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薪酬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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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三局薪酬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中建三局薪酬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附件1:中建三局薪酬管理暂行规定(试行)(BD_GL010601-A)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局薪酬管理,理顺分配关系,优化分配方式,完善激励机制,根据国家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目标以企业战略为导向,以科学的薪酬制度为指引,以绩效管理和岗位管理为重点,构建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分配体系,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作用。

第三条基本原则1.按劳分配,兼顾效率与公平;2.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工作业绩相挂钩;3.员工工资标准与人力资源市场价位相适应;4.以岗(职)定薪、异岗(职)异薪;5.工资分配制度与用人制度相配套;6.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

第四条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局及局属单位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其他用工形式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2.本规定适用于二级主要生产单位及其直管的生产性分公司,深圳现代监理公司、武汉中建设计院、武汉建校、武汉中心医院及基础设施事业部的薪酬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章薪酬体系第五条局薪酬制度包括年薪制、岗位能级工资制、计件工资制、包干工资制、协议工资制五种制度。

以年薪制、岗位能级工资制为主,计件工资制、包干工资制和协议工资制为辅。

第六条薪酬结构主要由岗位工资、绩效奖金、福利津贴三大部分组成,在不同的薪酬制度中分别以不同的薪酬单元体现。

1.岗位工资:是对员工岗位职责、工作强度以及劳动技能给付的报酬。

分别体现为基本年薪、基本工资、能级津贴、包干工资、协议工资等五种不同的薪酬单元。

2.绩效奖金:是对员工的岗位贡献和工作业绩给付的报酬。

分别体现为绩效年薪(奖励年薪)、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年终绩效兑现奖)、过程预兑现奖、终结兑现奖、计件奖、专项奖励及总经理特别奖七种不同薪酬单元。

专项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工期、科技、清欠、经营、结算、诉讼等奖励。

专项奖励和总经理特别奖由各单位根据管理程序确定,并由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

公司海外管理人员薪酬办法

公司海外管理人员薪酬办法

中建三局东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文件建三东方人字[2008]19号关于印发《公司海外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司属各单位:现将《公司海外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抄送:总部各部门。

中建三局东方装饰有限公司办公室 2008年2月27日印发公司海外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海外经营生产所需人力资源供给,充分调动海外员工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外人员的薪酬实行分公司经营者年薪制、分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岗位能级工资制、项目管理人员承包兑现制、操作工人计件制等形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海外工作的职工。

第四条分公司经营者实行年薪制1、分公司经营者实行年薪制,年薪最高不超过50万人民币。

2、分公司经理、书记:按2700美元/月预发;分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2500美元/月预发。

3、年薪标准及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4、执行年薪制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机关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能级工资制1、分公司机关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岗位能级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绩效工资在年度兑现时发放。

2、岗薪能级标准如下:备注:部门无正职而由副职主持工作的,享受正职待遇。

3、绩效工资:分公司机关管理人员的绩效工资与个人工作绩效挂钩,经过严格考核后兑现,考核按照《两级机关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岗位绩效系数×绩效考核分数。

(1)分公司机关绩效工资总额的确定,实行年度总额控制,绩效工资总额不得超过本单位经济效益总额的20%。

(2)岗位绩效系数由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基数按效益控制比例进行测算。

绩效工资的发放方案要报公司审批。

第六条项目管理人员实行项目承包兑现制1、项目管理人员薪酬由预发基薪和承包兑现两部分组成。

2、预发月薪标准。

按照项目规模分为两类,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为小型项目,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为大型项目。

3、承包兑现:项目部管理人员实行项目承包兑现。

中建薪酬管理制度

中建薪酬管理制度

中建薪酬管理制度中建薪酬管理制度(精选9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分重要的作⽤。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是⼩编收集整理的中建薪酬管理制度(精选9篇),仅供参考,欢迎⼤家阅读。

中建薪酬管理制度1 第⼀章:总则 第⼀条:为形成稳定的⼯作团队,维护公司各级员⼯的利益,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条:等级薪酬体系适⽤对象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中以常规性⼯作为特征的员⼯(包括享受年薪制员⼯、销售⼈员、计件制⼯⼈及承包薪酬员⼯以外的所有员⼯)。

第三条:等级⼯资制的薪酬构成为: 1、基本⼯资; 2、绩效⼯资; 3、奖励⼯资; 4、普惠的福利与保险; 5、单项奖励计划; 6、总经理特别奖 7、其他。

第⼆章:等级薪酬管理办法 第⼀条:等级⼯资制共分9等37级。

每个等级相对应的薪资点值见附表⼀。

第⼆条:等级⼯资共7系列,具体划分见附表⼆。

第三条:每⼀岗位薪资等级的确定根据⼯作评价表进⾏评定,具体评价依据见“⼯作评价⼀览表”。

第四条:等级制各岗位的⼯作评价⼯资额根据⼯作评价的结果得出,它的计算⽅法为:⼯作评价⼯资额=点值*⼯资调整系数*⼯资率 第五条:⼯资调整系数的调整,主要根据职业劳动市场调查的实际数据和公司⼈⼒资源战略需求确定,以保证公司内不同岗位的薪资收⼊⽔平符合内部公平和外部竞争的要求。

