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成绩修正申请表
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复核申请表
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复核申请表尊敬的教务处领导:我是您们学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的一名研究生,我现在就我的研究生课程成绩进行复核申请。
我认为我的成绩和我的实际能力不符。
我想要对我的课程成绩进行复核,以证明我的实际能力。
我相信您们会认真对待我的申请,按照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来处理我的复核申请。
因此,我特提出本次申请并填写以下相关的信息。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XXX学号:XXX班级:XXX研究生导师:XXX联系电话:XXX二、复核课程及成绩:复核课程:XXX成绩:XX三、复核原因:(1)我的考试成绩与我的实际能力不符。
我成绩不好的原因可能是我没有充分理解试题的难度或者是我没有在考试当天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
(2)我成绩不好的原因还有可能是由于试卷有误。
我可能在试卷上发现了一些错误或者试卷标准有误。
(3)我可能有一些特殊原因无法在考试当天发挥出全部能力。
比如我可能出现了特殊的身体状况或者家庭问题等。
四、复核依据:(1)《高等教育本科专业教学质量评估标准》中规定:学生课程成绩应为公平、公正、科学评定,要确保评分与学生实际水平相符合。
在学生课程成绩出现疑点时,学生可以向教务处进行复核。
(2)《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考试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科学,向考生提供公开、公正和公平的评测结果,因此,我要求进行成绩复核。
五、复核要求:(1)综合考虑我个人实际学习水平,对我的成绩进行仔细的检查。
(2)对于复核结果,请书面通知我。
六、复核申请日期:本次申请日期为XX年XX月XX日。
七、附件:请按照学校要求提供的相关的申请附件递交申请。
八、备注:我根据学校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证明文件,希望您们能够认真考虑我的申请,并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反馈具体的复核结果。
谢谢!此致,敬礼!申请人:XXX西安交通大学XX学院20XX年XX月XX日。
重庆医科大学成绩绩点的算法
重庆医科大学成绩绩点的算法
(一)课程考核成绩与绩点的折算方法:90—100分绩点系数为4.0—5.0(90分绩点系数为4.0,91分绩点系数为4.1,余类推,下同);80分—90分绩点系数为3.0—3.9;70—79分绩点系数为2.0—2.9;60—69分绩点系数为1.0—1.9;60分一下绩点系数为
0.
(二)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1、一门课程的学分绩点=该课程的学分数X绩点系数;
2、累计学分绩点=某一阶段各门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
3、平均学分绩点=累计学分绩点/某一阶段各门课程的学分数之和。
计算平均学分绩点应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重医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申请表
2011年3月参与“学习雷锋”活动
2011年4月参与投票选举团代表参加“重庆医科大学团员代表大会”
2011年4月参与“敬老院爱心活动“
2011年5月参与“班级及护理学院模拟招聘活动”
2011年5月参与“消防自愿者培训”
特殊表彰
学办审核发展素质总分
学生本人签字: ××
班级评议小组长签字: ××
辅导员签字: ××
学办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在这一年中,我始终像以往一样默默地遵守着学校的规定,热爱着这片生我养我的土地,热爱着我的党,热爱着我的国家。能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正确认识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的关系,乐意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各项学校的各项政治活动,端正着自己的行为规范,积极参加各种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及公益活动。每次做教室清洁时从来没有缺席过,总是认真地打扫,给同学们留下一个清洁的学习环境。
2010年10月参与涉外护理班联谊,开展“创优争先”团组织活动
2010年11月参加杨公桥烈士墓纪念活动
2010年11月参与“班级风采大赛”并被评为优秀自愿者
2010年11月参与“共同学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的先进性和相关知识”
2010年12月参加三进三同社会实践并书写实践报告
2010年12月参加护理学院运动会
我积极地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积极上进,与同学之间相处融洽,同时作为一个室长,做好了寝室的卫生以及安全防护工作,每次都会给我的室友们强调走的时候要关好门,钥匙要随时带着,在寝室不准抽烟不准喝酒,做好了防火防盗的措施。
德育自评分:95 学生本人签字:××
发展素质评分
项目
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课程补考、重修、 补修、免修、增修 ...
