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外购件机加件外协件锻造件和结构件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范本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外协件的质量符合公司的要求,规范外协件质量检验的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外协件质量检验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外协件,是指公司委托外部供应商生产的零部件或成品。
第四条外协件质量检验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外协件符合公司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第二章外协件质量检验的原则
第五条外协件质量检验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所有外协件进行一视同仁的质量检验,不偏向某一供应商或委托方。
(二)科学、准确的原则。根据外协件的性质和要求,确保质量检验的方法和流程科学和准确。
(三)及时的原则。及时对外协件进行质量检验和反馈,确保及时解决质量问题。
(四)全面完整的原则。对外协件进行全面、完整的质量检验,不遗漏任何一个环节。
第三章外协件质量检验的程序
第六条外协件质量检验的程序包括以下环节:
(一)接收外协件。将外协件在到达公司之后进行接收,同时记录外协件的基本信息,包括批次、数量、供应商等。
(二)外观检验。对外协件的外观进行检验,包括表面是否有磨损、裂纹、氧化等缺陷。
(三)尺寸检验。对外协件的尺寸进行检验,包括长度、宽度、高度等方面的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四)功能检验。对外协件的功能进行检验,包括使用外协件进行实际操作,检测外协件的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五)材料检验。对外协件的材料进行检验,包括材料的成分、硬度、密度等性质是否符合要求。
(六)其他检验。根据外协件的具体要求和公司的规定,进行其他必要的检验。
(七)记录和评估。对外协件的检验结果进行记录,包括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并进行评估。
工厂质量管理制度(完整版)
工厂质量管理制度
林月
工厂的质量管理工作,在负责技术质量的副厂长领导下,由质量检验科具体负责实施和贯彻高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
一、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厂入库质量检验
1、凡属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都按有关标准,技术文件订货合同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盖章,方可办理入库和报销手续,如果无标准又无明确的指导性技术文件,必须进行质量检查,方可进行验收。
2、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原材料库的保管情况,严防混料,并按材料标准做好出库检查。
3、对于不符合外购,外协件规定的原材料,必须按有关制度办理代用手续,经有关技术部门同意方可代用,做好生产检验把好质量关。
二、做好生产检验,把好质量关。
1、做到以防为主,首件必检,检查首件时"三对照"(按图样和工艺、工艺要求检查实物)。
2、对于质量控制点或已挂管理图的加工工序,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抽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管理图上,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发出信息。
3、凡经检查合格的零件,在零件的适当位置加盖标记,转入下道工序,生产中只允许合格品流传。
4、对于生产过程中随时出现的不良品(返修品,废品、回用品、次品)要及时发现,并加以管理隔离。
4.1返修品经修复并检查合格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加工。
4.2废品应订(写)上标记,返回原工序继续加工或转入废品区。
4.3回用品,检查员加盖回用标记,返回原工序继续加工或转入成品。
4.4次品、不算产值,不预计划,加盖次品标记单独存放,在生产过程中,只允许合格及经同意的回用品流传。
5、为做到以防为主,把好质量关,专职检验人员要当好三员,做好三帮,"三员"即是质量检查员又是质量宣传员,技术辅导员,"三帮"帮助工人找出并分析不良产品产生的原因,帮助工人增强质量第一思想,帮助解决质量问题。
机械加工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机械加工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1、质检部门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质量反馈、质量统计分析工作。
2、严格执行“三按”(按图纸、工艺文件、操作规程)和“三不准”(不合格不准入库,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转入下道工序,产品不合格不准出厂)。保证产品在各个流程、工序中采用正确的检查方法和判定标准,使产品在质量要求上得到满足。
3、检验员应加强巡检,做好“自检、首检、巡检"发现不合格产品必须随时指出,纠正质量问题,操作者必须自检,情况较为严重者必须向领导汇报.
4、实行产品自检和互检制度,树立下道工序就是顾客的观念。对不接受检查、未经检查或自检不合格而故意转入下道工序的班组或个人,质检员有权制止并汇报领导。查明责任,对造成经济损失的,安质量事故处理,实行经济处罚.