第六条:⼯资率的调整主要采取以下⽅式进⾏: ⼯资率的调整与公司的经济效益挂钩,随动性调整,集团根据⼯效挂钩及两低于的原则进⾏调整。

第七条:基本⼯资:基本⼯资的总额根据⼯作评价结果得出,拟占⼯作评价所确定的⼯资额的70%,按⽉⽀付,即:基本⼯资=⼯作评价⼯资额*70% 第⼋条:基本⼯资的调整分为调职、调等、调级、调整⼯资率,具体调整⽅式为: 1、调职:根据调整(升/降)后所在职位的职等职级⽀付职位⼯资; 2、调等:根据考核结果,在所在薪酬系列内调整职等,并按调整后的职等职级⽀付职位⼯资; 3、调级:根据考核结果,在本职等内调整职级,并按调整后的职级⽀付职位⼯资; 4、调整⼯资率:根据企业经济效益进⾏调整; 第九条:绩效⼯资: 1、绩效⼯资的总额根据⼯作评价结果得出,占⼯作评价所确定的⼯资额的30%,按⽉⽀付,即:绩效⼯资总额=⼯作评价⼯资额*30% 2、绩效⼯资的实际⽀付与前⼀个季度公司总体业绩完成情况以及员⼯上⼀个季度的考核成绩挂钩,考核等级和相应的绩效⼯资分配⽐例如下表: (公司整体业绩的完成情况的核算⽅法与年薪制员⼯的核算⽅法相同) 第⼗条:奖励⼯资: 年度结束后,从当年经营中产⽣的净利润中提取15%⽐例(包括年薪制员⼯的奖励年薪及等级制员⼯的奖励⼯资来源),并根据员⼯的年度考核结果进⾏发放。

份 公司员工管理试行办法 正式

份 公司员工管理试行办法 正式

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管理试行办法为规范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员工管理,营造良好的人力资源管理环境,构建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热情,培养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员工,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各级经理人员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实施人,负有人才培养的责任,在执行本文件过程中各级经理应当积极参与,履行规定的职责。

第二条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当参照本文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拟定相应的员工管理办法。

第三条股份公司将不定期检查本文件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与当期单位的绩效考核挂钩。

第二章招聘引进第四条人力资源规划一、各公司应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社会环境,制定相应的长期人力资源规划。

二、各公司应根据工作安排,有组织地调查人员招聘需求,调查统计人员流失和流动情况,做好短期人力资源规划,针对性地进行招聘。

同时注意人员流动的季节性,注意不同层次人员招聘所需花费的时间,提前作好招聘规划,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设计招聘程序。

第五条招聘渠道建设一、人员招聘的渠道由股份公司统一组织建立和维护,各公司也应积极参与,以发挥渠道资源的综合优势、有效降低招聘成本。

二、目前需要建设的招聘渠道有如下几种:(一)校园招聘;(二)管理人员企业内部交流市场;(三)在各公司或其分公司所在地之间形成跨区域的招聘市场;(四)内部员工推荐;(五)委托专业公司猎取中高层管理人才或者高级技术人才;(六)网络招聘平台。

第六条招聘标准管理一、各公司必须结合“岗位说明书”分析从事该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要求,建立不同岗位招聘的选择标准。

二、股份公司将组织各公司专业人员编制招聘面试指导手册,指导招聘的实践操作。

第七条招聘工作人员培训一、股份公司通过与专业培训公司合作,定期开展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与技能方面的培训和训练,传输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知识、训练招聘的实践技能。

二、股份公司建立内部能力认定系统,对各公司主管招聘人员的专业技能进行认定,推行招聘工作人员内部认证上岗制度。

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薪资分派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发挥薪资分派的激励作用,促使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经济效益的提升,落实局项目全额承担保理方法,依据按劳分派和按效益分派的原则,联合项目施工的特色,特拟订本方法。

第二条推行项目薪资分派的前提和原则是:全面贯彻局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方法,确实做到项目独立核算,推行全额承包, 保证上缴,超收提奖,欠收受罚,奖罚兑现;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管理职责,分层次落实到项目承包班子、作业队伍和详细人员,作为查核分派的依照,禁止“以包代管”。

第三条本方法合用于公司在册员工及外聘人员;不合用于外联劳务队伍。

第二章项目薪资总量控制第四条成立项目薪资总量控制与内部自主分派相联合的运转体制 . 薪资总数推行计划控制并与分层次的经济承包相联合。

局、公司或分公司与项目经理签署全额承包责任书,项目承包花费和上缴花费以及有关的奖罚规定按《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担保理方法》履行。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应联合工程实质,在动工前编制人工花费成本计划,作为作业层承包或实质开销的控制额度。

项目薪资计划既要联合项目实质,又一定采纳举措保证项目成本计划及百元产值薪资含量计划不超出。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第六条项目经理部推行全额承包薪酬制。

项目经理及承担保理人员承包期的薪资一定与工程项目的类型、成本控制、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工期、薪资总数等要素挂钩。

第七条依照局有关规定将项目分为五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特小型。

项目经理部应依据岗位测评确立管理人员的职位,做到人员精壮。

第八条项目经理及项目承包班子成员须缴纳承包风险抵押金,其金额按《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担保理方法》的规定履行。

第九条各单位应依据现行的岗位技术薪资制或岗薪制,制定项目经理部月度薪资预发详细规定。

第十条推行岗薪制的单位,其项目经理的月岗薪按附表 1履行,不再履行岗位技术薪资、津补助、月度奖金等;项目其余管理人员的月岗薪按所在单位岗薪制标准和岗位测评的状况确立,并区分档位,原则上不得高于项目经理的月岗薪;在经济发达地域和西部地域工作的,其月岗薪可依照局岗薪制方法例定的地域系数进行调整。

