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地区的日照间距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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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日照分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济南市日照分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济南市日照分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活居住特征建筑的日照分析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第二条生活居住类建筑是指国家相关规范或标准对日照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包括住宅、医院病房楼、老年人居住建筑、幼儿园和托儿所以及中、小学教学楼等。

第三条凡在本市规划区范围内申办建设工程项目,可能对生活居住类建筑产生日照遮挡影响的,建设申请人在向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及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须进行日照分析并提交日照分析报告。

三、备案管理第四条申请日照分析登记备案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城市规划设计、建筑工程设计、测绘资质或甲级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资质中的一项;(二)日照分析软件应当采用经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估认证的正版日照分析软件;(三)具有3名以上(含3名)经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考核登记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具备日照分析条件和要求的单位可持书面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到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办理登记备案的日照分析专业技术人员须经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

登记备案有效期为2年,期满可办理延期,应于期满30日前由所在单位一并提出延期申请。

第六条日照分析可由建设申请人随规划设计、建筑设计一并委托设计单位承担,日照分析报告须由在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单位统一提供。

日照测量应由建设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承担。

四、技术要求第七条在日照分析范围内,为维护相邻地块的开发权益,申报项目周边为尚未进行规划的地块时,应充分考虑与周边地块的日照关系,统筹考虑对城市景观、空间布局的影响。

第八条旧区改建项目内新建住宅允许部分房屋大寒日日照时间在1小时到2小时之间,但应当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注明;大寒日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的,应当作为居住公寓。

济南市住宅建筑设计管理技术规定(11.06.01)

济南市住宅建筑设计管理技术规定(11.06.0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济南市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规划管理活动。

第三条【实施要求】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各区、镇(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规划原则】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环境友好、社会和谐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保护自然资源、历史文化遗产和泉城特色,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适用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本规定对有关城乡规划管理事项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行政管理权限合理确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六条【用地性质分类】城市用地分类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对用地性质按照以中类为主、大类与小类为辅的分类方式进行规划管理。

第七条【用地性质确定】建设用地的规划性质应当依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尚无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可参照其规划成果合理确定。

第八条【用地范围确定】建设用地的规划范围按照项目建设用地和市政建设用地确定。

前款所称项目建设用地是指直接用于项目自身建设的用地,市政建设用地是指城市道路、河道、绿化带、高压走廊等的用地。

第九条【用地强制性指标】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等指标为强制性规划指标,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改变。

按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因城乡规划调整、重大项目实施以及公共利益需要等原因确需变更强制性规划指标的,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条【用地适建性】根据建设用地类别,可以在用地内适建相关类型的建设工程,但不得改变建设用地的规划性质。

十三地市建筑规范

十三地市建筑规范

十三地市建筑规范1、济南市(1)日照规范及建筑间距➢住宅每套至少应当有一个居住空间(卧室或起居室)大寒日日照时间不小于2小时,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居住空间(卧室或起居室)大寒日日照时间不小于2小时。

➢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允许部分房屋大寒日日照时间在1小时到2小时之间,但应当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注明。

少数大寒日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的应当作为居住公寓。

表一:南北向生活居住类建筑与其南侧各类建筑的建筑间距参考值表二:南北向生活居住类建筑与其北侧各类非生活居住类建筑建筑间距参考值(2)建筑退线标准➢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一般情况下应当满足下列规定:➢沿城市主干道及以上级别道路的,退让距离不小于15米;➢沿城市次干道的,退让距离不小于8米;➢沿城市支路的,退让距离不小于5米;(3)建筑层高与建筑面积规范➢普通住宅建筑层高应控制在4米以内。

因特殊需要层高大于4米的,按每2.8米一层、余数进一方法折算的面积计算容积率。

低层住宅的起居室通高不得大于两层层高。

➢地下建筑设计为停车、储藏、设置市政设备等功能的,层高不宜超过6米。

➢多层建筑女儿墙高度不宜大于1.5米,高层建筑女儿墙高度不宜大于1.8米。

女儿墙上方确需设置装饰性构架的,不得形成围合墙体,其高度根据建筑造型与景观需要合理确定。

➢进深达2米的阳台,应当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进深小于2米的,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阳台建筑面积占地上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宜大于7.5%。

