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7】电子烟限令(标注版)

合集下载

电子烟处于法律模糊地带,“无法可依”导致“监管难”

电子烟处于法律模糊地带,“无法可依”导致“监管难”

2016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这是我国首次公布健康领域中长期的规划,明确了“共建共享、全民健康”是建设健康中国的战略主题和根本目的。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健康中国发展战略。2019年6月2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立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从国家层面出台了《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这一中长期行动聚焦当前主要健康问题和影响因素,紧密围绕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两大核心。国务院在《意见》中明确提出了15项行动目标、指标、任务等,努力使群众不生病、少生病,共建共享健康生活。本刊开设“健康中国”栏目,关注相关健康中国重大行动,传播科学的健康理念,助力国家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文/蒋若静 李泽伟 武文娟

电子烟处于法律模糊地带“无法可依”导致“监管难”

近些年,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电子烟的危害,公共场所吸电子烟投诉在增加,但电子烟的监管存在盲区,导致基层的控烟执法者遭遇执法困境。不断有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提出议案、提案,推动电子烟监管“入法”。

在2019年初召开的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孟令悦等13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建议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让执法者有法可依。当前,电子烟管理的难点在于,电子烟处在灰色地带和管理盲区,即使有人在公共场所吸,管理者也无法根据相关规定提出硬性要求,更别说依据法律条款进行处罚。此外,从管理上看,和传统香烟比,电子烟产品类型多样,

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电子烟警语标识规定》

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电子烟警语标识规定》

2022年5月11日,为规范电子烟警语标识,国家烟草专卖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 2022年第1号)、《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1700—2022)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了《电子烟警语标识规定》。

规范电子烟警语标识,旨在提醒消费者吸电子烟有害健康、勿在禁烟场所吸电子烟、劝阻青少年吸电子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电子烟、禁止误导和诱导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是

将电子烟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电子烟警语标识规定》共12条,主要内容为: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二是明确了警语内容及轮换要求;三是明确了警语区位置、面积、分割线等方面要求;四是明确了警告主体;五是明确了警语字体、大小、与背景色差等方面的要求;六是明确禁止使用误导性和诱导性语言。

摘编: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2022年5月12日)

网址:/gjyc/zhyw/2022 05/7b29aaee66a34f579de72b2c3cfd9174.shtml (2022年7月16日)

(编辑 汪愉翔)

文/洛尘

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电子烟警语标识规定》

新举措

人体对于锌的需求量其实并不多,男女成人每天膳食中摄入锌的推荐量是12.5mg 和7.5mg。当然,我们也很容易从其他食物中摄取锌,含锌量最多的食物是牡蛎,坚果中核桃含锌量最高,经常吃点核桃不仅益智健脑,还可补锌。

硒的两面性

硒,人们最初对它的印象并不佳,认为它是一种毒物。可后来科研人员却发现,微量的硒对机体发挥正常功能是必不可少的。虽然,人们对硒的需要量相当少,每天推荐摄入量只有60μg,但是缺硒却会引起心血管疾病,还会大大降低人体的抗癌能力和人体免疫力。

轻工纺服行业研究周报:电子烟管理办法及国标二次征求意见稿发布

轻工纺服行业研究周报:电子烟管理办法及国标二次征求意见稿发布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研究报告 行业研究

