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劳动法对长病假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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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医疗期规定2019

劳动法医疗期规定2019

劳动法医疗期规定2019引言: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法律。

医疗期是劳动者因疾病或非工伤事故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享受的一项权益。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劳动法对医疗期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本文将介绍2019年劳动法中关于医疗期的规定,以帮助劳动者和雇主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相关政策。

一、医疗期的定义根据《劳动法》第24条,医疗期是指劳动者因疾病或非工伤事故暂时无法工作的期间。

在医疗期内,劳动者享受工资待遇,不需要出勤工作。

二、医疗期的时长根据《劳动法》第48条,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享受带薪病假15天。

在连续工作满10年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带薪病假期限增加到20天。

此外,《劳动法》还规定了特殊情况下的医疗期时长。

对于怀孕的女职工,《劳动法》第30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和产期共享受98天的带薪产假,其中14天为产前检查和待产期间的医疗期。

对于因工负伤的劳动者,《劳动法》第41条规定,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依法享受伤残津贴,并按劳动关系解除时办理手续;经鉴定丧失劳动能力不低于一级的,享受生活费。

三、医疗期工资待遇根据《劳动法》第49条,劳动者在医疗期间享受工资待遇,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 若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工资或工资与工龄工资的合计低于劳动者在参加工伤保险之前6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则按前6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支付工资。

2. 若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工资或工资与工龄工资的合计高于劳动者在参加工伤保险之前6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则按医疗期内的工资或工资与工龄工资的合计支付工资。

四、医疗期期间的权益保障根据《劳动法》第52条,雇主不能因劳动者发生疾病或非工伤事故而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劳动法》还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内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待遇和权益。

在医疗期期间,如果劳动者需要请假或长期离职,雇主不能以此为由进行任何不利于劳动者的处理。

劳动者对医疗期的享受有权保留证明材料,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有关部门作为证明。

2019年新劳动法关于病假规定_规章制度_

2019年新劳动法关于病假规定_规章制度_

2019年新劳动法关于病假规定人难免会有生病的时候,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新劳动法关于病假规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对于职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请假休息期间的工资计算,最早见于1951年2月26日由政务院公布、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与此相配套并同期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该规定一直沿用至今。

根据该条例及草案,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医疗期间超过6个月时,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

各地关于病假工资的立法,主要有三种模式:模式一:根据职工的工龄和工资,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采用这一模式的,主要以上海的规定为代表。

在这一模式下,有关病假工资的计算,其公式为:日工资×计算系数×病假日。

从该公式可以看出,计算病假工资主要是日工资和计算系数的确定。

计算基数的确定上述公式中的日:工资就是计算基数。

依照《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16、17条的规定,以本人的工资为计算基数。

而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7]271号)的规定,职工每月的工作日为20.92天。

因此,职工日工资(即“日工资性收入”)为“实得工资÷20.92(天)”。

大部分的省市均依照了这样的规定。

以南京市为例,《南京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中第19条规定:“劳动者患病停止工作,企业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本单位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病假津贴。

未约定病假津贴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

”《〈南京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实施细则》第17条第一项则指明:“《办法》所称工资标准,是指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劳动者本人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出勤,并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劳动报酬。

”由此可见,这与上述规定是如出一辙的。

此外,也有一些省市或地区还对计算基数作了特别的规定。

长病假的规定

长病假的规定

长病假的规定长期病假通常是指员工因疾病或身体不适无法继续工作,并需要较长时间休假治疗的情况。

各地的长期病假规定可能会有些不同,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规定。

首先,员工需要向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医生的诊断证明、病历和医疗报告等。

这些文件通常需要经过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或医生的审核,以确保员工的确需要长期病假。

其次,公司通常会有一定的病假期限规定,比如长期病假可以持续一段时间,例如六个月或一年。

该期限通常是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和疾病的性质而定的。

接下来,公司可能会要求员工每隔一段时间提供疾病进展的更新报告,以确保员工的病情真实存在,并且确实无法继续工作。

这些报告通常由医生或医疗机构提供。

此外,员工可能需要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内重新进行医疗评估,以确认长期病假是否继续需要。

