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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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医院版)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分级护理制度4、术前讨论制度5、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6、死亡病例讨论制度7、危重病人抢救制度8、手术分级及分类管理与审批制度9、查对制度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2、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3、会诊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医患沟通制度16、转院转科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为切实履行医院救死扶伤的职责,规范医护人员对重危病人抢救的医疗行为,防止不安全医疗责任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因各种原因或疾病导致病人生命体征出现严重病态,威胁病人生命,或在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和并发症威胁病人生命安全的被视为危重病人。

(二)危重病人就诊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师和医疗部门必须负责病人的急救和生命体征的维持直至落实好专门医疗部门和医师进行诊疗为止。

(三)危重病人抢救必须听从急救小组负责人或主管医师指挥,迅速将病人转入急救室进行救治,特别紧急设法转运的应就地抢救,召集急救车和医院急救小组赶赴抢救。

(四)在医院内发生意外和严重并发症导致病人危重状态或重危病人抢救需行政特别支持的,除按第三条处置外,必须立即上报医务处直至院长。

(五)危重病人的转送必须有主管医护人员或主持诊疗操作的医护人员陪同,根据病情由主管医师决定护送人员的医疗等级,请护士陪同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医嘱。

无医嘱视为主管(治)亲自陪同。

护士站必须做好协调工作。

(六)各医疗部门必须组建抢救小组由科负责人亲自主持。

各病区要建立定期检查急救设备、药品制度,药剂科要保证任何时候都能提供充足的急救药品,辅助科室要保证急救检查设备的完好和随时应急并建立制度。

(七)急诊科和ICU是医院处置危重病人的重要部门,必须保证急救床位和设备的应急使用和人员的紧急调用。

科室要建立相应的定期检查医疗制度。

(八)危重病人急救中全体医护人员应以抢救病人生命为第一,收到急救传呼6120,放下一切工作奔赴急救场所。

医院十六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六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六项核心制度本文旨在介绍医院的十六项核心制度,包括管理制度、服务制度、安全制度、质量控制制度等方面。

通过详细阐述这些制度,旨在加强医院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并保障患者和员工的权益。

一、管理制度1. 组织架构制度合理的组织架构是医院顺利运营的基础。

医院应建立明确的组织架构,包括各级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和权限。

2. 人事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是保障医院员工权益的重要保证。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招聘、考核、薪酬福利等制度,确保人事管理的公平和透明。

3. 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是医院经济运行的重要保障。

医院应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流程,包括预算编制、财务审核、成本控制等方面的制度。

4. 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是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基础。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患者隐私信息的保密,加强患者病历和医疗影像的管理。

5. 沟通协调制度沟通协调是医院内部各部门、各层级之间有效合作的关键。

医院应建立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包括定期会议、交流平台等,促进信息共享和问题解决。

二、服务制度1. 接诊服务制度医院应建立规范的接诊服务制度,包括挂号、排队、候诊等方面的管理,并加强客户服务意识,提高患者满意度。

2. 护理服务制度护理服务制度是保证患者安全与健康的重要环节。

医院应建立科学规范的护理服务制度,包括护理操作规程、感染控制等方面的管理。

3. 社会服务制度医院作为社会服务机构,应建立社会服务制度,包括开展健康宣教、义诊活动等,主动参与社区建设和公益事业。

4. 投诉处理制度医院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妥善处理患者的投诉,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并借助投诉反馈,持续改进医院管理和服务质量。

三、安全制度1. 医疗安全制度医院应重视医疗安全,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对医疗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确保医疗过程中的安全。

2. 环境卫生制度医院应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定期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等方面的规范,确保医院环境的清洁与安全。

十六项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十六项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十六项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是医疗服务的核心要素,对于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制度,下面将介绍十六项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临床路径管理制度:通过引入临床路径,明确了患者治疗的全过程管理,提高了医疗质量和效率。

2.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及时、公开地报告不良事件,加强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理。

3.病例讨论制度: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病例讨论,提高医生的诊疗水平和团队合作能力。

4.医疗服务评价制度:建立医疗服务评价机制,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评价,提高服务质量。

二、医务人员管理制度:5.医师执业注册制度:落实医师执业注册制度,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的责任感和专业水平。

6.医院质量管理人员选拔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管理,引进专业的医院质量管理人员,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

