三方评估人员、社区代表组成,原则上不少于7人)。
采取“听、看、查、访、算”的方法,按照入户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方法,对各社区正在享受低保的家庭及新提出申请的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入户调查结果须有调查人和申请人签字确认。
2、入户调查人员根据调查结果并结合低保认定的相关政策提出初步意见,对于符合或接近低保办理条件的申请人,以社区为单位,提交各社区低保核查认定工作调查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及投票表决(出席评议人员必须超过评议小组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
评议情况须有会议记录、表决投票的原始票据须存档。
3、各社区将评议表决后拟定的低保申请名单及入户调查材料(签字)、评议记录(复印件)及表决材料报民政所复核后,以社区为单位在各社区低保公示栏进行长期公示并拍照存档。
(三)上报核定各社区拟定的低保申请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民政所将及时上报市民政局核定并将本年度复核认定后的资料装订成册存档。
对于低保户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对于低保户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低保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确保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也必须正视低保户所面临的一些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建议,以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
一、家庭信息核查不准确造成低保评定困难在低保申请过程中,家庭信息核查的准确性至关重要。
然而目前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在城市化进程加速的背景下,大量农民工及其家属迁往城市谋求更好生活,但由于迁移户口手续繁琐、时间周期较长等原因导致他们无法及时享受到相应福利政策;其次,部分地方政府在核对家庭信息时流于形式,存在审核不严的情况;最后,传统核查方法主要依赖纸质资料和现场调查,效率较低。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在政务大数据日益完善的背景下,建立和完善全国范围内的家庭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城乡统一的户籍迁移和信息查询;其次,加强相关机构人员培训,提高审核效率和准确性;最后,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如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技术,在家庭信息核查中实现线上化、无纸化,并且可进行跨地区比对,以提高核查质量。
二、低保标准与生活水平存在脱节当前我国低保标准是根据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确定的。
然而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不同地区生活成本差异较大,从而出现了低保标准与当地居民实际生活水平脱节的情况。
一些地方低保标准相对偏低,无法充分覆盖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需求。
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建立全国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并对不同地区进行适度调整;其次,在确定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时,参考更多因素包括物价水平、教育医疗费用等,并考虑到城乡差异;最后,建立定期调整机制,及时跟进经济发展和生活成本变化,确保低保标准与居民实际需求相一致。
三、长期依赖低保而缺乏脱贫机会低保制度的初衷是为了帮助那些暂时无法自给自足的人群过上基本的生活。
然而,在现实中,一些低保户长期依赖低保而缺乏脱贫机会。
这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在现有的就业市场中,低收入人群面临着岗位稀缺和技能匹配不足等问题;其次,缺乏相关培训和教育资源,使得他们难以提升自身能力和竞争力;最后,一些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产业结构单一,更加限制了低收入人群的发展空间。
城市低保动态审核实施方案
城市低保动态审核实施方案城市低保动态审核实施方案1为严格我县城市低保对象管理,进一步规范城市低保工作,坚持低保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根据规定,决定对全县已享受城市低保的家庭重新进行全面的审查核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审核对象4月在册的城市低保对象要无条件接受动态审核。
申请低保的困难居民按属地管理的要求到实际居住地社区登记备案,在该社区动态审核结束后按照规定程序接受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分类施保,动态管理。
二、审核时间步骤动态审核采取分乡镇、社区依次审核,县、乡镇和社区三级集中会审的方式进行,审核时间从5月1日-12月底。
灵城镇和经济开发区各社区、其他乡镇要在30天内完成辖区内动态审核工作。
成立组织,明确责任。
县低保领导小组负责动态审核总体调度、协调工作。
灵城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因低保对象量大工作任务重,要成立低保动态审核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民政助理员、纪检工作人员等为组员;成立三级集中调查评议小组,由乡镇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县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低保中心工作人员、民政助理员、各社区2名工作人员为组员。
其他各乡镇要成立低保动态审核调查评议小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民政助理员、纪检工作人员为组员。
各乡镇要将成立组织以文件形式要报县民政局备案。
社区要成立相应组织,并报乡镇备案。
各组组长要明确组员分工,夯实责任,协调解决问题,组成人员要按照各自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注重宣传、强化培训。
县民政局要在5月10日前将这次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乡镇和社区居委会,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并组织学习和。
同时由乡镇、社区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开展低保咨询业务等方式将动态审核工作的意义和要求传达到全县低保家庭和困难群众。
先行细致摸底,确保审核时效。
各乡镇要采取多种方式对辖区内低保对象的家庭实际情况进行细致摸底,以提高审核时效,保证序时进度,整体推进。