公司可能会安排员工去指定的医疗机构或医生进行评估,以确保员工的病情真实存在。

在长期病假期间,员工通常不需要出勤,也不需要承担工作职责。

公司通常会安排其他员工替代或重新安排工作,以确保工作流程的正常运转。

对于长期病假期间的工资或薪酬支付,公司通常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内部规章制度来执行。

这可能包括支付全薪或部分薪酬,也可能涉及一些福利和医疗保险的支付。

最后,在员工准备回到工作岗位之前,公司可能会要求员工提供康复证明或医疗评估报告。

这是为了确认员工的病情已经好转,并且能够重新从事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长期病假规定可能因地区、行业或公司而有所不同。

员工应仔细阅读公司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以便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同时,员工也应该积极配合公司的要求,如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参加评估等,以确保自己的长期病假申请能够顺利处理。

劳动法病假请假规定

劳动法病假请假规定

劳动法病假请假规定
劳动法中对于病假请假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病假的起始时间和时长: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请假因病住院的,从住院的第一天起计算病假;劳动者请假因病不住院的,从请假的第一天起计算病假。

病假的时长一般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超过证明的时限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更详细的医疗证明。

2.病假期间工资支付: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因病就医或者住院治疗,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工资待遇,但是一般不得超过劳动者在停工期间原工资待遇的70%。

3.病假期间工资支付的减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因非工伤病或者非医院规定的疾病请假治病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情况,取消或者减少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费用实际支付金额。

4.劳动者提供医疗证明的义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请假因病就医或者住院治疗的,应当及时提供符合条件的医疗证明。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者的假期长短和医疗费用的大小等情况,要求劳动者提供相关医疗证明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5.用人单位违规扣工资的责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违规扣除劳动者因病请假期间的工资,劳动
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并且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2019年劳动法长期病假工资-优秀word范文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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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长期病假工资
劳动法长期病假工资怎么算?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工作算法你知道吗?劳动法中关于病假的规定及计算方法就在下面,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1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
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长病假规定

长病假规定

长病假规定
长病假是指因疾病需要请假时间较长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的规定和劳动法相关规定进行请假的一种假期形式。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长病假的规定。

1. 请假原因:员工应提供医疗证明或疾病诊断证明,证明需要请长病假的原因。

医疗证明应包括明确的病名、病情描述、诊断日期等信息。

2. 请假时长:长病假的请假时长不同公司有不同规定,一般情况下,员工在一年内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天数。

(如一年内最多累计180天,请具体参考公司相关规定)
3. 请假流程:员工应将请假申请书递交给上级领导,并同时提交相关的医疗证明。

上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假期开始生效。

4. 请假薪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长病假属于病假范畴,员工可以享受病假工资。

病假工资一般是根据员工最近一段时间的正常工资计算得出,通常是百分之八十。

5. 提前通知:员工应该尽量提前通知公司,特别是在事先可以预知请假时间较长的情况下。

以便公司安排工作和人员替代等。

6. 公司支持:一些公司对于员工的长病假给予支持和理解,例如提供更加灵活的工作安排,特别是在员工复工后需要适当减少工作强度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公司对长病假的规定和政策可能有所不同,上述为一般情况下的长病假规定,并不能代表所有公司的具体规定。

建议员工在请假前详细阅读和了解公司相关的请假规定,以确保自己能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请假。

此外,劳动法对于病假相关的规定也需要遵守。

劳动法病假规定

劳动法病假规定

一、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二、短期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最新-2019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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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篇一:2019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最新版2019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最新版新劳动法关于病假工资是如何规定和计算的呢?下面为大家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篇二:新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一、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病假工资计算公式、病假工资怎么算?1)其可以由劳动合同进行约定,但是不得低于相应的岗位工资;2)如果集体合同或集体协商约定标准高的,取其高;3)双方无任何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来确定。

