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薪酬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合集下载

中建三局薪酬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中建三局薪酬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中建三局薪酬管理暂行规定(试行)附件1:中建三局薪酬管理暂行规定(试行)(BD_GL010601-A)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局薪酬管理,理顺分配关系,优化分配方式,完善激励机制,根据国家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目标以企业战略为导向,以科学的薪酬制度为指引,以绩效管理和岗位管理为重点,构建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分配体系,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作用。

第三条基本原则1.按劳分配,兼顾效率与公平;2.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工作业绩相挂钩;3.员工工资标准与人力资源市场价位相适应;4.以岗(职)定薪、异岗(职)异薪;5.工资分配制度与用人制度相配套;6.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

第四条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局及局属单位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其他用工形式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2.本规定适用于二级主要生产单位及其直管的生产性分公司,深圳现代监理公司、武汉中建设计院、武汉建校、武汉中心医院及基础设施事业部的薪酬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章薪酬体系第五条局薪酬制度包括年薪制、岗位能级工资制、计件工资制、包干工资制、协议工资制五种制度。

以年薪制、岗位能级工资制为主,计件工资制、包干工资制和协议工资制为辅。

第六条薪酬结构主要由岗位工资、绩效奖金、福利津贴三大部分组成,在不同的薪酬制度中分别以不同的薪酬单元体现。

1.岗位工资:是对员工岗位职责、工作强度以及劳动技能给付的报酬。

分别体现为基本年薪、基本工资、能级津贴、包干工资、协议工资等五种不同的薪酬单元。

岗位工资年薪制岗位能级工资制计件工资制包干工资制协议工资制基本年薪基本工资、能级津贴基本工资包干工资协议工资2.绩效奖金:是对员工的岗位贡献和工作业绩给付的报酬。

分别体现为绩效年薪(奖励年薪)、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年终绩效兑现奖)、过程预兑现奖、终结兑现奖、计件奖、专项奖励及总经理特别奖七种不同薪酬单元。

绩效奖金年薪制岗位能级工资制机关项目绩效年薪(奖励年薪)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年终绩效兑现奖)过程预兑现奖、终结兑现奖计件工资制计件奖专项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工期、科技、清欠、经营、结算、诉讼等奖励。

中建三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员工公休相关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建三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员工公休相关管理规定的通知
八、各级组织不得以发放加班工资和奖金作为弥补侵害职工 正常休息权利的措施和手段,凡此行为公司一律不予支持,同时 追究同级领导班子的责任。
九、各项目部要做好职工休假、调休的记录备案工作。该项
—2—
工作将作为公司考核各级领导班子能力及工作效果的重要内容。 十、各单位不得因为职工的正常休息将职工退回公司。若职
7
职工的休假、调 职工的休假和调休是否有 休记录是否完善 清晰完整的记录
有无员工反映休 有无员工反映休息未得到
8 息未得到落实, 落实,并经公司相关部门
并查实
调查属实的情况
检查组:
被检查单位:
—7—
十一、公司成立以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为组长的劳动纪 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公司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人力资源部、公司工会选派组成。
十二、各二级单位应成立工作小组开展劳动纪律及公休情况 的监督检查,并接受公司领导小组的领导。
十三、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须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单位、项目 进行检查,督促落实相关规定要求、接受员工申诉、查处不遵守 规定的行为。对于违反纪律的将按违反公司人事用工纪律及规定 予以处理。
附件:1.周末及公休加班值日表 2.周末及公休加班申报审批表 3.周末及公休加班情况检查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3—
中建三局股份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办公室 2011 年 9 月 19 日印发
—4—
附件 1:
单位: 部门
周末及公休加班值日表
姓名
加班日期
联系方式
—5—
附件 2:
周末及公休加班申报审批表
员工加班表是否在固定的 显著位置公示
4
加班是否严格实 行了申报审批
员工加班是否填写申报审 批表,加班审批表是否逐 级审批

中建薪酬管理制度

中建薪酬管理制度

中建薪酬管理制度中建薪酬管理制度(精选9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分重要的作⽤。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是⼩编收集整理的中建薪酬管理制度(精选9篇),仅供参考,欢迎⼤家阅读。

中建薪酬管理制度1 第⼀章:总则 第⼀条:为形成稳定的⼯作团队,维护公司各级员⼯的利益,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条:等级薪酬体系适⽤对象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中以常规性⼯作为特征的员⼯(包括享受年薪制员⼯、销售⼈员、计件制⼯⼈及承包薪酬员⼯以外的所有员⼯)。

第三条:等级⼯资制的薪酬构成为: 1、基本⼯资; 2、绩效⼯资; 3、奖励⼯资; 4、普惠的福利与保险; 5、单项奖励计划; 6、总经理特别奖 7、其他。

第⼆章:等级薪酬管理办法 第⼀条:等级⼯资制共分9等37级。

每个等级相对应的薪资点值见附表⼀。

第⼆条:等级⼯资共7系列,具体划分见附表⼆。

第三条:每⼀岗位薪资等级的确定根据⼯作评价表进⾏评定,具体评价依据见“⼯作评价⼀览表”。

第四条:等级制各岗位的⼯作评价⼯资额根据⼯作评价的结果得出,它的计算⽅法为:⼯作评价⼯资额=点值*⼯资调整系数*⼯资率 第五条:⼯资调整系数的调整,主要根据职业劳动市场调查的实际数据和公司⼈⼒资源战略需求确定,以保证公司内不同岗位的薪资收⼊⽔平符合内部公平和外部竞争的要求。