7.继续医学教育制度:要求医务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临床技能和治疗水平。

8.绩效考核制度:将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与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相结合,激励医务人员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三、药品管理制度:9.药品临床应用评价制度:加强对药品的监管,推行药品临床应用评价,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10.不合理用药审查制度:加强对不合理用药的审查和管理,提高药品的合理使用率。

1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及时报告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加强药品监管。

四、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2.医疗设备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设备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13.外购医疗设备审查制度:对外购的医疗设备进行审查,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五、风险管理制度:14.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引入医疗风险管理,对医疗活动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防控。

15.护理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护理风险的管理,提高护理质量和安全。

六、医患沟通与知情同意制度:16.医患沟通与知情同意制度:要求医生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明确治疗方案和风险,并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医疗质量管理十六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十六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十六项核心制度1.医疗质量方针制度:明确医疗机构的质量目标和方向,为医疗质量管理提供基本依据。

2.组织结构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组织结构,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保证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医疗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医疗质量管理手册、工作程序、标准、操作规范等,为医疗质量管理提供操作性指导。

4.员工培训及能力提升制度:建立员工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升员工的医疗质量意识及专业技能。

5.临床路径和操作规范制度:制定并推广医疗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效率和安全性。

6.患者权益保护制度:建立患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对患者的服务和安全保障,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7.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8.医疗质量评价和考核制度:建立医疗质量评价和考核机制,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9.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医疗风险管理机制,对医疗患者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10.医疗质量信息核查和统计制度:建立医疗质量信息核查和统计制度,及时收集和整理医疗质量相关数据,为决策提供依据。

11.医学科研和学术论证制度:推动医学科研和学术论证的开展,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12.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保证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提高医疗质量。

13.医疗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医疗质量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共享利用。

14.整改和持续改进制度:建立整改和持续改进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15.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安全工作,预防医疗风险和事故的发生。

16.医疗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建立医疗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解决医疗纠纷,提高患者满意度。

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1.诊疗规范:确保医生按照国家和医院的诊疗规范进行诊疗,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程,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

2.病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病案管理系统,包括病案收集、整理、归档等环节,确保病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3.医疗质量评估: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包括对医生的技术能力、治疗效果、患者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医院医疗质量的稳步提高。

4.医疗设备管理:建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采购、验收、维护等方面,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有效使用。

5.药品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药品采购、库存、配送、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的购入和使用过程,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6.感染控制制度:建立科学的感染控制制度,包括隔离措施、消毒防护措施等,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和传播。

7.护理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护理管理制度,包括护理质量评估、护理流程规范等,提高护理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8.医学伦理:确保医生和护士遵守医学伦理规范,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和知情权,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9.医患沟通: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机制,加强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加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10.急救制度:建立健全的急救制度,包括急救设备、急诊医生和护士的培训等,提高医院对急危重症患者的处理能力。

12.医学教育培训:建立医学教育培训制度,包括医生、护士的岗前培训和持续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13.病房管理制度:建立病房管理制度,包括病房清洁、空气消毒、病人安全等方面,提供安全、舒适的住院环境。

14.患者安全管理:建立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预防医疗事故、误诊、病人跌倒等方面,确保患者的人身安全。

15.医疗投诉处理:建立科学的医疗投诉处理机制,对医患矛盾和投诉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维护医院的声誉和形象。

16.社会责任:医院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和公益活动,为社会和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这些医疗核心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医疗服务。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新技术使用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住院医师应当每日至少查房两次,重点查房,必要时请上级医师协助 查房内容包括患者病情变化、诊断依据、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疗效评估、预防并发症等 查房时应当了解患者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查房后应当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制定下一步诊疗计划
定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是医疗核心制度之一,指医疗机构应建立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对疑难病例及时组织讨论, 明确诊疗计划,并记录在病历中。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 新技术准入制度
对新技术进行评估 和审核
确保其安全性和有 效性
保障患者权益和安 全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新技术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新技术准入评估机制,对新技术进行全面评估和审核。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新技术准入档案,记录新技术的评估结果、使用情况等信息。
查房频次:每周至少2次
查房重点:疑难、危重、手术、新入院及病情变化快的患案和护理计划
查房程序:先巡视病房,听取患者及家属主诉,进行体格检查,然后与主治医师、住 院医师讨论病情,制定治疗方案
查房频次:至少每日一次,重点查房至少每周一次 查房内容:了解患者病情变化、诊断和治疗方案、护理和营养情况等 查房要求:认真听取患者和家属意见,分析病情,提出诊疗建议 协助要求:必要时请住院医师协助查房,共同商讨诊疗方案
医疗机构应当建 立急危重患者登 记制度,对急危 重患者应当及时 登记,并按照规 定报告
单击添加标题
定义:会诊制度是指医疗机 构应当建立会诊制度,对涉 及多个科室的疑难病例及时 组织会诊,必要时请上级医
师协助
单击添加标题
目的:通过会诊制度,医疗 机构可以及时组织多个科室 的医师进行讨论和协作,共 同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 疗问题,提高医疗质量和效

