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大全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二、培训内容1.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包括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法等。
2. 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包括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方案等。
3. 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培养:包括安全知识普及、安全演练等。
三、培训对象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煤矿管理人员、工人、技术人员等。
四、培训形式1. 理论培训:通过讲座、课堂教学等方式进行。
2. 实践培训:通过演练、模拟等方式进行。
五、培训要求1. 制定培训计划:根据煤矿安全生产需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内容、对象、时间和方式。
2. 培训前需准备:培训前需要准备教材、讲义、模拟器材等,并确保培训场地、设备的安全性。
3. 培训实施:按照培训计划进行培训,确保培训内容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4. 培训总结与评估:培训结束后进行总结和评估,以便改进培训质量。
5. 培训记录管理:建立培训记录,记录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以及培训效果等。
六、培训管理1. 建立培训机构:成立专门的培训机构或部门,负责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培训师资培养:对培训师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培训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3. 培训资源管理:确保培训所需的教材、设备等资源的配备和管理。
4. 培训效果评估: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改进培训质量。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责令改正、记入人事档案等处罚措施。
八、附则本制度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经煤矿企业领导班子审批后执行。
该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废止以前的类似制度。
制度修订后,应及时通知和培训相关人员,并按要求进行培训记录管理。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煤矿四级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四级安全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安全培训质量,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四级安全培训机构,包括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流程、培训考核、培训档案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培训机构基本条件第三条煤矿四级安全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合法的培训机构资质证书,符合国家规定的培训机构设立标准;2. 设有专门的培训场地,具备满足培训需求的设施设备;3. 拥有合格的培训师资队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4. 制定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确保培训工作规范有序。
第四章培训内容第五条煤矿四级安全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煤矿安全规程;2. 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安全技术;3. 煤矿应急救援、事故处理;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5.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第五章培训师资第六条煤矿四级安全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培训师资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工作经验,熟悉煤矿安全生产业务;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培训工作;3. 具备相应的教学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多种教学手段。
第七章培训流程第八条煤矿四级安全培训流程如下:1. 确定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2. 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地点、方式等;3. 安排培训师资,进行教学准备;4. 组织培训实施,确保培训质量;5. 进行培训考核,评定培训效果;6. 建立培训档案,对培训情况进行记录。
第八章培训考核第九条煤矿四级安全培训考核采取笔试、实操、答辩等多种形式,考核内容包括:1. 理论知识掌握情况;2. 实操技能水平;3. 应急处置能力;4. 安全生产意识。
第九章培训档案管理第十章煤矿四级安全培训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培训档案,包括:1. 培训计划;2. 培训师资;3. 培训记录;4. 培训考核结果;5. 培训反馈。
2024年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篇)
2024年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全矿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庞庄煤矿机关部室、基层单位及所有干部职工。
____ie____iebang.第四条各单位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政工部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统筹安排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结对子(必要时进行补充和调整),____职能部门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包保人员落实兑现情况并负责定期通报。
第六条各机关部室负责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包保、检查、指导、督促,同时对包保单位的活动情况如实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政工部。
第七条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____实施,有针对性开展好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八条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本单位干部及班组长____实施,并由当班班组长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九条矿政工部负责制订干部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矿财资部负责制订全矿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学员的抽调、培训、复训合格的办证、发放、建档管理。
第十条安监部负责题库编写、对培训教学计划的审定,根据教学计划制卷、出卷,负责要害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的储备,填写《考试处罚通知书单》。
第十一条四级安培中心负责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一般工种的教学____和管理工作,制定教学计划____考试、学员成绩登记、学员考勤、档案管理。
第三章安全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第十二条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3篇)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适用于全体煤矿从业人员,并应当与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相配套。
第三条煤矿安全培训宗旨是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强化安全意识,使煤矿从业人员能够切实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和适应应急处理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煤矿安全培训应当坚持全员参加、分类层次、循环轮训、培训不断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培训范围与内容第五条安全培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煤矿从业人员应具备的安全责任和义务;(二)煤矿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制度;(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四)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五)职业病防护和应急处理知识;(六)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安全应用;(七)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心理健康教育。