8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8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促进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落实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根据按劳分配和按效益分配的原则,结合项目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项目工资分配的前提和原则是:全面贯彻局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办法,切实做到项目独立核算,实行全额承包,确保上缴,超收提奖,欠收受罚,奖罚兑现;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管理职责,分层次落实到项目承包班子、作业队伍和具体人员,作为考核分配的依据,严禁“以包代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在册员工及外聘人员;不适用于外联劳务队伍。

第二章项目工资总量控制第四条建立项目工资总量控制与内部自主分配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工资总额实行计划控制并与分层次的经济承包相结合。

局、公司或分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全额承包责任书,项目承包费用和上缴费用以及有关的奖罚规定按《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应结合工程实际,在开工前编制人工费用成本计划,作为作业层承包或实际开支的控制额度。

项目工资计划既要结合项目实际,又必须采取措施保证项目成本计划及百元产值工资含量计划不超出。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实行全额承包薪酬制。

项目经理及承包管理人员承包期的工资必须与工程项目的类别、成本控制、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工期、工资总额等因素挂钩。

第七条按照局有关规定将项目分为五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特小型。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岗位测评确定管理人员的职位,做到人员精干。

第八条项目经理及项目承包班子成员须交纳承包风险抵押金,其金额按《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各单位应根据现行的岗位技能工资制或岗薪制,制订项目经理部月度工资预发具体规定。

第十条实行岗薪制的单位,其项目经理的月岗薪按附表1执行,不再执行岗位技能工资、津补贴、月度奖金等;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的月岗薪按所在单位岗薪制标准和岗位测评的情况确定,并划分档位,原则上不得高于项目经理的月岗薪;在经济发达地区和西部地区工作的,其月岗薪可按照局岗薪制办法规定的地区系数进行调整。

18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18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中国建设三局工程工资分配办法第十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促进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建设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实行局工程全合同管理方法,按按劳分配原则,按劳分配为了受益,结合项目建设的特点,专门制定了这种方法。

第二条实施项目工资分配的前提和原则是:充分执行局’制定项目管理规定和方法,认真实现独立的项目核算,实行全面承包,确保超额收款,超额收款的罚金,奖惩措施;将各种经济技术指标和管理职责分配给项目承包团队,运营团队和不同级别的特定人员,作为评估和分配的基础,严禁使用“按包管理”。

第三条该方法适用于企业的注册员工和外部员工;它不适用于外展劳工团队。

第二章项目总工资控制第四条建立将项目总工资控制与内部独立分配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总工资受计划控制,并与分层经济合同结合在一起。

局,公司或分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全面合同责任书,并按照《中国建设三局项目全面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工程承包费,已付费用和有关奖惩措施。

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项目,在施工开始前制定劳动成本计划,作为经营水平承包或实际支出的控制线。

项目薪酬计划不仅要与实际项目相结合,还必须采取措施保证项目成本计划和产值100元的薪酬内容计划不超过。

第三章项目管理部经理第六条项目经理部门执行完整的合同补偿制度。

合同期间项目经理和合同经理的工资必须与项目类型,成本控制,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期,总工资等因素挂钩。

第七条根据该局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分为五个级别:特大,特大,中,小和特大。

项目经理部门应根据工作评估确定管理人员的职位,以便他们有能力。

第八条项目经理和项目承包团队成员必须支付合同风险保证金,其金额应按照《中国建设第三工程局项目全面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根据现行工作技能工资制度或者岗位工资制度,制定项目经理月薪预付款的具体规定。

第十条实行岗位工资制度的单位,其项目经理的岗位月薪应当按照附表1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职务技能工资,津贴,月奖金等。

[16中建三局项目信息管理办法] 中建二局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16中建三局项目信息管理办法] 中建二局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16中建三局项目信息管理办法] 中建二局员工薪酬管理办法中建三局项目信息管理办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项目信息管理是利用信息系统的处理功能,以工程项目为中心,将工程管理过程中(经营管理和技术管理)所发生的主要信息有序的、及时的、成批存储,以部门间信息交流为中心,以业务工作标准为切入点,采用工作流程和数据后处理技术,解决工程项目从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传递、信息处理与共享到决策目标生成等环节的信息化,及时准确地以量化指标,为各级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条项目信息应包括项目经理部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数据、表格、图纸、文字、音像资料等。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应当负责收集、整理、管理本项目范围内的信息。

实行总分包的项目,项目分包人应负责分包范围的信息收集整理,承包人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人的全部信息。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应当设项目信息管理员,使用和维护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信息管理员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单位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要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建立计算机网络,运行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利用信息技术优化信息结构、存储媒介和流程,实现项目管理信息化。

第六条项目信息的录入应当按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随工程的进展及时整理、录入,录入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应接入企业的计算机虚拟专用网络,实现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网络视频会议以及项目施工信息的自动上报。

第八条公司和分公司机关应设立有关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对施工项目的信息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第二章项目信息管理对象第九条项目公共信息:(一)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信息(二)市场信息(三)自然条件信息第十条工程概况信息(一)工程实体概况(二)场地与环境概况(三)参与建设的各单位概况(四)施工合同(五)工程造价计算书第十一条施工信息(一)施工记录信息(二)施工技术资料信息第十二条项目管理信息(一)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信息(二)项目进度控制信息(三)项目质量控制信息(四)项目安全控制信息(五)项目成本控制信息(六)项目现场管理信息(七)项目合同管理信息(八)项目材料管理信息(九)项目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十)项目机械设备管理信息(十一)项目资金管理信息(十二)项目技术管理信息(十三)项目组织协调信息(十四)项目竣工验收信息(十五)项目考核评价信息第三章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第十三条项目经理部应采用基于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库的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各类信息的收集、传递、存储和加工等过程应当通过项目集成信息系统来完成。