重医大文〔2018〕130号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课程补考、重修、补修、免修、增修等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教学单位、各相关处室:为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制度,规范考试工作,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将《重庆医科大学课程补考、重修、补修、免修、增修等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遵照执行。
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4月18日重庆医科大学课程补考、重修、补修、免修、增修等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制度,规范考试工作,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重庆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重庆医科大学来华本科留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考1.必修课成绩和限定选修课不及格时,可参加该课程的补考。
2.公共选修课成绩不及格,学校不组织补考,学生可在下次选课时重新选修该课程或改选其他课程。
3.旷考、作弊的课程不得参加补考,只能重修。
重修不及格的课程不得参加补考,只能再次重修。
4.补考只安排一次,在每学期开学后2-3周内进行,由各院系自行安排,教务处协调。
5.补考成绩按实际成绩录入。
补考及格的课程的最终成绩按60分计算,学分绩点按1.0计算。
6.补考成绩由任课教师在该课程补考结束后2周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直接录入和提交。
二、重修1.补考不及格、旷考、作弊的必修课程,必须参加重修。
必修课程成绩在60-70分之间,允许再次重修该课程以取得更好成绩。
2.重修报名一般在开学后2周内,由学生根据教务处通知安排自行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报名。
学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学期课表及培养计划,所报课程必须为当前学期开设的课程,当前学期未开设的课程学校不予安排学习和考试。
3.凡需重修独立实验课程的学生应同时在实验教学管理中心报名,必须参加实验课程的跟班学习。
实验课程重修人数大于20人时,实验室可考虑单独开班。
4.重修原则上跟随本专业低年级修读课程并参加期末考试,如遇低年级培养计划变动等特殊情况,可选择修读同层次其他专业名称相同的课程,且学分或学时不低于原课程要求。
【重庆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学年制学籍管理
重庆医科大学学年制学籍管理办法第一节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一条学生在校期间修读的课程分为必修课程、限定选修课程和任意选修课程。
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学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于毕业时装入学生档案。
第二条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考试成绩的评定: 必修课程均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选修课可采取五级记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五级制记分与百分制记分的换算标准为优100-90分;良为89-80分;中为79-70分;及格为69-60分;不及格为59分及以下。
凡是课程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者,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课程考核可采用笔试、口试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课原则上采取闭卷笔试方式。
限定选修课程与任意选修课程为考查课程,实行学分管理,不计入留降级课程门数。
第三条课程成绩原则上以期终考试成绩为主;平时成绩(含期中考试、课堂提问、实验报告、作业、出勤等)可作为课程考核成绩的一部分,原则上占总成绩的20%-30%,具体比例由教研室提出意见,报院系批准。
任课教师应在开学初向学生公布本课程的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办法。
第四条学校学生处负责对学生思想品德进行考核。
考核鉴定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按照《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细则》中的德育测评程序,对学生思想品德进行考核。
第五条公共体育课为必修课,体育成绩按照《重庆医科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执行。
学生体育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作不及格论;旷课四次以上者(含四次),本学年体育课作不及格论。
对身患疾病或因生理原因不能正常上体育课的学生,经医院证明,体育工作部同意,可以有选择地测试部份项目,但必须上体育保健课,成绩注明原因及“保健”字样。
第六条跨学期的课程,于该门课程结束时记载成绩。
第七条考场由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编号,学生必须对号入座,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无论平时测验、期末考试或补考,均不得有交头接耳,传递夹带,相互抄袭,调换试卷,代考或请人代考等作弊和违纪行为。
14重庆医科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12年5月修订)(2012.5.9)
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12年5月修订)》的通知(重医大〔2012〕72号)各院、系、部、处、室: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我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学校对《重庆医科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11年5月修订稿)》(重医大[2011]89号)进行了再次修订,形成了《重庆医科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12年5月修订)》。
经2012年5月8日校长办公室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12年5月修订稿)》特此通知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主题词: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通知抄送:校领导重庆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2012年5月23日印发重庆医科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12年5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按照学校人才培养目标,通过设立基础素质和发展素质等测评指标,确定评价标准,采取有效途径和方法,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评价、激励的一种工作机制。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发展”的原则,学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05]5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采取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日常管理相结合、量化测评与目标管理相结合、静态测评与动态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客观、公正、全面、系统地评价学生的在校表现情况,以此形成良好的学生教育管理机制和营造优良的学风、教风、校风,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七年制学生)。
