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2024年大学新生宿舍管理的相关规章制
2024年大学新生宿舍管理的相关规章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新生宿舍管理,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和学习生活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新生宿舍是新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新生宿舍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大学新生宿舍的管理责任由学校宿舍管理部门承担,各级宿舍管理员为具体执行人。
第四条大学新生宿舍应提供安全、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学校宿舍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宿舍卫生及设施设备情况,及时处理问题。
第五条大学新生宿舍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宿舍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章房间分配与交接第六条大学新生宿舍房间根据学生人数、性别等因素进行分配,学生宿舍管理员根据学校规定进行房间分配,分配结果公示不少于三天。
第七条新生宿舍交接工作应在开学前一周进行,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宿舍物品清点,并与宿舍管理员进行交接确认。
第八条宿舍交接时,学生应保持房间整洁,学校将对违反交接规定的同学进行相应处罚。
第三章宿舍行为规范第九条大学新生宿舍应保持相对安静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休息和学习。
第十条宿舍内禁止酗酒、赌博、吸烟等违法违规行为,如有发生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宿舍内禁止私拉电线、私自增设电器及危险物品,不得乱丢乱放,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确保宿舍安全。
第十二条宿舍内禁止聚众聚气,做出扰乱宿舍秩序的行为,不得进行非法集会和组织活动。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十三条宿舍内应保持卫生,每位学生有义务保持自己房间的清洁,并共同维护公共区域的整洁。
第十四条宿舍内禁止乱扔垃圾,应按学校规定分类投放,并定期送至指定的处理地点。
第十五条宿舍内禁止养宠物,如有特殊需求,需提前向学校宿舍管理部门申请。
第十六条宿舍内禁止随意涂写、刻画,如有损坏宿舍设施设备,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学校宿舍管理部门将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3.责令整改;4.宿舍换寝;5.通报批评;6.暂停新生活动;7.其他学校规定的处分措施。
学生宿舍规定2024年新规
学生宿舍规定2024年新规学生宿舍是学生们在校园中的“家”,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学校制定了 2024 年的新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学生们在宿舍内的行为,促进良好的生活习惯和人际交往,同时保障大家的权益和安全。
一、入住与退房1、新生入学时,将按照学校的安排入住指定宿舍,不得私自调换。
2、学生在入住前,需检查宿舍内的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报告。
3、因毕业、退学等原因需要退房时,学生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房手续,清理好个人物品,归还宿舍钥匙。
二、作息时间1、为了保证学生们有充足的休息时间,宿舍的熄灯时间为晚上_____点(周日至周四),周五和周六可适当延长至_____点。
2、早上起床时间不得晚于_____点,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3、在午休时间(_____点至_____点),应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三、卫生与环境1、学生们应轮流打扫宿舍卫生,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桌面整洁,床铺整理整齐。
2、垃圾应及时清理,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随意丢弃。
3、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以免影响宿舍卫生和他人生活。
4、个人物品应摆放整齐,不得占用公共区域,保持宿舍通道畅通。
四、安全管理1、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水壶、电磁炉、电饭煲等,以防发生火灾。
2、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自改动宿舍内的电路设施。
3、禁止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4、离开宿舍时应锁好门窗,保管好个人财物,防止丢失。
5、宿舍管理人员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五、访客制度1、来访人员应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宿舍,且应在规定时间内离开。
2、晚上_____点以后,原则上不允许访客进入宿舍。
3、住宿学生不得留宿校外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学校申请。
六、网络使用1、学生应合理使用网络,不得沉迷于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
天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试行)
天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学生宿舍管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的宿舍管理。
第三条学生宿舍管理坚持思想教育与管理服务相结合、学生自我管理与物业服务相结合、制度管理与行为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由校学工部宿舍管理科(简称宿管科)和后勤服务集团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简称宿管中心)共同负责。