十六项核心制度

十六项核心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一、凡第一个接待门急诊病人的科室和医师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

二、首诊医师发现涉及他科的病人应在询问病史、进展体检、写好病历,并进展必要的处置后,才能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科。

三、挂错号与科本毫无关系的病人,可通过挂号室换号转他科就诊,首诊医师必须做好耐心解释,不得推之不问。

四、凡遇复合伤或诊断未明的病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承当主要诊疗责任,并负责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在未明确收治科室之前,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

五、如患者确须转科,且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医师并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诊察同意后负责与相关科室联系并妥善安排。

如须转院,由首诊医师经科主任同意签字后向医务科或分管院长汇报并备案前方可转院。

六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过程中违反以上规定,将追究有关科室和当事人的责任,并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进展处理。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危、重、疑难病例及新入院病例的诊断及治疗方案,抽查医嘱、病案、护理质量并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的意见,进展必要的示教工作。

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状况,并全面查体。

二、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应有住院医师参加,内容包括:系统了解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系统进展全面物理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入院、重危、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例进展重点检查讨论,确定新方案,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对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一一予以纠正,听取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意见。

三、住院医师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一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视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展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

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近年来,医疗体制的改革持续深化,为了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我国逐渐建立起了一系列医疗核心制度。

这些制度的实施,旨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和贴心的医疗保障。

本文将就我国的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全面建立健康档案制度建立健康档案是保障医疗信息的规范管理的重要措施。

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健康档案系统,可以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和患者信息的综合管理,为医疗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分级诊疗制度是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提高服务效率的重要制度安排。

通过将医疗结构分为基层、县级、地市和省级四级,引导患者在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就诊,达到优化资源利用的目的。

三、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解决医疗费用过高问题的重要途径。

推广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新的支付方式,能够更好地控制医疗费用,增强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

四、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完善是保障人民用药安全的重要保障。

建立健全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监管机制,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提高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用到合适的药品。

五、加强医疗设备监管医疗设备是医疗服务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对设备的监管是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加强医疗设备的注册、监管和维修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六、完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医疗纠纷是社会矛盾的集中体现,解决医疗纠纷需要健全的机制支持。

构建多元化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建立起公正、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渠道,为患者提供及时公正的救济措施。

七、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医疗质量是医疗服务的核心要素,加强医疗质量监管是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保证。

加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考核力度,建立医疗质量追溯和评估机制,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八、推进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医疗卫生资源的整合是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效益的关键。

加强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的整合、交流与共享,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和服务能力。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国家在医疗领域所建立的核心机制和制度安排,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保证。

我国的医疗核心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十六项内容:1.医疗体系建设。

包括构建全民医保体系、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疗资源配置等。

2.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等,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3.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药品全流程监管制度、推广仿制药等,确保药品供应安全和合理用药。

4.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加强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完善医疗质量评价体系等,保障患者安全。

5.医疗价格和费用管理。

建立合理的医疗价格机制、推动医用耗材价格透明等,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

6.医疗技术和人才支持体系建设。

培养医疗人才、加强技术攻关等,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7.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推进医疗信息化,建立电子病历、远程医疗等信息系统,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8.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医患矛盾调解机制、完善医疗责任追究等,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9.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完善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就医需求。

10.医疗管理体制。

推进医院、提高医疗机构管理水平等,优化服务管理模式。

11.医学伦理和法律建设。

加强医疗伦理和法律教育,建立完善医疗行为规范和法律法规。

12.医疗事故监管和预防。

加强医疗事故统计和监管,推动医疗事故预防和处理。

13.医患沟通和信任建设。

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机制。

14.医疗资源配置和流动。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结构,推动城乡医疗资源流动和共享。

15.医疗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

加强医疗教育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16.医疗科研和创新机制建设。

鼓励医疗科研和技术创新,推动医疗科技进步。

这些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覆盖了医疗领域的方方面面,从基层医疗服务到医疗保障、从医疗质量安全到医患关系,都有相关制度和机制的支持和保障。