长病长休标准

长病长休标准

长病长休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员工享受长病长休的标准和程序,为员工在患病或受伤情况下提供合理的病假和福利。

一、疾病种类员工患有以下疾病之一者,可以申请长病长休:1.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需要长期治疗和休息;2.重大疾病,如癌症、肝炎、重症肌无力等,需要较长时间的治疗和恢复;3.急性疾病,如肺炎、急性胃炎等,需要较长时间康复和休养。

二、病情严重程度员工患病情况需要达到以下标准之一者,可以申请长病长休:1.医生建议需要长期治疗和休息,如慢性疾病需要持续用药或治疗;2.重大疾病需要住院治疗或进行手术,如癌症、肝炎等;3.急性疾病需要住院治疗或康复,如肺炎、急性胃炎等。

三、医疗证明员工申请长病长休时,需要提供以下医疗证明材料:1.就诊病历或住院记录;2.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3.就诊时医生开具的休息建议书。

四、审批程序员工申请长病长休时,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1.提前向直属上级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患病情况和休息时间;2.上级主管审核申请材料,并签署意见;3.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批。

五、工资待遇在员工享受长病长休期间,公司按以下规定支付其工资待遇:1.按照员工本人工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2.重大疾病或因工受伤需要长期休养的员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

六、社保福利在员工享受长病长休期间,公司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确保员工福利不受影响。

七、其他福利在员工享受长病长休期间,公司还提供以下福利:1.为员工提供长期护理保险或商业保险,减轻员工的经济负担;2.在员工康复期间提供心理咨询或健康指导等服务,帮助员工恢复身体健康;3.提供灵活工作安排或调整工作岗位等支持措施,方便员工在患病或受伤情况下继续工作。

中国劳动法对病假和事假的规定

中国劳动法对病假和事假的规定

中国劳动法对病假和事假的规定一、病假规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员工在职期间遭受疾病或身体不适的情况时,享有相应的病假权利是非常重要的。

中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员工在面临疾病时可以享受的合理病假。

下面将详细介绍中国劳动法对于病假的相关规定。

1. 病假天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但不满十年时,每年享受病假15天;连续工作满十年后,每年享受20天的病假。

此外,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政府政策调整,也有些地区可能会给予额外的优惠政策。

2. 确认与证明:在申请病假期间,雇主拥有要求员工提供医生证明或其他相关文件以证实其身体状态真实性的权利。

这既是为了保证雇主合法权益,并减少虚报和滥用制度带来的潜在问题。

二、事假规定除了病假外,员工还可以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到事假。

以下是中国劳动法对事假的规定。

1. 家庭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员工可申请带薪事假7天。

这是在丧亲(父母、配偶、子女)或者近旁亲属死亡时提供给员工的福利。

在此期间,雇主应当支付其正常薪酬。

2. 婚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三条,结婚游玩或其他婚庆活动可享受带薪3天的事假。

通过这项规定,政府试图保障员工在结婚过程中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并体现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尊重与关怀。

3. 其他特殊情况:除了上述规定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还允许特殊情况下的事假申请。

如员工参加国家公务、事业单位工作,可以请特殊性质休假;女性员工也可享受产前调整作息时间,进行合理休息。

三、劳动法保障的基本原则中国劳动法对病假和事假的规定,体现了雇主与员工双方权益的平衡与保护。

无论是病假还是事假,在符合特定条件下都应当得到妥善安排和充分保障。

1. 平等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雇主不得因员工请病假或事假而降低其待遇,或进行歧视性处理。

这一条款确保了员工在享受病假和事假过程中不会受到任何不公平待遇。

2019年事业单位病假工资规定标准

2019年事业单位病假工资规定标准

2019年事业单位病假工资规定标准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相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能够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能够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水准鉴定标准实行劳动水平鉴定2017事业单位病假工资规定2017事业单位病假工资规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理应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对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短期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长期病假规定办法