第二章住宿和安全第五条学生应遵守以下住宿管理规定:1.按照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更换或私自占用房间和床位;2.凭本人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进出宿舍楼;3.遵守宿舍作息时间和宿舍楼门开关时间;4.宿舍楼关门后因特殊情况要进出的,应向值班人员出示证件,并予以登记;5.在规定时间和地点会客,来访者须在值班室登记;6.自行车按指定地点整齐摆放,不准放进宿舍楼内;7.广告、海报等张贴物要按指定地点张贴;8.调换门锁须到宿管中心登记;9.禁止在宿舍楼内养宠物;10.禁止起哄、大声喧哗、高声播放音响设备等扰民行为;11.禁止在宿舍楼内从事推销等商业性活动;12.禁止留宿他人;严禁留宿异性;13.严禁出租宿舍床位。
第六条学生应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1.严禁使用明火(含使用卡式炉、煤气炉、酒精炉等)、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废弃物;2.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品;3.严禁从宿舍楼向外投掷杂物;4.严格遵守禁止在宿舍楼内吸烟的规定;5.爱护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保障消防通道畅通;6.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携带电脑等贵重物品进出宿舍楼,要在值班室登记。
第三章供电和公共设施第七条本、专科生宿舍实行定时供电制度;研究生宿舍全天供电。
第八条每间学生宿舍由电表计量用电量,学校补贴一定额度的照明用电,超出部分学生自费;延期毕业、延期派遣和临时住宿学生的电费自付。
天津大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宿舍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负责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学生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日常安全管理,协助处理宿舍安全事件。
3. 学生:自觉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宿舍安全。
三、宿舍安全管理内容1.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1)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
(2)宿舍楼内消防设施完好,学生不得随意移动、损坏。
(3)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4)学生离开宿舍时,务必关闭门窗、电源。
2. 宿舍用电安全管理(1)宿舍内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学生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毯、电热水器等。
(3)宿舍内电线、插座、开关等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
3. 宿舍治安安全管理(1)宿舍内禁止存放管制刀具、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
(2)宿舍内禁止酗酒、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
(3)宿舍内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外来人员来访需登记。
(4)宿舍内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
4. 宿舍卫生管理(1)宿舍内保持整洁,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
(2)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种植植物等。
(3)宿舍内禁止乱倒垃圾、乱扔杂物。
四、宿舍安全管理措施1. 加强宿舍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2. 定期开展宿舍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建立健全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4. 加强宿舍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5. 建立宿舍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确保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处理。
五、奖惩办法1. 对在宿舍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3. 对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天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试行)
天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学生宿舍管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的宿舍管理。
第三条学生宿舍管理坚持思想教育与管理服务相结合、学生自我管理与物业服务相结合、制度管理与行为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由校学工部宿舍管理科(简称宿管科)和后勤服务集团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简称宿管中心)共同负责。
第二章住宿和安全第五条学生应遵守以下住宿管理规定:1.按照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更换或私自占用房间和床位;2.凭本人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进出宿舍楼;3.遵守宿舍作息时间和宿舍楼门开关时间;4.宿舍楼关门后因特殊情况要进出的,应向值班人员出示证件,并予以登记;5.在规定时间和地点会客,来访者须在值班室登记;6.自行车按指定地点整齐摆放,不准放进宿舍楼内;7.广告、海报等张贴物要按指定地点张贴;8.调换门锁须到宿管中心登记;9.禁止在宿舍楼内养宠物;10.禁止起哄、大声喧哗、高声播放音响设备等扰民行为;11.禁止在宿舍楼内从事推销等商业性活动;12.禁止留宿他人;严禁留宿异性;13.严禁出租宿舍床位。