第六条安全培训内容应当根据煤矿从业人员的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工种和不同专业的需要,分别制定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
第三章安全培训组织与管理第七条煤矿应当根据安全培训需要和培训计划,成立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培训。
第八条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煤矿安全培训的专门技术人员;(二)具备开展安全培训的场所和设备;(三)具备开展不同性质、不同对象、不同层次、不同标准的安全培训能力。
第九条煤矿应当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和培训要求。
第十条安全培训应当按照分类培训、循环培训的原则进行。
(一)分类培训:按照从业人员的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工种和不同专业进行培训;(二)循环培训: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内进行循环培训,确保培训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应当与煤矿安全生产考核、煤矿职业健康检查等相关工作相配套,形成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师资队伍、培训质量、考核评估等方面。
第三条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为目标,确保培训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第二章培训内容与方式第四条培训内容应包括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知识。
第五条培训方式应采取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案例分析、模拟操作等多种形式,提高培训效果。
第六条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应结合学员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三章师资队伍第七条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应建立一支具备丰富煤矿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熟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教学能力的师资队伍。
第八条师资队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二)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等;(三)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九条师资队伍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四章培训质量第十条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培训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一条培训过程应严格执行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完整、准确。
第十二条培训结束后,应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三条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应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考核评估第十四条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制度,对培训质量、师资队伍、学员满意度等进行考核评估。
第十五条考核评估结果应作为改进培训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考核评估情况。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范文第一节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____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安全培训中心的培训目标是。
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
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中心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6、专、兼职教师要具备现场工作经验,有初级及其以上的技术职称,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____思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决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严以律己,做学员的表率: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交流教学经验。
7、教师是办好安全培训的骨干力量。
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他们创造好的教学工作条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集中精神做好工作。
8、专、兼职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备好课、写好教案,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
9、专、兼职教师要如期完成教学任务,定期下矿实习调研。
10、学员要努力学习安全技术培训知识,遵守国家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尊敬教师,团结同学,圆满完成安全技术培训任务。
11、学员从报道之日起到结业之日止,执行安培中心的作息时间,严格进行考勤,培训结束后,要将每个学员的出勤、学习情况反馈给学员所在单位。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三条煤矿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培训的第一责任人。
煤矿企业应当将安全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保证安全培训工作的经费和时间,确保从业人员依法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四条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配备合格的师资和教学设施,保证培训质量。
第二章培训内容和对象第五条煤矿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煤矿安全生产知识,煤矿安全操作技能,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六条煤矿安全培训对象包括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第七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安全生产培训。
第八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不少于80学时的专门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第九条煤矿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生产培训。
第三章培训方式和时间第十条煤矿安全培训可以采取脱产培训、半脱产培训、在岗培训等多种形式。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从业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合理安排培训时间。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考核结果等信息。
第四章培训组织和实施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组织机构,明确培训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管理本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并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费用等相关事项。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和评价,确保培训质量。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矿员工安全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和岗位操作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和《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安全技术培训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工作是煤矿永恒的主题,必须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扎实有效地常抓不懈;安全培训工作是实现全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必须坚持“强制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的原则,对员工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和经常性的教育。
第三条员工培训工作由主管培训工作的矿领导负责并将其纳入矿办公会议的议事内容;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员工安全培训的第一责任者。