建设工程公司员工绩效管理试行办法.doc

建设工程公司员工绩效管理试行办法.doc

建设工程公司员工绩效管理试行办法1中建三局工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绩效管理试行办法为加强公司绩效管理,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体系,促进考核程序化、标准化,通过有效的绩效管理,提高公司绩效,持续有效地推进实现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绩效管理目的一、通过对公司战略规划的有效分解,将管理责任落实到基层单位和员工,建立系统化的绩效指标体系,对公司的关键绩效指标跟踪监控,对工作业绩进行综合性、量化的考核。

整合企业资源,聚焦于企业的整体目标,更加有效、持续地推进企业战略的实现。

二、培育重实效、讲业绩、按绩效付酬的企业文化。

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优化人员结构,保持公司人力资源的活力和竞争力,增强管理合力,不断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

第二条绩效管理体系一、各级公司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和所处竞争环境拟定公司战略、经营战略、职能战略。

二、根据各层次的战略,建立相对固定的绩效考核指标。

三、参照竞争环境的变化情况和公司当前任务重点,公司进行资源分配,由被考核单位、个人拟定针对如何实现考核指标制定工作目标和方案。

在日常工作中各级主管与下属不断沟通企业目标和战略,引导员工日常行为,指导员工日常工作,并持续不断的反馈工作情况。

四、定期考核工作绩效(公司对子公司、分公司考核,子公司、分公司按管理权限对下属各级单位和岗位人员考核),并将绩效完成情况与奖金分配结合,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

五、通过考核指标引导员工行为、规范目标管理过程、对考核体系加以控制,以更加有效地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

(参见附图)第三条下属控股子公司、直营分公司应参照本文件精神拟订符合自身公司实际的、更加具体的绩效管理办法。

第二章绩效考核第四条绩效考核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

二、绩效考核与绩效奖金发放相结合。

三、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相结合。

第一节考核管理的组织第五条考核领导小组为使考核工作有序进行,各公司应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主要为公司领导、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等,具体负责指导绩效考核工作,审核、核准考核结果、组织进行公司层面的绩效讨论和分析。

中建三局薪酬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讲解

中建三局薪酬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讲解

附件1:BD_GL010601-A)中建三局薪酬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局薪酬管理,理顺分配关系,优化分配方式,完善激励机制,根据国家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目标以企业战略为导向,以科学的薪酬制度为指引,以绩效管理和岗位管理为重点,构建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分配体系,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作用。

第三条基本原则1.按劳分配,兼顾效率与公平;2.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工作业绩相挂钩;3.员工工资标准与人力资源市场价位相适应;4.以岗(职)定薪、异岗(职)异薪;5.工资分配制度与用人制度相配套;6.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

第四条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局及局属单位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其他用工形式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2.本规定适用于二级主要生产单位及其直管的生产性分公司,深圳现代监理公司、武汉中建设计院、武汉建校、武汉中心医院及基础设施事业部的薪酬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章薪酬体系1第五条局薪酬制度包括年薪制、岗位能级工资制、计件工资制、包干工资制、协议工资制五种制度。

以年薪制、岗位能级工资制为主,计件工资制、包干工资制和协议工资制为辅。

第六条薪酬结构主要由岗位工资、绩效奖金、福利津贴三大部分组成,在不同的薪酬制度中分别以不同的薪酬单元体现。

1.岗位工资:是对员工岗位职责、工作强度以及劳动技能给付的报酬。

分别体现为基本年薪、基本工资、能级津贴、包干工资、协议工资等五种不同的薪酬单元。

岗位工资基本年薪年薪制基本工资、能级津贴岗位能级工资制基本工资计件工资制包干工资包干工资制协议工资协议工资制2.绩效奖金:是对员工的岗位贡献和工作业绩给付的报酬。

分别体现为绩效年薪(奖励年薪)、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年终绩效兑现奖)、过程预兑现奖、终结兑现奖、计件奖、专项奖励及总经理特别奖七种不同薪酬单元。

绩效奖金绩效年薪(奖励年薪)年薪制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年终绩效兑现奖)机关岗位能级工资制过程预兑现奖、终结兑现奖项目计件奖计件工资制专项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工期、科技、清欠、经营、结算、诉讼等奖励。

工程单位薪资制度管理规定

工程单位薪资制度管理规定

工程单位薪资制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约束工程单位薪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单位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员工和临时员工。

第三条工程单位薪资制度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业绩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薪资水平。

第四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绩效考核机制,确保员工的薪资能够与工作业绩相对应。

第五条工程单位应当定期对员工的薪资进行调整,确保薪资水平与市场行情相适应。

第六条工程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员工的工资,不得拖欠员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借口扣减员工工资。

第七条工程单位应当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随意调整员工的薪资,不得降低员工的薪资水平。

第八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薪酬激励机制,鼓励员工通过提高绩效来增加薪资收入。

第二章薪资结构规定第九条工程单位薪资结构应当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

第十条基本工资是员工在工程单位工作所应得的固定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

第十一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来确定的,绩效考核结果优秀的员工将获得相应的绩效工资奖励。

第十二条工程单位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确定薪资水平,确保每个员工的薪资合理。

第十三条工程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员工的福利待遇,不得以任何形式拖延或搁置员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职务工资制度,标准化员工的工作职责和薪资水平。

第十五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确保员工的工作绩效能够被公正评价。

第三章薪资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薪资管理制度,明确薪资管理的程序和责任。

第十七条薪资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私自调整员工的薪资。

第十八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薪资调整机制,定期对员工的薪资进行调整。

第十九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薪资查询制度,员工可以随时查询自己的薪资情况。

第二十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奖惩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奖励和惩罚。