5完工检:工序终检,零件去除毛刺、铁削、油污后进行。检验员对该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并作状态标识。抽样检验时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则应加倍抽样复查,若扔不合格则退回车间,自检处理,重新交检,不合格产品不出厂。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5篇)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
为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保证产品的整体质量,树立良好的质量信誉,提高工厂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外协件(外购件),应包含整机产品、零部件、中间工序以及带料外协等项目。
一、外协的基本原则:
1、由外协部门根据生产要求外协,检计处按要求进行检验。
2、外协产品,包括零件如需变更技术要求,应预先取得生产、技术部门的同意,未经生产、技术部门同意不得任意变更要求。外协厂如不能履行合同或质量不稳定,经协调仍达不到质量标准或协作厂要重新进行选点。
3、由工厂带料的外协件,按发料制度办理。如涉及材料代用(包括材质、规格尺寸等),应按工厂规定办理材料代用手续。
二、合同签约:
1、外协件供需双方签订协议或订货合同。如有必要还可附技术协议,协议或合同内容应明确反映质量保证条款。
2、中间工序协作应满足图纸及工艺要求,并尽可能签订合同或按市内中间工序协作规定办理,协作件回厂后应办理送验手续,经验收合格后,应在工艺单上签字。
3、外协的协议、合同、技术协议等有关文件付本分送财务。
三、验收付款:按照双方商定的要求执行。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协件质量检验工作,确保外协件质量符合公司要求,提升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公司业务目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协件质量检验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同时参考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第三条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外协合同的供应商。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外协合同的签订、外协件的检验要求、检验流程、不合格品处理和管理等内容。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模版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模版
一、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外协件质量检验工作,提高外协件的质量水平,确保外协件的合格率达到预期目标,保障公司产品的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外协件采购和使用的部门和人员。
三、定义
1. 外协件:指公司购买并用于生产过程中的零部件或组件,由外部供应商提供。
四、质量检验流程
1. 外协件验收前准备
1.1 部门领导确保所需要的外协件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已明确。
1.2 联系供应商确认外协件的交付时间,并向供应商提供公司的验收标准和要求。
2. 外协件验收
2.1 外协件到货后,仓库人员先进行外包装检查,确保外包装完好无损。
2.2 仓库人员依据外协件的规格和数量,进行内包装检查,确保内包装完好无损。
2.3 质量检验员对外协件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外协件是否有明显缺陷、变形或损坏。
2.4 质量检验员对外协件进行尺寸检查,确保外协件的尺寸符合要求。
2.5 质量检验员对外协件进行功能性测试,确保外协件的功能正常。
2.6 质量检验员对外协件进行耐久性测试,确保外协件在长时间使用后仍能保持稳定运行。
2.7 质量检验员记录外协件的检验结果,并根据公司的验收标准判定外协件是否合格。
3. 外协件验收结果处理
3.1 外协件合格:存放在合格区域,准备进行生产使用。
3.2 外协件不合格:通知供应商重新提供合格的外协件,并记录不合格原因和数量。
3.3 不合格外协件的处理:由采购部门与供应商协商处理,追溯不合格外协件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五、质量监控和改进
1. 定期评估供应商的质量表现,并根据供应商的质量评估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
原材料、外协件管理制度
本制度对压力容器用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入厂验收、存放、发放的要求作出规定。
质检科负责原材料的验收管理,供销科负责原材料的存放、发放管理。其他配合。
材料的入厂验收控制程序和方法执行《压力容器创造质量保证手册》 (以下简称手册)
“采购与材料质量控制”的规定。
入厂的材料均应附有质量证明书或者产品合格证,否则应予拒收。
质量证明书和材料标记的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当材料的质量证明书浮现以下任一种情况时,应对材料进行复验或者作拒收处理:
(1)质量证明书内容不全;
(2)质量证明书内容与实物不符;
(3)质量证明书中的炉(罐、批)号与实物相符,但其它内容不完整;
(4)质量证明书内容完整但实物上的炉(罐、批)号已混淆或者含糊不清。
复验的内容及要求还应符合《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相关创造标准的
规定.
4。1。1 质量证明书审核
质量证明书应满足手册“采购与材料质量控制”的要求.
4。1.2 标识复核
钢板上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坚固的标识,至少包括材料创造标准代号、材料牌号及规格、炉(批)号等,标识应与质量证明书一致.