行业研究周报

电子烟管理办法及国标二次征求意见稿发布 ——轻工纺服行业研究周报 投资摘要: 每周一谈:电子烟管理办法及国标二次征求意见稿发布 事件: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生产与质量管理、销售管理、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监督检查、附则,共六章四十五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子烟生产、销售、运输、进出口和监督管理等活动做出了规定,5月1日正式施行。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同时公开征求对《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期截至3月17日。 ♦ 《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在内容上主要有三方面变动。相较于2021年11月30日发布的《电子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此次《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变动主要体现在:雾化物设计、电子烟烟具防水、雾化物添加剂数量三个方面。 ♦ 在雾化物设计方面,新标准禁止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在雾化物设计方面并无明文规定,只要求雾化物添加剂“不应使产品呈现对未成年人有诱导性的特征风味”,而此次发布的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要求电子烟在雾化物设计上“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且“雾化物应含有烟碱”,此举对雾化物设计方面做出了明确限定。 ♦ 在电子烟烟具防水方面,新标准的规定更严格。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在电子烟烟具防水方面,要求按照GB/T 4208-2017中14.2.4的规定执行,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在此基础上,增加了“视检确定有无起火、爆炸”这一步骤,并要求在防水试验后对电子烟完全放电,再充至满电,视检确定有无起火、爆炸。 ♦ 在雾化物添加剂方面,临时许可使用物质数量有所减少。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在附录中表明的雾化物添加剂临时许可使用物质共有122种,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对应的数量只有101种,减少的添加剂种类主要包括梅子提取物、玫瑰油、香柠檬油、桔子油、甜橙油、苦橙花油、亚洲薄荷油等。 ♦ 电子烟行业监管趋严,利好业内龙头企业。尽管从短期来看,由于新标准在口味上的限制,电子烟消费市场会受到一定的冲击,但从长远来看,更严格的国家标准有助于电子烟行业长期健康发展,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随着业内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相继退出,龙头企业将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同时带来自身业绩的提升。推荐:思摩尔国际(6969.HK )、劲嘉股份(002191.SZ )。 市场回顾(3月7日-3月11日): 在申万一级行业中,轻工制造行业本周下跌4.57%,在申万31个一级行业中排名第17,跑输大盘,子板块中,造纸板块表现较好,下跌3.57%,家居用品板块表现较差,下跌5.98%;纺织服装行业本周下跌4.99%,在申万31个一级行业中排名第22,跑输大盘,子板块中,服装家纺板块下跌4.74%,纺织制造板块下跌

国际对电子烟的规定

国际对电子烟的规定

国际对电子烟的规定

由于电子卷烟技术相对较新颖,以及与烟草法律和医药政策的某些联系,因此目前在许多国家,关于电子卷烟的立法和公共健康调查都没有定论。

在澳大利亚,销售含有尼古丁的电子卷烟是违法的。

在奥地利,电子卷烟被认为是医学装置,以及带有尼古丁筒的医学产品。因此,在合法销售之前,电子卷烟必需有CE(欧洲委员会)标志,并且尼古丁筒作为医学产品注册。

在巴西,电子卷烟的销售、进口或任何形式的广告都是禁止的。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发现,目前对电子卷烟的健康安全评估仍然不令人满意,所以电子卷烟也不能获得商业化的批准。

吸烟有害健康(1张)

在捷克共和国,电子卷烟的使用和广告目前是不受限制的。

在丹麦,电子卷烟是合法的,但是尼古丁筒目前由于正接受丹麦卫生部门的审查而处于暂时的禁令之下。

在加拿大,由于公共场所禁烟令,关于电子卷烟的使用是否合法正在审查当中。加拿大还没有批准任何电子吸烟产品的市场许可。

在芬兰,销售或通过网络购买尼古丁筒是违法的,但是从海外来源购买用于个人使用的尼古丁筒却不违法。

在香港,拥有或销售电子卷烟都是违法的。

在荷兰,允许使用电子卷烟,但是在欧盟确定立法之前禁止电子卷烟广告。

在新西兰,卫生部规定,尼古丁筒要遵守《医药法案》的要求,除非作为注册的药物,否则不能销售。

在巴拿马,从2009年9月起开始禁止电子卷烟的经销和销售。

在南非,电子卷烟的使用目前不受限制。

在塔吉克斯坦,电子卷烟的使用目前不受限制。

在英国,电子卷烟的使用目前不受限制。

在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认为电子卷烟是一种尼古丁释放装置,需

电子烟安全法规与监管措施

电子烟安全法规与监管措施

电子烟安全法规与监管措施

近年来,电子烟作为一种新型的电子产品,逐渐走入了人们的生活。然而,由于电子烟的发展速度较快,相关法规与监管措施也需要不断

完善,以确保人们的健康与安全。本文将就电子烟的安全法规和监管

措施展开讨论。

一、电子烟行业的的法规发展情况

电子烟行业虽然相对年轻,但各国纷纷开始制定相关法规以确保产

品质量与用户权益。截至目前,全球已有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针对

电子烟的法规。举例来说,英国的《电子烟法规》规定了电子烟产品

的检验和认证标准,保障了消费者的使用安全;美国的FDA(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电子尼古丁递送系统的监管》,对电子烟的