➢装饰性阳台应当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不与建筑内部空间连通。

进深小于0.6米(含0.6米)的装饰性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进深大于0.6米的,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花池、空调室外机搁板、结构板等突出建筑外墙、无围护结构且进深小于0.6米(含0.6米)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花池、空调室外机搁板、结构板等有围护结构或进深大于0.6米的,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济南市对楼间距的规定

济南市对楼间距的规定

济南市对楼间距的规定
一、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A、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B、住宅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也可采用表5.0.2—2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的标准日照间距(m)。

3、本表指标仅用于无其它日照遮挡的平行布置条式住宅之间。

4、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2)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

二、济南市对日照间距的规定:1、建筑高度36米(含36米)以上的高层建筑与北侧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应当不小于该高层建筑相对高度的0.7倍,同时满足北侧居住建筑居室在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少于1小时,但最小建筑间距不得小于36米; 2、建筑高度24米(含24米)以上36米以下的高层建筑与北侧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应当不小于该高层建筑相对高度的1倍,同时满足北侧居住建筑居室在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少于1小时,但最小建筑间距不得小于30米; 3、建筑高度24米以下的多、低层建筑与北侧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在新建设区应当不小于该建筑物相对高度的1.5倍,在旧城改造区不小于该建筑物相对高度的1.3倍。

济南市日照分析管理规定

济南市日照分析管理规定

济南市日照分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济南市日照分析管理工作,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建筑工程,包括住宅、商业建筑、道路、公园等。

第三条:日照分析是指对建筑物周边区域进行日照量、日照时间等方面的分析,以保证建筑物外部的光照条件满足基本要求。

第四条: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日照分析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日照分析的要求第五条:建筑物周边区域日照量应满足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保障充足的自然光照。

第六条:建筑物外部的阴影对周边区域光照的影响要进行评估。

建筑物高度、朝向、窗户设置等因素都需要进行全面考虑。

第七条:日照分析应综合考虑不同季节和不同时段的情况,以保证全年都能有合适的光照条件。

第八条:建筑物的投影阴影对周边绿化、公共设施等的影响要进行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

第三章:日照分析的实施第九条:建设单位在进行土地利用规划、建筑设计时,应提供相应的日照分析报告。

第十条:日照分析报告应包括建筑物设计方案、周边区域日照量及分布情况、投影阴影评估等内容。

第十一条:日照分析报告应由专业机构编制,并提供相关的数据支持。

第十二条:主管部门在接收日照分析报告后,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及时出具评审意见。

第十三条:评审意见应包括对日照分析结果的认可、建议的改善措施等内容,并告知建设单位。

第四章:日照分析的监督和管理第十四条: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日照分析信息管理系统,存储和管理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主管部门在日照分析工作中应加强对相关专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加强对日照分析工作的重视,规范分析报告的编制。

第十七条: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日照分析工作进行检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要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需要进行修订。

济南日照分析暂行规定

济南日照分析暂行规定

济南日照分析暂行规定————————————————————————————————作者:————————————————————————————————日期:济南市日照分析技术规程(修订稿)1、总则1.1 为落实《济南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统一生活居住类建筑的日照分析技术要求,制定本规程。

1.2 凡在本市规划区范围内申办建设工程项目,需向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日照分析报告的,均须按本规程进行日照分析。

1.3日照分析报告(包括电子文档和图纸)应按统一数据格式组织和提交。

2、日照分析应参照的主要规范和规定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99, 2003年版);3)《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

4)《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3、基础分析参数技术参数计算标准日*大寒冬至计算起止时间(太阳时)8:00-16:00 9:00-15:00 计算点经纬度济南,北纬36度41分,东经117度0分计算间隔时间5分钟网格间距1米计算受影面距室内地坪0.9米高的外墙位置注:计算标准日为分析当年的大寒日或冬至日,如当年是闰年则顺延一年。

4、分析范围的确定4.1 受遮挡的生活居住类建筑在申报建筑高度1.5倍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确定,但最大不超过150米半径扇形阴影范围。