长期病假规定办法

长期病假规定办法背景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生病,需要休息并接受治疗以恢复健康。

如果病情严重,需要长期休假,则需要遵守公司或组织的长期病假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同时也保障企业正常运作。

定义长期病假是一种由员工因身体状况无法履行工作职责而需要长期休假的状态。

长期病假通常与员工患有严重疾病或精神障碍有关。

长期病假通常由员工申请,并受到公司或组织规定的一定标准和程序的控制。

规定办法1. 申请长期病假员工在病情无法忍受和影响到工作时,可以向公司或组织申请长期病假,申请需提供医疗证明和其他必要的文件。

在申请时,员工应当向公司或组织提供医生建议、以及疾病发展的预测性。

同时,员工应当提供一个大概的病程安排,以及一个回归工作时间表。

2. 审核和批准员工提出长期病假申请后,公司或组织应当严格审核,根据员工提交的病情、医疗证明和其他要求,对申请进行评估。

若员工符合公司或组织的规定,同时通过审核后,公司或组织应当批准员工的长期病假申请。

同时,公司或组织通常会要求员工在病假期间定期向公司或组织提供与病情相关的最新信息。

3. 绩效和福利员工在长期病假期间将落实相应的福利和绩效计划,公司或组织应根据员工的病情和福利计划给予相应的福利和津贴,以确保员工在病情期间能够获得应有的支持。

4. 应急管理想要预防机构或企业长期病假的可能性,需要加强员工与公司或组织之间的紧密联系。

企业和机构应拥有一套完备的应急管理计划,从员工的健康情况出发进行制定,以减少长期病假的发生。

5. 员工回归当员工病情开始好转时,员工应当定期向公司或组织提供最新的医疗证明。

同时,公司或组织也应当为员工回归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为避免员工在工作回归后病情复发,公司或组织可以在员工回归时制定一份新的工作计划,包括员工回归的时间及其在回归后的工作职责。

结论长期病假规定办法对于员工及机构或企业都至关重要,这是一种保障员工权益,同时保障公司或组织正常运作的重要措施。

在制订长期病假规定办法时,应考虑员工的健康情况及企业的发展。

劳动法对长期病假工资的规定

劳动法对长期病假工资的规定

劳动法对长期病假工资的规定在我们的职业生涯中,总会有一些不可避免的情况导致我们需要休息一段时间。

其中,最常见的情况就是生病,从而需要请长期病假。

但是,长期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是一个让人担心的问题。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讨论劳动法对于长期病假工资待遇的明确规定。

病假工资的概述首先,我们来看看病假工资的概念。

病假工资指的是雇员在疾病或意外事件导致不能参加工作期间,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报酬的制度。

这意味着,如果您在工作期间生病并请了病假,您将继续获得基本工资。

但是,对于长期病假,劳动法对工资待遇做出了更为特殊的规定。

长期病假工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1.在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连续病假期间的前六个月按照其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后六个月按照其工资的百分之九十支付。

2.在工作满十年以上的,连续病假期间的前六个月按照其工资的百分之九十支付,后六个月按照其工资的百分之一百支付。

这就意味着,如果您因病需要请长期病假,并且符合上述规定,则您将在前六个月内得到八成工资,后六个月内得到九成或百分之一百的工资。

这项规定旨在保护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而无法工作的劳动者的利益,同时解除用人单位的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中所指的病假期限是由医生或者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工伤病假证明规定的。

如果您的休假期间超出了医疗证明的期限,工资待遇将会有所变化。

职工应当具备的权利作为劳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一部分,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时支付您的病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协助。

另外,如果您在病假期间未得到足够的关爱和帮助,您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您提供必要的照顾和护理。

结语尽管长期病假可能带来很多不便和烦恼,但是我们有劳动法规的支持,为我们保障了一定的利益。

作为受伤或疾病的员工,我们有必要充分了解并熟悉自己应当享有的权利,以便在需要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利益。

2019年成都病假工资规定,如何计算?