第六条学生应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1.严禁使用明火(含使用卡式炉、煤气炉、酒精炉等)、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废弃物;2.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品;3.严禁从宿舍楼向外投掷杂物;4.严格遵守禁止在宿舍楼内吸烟的规定;5.爱护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保障消防通道畅通;6.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携带电脑等贵重物品进出宿舍楼,要在值班室登记。
第三章供电和公共设施第七条本、专科生宿舍实行定时供电制度;研究生宿舍全天供电。
第八条每间学生宿舍由电表计量用电量,学校补贴一定额度的照明用电,超出部分学生自费;延期毕业、延期派遣和临时住宿学生的电费自付。
天津大学学生宿舍违纪认定及处理工作流程
天津大学学生宿舍违纪认定及处理工作流程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客观、公正、及时处理学生宿舍违纪情况,依据《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并结合学生宿舍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流程。
一、宿舍违纪行为及处分(一)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未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警告处分;已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二)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品,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三)影响学校住宿安排,擅自调换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出租宿舍床位的,给予记过处分;(四)在宿舍窗外违规放置或者向宿舍楼外抛掷物品,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五)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六)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七)严重影响学生宿舍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的其他行为,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二、宿舍违纪处理依据《天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天大校发【2017】21号《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天大校发【2017】22号《天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天大校发【2018】4号《天津大学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意见》天大校发【2018】5号三、违纪处理工作流程1、校级、院级等各项宿舍检查工作中发现违纪情况,现场填写检查记录和拍照取证,通过work网定期进行违纪情况通报。
2、学院根据通报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①核实学院归属。
核实通报的违纪情况是否为本学院所属;若属于本学院,进入第二步工作;若不属于本学院,则及时反馈给园区中心。
②明确违纪处分。
进一步落实违纪学生责任人(若没有个人责任人则视为宿舍全体违纪),辅导员与违纪学生(宿舍)进行谈话,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学生认识错误,形成书面违纪情况说明(检讨);并依据《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明确告知学生做出违纪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告知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权利等,并填写附件1《学生宿舍违纪处理知情确认书》③做院级的处理意见。
2024年宿舍管理规定范文
2024年宿舍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生活越来越丰富多彩,而宿舍作为学生的栖息地,其管理也越来越重要。
为了更好地保障在校学生的日常生活,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宿舍管理规定,以便在校生能够更好地居住和学习。
一、入住准备1.学生在入住前必须在学校官网上主动选择宿舍,确认房间号和床位号。
2.学生在入住前必须缴纳相应宿舍维修费用和电费水费等日常费用。
3.学生在入住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和担保人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在学期间的联系方式和紧急联系人信息,以便管理人员随时沟通。
二、住宿管理1.每个房间内只允许住宿指定人数,不得私自更改或增加人数,如发现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情况,要进行警告和扣分处理。
2.学生不得将房间钥匙借给非本宿舍的人,如有需要,需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经批准后方可借用。
3.禁止在宿舍内烧烤、露营、购置大型电器、乱打乱丢物品等行为,以及非法行为。
4.学生需自觉遵守宿舍的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扯电线、占用公共通道等行为,以免违反安全条例。
三、卫生管理1.学生需自觉保持房间、床上用品、日常用品的清洁卫生,并妥善处理废弃物。
2.禁止在宿舍内吸烟、饮酒、吸毒等违规行为,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开除学籍处理。
3.学生需自觉遵守公共卫生规定,不得乱扔垃圾,积极参与宿舍日常清洁和卫生。
4.宿舍内设立公共厨房,学生可自带厨具和食材自行煮饭,但需注意注意用电和用火安全,以及清洁公共厨房。
四、违规处罚1.学生如发现违规行为,须及时互相报告,严重违规者学校将给予处罚,轻者罚款,重者开除学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严重情况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2.处理方式有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级处分、通报批评、行政降级甚至开除学籍等不同级别,具体各层级别的处理办法将在学校规定中详细列出。