(见附件1)4.2 以前条确定的受遮挡的生活居住类建筑为对象,在其东、西、南三个方向各60米范围内确定其他遮挡建筑。

(见附件2)5、分析方式的确定5.1 对于有条件获得日照分析窗户计算数据的生活居住类建筑须采用窗户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5.2 对于未做出单体方案的已批规划建筑、申报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须采用多点沿线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6、建筑朝向及分析要求6.1 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南向或东、西向)为主要朝向,其中东西向建筑以居室较多的一侧为主要朝向,另一侧为次要朝向。

点式建筑以南向为主要朝向[南向是指正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内(不含45度)] 。

济南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济南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济南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济南市作为山东省的省会城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对于城市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促进济南市的经济繁荣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济南市政府制定了《济南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本规定旨在加强对日照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提高日照能源的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日照资源调查和评估济南市政府将组织专业机构对市区内的日照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

调查内容包括日照时间、日照强度、阴影覆盖等情况。

评估结果将作为制定日照分析规划的基础。

二、制定日照分析规划根据日照资源调查和评估结果,济南市政府将制定日照分析规划。

该规划将确定日照资源的利用方式和开发潜力,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要求。

济南市政府将依法管理日照资源,加强对日照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保障市民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三、日照资源保护和利用济南市政府将加强对日照资源的保护。

禁止非法开发和占用日照资源,保护传统建筑和历史文化遗产的日照环境。

此外,济南市政府将鼓励合理利用日照资源,推广太阳能利用技术,加大对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集热器等新能源设施的支持力度。

四、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济南市政府将加强对日照分析规划的管理。

制定日照分析规划的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日照数据的采集、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更新日照分析规划。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日照分析规划,确保日照资源的合理利用。

五、日照分析规划的审批和监督济南市政府将建立日照分析规划的审批和监督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进行日照资源利用项目前,必须依法向有关部门提交日照分析规划。

相关部门在核实相关文件和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后,对日照分析规划进行审批。

同时,济南市政府将建立日照资源利用项目的监督机制,加强对项目的监测和评估,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六、法律责任和监督对于违反《济南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行为,济南市政府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违法行为,对举报行为将进行保密,并给与相应的奖励。

全国主要城市不同日照标准的间距系数

全国主要城市不同日照标准的间距系数

全国主要城市不同日照标准的间距系数行业性技术规范2010-03-27 09:49:20 阅读167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2003年10月24日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筑的规划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市和县级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恢复性建设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地下、水域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管线以及其他工程设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工作,负责青岛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规划的统一管理工作。

县级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辖区城市规划区内建筑规划的管理工作,接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建筑规划管理应当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

第五条建筑规划管理必须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建筑工程规划审批实行批前公示制度。

下列建筑工程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审批前公示:(一)火车站、港口、机场、长途汽车站、博物馆、公共图书馆、体育场馆、剧院、医院和其他大型的公共建筑及组团以上居住区住宅建筑;(二)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广场、公共绿地、城市雕塑等建设项目;(三)重要地段的建设项目;(四)市和县级市人民政府及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工程项目。

第七条在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的范围和文物保护单位内的建筑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划要求进行建设、管理。

第八条建筑工程的规划选址和布局必须避开地下活动断裂和地下文化遗址丰富的区域。

第九条新建居住区、成片改造区的各种配套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同步建成。

新建居住区应当集中规划建设配套商业用房,其单体住宅建筑不得混建商业用房。

第十条已经按照详细规划建成的居住区内,未经批准调整规划不得新建、扩建任何建筑。

济南市章丘区的住宅项目日照时间标准

济南市章丘区的住宅项目日照时间标准

济南市章丘区的住宅项目日照时间标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多个因素,如地理位置、建筑物高度、朝向、季节、气候等。

一般来说,日照时间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当地的法规、建筑物的高度、朝向、以及季节和气候的变化等。

在规划住宅项目时,开发商和建筑师需要考虑到当地的法规和标准,以确保住宅项目的日照时间符合当地的规定。

这些规定通常是根据当地的日照标准和法规制定的,以确保居民享有足够的日照时间和保护个人隐私。

具体来说,日照时间的标准可能因地而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一般来说,高层建筑的日照时间可能会受到更大的影响,因为它们的高度更高,遮挡物对其影响更大。

此外,朝向也会影响日照时间,南向的房屋通常享有更长的日照时间。

在济南市章丘区,住宅项目的日照时间标准通常需要考虑到当地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