2019年成都病假工资规定,如何计算?

2019年成都病假工资规定,如何计算?2019年成都病假工资规定【法律依据】《四川省全民所有制企业固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具体内容】第二条职工(包括学徒工、熟练工、实习生、练习生)因工负伤(含职业病)在停工治疗期间,工资照发。

第三条职工患病(含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为:(一)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

经济效益差,难以实现上述标准的企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的程序,审议决定下浮比例,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

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上级劳动部门批准。

第四条职工患病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上的病假工资为:(一)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6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65%发给;(三)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以上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0%发给。

第五条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而又符合离、退休后享受原工资照发待遇的职工和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六条职工在患病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低于学徒工第一年生活补贴标准的,应按学徒工第一年生活补贴标准发给。

第七条病假期间,当年内几次病假时间累计计算,跨年度的与上年最后一次病假时间累计计算。

病假累计在六个月以上的,复工时,应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同意,复工后,应有一个月的试工期,试工期工资照发。

成都病假工资计算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期限。

1、计算基数(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劳动法中病假规定

劳动法中病假规定

劳动法中病假规定★精品文档★劳动法中病假的规定劳动法中病假的规定,劳动法中对病假有什么规定呢?下面是带来的关于劳动法中病假的规定的最新消息,欢迎阅读!劳动法中病假的规定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精品文档★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短期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精品文档★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病假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病假工资计算公式: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劳动法中病假的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相关规定:1、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精品文档★3、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4、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6、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7、企业富余职工、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借人员和带薪上学人员,其社会保险费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缴纳保险费期间计算为缴费年限病假期间工资如何计算?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必须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1、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为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根据本地政策执行;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精品文档★2、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按照医疗期来计算:(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劳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3)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4)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3、病假工资计算公式:(1)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X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2)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除以单月计薪日X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4、不同城市对于病假工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规定不同,具体依据本地政策执行例如深圳市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假期间工资5、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精品文档★分别调整为天和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李某XX年7月大学毕业后到国有企业性质的a公司工作a公司经济效益很好,员工工资水平较高,XX年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所有员工按时足额缴纳了医疗保险费,因此李某对自己的工作一直比较满意但天有不测风云,XX年3月初,李某因患上了一场大病而住院治疗住院期间,a公司以已为李某按时足额缴纳了医疗保险费为理由,停发了李某的工资,要求李某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有关医疗待遇。

劳动法病假时间规定

劳动法病假时间规定

劳动法病假时间规定劳动法病假时间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是给你带来的关于劳动法病假时间规定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二、短期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劳动合同法对长期病假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长期病假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长期病假的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劳动保障的需求越来越高。

劳动合同法作为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其中,劳动合同法对于长期病假的规定,旨在保障员工的健康和权益。

本文将探讨劳动合同法对长期病假的规定,并分析其对劳动者和企业的影响。

首先,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长期病假的条件和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员工在因病无法工作的情况下,可以享受长期病假。

长期病假的具体条件包括:1)经医疗机构诊断,确认患有符合法定标准的疾病或伤残;2)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休长期病假。

此外,员工在享受长期病假期间,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要求接受治疗,并及时向用人单位提供病情和治疗情况的证明。

其次,劳动合同法对长期病假期间的待遇也有明确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员工在长期病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的具体办法由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者劳动规章制度约定。

如果没有约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

此外,员工在长期病假期间,享受的其他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也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保障。

然而,劳动合同法对长期病假的规定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劳动合同法对于长期病假的具体期限并没有明确规定。

这导致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可能存在争议。

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滥用长期病假制度,将员工长期留在病假状态,从而减少用工成本。

而一些员工则可能滥用长期病假,以此逃避工作责任。

因此,对于长期病假期限的明确规定是必要的。

其次,劳动合同法对于长期病假期间的工作保障也存在不足。

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员工在长期病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员工在长期病假期间是否需要继续履行工作职责。