销售、生产以及其它相关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电子烟安全监管措施的具体内容

为了确保电子烟的安全性和品质,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以下是具体的监管措施:

1. 产品质量监管:各国都会设立相关机构对电子烟产品的质量进行

监管。这些机构通常通过对产品成分的检验、加热温度的测量和卫生

标准的执行等方面来确保产品的质量。

2. 销售年龄限制:由于电子烟的成分与传统香烟不同,其对未成年

人的健康影响也有所不同。因此,很多国家都规定了销售电子烟的年

龄限制,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3. 警示标签与包装要求:为了让消费者充分了解电子烟的危害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各国都要求电子烟产品必须标注明确的警示标签以及使用说明。此外,还规定了产品包装的材质、形式等要求。

4. 广告宣传监管:为了防止虚假宣传以及误导消费者,各国都制定了广告宣传的监管规定。电子烟企业在广告中不得夸大产品功效,不得针对未成年人做宣传,以免产生负面影响。

新法规明确,电子烟售卖年龄限制再降低!

新法规明确,电子烟售卖年龄限制再降低!

新法规明确,电子烟售卖年龄限制再降低!

近年来,电子烟在全球范围内的使用率逐渐增加,尤其是在年轻人之间。然而,电子烟的普及也引发了一系列的健康问题和社会争议。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有害影响的侵害,针对电子烟售卖年龄限制的新法规应该进一步降低。

首先,电子烟作为一种新型的尼古丁交付系统,其对健康的潜在危害已经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很多研究表明,电子烟可能导致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以及其他慢性疾病。此外,电子烟使用还与青少年大脑发育受损、成瘾以及对传统烟草产品的更高风险暴露有关。因此,降低电子烟售卖年龄限制是一种积极的举措,以减少未成年人接触电子烟的机会,从而保护他们的健康。

其次,据统计数据显示,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开始使用电子烟。根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的调查,2018年,超过400万名美国中学生和高中生曾经使用过电子烟。这些数字令人担忧,因为青少年大脑在成年前发育不完全,对尼古丁等成分的影响更加敏感。因此,降低电子烟售卖年龄限制可以限制未成年人获取电子烟的途径,减少他们受到尼古丁依赖的风险。

此外,降低电子烟售卖年龄限制也可以减少未成年人引起的社会问题。未成年人使用电子烟可能会导致学业下降、行为问题增加以及社交隔离等负面后果。与此同时,未成年人的电子烟使用还可能引发非法交易、偷窃和欺诈等犯罪活动。通过明确电子烟售卖年龄限制,社会可以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维护社会安宁。

然而,降低电子烟售卖年龄限制并非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除了加强监管措施,教育也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的重要一环。家庭、学校和社区都应该加大对电子烟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青少年对电子烟的认知和意识。同时,政府和相关机构应该加强对电子烟市场的监测和防范,阻止未成年人获取电子烟的途径。

敦煌网分享各国电子烟政策

敦煌网分享各国电子烟政策

敦煌网分享各国电子烟政策

目录

一、美国的电子烟政策 (1)

二、澳大利亚电子烟政策 (6)

三、电子烟国外政策解析 (10)

一、美国的电子烟政策

最近一项研究结果表明,电子烟可以有效地帮助人们戒烟。这对电子烟行业无疑是重大利好消息。这一研究结果可能将促使更多吸烟者使用电子烟,国际市场的电子烟需求有望继续上升。虽然各界对电子烟依然存在疑问,但是认为电子烟有害的美国人正在下降。

美国《商业周刊》5月21日的报道中了解到,电子烟行业本周得到了一个好消息:伦敦学院的癌症研究中心对6000个试图想戒烟的英国吸烟者进行了研究调查。结果发现,相比使用外部协助或者不接受任何协助的戒烟方式,使用电子烟更容易让人戒掉烟瘾。

