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薪酬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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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管理制度的内容

劳资管理制度的内容

劳资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掌握本单位员工基本情况,协助领导落实好员工定员、定编、定岗工作。

二、按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做好劳动用工工作,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续签,并做好劳动合同台帐,及时办理员工招聘、解聘、退休、调动等手续。

三、负责建立员工社保台账,并及时办理各种社保手续。

四、掌握本单位员工劳动考勤登记,办理员工请假、销假、停薪留职、奖惩呈报、转正定级、定薪调资等手续。

五、按规定做好本单位员工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效)、加班费、夜班费等工资福利待遇的`审核、报批和发放工作。

六、做好员工劳护用品的购置、登记发放工作。

七、及时上报各项劳资报表。

八、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填空:

1、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

)为旷工,(

间)以上不足(

)者为旷工半日,(

)小时以上者均为旷工一日。

2、职工请假必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如因(

)或(

)等(

),职工本人无法亲自申请及时,可由(

)或(

)论处。

3、职工假期结束应及时销假,否则(

4、已婚职工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可享受(

)探望配偶假,假期为期(

)天。

5、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为(

)天。

6、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

)休假一次,假期为(

)天。

7、新招职工在试用期限不能享受探亲假,满(

)后才能享受探亲假。

8、职工探亲假不包括路程假,但包括(

)和(

),路程假根据实际需要核给。

9、职工探亲假期间患病时,其病休天数仍作为探亲假计算,规定的休假天数()

10、探亲假原则上不能(

),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分期使用的经人事科批准,可(

)使用,跨(

),但路程假只给()次。

中建七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修改说明

中建七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修改说明

一、中建七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修订)

1、学习补贴标准如下表所示: 序号 职级

标准(元/月)

发票类型

1 公司领导、基层单位经理 1000

招待类:餐饮业、宾馆业、

烟酒发票; 学习类:图书、光碟发票; 课程培训发票;

2 公司三副总师级、公司总部部门经理、

基层单位党(总)支部书记 800 3 公司总部部门副经理、

基层单位副职、三总师、基层单位科长 500 4 公司总部部门经理助理、基层单位副科长

400 5 公司总部部门业务主管

300 6 业务主办 200 7 业务员 150 8

司机

100

公司两级班子成员学习补贴属预发部分,绩效年薪兑现时并入其年薪计算。 2、工龄补贴的标准见下表所示: 工

岗 标 龄 位 准 (元) 满3年以上

满5年以上

满8年以上

满15年以上

满25年以上

备注

公司三副总师级、 公司总部部门经理、公司总部部门副经理、公司部门经理助理、基层单位科长、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

100 120 150 200 300

1、员工工龄为本企业工龄;

2、工龄补贴根据员工出勤情况按月随工资发放;

3、每年核查工龄段是否增加;达到上一工龄段时,按上一工龄段标准发放。

公司总部部门业务主管、基层单位副科长、业务主办、业务员,项目业务主管、项目部主管以下管理人员、司机、仓管员等其他员工

80 100 120 200 300

公司两级班子成员不享受工龄补贴。 3、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津贴:

根据七局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津贴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津贴标准(除了特别注明,取得相应资格并在公司注册但不在岗的员工按标准的80%执行)为:

中建集团新职员工薪酬制度

中建集团新职员工薪酬制度

中建科技集团新职员工待遇

1.新入职1-2职员工底薪1200元,每周上班5天,每天正常上班8小时,5天8小时之外的

工作时间按劳动法计算加班费,即:平时加班10.34元/小时,周末加班13.79元/小时,法定假日加班20.68元/小时.

2.勤工奖标谁:1-6级:100元/月,7级:150元/月,8-9级:160元/月,10级:200元/月.

3.年资奖:满3个月:100元/月,满6个月:150元/月,满一年或以上:200元/月.