这可能导致一些用人单位在员工长期病假期间不给予工作安排,从而影响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职业发展。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对长期病假的规定在保障员工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劳动法关于病假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病假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病假的规定劳动法关于病假的规定劳动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它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了一系列的保护和规定,包括对于病假的相关规定。

病假是指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需要休息治疗期间所享受的假期。

劳动法对于病假的规定主要包括对于假期的安排、报销和保障三个方面。

首先,在劳动法中,对于病假的安排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2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依照国家规定的病假期间支付工资,具体的病假期限由国家规定,通常为不超过三个月。

而在病假期间,劳动者享有与正常工作时间相同的工资待遇,即按照正常工时计算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劳动者的病假而减少其工资待遇。

其次,在劳动法中,对于病假的报销也有一定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22条的规定,劳动者因患病需要休息治疗,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病假证明。

劳动者的病假证明应当由医疗机构出具,并包括病假的休息时间和需要的治疗方式等内容。

用人单位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劳动者因患病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的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药费等相关费用,用人单位不得拖欠或者扣留劳动者的医疗费用。

最后,在劳动法中,对于病假期间劳动者的保障也有一定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2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患病而解除劳动合同,不得降低或者停发工资待遇。

而且,劳动者在病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的时间不计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年假或者其他假期的时间。

这意味着,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是不会影响劳动者享受其他假期的权益的。

除了以上的规定外,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变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可能还存在一些具体的约定和补充协议。

例如,某些行业或企业可能会针对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进行双方协商,以更好地适应特定行业的要求。

此外,在有些地方还存在一些具体的地方性法规或政策,用来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劳动法对于病假规定的实施细则。

总之,劳动法对于病假的规定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享受带薪的病假期间,保障其生活和治疗的权益。

劳务病假长期病假处理规定

劳务病假长期病假处理规定

劳务病假长期病假处理规定劳务病假是指劳动者因患病需要请假治疗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的假期。

在一些情况下,劳动者可能需要长期请假以继续接受治疗,这就是长期病假。

为了规范和保障劳务病假长期病假的处理,我国有一系列的规定。

一、病假请假手续劳动者在患病需要请假治疗时,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请假程序提出申请。

一般来说,劳务病假需要提前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直属上级或人事部门提交请假申请,并应提供医疗证明或相关的病历资料作为证明。

有些单位还要求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证明等。

在提交请假申请后,用人单位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二、病假期限针对病假期限的规定在不同的地方和单位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在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享受带薪病假5天。

工作不满10年的,享受带薪病假10天。

工作满10年的,享受带薪病假15天。

但是劳动合同或者公司的规章制度中也可能规定了不同的病假期限。

对于需要长期请假的劳动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长期病假。

三、长期病假的流程当劳务病假需要延长超过病假期限时,劳动者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提交延长病假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医疗证明或病历资料。

用人单位会根据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作出决策。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会对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可能会派遣专业医师对劳动者进行体检或复查,以确定是否需要批准长期病假。

四、长期病假的待遇在享受长期病假期间,用人单位一般会按照政策和公司规定给予劳动者相应的待遇。

这可能包括一定的工资或津贴补贴、社会保险报销、医疗费用报销等。

具体的待遇政策需要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劳动者在申请长期病假前应当对自己的权益进行了解,以便在申请时能够合理要求。

五、劳务病假长期病假的影响长期病假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于劳动者来说,长期病假可能会造成经济上的负担,治疗费用等可能需要自理;同时在工作岗位上的缺席也会对个人职业发展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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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工资的相关规定一、关于工资的概念:1、什么是工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2、什么是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构成的内容还可以分为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和非标准工资(辅助工资)两部分。

3、什么是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

例如工资总额组成中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就是基本工资。

4、什么是辅助工资?劳动者的辅助工资是指基本工资以外的各种工资。

例如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等。

二、关于工资的相关规定:我国实行的是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2000年11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其中第6条,对最低工资的解释是: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应该取得的劳动报酬的最低限额。