该地区可能四季分明,夏季炎热潮湿,冬季寒冷干燥。

因此,日照时间的变化可能会受到季节和气候的影响。

同时,建筑物的高度、朝向和布局等因素也会影响日照时间。

为了确保住宅项目符合日照时间标准,开发商和建筑师需要进行合理的规划和设计。

他们需要考虑到当地法规的要求,确保住宅项目的日照时间符合标准。

同时,他们还需要考虑到居民的需求和偏好,以及建筑设计的整体效果。

总之,济南市章丘区的住宅项目日照时间标准是一个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的问题。

开发商和建筑师需要遵守当地的法规和标准,并考虑到当地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以确保住宅项目符合日照时间的要求,并为居民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日照时间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

如果您对住宅项目的日照时间有疑问,建议您咨询当地的规划部门或专业机构。

济南日照分析暂行规定

济南日照分析暂行规定

济南市日照分析技术规程(修订稿)1、总则1。

1 为落实《济南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统一生活居住类建筑的日照分析技术要求,制定本规程.1.2 凡在本市规划区范围内申办建设工程项目,需向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日照分析报告的,均须按本规程进行日照分析。

1.3 日照分析报告(包括电子文档和图纸)应按统一数据格式组织和提交。

2、日照分析应参照的主要规范和规定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99,2003年版);3)《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4)《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3、基础分析参数注:计算标准日为分析当年的大寒日或冬至日,如当年是闰年则顺延一年。

4、分析范围的确定4.1 受遮挡的生活居住类建筑在申报建筑高度1。

5倍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确定,但最大不超过150米半径扇形阴影范围。

(见附件1)4。

2 以前条确定的受遮挡的生活居住类建筑为对象,在其东、西、南三个方向各60米范围内确定其他遮挡建筑。

(见附件2)5、分析方式的确定5.1 对于有条件获得日照分析窗户计算数据的生活居住类建筑须采用窗户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5。

2 对于未做出单体方案的已批规划建筑、申报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须采用多点沿线分析方法进行分析.6、建筑朝向及分析要求6.1 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南向或东、西向)为主要朝向,其中东西向建筑以居室较多的一侧为主要朝向,另一侧为次要朝向.点式建筑以南向为主要朝向[南向是指正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内(不含45度)]。

6.2 应保证受遮挡的生活居住类建筑主要朝向的日照有效时间,采用窗户分析的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99)》中第5。

1。

1条的规定。

7、日照分析资料要求7.1 日照分析委托书应包括: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3)委托项目名称、所在位置;4)日照分析成果用途、委托要求、提供资料说明.7。

济南地区的日照间距规定

济南地区的日照间距规定

济南市对日照间距的规定一、36米以上建筑高度36米(含36米)以上的高层建筑与北侧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应该不小于该高层建筑相对高度的0.7倍,同时满足北侧居住建筑居室在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少于2小时,但最小建筑间距不得小于36米。

二、24米与36米之间建筑高度24米(含24米)以上36米以下的高层建筑与北侧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应当不小于该高层建筑相对高度的1倍,同时满足北侧居住建筑居室在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少于2小时,但最小建筑间距不得小于30米。

三、24米以下建筑高度24米以下的多、低层建筑与北侧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在新建设区应当不小于该建筑物相对高度的1.5倍,在旧城改造区不小于该建筑物相对高度的1.3倍。

针对别墅客户反映楼间距小的问题,解决方法:1.学会用数据说话:告诉客户他现在看到是我们的类独栋,我们的独栋楼高是X米,楼间距是X米,比例已经达到1:X,是完全符合日照间距1:1.5要求的,而且这个楼间距仅仅是我们岛内的间距,我们岛与岛之间的楼间距更大,基本在X米,这个楼间距目前在济南市别墅市场来讲也是日照间距最大的。

2.设计理念:我们社区别墅是目前最新的一种居住理念,岛居理念,我们在设计的时候在最西侧有围合设计,所以在目前咱们这个角度来看,间距是整个社区内最小的,但是也满足济南市的日照间距要求,而且越往东间距会越来越大,西侧这种设计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让岛上的住户有一种相对独立,私密的居住空间,岛内的楼间距要比咱们现在看到的大的多,楼间距基本在X米,间距比例在1:x。