这研究结果被《嗜好》杂志所认可和接受,与此同时,美国当局正在酝酿和考虑尼古丁喷雾器的新法律。现阶段,电子烟行业和卫生官员就电子烟是否比香烟更无害,是否能帮助人们戒烟,以及青少年是否将吸食电子烟成瘾等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谁也不服谁。

伦敦学院癌症研究中心在实施上述研究时接受了来自政府基金和烟草公司的资金支持。没有任何报道表明,该研究报告的作者与电子烟公司有任何经济关系,这无疑增加了该研究报告的可靠性。

该机构在2009-2014年期间对一些英国家庭,以及对12个月内试图戒烟者进行了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大部分戒烟者没有接受任何帮助,而三分之一的人接受了外部协助,比如使用了尼古丁片和口香糖,而8%的人使用了电子烟。该研究排除了那些接受处方药或者社会心理协助的戒烟者,同时也不包括那些既使用电子烟又使用尼古丁替代物的人。结果报名,在研究期间,使用电子烟的人比其他组的人更容易戒烟。

电子烟管理制度

电子烟管理制度

电子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电子烟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保障人民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子烟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子烟产品指使用电池或加热系统加热,将含有尼古丁的液体、固体转变成气态后吸入肺部的电子产品。

第四条国家鼓励科学合理使用电子烟产品,但严格禁止未成年人使用电子烟产品。

第五条电子烟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电子烟产品的生产管理

第六条电子烟产品的生产必须取得相关生产资质,按照国家安全标准进行生产。

第七条电子烟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含有害物质的成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八条电子烟产品的包装必须标明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含尼古丁量等相关信息,并且在包装上明确警示语句。

第九条电子烟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保障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第十条电子烟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产品进行质量抽检,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三章电子烟产品的销售管理

第十一条电子烟产品的销售必须取得相关销售资质,按照法律法规进行销售。

第十二条电子烟产品的销售要求销售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了解产品的使用方法和风险提示。

第十三条电子烟产品只能在指定的销售点销售,不得在未经批准的地方销售。

第十四条电子烟产品的销售点必须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第十五条电子烟产品的销售点必须对消费者进行身份验证,确保售卖对象合法。

第十六条电子烟产品的销售点应当定期对产品进行质量抽检,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四章电子烟产品的使用管理

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

细则》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烟草专卖局

•【公布日期】2022.04.25

•【文号】

•【施行日期】2022.04.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卖、专营

正文

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电子烟产品实施监督抽查,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指导协调全国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国监督抽查。

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监督抽查。

第四条监督抽查所需样品的抽取、购买、运输、检验、处置以及复查等费用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承担。

第五条生产企业、销售者应当配合监督抽查,如实提供监督抽查所需材料

和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

第六条组织监督抽查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随机确定抽查产品对象。同一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在六个月内对同一生产企业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的产品(以下称同一产品)进行两次以上监督抽查。

被抽样生产企业、销售者在抽样时能够证明同一产品在六个月内经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抽查过的,下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重复抽查。

电子烟:国标征求意见稿发布,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利好龙头企业

电子烟:国标征求意见稿发布,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利好龙头企业

DONGXING SE CURITIE S

行业研究

事件:2021年11月30日,《电子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在电子烟烟具、雾化物、释放物、产品标志等方面制定了强制性规范。本轮意见征求截至2022年1月29日,国标拟在发布后3-5个月正式实施。

国标制定有利于行业规范化运行,改善公众对电子烟的认可度。我们认为电子烟作为传统烟草的减害替代品,渗透率提升是长期趋势。但在行业发展过程中,监管标准长期缺位,使得市面上产品良莠不齐,电子烟安全性引发社会讨论。随着公众对于电子烟健康风险的担忧逐渐加深,电子烟消费增长的可持续性也受到影响。本次国标征求意见稿落地实施后,将有助于维护公众健康,树立电子烟安全、减害的形象,有利于电子烟渗透率长期提升。

