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心理康复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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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特殊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残疾人入学
的人数及其比率逐年上升,特校的数量逐步增加,特教教育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我们感到欣慰的同时,发现部分残疾人的心理存在较大的障碍,不愿意自食其力,不主动参与社会生活,不承担应负的
家庭责任。有的走出校门即进牢门,
有的终身孤独漂泊,有的走上自杀的道路……分析其心理问题的原因,采取针对性的教育与训练措施,对于残疾人的心理康复是极其必要的。
一、残疾人存在的不良心理问题
(一)法律意识淡漠,心存侥幸而违法
因残障而滋生淡漠,是部分残疾人自然的心理
归因。是非观念的缺乏,导致了残疾人犯罪逐年上升,犯罪组织形式亦趋向组织化与职业化。残疾人违法犯罪已成为当前需要予以重视的社会问题。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现有残疾人8296万人,约占总人口的6.34%,涉及20%的家庭。残疾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需要得到社会的同情与支持,然而部分残疾人却利用这种社会关爱的庇护,淡漠法律意识,产生盗窃、抢劫、诈骗等不良行为。部分肢残人员社会交往复杂,违法乱纪,其所开
设的发廊、
旅馆往往成为违法犯罪的窝点;[1]
少数智障患者无事生非,冲动犯罪。
(二)自我中心意识强,因利己而攻击他人
以自我为中心,是部分残疾人的意识特点。他们往往因违背自己的意愿而侵犯他人,并产生敌视、攻击他人的身体、辱骂或破坏性行为。当残疾人遭受挫折时会焦躁不安,采取打人、咬人、抓人、踢人、冲撞别人、夺别人东西、扔东西等方式,引起同伴或别人与他对立和争斗。部分残疾人因受到了不公正待遇、
不能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医疗保障缺乏、婚姻家庭不幸等,当他们无法解决这些问题,大量堆积后就会形成情绪情感的暴发,出现反社会行为。
(三)缺乏群体意识,自信心不足而孤独自闭
自信心不足,致使他们不愿主动与人交往,常表现为几个方面:言语及认识方面异常,表现为2岁以后不爱讲话,不爱与其他人接近、交往,对别人的呼喊没有反应,不跟人打招呼;社会交往能力和行为异常,表现为对亲友无亲近感,缺乏社会交往方面的兴趣和反应,不爱与伙伴一起玩耍;不关心别人、冷漠待人,性情孤僻,即使对待亲人也以冷漠为主。[2]
(四)生命意识缺失,自我效能感弱而抑郁消沉
因自我效能感弱,残疾人经常感叹命运的不公。部分残疾儿童因为长期精神压抑,形成抑郁状态,如果不及时加以排解,就会意志消沉。部分残疾
残疾人心理康复探析
毛小波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湖北
襄阳
441050)
摘要:残疾人存在着法律意识淡漠、自我中心、孤独自闭、精神抑郁、意志消沉及自杀倾向等心理问题,学业不
良与就业压力大、家庭教育缺失、社会与自身不良因素干扰是其主要影响因素。建立完善的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立法
及制度,建立个体心理调节机制,建立教育、残联、民政部门联合的外部支持协助系统是残疾人心理康复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残疾人;心理健康;心理康复中图分类号:R 76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14X (2012)04-0132-03
收稿日期:2012-04-10
作者简介:毛小波(1974-),男,湖北应城人。教师,研究方向:特殊儿童的心理与教育。
doi:11.3969/j.issn.1671-914X.2012.04.132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第11卷第4期
双月刊
20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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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眼中的世界是灰色调的,他们在生活的过程中看不到希望,对未来生活丧失信心,逐渐意志消沉,产生自杀、自残行为。
二、残疾人心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学业及就业压力大
由于存在一定的身心缺陷,残疾儿童少年在求学时会遇到许多障碍,需要特殊的教育教学条件,如果得不到应有的帮助,他们就会产生厌学情绪。社会就业岗位的紧缺,导致他们在走出校门寻找职业会碰到更多的困难,长期得不到解决就会形成一定的心理问题。