4.伙食补贴:所有伙食补贴,将以公司饭堂就餐机的刷卡记录为依据,但不包括在饭堂小

吃机上的刷卡;补贴标准为:早餐1元,中餐,晚餐一次3元,每天补贴上限为7元,即月补210元,夜宵补贴1.5元/晚.

5.住宿: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8人/间之住宿.水电,洗衣,医疗服务及康乐设施等(其中住宿

须工作满3个月以上员工,员工工作不足1月扣150元;工作满1个月不满2个月,扣100元,工作满2个月不满3个月,扣50元,入职满3个月不扣任何住宿管理费用).

6.夜班补贴:公司给予上夜班的员工3元/晚之夜班补贴.

7.岗位津贴:视不同岗位给予50-200元之岗位津贴,具体参照公司相关制度办理.

8.绩效奖金:依据生产效益情况,给予每个员工50-500元不同的程度奖励.

9.年终奖:公司视经营情况,在春节给各职员工发放不同等级之年终奖.

10.路费:员工放职满三个月后,在第四个月工资中每人补500元进厂路费.

11.假期:法定假期11天,有薪年假:满一年5天,满2年10天,产假,工伤假等按国家相关规

定办理;每月正常工作10-11小时,休假4天;特殊情况需加班.

中建薪酬管理制度

中建薪酬管理制度

中建薪酬管理制度

中建薪酬管理制度(精选9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分重要的作⽤。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是⼩编收集整理的中建薪酬管理制度(精选9篇),仅供参考,欢迎⼤家阅读。

中建薪酬管理制度1

第⼀章:总则

第⼀条:为形成稳定的⼯作团队,维护公司各级员⼯的利益,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条:等级薪酬体系适⽤对象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中以常规性⼯作为特征的员⼯(包括享受年薪制员⼯、销售⼈员、计件制⼯⼈及承包薪酬员⼯以外的所有员⼯)。

第三条:等级⼯资制的薪酬构成为:

1、基本⼯资;

2、绩效⼯资;

3、奖励⼯资;

4、普惠的福利与保险;

5、单项奖励计划;

6、总经理特别奖

7、其他。

第⼆章:等级薪酬管理办法

第⼀条:等级⼯资制共分9等37级。每个等级相对应的薪资点值见附表⼀。

第⼆条:等级⼯资共7系列,具体划分见附表⼆。

第三条:每⼀岗位薪资等级的确定根据⼯作评价表进⾏评定,具体评价依据见“⼯作评价⼀览表”。

第四条:等级制各岗位的⼯作评价⼯资额根据⼯作评价的结果得出,它的计算⽅法为:⼯作评价⼯资额=点值*⼯资调整系数*⼯资率

第五条:⼯资调整系数的调整,主要根据职业劳动市场调查的实际数据和公司⼈⼒资源战略需求确定,以保证公司内不同岗位的薪资收⼊⽔平符合内部公平和外部竞争的要求。

第六条:⼯资率的调整主要采取以下⽅式进⾏:

⼯资率的调整与公司的经济效益挂钩,随动性调整,集团根据⼯效挂钩及两低于的原则进⾏调整。

18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18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中国建设三局工程工资分配办法

第十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促进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建设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实行局工程全合同管理方法,按按劳分配原则,按劳分配为了受益,结合项目建设的特点,专门制定了这种方法。

第二条实施项目工资分配的前提和原则是:充分执行局’制定项目管理规定和方法,认真实现独立的项目核算,实行全面承包,确保超额收款,超额收款的罚金,奖惩措施;将各种经济技术指标和管理职责分配给项目承包团队,运营团队和不同级别的特定人员,作为评估和分配的基础,严禁使用“按包管理”。

第三条该方法适用于企业的注册员工和外部员工;它不适用于外展劳工团队。

第二章项目总工资控制

第四条建立将项目总工资控制与内部独立分配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总工资受计划控制,并与分层经济合同结合在一起。局,公司或分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全面合同责任书,并按照《中国建设三局项目全面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工程承包费,已付费用和有关奖惩措施。