培训部门牵头,培训主管矿长负责组织安监、通风、机电等有关部门编制员工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经矿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各基层单位要根据矿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培训计划,并责成专人逐月组织实施。
同时要按规定准时派员参加集团公司、矿举办的各类安全培训班。
第四条培训科是矿安全培训的职能部门,接受本矿员工培训中心的业务指导,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矿安全科是安全培训的监督部门,对全矿安全培训工作和入井员工持证上岗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考核。
第五条根据集团公司规定要求,全矿入井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和《上岗操作证书》制度员工只有经过培训具备本工种(岗位)的安全水平,达到应知应会标准操作要求,同时有牢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考核成绩合格才可以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和《上岗操作证书》。
凡没有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者,一律不准入井,凡没有取得《上岗操作证书》者,一律不准上岗。
第二章培训机构及任务第六条根据集团公司规定本着“精干、多能、高效”的原则,建全培训科。
负责对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组织管理,计划实施和督察考核。
第七条根据集团公司规定要求,矿培训科要根据培训规模和岗位实际,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和教师,要在全矿各单位聘请一批中级以上职称、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人员和有丰富经验的技术骨干担任矿兼职教师。
煤矿安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培训管理,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普通职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为目标,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培训管理职责第四条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工作由矿安全培训科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实施煤矿安全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符合国家法规和行业标准;2. 建立健全职工安全培训档案,实现一人一档,详细记录职工培训情况;3. 组织开展新员工入职、转岗、复岗、换岗等安全培训,确保职工具备岗位安全操作技能;4. 定期组织专项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5. 对外委培训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6. 负责安全培训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监督;7. 组织安全培训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职工进行补训。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负直接责任,应积极配合安全培训科开展培训工作。
第三章安全培训内容第六条安全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2. 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3. 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设备操作技能;4. 煤矿应急救援知识、应急处置能力;5. 职业健康知识、劳动保护法规;6. 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意识培养。
第七条安全培训形式包括:1. 理论培训:邀请专家、教授进行专题讲座,组织观看安全教育培训视频等;2. 实践操作培训:现场操作演示、实际操作演练、安全技能竞赛等;3. 案例分析培训: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事故原因、教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4. 考核评估:通过笔试、实操、答辩等形式,检验职工培训效果。
第四章安全培训考核第八条煤矿安全培训考核分为初训考核、复训考核和年度考核。
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范文(3篇)
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煤矿安全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的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知识和技能,确保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2. 原则:a) 安全教育与培训必须以人为本,注重员工的主体地位,强调培养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b) 安全教育与培训必须针对实际,结合具体的煤矿工作环境和作业特点进行,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c) 安全教育与培训必须多样化,采用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方法,提高教育培训效果。
d) 安全教育与培训必须持续进行,定期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确保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提高。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内容和方式1. 安全教育的内容:a) 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包括国家和地方煤矿安全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等。
b) 煤矿安全生产规程的学习,包括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c)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的学习,通过学习安全事故案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d) 安全技能的培训,包括安全作业技能、应急救援技能等。
e) 安全文化宣传,通过讲座、宣传栏、安全教育片等形式,加强员工的安全文化知识和意识。
2. 安全培训的方式:a) 线下培训:组织专题讲座、班组会议等形式,由专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b) 在线培训:开展在线培训课程,通过电子学习平台进行学习。
c) 实地练习:组织安全演练和模拟事故救援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的组织和管理1. 负责人:公司设立安全教育与培训部门,由专门负责人负责安排和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2. 组织形式:定期制定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方式,根据需要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
3. 授课人员: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确保教育培训质量。
4. 培训记录:对每次教育培训活动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培训内容、参与人员和培训效果等。
煤矿安全培训及安全培训经费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培训及安全培训经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国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培训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三条煤矿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培训第一责任人。
煤矿企业应将安全培训纳入煤矿发展规划,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第四条安全培训经费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安全培训经费主要用于职工安全培训、教学设备设施购置、师资培训、教材资料费、考试考核等费用。
第二章安全培训组织与管理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组织机构,明确安全培训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企业安全培训工作。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方式等,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需求调查,针对从业人员的安全需求,调整培训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加强安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选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教师,开展师资培训,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加强安全培训教材和资料的开发与选用,确保教材和资料的科学性、实用性和针对性。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对安全培训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监测,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培训质量。
