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垃圾发电机组整套启动前质量监督检查记录典型表式
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烟气净化系统机组
整套启动试运前
质量监督检查记录
工程项目
工程规模机组号
监检机构×××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年××月××日
工程机组
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记录
1、综合组
2、土建专业组
3、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专业组
4、汽机专业组
5、电气专业组
6、热控专业组
7、化环专业组
8、烟气净化专业组
9、金属焊接组
10.劳动安全卫生专业组
11、生产准备组
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一、引言
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是一项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工程,其质量关系着环境污染、安全生产以及电力供应等方面。为了确保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有必要进行质量监督检查。本检查大纲旨在制定监督检查工作的程序和要求,以保障工程的质量。
二、检查目的
1.确保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各项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确保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设计、施工、投运等工作符合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
3.发现和纠正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
三、检查内容
1.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设计文件、工程记录与资料的审查;
2.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管理和质量控制措施的检查;
3.垃圾焚烧设备的材料、制造及安装质量的检查;
4.排放口及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与安装质量的检查;
5.发电设备、控制系统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质量检查;
6.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试运行、调试与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
7.其他与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质量密切相关的内容。
四、检查方法
1.审查文件:对设计文件、工程记录和资料进行系统分析,核实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现场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和监督检查,重点关注施工质量、安全措施、材料验收和安装质量;
3.抽样检查:对垃圾焚烧设备、排放口、发电设备等进行抽样检验,检测其质量指标是否符合规定;
4.监督验收:对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试运行、调试和验收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
五、检查程序
1.确定检查对象:依据图纸、合同和相关文件,确定待检查的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新《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垃圾发电部分)
附件 1:
电力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
纲
(垃圾发电部分)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发布
2009年5
月
编制说明
为适应垃圾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针对生活垃圾发电特点,编制了《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和《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本大纲是在江苏省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编写的初稿基础上,吸纳了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反馈意见后,修改形成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于2009 年 4 月28 日,在南京组织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代表和专家,对本大纲进行了正式审查。根据审查意见,又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本版本。
《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和《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大纲》适用于接入公用电网的机械炉排式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建设项目和流化床式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建设项目。
垃圾发电工程建设项目除整套启动试运前和整套启动试运后二阶段执行新编大纲外,其余阶段的监检可参照电建质监[2005]57 号文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
分)》及电建质监[2007]26 号文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增补版)》相应阶段的检查大
纲。
本大纲自颁发之日起开始试行。
本大纲由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解释。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二OO九年五月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部分).doc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火电部分)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二OO五年十月
火电质量监督中心站监督检查项目
1.火电工程首次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火电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3.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4.火电工程汽机扣盖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5.火电工程厂用电系统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6.火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7.火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8.火电工程验收移交生产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火电工程首次