3.让客户不要被一种惯性所误导,目前客户很多接触到的或者看到的或目前居住的大多为小高层或高层,楼间距肯定比现在看到的别墅之间的楼间距要大得多,但是高层的楼高要高,楼间距要求1:0.7就可以,但别墅之间的楼间距要1:1.5,虽然感官上我们目前看到的间距要比客户以前接触到的要小,但实际上别墅采非常光好。

4.我们目前的施工状态对我们所看到的也会有很大的感官影响,咱们现在看到的是光秃秃的水泥建筑,没有任何的装饰色彩,就像我们看原始房子是一样的道理,会有一种灰暗显小显窄的感觉,而且目前我们的建筑还没有做回填土工作,楼高目前显得高很多,我们后期还要大约有1.5米左右的回填土,实际的楼高只有X米,而楼间距是X米,完全符合日照间距要求。

全国不同城市日照间距系数表资料

全国不同城市日照间距系数表资料
1.32
1.26
1.17
1.21
1.26
0.9~1.1
28
成都
30°40?@
1.38
1.29
1.23
1.15
1.18
1.24
1.1
29
武汉
30°38?@
1.38
1.29
1.23
1.15
1.18
1.24
0.7~0.9
1.0~1.1
30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杭州
30°19?@
1.36
1.27
1.22
1.14
1.17
1.22
0.9~1.0
1.92
1.80
1.69
1.58
1.61
1.68
1.2~1.5
13
保定
38°53?@
1.91
1.78
1.67
1.56
1.60
1.66
——
14
银川
38°29?@
1.87
1.75
1.65
1.54
1.58
1.64
1.7~1.8
15
石家庄
38°04?@
1.84
1.72
1.62
1.51
1.55
1.61
1.5
16
2.07
1.93
1.81
1.69
1.73
1.80
——
9
大同
40°00?@
2.00
1.87
1.75
1.63
1.67
1.74
——
10
北京
39°57?@
1.99
1.86

日照间距系数

日照间距系数
实际应用中,常将D换算成其与H的比值,即日照间距系数,以便于根据不同建筑高度算出相同地区、相同条件下的建筑日照间距。
日照间距计算示意图
D= L0 ·H
L0(间距系数)=ctgh·cosγ
H—计算高度
H=层高X层数+女儿墙高度-C
C=首层窗台高+室内外地坪差
全国主要城市不同日照标准的间距系数
序号
城市
纬度
40°49’
2.07
1.93
1.81
1.69
1.73
1.8
——
9
大同
40°00’
2
1.87
1.75
1.63
1.67
1.74
——
10
北京
39°57’
1.99
1.86
1.75
1.63
1.67
1.74
1.6~1.7
11
喀什
39°32’
1.96
1.83
1.72
1.6
1.61
1.71
——
12
天津
39°06’
1.92
0.96
1.01
——
40
广州
23°08ˊ
1.06
0.99
0.95
0.89
0.92
0.97
0.5~0.7
41
南宁
22°49ˊ
1.04
0.98
0.94
0.88
0.91
0.96
1
42
湛江
21°02ˊ
0.98
0.92
0.88
0.83
0.86
0.91
——
43