第三章安全培训经费管理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安全培训经费,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安全培训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一)职工安全培训;(二)教学设备设施购置;(三)师资培训;(四)教材资料费;(五)考试考核费用;(六)其他与安全培训相关的费用。
煤矿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矿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
第三条煤矿安全培训教育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终身学习”的原则,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煤矿安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煤矿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煤矿安全教育培训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包括:(一)制定煤矿安全培训教育计划;(二)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三)对安全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估;(四)对安全培训教育资料进行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第三章培训内容与要求第七条煤矿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包括:(一)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技术规范等;(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三)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四)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五)心理健康教育。
第八条煤矿安全培训教育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二)其他从业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三)新入职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四)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六个月以上复岗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从业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
第四章培训考核与评估第九条煤矿安全培训教育应建立考核制度,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条考核内容包括:(一)理论知识掌握情况;(二)安全操作技能掌握情况;(三)安全意识、应急处置能力等。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应作为从业人员评优、晋升、奖惩的依据。
煤矿班组学习培训制度(三篇)
煤矿班组学习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煤矿班组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加强班组管理和生产综合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内各班组的员工学习培训活动。
第三条学习培训的目标是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提高班组的管理能力和生产效益。
第四条班组学习培训分为正式课程和日常学习两种形式。
第五条学习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制度;2. 班组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3. 技术知识和操作规程;4. 事故案例和安全教育;5. 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教育;6. 管理知识和沟通技巧。
第六条学习培训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
第七条煤矿班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培训,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
第八条学习培训的费用由煤矿承担。
第二章学习培训流程第九条学习培训按照周期进行,每个周期为三个月。
第十条学习培训内容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确定,每个周期发布学习计划。
第十一条学习计划包括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学习时间和考核方式等。
第十二条学习内容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可以进行调整和更新。
第十三条学习方法采用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面授、实践、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
第十四条学习时间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学习活动。
第十五条学习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并评价学习效果。
第十六条根据评价结果,对学习效果较差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补充。
第三章学习培训管理第十七条学习培训管理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第十八条学习培训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学习计划和培训计划;2. 组织学习培训活动;3. 监督学习培训过程;4. 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十九条学习计划和培训计划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十条学习计划和培训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学习内容和方法;2. 学习时间和地点;3. 学习资料和工具;4. 考核方式和评价标准等。
第二十一条学习培训活动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和协调。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范文(3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长效机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制度适用于矿属所有单位(科室、区队)的全部职工。
第三条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长期化、科学化。
第四条按照上级有关员工培训管理规定,明确培训目标要求。
各基层单位负责本部门员工日常培训制度制定,建立、健全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五条对员工的日常培训内容,应包括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工种、岗位应知应会,特殊工种及关键岗位“手指口述”“岗位描述”“个人素质提升”等煤矿安全常识。
第六条矿劳资科、安检科、机电科、生产科等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对矿属各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有关培训职责第十一条为加强员工培训工作,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生产业务科室、区队主管为成员的员工2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二条组织矿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负责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劳资科协调配合实施。
第十三条培训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员工安全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
第十四条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负责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培训中心协调配合实施。
第十五条培训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员工技能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并根据各单位培训需求,协调、实施各项培训计划。
第十六条培训中心、劳资科、安检科按照相关培训要求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的培训工作,在全矿范围内强力推行“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法。