五、总结宿舍作为学生的栖息地,管理必须严格要求,只有严格要求才能给学生创造一个积极、开放、有序和和谐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
2024年学校女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校女生宿舍管理制度1
随着高考的临近和气温的逐步升高,为了让同学们的身心在紧张的学习竞争中得到放松和愉悦。我们正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女宿的纪律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1、严格遵守女生宿舍开关门时间,未到开门时间不准进入宿舍,因病不能上课的学生,须有班主任的请假条,并在管理处登记,方可进入宿舍。
七、宿舍内住宿的员工要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失公共财物,需要维修的要及时报修,要节约用水用电,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如有违反者将视情节严重罚款50元,100元,200元甚至更高的处罚;
八、宿舍是公司内部员工住宿的地方,严禁携带他人在宿舍逗留和居住,如有特殊情况的需向上面领导申请,否则罚款50元;
九、宿舍内员工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火、防盗发现情况应及时处理汇报,男员工不得无故进入女员工宿舍,违反者罚款50元,员工的现金最好随身携带或放入银行,贵重物品请员工妥善保管好;
7、不准在舍区点蜡烛、生火,不准私接电线,不得使用任何电热器具。
8、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9、发现外人进入宿舍,应马上报告宿舍管理人员。
二、作息纪律
1、按时起床,整理床铺,迅速洗漱。
2、下晚自习速回到寝室,做好就寝准备工作后,就寝铃响,安静入睡。
3、必须在指定的寝室和床位住宿。
4、不得擅自离校住宿,因故需要外宿者,必须经过班主任同意、管理人员批准,家长允许。并在寝室管理员处登记,否则以不假外宿论处。
3、在晚上1:30—早10:30之间不得大声喧哗,听音乐。晚班下班和早班上班时要轻声轻语,不要影响他人休息。
4、在晚1:30—早10:30之间接打电话不允许超过2分钟,若有急事可到宿舍10米之外接打。
5、宿舍卫生须每位员工共同维护,有宿舍长和当天值班人员监督,如有发现卫生未打扫,乱放物品者,可直接处罚打扫卫生一周。
学生宿舍管理条例2024版
学生宿舍管理条例2024版《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2024 版》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创造一个安全、文明、整洁、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一、宿舍分配与入住1、学生宿舍由学校统一分配,学生应按照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入住,不得私自调换。
2、入住时,学生需认真检查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或缺失,应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报告。
3、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办理入住手续;老生每学年开学时,需按时办理注册和入住手续。
二、宿舍设施设备管理1、学生应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设备,不得损坏、私自拆卸或挪用。
2、宿舍内的门窗、桌椅、床铺、衣柜等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维修费用根据具体情况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3、不得在宿舍内私自增设电器设备,如需使用电器,应符合学校规定的功率和安全标准。
三、宿舍安全管理1、学生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乱扔烟蒂,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3、离开宿舍时应关闭门窗、水电,保管好个人财物,以防丢失。
4、不得留宿外来人员,晚归或夜不归宿需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说明原因。
四、宿舍卫生管理1、学生应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定期打扫地面、桌面、窗台等。
2、个人物品应摆放整齐,不得乱扔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指定地点。
3、学校将定期组织宿舍卫生检查,对不达标的宿舍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整改。
五、宿舍作息管理1、学生应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2、午休和晚上休息时间,应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或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六、宿舍文明行为规范1、学生应尊重他人,不得在宿舍内发生争吵、打架等不文明行为。
2、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赌博、酗酒等违法违纪活动。
3、提倡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资源,共同营造良好的宿舍环境。
七、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管理条例的学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2、多次违反规定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高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居住环境和安全,提升学生的生活品质和学习效果,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高校的学生宿舍,包括男生宿舍和女生宿舍。
第三条:学生宿舍是学生的住宿场所,学生有权利享受宿舍提供的基本服务和设备设施,同时也有责任遵守宿舍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由学校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管理措施由本部门制定和实施。