全国主要城市不同日照标准的间距系数

全国主要城市不同日照标准的间距系数

38 39 40 41 42 43
昆明 厦门 广州 南宁 湛江 海口
25°02ˊ 24°27ˊ 23°08ˊ 22°49ˊ 21°02ˊ 20°00ˊ
1.13 1.11 1.06 1.04 0.98 0.95
1.06 1.03 0.99 0.98 0.92 0.89
1.01 0.99 0.95 0.94 0.88 0.85
越大越好
0.9~1.0 —— 0.5~0.7 1 —— ——
0.95 0.93 0.89 0.88 0.83 0.8
0.98 0.96 0.92 0.91 0.86 0.83
1.03 1.01 0.97 0.96 0.91 0.88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距系数
现行标准 — 1.8~2.0 1.5~1.8 1.7~1.8 —— —— 1.7 —— —— 1.6~1.7 —— 1.2~1.5 —— 1.7~1.8 1.5 1.5~1.7 1.3~1.5 —— —— 1.1~1.2;1.4 —— —— 1.0~1.2 —— 1.0;1.1~1.8 1.2 0.9~1.1 1.1 0.7~0.9;1.0~1.1 0.9~1.0;1.1~1.2 —— 0.8~1.1 —— 1.0~1.1 —— —— 0.7~0.8;1.0
全国主要城市不同日照标准的间距系数
日照间距系数:根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间距与遮挡房屋檐高的比值。其值越大越好 冬至日 大寒日 序号 城市 纬度 正午影长率 日照1h 正午影长率 日照1h 日照2h 日照3h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漠河 齐齐哈尔 哈尔滨 长春 乌鲁木齐 多伦 沈阳 呼和浩特 大同 北京 喀什 天津 保定 银川 石家庄 太原 济南 西宁 青岛 兰州 郑州 徐州 西安 蚌埠 南京 合肥 上海 成都 武汉 杭州 拉萨 重庆 南昌 长沙 贵阳 福州 桂林 53°00’ 47°20’ 45°45’ 43°54’ 43°47’ 42°12’ 41°46’ 40°49’ 40°00’ 39°57’ 39°32’ 39°06’ 38°53’ 38°29’ 38°04’ 37°55’ 36°41’ 36°35’ 36°04’ 36°03’ 34°40’ 34°19’ 34°18’ 32°57’ 32°04’ 31°51’ 31°12’ 30°40’ 30°38’ 30°19’ 29°42’ 29°34ˊ 28°40ˊ 28°12ˊ 26°35ˊ 26°05ˊ 25°18ˊ 4.14 2.86 2.63 2.39 2.38 2.21 2.16 2.07 2 1.99 1.96 1.92 1.91 1.87 1.84 1.83 1.74 1.73 1.7 1.7 1.61 1.58 1.58 1.5 1.45 1.44 1.41 1.38 1.38 1.36 1.33 1.33 1.28 1.26 1.19 1.17 1.14 3.88 2.68 2.46 2.24 2.22 2.06 2.02 1.93 1.87 1.86 1.83 1.8 1.78 1.75 1.72 1.71 1.62 1.62 1.58 1.58 1.5 1.48 1.48 1.4 1.36 1.35 1.32 1.29 1.29 1.27 1.25 1.24 1.2 1.18 1.11 1.1 1.07 3.33 2.43 2.25 2.07 2.06 1.92 1.88 1.81 1.75 1.75 1.72 1.69 1.67 1.65 1.62 1.61 1.54 1.53 1.5 1.5 1.43 1.41 1.41 1.34 1.3 1.29 1.26 1.23 1.23 1.22 1.19 1.19 1.15 1.13 1.07 1.05 1.02 3.11 2.27 2.1 1.93 1.92 1.79 1.76 1.69 1.63 1.63 1.6 1.58 1.56 1.54 1.51 1.5 1.44 1.43 1.4 1.4 1.33 1.31 1.31 1.25 1.21 1.2 1.17 1.15 1.15 1.14 1.11 1.11 1.07 1.06 1 0.98 0.96 3.21 2.32 2.15 1.97 1.96 1.83 1.8 1.73 1.67 1.67 1.61 1.61 1.6 1.58 1.55 1.54 1.47 1.47 1.44 1.44 1.36 1.35 1.35 1.28 1.24 1.23 1.21 1.18 1.18 1.17 1.15 1.14 1.11 1.09 1.03 1.01 0.99 3.33 2.43 2.24 2.06 2.04 1.91 1.87 1.8 1.74 1.74 1.71 1.68 1.66 1.64 1.61 1.6 1.53 1.52 1.5 1.49 1.42 1.4 1.4 1.34 1.3 1.29 1.26 1.24 1.24 1.22 1.2 1.19 1.16 1.14 1.08 1.07 1.04

济南新版住宅日照标准公布 大寒日采光两小时达标

济南新版住宅日照标准公布 大寒日采光两小时达标

济南新版住宅日照标准公布大寒日采光两小时达标27日,济南市规划局在官网公示《济南市日照分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城市中旧区和新区住宅日照标准将有所区别。

日照计算单位统一为按"户"计算根据相关规定,济南市作为我国第二气候区大城市,其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当天,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房间获得的日照时间大于等于2小时。