中建三人〔2015〕321号_中建三局建造工程师序列专业职级认证实施办法(试行)

中建三人〔2015〕321号_中建三局建造工程师序列专业职级认证实施办法(试行)

1 / 15中建三局建造工程师序列专业职级认证实施办法(试行)1 总则1.1为加速推动全局建造管理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健全建造管理骨干员工的职业发展通道,加强建造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所指建造工程师序列人员,是指与局及局属单位直接建立劳动关系且不担任D1级(中建三党字〔2014〕115号)及以上领导职务或不担任D2级(中建三党字〔2014〕115号)干部中局属单位分支机构正职的,从事建造管理的在岗管理人员。

其他用工形式人员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具体对应项目中从事建造管理、生产协调、计划管理和劳务管理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含项目经理和项目执行经理)及各级机关中从事生产协调、工期履约、计划统计、劳务管理和客服管理的相关人员(技术、安全、质量、机械设备、材料等岗位职级另有安排)。

1.3在岗的D1级及以上职务领导干部或D2级干部中局属单位分支机构正职,可根据中建总公司相关职业发展指引规定的条件,由局直接推荐申报。

1.4 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单位。

2职级设置和定义建造序列由高到低分为六个等级:特级专家(TZ )、资深专家(ZZ )、专家(ZJ )、高级(G )、中级(Z )、初级(C )。

表一:建造序列专业职级设置及级别定义级别设置级别定义级次 职级 职级代码职级称谓1 特级专家TZ特级建造专家精通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精通工程相关规范,管理标准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精通工程策划和施工部署,精通计划编制与进度控制2 / 15的理论与方法,精通信息化管理工具应用,对企业或项目建造管理具有极强的前瞻性,能主持总公司级或同级施工管理课题项目研究。

表一:建造序列专业职级设置及级别定义(续)级别设置级别定义级次 职级 职级代码职级称谓2资深专家ZZ资深建造专家精通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精通工程相关规范,管理标准处于全局领先地位,精通工程策划和施工部署,精通计划编制与进度控制的理论与方法,精通信息化管理工具应用,对企业或项目建造管理具有较强的前瞻性,能主持局级或同级施工管理课题项目研究。

【[精品]2022年中建三局施工项目管理条例】 中建三局项目经理年薪

【[精品]2022年中建三局施工项目管理条例】 中建三局项目经理年薪

【[精品]2022年中建三局施工项目管理条例】中建三局项目经理年薪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全局施工项目管理工作的进展,促进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特制订本条例。

其次条施工项目管理是建筑业企业运用系统的观点、理论和科学技术对施工项目进行的方案、组织、监督、掌握、协调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是以项目全额责任承包为依托,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实现“标价分别、过程精品、CI 形象”的一体化管理。

第四条本条例规定了施工项目管理的基本模式、原则、方法和要求,是制订项目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实施施工项目管理的基本依据和强制性条文。

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所承接的全部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

其次章企业管理层的基本要求和职责第六条局、公司应乐观进行施工项目管理的配套改革,制造项目管理的条件,营造项目管理的环境,推动项目管理的进展。

第七条局应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设置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局项目管理的战略决策;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管理的各项专业业务的推行、检查与落实以及调查讨论、制度修订等;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施工项目的综合管理,组织项目管理制度的修订,并推动项目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

第八条公司是项目管理的主体,应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设置项目管理办公室。

公司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管理实施中的重大决策;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管理各项专业业务的详细实施,并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解决方法;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施工项目的综合管理,组织项目管理的实施。

第九条各公司应坚持“法人管项目”的原则,增加企业对项目经理部的宏观调控力量,全面加强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掌握和服务。

凡公司所在地的非专业分公司一律予以撤消,其项目由公司直管。

第十条外地分公司是公司的派出机构,负责所管辖范围内项目经理部的监督、指导、掌握和服务;应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设置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项目管理的详细实施,并乐观开展项目管理创新活动。

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促进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落实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根据按劳分配和按效益分配的原则,结合项目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项目工资分配的前提和原则是:全面贯彻局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办法,切实做到项目独立核算,实行全额承包,确保上缴,超收提奖,欠收受罚,奖罚兑现;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管理职责,分层次落实到项目承包班子、作业队伍和具体人员,作为考核分配的依据,严禁“以包代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在册员工及外聘人员;不适用于外联劳务队伍。

第二章项目工资总量控制第四条建立项目工资总量控制与内部自主分配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工资总额实行计划控制并与分层次的经济承包相结合。

局、公司或分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全额承包责任书,项目承包费用和上缴费用以及有关的奖罚规定按《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应结合工程实际,在开工前编制人工费用成本计划,作为作业层承包或实际开支的控制额度。

项目工资计划既要结合项目实际,又必须采取措施保证项目成本计划及百元产值工资含量计划不超出。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实行全额承包薪酬制。

项目经理及承包管理人员承包期的工资必须与工程项目的类别、成本控制、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工期、工资总额等因素挂钩。

第七条按照局有关规定将项目分为五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特小型。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岗位测评确定管理人员的职位,做到人员精干。

第八条项目经理及项目承包班子成员须交纳承包风险抵押金,其金额按《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各单位应根据现行的岗位技能工资制或岗薪制,制订项目经理部月度工资预发具体规定。

第十条实行岗薪制的单位,其项目经理的月岗薪按附表1执行,不再执行岗位技能工资、津补贴、月度奖金等;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的月岗薪按所在单位岗薪制标准和岗位测评的情况确定,并划分档位,原则上不得高于项目经理的月岗薪;在经济发达地区和西部地区工作的,其月岗薪可按照局岗薪制办法规定的地区系数进行调整。