第六条:⼯资率的调整主要采取以下⽅式进⾏: ⼯资率的调整与公司的经济效益挂钩,随动性调整,集团根据⼯效挂钩及两低于的原则进⾏调整。

第七条:基本⼯资:基本⼯资的总额根据⼯作评价结果得出,拟占⼯作评价所确定的⼯资额的70%,按⽉⽀付,即:基本⼯资=⼯作评价⼯资额*70% 第⼋条:基本⼯资的调整分为调职、调等、调级、调整⼯资率,具体调整⽅式为: 1、调职:根据调整(升/降)后所在职位的职等职级⽀付职位⼯资; 2、调等:根据考核结果,在所在薪酬系列内调整职等,并按调整后的职等职级⽀付职位⼯资; 3、调级:根据考核结果,在本职等内调整职级,并按调整后的职级⽀付职位⼯资; 4、调整⼯资率:根据企业经济效益进⾏调整; 第九条:绩效⼯资: 1、绩效⼯资的总额根据⼯作评价结果得出,占⼯作评价所确定的⼯资额的30%,按⽉⽀付,即:绩效⼯资总额=⼯作评价⼯资额*30% 2、绩效⼯资的实际⽀付与前⼀个季度公司总体业绩完成情况以及员⼯上⼀个季度的考核成绩挂钩,考核等级和相应的绩效⼯资分配⽐例如下表: (公司整体业绩的完成情况的核算⽅法与年薪制员⼯的核算⽅法相同) 第⼗条:奖励⼯资: 年度结束后,从当年经营中产⽣的净利润中提取15%⽐例(包括年薪制员⼯的奖励年薪及等级制员⼯的奖励⼯资来源),并根据员⼯的年度考核结果进⾏发放。

中建建筑公司薪酬方案

中建建筑公司薪酬方案

中建建筑公司薪酬方案中建建筑公司薪酬方案中建建筑公司致力于为员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方案,以激励员工的工作表现,促进公司的发展。

我将在以下1000字中详细介绍中建建筑公司的薪酬方案:一、薪酬体系中建建筑公司的薪酬体系是根据员工的职位、工作内容、岗位级别和绩效等因素来确定的。

公司采用市场竞争力分析,与同行业的其他企业进行薪酬对比,确保公司的薪酬水平与市场趋势保持一致。

薪酬体系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等。

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中建建筑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固定薪资,根据员工的职位和岗位级别来确定。

公司会定期进行薪酬结构分析和调整,确保基本工资与员工的职位和能力相匹配。

2. 绩效奖金为了激励员工实现更好的工作业绩,中建建筑公司设立了绩效奖金制度。

绩效奖金是根据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来确定的,评估标准包括工作成果、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方面。

公司将通过定期的绩效评估,识别和奖励表现优秀的员工。

3. 福利待遇中建建筑公司关注员工的全面福利,为员工提供一系列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五险一金、年终奖金、带薪年假、补充医疗保险、员工培训等。

公司会不断改进福利待遇,以提高员工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晋升机制为了鼓励员工的职业发展,中建建筑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晋升机制。

员工可以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技能,获得晋升的机会。

1. 岗位晋升中建建筑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通过内部招聘的方式,提供岗位晋升的机会。

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发展方向,申请适合自己的岗位。

2. 薪酬晋升随着员工的工作时间和绩效的提高,中建建筑公司会对员工的薪酬进行调整和晋升。

通过设置明确的薪酬晋升标准,使员工有清晰的晋升目标和动力。

三、员工培训和发展中建建筑公司重视员工的培训和发展,为员工提供多种学习机会,以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1. 内部培训中建建筑公司定期开展内部培训课程,包括技术培训、管理培训、沟通技巧培训等。

公司鼓励员工参与培训,并提供相关的学习资源和支持。

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薪资分派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发挥薪资分派的激励作用,促使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经济效益的提升,落实局项目全额承担保理方法,依据按劳分派和按效益分派的原则,联合项目施工的特色,特拟订本方法。

第二条推行项目薪资分派的前提和原则是:全面贯彻局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方法,确实做到项目独立核算,推行全额承包, 保证上缴,超收提奖,欠收受罚,奖罚兑现;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管理职责,分层次落实到项目承包班子、作业队伍和详细人员,作为查核分派的依照,禁止“以包代管”。