4。1。3 规格、数量
材料规格、数量应与定货合同或者采购单中的相关要求一致。
4。1。4 外观质量(表面质量与尺寸偏差)
表面质量和尺寸偏差应满足相应生产标准的规定.
4.1。5 化学成份分析
化学成份试验方法为 GB/T223-91,其结果均应符合相应生产标准的规定。
4.1。6 力学性能试验
试件按 GB/T232-99 标准经180°弯曲试验,不得浮现断裂或者超过标准的缺陷,拉伸试验方法为 GB/T228—2002,冲击试验方法为 GB/T229—94,其结果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状态标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检验员的考核标准等规定。
一、质检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4、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5、检验信息传递和可追溯性。要求原始记录齐全,填写清晰、整洁,保存完整;统计报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并及时报送。
二、检验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按标准、图纸、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
2,按公司的规定做好检验状态的标识。
3,做好检验记录。
4,签发不合格通知单,按规定发送有关部门。
5,对返修,返工后产品进行再检验,并重新进行检验状态的标识.
6,做好不合格率的统计,并参与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参与跟踪落实。
7,对操作人员执行工艺进行监督,参加工艺纪律的考察.
8,努力学习,积极运用检验的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检验成本。
8,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降低错检和漏检率。
原材料、外协外购件管理制度
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厂验收和管理制度
一、目的
制定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使供方提供的产品能够满足我厂产品质量的要求,并在原材料外购、外协件采购过程中,对其质量加以有效的控制。
二、适用范围
(一)产品生产所需各种原辅材料。
(二)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三)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四)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廉。
三、检验准则和方式方法
企业根据产品对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划分为关键零部件和非关键零部件,其中关键零部件执行100%检验,非关键零部件采用抽样方法,依据国标GB/T2828.1——2003/ISO2895-1:1999计数抽样检验程序执行。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具体检验内容依据《物资分类检验方式及标准》执行。
四、职责
(一)合格供方提供的产品,按其质量特性的重要性及可能发生缺陷的严重性分为三类:A类(关键产品)、B类(主要产品)、C类(一般产品)。原材料外购、外协件采购文件由采购部人员制订,三类零部件的供方均由采购部门确定。
(二)原材料外购、外协件由技术质量部负责检验,合格供方的控制评价及更新由制造部协助负责。
五、工作流程
(一)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等物资进厂,必须在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定点单位采购并签订供货合同,确保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的技术要求;如非合格供应商需采购部填写《非定点合格供方购物申请单》其中A类物资需上级主管审批,B、C类由部门主管批准,以上完成后由采购人员开具一式三份的《原材料、外协外购件交验单》,送交技术质量部。
机械加工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机械加工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1、质检部门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质量反馈、质量统计分析工作。
2、严格执行“三按”(按图纸、工艺文件、操作规程)和“三不准”(不合格不准入库,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转入下道工序,产品不合格不准出厂)。保证产品在各个流程、工序中采用正确的检查方法和判定标准,使产品在质量要求上得到满足。
3、检验员应加强巡检,做好“自检、首检、巡检”发现不合格产品必须随时指出,纠正质量问题,操作者必须自检,情况较为严重者必须向领导汇报。
4、实行产品自检和互检制度,树立下道工序就是顾客的观念。对不接受检查、未经检查或自检不合格而故意转入下道工序的班组或个人,质检员有权制止并汇报领导。查明责任,对造成经济损失的,安质量事故处理,实行经济处罚。
5完工检:工序终检,零件去除毛刺、铁削、油污
后进行。检验员对该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并作状态标识。抽样检验时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则应加倍抽样复查,若扔不合格则退回车间,自检处理,重新交检,不合格产品不出厂。
原材料外购件机加件外协件锻造件和结构件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原材料、外购件、机加件、外协件、
锻造件和结构件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产品整体质量和零部件本身质量,加强对原材料、机加工生产件、锻造件、结构件,外协件和外购件,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对入厂的原材料和外购件,必须具有质量保证书,一律按照公司规定的《进货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并认真填写《进货检验记录》,合格后方可入库。
2、严格执行《原材料管理制度》和《钢材及焊材验收细则》。