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一加班加点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四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三、工资的构成:由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企业的工资总额组成作了明确规定。

工资总额由六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报酬。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二章第五条对计时工资作出了明确的解释:第五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包括:(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2)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完成的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等。

(4)津贴和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指对法定节假日和休假日工作的职工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职工按规定支付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除外)。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劳动者因病、婚、丧、产假、工伤及定期休假等原因支付的工资及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

其中(1)、(2)2项是根据工作制来确定的,我们公司实行的是第一种按工作时间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报酬。

即基本工资其中(3)、(4)项在很多企业都统一归纳为奖金一项四、工资和基本工资的区别:根据国家统计局1990年1月1日颁发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局令第1号)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以及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的有关规定,劳动者的全额工资是指其每月所收入的基本工资(又称标准工资)与辅助工资(又称非标准工资)之总和,即实得工资。

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

例如工资总额组成中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就是基本工资。

再具体些说,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均属基本工资。

劳动者的辅助工资是指基本工资以外的各种工资。

例如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等。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工资总额一般是用人单位在从事统计、缴费等劳动工资工作中常用的一个概念。

与劳动者的全额工资(或称实得工资)、基本工资等概念有联系,但不是一回事。

在理解劳动者全额工资等概念时,常常也会联系到工资总额的概念。

岗位工资是指以岗位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等评价要素确定的岗位系数为支付工资报酬的根据,工资多少以岗位为转移,岗位成为发放工资的唯一或主要标准的一种工资支付制度。

它主要的特点是对岗不对人。

岗位工资制有多种形式,主要有岗位效益工资制、岗位薪点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

但不论哪种工资制,只要称为岗位工资制,岗位工资的比重应该占到整个工资收入的60%以上。

实行岗位工资,要进行科学的岗位分类和岗位劳动测评,岗位工资标准和工资差距的确定,要在岗位测评的基础上,引进市场机制参照劳动力市场中的劳动力价格情况加以合理确定。

劳动法对员工休假相关规定员工休假分为3大类:(以薪酬待遇来分的话)●有薪假,即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

●有相关规定的有薪假,如产假、病假、工伤假等●无薪假,即事假(一)、有薪假:根据《劳动法》第40条(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和51条(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的规定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1条的规定(第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带薪休假主要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

(二)、产假:我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凡是符合以上这些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

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

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

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

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

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产假也是属于有薪假。

(三)、病假:1、病假的定义:在劳动法规上称作“医疗期”,(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第三条明确作出了规定:职工患病停工治疗,实行医疗期制度。

医疗期按照原国家劳动部《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文发布)执行。

)劳动部文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对病假的解释是: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2、病假医疗期的规定:劳动部文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对一年中病假休息的时间有以下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 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以上是对连续病休时间的规定,累计病休时间的规定是:第四条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需特别注意的是:职工病假期间遇有国家法定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和公休假日(星期六、日)时,应算作病假时间。

3、病假期间待遇:根据《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第七条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八条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九条凡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4、医疗期的管理规定:1992年6月9日由劳动部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布了一个关于医疗保险管理的规定(劳险字〔1992〕14号),《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第四条对长期病假员工作出了规定:伤病休假职工不得从事有收入的活动。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不得聘用伤病休假职工。

对利用伤病假从事有收入活动的职工,要停止其伤病保险待遇,不予报销医疗费,并限期返回单位复工。

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可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辞退违纪职工的规定处理。

5、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渝府发[2000]47)的通知》《重庆市劳动局印发《关于贯彻执行<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关于病假的制度:《员工劳动报酬与福利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考勤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关于公司员工请假相关事宜的补充规定》(四)、事假:事假——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关于事假的待遇,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是企业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在合同中约定,同时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前提是规章制度建立的程序是合法的,即: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在会上经职工代表同意并一致通过,并公示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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