它们共同构成了我国医疗体系的核心,为保障人民的健康提供了重要保障。

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守则.doc

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守则.doc

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为切实履行医院救死扶伤的职责,规范医护人员对重危病人抢救的医疗行为,防止不安全医疗责任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因各种原因或疾病导致病人生命体征出现严重病态,威胁病人生命,或在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和并发症威胁病人生命安全的被视为危重病人。

(二)危重病人就诊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师和医疗部门必须负责病人的急救和生命体征的维持直至落实好专门医疗部门和医师进行诊疗为止。

(三)危重病人抢救必须听从急救小组负责人或主管医师指挥,迅速将病人转入急救室进行救治,特别紧急设法转运的应就地抢救,召集急救车和医院急救小组赶赴抢救。

(四)在医院内发生意外和严重并发症导致病人危重状态或重危病人抢救需行政特别支持的,除按第三条处置外,必须立即上报医务处直至院长。

(五)危重病人的转送必须有主管医护人员或主持诊疗操作的医护人员陪同,根据病情由主管医师决定护送人员的医疗等级,请护士陪同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医嘱。

无医嘱视为主管(治)亲自陪同。

护士站必须做好协调工作。

(六)各医疗部门必须组建抢救小组由科负责人亲自主持。

各病区要建立定期检查急救设备、药品制度,药剂科要保证任何时候都能提供充足的急救药品,辅助科室要保证急救检查设备的完好和随时应急并建立制度。

(七)急诊科和ICU是医院处置危重病人的重要部门,必须保证急救床位和设备的应急使用和人员的紧急调用。

科室要建立相应的定期检查医疗制度。

(八)危重病人急救中全体医护人员应以抢救病人生命为第一,收到急救传呼6120,放下一切工作奔赴急救场所。

为救命,主持抢救负责人有权力签署特急急救意见,先救治后付费,但此权限仅限首次。

行使后应立即报告医疗行政和总值班,以后不付费诊治需请示医疗行政审批。

(九)如违反以上条例视为责任事件,医院将进行严厉处罚,因此所引起的后果,当事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卫生部医疗机构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卫生部医疗机构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卫生部医疗机构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1. 患者权益保障制度为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卫生部制定了一系列患者权益保障制度。

首先,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应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如医生与患者的交谈内容、病历信息等应严格保密。

其次,医疗机构应提供明确的价格公示制度,确保患者对医疗费用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

另外,医疗机构还应建立患者投诉反馈渠道,及时解决患者的诉求和问题。

2. 临床质量管理制度卫生部医疗机构还规定了临床质量管理制度,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这包括临床路径管理,即制定标准化的诊疗流程,确保医疗操作规范和一致性。

另外,医疗机构还应建立医疗巡查制度,对医疗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和改进不合理的医疗操作。

3. 医学研究伦理和学术道德制度为了保护患者的权益和确保医学研究的可靠性,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立了医学研究伦理和学术道德制度。

医学研究项目需经过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确保研究过程中患者的知情同意和隐私保护。

此外,医学研究人员应遵守学术诚信规范,杜绝数据捏造和虚假宣传等不道德行为。

4. 护理服务质量评估制度为了确保患者获得高质量的护理服务,医疗机构应建立护理服务质量评估制度。

这包括评估护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建立护理服务满意度评价机制,关注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不足之处。

5. 医患沟通和信息共享制度为了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和信息共享,医疗机构应设立医患沟通和信息共享制度。

这包括建立患者健康档案,方便医生对患者的病史和治疗情况进行了解和分析。

同时,医生应与患者充分沟通,解答患者的疑问和提供必要的医学知识。

6. 知情同意和手术安全管理制度在进行医疗手术时,医疗机构应实施知情同意和手术安全管理制度。

医生在进行手术前,需向患者详细解释手术的目的、风险和预期效果,并听取患者的意见和选择。

此外,医疗机构还应建立手术风险评估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确保手术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务科,及时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首问负责制度1、首问负责是指第一位接受询问的医务工作人员对所提出问题,应负责详细耐心解答,或介绍到相关部门或指点到相关地点。

2、首问负责制度形式包括:面对面回答询问、回答电话咨询、受理来信3、总体要求:不管在任何场所,不管遇到任何形式的提问,无论其事是否与自己有关,都应耐心解答,或将其介绍到相关部门或指点到相关地点。