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人才培养及人才流动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人才培养及人才流动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人才培养及人才流动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人才管理,有针对性、有目的地培养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员工,形成全员培养人才的环境,进一步深化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搞活企业内部人才市场,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人才培养第一条人才的定义我们所指的人才是具备高绩效行为的员工(管理人员和工人),即符合企业价值取向,显著地为企业创造价值,也能够带动其他员工高绩效工作的员工。

第二条人才培养的基本条件一、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良好的环境是人才培养的沃土,各级公司都应当重视建立良好的人才培养的环境,为人才培养提供良好的条件。

(一)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相马不如赛马”,优秀的人才总是希望承担有挑战性的任务,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保持优势的才是真正的人才,营建公平的竞争环境是培养人才的首要条件。

(二)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1、提供安全、卫生、整洁、明亮工作环境;2、提供必要的工具,并通过培训使员工掌握其使用;3、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

二、建设适应企业战略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影响着人才培养的方向,优秀的人才总是在优秀的企业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企业文化应当适应战略,为实现战略服务;(二)使员工理解战略:优秀的人才能够把握企业的发展方向,始终围绕战略为企业不断创造价值,所以培养的人才应当重视使其理解企业的战略;(三)昭示员工在企业中的价值:员工明白其在企业中的价值和位置是员工努力工作的动力,尤其是优秀的人才总是期望能够实现自身的价值、在企业中获得尊重。

为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培养更多能为企业奉献的人才,人力资源部必须从不同角度,在各种场合昭示每位员工的价值。

(四)作好企业文化宣传;(五)树立清晰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参见员工手册)。

三、设置可达成的目标,公正地衡量其绩效。

目标指引人才的成长,明确的目标具有“聚焦”力量,有助于企业总体战略的实现。

各级主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为下属明确有挑战性、能够实现的目标,不断激发员工的潜力,推动员工的不断成长。

中建安装薪酬管理制度

中建安装薪酬管理制度

中建安装薪酬管理制度中建安装薪酬管理制度(精选5篇) 在现在的社会⽣活中,需要使⽤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种要求⼤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是⼩编为⼤家整理的中建安装薪酬管理制度(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家。

中建安装薪酬管理制度1 第⼀章总则 第⼀条为进⼀步规范和加强全局薪酬管理,理顺分配关系,优化分配⽅式,完善激励机制,根据国家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条管理⽬标 以企业战略为导向,以科学的薪酬制度为指引,以绩效管理和岗位管理为重点,构建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分配体系,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兼顾效率与公平; 2.员⼯⼯资福利待遇与企业经济效益和⼯作业绩相挂钩; 3.员⼯⼯资标准与⼈⼒资源市场价位相适应; 4.以岗(职)定薪、异岗(职)异薪; 5.⼯资分配制度与⽤⼈制度相配套; 6.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

第四条适⽤范围 1.本规定适⽤于局及局属单位直接建⽴劳动关系的⼈员,其他⽤⼯形式⼈员由各单位⾃⾏确定。

2.本规定适⽤于⼆级主要⽣产单位及其直管的⽣产性分公司,深圳现代监理公司、武汉中建设计院、武汉建校、武汉中⼼医院及基础设施事业部的薪酬管理规定另⾏制定。

第⼆章薪酬体系 第五条局薪酬制度包括年薪制、岗位能级⼯资制、计件⼯资制、包⼲⼯资制、协议⼯资制五种制度。

以年薪制、岗位能级⼯资制为主,计件⼯资制、包⼲⼯资制和协议⼯资制为辅。

第六条薪酬结构主要由岗位⼯资、绩效奖⾦、福利津贴三⼤部分组成,在不同的薪酬制度中分别以不同的薪酬单元体现。

1.岗位⼯资:是对员⼯岗位职责、⼯作强度以及劳动技能给付的报酬。

分别体现为基本年薪、基本⼯资、能级津贴、包⼲⼯资、协议⼯资等五种不同的薪酬单元。

2.绩效奖⾦:是对员⼯的岗位贡献和⼯作业绩给付的报酬。

分别体现为绩效年薪(奖励年薪)、⽬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年终绩效兑现奖)、过程预兑现奖、终结兑现奖、计件奖、专项奖励及总经理特别奖七种不同薪酬单元。

中建三人〔2015〕321号_中建三局建造工程师序列专业职级认证实施办法(试行)

中建三人〔2015〕321号_中建三局建造工程师序列专业职级认证实施办法(试行)

1 / 15中建三局建造工程师序列专业职级认证实施办法(试行)1 总则1.1为加速推动全局建造管理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健全建造管理骨干员工的职业发展通道,加强建造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所指建造工程师序列人员,是指与局及局属单位直接建立劳动关系且不担任D1级(中建三党字〔2014〕115号)及以上领导职务或不担任D2级(中建三党字〔2014〕115号)干部中局属单位分支机构正职的,从事建造管理的在岗管理人员。

其他用工形式人员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具体对应项目中从事建造管理、生产协调、计划管理和劳务管理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含项目经理和项目执行经理)及各级机关中从事生产协调、工期履约、计划统计、劳务管理和客服管理的相关人员(技术、安全、质量、机械设备、材料等岗位职级另有安排)。