第五条:学生宿舍的分配和调整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需求进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章宿舍区域及设施设备第六条:学生宿舍区域应当安全、整洁、卫生,学校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如床、桌椅、柜子、插座等,并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
第七条:学生宿舍应当配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如公共浴室、洗衣房、厨房等,学校应当确保这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卫生。
第八条:学生宿舍区域应当设有安全设施,如应急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学校应当定期组织演习,确保学生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和应对能力。
第九条:学生宿舍应当设置防盗、防火和防止他人入侵等措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宿舍管理第十条:学生宿舍由专职或兼职宿舍管理员进行管理,宿舍管理员应当具备必要的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宿舍管理员有权利对学生的宿舍进行查验和检查,确保宿舍的卫生、安全和秩序。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应当保持整洁、卫生,学生应当按时打扫卫生,保持宿舍内外环境的整洁。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应当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临时调整。
第十四条:学生宿舍禁止饲养宠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禁止携带、储存和使用违法物品,禁止从事违法活动,如吸烟、赌博等。
第四章责任和权利第十六条:学生宿舍的电费、水费等公共费用由学生共同承担,具体缴费标准由学校制定。
第十七条:学生宿舍的卫生维护由学生共同负责,宿舍管理员有权利对宿舍进行卫生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2024大学学生宿舍用电管理细则
2024大学学生宿舍用电管理细则
以下是一份2024年大学学生宿舍用电管理细则的示例:
1. 隔离电器:每个宿舍房间都应配备防漏电器,确保宿舍内的电器使用安全。
2. 限制高功率电器的使用:宿舍内禁止使用高功率电器,如电热水壶、电磁炉等。
只允许使用低功率电器,如灯具、电扇等。
3. 室内照明:室内照明主要使用节能灯具,禁止使用较高功率的白炽灯。
4. 空调使用:夏季期间允许使用空调设备,但应控制温度在舒适范围内,并避免长时间连续使用。
冬季期间禁止使用空调设备。
5. 充电设备:宿舍内禁止使用低质量的充电设备,为了防止电火灾事故的发生,建议使用原装充电器。
6. 电费费用分摊:每个宿舍房间都应有专门的电费表,电费费用由宿舍内的学生按人数平摊。
7. 宿舍内禁止乱拉乱接电线:禁止学生在宿舍内进行乱拉乱接电线的行为,以确保用电安全。
8. 不得随意更换或修理电器设备:如果宿舍内的电器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
9. 限制夜间使用电器:为了保证学生充足的休息时间,夜间禁止使用较大声音的电器,如音响、电视等。
10.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宿舍内的电气设施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和维护,禁止学生私自进行电线的拆卸或乱接。
以上仅是一份示例,实际的大学学生宿舍用电管理细则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和学校规定做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大学生宿舍规章制度十篇
大学生宿舍规章制度十篇大学生宿舍规章制度十篇大学生宿舍规章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建秩序良好、安全卫生、文明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__〕5号)及《山东大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安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责任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提供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
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积极、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
天津市学生宿舍管理人员配置规定
天津市学生宿舍管理人员配置规定
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保障学生人身、个人物品的安全;维护宿舍区内学校财产、设施的安全;宿舍区域卫生的打扫、保洁;学生用水用电等各项服务工作。
具体容如下:
一、宿舍管理员应为人师表,服装整洁、语言文明,不得穿背心、拖鞋在校园内走动。
二、实行 24 小时值班,不得脱岗。
三、除学生家长外,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宿舍楼(男家长不得上女生楼),晚间严禁容留校外人员或非住宿生,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
四、负责按照宿管的规定的作息时间开、锁宿舍大门,不得延误或提前。
五、负责对住宿生的归寝、宿舍卫生等进行日常检查,并详细登记;例行就寝巡查,维持就寝纪律,及时督促、提醒学生上课、打扫卫生。
及时解决学生矛盾,制止学生骂人、打架等发生,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六、负责督促学生关锁门窗,留意各种可疑现象,保障学生的财物安全。
凡出现学生现金、物品被盗,要及时组织开展调查活动,查明失劫原因。
七、抓好清洁卫生。
检查宿舍楼、厕所的卫生的打扫,督促学生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八、负责对宿舍的乱接、乱钉、乱贴、乱摆、乱放、乱倒、偷电等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并向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汇报。
九、负责检查门窗、管道、关水龙头,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修。