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项目,在施工开始前制定劳动成本计划,作为经营水平承包或实际支出的控制线。项目薪酬计划不仅要与实际项目相结合,还必须采取措施保证项目成本计划和产值100元的薪酬内容计划不超过。

第三章项目管理部经理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门执行完整的合同补偿制度。合同期间项目经理和合同经理的工资必须与项目类型,成本控制,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期,总工资等因素挂钩。

第七条根据该局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分为五个级别:特大,特大,中,小和特大。项目经理部门应根据工作评估确定管理人员的职位,以便他们有能力。

建筑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作者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建筑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

1.本公司凡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含部门经理)均需打卡:

2.员工上下班必须到规定的地点(宿舍门岗)打考勤卡,由门岗保安监督打卡工作;

3.打卡前,请认真核对卡钟时间,以免打错卡位,否则需要签卡;

4.员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以旷工一日处理,如果门岗保安代人打卡,违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5.凡非因工作原因(下同)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一分钟打考勤卡或打卡后没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即视为迟到;提前一分钟以上打卡下班,即视为是早退。迟到和早退每次均以十分钟为限,每增加十分钟加算迟到或早退一次。

6.凡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三十分钟尚未到工作岗位,或是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和早退超过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旷工一天。

7.员工打重卡、漏打考勤卡、(指实际已在规定时间内工作的),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由部门经理在工卡及说明上加上意见,经人事部核实后,在月底连同考勤资料一并报人事部,(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迟到或早退一次)。

8.部门经理(主管)和主任级干部漏打考勤卡或打重卡,须在当日写明原因上交人事部,经核实后由总经理签卡;

9.所有打卡人员签卡次数不可以多于三次,超过三次,员工每次扣罚10分,经理(主管)、主任级干部每次扣罚20分(特殊情况须总经理批准)。

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员工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员工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员工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员工工作业绩及工作表现,不断提高个人和组织绩效,健全完善公司员工培训发展体系,确保企业战略及经营发展目标的有效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下层级的员工。

第三条新入厂员工执行《新入厂员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第四条租赁分公司执行《租赁分公司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北京四环恒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考核管理办法另行核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是绩效考核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作为考核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绩效考核培训、考核结果的汇总、分析及应用。负责以询问或其他方式进行补充考核,对于考核结果不真实、不详细的情况,人力资源部可责令被考核单位重新进行考核评审。

第七条总部各部门、各二级单位作为考核工作的配合体,负责提供考核所需的各类指标结果。

第八条总部各部门、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员工考核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按照公司发布的被考核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完成本单位人员的考核。如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兼任总部部门、二级单位负责人并负责具体管理职责,按照经理级考核标准执行并承担相应的考核责任。

第三章考核周期

第九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

第十条总部部门员工绩效考核每半年度进行一次;

第十一条分公司、项目部员工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分公司、项目部经理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

第四章职权范围

第十二条董事会职权

按照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与预算指标进行分解,根据领导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

管理制度-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局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的管理,确保所使用的劳务分承包方满足企业的要求,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通过局、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层次对劳务分承包方实施管理。每一层次的人力资源(劳资)部门为劳务分承包方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市场商务(经营预算)、生产、质量、安全、材料、动力等相关部门参与管理。

第四条局对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局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导局劳务协会开展工作、对局属单位劳务分承包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等。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对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局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分公司)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实施办法;指导公司劳务协会(局劳务协会分会)开展工作;组织公司(分公司)劳务分承包方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工作;对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管理工作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和审核把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定期上报有关部门资料、信息等。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公司(分公司)有关劳务分承包方的管理规定、参与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的招标工作、实施对劳务分承包方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对劳务分承包方进行考核、按规定整理上报各类数据信息等。

第二章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的选定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进度安排,编制劳动力需求计划,并向公司(分公司)提出劳务需求的书面申请。

第八条项目劳务分承包方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公司(分公司)按规定组织项目劳务招投标,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推荐1—2家劳务包队伍参加本项目的劳务招投标。