1.3在岗的D1级及以上职务领导干部或D2级干部中局属单位分支机构正职,可根据中建总公司相关职业发展指引规定的条件,由局直接推荐申报。

1.4 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单位。

2职级设置和定义建造序列由高到低分为六个等级:特级专家(TZ )、资深专家(ZZ )、专家(ZJ )、高级(G )、中级(Z )、初级(C )。

表一:建造序列专业职级设置及级别定义级别设置级别定义级次 职级 职级代码职级称谓1 特级专家TZ特级建造专家精通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精通工程相关规范,管理标准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精通工程策划和施工部署,精通计划编制与进度控制2 / 15的理论与方法,精通信息化管理工具应用,对企业或项目建造管理具有极强的前瞻性,能主持总公司级或同级施工管理课题项目研究。

表一:建造序列专业职级设置及级别定义(续)级别设置级别定义级次 职级 职级代码职级称谓2资深专家ZZ资深建造专家精通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精通工程相关规范,管理标准处于全局领先地位,精通工程策划和施工部署,精通计划编制与进度控制的理论与方法,精通信息化管理工具应用,对企业或项目建造管理具有较强的前瞻性,能主持局级或同级施工管理课题项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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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建三局薪酬管理暂行规定(试行)(BD_GL010601-A)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局薪酬管理,理顺分配关系,优化分配方式,完善激励机制,根据国家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目标以企业战略为导向,以科学的薪酬制度为指引,以绩效管理和岗位管理为重点,构建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分配体系,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作用。

第三条基本原则1.按劳分配,兼顾效率与公平;2.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工作业绩相挂钩;3.员工工资标准与人力资源市场价位相适应;4.以岗(职)定薪、异岗(职)异薪;5.工资分配制度与用人制度相配套;6.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

第四条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局及局属单位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其他用工形式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2.本规定适用于二级主要生产单位及其直管的生产性分公司,深圳现代监理公司、武汉中建设计院、武汉建校、武汉中心医院及基础设施事业部的薪酬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章薪酬体系第五条局薪酬制度包括年薪制、岗位能级工资制、计件工资制、包干工资制、协议工资制五种制度。

以年薪制、岗位能级工资制为主,计件工资制、包干工资制和协议工资制为辅。

第六条薪酬结构主要由岗位工资、绩效奖金、福利津贴三大部分组成,在不同的薪酬制度中分别以不同的薪酬单元体现。

1.岗位工资:是对员工岗位职责、工作强度以及劳动技能给付的报酬。

分别体现为基本年薪、基本工资、能级津贴、包干工资、协议工资等五种不同的薪酬单元。

岗位工资年薪制岗位能级工资制计件工资制包干工资制协议工资制基本年薪基本工资、能级津贴基本工资包干工资协议工资2.绩效奖金:是对员工的岗位贡献和工作业绩给付的报酬。

分别体现为绩效年薪(奖励年薪)、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年终绩效兑现奖)、过程预兑现奖、终结兑现奖、计件奖、专项奖励及总经理特别奖七种不同薪酬单元。

绩效奖金年薪制岗位能级工资制机关项目绩效年薪(奖励年薪)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年终绩效兑现奖)过程预兑现奖、终结兑现奖计件工资制计件奖专项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工期、科技、清欠、经营、结算、诉讼等奖励。

专项奖励和总经理特别奖由各单位根据管理程序确定,并由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

3.福利津贴:包括基本福利津贴和选择性福利津贴。

基本福利津贴:包括法定福利、年功津贴、节日福利、女工津贴、独生子女费、劳动保护津贴等(标准见附表6)。

选择性福利津贴:包括通讯补贴、工作餐补贴、交通补贴、地区津贴、水电补贴、租房补贴、艰苦补贴、补充保险等,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执行,具体项目和标准报局审批后方可执行。

员工选择性福利津贴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岗位工资总额的40%。

在政策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局将统一建立企业年金、补充保险等福利制度。

第七条不同岗位类型的员工执行不同的薪酬制度,实行不同的薪酬单元组合。

第八条年薪制1.年薪制是以年度为单位,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确定并支付经营者薪酬的分配方式。

2.适用于局、二级单位(公司)及三级单位(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3.薪酬结构年薪制人员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基本月薪*12)、绩效年薪(奖励年薪)和福利津贴三个薪酬单元。

4.年薪确定办法(1)局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办法按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二级单位(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办法由工程局另行制定。

二级单位(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总会计师年薪兑现由局组织实施,其他副职年薪兑现由各单位提出方案,报局审批后组织实施;三级单位(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办法及兑现由各单位根据局有关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则并组织实施,报局备案。

(3)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年薪总额根据单位经营业绩和个人工作绩效确定,各级单位副职年薪总额一般为该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年薪的50%-80%,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分层级确定。

(4)凡实行年薪制的人员,必须缴纳风险抵押金,经审计后根据审计结果返还。

(5)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未经上级同意,不得在本单位或下属兼职单位领取年薪外的其他任何工资性收入,不得在年薪外擅自增加个人收入,如有违规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九条岗位能级工资制1.岗位能级工资制是以岗位评价为基础,根据岗位价值、个人技能及工作业绩计付薪酬的分配方式。

2.适用于局、二级单位(公司)及三级单位(分公司)机关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部分工勤人员。

3.薪酬结构实行岗位能级工资制人员薪酬包括基本工资、能级津贴、绩效奖金、福利津贴四个薪酬单元。

4.岗位能级工资确定办法(1)基本工资依据员工岗位职级(类别)确定。

(2)能级津贴依据员工岗位职级(类别)及个人技能(职称、岗位资格等能力要素)确定。

(3)《局总部管理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见附表1;《二级单位(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见附表2;《三级单位(分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见附表3;《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见附表4;《工勤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见附表5。