第三条本方法合用于公司在册员工及外聘人员;不合用于外联劳务队伍。

第二章项目薪资总量控制第四条成立项目薪资总量控制与内部自主分派相联合的运转体制 . 薪资总数推行计划控制并与分层次的经济承包相联合。

局、公司或分公司与项目经理签署全额承包责任书,项目承包花费和上缴花费以及有关的奖罚规定按《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担保理方法》履行。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应联合工程实质,在动工前编制人工花费成本计划,作为作业层承包或实质开销的控制额度。

项目薪资计划既要联合项目实质,又一定采纳举措保证项目成本计划及百元产值薪资含量计划不超出。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第六条项目经理部推行全额承包薪酬制。

项目经理及承担保理人员承包期的薪资一定与工程项目的类型、成本控制、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工期、薪资总数等要素挂钩。

第七条依照局有关规定将项目分为五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特小型。

项目经理部应依据岗位测评确立管理人员的职位,做到人员精壮。

第八条项目经理及项目承包班子成员须缴纳承包风险抵押金,其金额按《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担保理方法》的规定履行。

第九条各单位应依据现行的岗位技术薪资制或岗薪制,制定项目经理部月度薪资预发详细规定。

第十条推行岗薪制的单位,其项目经理的月岗薪按附表 1履行,不再履行岗位技术薪资、津补助、月度奖金等;项目其余管理人员的月岗薪按所在单位岗薪制标准和岗位测评的状况确立,并区分档位,原则上不得高于项目经理的月岗薪;在经济发达地域和西部地域工作的,其月岗薪可依照局岗薪制方法例定的地域系数进行调整。

建筑单位薪酬管理制度

建筑单位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企业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及派遣员工。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三条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补贴等构成。

第四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工作年限、学历等因素确定,作为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

第五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岗位的重要性和职责确定,体现岗位价值。

第六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项目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激励员工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条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员工个人表现等因素确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八条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九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第十条定期调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第十一条特殊调整:因员工个人原因(如晋升、调岗等)或公司原因(如工资政策调整等)进行特殊调整。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二条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创新能力等。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调整、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薪酬发放第十五条薪酬发放按月进行,员工应按时领取。

第十六条薪酬发放前,财务部门应审核无误后,按时发放。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七章薪酬管理责任第十九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薪酬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二十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薪酬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十一条员工有义务配合公司进行薪酬管理工作。

通过以上薪酬管理制度,公司旨在建立健全薪酬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18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18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中国建设三局工程工资分配办法第十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促进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建设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实行局工程全合同管理方法,按按劳分配原则,按劳分配为了受益,结合项目建设的特点,专门制定了这种方法。

第二条实施项目工资分配的前提和原则是:充分执行局’制定项目管理规定和方法,认真实现独立的项目核算,实行全面承包,确保超额收款,超额收款的罚金,奖惩措施;将各种经济技术指标和管理职责分配给项目承包团队,运营团队和不同级别的特定人员,作为评估和分配的基础,严禁使用“按包管理”。

第三条该方法适用于企业的注册员工和外部员工;它不适用于外展劳工团队。

第二章项目总工资控制第四条建立将项目总工资控制与内部独立分配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总工资受计划控制,并与分层经济合同结合在一起。

局,公司或分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全面合同责任书,并按照《中国建设三局项目全面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工程承包费,已付费用和有关奖惩措施。

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项目,在施工开始前制定劳动成本计划,作为经营水平承包或实际支出的控制线。

项目薪酬计划不仅要与实际项目相结合,还必须采取措施保证项目成本计划和产值100元的薪酬内容计划不超过。

第三章项目管理部经理第六条项目经理部门执行完整的合同补偿制度。

合同期间项目经理和合同经理的工资必须与项目类型,成本控制,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期,总工资等因素挂钩。

第七条根据该局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分为五个级别:特大,特大,中,小和特大。

项目经理部门应根据工作评估确定管理人员的职位,以便他们有能力。

第八条项目经理和项目承包团队成员必须支付合同风险保证金,其金额应按照《中国建设第三工程局项目全面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根据现行工作技能工资制度或者岗位工资制度,制定项目经理月薪预付款的具体规定。

第十条实行岗位工资制度的单位,其项目经理的岗位月薪应当按照附表1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职务技能工资,津贴,月奖金等。

建筑企业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员工薪酬管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企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及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约束的原则,确保员工薪酬与个人贡献、企业效益相匹配。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津贴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职级、工龄等因素确定,保障员工基本生活需求。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岗位责任、工作强度、所需技能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员工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八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等,对员工在年度或项目中的突出贡献给予奖励。

第九条津贴:包括加班费、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十条薪酬调整包括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第十一条定期调整:根据企业经济效益、物价水平等因素,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特殊调整:因员工个人原因或企业原因,经批准后可进行特殊调整。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三条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第十五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调整、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薪酬发放第十六条薪酬发放按月进行,确保员工按时足额领取薪酬。

第十七条薪酬发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薪酬管理责任第二十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薪酬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十二条全体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制度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本企业将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薪酬管理体系,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企业竞争力,为企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中建三局薪酬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讲解

中建三局薪酬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讲解

附件1:BD_GL010601-A)中建三局薪酬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局薪酬管理,理顺分配关系,优化分配方式,完善激励机制,根据国家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目标以企业战略为导向,以科学的薪酬制度为指引,以绩效管理和岗位管理为重点,构建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分配体系,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作用。