中建安装薪酬管理制度

中建安装薪酬管理制度

中建安装薪酬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背景

中建安装旨在建立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薪酬管理制度,以激励员工的工作

积极性、提高团队的凝聚力,保证薪酬体系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建安装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兼职工以及实习生等。

三、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中建安装薪酬管理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不同

职位、不同层级和不同贡献程度给予员工相应的薪酬待遇。

2.激励导向原则:中建安装薪酬管理制度通过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积

极性、创造性和责任心,促进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

3.绩效导向原则:中建安装薪酬管理制度注重绩效导向,鼓励员工通过

优秀的工作表现来获取更好的报酬和晋升机会。

四、薪酬管理标准

1. 岗位薪酬设计

中建安装根据岗位的要求和职责,设计相应的岗位薪酬水平,并通过市场调研、业内标准以及企业发展需要,不断优化薪酬体系。

2. 薪酬结构

中建安装设立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组成的薪酬结构,重视绩效

工资的占比,以鼓励员工通过绩效提升工资水平。

3. 薪酬调整

中建安装每年对员工薪酬进行一次调整,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企业的发展情况,适时适度地进行薪酬调整,以保持薪酬的合理性和竞争力。

4. 福利待遇

中建安装给予员工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的各类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五险一金、带薪年假、带薪病假、节假日福利等。

5. 奖励制度

中建安装设立奖励制度,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奖金、荣誉称号和晋升机会,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五、薪酬考核标准

中建三局薪酬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讲解

中建三局薪酬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讲解

附件1:

BD_GL010601-A)中建三局薪酬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局薪酬管理,理顺分配关系,优化分配方式,完善激励机制,根据国家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管理目标

以企业战略为导向,以科学的薪酬制度为指引,以绩效管理和岗位管理为重点,构建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分配体系,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作用。第三条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兼顾效率与公平;

2.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工作业绩相挂钩;

3.员工工资标准与人力资源市场价位相适应;

4.以岗(职)定薪、异岗(职)异薪;

5.工资分配制度与用人制度相配套;

6.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

第四条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局及局属单位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其他用工形式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2.本规定适用于二级主要生产单位及其直管的生产性分公司,深圳现代监理公司、武汉中建设计院、武汉建校、武汉中心医院及基础设施事业部的薪酬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章薪酬体系

1

第五条局薪酬制度包括年薪制、岗位能级工资制、计件工资制、包干工资制、协议工资制五种制度。以年薪制、岗位能级工资制为主,计件工资制、包干工资制和协议工资制为辅。

第六条薪酬结构主要由岗位工资、绩效奖金、福利津贴三大部分组成,在不同的薪酬制度中分别以不同的薪酬单元体现。

1.岗位工资:是对员工岗位职责、工作强度以及劳动技能给付的报酬。分别体现为基本年薪、基本工资、能级津贴、包干工资、协议工资等五种不同的薪酬单元。

岗位工资

基本年薪年薪制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公司综合奖励管理实施细则_附表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公司综合奖励管理实施细则_附表

附表1: 中建三局一公司年度奖励预算计划表

附表2: 奖项名目立项申请表

附表3: 计划外奖项名目立项申请表

附表4: 奖励申请表

司董常会审批后方可执行。

2、C级奖项经分管领导审核,公司薪酬委员会审批后即可执行。

07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

07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

《07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

摘要: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每一层次的人力资源(劳资)部门为劳务分承包方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市场商务(经营预算)、生产、质量、安全、材料、动力等相关部门参与管理,第六条项目经理部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公司(分公司)有关劳务分承包方的管理规定、参与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的招标工作、实施对劳务分承包方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对劳务分承包方进行考核、按规定整理上报各类数据信息等

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局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的管理,确保所使用的劳务分承包方满足企业的要求,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通过局、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层次对劳务分承包方实施管理。每一层次的人力资源(劳资)部门为劳务分承包方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市场商务(经营预算)、生产、质量、安全、材料、动力等相关部门参与管理。