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总则
1.0.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火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火电、送变电工程11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建设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火电工程首次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火电建设工程正式开工后的首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首次检查是指本期工程的第一次质量监督检查,每期工程只进行一次。输变电工程和小型火电工程的首次监督检查可参照执行。
1.0.3首次检查除按本“大纲”的要求进行外,还要完成以下工作:
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位置、建设单位、总投资等基本情况
2. 工程规模、技术参数、设计方案等主要内容
3. 建设进度、施工周期等相关信息
二、设备设施质量检查
1. 垃圾收取、预处理、燃烧、发电等各设备设施的安装工程质量检查
2. 设备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 设备设施的材料选择、加工、安装质量检查
三、施工过程质量监督检查
1. 施工人员资质、技术水平检查
2. 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的合理性评估
3.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四、工程质量验收检查
1. 各部位、各工序质量验收标准的制定
2. 现场验收工作的组织、操作及记录
3. 工程质量验收结果评价和审核
五、关键节点检查
1. 设备设施安装前、燃烧试运行前、正式投产前的关键节点检查
2. 关键节点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评估
3. 监督检查是否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六、质量问题处理
1. 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类、登记和跟踪处理
2. 责任追究及处理意见的提出
3. 反馈问题处理结果,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七、相关文件和记录
1. 工程相关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文件审查记录
2.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记录和验收记录
3. 质量问题处理的相关文件和记录
八、监督检查报告
1. 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等情况的详细记录
2. 对工程质量的评价和建议
3. 检查报告的撰写、发布、保存等相关事项
火电厂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火电厂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火电厂作为重要的能源供应方式,也承担着巨大的压力和责任。为了确保火电厂的安全运行和电力供应的稳定,质量监督检查成为必不可少的环节。下面将为你介绍一份火电厂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以全面了解检查的步骤和内容,以及其对火电厂生产的指导意义。
一、检查范围
火电厂质量监督检查的范围涵盖了火电厂的各个环节和部门,包括发电设备、供电系统、燃料储运系统、环保设施、安全管理等,旨在全面评估火电厂的运行状况和质量安全情况。
二、检查目标
1. 评估火电厂的安全运行能力:包括设备是否正常工作、系统运行是否稳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2. 检查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对供电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 检查环保设施的有效运行:重点关注火电厂的环保设施,确保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排放标准。
4. 评估火电厂的质量管理水平:包括各个部门的协调配合、管理制度的落地执行等方面。
三、检查步骤
1. 调研准备:了解火电厂的基本情况、设备、系统运行等,制定
检查计划和方案。
2. 实地检查:进行现场实地检查,包括设备运行状况、供电系统、燃料储运系统等,同时与相关人员进行交流。
3. 数据分析:对检查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并综合其他相关数据,对火电厂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
4. 编制检查报告:根据评估结果,编制详细的检查报告,包括问
题点、改进建议等,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5. 检查反馈与整改:将检查报告反馈给火电厂,与相关部门进行
沟通,并监督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
6. 检查评估:定期对火电厂进行综合评估,跟踪整改情况,确保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垃圾发电部分)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垃圾发电部分)
1.前言
本文档是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典型大纲(垃圾发电部分),旨在为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监督检查的基础指导,确保工程的设计、施工与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
2.垃圾发电项目质量检查
2.1 设计质量检查
1.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和规模,检查项目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确保满足工程建设和实际运行的需要。
2.对垃圾发电工程的主要技术方案、流程、设备选型、施工周期等进行
详细审查,并检查设计方案的一致性和可行性,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以保证工程建设和运行的质量。
2.2 施工质量检查
1.检查施工过程中的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确保施工规范,操作达到技
术标准和设计要求。
2.检查设备制造和调试、运输装卸等环节,对设备安装、调试和调试数
据进行抽查和核对,确保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与设计文件一致,为工程运行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2.3 运行质量检查
1.检查垃圾发电工程的运行情况,检查运行情况与前期设计方案的一致
性以及运行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2.对运行中的控制机制、设备运行情况、人员管理和设备保养情况进行
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落实存在的问题关键点整改,保证垃圾发电系统的稳定运行。
3.质量检查报告
1.检查结果和意见。
2.检查中的问题,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对检查单位存在严重问
题的,告知其整改期限和方法,并加强后续的跟踪检查。
3.检查报告中应说明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方法、检查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以及整改结果等信息。
4.
