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教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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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教育资料

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遵义保利未来城市A1地块三组团项目

第一分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建筑工地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是我们建筑业最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一环。安全生产与广大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为了让广大职工提高和加强在作业中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少出安全事故,尽可能不出事故,特作如下规定:

一、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制度

1、新工人入场必须由工程承包人领队,先到经理部报到,携带工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并逐一查对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禁止冒名顶替。工人名单由经理部汇总后发有关部门。

2、质安部必须对全体新工人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3、在工作及中途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需换人,须经项目经理部同意,新进场人员到经理部报到进行安全教育。违犯此条者一经查出,按人数计,每人罚款200元。此款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如出现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由承包人自己解决。

二、生产过程中安全教育

1、经过质安部进行安全入场教育的工人,由质安部将名单交工长查对核实。工长才接收安排工作。工长交待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待安全,有针对性的再次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能力。工长在交待安全生产的时候,亦应签到点名,必须人人参加。

2、工长交待安全生产时间为每周星期一早晨上班前。交待本周工作任务的同时交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遵守的规定。内容由工长口头宣讲、书面交待、班组长签字。工人必须个个参加听讲,工长要查

对有否更换人员。

3、工长随时检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把不安全隐患消失在事故发生之前。

4、班组长每天对本组组员交待任务的同时,亦必须交待安全。着重交待当天任务范围内所涉及的安全工作注意事项。不属本工种工作范围内的事,切忌出手搭、拆或操作,并作好安全交待记录。

三、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和本公司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禁“三违”行为。

2、每月交待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待安全生产。总结上月安全生产经验和教训,布置下月安全生产计划。由质安部督促贯彻执行。

3、每月初组织有关部门、工种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教育和宣传。督促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落实在各级人头上,层层负责抓好这一项工作,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责任感。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4、负责对全现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向总经理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讲述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

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遵义保利·未来城市A1地块项目

20 年月日

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遵义保利未来城市A1地块三组团项目

第二分册

安全教育内容

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资料

公司级教育

教育内容

一、国家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1、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修养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2、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待遇”。

3、刑法修正案(六)第134条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第135条为:“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139条后增加一条为:作为第139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延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具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11月1日开始实施,4、

第三章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二条对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法律规定。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于2004年2月1日开始实施。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具),机械设备等;第三十七条规定: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国家就安全生产制定发布了若干法规,规章和行政制度及标准,主要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条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9)》《安全色(GB2903——82)》《建筑安装二、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

二、当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1、国家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国家执行企业负责、行政主管、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

生产防护管理体系,实施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本企业(公司)安全生产理念、规定、规章制度。

4、为了体现“中国建筑”珍重生命,构建和谐企业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先进文化思想,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的理念确定为“中国建筑,和谐环境为本;生命至上,安全营运第一”。

5、公司制定有各级部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和各职能部门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责任。

6、公司制定:“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反复抓,抓反复”。对安全生产,公司采取“强硬政策,强化管理,强制执行”的“三强”方针。

7、公司规定,各施工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各种《规范》《规定》《标准》《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十要”,“十不准”的安全劳动纪律。

8、公司规定:各施工项目经理部要努力争创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每个员工都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争当安全,文明员工。

发生事故后的要求。

9、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班组,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工地管理人员报告,及时进行现场抢救或送伤员到医院进行救治,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时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报告工地管理人员,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事故现场设施设备等物时,应当做好有效的标记和书面绘图记录和进行拍照,并要妥善保管好有关物证;在没有紧急特殊情况下任何单位及人员都不准破坏,移动事故现场的一切物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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