(4)绩效奖金岗位能级工资制的绩效奖金包括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年终绩效兑现奖)、过程预兑现奖、终结兑现奖、专项奖励、总经理特别奖等。

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年终绩效兑现奖)与目标责任书或绩效考核挂钩,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兑现,分为项目经理部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兑现奖和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年终绩效兑现奖),由各单位根据局相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进行发放。

项目经理部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兑现奖分为过程预兑现奖金及终结兑现奖金,遵照《中建三局项目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兑现办法》、中建三局项目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兑现办法补充规定》执行,终结兑现奖金要扣除已发放的过程预兑现奖金。

本规定实施后,各单位原来按月(季)发放的固定绩效奖停止执行,特殊情况需执行的报局审批。

第十条计件工资制1.计件工资制是按照员工生产的合格产品的数量或完成的一定作业量,根据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计算劳动报酬的分配方式。

2.适用范围:以班组为单位计件的人员实行计件工资制。

对于产量、质量、物耗等考核指标能量化到个人的工作,也可以实行个人计件制。

3.薪酬结构实行计件工资制人员的薪酬包括基本工资、计件奖和福利津贴。

4.计件工资确定办法(1)基本工资依据所在岗位类别确定。

(2)计件奖根据劳动定额或预算定额,按全额或超额计件的方式计算。

(3)各单位要严格工单审查,切实加强签发、验收、结算各环节的管理。

(4)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计件工资制实施办法,报局备案审批。

第十一条包干工资制1.包干工资制是指对某一范围的工作,规定完成的指标及约定支付的工资,按工作任务包干支付工资的分配方式。

2.适用于部分工勤人员。

3.薪酬结构实行包干工资制人员薪酬包括包干工资和福利津贴两个部分。

4.包干工资的确定办法(1)包干工资以同类岗位人员工资标准为测算依据,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可以实行团队包干,也可以实行个人包干。

(2)各单位应依照所在省市劳动力市场情况,就市确定相关工种员工的工资标准,报局备案审批。

第十二条协议工资制1.协议工资制是根据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力供求状况,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内工资标准的分配方式。

2.适用于采用市场化方式选聘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3.薪酬结构实行协议工资制人员薪酬包括协议工资和福利津贴。

4.协议工资的确定办法(1)实行市场化薪酬,由双方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协商确定聘用期内的薪酬待遇标准。

(2)各单位要严格把握实行市场化薪酬人员的条件和标准,严格筛选,建立与市场化薪酬相对应的考核制度。

具体薪酬标准由各二级单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局审批后实施。

(3)工资协商由局或二级单位(公司)相关部门组织,报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薪酬管理第十三条全局各类人员的薪酬由各级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归口管理。

第十四条员工薪酬总体水平应保持处于社会和同行业的中上水平,重要岗位员工收入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竞争力。

第十五条任何一名在职员工,只能执行一种薪酬制度。

第十六条一个员工只能有一个工资关系,任何员工不得同时领取两份或多份工资。

各单位必须严格人员招聘管理和工作调动中的工资关系转接,应按局和公司人事制度权限使用人员,并以局和公司开具的工资介绍信为依据发放工资。

工资关系没有转接到的,调入单位不得支付工资。

第十七条员工职级或岗位变动及能级津贴提级条件发生变动时,一律自变动之日起执行新的工资标准。

第十八条从外系统调入或内部调动的员工,由调入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类员工,重新确定其执行的薪酬制度和工资标准。

第十九条跨单位兼职的(执行年薪制的人员除外),兼职单位可根据其工作绩效发给一定的奖金,但必须将奖金支付情况函告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员工也应将领取奖金的情况向工资关系所在单位汇报。

兼职单位所发奖金超过员工本人正常工资的,必须报上级审批。

第二十条工资要按时足额支付。

若发生拖欠,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说明拖欠的原因、补发计划和保证措施。

上级主管部门要认真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由单位财务部门代扣缴。

第二十二条各类人员的绩效奖金确定原则必须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审批、备案程序,确保公正、合理。

第二十三条专项奖励发放由所在单位提出方案,报上级单位审批。

外单位发给的各种奖励,由受奖单位提出分配方案,报上级批准后方可支付。

第二十四条薪酬确定与调整1。

岗位能级工资制的基本工资和能级津贴初次按岗位职级(类别)确定,能级津贴依据员工职称、岗位资格、年度考核结果等因素进行提级,提级条件见附表(1~5)说明。

2.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同行业员工工资水平和人力资源市场价位的变动,在企业具备经济承受能力的前提下,经与工会协商适时调整薪酬标准。

3.薪酬调整包括整体调薪、考核调薪和个别调薪三种形式。

(1)整体调薪依据企业经济效益增长情况,综合考虑物价水平、城镇职工年度平均工资增长水平、人力资源市场价位等情况,确定统一的调整标准,全体员工按一定比例调整基本工资或能级津贴,具体调整标准经与工会协商后由局领导班子决定。

半数以上的下属单位员工工资没有增长的,原则上不得增长其总部员工的工资;单位员工平均工资未增长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年薪不得增长。

(2)考核调薪分团队考核和个人考核。

团队考核:二级单位连续2年利润增长幅度超过15~20%的,员工能级津贴上调一档。

员工个人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享受整体调薪。

团队考核调薪方案报上级单位审批后方可执行。

个人考核:员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等的,能级津贴提1级;考核不合格的,能级津贴降1级。

职级变化的,在原职级上的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评优提级不予保留。

(3)个别调薪与员工职级或岗位变动及岗位资格等变化情况挂钩,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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