本文档是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典型大纲(垃圾发电部分),旨在为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监督检查的基础指导,需要工程建设单位按照本文档的规定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和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为保证公众环境的健康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第一篇: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Ⅳ一3 高压配电装置
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试行)
1·总则
1·1 为了提高发电厂和变电所屋内外配电装置的安装质量,确保投产后安全可靠地运行,特制定本典型大纲。
1·2 本大纲适用于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发电厂110~5OOkV升压站和变电站屋内外配电装置的安装调试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1lOkV以下电压级的屋内外配电装置可参照执行。
1·3 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可结合受监工程的具体情况,适当补充实施。
2·监督检查的依据
2·1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第五篇电气篇);
2·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一90);
2·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一90);
2·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l49一90);
2·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
2·6 设计图纸、施工图会审文件及设计修改通知单;
2·7 制造厂提供的有关技术文件。
3·监督捡查应具备的技术条件
3·1 受监范围工程施工完毕,经过三级质量检查验收,缺陷处理完毕。
3·2 施工现场清洁卫生、杂物清理干净。
4·应提供监督检查的技术资料
4·1 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及安装工艺要求;4·2 生产厂提供的安装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及有关图纸;
4·3 材料、器材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4·4 设备解体记录;
4·5 安装技术记录;
4·6 经建设单位签证的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
垃圾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垃圾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适用于垃圾焚烧-余热锅炉-烟气净化系统)
(试行)
江苏省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二○○六年十二月
编制说明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填补新能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空白,加强对工
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促
进工程质量管理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江苏省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针对
垃圾发电特点,补充编制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垃圾发电工程部分)。大
纲针对工程特点,向各责任主体宣讲质量监督相关规定、要求以及监检工作计划,保
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规范地开展监检工作,提高其工作质量。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垃圾发电工程部分)包括八个阶段,其中首次质
量监督检查、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汽轮机扣盖前
质量监督检查和厂用电系统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分别套用《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
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中的《火电工程首次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
电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工程汽轮机扣盖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工程厂用电系统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
质量监督检查和竣工备案前质量监督检查等三个阶段按新编《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
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和《垃圾发电工程竣工备案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执行。
本“质监大纲"适用于江苏省境内全部垃圾发电建设工程。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垃圾发电部分)
附件1:
电力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垃圾发电部分)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发布
2009年5月
编制说明
为适应垃圾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针对生活垃圾发电特点,编制了《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和《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本大纲是在江苏省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编写的初稿基础上,吸纳了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反馈意见后,修改形成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于2009年4月28日,在南京组织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代表和专家,对本大纲进行了正式审查。根据审查意见,又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本版本。
《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和《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大纲》适用于接入公用电网的机械炉排式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建设项目和流化床式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建设项目。
垃圾发电工程建设项目除整套启动试运前和整套启动试运后二阶段执行新编大纲外,其余阶段的监检可参照电建质监[2005]57号文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及电建质监[2007]26号文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增补版)》相应阶段的检查大纲。
本大纲自颁发之日起开始试行。
本大纲由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解释。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二○○九年五月
主持编制单位、审核及编写人员
垃圾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垃圾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适用于垃圾焚烧-余热锅炉-烟气净化系统)
(试行)
江苏省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二○○六年十二月
编制说明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填补新能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空白,加强对工
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促
进工程质量管理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江苏省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针对
垃圾发电特点,补充编制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垃圾发电工程部分)。大
纲针对工程特点,向各责任主体宣讲质量监督相关规定、要求以及监检工作计划,保
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规范地开展监检工作,提高其工作质量。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垃圾发电工程部分)包括八个阶段,其中首次质量监督检查、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汽轮机扣盖前
质量监督检查和厂用电系统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分别套用《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
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中的《火电工程首次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工程汽轮机扣盖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工程厂用电系统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
质量监督检查和竣工备案前质量监督检查等三个阶段按新编《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
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和《垃圾发电工程竣工备案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执行。