国内行业发展将更加有序,行业集中度有望提升。2019年以来电子烟行业呈现爆发式增长,行业门槛较低吸引了大量市场参与者,不同品牌通过各种产品创新吸引消费者。但与此同时,粗放式的发展和竞争也使得未成年人使用电子烟、吸烟成瘾群体扩大的风险增加。本次征求意见稿通过制定产品标准提升了行业门槛,并从烟碱来源、烟碱浓度、产品风味、防填充等多方面对产品做出限制。我们认为未来电子烟市场发展将更加有序,行业集中度有望提升。

烟碱来源:应使用烟草中提取的烟碱,认为合成烟碱无长期吸入历史,缺乏安全性依据。考虑到烟碱提取原料受到烟草局管控,行业可能的无序扩张将从烟碱供应端受到限制,中小企业和行业新进入者扩张难度加大,头部企业市场份额有望巩固。

烟碱浓度:雾化物中烟碱浓度不应高于20mg/g (对应烟碱释放量不应高于0.2mg/puff ),与欧盟烟草制品指令的标准接近,低于目前国内主流产品烟碱水平。烟碱浓度下降可能降低产品解瘾性,但参考欧洲电子烟市场的良好发展,预计对于国内电子烟普及的影响有限。实力较强的头部企业或可凭借技术创新,一定程度上弥补烟碱浓度下降对于用户体验的影响。

新法规限制电子烟在公共场所的使用(电子烟公共场所让吸吗)

新法规限制电子烟在公共场所的使用(电子烟公共场所让吸吗)

新法规限制电子烟在公共场所的使用

1. 近年来,随着电子烟的普及和流行,人们对其在公共场所的使用引发了广泛关注。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和减少二手烟的危害,许多国家和地区纷纷出台新法规,限制电子烟在公共场所的使用。

2. 电子烟作为一种新型吸烟工具,其使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帮助吸烟者戒烟,但其对健康的影响仍存在争议。研究表明,电子烟中的尼古丁和其他化学物质可能会对用户的健康造成损害,并且二手烟也可能对周围人群产生不良影响。

3. 针对电子烟在公共场所的使用,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采取了措施,例如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和特定户外区域使用电子烟。这些举措旨在减少二手烟暴露,保护非吸烟者免受烟草产品的影响。

4. 在美国,一些州如加利福尼亚和纽约已经通过立法,将电子烟列入烟草控制范畴,并将其使用限制在吸烟区域以及私人住宅等场所。这些措施受到了部分民众的欢迎,但也引发了吸烟者和电子烟爱好者的争议。

5. 在欧洲,一些国家如英国和法国也在加强对电子烟的管理和监管。他们提倡将电子烟视为一种可辅助戒烟的工具,但同时也强调了其在公共场所使用时应该受到限制,以保障公众健康。

6. 除了立法和管理措施外,教育宣传也是限制电子烟在公共场所使用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宣传电子烟的危害性,可以增强公众对电子烟的认识,提高他们的健康意识。

7. 尽管新法规对电子烟在公共场所的使用进行了限制,但是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挑战。一方面,一些人仍然存

在对电子烟安全性的误解,认为其相对于传统香烟更为无害;另一方面,一些商家和厂商也可能通过各种方式绕过法规,继续在公共场所销售和推广电子烟产品。

烟草行业年报电子烟产品受到法规限制

烟草行业年报电子烟产品受到法规限制

烟草行业年报电子烟产品受到法规限制

随着电子烟市场的迅速增长,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实施法规

来限制电子烟产品的销售和使用。这些法规大大影响了烟草行业,并

在年度报告中得到了显著的反映。

一、市场前景

过去几年来,电子烟市场一直保持着迅猛增长的态势。然而,由于

相关法规的实施,电子烟市场增速放缓,前景受到了重大的影响。根

据今年的年度报告数据显示,电子烟行业的增长率降低了20%,销售

额也出现了下降。

二、法规限制

1. 年龄限制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产品的危害,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禁止