(二)家庭教育不良
有些残疾人缺少家庭温暖,感觉不到父母对自己的关爱。随着社会的发展,残疾人的婚姻观、家庭观也随之发生很大的变化,离婚率越来越高,单亲家庭子女日益增多。家庭的破裂、抚养方式的改变、人际关系的变化以及家庭教育的变异,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健康成长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三)社会因素干扰
社会上很多人对残疾人的认识一般还停留在对弱者的“同情”和“怜悯”上,无形之中就会进一步加深他们的消极心理,使他们感到自卑,缺乏自信。社会因素的不良,常常使他们不能与正常人一样进行竞争。特殊学校教育的失当,常使他们产生心理的挫败感。部分残疾人没有真正体会到周围人对他们真诚的关爱。人们的无视、冷漠与环境设施的不完善是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获得平等权益的最大障碍。
(四)自身素质不足
由于身体的损伤带来了行为和社会交往上的障碍,如行走不便、言语困难、动作不协调等,会产生消极情绪和心理变化,出现自卑、羞愧、绝望等心理问题。他们常因生活不能自理或功能丧失依赖他人而自卑;当就业、升学、婚姻困境得不到及时的帮助时,出现绝望。
三、残疾人心理问题的矫正措施与对策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残疾人保障法相关的配套制度
我国已经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令,从立法上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益。但在执法过程中,涉及利益协调,需要各部门之间的相互交流协作,处理好依法与创新、需求和可能之间的关系,使残疾人立法、执法达到更加先进的水平,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为残疾人的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建立个体心理调节机制
心理康复的过程是残疾人建立个体心理调节机制的过程,通过接受系统的心理干预技能培训,使其逐步适应正常的学习、生活与工作等。心理调节机制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耐挫教育:创设情境,帮助残疾学生获得挫折体验。虚拟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挫折和困难情境,并把这些问题、困难安排在富有启发性的具体教学情境中,在教学过程中让他们完成任务,解决问题,提高他们应对挫折的能力;[3]树立榜样,教给学生战胜挫折的方法,激励残疾儿童不断进取;加强疏导,提高他们抵抗挫折的能力。
2.强化主动沟通的意识:教育他们遇到困难时要主动提出,在自己克服不了的情况下,可以向同学、老师、家长说明,寻求帮助;通过集体游戏活动,克服恐惧害羞心理,增强自信;教会语言表达的技巧与沟通的态势语,学会与人交流;教会他们养成自省的习惯,能够换位思考。
3.强化心理调节技能:教会一些心理康复的自我调节技能。适当宣泄技巧:当心中有了不满、烦闷等消极情绪时能够及时以合适的方式宣泄出来,以减轻自己的心理压力;自我安慰技巧:当遭遇失败时能够以一定的方式进行自我安慰,以排解焦虑感;自立自强技巧:当别人的帮助未能及时到达,当他人未能满足自己的需求时,要学会独自承受,不能一味地依赖他人,要坚强面对。只有娴熟地运用各种心理调节技巧,才会使自己的心理始终保持健康。[4](三)残联、民政、教育部门联动,建立外部支持协助系统
1.建立有关人员(同事或家属等)协助支持系统:残疾人接触最多的是残联、民政部门的领导和老师们,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周围人的态度对于其心理状态有着重要的影响,特别是家属、同事、病友等,对其心理状态的调节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家长要善于观察儿童的身心变化,建立积极的生活态度,给予儿童潜移默化的影响;心理辅导工作者要学会倾听,与残疾人交朋友;同事要理解残障给他们带来的心理问题,给予鼓励与正面的疏导,为残疾人的心理康复营造一种良好的氛围。
2.建立专家协助支持机制:心理康复是一个长期的调节过程,没有心理咨询专家的指导与帮助,就无法摆脱消极心理的影响,难以建树起积极的人生目标。残联、民政乃至特殊学校,可以聘请心理医生进行专门的心理辅导,教会他们心理咨询与治疗的理论与方法,学会自我心理治疗的技能,学会正确地观察社会,提高自我调节的能力。心理治疗有其特殊性,只有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才能从事此项工作。
残疾人心理康复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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