第三条基本原则1.按劳分配,兼顾效率与公平;2.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工作业绩相挂钩;3.员工工资标准与人力资源市场价位相适应;4.以岗(职)定薪、异岗(职)异薪;5.工资分配制度与用人制度相配套;6.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

第四条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局及局属单位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其他用工形式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2.本规定适用于二级主要生产单位及其直管的生产性分公司,深圳现代监理公司、武汉中建设计院、武汉建校、武汉中心医院及基础设施事业部的薪酬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章薪酬体系1第五条局薪酬制度包括年薪制、岗位能级工资制、计件工资制、包干工资制、协议工资制五种制度。

以年薪制、岗位能级工资制为主,计件工资制、包干工资制和协议工资制为辅。

第六条薪酬结构主要由岗位工资、绩效奖金、福利津贴三大部分组成,在不同的薪酬制度中分别以不同的薪酬单元体现。

1.岗位工资:是对员工岗位职责、工作强度以及劳动技能给付的报酬。

分别体现为基本年薪、基本工资、能级津贴、包干工资、协议工资等五种不同的薪酬单元。

岗位工资基本年薪年薪制基本工资、能级津贴岗位能级工资制基本工资计件工资制包干工资包干工资制协议工资协议工资制2.绩效奖金:是对员工的岗位贡献和工作业绩给付的报酬。

分别体现为绩效年薪(奖励年薪)、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年终绩效兑现奖)、过程预兑现奖、终结兑现奖、计件奖、专项奖励及总经理特别奖七种不同薪酬单元。

绩效奖金绩效年薪(奖励年薪)年薪制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年终绩效兑现奖)机关岗位能级工资制过程预兑现奖、终结兑现奖项目计件奖计件工资制专项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工期、科技、清欠、经营、结算、诉讼等奖励。

建筑施工企业组织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组织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保护人力资源,吸引优秀人才,激励员工积极发挥工作能动性,促进公司及员工的发展成长,参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本着按劳分配、整体兼顾、考核发放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副总经理以下的全体员工。

第二条薪酬结构及标准1.员工的薪酬采用弹性岗位技能等级制,以员工的岗位责任、业务技能、工作实绩等基本要素为评价基础,确定员工的薪酬水平。

2.员工薪酬由月标准工资与年终绩效奖金构成。

3.月标准工资为:基本工资+证件!卜贴。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士弹性工资。

基本工资:根据每位员工的任职岗位、学识、资历、能力等因素确定;其中岗位工资以附件《职级工资参考表》为依据,弹性工资则根据个人学识、资历、能力和工作强度进行上下浮动,弹性认定。

证件补贴:以公司制订的相关规定为依据。

第三条奖金。

奖金即绩效奖金,是为体现公司整体效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更好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而设立。

奖金实行"奖金分数制",即结合职级、部门及工作岗位设定不同的奖金分数级别,计发奖金。

绩效奖金,原则上在年终发放。

第四条薪资的管理1.薪资按照"先劳动后取酬”的原则,月工资原则上在下个月20日前准时发放,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发放时,由财务部负责向全体员工说明。

年度绩效奖金,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取得经济效益的考核结果发放。

2.新入职人员自报到之日起薪,试用期月薪按见习的相关规定执行。

3.涉及薪资变动的,从变动之日起计发新的薪资。

4.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时,其薪资计发到离岗之月,其补助按劳动法执行。

5.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而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其薪资计发到离岗之月,其补助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执行。

6.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视其情形计发薪资。

7.违法或违反劳动纪律、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的,因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以及申请辞职获准的员工,其薪资计发到离岗之日。

建筑施工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薪酬管理制度一、引言建筑施工企业是一个以人力为主要生产要素的企业,薪酬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积极性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公正、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以激发员工工作动力,提高企业业绩。

二、薪酬管理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薪酬应根据员工的工作成果和贡献进行分配,确保公平公正;2.绩效导向原则:薪酬与员工的绩效水平挂钩,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升绩效;3.内外平衡原则:薪酬应与外部市场相匹配,同时内部岗位之间的薪酬有适当的平衡,避免出现过大的差距;4.激励与约束原则:薪酬应既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又对员工行为进行约束,保持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三、薪酬管理制度3.1 基本工资3.1.1 基本工资的确定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市场水平和企业内部薪酬结构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3.1.2 基本工资的调整基本工资调整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岗位变动、年度绩效考核等因素进行。

调整程序应该公开透明,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3.2 绩效奖金3.2.1 绩效评估绩效评估应该定期进行,评估方法可以包括员工自评、上级评估、同事评估等。

评估结果应公开透明,并与薪酬挂钩。

3.2.2 绩效奖金发放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发放,发放金额应该与绩效等级相匹配。