第四条局对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局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导局劳务协会开展工作、对局属单位劳务分承包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等。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对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局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分公司)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实施办法;指导公司劳务协会(局劳务协会分会)开展工作;组织公司(分公司)劳务分承包方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工作;对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管理

工作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和审核把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定期上报有关部门资料、信息等。

中建三局内部人才培养及人才流动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内部人才培养及人才流动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人才培养及人才流动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人才管理,有针对性、有目的地培养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员工,形成全员培养人才的环境,进一步深化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搞活企业内部人才市场,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人才培养

第一条人才的定义

我们所指的人才是具备高绩效行为的员工(管理人员和工人),即符合企业价值取向,显著地为企业创造价值,也能够带动其他员工高绩效工作的员工。

第二条人才培养的基本条件

一、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良好的环境是人才培养的沃土,各级公司都应当重视建立良好的人才培养的环境,为人才培养提供良好的条件。

(一)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相马不如赛马”,优秀的人才总是希望承担有挑战性的任务,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保持优势的才是真正的人才,营建公平的竞争环境是培养人才的首要条件。

(二)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

1、提供安全、卫生、整洁、明亮工作环境;

2、提供必要的工具,并通过培训使员工掌握其使用;

3、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

二、建设适应企业战略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影响着人才培养的方向,优秀的人才总是在优秀的企业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企业文化应当适应战略,为实现战略服务;

(二)使员工理解战略:

优秀的人才能够把握企业的发展方向,始终围绕战略为企业不断创造

价值,所以培养的人才应当重视使其理解企业的战略;

(三)昭示员工在企业中的价值:

员工明白其在企业中的价值和位置是员工努力工作的动力,尤其是优秀的人才总是期望能够实现自身的价值、在企业中获得尊重。为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培养更多能为企业奉献的人才,人力资源部必须从不同角度,在各种场合昭示每位员工的价值。

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促进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落实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根据按劳分配和按效益分配的原则,结合项目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项目工资分配的前提和原则是:全面贯彻局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办法,切实做到项目独立核算,实行全额承包,确保上缴,超收提奖,欠收受罚,奖罚兑现;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管理职责,分层次落实到项目承包班子、作业队伍和具体人员,作为考核分配的依据,严禁“以包代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在册员工及外聘人员;不适用于外联劳务队伍。

第二章项目工资总量控制

第四条建立项目工资总量控制与内部自主分配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工资总额实行计划控制并与分层次的经济承包相结合。局、公司或分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全额承包责任书,项目承包费用和上缴费用以及有关的奖罚规定按《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应结合工程实际,在开工前编制人工费用成本计划,作为作业层承包或实际开支的控制额度。项目工资计划既要结合项目实际,又必须采取措施保证项目成本计划及百元产值工资含量计划不超出。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实行全额承包薪酬制。项目经理及承包管理人员承包期的工资必须与工程项目的类别、成本控制、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工期、工资总额等因素挂钩。

第七条按照局有关规定将项目分为五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特小型。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岗位测评确定管理人员的职位,做到人员精干。

第八条项目经理及项目承包班子成员须交纳承包风险抵押金,其金额按《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中建三局薪酬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中建三局薪酬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中建三局薪酬管理暂⾏规定试⾏

附件1:

中建三局薪酬管理暂⾏规定(试⾏)(BD_GL010601-A)

第⼀章总则

第⼀条为进⼀步规范和加强全局薪酬管理,理顺分配关系,优化分配⽅式,完善激励机制,根据国家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条管理⽬标

以企业战略为导向,以科学的薪酬制度为指引,以绩效管理和岗位管理为重点,构建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分配体系,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兼顾效率与公平;

2.员⼯⼯资福利待遇与企业经济效益和⼯作业绩相挂钩;

3.员⼯⼯资标准与⼈⼒资源市场价位相适应;

4.以岗(职)定薪、异岗(职)异薪;

5.⼯资分配制度与⽤⼈制度相配套;