第二章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第四条为使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学校建立校级、院(系)级、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班级等四级组织机构和工作运行机制。
学校成立“重庆医科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为校长;副组长由学生工作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体育工作部等部门领导组成。
大学本科生考试成绩复查程序及申请表
大学本科生考试成绩复查程序
1. XX大学本科生,对本人考试成绩评判有疑问者,可以申请复查,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批同意后,进入复查程序。
2. 学生申请复查的课程由开课学院负责执行复查。
3.各执行学生成绩复查的学院要认真对待学生提出的复查申请,组织至少有两位教师组成的复查小组对该生的试卷进行复查,明确签署复查意见,并对复查结果负责。
4. 成绩复查申请表填写一式两份,复查结束后,执行复查学院留存一份,另一份送接受学生复查的学院,由接受学生复查的学院负责将结果通知学生。
5. 成绩复查结果需要做出成绩修改的,由执行复查的学院填写成绩更改申请表,连同成绩复查申请表、试卷等有关考核资料经教务处审批后,由教务科执行成绩修改。
6. 学生申请复查时限为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
XXXX年十月二日
XX大学本科生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
普通本科生考试成绩更正审批表
教师姓名所属院系联系电话Fra bibliotek课程名称
开课学期
课程代码
序号
学号
姓名
学院
专业班级
错误成绩(注明平时、期中、期末、实验等)
正确
成绩
1
2
3
4
5
6
7
8
变
更
原
因
出错率(%):
任课教师签名:
年月日
教
研
室
意
见
教研室主任签名:
年月日
学
院
意
见
主管院长签名:
学院公章:
年月日
教
务
处
意
见
审核:
年月日
主管处长签名:
年月日
备
注
1.出错率为教师讲授本门课程成绩出错学生数/学生总数;超过5%为教学事故。
2.由教师所在学院负责审核相关证明材料(试卷或论文、作业等),确保属实。
3.任课教师办理完毕,在教务处登记并送教务处、学生所在学院、教师所在学院各一份存档。
xx医学院关于规范学生成绩更正的通知
xx医学院
关于规范学生成绩更正的通知
各有关教学单位:
为更好的规范学生成绩更正的审批和报送,根据《xx医学院考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成绩更正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由课程的主讲教师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原始答卷及复印件、原始成绩记分册及其复印件、平时作业及其复印件、平时成绩记录及其复印件)并填写《xx医学院学生成绩更正表》,经课程所属教研室三位任课教师(教研室人数不足三位的由课程所属系部指定)调卷复查成绩确有错误并签署复查意见后,由所属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以及教务处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审核同意后的《xx医学院学生成绩更正表》由主讲教师将原件报教务处,复印件送学生所在系。
三、考籍科在收到审核后的《xx医学院学生成绩更正表》后,对成绩的电子文件进行更正,要求主讲教师对纸质文件进行更正并签名。
四、学生所在系在收到审核后的《xx医学院学生成绩更正表》复印件后,应立即要求主讲教师对涉及到的《学生成绩册》的错误成绩进行更正并签名。
附件:《xx医学院学生成绩更正(补报)表》
教务处
x年x月x日。
教务处成绩修改 -回复
教务处成绩修改
(1)登陆系统后,点击成绩→成绩修改【教师】。
勾选需修改成绩的教学班点击“申请”按钮,找到需修改成绩的学生(可使用学号模糊搜索),将成绩分项修改为正确的分数,填写修改原因,上传相应的附件,点击提交。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教师成绩修改申请操作指南,教师申请成绩修改后请关注审核进度。
4. 学院及教务处审核成绩修改审核流程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审核→教学副院长审核→教务处审核。
审核进入路径:成绩管理→成绩修改管理→成绩修改审核。
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请于9月14日之前完成审核,教学副院长和教务处专人在9月16日之前完成审核。
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规范成绩录入和报送的补充通知
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规范成绩录入和报送的补充通知各院、系、部、处、中心:为进一步加强成绩管理,规范教学过程,适应学校教学管理网络化、信息化发展的要求,针对成绩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对成绩录入和报送做如下补充规定,要求各级部门明确职责并遵照执行。
一、所有必修、选修课程的成绩录入均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web端(网页界面)进行,总评成绩不用录入,而是根据平时、期末等成绩由系统自动计算。
在录入过程中,如遇成绩录入界面有名单,而无试卷成绩时,一律按旷考处理,并在备注栏选择“旷考”。
二、重(补)考、缓考成绩的录入凡必修课课程的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作弊、旷考的除外)可参加课程的重(补)考,课程的重(补)考及缓考安排在每学期的第二、三周进行,各门课程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由开课院系负责组织安排,于开学第一周书面通知学生工作办公室及有关教研室。
重(补)考、缓考成绩应在每学期的第五周前录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方式同正考。
重(补)考、缓考成绩的录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重(补)考、缓考成绩录入操作流程及手册》。
三、成绩的单独报送在正考、重(补)考成绩录入过程中,如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成绩界面上无学生名单(如重修、补修、增修等),无法录入成绩时,各院系集中以纸质方式报学校教务处教务科,由教务科统一录入。
成绩报送表格见附件二《重庆医科大学成绩报送表》,成绩的报送一律采用此表。
凡是能够由任课老师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时,不接收纸质方式的成绩报送。
四、其他未尽事项参照《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的补充规定》(重医大教(2008)55号)执行。
五、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2013年1月15日附件一重(补)考、缓考成绩录入操作流程及手册重(补)考成绩的录入与期末正考的操作方式基本一致。
一、院系查询补考课程、成绩录入密码1. 在每学期开学初,教研室以教研室账号登陆正方管理系统客服端,查询补考课程成绩录入密码:成绩管理→网上补考录入设置,选择补考学年、学期,开课学院前面的框打勾,然后点击查询(注意:其他选择和勾选),可查看本学院补考课程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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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任课教师
联系电话
开课学院
学年学期
学号
姓名
原
平时
成绩
原
实验
成绩
原
期末
成绩
原总评成绩现来自平时成绩现
平时
成绩
现
期末成绩
现
总评
成绩
修正
原因
如实说明具体原因,若有证明材料一并附上。
教研室
审核
签章签字年月日
开课学院审核
签章签字年月日
教务处
审核
签字年月日
备注:凡“录入成绩界面”上无学生名单,而需要新增的成绩统一填写《成绩报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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