第十七条矿各职能业务科室负责对对应区队的安全培训活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业务技术指导、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为加大煤矿工人安全培训力度,必须大力开展以科室、区队为单位的现场培训和岗位技能应知应会、“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等安全常识培训。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三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煤矿安全培训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对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下面是一个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
1. 培训目标明确煤矿安全培训的整体目标,包括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煤矿安全管理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培训内容确定煤矿安全培训的内容,包括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根据不同岗位和层级的人员设置相应的培训内容。
3. 培训计划编制煤矿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时间、地点、人员和培训形式,确保培训按计划进行。
4. 培训师资明确煤矿安全培训师资的资质要求和培训能力,培训师资可以是内部人员或者外部专业机构的人员,确保培训的质量。
5. 培训方法确定煤矿安全培训的方法,包括讲座、教材学习、案例分析、实地考察等,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培训方法。
6. 培训评估建立煤矿安全培训的评估机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7. 培训档案建立煤矿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和效果,为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8. 培训监督加强对煤矿安全培训的监督,确保培训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定期进行培训质量检查和督查。
9. 培训奖惩建立煤矿安全培训奖惩制度,对参与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不参与培训或者培训效果不达标的人员进行惩罚。
10. 培训宣传加强煤矿安全培训的宣传工作,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对安全培训的重视度,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以上是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具体可以根据煤矿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高矿工安全意识,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私营煤矿、合作煤矿等。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制定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煤矿安全培训课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培训课堂管理,确保培训质量,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安全培训课堂的管理,包括培训计划、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学员管理、考核评估等方面。
第二章培训计划与课程设置第三条培训计划应结合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时间、地点和师资力量。
第四条培训课程设置应遵循系统性、针对性、实用性的原则,包括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知识、安全技能培训等。
第三章师资队伍管理第五条培训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第六条培训教师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七条培训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纪律,认真备课、授课,确保教学质量。
第四章学员管理第八条学员应按照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按时完成培训课程。
第九条学员应遵守课堂纪律,保持良好的学习秩序。
第十条学员应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提出问题,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如有困难,可向培训教师或管理人员反映,及时解决。
第五章考核评估第十二条培训结束后,应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考核成绩应作为学员是否具备上岗资格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考核不合格的学员,应进行补考,直至合格。
第十五条培训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对培训课程、师资队伍、学员管理等方面进行改进。
第六章奖惩与监督第十六条对在培训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培训纪律、考核不合格的学员,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培训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督,确保培训质量。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煤矿安全培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安全培训课堂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3篇)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一、前言煤矿安全生产是保障矿工安全的重要工作,也是煤矿企业的基本要求。
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工作,我公司特制定了本制度,旨在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二、教育与培训目标1. 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培养矿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2. 传授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矿工的安全操作能力;3. 加强对矿工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的教育,使矿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教育与培训内容根据不同的岗位特点和需求,我公司将开展以下培训内容:1. 安全理论知识:包括矿井通风、瓦斯防治、矿井透水、火灾防治等方面的基本知识;2. 安全操作技能:包括使用安全工具、操作机械设备等方面的技能;3. 法律法规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4. 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包括火灾、瓦斯爆炸、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5. 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
四、教育与培训时机1. 入职培训:对新入职矿工进行入职培训,包括安全理论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2. 在职培训:每年对在职矿工进行定期培训,包括安全理论知识的更新教育、安全操作技能的强化培训等;3. 专题培训:根据需要,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如对特定岗位或特定工艺的培训等;4. 模拟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检验矿工应急处理能力。
五、教育与培训方式1. 理论授课:通过讲座、培训课程等方式进行理论知识传授;2. 实践操作:通过实地教学、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技能培训;3. 多媒体教学:通过多媒体展示、视频教学等方式进行教育培训;4. 角色扮演:通过模拟演练等方式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培训。
六、教育与培训评估1. 培训前评估:对培训对象的基本知识水平、操作技能等进行评估,确定培训内容和计划;2. 培训中评估:对培训过程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培训方法和内容;3. 培训后评估:对培训对象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估,检验培训的实际效果;4. 整体评估:对整个教育与培训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四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主要方法,是提高专业人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矿级负责人的培训企业法人代表及厂、矿长、副矿长,都必须轮流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并经考核合格后,获得矿长安全资格证方能任职。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领导及工程技术人员以及行政管理干部,他们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力量。