本“质监大纲”适用于江苏省境内全部垃圾发电建设工程。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是电力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指导文件,它指导了质量监督检查的方针、目的、原则、内容以及检查手段,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的控制。
一、质量监督检查的方针:以技术标准为核心,以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技术为基础,以质量改进和质量可靠性为目标,全面控制工程建设质量。
二、质量监督检查的目的: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可靠,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满足客户需求,提高企业信誉。
三、质量监督检查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质量管理制度,坚持质量第一、方法第二,强调计划、预防、监督、控制,强调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保证质量安全。
四、质量监督检查的内容:
1. 施工前准备和进场检查:包括安全设施、工程材料、施工方案及技术要求等。
2. 施工过程检查:主要包括施工现场作业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设备质量控制等。
3. 施工后检查:包括检验和验收、质量评价等。
五、质量监督检查的手段:
1. 工程量测量:使用各种仪器,检测工程量的准确性。
2. 工程抽查: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
3. 质量评价:通过对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
以上就是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的内容,它旨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证工程安全可靠,满足客户需求,提高企业信誉,最终实现安全、可靠、高效的电力工程建设。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垃圾发电部分)
附件1:
电力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垃圾发电部分)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发布
2009年5月
编制说明
为适应垃圾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针对生活垃圾发电特点,编制了《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和《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本大纲是在江苏省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编写的初稿基础上,吸纳了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反馈意见后,修改形成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于2009年4月28日,在南京组织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代表和专家,对本大纲进行了正式审查。根据审查意见,又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本版本。
《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和《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大纲》适用于接入公用电网的机械炉排式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建设项目和流化床式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建设项目。
垃圾发电工程建设项目除整套启动试运前和整套启动试运后二阶段执行新编大纲外,其余阶段的监检可参照电建质监[2005]57号文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及电建质监[2007]26号文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增补版)》相应阶段的检查大纲。
本大纲自颁发之日起开始试行。
本大纲由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解释。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二○○九年五月
主持编制单位、审核及编写人员
垃圾发电厂的工程管理制度
垃圾发电厂的工程管理制度
一、总则
垃圾发电厂是一项涉及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重要工程项目,为了确保垃圾发电厂的工
程建设和运营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提高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质量,特
制定本工程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
1. 垃圾发电厂建设、运营管理的监督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垃圾发电
厂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2. 工程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工程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垃圾发电厂工程建设和运营
管理工作。
3. 工程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工程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
三、工程建设
1. 垃圾发电厂的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 工程建设应当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成本控制。
3. 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进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监理。
4. 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加强质量监控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和环保。
四、工程运营管理
1. 垃圾发电厂的工程运营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确保工程运营质量和
效益。
2. 工程运营管理应当按照项目运营计划和预算进行,确保工程运营效益和资金回笼。
3. 工程运营管理应当严格按照运营合同和技术标准进行,确保工程设备安全和正常运转。
4. 工程运营管理应当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五、工程监督检查
1. 垃圾发电厂的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应当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 工程监督检查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垃圾发电厂工程建设制度
垃圾发电厂工程建设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垃圾发电厂的建设工程,保障建设质量,加强对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垃圾发电厂的建设工程,包括选址、勘测、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三、建设单位
1. 垃圾发电厂的建设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按规定规模开展建设工程。
2. 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建设方案,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3. 建设单位应制定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
实施。
四、项目选址
1. 垃圾发电厂应选择环境优越、交通便利、空气流通良好的区域建设,同时考虑垃圾、废气、废水的处理和排放。
2. 垃圾发电厂选址应符合国家土地规划、环保要求,未建成或者规划用地情况明确。
3. 垃圾发电厂选址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建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五、建设设计
1. 垃圾发电厂建设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保障建设质量。
2. 建设设计应考虑到垃圾分类、处理、发电等全过程,并满足国家环保要求。
3. 建设设计应符合当地规划,建设风格与周边环境协调。
六、施工管理
1.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2. 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计划、进度表,并经建设单位审核后实施。
3.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场地、设备的维护管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七、验收和投运
1. 垃圾发电厂建成后,应进行验收,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核。
2. 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可进行试运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试运行合格后,进行正式投运,并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运行情况。
垃圾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垃圾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适用于垃圾焚烧-余热锅炉-烟气净化系统)
(试行)
江苏省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二○○六年十二月
编制说明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填补新能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空白,加强对工