6.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

第四条适⽤范围

1.本规定适⽤于局及局属单位直接建⽴劳动关系的⼈员,其他⽤⼯形式⼈员由各单位⾃⾏确定。

2.本规定适⽤于⼆级主要⽣产单位及其直管的⽣产性分公司,深圳现代监理公司、武汉中建设计院、武汉建校、武汉中⼼医院及基础设施事业部的薪酬管理规定另⾏制定。

第⼆章薪酬体系

第五条局薪酬制度包括年薪制、岗位能级⼯资制、计件⼯资制、包⼲⼯资制、协议⼯资制五种制度。以年薪制、岗位能级⼯资制为主,计件⼯资制、包⼲⼯资制和协议⼯资制为辅。

第六条薪酬结构主要由岗位⼯资、绩效奖⾦、福利津贴三⼤部分组成,在不同的薪酬制度中分别以不同的薪酬单元体现。

1.岗位⼯资:是对员⼯岗位职责、⼯作强度以及劳动技能给付的报酬。分别体现为基本年薪、基本⼯资、能级津贴、包⼲⼯资、协议⼯资等五种不同的薪酬单元。

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局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的管理,确保所使用的劳务分承包方满足企业的要求,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通过局、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层次对劳务分承包方实施管理。每一层次的人力资源(劳资)部门为劳务分承包方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市场商务(经营预算)、生产、质量、安全、材料、动力等相关部门参与管理。

第四条局对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局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导局劳务协会开展工作、对局属单位劳务分承包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等。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对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局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分公司)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实施办法;指导公司劳务协会(局劳务协会分会)开展工作;组织公司(分公司)劳务分承包方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工作;对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管理工作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和审核把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定期上报有关部门资料、信息等。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公司(分公司)有关劳务分承包方的管理规定、参与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的招标工作、实施对劳务分承包方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对劳务分承包方进行考核、按规定整理上报各类数据信息等。

第二章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的选定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进度安排,编制劳动力需求计划,并向公司(分公司)提出劳务需求的书面申请。

第八条项目劳务分承包方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公司(分公司)按规定组织项目劳务招投标,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推荐1—2家劳务包队伍参加本项目的劳务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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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建三局薪酬管理暂行规定(试行)(BD_GL010601-A)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局薪酬管理,理顺分配关系,优化分配方式,完善激励机制,根据国家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目标

以企业战略为导向,以科学的薪酬制度为指引,以绩效管理和岗位管理为重点,构建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分配体系,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作用。

第三条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兼顾效率与公平;

2.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工作业绩相挂钩;

3.员工工资标准与人力资源市场价位相适应;

4.以岗(职)定薪、异岗(职)异薪;

5.工资分配制度与用人制度相配套;

6.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

第四条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局及局属单位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其他用工形式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2.本规定适用于二级主要生产单位及其直管的生产性分公司,深圳现代监理公司、武汉中建设计院、武汉建校、武汉中心医院及基础设施事业部的薪酬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章薪酬体系

第五条局薪酬制度包括年薪制、岗位能级工资制、计件工资制、包干工资制、协议工资制五种制度。以年薪制、岗位能级工资制为主,计件工资制、包干工资制和协议工资制为辅。

第六条薪酬结构主要由岗位工资、绩效奖金、福利津贴三大部分组成,在不同的薪酬制度中分别以不同的薪酬单元体现。

1.岗位工资:是对员工岗位职责、工作强度以及劳动技能给付的报酬。分别体现为基本年薪、基本工资、能级津贴、包干工资、协议工资等五种不同的薪酬单元。

2.绩效奖金:是对员工的岗位贡献和工作业绩给付的报酬。分别体现为绩效年薪(奖励年薪)、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年终绩效兑现奖)、过程预兑现奖、终结兑现奖、计件奖、专项奖励及总经理特别奖七种不同薪酬单元。

专项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工期、科技、清欠、经营、结算、诉讼等奖励。专项奖励和总经理特别奖由各单位根据管理程序确定,并由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