未成年人购买和使用电子烟产品。这一限制在年度报告中被普遍提及,并对电子烟行业造成了一定的冲击。

2. 广告宣传限制

为了避免电子烟产品的过度宣传对公众健康造成潜在风险,广告宣

传受到了严格的限制。许多国家和地区对电子烟广告进行了审查,并

且已经在年度报告中明确指出这一限制对市场销售产生了消极影响。

3. 成分安全

为了确保电子烟产品的安全性,一些国家和地区开始推行严格的成

分监管和测试要求。这些法规要求电子烟制造商在产品上标注清楚成分,并提交详细的测试报告。在年度报告中,相关的监管措施被列为

一个重要的限制因素。

4. 出口限制

一些国家对电子烟产品的出口也加强了限制。根据年度报告的数据,一些电子烟制造商因为出口限制而面临销售下滑的压力。

三、挑战与机遇

尽管电子烟行业受到了法规的限制,但仍然存在机会和挑战。一方面,限制措施可以保护公众免受电子烟产品的潜在危害;另一方面,

这种限制也对电子烟行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然而,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电子烟行业仍然具有巨大的潜力。随着

电子烟在各国法律法规中的地位与政策解读

电子烟在各国法律法规中的地位与政策解读

电子烟在各国法律法规中的地位与政策解读近年来,电子烟作为一种新型的可吸入产品迅速崛起,并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关注。然而,由于其与传统烟草产品之间的区别以及安全性问题引发的担忧,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来监管电子烟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本文将就电子烟在各国法律法规中的地位与政策进行解读。

一、美国法律法规

在美国,电子烟的监管主要由联邦政府和各个州来负责。联邦政府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对电子烟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并于2016年规定电子烟在18岁以下未成年人群体中销售禁止。此外,根据2019年通过的《烟草21法案》,联邦法定购买年龄已经从18岁提高到21岁。

各个州对电子烟的监管政策也各不相同。例如,加利福尼亚州和纽约州限制电子烟在室内使用,并对电子烟的销售和广告做出了严格的限制。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联邦政府和各个州对电子烟的监管力度在加强,但美国仍然是全球最大的电子烟市场之一。

二、欧洲法律法规

在欧洲,电子烟的监管主要由欧盟成员国自行负责,同时欧盟也制定了一些适用于所有成员国的法律法规。根据欧盟的《烟草产品指令》,电子烟被视为烟草产品,并受到该指令的监管。

根据欧盟各个成员国的实际情况,各国对电子烟的监管政策并不完全一致。例如,英国将电子烟作为戒烟工具,并积极推广其使用,但法国则对电子烟的销售和使用做出了更为严格的限制。此外,欧洲多数国家对电子烟进行了限制,禁止销售含有尼古丁浓度超过规定值的电子烟产品。

三、亚洲法律法规

在亚洲地区,各国对电子烟的监管程度不一。例如,日本对电子烟的销售和使用相对宽松,韩国则实施了更为严格的监管政策,禁止销售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产品。

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电子烟产品鉴别检测实施细则》-

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电子烟产品鉴别检测实施细则》-

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电子烟产品鉴别检测实施细则》

正文:

----------------------------------------------------------------------------------------------------------------------------------------------------

电子烟产品鉴别检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假冒注册商标电子烟产品、伪劣电子烟产品鉴别检测(以下简称鉴别检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电子烟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开展鉴别检测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鉴别检测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益原则,确保检测结论科学、准确、权威。

第四条鉴别检测工作涉及的相关方应对鉴别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二章机构与要求

第五条检测机构负责承担所在省(区、市)或指定区域内鉴别检测工作。

第六条检测机构应确保开展鉴别检测工作的公益属性,应确保从事鉴别检测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和开展的鉴别检测业务等有效受控,并建立相应的电子烟真品实物或有关技术资料库。第三章委托与受理

第七条鉴别检测的受理范围:

(一)司法机关的委托;

(二)行政执法部门的委托;

(三)其他检测机构的委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委托。

杭州电子烟被禁电子烟对人体的危害

杭州电子烟被禁电子烟对人体的危害

杭州电子烟被禁电子烟对人体的危

易网在线健康导读:杭州电子烟被禁,杭州最新修订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在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场所和室外的监控。一起来看一下杭州电子烟被禁的详情。

杭州电子烟被禁

1月1日,最新修订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杭州是国内较早开展控烟立法的城市之一,控烟工作一直持续扎实推进。随着健康杭州的建设,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逐步提高,对健康的需求日益增长,原《条例》的修订也水到渠成。