浅谈社区低保工作的难点和解决措施
浅谈社区低保工作的难点和解决措施浅谈社区低保工作的难点和解决措施浅谈社区低保工作的难点和解决措施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的贫富程度差距日益拉大,低收入群体面临较大的生活困难,政府通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解决了困难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困难。
这项惠民措施实行以来,解决了各类困难群体的实际生活困难,缓解了他们看病难、看病贵的困难。
我市的低保救助工作在实践运行中也面临了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接下来,我结合工作实践经历和本次培训的心得体会谈谈对低保救助工作的想法。
一、我社区低保救助基本情况社区总面积约6万平方米,总人口6894人,现有低保户96户。
我社区共有小区、双桥门片区、居易时代、南城美境和金陵王榭五个小区,其中小区和双桥门片区为老小区,人员主要是原国有和集体企业的职工住房和下方回宁的房屋,困难居民较多,也是社区低保救助的难点和重点。
二、我社区低保救助工作的难点社区开展低保救助工作多年以来,帮助了很多困难家庭解决了实际困难,也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但是目前也面临不少问题,存在较多工作难点。
一是人户分离人员难管理。
我社区低保户较多,按人户情况可分为人在户在和人户分离两种情况。
其中人在户在是指户籍在我社区,实际居住地也在我社区的低保家庭。
这类人群便于掌握其家庭实际情况,也便于管理和服务。
人户分离是指户籍在我社区,居住在其他社区的低保家庭,这类人员又多是因拆迁在外过度或者已经拿到经济适用房为迁户口。
低保救助工作的政策对收入情况和住房面积有明确的要求,而社区对人户分离低保家庭收入和住房面积的掌握主要是通过低保年审时的书面审查和其他途径了解。
这种方式为无奈之举,并不能准确、全面的掌握他们的情况,给我社区的低保救助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是政策宣传和落实在内容和时间上存在差距。
政府和社会非常关心低保家庭的生活困难,也想尽办法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
报纸作为重要的宣传工具,能够及时的报道我市对低保家庭的关怀和帮助,但由于报纸宣传时间和政策落实有一个过程,宣传的内容与实际落实在细微上也存在少数不一致的情况,导致了部分居民对社区低保工作的误解,甚至发生过居民拿着报纸要求社区落实惠民政策。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兰政办发[2014]116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正文:----------------------------------------------------------------------------------------------------------------------------------------------------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兰政办发【2014】1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兰州新区管委会:为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以下简称国务院第649号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以下简称国发45号文件)和《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02号,以下简称省政府102号令),省政府近期下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73号),决定在全省开展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城市低保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要坚持应保尽保、保主保重、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统筹兼顾的原则。
各县区政府作为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国务院第649号令、国发45号文件、省政府102号令和省市清理规范工作通知相关规定,对城市低保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改尽改、应退尽退。
二、时限要求2014年5月全面展开,10月31日前基本结束。
11月开始,省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三、工作步骤本次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将对全部已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保障对象和新受理的申请对象按照个人申请、家庭财产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审核、审批发放、确定有效期的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核查。
入户低保户家的实施方案
入户低保户家的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入户低保是指通过政府认定,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纳入低保范围,给予一定的生活保障和帮助。
入户低保户家的实施方案是为了确保低收入家庭能够获得必要的生活保障,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二、实施目标入户低保户家的实施方案的目标是:1. 确保低收入家庭能够基本满足生活需求;2. 提高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质量,促进他们融入社会;3. 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减少贫困现象。
三、实施内容1. 审查资格政府部门将对申请入户低保的家庭进行资格审查,确保他们符合低保资格要求。
审查内容包括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成员情况等。
2. 提供生活保障对于符合资格的低收入家庭,政府将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包括基本生活补助金、医疗保障、教育补助等。
确保他们能够基本满足日常生活需求。
3. 职业培训和就业帮助针对低收入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政府将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帮助,帮助他们提高就业能力,增加收入来源。
4. 社会关爱和帮助除了经济上的帮助,政府和社会组织将加强对低收入家庭的关爱和帮助,包括心理疏导、文化娱乐活动、社区服务等,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增强社会归属感。
四、实施措施1. 健全制度建立健全入户低保户家的实施制度,明确资格审查标准、生活保障标准、帮助措施等,确保实施过程公平公正。