4、具体要求:(1)、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立即给予答复。

(2)、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而当事人不能答复的,需立即请示本部门领导,按领导指示答复。

(3)、不属于本部门、本人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得推委,要积极将提问者指引到相关部门,直到有人接待。

(4)、对于来信来访或其他不能马上回答的问题,一定要记录首次接待时间,并按医院有关规定按时答复。

三、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十六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十六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十六项核心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目录一、首诊负责制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三、医疗会诊管理制度 (一)院内会诊制度 (二)邀请院外会诊制度 (三)应邀外出会诊制度(四)会诊管理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 (一)特级护理 (二)一级护理 (三)二级护理 (四)三级护理五、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二)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六、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七、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 (一)临床查对制度 (二)输血查对制度 (三)手术查对制度(四)发药查对制度 (五)医技检查查对制度 (六)供应室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一)病历书写规范 (二)病历质量控制 (三)病案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一、首诊负责制度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2、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采集、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4、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5、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急诊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6、医务科对全院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7、急诊病人由分诊护士签署就诊科室、首诊医师应当做好病程记录、完善有关检查并给予积极处理、若确属他科情况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直到会诊科室签署接受意见后方可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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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医疗十六项核心制度
医疗十六项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 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科和转 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二、首诊医师除按要求将病史、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 结果详细记录外, 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 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 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三、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必须及时收入 院,如因本院条件有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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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诊资格不够、延时会诊:全院通报,扣罚综合质量 考核成绩,由此所发生的诊疗过失,由当事人或上级医师承担。 (三)不填写会诊记录单:凡申请会诊医师或被邀会诊医师 未按时填写会诊记录单者,全院通报,扣罚综合质量考核成绩, 由此所发生的诊疗过失,由当事人承担。 五、病例讨论制度 一、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讨论时限: 一般情况下, 患者死亡 1 周内进行; 特殊情况 (医 疗纠纷、猝死病例)及意外死亡病例,当日完成死亡病例讨论。 凡死亡病例,医师均应询问死亡患者的家属是否同意尸检,如不 同意尸检,应取得患方书面知情同意。凡同意尸检的,患方须在 尸检协议书签字,保留于病历中,待尸检报告发出后 1 周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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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定重点病例,提请主任医师查房。 6、介绍有关专业理论进展,进行教学查房,搞好住院医师 “三基”训练,培养下级医师正确的临床思维方式和处理实际问 题的能力。 7、查阅医疗文件,对病历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估,及时审 签住院医师所写的“主治医师查房记录”的内容。 (三)主任、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查房 主任、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每周至少查房二次,对新入 院病人的查房应在 72 小时内完成,要求病区各级医师、责任护 士及实习进修人员必须参加。 查房形式包括指导查房和教学查房。 1、指导查房:旨在了解住院医师及主治医师的查房质量、 医疗质量、病历质量、护理质量、病区管理质量,解决所管辖病 区病人诊断和治疗中的疑难问题。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医疗事业是国家民生的基石,为了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医疗核心制度。

下面将逐一介绍这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医疗资源配置制度医疗资源配置制度旨在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供均等、高效的医疗服务。

通过建立统一的医疗资源调控机制,优化医疗资源分布,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覆盖范围和质量。

二、医疗技术与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技术与质量管理制度注重医疗技术水平的提升和医疗质量的保障。

通过加强医疗技术管理、质量评价和事故处理等措施,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疗费用的定价、调整和监管,使医疗费用合理、透明。

通过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制度,防止医疗费用过高,保障人民的医疗费用支出在合理范围内。

四、医保制度医保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供医疗费用保障和风险分担。

通过参保、筹资和医保支付等环节,让全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减轻个人经济负担。

五、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通过建立药品生产、流通和采购的管理机制,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和价格合理。

六、药品审评审批制度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是保证我国药品质量安全和研究创新的基础。

通过严格药品审评审批程序,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管和控制。

七、医疗法规与政策制度医疗法规与政策制度是医疗事业运行的依据和保障。

通过制定和完善医疗法规与政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

八、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制度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制度旨在及时、公正地解决医患纠纷。

通过建立健全的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机构,促进医患和谐关系,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九、医疗服务质量监督制度医疗服务质量监督制度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通过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十、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医疗安全管理制度注重医院内部安全管理和医疗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十六项核心制度