十、宿舍管-理-员须将检查情况及时公布,将各类检查表上交存档,学校将对管-理-员工作定期检查和抽查,宿舍管-理-员接受学校的管理和考核。
天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天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学生日常住宿行为,依据《天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天津大学学生宿舍入住的各类学生,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天津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同等学历研究生、远程与继续教育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外籍留学生、进修生、其他临时住宿学生等。
第三条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课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第四条学生宿舍管理紧密围绕学校育人目标,坚持思想教育与管理服务相结合、学生自我管理与物业服务相结合、制度管理与行为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由校学工部学生生活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简称园区中心)具体负责。
第二章住宿管理第六条本科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提供住宿;硕、博研究生实行住宿自愿申请制。
各类别学生应按学校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住宿费用,并签订住宿公约。
第七条所有住宿资源由园区中心统筹分配,新生报到凭录取通知书等有效证件办理入住手续。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宿舍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情况,可申请调宿,由园区中心审批办理;其他原因的调宿,视情况予以办理。
第九条学生因伤病申请无障碍宿舍的,应出具医院诊断证明,经学院审核,由园区中心视情况予以办理;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应持校医院证明,及时向园区中心说明情况,园区中心视情况予以安排或调整。
第十条学生毕业时,集中办理退宿手续,并遵守离校清宿时间搬离宿舍。
第十一条因结业、退学、转学、出国等原因注销学籍的,提前办理退宿手续,并在一周内搬离宿舍和退还钥匙。
第十二条因事、因病等原因办理休学离校的,提前办理退宿手续,并在一周内搬离宿舍并退还钥匙,休学期满回校重新办理住宿申请手续。
第十三条本科生征得家长同意,研究生征得家长和导师同意,并经学院审核,可自愿申请退宿。
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学生宿舍不仅是学生们生活学习的场所,也是他们成长的重要环境。
因此,建立一套合理的宿舍管理规定是非常重要的,可以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学习环境。
1.概述宿舍管理规定是指大学根据学生宿舍实际情况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学生的居住行为,维护宿舍内外的秩序,促进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2.宿舍分配宿舍分配是宿舍管理的第一步。
学校应根据学生的性别、年级和专业等条件,合理分配宿舍。
对于已经成为学生干部的学生可以给予优先分配的机会。
此外,学校还可以设立特殊宿舍,如学生活动室、国际学生宿舍等,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3.宿舍安全宿舍安全是学生宿舍管理中最重要的方面。
学校应该安装各种设施,如视频监控、门禁系统等,确保宿舍内外的安全。
同时,学校需要加强对学生的宿舍安全教育,告知学生如何正确使用电器、预防火灾等安全知识。
4.宿舍卫生宿舍卫生是学生宿舍管理的另一个关键方面。
学校应制定宿舍卫生制度,规定学生要经常打扫卫生。
学生应保持宿舍的整洁,并定期进行大扫除。
此外,学校还可以组织各类公益活动,增加学生们对卫生的重视和参与。
5.打破黄赌毒在大学生活中,黄赌毒问题时有发生。
学校应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明确禁止学生在宿舍从事赌博、黄色和毒品相关活动。
学校可以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远离这些不良行为,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
6.夜间管理对于大学生来说,夜晚的时间通常是最容易出问题的时候。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夜间管理,确保学生遵守宿舍规定。
学校可以设立夜间守卫、实施门禁制度等措施,防止学生离开宿舍参与不良活动。
7.财产管理大学生宿舍内学生的财产管理也是学校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
学校应该建立完善的宿舍财产管理制度,规定学生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以免发生丢失或被盗的情况。
此外,学校可以提供寄存服务,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存放物品的地方。
8.遵纪守法学校对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还应包括对学生的行为规范。
天津大学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意见
天津大学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意见为预防和杜绝学生宿舍区域发生火险或火灾事故,保障学生宿舍财产和住宿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天津市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天津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天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学生宿舍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一)工作定位。
排查和解除学生宿舍区域火灾隐患,确保学生宿舍区域“火灾零隐患” ,营造“安全、和谐”的学生宿舍。
(二)基本原则。
坚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四懂四会”知识学习,掌握消防安全技能,熟悉火险逃生路线。