标准中,日照标准日为大寒日,日照计算单位为每套住宅(以"户"为单位),日照时长为2小时。

济南市规划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济南市政策中,已建成的现状楼幢按照以"窗户"为单位进行日照分析,新规划的楼幢以"户"为单位,《征求意见稿》正式实施之后将不再区分,统一为按"户"作为日照的计算单位。

一套住宅内有一个窗户满足大寒日2小时,这套房子就达到标准了。

日照时长2小时是个累计值。

由于城市中建筑密度越来越高,被遮挡建筑一般都有多个建筑遮挡,因而获得日照的时间往往是不连续的。

同时,为保证日照的质量,居住区设计规范明确了大寒日对应的有效日照时间带是8时至16时,不过要在累计中去除5分钟以下时段。

城市新区与旧区日照标准不同城市中旧区相比新区土地更为紧张、情况也更为复杂,因此居住区设计规范中允许旧区改建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

此次日照管理规定修订中进一步明确了新区与旧区的不同标准。

新区项目中新建住宅日照时间应满足大寒日2小时,少数不满足2小时要求的,可作为居住公寓(除日照时间不达标外,其他规划指标均满足国家规范)。

而旧区改造的新建住宅日照标准调低至大寒日日照1小时。

旧区改造项目内新建住宅部分房屋大寒日日照时间在1小时到2小时的仍作为住宅使用,但应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注明并在规划总平面图中公示;大寒日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的,应当作为居住公寓。

无论新区或旧区不满足日照标准的住宅都必须在项目现场及公示的规划总平面图中明确标注,供购房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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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对日照间距的规定
一、36米以上
建筑高度36米(含36米)以上的高层建筑与北侧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应该不小于该高层建筑相对高度的0.7倍,同时满足北侧居住建筑居室在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少于2小时,但最小建筑间距不得小于36米。

二、24米与36米之间
建筑高度24米(含24米)以上36米以下的高层建筑与北侧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应当不小于该高层建筑相对高度的1倍,同时满足北侧居住建筑居室在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少于2小时,但最小建筑间距不得小于30米。

三、24米以下
建筑高度24米以下的多、低层建筑与北侧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在新建设区应当不小于该建筑物相对高度的1.5倍,在旧城改造区不小于该建筑物相对高度的1.3倍。

针对别墅客户反映楼间距小的问题,解决方法:
1.学会用数据说话:告诉客户他现在看到是我们的类独栋,我们的
独栋楼高是X米,楼间距是X米,比例已经达到1:X,是完全符合
日照间距1:1.5要求的,而且这个楼间距仅仅是我们岛内的间距,我们岛与岛之间的楼间距更大,基本在X米,这个楼间距目前在济南市别墅市场来讲也是日照间距最大的。

2.设计理念:我们社区别墅是目前最新的一种居住理念,岛居理念,
我们在设计的时候在最西侧有围合设计,所以在目前咱们这个角度来看,间距是整个社区内最小的,但是也满足济南市的日照间距要求,而且越往东间距会越来越大,西侧这种设计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让岛上的住户有一种相对独立,私密的居住空间,岛内的楼间距要比咱们现在看到的大的多,楼间距基本在X米,间距比例在1:x。

3.让客户不要被一种惯性所误导,目前客户很多接触到的或者看到
的或目前居住的大多为小高层或高层,楼间距肯定比现在看到的别墅之间的楼间距要大得多,但是高层的楼高要高,楼间距要求1:0.7就可以,但别墅之间的楼间距要1:1.5,虽然感官上我们目前看到的间距要比客户以前接触到的要小,但实际上别墅采非常光好。

4.我们目前的施工状态对我们所看到的也会有很大的感官影响,咱
们现在看到的是光秃秃的水泥建筑,没有任何的装饰色彩,就像我们看原始房子是一样的道理,会有一种灰暗显小显窄的感觉,而且目前我们的建筑还没有做回填土工作,楼高目前显得高很多,我们后期还要大约有1.5米左右的回填土,实际的楼高只有X米,而楼间距是X米,完全符合日照间距要求。

5.后期绿化,我们后期的宅间绿化为标准的五重绿化,会有很多高
大乔木,所以在岛上的是绿树成荫的感觉不会有视线上的对接。

6.建筑设计:最西侧的类独栋,位置上实际是微微错开的,最大限
度的满足采光和视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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