3.福利津贴:包括基本福利津贴和选择性福利津贴。

基本福利津贴:包括法定福利、年功津贴、节日福利、女工津贴、独生子女费、劳动保护津贴等(标准见附表6)。

选择性福利津贴:包括通讯补贴、工作餐补贴、交通补贴、地区津贴、水电补贴、租房补贴、艰苦补贴、补充保险等,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执行,具体项目和标准报局审批后方可执行。员工选择性福利津贴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岗位工资总额的40%。

在政策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局将统一建立企业年金、补充保险等福利制度。

第七条不同岗位类型的员工执行不同的薪酬制度,实行不同的薪酬单元组合。

第八条年薪制

1.年薪制是以年度为单位,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确定并支付经营者薪酬的分配方式。

2.适用于局、二级单位(公司)及三级单位(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3.薪酬结构

年薪制人员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基本月薪*12)、绩效年薪(奖励年薪)和福利津贴三个薪酬单元。

4.年薪确定办法

(1)局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办法按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二级单位(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办法由工程局另行制定。二级单位(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总会计师年薪兑现由局组织实施,其他副职年薪兑现由各单位提出方案,报局审批后组织实施;三级单位(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办法及兑现由各单位根据局有关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则并组织实施,报局备案。

(3)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年薪总额根据单位经营业绩和个人工作绩效确定,

各级单位副职年薪总额一般为该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年薪的50%-80%,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分层级确定。

(4)凡实行年薪制的人员,必须缴纳风险抵押金,经审计后根据审计结果返还。

(5)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未经上级同意,不得在本单位或下属兼职单位领取年薪外的其他任何工资性收入,不得在年薪外擅自增加个人收入,如有违规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九条岗位能级工资制

1.岗位能级工资制是以岗位评价为基础,根据岗位价值、个人技能及工作业绩计付薪酬的分配方式。

2.适用于局、二级单位(公司)及三级单位(分公司)机关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部分工勤人员。

3.薪酬结构

实行岗位能级工资制人员薪酬包括基本工资、能级津贴、绩效奖金、福利津贴四个薪酬单元。

4.岗位能级工资确定办法

(1)基本工资依据员工岗位职级(类别)确定。

(2)能级津贴依据员工岗位职级(类别)及个人技能(职称、岗位资格等能力要素)确定。

(3)《局总部管理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见附表1;《二级单位(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见附表2;《三级单位(分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见附表3;《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见附表4;《工勤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见附表5。

(4)绩效奖金

岗位能级工资制的绩效奖金包括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年终绩效兑现奖)、过程预兑现奖、终结兑现奖、专项奖励、总经理特别奖等。

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年终绩效兑现奖)与目标责任书或绩效考核挂钩,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兑现,分为项目经理部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兑现奖和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年终绩效兑现奖),由各单位根据局相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进行发放。项目经理部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兑现奖分为过程预兑现奖金及终结兑现奖金,遵照《中建三局项目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兑现办法》、《中建三局项目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兑现办法补充规定》执行,终结兑现奖金要扣除已发放的过程预兑现奖金。

本规定实施后,各单位原来按月(季)发放的固定绩效奖停止执行,特殊情况需执行的报局审批。

第十条计件工资制

1.计件工资制是按照员工生产的合格产品的数量或完成的一定作业量,根据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计算劳动报酬的分配方式。

2.适用范围:以班组为单位计件的人员实行计件工资制。对于产量、质量、物耗等考核指标能量化到个人的工作,也可以实行个人计件制。

3.薪酬结构

实行计件工资制人员的薪酬包括基本工资、计件奖和福利津贴。

4.计件工资确定办法

(1)基本工资依据所在岗位类别确定。

(2)计件奖根据劳动定额或预算定额,按全额或超额计件的方式计算。

(3)各单位要严格工单审查,切实加强签发、验收、结算各环节的管理。

(4)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计件工资制实施办法,报局备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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