(三)管理模式。
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形成保卫处、学工部、各学院等多方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各学院(学部)建立“党委副书记-辅导员- 班长(班级负责人)-宿舍安全员” 四级消防安全工作机制,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实现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二、管理职责(一)保卫处负责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具体职责如下:1 、贯彻、落实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指导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2、指导各学院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3、组织开展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技能的培训;4、购置、维修、更新、检测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保证完好有效;5、组织、协调扑救火灾,抢险救援,保护火灾现场和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损失、查明责任,提出对火灾事故处理的初步意见。
(二)学工部作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如下:1、组织辅导员、学生宿舍安全员骨干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学习防消常识,掌握防消技能;2 、定期组织全校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3 、发现火灾隐患,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限期整改;4 、定期组织学生进行灭火、逃生演练;5、对违反学校消防安全相关校纪校规的学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校园地图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校园地图(一)宿舍条件图片来源:百度学校官网网址1.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每个房间4个人,阳台有晾衣杆。
宿舍内基本设施包括:网络接口、每人一套组合床(衣柜、电脑桌、椅子、书架)、电风扇、窗帘。
此类物品不另收费,但需要学生妥善保管。
洗漱用品自备。
每栋宿舍楼内设有热开水房,全天为学生提供热水;设有自助洗衣房,学生可以刷卡自助洗衣。
2.每个宿舍四个人,上床下桌,宿舍有阳台,宿舍楼每层两个水房,水房连着厕所,每层一个活动室。
开水房还有洗衣机在一楼。
教室和宿舍都有地暖的,很暖和。
3.住宿都很好宿舍楼底下有洗衣机。
4.宿舍上床下桌,四人间,一楼有洗衣机用饭卡刷。
5.我觉得挺好,四人间还有地暖。
6.宿舍为四人间。
上床下桌,宿舍都有阳台,寝室内有单独的电扇,冬天多数宿舍楼为地暖,只有两栋宿舍楼为非地暖。
每层宿舍楼上拥有两个独立卫生间含有洗漱池。
每栋宿舍楼1楼都有洗衣机,需刷饭卡使用。
每天会有保洁阿姨打扫卫生间及走廊过道。
环境卫生可以保证。
(二)图书馆1.图书管坐落于校园主入口轴线的尽端,难免主轴线广场,东临开阔湖面,是校园的中心建筑。
2.由高低错落的曲线形体组成,其自然的形态在东侧景色优美的景观湖和西侧的建筑群体之间形成了柔和的过度。
图书管沿湖一侧设置了湖边步道、观平台等亲水空间,营造舒适宁静的阅览环境。
3.曲面建筑的清水混凝土和浅灰色玻璃被用作立面主要材料,二者虚实相间,简洁质朴,具有强烈的整体感。
厚重而富有质感的清水混凝土带形墙面,以强烈单纯的形体语言,通过厚度的有机变化为建筑的形象带来趣味。
4.图书馆现有纸质图书92.5万册,生均80册;纸质期刊440余种,报纸近60种,期刊合订本5000多册,电子图书340万余册,电子期刊7631种,外文电子期刊1.2万种,能够使用的数据库18个。
建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
图片来源:仁爱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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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学生日常住宿行为,依据《天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天津大学学生宿舍入住的各类学生,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天津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同等学历研究生、远程与继续教育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外籍留学生、进修生、其他临时住宿学生等。
第三条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课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第四条学生宿舍管理紧密围绕学校育人目标,坚持思想教育与管理服务相结合、学生自我管理与物业服务相结合、制度管理与行为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由校学工部学生生活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简称园区中心)具体负责。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六条本科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提供住宿;硕、博研究生实行住宿自愿申请制。
各类别学生应按学校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住宿费用,并签订住宿公约。
第七条所有住宿资源由园区中心统筹分配,新生报到凭录取通知书等有效证件办理入住手续。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宿舍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情况,可
申请调宿,由园区中心审批办理;其他原因的调宿,视情况予以办理。
第九条学生因伤病申请无障碍宿舍的,应出具医院诊断证明,经学院审核,由园区中心视情况予以办理;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应持校医院证明,及时向园区中心说明情况,园区中心视情况予以安排或调整。