绩效奖金发放时,应当及时告知员工,并确保发放程序公开、公正。

3.3 职务津贴根据员工的职务级别和职责分配适当的职务津贴,以体现员工的职务权责。

3.4 全勤奖对于出勤良好的员工,可以设立全勤奖,以激励员工保持良好出勤纪录。

3.5 提成制度对于销售和业务相关岗位的员工,可以按照销售业绩或业务量设立提成制度,以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销售和业务工作。

3.6 加班补助和福利对于需要加班工作的员工,应提供相应的加班补助。

此外,建筑施工企业还应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如带薪年假、医疗保险等,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求和福利要求。

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docx

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docx

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促进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落实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根据按劳分配和按效益分配的原则,结合项目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项目工资分配的前提和原则是:全面贯彻局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办法,切实做到项目独立核算,实行全额承包,确保上缴,超收提奖,欠收受罚,奖罚兑现;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管理职责,分层次落实到项目承包班子、作业队伍和具体人员,作为考核分配的依据,严禁“以包代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在册员工及外聘人员;不适用于外联劳务队伍。

第二章项目工资总量控制第四条建立项目工资总量控制与内部自主分配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工资总额实行计划控制并与分层次的经济承包相结合。

局、公司或分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全额承包责任书,项目承包费用和上缴费用以及有关的奖罚规定按《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应结合工程实际,在开工前编制人工费用成本计划,作为作业层承包或实际开支的控制额度。

项目工资计划既要结合项目实际,又必须采取措施保证项目成本计划及百元产值工资含量计划不超出。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实行全额承包薪酬制。

项目经理及承包管理人员承包期的工资必须与工程项目的类别、成本控制、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工期、工资总额等因素挂钩。

第七条按照局有关规定将项目分为五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特小型。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岗位测评确定管理人员的职位,做到人员精干。

第八条项目经理及项目承包班子成员须交纳承包风险抵押金,其金额按《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各单位应根据现行的岗位技能工资制或岗薪制,制订项目经理部月度工资预发具体规定。

第十条实行岗薪制的单位,其项目经理的月岗薪按附表1执行,不再执行岗位技能工资、津补贴、月度奖金等;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的月岗薪按所在单位岗薪制标准和岗位测评的情况确定,并划分档位,原则上不得高于项目经理的月岗薪;在经济发达地区和西部地区工作的,其月岗薪可按照局岗薪制办法规定的地区系数进行调整。

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行为,提高劳务管理水平,保障项目施工安全和顺利进行,本办法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建三局所有项目的劳务管理工作。

聘用劳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行。

三、劳务管理工作内容1. 劳务人员管理1.劳务人员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2.对应招聘岗位职责及相应的工种技能培训,确保其了解和掌握相应工作技能、安全操作规范以及环境保护法规。

3.检查劳务人员身体状况,要求项目劳务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做好档案管理。

4.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制定、调整劳务人员管理细则。

2. 劳务人员的安全保障和卫生保健1.工作场所要符合相关规定,保证净、平、安、静、明、洁,确保劳务人员安全、舒适工作。

2.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配备必要的工作保护设施和措施,保证劳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3.加大对劳务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投入力度,切实提高劳务人员安全保障意识,不断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3. 劳务费用计算和结算1.劳务费用由项目经理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建筑项目特点、劳务实际工作量、劳动效益和市场行情等进行计算。

2.由项目经理部审批后,劳务费用的支付办法按照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中建三局内部规定执行。

3.在劳务费用结算时,应严格按照规定核算,在税前支付合法合规的劳务报酬,并妥善保管相关文件资料,随时接受相关部门、机构的审核监管。

四、应急管理1.对于施工中遇到的突发事件要进行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和工程的安全及质量。

2.加强项目劳务管理在突发事件处置中的协调、指挥和监督作用,确保事故处理的及时、迅速和规范。

五、监督管理1.加强对劳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2.定期组织跟踪检查劳务管理工作的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3.加强劳务管理工作的内部评估和外部检查,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罚。

【[精品]2022年中建三局施工项目管理条例】 中建三局项目经理年薪

【[精品]2022年中建三局施工项目管理条例】 中建三局项目经理年薪

【[精品]2022年中建三局施工项目管理条例】中建三局项目经理年薪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全局施工项目管理工作的进展,促进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特制订本条例。

其次条施工项目管理是建筑业企业运用系统的观点、理论和科学技术对施工项目进行的方案、组织、监督、掌握、协调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是以项目全额责任承包为依托,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实现“标价分别、过程精品、CI 形象”的一体化管理。

第四条本条例规定了施工项目管理的基本模式、原则、方法和要求,是制订项目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实施施工项目管理的基本依据和强制性条文。

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所承接的全部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

其次章企业管理层的基本要求和职责第六条局、公司应乐观进行施工项目管理的配套改革,制造项目管理的条件,营造项目管理的环境,推动项目管理的进展。

第七条局应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设置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局项目管理的战略决策;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管理的各项专业业务的推行、检查与落实以及调查讨论、制度修订等;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施工项目的综合管理,组织项目管理制度的修订,并推动项目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

第八条公司是项目管理的主体,应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设置项目管理办公室。

公司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管理实施中的重大决策;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管理各项专业业务的详细实施,并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解决方法;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施工项目的综合管理,组织项目管理的实施。