对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行为,《条例》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五十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对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未履行控烟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可

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此外,还对向未成年人售烟等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

对于新兴的电子烟,《条例》明确规定,吸烟是指吸入、呼出烟草的烟雾或有害电子烟气雾,因此,禁止吸烟场所不仅禁止点燃烟草制品和吸传统卷烟,也禁止吸电子烟。

电子烟,由锂电池、雾化器与烟弹所组成的仿香烟装置,透过雾化器将含有尼古丁成分的液体打成雾气,直接吸入但是过程中不产生烟雾。生活中,很多人选择电子烟,电子烟同对人体同样有着一定的危害。

电子烟对人体的危害

1、人们在利用电子烟戒烟的时候,忽略了电子烟的危害,有的制造商家为了达到更好的效果和更高的利润,在制造电子烟液部分的时候违反相关规定,在其中添加一些有害物质,例如亚硝胺、二甘醇代替丙二醇、塑化剂、重金属等,这些

物质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伤害。所以小编建议大家尽量避免使用电子香烟。

mah政策解读

mah政策解读

mah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Mah(Mentholatum)政策是近年来中国政府针对电子烟行业推出的一项重要政策。该政策的出台是为了加强对电子烟产品的监管,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电子烟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政策目标

Mah政策的主要目标是:

1.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防止不合法、不规范的企业和产品进入市场;

2.加强对电子烟产品的监管,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3.保护消费者权益,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

4.促进电子烟行业的健康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

三、政策内容

Mah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实行许可证制度。电子烟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才能从事生产和销售。

许可证的申请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信息。

2.建立电子烟产品注册管理制度。电子烟产品必须进行注册登记,申请者需要

提交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成分、含量、安全性评估等方面的数据。

3.严格控制添加剂使用。电子烟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严禁使用对人

体有害的添加剂。

4.规范广告宣传。电子烟广告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误导消费者,特别

是对于未成年人的广告宣传要进行严格限制。

5.加强质量监管。相关部门将对电子烟产品进行抽查和检测,对于不符合国家

标准的产品将进行处罚和召回。

四、政策影响

Mah政策的出台将对电子烟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1.电子烟市场将变得更加规范和有序。政策的实施将有效地防止不合法、不规

范的企业和产品进入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

2.电子烟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将得到更好的保障。政策的实施将加强对电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网售禁令之下,电子烟为何难下架

面对网售电子烟乱象,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文,要求电子烟企业不得网售电子烟,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

但据中国之声记者调查,许多电商平台并没有将电子烟下架,多款品牌甚至积极高调地搞起了“双11”大促销。

近年来,电子烟在国内日益流行,市场份额有所提升。作为传统卷烟的替代品,电子烟的推广对减少卷烟危害有一定帮助。但由于行业自律和监管相对滞后,眼下电子烟市场也存在不少乱象。

其中最为人诟病的地方,是在青少年群体中引发模仿行为,部分青少年因为好奇、新潮,沾染上吸电子烟的习惯。在校园周边,也有店家无视禁令,向青少年兜售电子烟。此外,在北京、杭州等禁烟城市,部分人群公开在公共场合吸电子烟,引来不少投诉。而实际上,在这些禁烟城市,电子烟和卷烟一样都是不能在公共场所吸的。两部门联合发文,其用意就在于加强监管,遏制电子烟造成危害的势头。

但是,为何在禁令之下,电子烟却仍然大行其道?

有些商家说,自己卖的是电子烟(棒)而不卖烟弹,并不违反禁令。还有些商家认为,禁令是禁止向青少年出售电子烟,而不是一律禁止出售电子烟,所以用不着下架。

对相关禁令的理解不一,造成了市场的误读。这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下架电子烟产品的具体操作要求。