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促
进工程质量管理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江苏省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针对
垃圾发电特点,补充编制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垃圾发电工程部分)。大
纲针对工程特点,向各责任主体宣讲质量监督相关规定、要求以及监检工作计划,保
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规范地开展监检工作,提高其工作质量。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垃圾发电工程部分)包括八个阶段,其中首次质
量监督检查、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汽轮机扣盖前
质量监督检查和厂用电系统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分别套用《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
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中的《火电工程首次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
电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工程汽轮机扣盖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工程厂用电系统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
质量监督检查和竣工备案前质量监督检查等三个阶段按新编《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
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和《垃圾发电工程竣工备案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执行。
本“质监大纲"适用于江苏省境内全部垃圾发电建设工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垃圾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适用于垃圾焚烧-余热锅炉-烟气净化系统)
(试行)
江苏省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二○○六年十二月
编制说明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填补新能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空白,加强对工
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促
进工程质量管理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江苏省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针对
垃圾发电特点,补充编制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垃圾发电工程部分)。大
纲针对工程特点,向各责任主体宣讲质量监督相关规定、要求以及监检工作计划,保
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规范地开展监检工作,提高其工作质量。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垃圾发电工程部分)包括八个阶段,其中首次质
量监督检查、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汽轮机扣盖前
质量监督检查和厂用电系统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分别套用《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
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中的《火电工程首次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
电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工程汽轮机扣盖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工程厂用电系统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
质量监督检查和竣工备案前质量监督检查等三个阶段按新编《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
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和《垃圾发电工程竣工备案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执行。
本“质监大纲"适用于江苏省境内全部垃圾发电建设工程。
本“质监大纲"自颁发之日起开始试行。
本“质监大纲"由江苏省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解释。
主持单位:江苏省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批准:
审核:许平、尹元明、汪建玉
执笔:方民强
参加人员:徐惠兴、徐翊勤、陈代乐、朱培迭、钱立军
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适用于垃圾焚烧-余热锅炉-烟气净化系统)
1 总则
1.0.1.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
程质量监督规定》,统一垃圾发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
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是指参与工程建设的建
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及生产运行等单位)及有关机构(有关
机构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参与试验、检测工作的各类试验室)的质量行为,
加强垃圾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
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
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增补垃圾发电工程 3 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
火电建设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
2. 《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以下简称本
“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配置垃
圾焚烧-余热锅炉-烟气净化系统的火电或热电建设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的
工程质量和进入整套启动试运阶段前的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1.0.3.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是指按设计范围和规定标准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完毕;按《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以下简称“启
规”)和《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调试验标”)
的规定,完成分部试运阶段工作后,具备机、炉、电、烟气净化第一次联合
启动、机组开始整套启动试运阶段工作之前。
1.0.4.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是对建筑、安装工程的设计、设备和施工质量的动态综
合检验;是保证机组能安全、稳定、可靠地投入生产,及时形成生产能力,
发挥环保效益和投资效益的重要环节。
1.0.5. 分部试运的质量是保证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效果和调试质量的基础,也是保证
机组投产水平的重要环节,因此,也是本阶段监检的重要内容之一。
1.0.6. 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
时,对工程各“大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凡经检查符合规定、
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1.0.7. 根据工程设计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具体情况,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
特点,补充编制其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也可编制对本工程监督检查的“实
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或国内、外技术标准有较大差异时,按由建设单位组
织相关单位协商确定,报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但执行标准不得违反《工
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0.9. 受社会监督的工程项目(4.3.1)由监检组相关专业分别检查。
2 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大纲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大纲,然而,鼓励根据本大纲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大纲。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
《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系列文件);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系列文件);电建质监〔2005〕52 号;建标〔2001〕40 号;
建标〔2002〕219 号;
建标[2006]102 号;
国电电源〔2002〕49 号;GB 50319-2000;
国电电源〔2002〕896 号;建质〔2003〕162 号;
建质〔1995〕140 号;
电建〔1996〕159 号;
DL647-2004;
DL612-1996;
DL5000—2000;
DL/T 889-200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