第九条各公司应坚持“法人管项目”的原则,增加企业对项目经理部的宏观调控力量,全面加强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掌握和服务。

凡公司所在地的非专业分公司一律予以撤消,其项目由公司直管。

第十条外地分公司是公司的派出机构,负责所管辖范围内项目经理部的监督、指导、掌握和服务;应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设置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项目管理的详细实施,并乐观开展项目管理创新活动。

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促进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落实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根据按劳分配和按效益分配的原则,结合项目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项目工资分配的前提和原则是:全面贯彻局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办法,切实做到项目独立核算,实行全额承包,确保上缴,超收提奖,欠收受罚,奖罚兑现;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管理职责,分层次落实到项目承包班子、作业队伍和具体人员,作为考核分配的依据,严禁“以包代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在册员工及外聘人员;不适用于外联劳务队伍。

第二章项目工资总量控制第四条建立项目工资总量控制与内部自主分配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工资总额实行计划控制并与分层次的经济承包相结合。

局、公司或分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全额承包责任书,项目承包费用和上缴费用以及有关的奖罚规定按《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应结合工程实际,在开工前编制人工费用成本计划,作为作业层承包或实际开支的控制额度。

项目工资计划既要结合项目实际,又必须采取措施保证项目成本计划及百元产值工资含量计划不超出。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实行全额承包薪酬制。

项目经理及承包管理人员承包期的工资必须与工程项目的类别、成本控制、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工期、工资总额等因素挂钩。

第七条按照局有关规定将项目分为五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特小型。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岗位测评确定管理人员的职位,做到人员精干。

第八条项目经理及项目承包班子成员须交纳承包风险抵押金,其金额按《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各单位应根据现行的岗位技能工资制或岗薪制,制订项目经理部月度工资预发具体规定。

第十条实行岗薪制的单位,其项目经理的月岗薪按附表1执行,不再执行岗位技能工资、津补贴、月度奖金等;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的月岗薪按所在单位岗薪制标准和岗位测评的情况确定,并划分档位,原则上不得高于项目经理的月岗薪;在经济发达地区和西部地区工作的,其月岗薪可按照局岗薪制办法规定的地区系数进行调整。

施工单位薪金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薪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单位薪金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因素为依据,合理确定员工薪金。

二、薪金构成第四条员工薪金由以下部分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岗位、工作年限、地区生活成本等因素确定。

2. 岗位工资:根据岗位责任、工作强度、工作环境等因素确定。

3.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4. 奖金:包括年终奖金、项目奖金等。

5. 津贴:包括加班费、高温补贴、交通补贴等。

6. 其他: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支付给员工的其他补贴。

三、薪金发放第五条员工薪金按月发放,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薪金。

第六条员工薪金发放时,应扣除以下款项:1. 工资收入所得税。

2. 社会保险费中个人应承担的部分。

3. 其他必要的款项。

四、绩效考核第七条公司设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第八条绩效考核内容包括:1. 岗位职责完成情况。

2. 工作质量、效率。

3. 团队协作、沟通能力。

4. 责任心、职业道德。

第九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员工薪金、奖金、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薪金调整第十条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公司经营状况、员工工作表现等因素,适时调整员工薪金。

第十一条员工薪金调整包括以下情况:1. 岗位晋升。

2. 绩效考核优秀。

3. 工作表现突出。

4. 市场行情、公司经营状况发生变化。

六、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建筑施工企业组织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组织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组织员工薪酬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员工薪酬管理,公正合理地确定员工薪酬,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员工满意度和企业竞争力,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二、薪酬结构1.基本工资(1)根据员工的岗位级别、工作职责和从业年限等因素,合理确定基本工资水平。

(2)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绩效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标准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绩效工资(1)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贡献,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

(2)绩效工资的金额和比例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投入和结果等因素综合考虑,由企业在合理范围内确定。

3.奖金(1)通过设立奖金制度,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2)奖金由企业根据员工的工作成绩、岗位重要性和团队合作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奖金发放金额和比例。

4.福利待遇(1)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补充医疗保险、培训机会等。

(2)福利待遇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规定确定。

三、薪酬管理流程1.制定薪酬政策和标准企业根据市场竞争情况、行业平均水平和企业绩效目标等因素,制定薪酬政策和标准,并通过内部沟通和培训,使员工了解薪酬有关政策和标准。

2.绩效评估(1)通过设立绩效评估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贡献进行评估和考核。

(2)绩效评估按照评估周期进行,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完成情况、业绩贡献、团队合作等。

3.薪酬调整根据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对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幅度由企业在合理范围内确定。

4.奖金发放(1)根据员工的工作成绩、岗位重要性和团队合作情况,确定奖金发放金额和比例。

(2)奖金发放周期由企业决定,可以根据业绩和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5.福利待遇管理(1)福利待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