2. 加强宣传政府部门将加强对入户低保户家的实施方案的宣传,让低收入家庭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获得帮助的途径,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都能够获得应有的帮助。
3. 加大投入政府将加大对入户低保户家的实施方案的投入,确保生活保障金、医疗保障、教育补助等能够及时到位,帮助低收入家庭渡过难关。
五、实施效果通过入户低保户家的实施方案,可以有效地提高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质量,减少贫困现象,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同时,也能够增强低收入家庭的融入感和社会归属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六、总结入户低保户家的实施方案是政府为了帮助低收入家庭而制定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提供生活保障、职业培训和社会关爱等措施,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提高生活质量。
关于加强城乡低保摸底排查方面的建议,政协提案
关于加强城乡低保摸底排查方面的建议一、背景与目的城乡低保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当前城乡低保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对象认定不准确、动态管理不到位等。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工作,提高低保资金使用效益,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二、建立全面的低保对象数据库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低保对象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
同时,对低保对象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类型制定相应的保障标准。
通过数据库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已脱贫的对象,调整保障待遇。
三、加强动态管理对于已纳入低保范围的对象,应加强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
对于收入超过保障标准的家庭,应及时停止发放低保金。
同时,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积极就业,通过劳动脱贫。
四、引入第三方评估为确保低保对象的认定准确性和资金使用的公平性,建议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低保工作进行评估。
第三方评估机构应具备独立性、专业性和公正性,能够客观地对低保工作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提高低保政策的公众知晓率加强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低保政策的认知度。
通过媒体、社区宣传等多种渠道,向群众普及低保申请流程、保障标准等相关政策。
同时,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政策执行水平。
六、提高低保工作效率优化低保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例如,通过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审批时限等方式,方便群众申请低保。
同时,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监管力度,确保低保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七、加强跨部门协作低保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如民政、财政、税务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建议加强跨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
同时,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机制,共同打击骗保行为,确保低保资金安全。
八、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为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应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建议加强对低保对象的随机抽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条件的情况。
同时,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关于城市低保入户调查的处理意见
关于城市低保入户调查的处理意见关于城市低保入户调查的处理意见为了确保城市低保对象的认定科学、准确,有效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确保低保公平、公正、公开。
6月,县社会救助局从水西、莲城、杜鹃等6个乡镇〔办事处〕抽调6名人员和局工作人员组成局部5个城市低保核查工作小组对水西办事处水西社区977户城市低保对象〔其中:原低保对象844户,新申请对象133户〕进行全面入户核查。
核查前,对相关入户核查人员进行了核查业务培训和相关纪律和责任进行了要求。
在核查过程中做到户户见面,做到组不漏户,户不漏人。
各调查小组主要从低保对象家庭的财产、住房、大宗消费品和家庭成员就业、收入等情况进行核查,保证根本全面掌握低保对象家庭的收入情况。
一、对原低保对象的处理意见核查完成后,根据核查结果拟对844户原低保对象所有采取以下两种处理方案:一是继续享受城市低保待遇;二是取消低保待遇。
取消低保待遇分成三批取消:第一批:取消家庭成员中有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退休的、已领取社保金的,有门面的、自己经营做生意的和家庭条件较好且明显不符合纳入低保条件的。
经查,第一批拟取消96户224人低保金4.4775万元。
个体取消名单风后附表。
第二批:取消家庭成员中有两人及以上已就业且相对固定,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
第三批:取消因其他原因而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
二、对新申请对象的处理意见对新申请对象本着严把入口关的原那么,根据核查结果拟对133户新申请对象采取以下两种处理方案:一是对家庭条件比拟困难,严格按照程序纳入城市低保。
经查,拟纳入城市低保对象40户77人低保金1.5144万元。
今后,入户核查城市低保,按此处理意见处理。
当前城镇低保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当前城镇低保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市**镇**社区城镇人口2297户,3934人,共中低保对象97户,154人(截止xx年12月31日),经调查我镇被纳入低保的对象分为以下几类:一是残疾人,无法正常就业的人员;二是年老多病,没有经济收入的人员;三是各种原因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四是家庭贫困的在校学生。