十六项核心制度

XXX医院十六项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分级护理制度4、术前讨论制度5、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6、死亡病例讨论制度7、危重病人抢救制度8、手术分级及分类管理与审批制度9、查对制度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2、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3、会诊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医患沟通制度16、转院转科制度----------------------------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首诊负责工作制度1.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接诊病人,特别是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2.首诊医师按要求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及时治疗或收住入院,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首诊医师应首先抢救并及时请求相关诊疗科室派员参加抢救处理,被邀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推诿抢救。

、4.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5.被邀科室须有二级医师或专科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并做好登记记录。

6.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7.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8.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医疗核心制度是指支持和指导医疗卫生行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制度和政策,旨在为全民提供公平、高效、可持续的医疗服务。

以下是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1.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所有居民,确保人人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

2.药品政策与监管:建立科学、公正、有效的药品政策和监管机制,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药品的合理使用率。

3.医疗服务价格与费用管理: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和费用管理政策,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防止虚高和不合理费用。

4.医疗机构分类与管理:对医疗机构进行分类管理,推动医疗机构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5.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6.医疗信息化建设: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医疗信息平台,实现医疗信息的共享和互通,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7.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与管理:加强医疗卫生人才的培养和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

8.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解决基层医疗资源不足问题。

9.老年人和儿童疾病预防与控制:加强老年人和儿童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高老年人和儿童的健康水平。

10.医疗机构评审与监督:建立医疗机构评审和监督机制,对医疗机构的运行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

11.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加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便捷、高效、贴近居民的医疗服务,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12.医疗器械监管:建立医疗器械监管机制,规范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和使用,保障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13.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工作,提高疾病预防和控制的能力,降低疾病传播和发生的风险。

14.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和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加强中医药科研和临床应用,发挥中医药在保健治疗中的作用。

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医院的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为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医患关系的良好发展,医院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以下是医院的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监督和评估医疗服务的质量,确保医院的医疗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二、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建立医患双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预防医疗事故的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处理流程,确保医院的医疗服务过程安全可靠。

三、科研与教学管理制度医院重视科研和教学工作,设立科研和教学管理部门,制定规范和程序,加强科研和教学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医院的学术发展。

四、药品管理制度医院设立药品管理部门,制定药品采购、配送、贮存和使用的规章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可靠、价格合理,避免药品滥用和浪费。

五、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医院设立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实施医疗设备的定期检验、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安全。

六、病案管理制度医院设立病案管理部门,规范病案的书写和管理流程,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医疗信息安全,提高医院病案质量和管理水平。

七、感染控制与防治制度医院设立感染控制与防治部门,制定感染控制与防治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加强医院感染控制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医院环境的洁净和医疗操作的无菌。

八、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制度医院设立医疗服务管理部门,制定医疗服务的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确保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够及时、准确、专业地满足患者的需求。

九、护理管理制度医院设立护理管理部门,制定护理服务的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提高护理质量和效益,确保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十、手术医疗管理制度医院设立手术医疗管理部门,制定手术操作和手术室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手术操作的安全和手术室的无菌。

十一、疼痛管理制度医院设立疼痛管理部门,制定疼痛评估和疼痛缓解的操作规范,提高患者的疼痛管理水平,减轻患者的痛苦。

十二、门急诊管理制度医院设立门急诊管理部门,制定门急诊服务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提高门急诊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减少患者等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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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医院人民医院医疗核心制度广元市利州区医院人民医院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四、会诊制度...................................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七、术前讨论制度...............................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九、查对制度...................................十、医生交接班制度.............................十一、新技术准入制度...........................十二、病历管理制度.............................十三、分级护理制度............................. 十四、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十五、转院转科制度.......................... ...十六、医患沟通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再次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

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四、会诊制度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或由医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计委《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

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

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

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一、手术分类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四类:1、一类: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简单小型手术。

2、二类:小型手术及手术过程不复杂,技术难度不大的中等手术;3、三类:中型手术及一般大型手术;4、四类:疑难重症大手术及科研手术、新开展手术、多科联合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

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1、住院医师2、主治医师3、副主任医师4、主任医师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1、住院医师:担当一类手术的术者,二、三类手术的助手。

2、主治医师:担当二类手术的术者,在副主任医师的帮助下,可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四类手术的助手。

3、副主任医师: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在主任医师的帮助下,可担当四类手术的术者。

4、主任医师:担当三、四类手术的术者。

四、手术审批权限1、一、二类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

2、三、四类手术及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3)高风险手术。

(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

(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

(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

(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术前讨论制度一、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三、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一、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

二、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部派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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