(2)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需求,适当增加或调整福利待遇。

四、薪酬管理原则1.公平公正薪酬管理应公平公正,不歧视员工个人特征,保障员工公平待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中建三局薪酬管理暂行规定(试行)(BD_GL010601-A)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局薪酬管理,理顺分配关系,优化分配方式,完善激励机制,根据国家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目标以企业战略为导向,以科学的薪酬制度为指引,以绩效管理和岗位管理为重点,构建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分配体系,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作用。

第三条基本原则1.按劳分配,兼顾效率与公平;2.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工作业绩相挂钩;3.员工工资标准与人力资源市场价位相适应;4.以岗(职)定薪、异岗(职)异薪;5.工资分配制度与用人制度相配套;6.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

第四条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局及局属单位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其他用工形式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2.本规定适用于二级主要生产单位及其直管的生产性分公司,深圳现代监理公司、武汉中建设计院、武汉建校、武汉中心医院及基础设施事业部的薪酬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章薪酬体系第五条局薪酬制度包括年薪制、岗位能级工资制、计件工资制、包干工资制、协议工资制五种制度。

以年薪制、岗位能级工资制为主,计件工资制、包干工资制和协议工资制为辅。

第六条薪酬结构主要由岗位工资、绩效奖金、福利津贴三大部分组成,在不同的薪酬制度中分别以不同的薪酬单元体现。

1.岗位工资:是对员工岗位职责、工作强度以及劳动技能给付的报酬。

分别体现为基本年薪、基本工资、能级津贴、包干工资、协议工资等五种不同的薪酬单元。

2.绩效奖金:是对员工的岗位贡献和工作业绩给付的报酬。

分别体现为绩效年薪(奖励年薪)、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年终绩效兑现奖)、过程预兑现奖、终结兑现奖、计件奖、专项奖励及总经理特别奖七种不同薪酬单元。

专项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工期、科技、清欠、经营、结算、诉讼等奖励。

专项奖励和总经理特别奖由各单位根据管理程序确定,并由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

3.福利津贴:包括基本福利津贴和选择性福利津贴。

基本福利津贴:包括法定福利、年功津贴、节日福利、女工津贴、独生子女费、劳动保护津贴等(标准见附表6)。

选择性福利津贴:包括通讯补贴、工作餐补贴、交通补贴、地区津贴、水电补贴、租房补贴、艰苦补贴、补充保险等,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执行,具体项目和标准报局审批后方可执行。

员工选择性福利津贴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岗位工资总额的40%。

在政策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局将统一建立企业年金、补充保险等福利制度。

第七条不同岗位类型的员工执行不同的薪酬制度,实行不同的薪酬单元组合。

第八条年薪制1.年薪制是以年度为单位,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确定并支付经营者薪酬的分配方式。

2.适用于局、二级单位(公司)及三级单位(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3.薪酬结构年薪制人员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基本月薪*12)、绩效年薪(奖励年薪)和福利津贴三个薪酬单元。

4.年薪确定办法(1)局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办法按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二级单位(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办法由工程局另行制定。

二级单位(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总会计师年薪兑现由局组织实施,其他副职年薪兑现由各单位提出方案,报局审批后组织实施;三级单位(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办法及兑现由各单位根据局有关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则并组织实施,报局备案。

(3)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年薪总额根据单位经营业绩和个人工作绩效确定,各级单位副职年薪总额一般为该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年薪的50%-80%,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分层级确定。

(4)凡实行年薪制的人员,必须缴纳风险抵押金,经审计后根据审计结果返还。

(5)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未经上级同意,不得在本单位或下属兼职单位领取年薪外的其他任何工资性收入,不得在年薪外擅自增加个人收入,如有违规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九条岗位能级工资制1.岗位能级工资制是以岗位评价为基础,根据岗位价值、个人技能及工作业绩计付薪酬的分配方式。

2.适用于局、二级单位(公司)及三级单位(分公司)机关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部分工勤人员。

3.薪酬结构实行岗位能级工资制人员薪酬包括基本工资、能级津贴、绩效奖金、福利津贴四个薪酬单元。

4.岗位能级工资确定办法(1)基本工资依据员工岗位职级(类别)确定。

(2)能级津贴依据员工岗位职级(类别)及个人技能(职称、岗位资格等能力要素)确定。

(3)《局总部管理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见附表1;《二级单位(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见附表2;《三级单位(分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见附表3;《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见附表4;《工勤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见附表5。

(4)绩效奖金岗位能级工资制的绩效奖金包括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年终绩效兑现奖)、过程预兑现奖、终结兑现奖、专项奖励、总经理特别奖等。

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年终绩效兑现奖)与目标责任书或绩效考核挂钩,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兑现,分为项目经理部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兑现奖和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年终绩效兑现奖),由各单位根据局相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进行发放。

项目经理部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兑现奖分为过程预兑现奖金及终结兑现奖金,遵照《中建三局项目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兑现办法》、《中建三局项目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兑现办法补充规定》执行,终结兑现奖金要扣除已发放的过程预兑现奖金。

本规定实施后,各单位原来按月(季)发放的固定绩效奖停止执行,特殊情况需执行的报局审批。

第十条计件工资制1.计件工资制是按照员工生产的合格产品的数量或完成的一定作业量,根据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计算劳动报酬的分配方式。