低保制度是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基础性制度,发挥着兜底的特殊功能,低保制度在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等方面作出了贡献。
当前城镇低保总体开展规范稳定,低保管理有进有退,低保待遇有增有减,但也不容忽视还存在一些问题。
当前我镇城市低保人数每年呈递增趋势,通过核查尽量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享受社会救助,维持了全镇社会稳定,但不容忽视还存在一起问题。
(一)救助金额与当前物价不匹配,难以切实解决群众困难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生活上存在差异,最明显的是农村居民有承包田,以吃为主的基本生活能够保障,而城市居民不一样,只能靠外在经济收入。
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规定,结合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我镇低保待遇人平140元—200元/月,这个标准依照当前物价来讲,只能满足群众基本口粮,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生活困难。
当前城镇家庭支出有两大项,一是上学,二是就医,一个普通家庭,如果有孩子上学,家庭消费不宽松,如果家庭成员患病尤其重病,昂贵的医药手术费那么会导致倾家荡产,这样的家庭即使每月领低保,也无法切实解决他们的家庭困难。
(二)缺乏收入认定准确机制,无法掌握申请家庭财产真实情况现行低保制度,主要将户籍和家庭收入作为申请低保的条件,但却无法准确认定申请家庭实际收入情况,在现有的低保制度下,各地在核实家庭情况时,无法认定家庭财产、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这是造成低保对象认定不准的重要原因。
以往,有人以特权或不法手段骗取低保资格,冒领低保金,这不仅引起群众不满,还激化了政府与群众矛盾。
(三)低保对象从业率较低。
低保对象中有局部是年老多病、身患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难以就业;有能力就业的文化水平较低,小学和初中文化水平的占58%,低收入家庭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没有一技之长,这给他们的再就业带来很多障碍,大都只能从事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的工作。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04]60号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正文:----------------------------------------------------------------------------------------------------------------------------------------------------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04〕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近期,中央领导同志就此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做好城市低保工作,规范低保的标准和范围,给予城乡特殊困难群众更多的关爱,切实帮助特殊困难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目前,城市低保制度的政策法规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已在全国基本确立,低保工作的总体形势是好的。
但是也要看到,低保工作仍处于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工作中暴露的问题和矛盾还比较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研究城市低保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低保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解决低保对象生活中遇到的新困难新问题近期,一些地方部分粮食品种价格超过恢复性上涨,给低保家庭造成较大影响。
因为低保家庭的支出主要是用于维持基本生活的粮食和副食品,针对这一新情况、新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粮食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必要时适当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做到应保尽保,维护社会稳定。
”为此,各级民政部门要从维护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深入摸清当地粮食价格变化影响低保家庭生活的实际情况,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及时研究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切实帮助低保对象解决因此而造成的生活困难,把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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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低保入户调查的处理意见为了确保城市低保对象的认定科学、准确,有效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确保低保公平、公正、公开。
6月,县社会救助局从水西、莲城、杜鹃等6个乡镇(办事处)抽调6名人员和局工作人员组成部分5个城市低保核查工作小组对水西办事处水西社区977户城市低保对象(其中:原低保对象844户,新申请对象133户)进行全面入户核查。
核查前,对相关入户核查人员进行了核查业务培训和相关纪律和责任进行了要求。
在核查过程中做到户户见面,做到组不漏户,户不漏人。
各调查小组主要从低保对象家庭的财产、住房、大宗消费品和家庭成员就业、收入等情况进行核查,保证基本全面掌握低保对象家庭的收入情况。
一、对原低保对象的处理意见核查完成后,根据核查结果拟对844户原低保对象所有采取以下两种处理方案:一是继续享受城市低保待遇;二是取消低保待遇。
取消低保待遇分成三批取消:第一批:取消家庭成员中有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退休的、已领取社保金的,有门面的、自己经营做生意的和家庭条件较好且明显不符合纳入低保条件的。
经查,第一批拟取消96户224人低保金4.4775万元。
个体取消名单风后附表。
第二批:取消家庭成员中有两人及以上已就业且相对固定,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
第三批:取消因其他原因而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