安全培训着重解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工作中以身作则。
在教育过程中要借鉴国内外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结合具体实际,对干部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的安全素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进行1—____次。
三、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教育与培训特种作业是由国家认定的,对操作者本人及其周围人员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选厂的作业,非煤矿山包括矿工种“爆破员、通风工、信号工、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矿井泵工、主扇风机操作工、主提升操作工、运输机操作工、尾矿工、安全检查工和矿内机动车司机等。
1、凡分配到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按规定履行手续,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后,在师傅的指导下,从事本工作的操作学习。
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凡已取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对操作证进行复审签认(一般每年考核复审一次)。
对电气焊、电工、起重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GB530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矿考核管理细则》贯彻执行。
特种作业人员经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省安全操作证者,必须按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期限复审,否则应立即停止操作四、新进矿工人的安全培训1、新进矿山的井下作业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____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监护下工作满____个月,然后经再次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选厂2、新进露天矿的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____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煤矿安全培训学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参加安全培训的学员,包括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复岗员工、特种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培训与考核相结合;3. 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第二章培训管理第四条培训内容:1.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2.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3. 煤矿事故案例分析;4. 煤矿应急救援知识;5. 个体防护及自救互救技能。
第五条培训方式:1. 理论授课:邀请专家进行授课,确保培训内容的专业性和权威性;2. 实操培训:在模拟或真实环境下进行实际操作培训,提高学员的操作技能;3. 案例分析:通过案例分析,使学员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4. 考核评估:对学员进行理论考试、实操考核和综合评估。
第六条培训时间:1. 新入职员工培训:不少于72学时;2. 转岗员工培训:不少于48学时;3. 复岗员工培训:不少于24学时;4.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不少于56学时。
第七条培训组织:1. 培训科负责全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工档案;2. 各部门配合培训科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培训任务顺利完成。
第三章考核评估第八条考核方式:1. 理论考试:以笔试或机考形式进行;2. 实操考核:以实际操作考核为主;3. 综合评估:根据学员的学习态度、学习成果、实操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第九条考核标准:1. 理论考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2. 实操考核:合格分数线为90分;3. 综合评估:合格分数线为80分。
第十条考核结果:1. 合格学员:颁发相应证书,准予上岗;2. 不合格学员:重新进行培训,直至合格。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培训科负责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培训质量;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培训工作负总责,对培训效果负责;第十三条培训科定期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持续改进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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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龙天禹(登封)煤业有限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二0一一年八月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第一节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安全培训中心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
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中心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6、专、兼职教师要具备现场工作经验,有初级及其以上的技术职称,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决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严以律己,做学员的表率: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交流教学经验。
7、教师是办好安全培训的骨干力量。
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他们创造好的教学工作条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集中精神做好工作。
8、专、兼职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备好课、写好教案,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
9、专、兼职教师要如期完成教学任务,定期下矿实习调研。
10、学员要努力学习安全技术培训知识,遵守国家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尊敬教师,团结同学,圆满完成安全技术培训任务。
11、学员从报道之日起到结业之日止,执行安培中心的作息时间,严格进行考勤,培训结束后,要将每个学员的出勤、学习情况反馈给学员所在单位。
12、对品学兼优的学员,授以“优秀学员”的称号:对违犯纪律的学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分:对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予颁发相关证书。
第二节教学管理制度1、各教师进行的教研活动,要由各教师亲自填写有关统计表,并及时交有关人员保存。
2、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各项公开教学所进行的听课活动(包括领导),都要有听课人听课笔记。
听课结束,由培训中心主任交有关人员负责保管。
3、对教师各课教案情况,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检查抽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4、各班点名册,由各班班主任按期领交,并汇总填表存档保管。
5、各工作项目的资料,按项目建档管理,根据资料的性质做好长期保存或定期保存。
第三节培训教师管理制度调课与代课1、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无正当理由不准调课、调教师。
2、教师如因病或者其它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时,要提前一天报安培中心。
备课1、教师应在上课前一周备好课。
2、教师备课必须做到:(1)钻研教学大纲,弄清教学目的与要求,注重教学效果,突出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
(2)钻研教材,确定重点和难点,把握好深浅程度和详略尺度。
了解学员的知识基础和思想情况,使教学具有针对性。
(3)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注意运用多种直观教学形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4)教师在备好课的基础上要精心设计教学程序,填写教案。
(5)教案以两课时为单位,内容包括:授课时间、班别、课题、教学内容等项目。
上课1、目的明确:课堂活动紧密围绕教学目的,突出重点,讲清难点,抓好关键。