2.适用范围:以班组为单位计件的人员实行计件工资制。

对于产量、质量、物耗等考核指标能量化到个人的工作,也可以实行个人计件制。

3.薪酬结构实行计件工资制人员的薪酬包括基本工资、计件奖和福利津贴。

4.计件工资确定办法(1)基本工资依据所在岗位类别确定。

(2)计件奖根据劳动定额或预算定额,按全额或超额计件的方式计算。

(3)各单位要严格工单审查,切实加强签发、验收、结算各环节的管理。

(4)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计件工资制实施办法,报局备案审批。

第十一条包干工资制1.包干工资制是指对某一范围的工作,规定完成的指标及约定支付的工资,按工作任务包干支付工资的分配方式。

2.适用于部分工勤人员。

3.薪酬结构实行包干工资制人员薪酬包括包干工资和福利津贴两个部分。

4.包干工资的确定办法(1)包干工资以同类岗位人员工资标准为测算依据,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可以实行团队包干,也可以实行个人包干。

(2)各单位应依照所在省市劳动力市场情况,就市确定相关工种员工的工资标准,报局备案审批。

第十二条协议工资制1.协议工资制是根据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力供求状况,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内工资标准的分配方式。

2.适用于采用市场化方式选聘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3.薪酬结构实行协议工资制人员薪酬包括协议工资和福利津贴。

4.协议工资的确定办法(1)实行市场化薪酬,由双方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协商确定聘用期内的薪酬待遇标准。

(2)各单位要严格把握实行市场化薪酬人员的条件和标准,严格筛选,建立与市场化薪酬相对应的考核制度。

具体薪酬标准由各二级单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局审批后实施。

(3)工资协商由局或二级单位(公司)相关部门组织,报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薪酬管理第十三条全局各类人员的薪酬由各级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归口管理。

第十四条员工薪酬总体水平应保持处于社会和同行业的中上水平,重要岗位员工收入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竞争力。

第十五条任何一名在职员工,只能执行一种薪酬制度。

第十六条一个员工只能有一个工资关系,任何员工不得同时领取两份或多份工资。

各单位必须严格人员招聘管理和工作调动中的工资关系转接,应按局和公司人事制度权限使用人员,并以局和公司开具的工资介绍信为依据发放工资。

工资关系没有转接到的,调入单位不得支付工资。

第十七条员工职级或岗位变动及能级津贴提级条件发生变动时,一律自变动之日起执行新的工资标准。

第十八条从外系统调入或内部调动的员工,由调入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类员工,重新确定其执行的薪酬制度和工资标准。

第十九条跨单位兼职的(执行年薪制的人员除外),兼职单位可根据其工作绩效发给一定的奖金,但必须将奖金支付情况函告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员工也应将领取奖金的情况向工资关系所在单位汇报。

兼职单位所发奖金超过员工本人正常工资的,必须报上级审批。

第二十条工资要按时足额支付。

若发生拖欠,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说明拖欠的原因、补发计划和保证措施。

上级主管部门要认真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由单位财务部门代扣缴。

第二十二条各类人员的绩效奖金确定原则必须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审批、备案程序,确保公正、合理。

第二十三条专项奖励发放由所在单位提出方案,报上级单位审批。

外单位发给的各种奖励,由受奖单位提出分配方案,报上级批准后方可支付。

第二十四条薪酬确定与调整1。

岗位能级工资制的基本工资和能级津贴初次按岗位职级(类别)确定,能级津贴依据员工职称、岗位资格、年度考核结果等因素进行提级,提级条件见附表(1~5)说明。

2.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同行业员工工资水平和人力资源市场价位的变动,在企业具备经济承受能力的前提下,经与工会协商适时调整薪酬标准。

3.薪酬调整包括整体调薪、考核调薪和个别调薪三种形式。

(1)整体调薪依据企业经济效益增长情况,综合考虑物价水平、城镇职工年度平均工资增长水平、人力资源市场价位等情况,确定统一的调整标准,全体员工按一定比例调整基本工资或能级津贴,具体调整标准经与工会协商后由局领导班子决定。

半数以上的下属单位员工工资没有增长的,原则上不得增长其总部员工的工资;单位员工平均工资未增长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年薪不得增长。

(2)考核调薪分团队考核和个人考核。

团队考核:二级单位连续2年利润增长幅度超过15~20%的,员工能级津贴上调一档。

员工个人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享受整体调薪。

团队考核调薪方案报上级单位审批后方可执行。

个人考核:员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等的,能级津贴提1级;考核不合格的,能级津贴降1级。

职级变化的,在原职级上的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评优提级不予保留。

(3)个别调薪与员工职级或岗位变动及岗位资格等变化情况挂钩,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调整。

员工职级或岗位变动时,依据其新任工作岗位或职级,重新确定岗位工资和能级津贴标准。

员工岗位资格(职称、执业资格等)变化时,依据其变化后的资格,调整能级津贴标准。

第二十五条工资总额管理各级单位年度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