第十条学生毕业时,集中办理退宿手续,并遵守离校清宿时间搬离宿舍。
第十一条因结业、退学、转学、出国等原因注销学籍的,提前办理退宿手续,并在一周内搬离宿舍和退还钥匙。
第十二条因事、因病等原因办理休学离校的,提前办理退宿手续,并在一周内搬离宿舍并退还钥匙,休学期满回校重新办理住宿申请手续。
第十三条本科生征得家长同意,研究生征得家长和导师同意,并经学院审核,可自愿申请退宿。
第十四条办理退宿时,住宿不满一学期(含满一学期)按一学期收取住宿费用;超过一学期不满一学年按一学年收取住宿费。
第十五条以上住宿、调宿、退宿均须服从学校的统一调配。
第三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应自觉规范日常住宿行为,遵守以下管理规定:(一)严格按照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出租床位;
(二)学生本人凭校园一卡通刷卡有序进出宿舍楼,禁止随意将一卡通借与他人出入楼使用;
(三)严格遵守宿舍楼门开关时间,遵守宿舍熄灯制度;
(四)宿舍楼关门期间因特殊情况要进出的,应向值班人员出示证件,并予以登记;
(五)严格遵守宿舍会客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会客;
(六)严禁在宿舍楼内饲养动物;
(七)禁止斗殴起哄、大声喧哗、私自高声播放音响设备等扰民行为;
(八)严禁私自改装、拆卸、破坏或处置宿舍楼内生活服务、消防安全等公共设施;
(九)严禁在宿舍内及公共区域乱涂乱刻乱画;
(十)禁止在宿舍门、家具等公共设施上安装和使用吊椅(床)及健身器材等;宿舍公共设施如损坏应及时报修,因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照价赔偿;
(十一)校园主题教育、工作通知以及学生活动宣传海报等张贴物要按流程申请审批,并按指定规格和地点张贴;
(十二)自行车等个人交通工具按指定地点在宿舍楼外整齐存放,不准放进宿舍楼内;
(十三)禁止在宿舍楼内从事推销等商业性经营活动;
(十四)严禁在宿舍楼内进行宗教活动;
(十五)不得留宿非本楼同学及校外人员,严禁留宿异性;
(十六)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携带大件物品进出宿舍楼,须在值班室登记。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学生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使用明火(包含存放和使用卡式炉、煤气炉、酒精炉以及点蚊香、蜡烛等)、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废弃物;
(二)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品;
(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电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四)除宿舍内统一配备的空调、饮水机以及个人电脑、台灯、小电扇以外,严禁在宿舍房间内存放和使用违章电器;
违章电器包括:1、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水壶、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炊器具;2、电暖气、电热毯、电熨斗、电吹风、电卷(直)发器等一切具有电加热功能的器具;3、电冰箱、洗衣机、烘(甩)干机等生活家电;4、教育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认定为不适合在宿舍使用的其他设备。
(五)禁止使用无国家3C认证的伪劣电器及设备;
(六)宿舍无人或停电后应及时关闭所有电器及电源插座开关,做到“人走断电”;
(七)严禁从宿舍楼向外投掷杂物;
(八)严禁在宿舍楼内吸烟;
(九)禁止挪用和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第五章文化建设
第十八条积极参与宿舍文化活动,营造安全、卫生、文明、和谐的住宿文化氛围。
第十九条积极融入本科生住宿书院制建设,重点围绕“家国情怀、明礼崇德、博学精专”三大任务,积极参与书院思想引领、知识分享、文化交流、生活服务、行为养成等各项育人活动,建设宿舍“家”文化。
第二十条互相关心、帮助,维护宿舍团结。
第二十一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保持宿舍卫生、及时交还钥匙,做到文明清宿离校。
第六章奖励、处分与申诉
第二十二条积极开展学生宿舍文明建设活动,在宿舍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处分:
(一)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未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警告处分;已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二)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品,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
(三)影响学校住宿安排,擅自调换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出租宿舍床位的,给予记过处分;
(四)在宿舍窗外违规放置或者向宿舍楼外抛掷物品,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五)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六)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七)严重影响学生宿舍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的其他行为,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第二十四条宿舍违纪处理程序依据《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执行,宿舍违纪申诉处理依据《天津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执
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学生宿舍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由学校有关部门根据本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天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天大校发【2006】4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