2、内容正确:讲授内容要科学准确,注意知识间的联系和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3、方法得当:选择和运用教学方法要结合成人的特点,并善于调动学员积极性,增加吸引力。
4、语言清晰:讲课要通俗、生动,要讲普通话,声音宏亮,速度适中,富于表现力。
5、组织教学有序:课堂讲程要由计划性,讲解、演示、板书安排妥当,课堂气氛始终既活跃协调又严肃认真。
第四节课堂管理制度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教师课堂规则1、教师要根据教学计划、大纲和培训对象,认真写好教案,备好课,讲好课,做好上课一切准备。
2、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迟到、早退,不连续讲课,不提前下课。
3、教师热情辅导,认真批改作业,善于同学员沟通与交流,及时解答学员的问题。
4、教师要维持好课堂纪律,做到严而不死,或而不乱。
5、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衣冠整洁,言传身教,举止大方。
6、教师要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安培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五节学员考核管理制度1、培训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安全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遵守法律法规,争做文明学员。
2、各单位要按计划,按要求准时派送培训对象,不准冒名顶替培训,不准重复培训,查出者除取消个人培训资格外,还将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和安全考核扣分。
3、学员考核分培训考试和日常考核两种,两项成绩均合格者,统一颁发或审验《操作资格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
4、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处理,培训期间严禁旷课,旷课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并扣本矿安全考核分2分。
5、端正培训态度,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努力钻研本工种专业知识,完满完成培训学习任务。
6、学员培训期间不得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必须经有关单位同意,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批准方可。
请假时间超过培训课时数20%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7、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严禁培训期间饮酒,违者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培训资格。
8、尊敬老师,相互团结,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9、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物,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10、培训结束时将对学员进行严格的考核和鉴定,不合格者继续参加下期培训。
补训期间单位停发本人工资奖金,费用由学员自己承担。
第六节学员成绩考试及补考制度考试与计分1、学员培训结束,按教学计划要求,组织结业考试。
2、结业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经有关部门统一命题,监考、阅卷。
3、结业考试实行百分制。
成绩考核1、学员培训考核分理论考试和日常考核两种。
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均视为培训不合格。
2、理论考试以100分为基础,等于或大于60分为合格,否则均不合格。
3、学员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纪律,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者及旷课半天以上者,取消培训资格。
4、学员培训期间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时间不得超过培训课时数20%,否则取消培训资格。
成绩评定及补考1、理论考试及日常考核以及实习考核均合格者,由相关部门统一发放或审核安全工作资格证书。
2、对考试不合格者补考参加下期同类培训的考试,补考不合格者自费参加同类培训,否则建议调离原岗位工种。
第七节学员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培训学员报到1、学员报到时需执安全培训中心名单及证明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2、到本工种班级登记,进行考勤注册。
3、新学员报到须及时领取并正确填写《学员登记表》,并上交所需照片。
培训、复训和取消培训资格1、初训学员必须按照学员报到细则进行注册。
2、学员复训必须持有效证件(操作资格证、安全资格证),方可参加培训。
3、为避免学员重复培训,一人多证的情况发生,学员报到进行注册后,班主任及时调阅档案,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应劝其退本次培训班。
4、学员应违纪取消培训资格者,班主任应以书面形式报上级领导并反馈至该矿安全教育室。
培训结束1、培训结束后,班主任应及时将培训成绩及发证登记表反馈至学员单位。
2、班主任收回《学员登记表》,并及时对该学员进行培训鉴定。
3、学员成绩判出后班主任应及时填写成绩表、验证表,并为合格学员办理相应证件。
4、培训工作结束后,班主任应将学员登记表、跟踪调查卡、成绩表等交至档案室存档。
第七节学员考勤制度1、学员自习、实习等活动均由班主任进行认真、准确考勤。
2、学员因特殊情况请假时须办理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下不准补假或捎假,请假期满返校后,要及时向班主任销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员请假半天者班主任批准即可,两天以内经培训中心领导批准,超过三天以上者,本单位领导同意,安全技术培训中心领导批准方可。
4、预备铃响后班主任点名,上课铃响后15分钟之内进入教室为迟到,超过15分钟进入教室为旷课:下课铃响前15分钟离开教室者为早退,离开教室超过15分钟为旷课,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处理,迟到一次罚款10元。
5、学员培训期间严禁旷课,旷课超过半天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培训学员跟踪调查制度1、学员复训结束后,班主任要及时发放《学员跟踪调查卡》2、《学员跟踪调查卡》经学员认真填写后,并交本人所在科队,由所在科队负责人填写调查内容,并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交至安全培训中心。
3、《培训学员跟踪调查卡》在培训结束两周后,各单位负责反馈至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4、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要对反馈回的情况进行总结,将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归类存档,并用于完善今后的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第八节电教室管理制度1、电教室是专用教学设施,由专业人员对电教室进行全面管理。
2、电教室的各项工作都要以有利于教学为原则,对所有设备实行定置管理摆放整齐。
3、使用电教室原则上应按《安培中心现场教学安排表》进行,临时使用时需提前向分管员提出申请,由培训中心统一安排,持“实验通知单”向管理人员联系使用。
4、非电教工作人员需要使用电教设备、仪器时,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可使用,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有丢失或损坏及时报请主管领导处。
5、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电教室。
电教室内严禁吸烟、严禁进行娱乐活动。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开关,挪动电器设备。
6、学校(学员)由理论教师带领进入电教室,按要求就坐,课程结束后,要有秩序的离开电教室。
7、电教人员还做好以下工作:①加强责任心,发现各种隐患、问题及时上报处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电教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充分做好课前准备工作,保证教学任务落实。
②定期检查人体经常触及的导线,插头、插座是否保持良好的绝缘性能、防止人体触电。
③课前应提前15分钟对设备、仪器进行预热。
④运行中要注意设备的温度和异常声响,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关机。
⑤对每次教学进行认真登记,并记录设备、仪器使用情况。
⑥定时清扫室内环境,保持室内整齐清洁。
第九节学员管理制度1、培训班按组班方式编制。
2、培训学员应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脱课,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3、遵守课堂纪律、不交头接耳,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严禁在教室内抽烟,严禁酒后上课。
5、保持教室整洁、不乱丢、不乱吐、乱画。
6、全体学生都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学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1、培训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培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遵守法律、法规,做文明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