从市场反应来讲,无论商家、厂家还是平台,都不是很干脆地下架产品。这除了心存侥幸的心理作祟,也从侧面反映出,这个行业关系着不小的利益,很多人不肯放手。

电子烟行业刚刚兴起没几年,却已牵扯到很多利益。近年来电子烟俨然成为资本投资的热点,大量风投进入。这些投资人,当然不甘心自己的投资打水漂。

而在这个利益链条上,有商家到厂家、平台等多方市场主体。卖出一个电子烟棒,意味着用户后续要不断购买烟弹,需求源源不断。而从卷烟的庞大市场来看,哪怕电子烟能够抢到10%的份额,就是非常可观的销量。所以,政策层面不能低估了这其中激烈的利益博弈。

站在巨大利益的对立面,除了禁令,恐怕还要想点别的办法才能实现政策目标。

我们暂且不论电子烟究竟健康不健康。但它在全球消费量越来越大,是一个客观现实。国内传统卷烟企业是不是应该积极参与市场研发,加快自身转型,这样才能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占有主动权。(via人民网)

电子烟网络禁售令“卡”在哪儿了

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要求从11月1日起,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通告》重申了去年两局发布的《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通告》一经出台,国内电子烟市场的大品牌都在第一时间公开声明表态,坚决支持并执行电子烟网上禁售决定,全面付诸行动,停止线上平台销售和任何形式的网络广告发布。然而,电子烟网络禁售令出台几日后,多家电商平台并未受多大影响,多个品牌的电子烟继续销售,且双11有关促销活动仍旧按部就班进行。还有一些商家持观望态度,并未有实际改观。这个电子烟禁售令的执行到底“卡”在哪儿了?

一个尚未明确的问题是,电子烟到底是数码产品还是烟草产品?很多商家都称自己卖的是数码产品。电子烟产品是由“烟具”和“烟弹”组成,只要不销售烟弹,似乎就和电子烟撇清了关系。目前,界定什么是电子烟的国家标准确实尚未出台,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开展相关调研和论证,推动出台规范引导电子烟行业有序发展的管理措施和办法。然而必须明确,国家尚未出台电子烟标准规范,不能成为商家

寻找钻空子、打擦边球的机会。

《通告》明确要求“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这几条实实在在的规定,不是靠“拆分烟具和烟弹售卖”就可以糊弄过去的。颁布电子烟网络禁售令是为了加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任何因所谓“歧义”而不执行的解释都是不能成立的,其背后无非是经济利益考量在作怪。

电子烟网络禁售令执行难,也在于社会对电子烟产品危害认识程度不够。电子烟一度被视为香烟替代品,成为吸烟者的新宠,很多地方都有控烟法规,电子烟产品却不在其中。近来,越来越多人对在公共场所吸电子烟表示反感和质疑。今年8月以来,北京市民针对公共场所吸电子烟的投诉量明显增加。权威研究表明,电子烟并不安全,其产生的气溶胶通常含有有毒物质和污染物,部分金属含量甚至超过传统香烟,同样可能导致人体发生一系列的病变。今年10月1日,深圳首次将电子烟纳入控烟法规条例范围,电子烟与传统香烟同等对待,在电子烟规范监管方面有了新的实践。

定位年轻受众是很多电子烟产品的网售重点,电子烟企业还将电子烟标榜为“年轻”“时尚”“潮流”的代表诱导未成年人。一些电子烟企业为了提高产品的吸引力,随意添加各类添加剂以改变电子烟的口味和烟油颜色,更是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电子烟网络禁售令是对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有效保障手段之一,势在必行,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都应予以劝阻和

制止。

执行电子烟网络禁售令,需要有相配套的保障措施。据悉,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一步将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制售电子烟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健康。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对电子烟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对通过互联网推广和销售电子烟行为的监测遏制,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并严加追究。(via光明网)

粉笔视角:国家出台政策要求电子烟企业不得网上销售,并督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店铺、下架产品。结果并没有达到预期,甚至一些品牌高调地搞起了“双11”大促销活动。作为传统烟卷的替代品,电子烟标榜“年轻、时尚、潮流”,并以此诱导未成年人使用。然而,电子烟并不安全,很多金属含量超过了传统香烟,对人的身体同样有致命危害。但为何电子烟难以禁止呢?在于其巨大的经济利益,以及相关制度的不完善。因此,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电子烟的各项标准,采取严厉措施打击违法违规制售电子烟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健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