3、机加工生产件和外协件必须严格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工艺路线和零件工艺进行加工,库管员必须在《机械加工(外协)件检查验收记录卡》三检合格后,方可承接零件交库单,准予零件入库。
4、对于锻造毛坯件,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和探伤检测。外观检查主要检查尺寸是否超差,表面有无叠皮、皱裂、缺肉、断痕等重大缺陷。探伤检测看是否有暗裂、缩松、气泡等重大缺陷。
5、合格件严禁入库。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及零部件,保管员必须及时地标识并通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6 、要有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具体要求按照《质量检验管理制度》执行。
7、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2)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一、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配套产品入厂检验。
1、凡在生产上所需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配套产品等购进时,必须经质管部门的质量检验人员作入库检验,对受控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配套产品须专职检验人员作入库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入库,财务部门不得给予报销。
2、当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配套产品等购进时,由供应部门提出报检,原材料、元器件必须提供合格证或说明书等技术资料,配套产品购进时,必须提供合格证,并说明其质量水平是否与配套产品质量水平相适应。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在验收单签字合格后验收入库;对属安标管理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配套产品,供货方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防爆检验合格证、安标证、生产许可证、省级以上检验报告等”证有效件。
3、购进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等,按规定办理检验,合格者予以验收入库,不合格者填写不良品通知单,交供应或采购部门办理退货或办理代用手续。
4、对于既无标准又无技术要求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配套产品,检验人员应拒绝接受检验,直至提供或相应标准,方给予检验。
5、已检验合格并验收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半成品配套产品应做好妥善存放、保管,要摆放整齐,防止磕碰划伤。
二、机械加工质量检验
1、检验员应按分担的检验范围,每班上班后以较快的速度,对每台机床生产工作加工出的第一个零件,认真进行检验,首件检验时,做到“三对照”即对照工艺、对照工装与加工出的零件相比较。
2、首件检验时,发现不符合图样、工艺规程要求的项目,应及时通知生产工人找出原因,以便及时改进。
生产质量管理制度
生产质量管理制度
生产质量管理制度1(2141字)
一、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厂入库质量检验
1、凡属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都按有关标准,技术文件订货合同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盖章,方可办理入库和报销手续,如果无标准又无明确的指导性技术文件,必须进行质量检查,方可进行验收。
2、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原材料库的保管情况,严防混料,并按材料标准做好出库检查。
3、对于不符合外购,外协件规定的原材料,必须按有关制度办理代用手续,经有关技术部门同意方可代用,做好生产检验把好质量关。
二、做好生产检验,把好质量关。
1、做到以防为主,首件必检,检查首件时按图样和工艺、工艺要求检查实物。
2、对于产品的各个加工工序,按规定的时间(2小时/次)进行抽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巡检记录表上,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3、凡经检查合格的零件,才能转入下道工序,生产中只允许合格品流传。
4、对于生产过程中随时出现的不良品(返修品,废品、回用品、次品)要及时发现,并加以管理隔离。
4.1返修品经修复并检查合格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加工。
4.2废品应做好标记,返回原工序继续加工或转入废品区。
4.3回用品,检查员加盖回用标记,返回原工序继续加工或转入成品。
4.4次品、不算产值,不预计划,加盖次品标记单独存放,在生产过程中,只允许合格及经同意的回用品流传。
5、为做到以防为主,把好质量关,专职检验人员要当好三员,做好三帮,“三员”即是质量检查员又是质量宣传员,技术辅导员,“三帮”帮助工人找出并分析不良产品产生的原因,帮助工人增强质量第一思想,帮助解决质量问题。
原材料 外购外协件检验制度
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AJ 227-2004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检验制度发布实施
有限公司发布
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AJ 227-2004 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检验制度
1、总则
1.1 产品制造所使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件及外协作(以下简称物资)的质量检验,均由质管部负责。
1.2 检验的标准依据是国标、企标、检验规范、技术条件或图样,以及订有明确技术要求的协议书(或合同)。
1.3 检验所需要的协议(或合同)由经营部提供,标准、规范、图样、技术条件由技术部提供。
1.4 质管部应做好检验记录,并负责归档。
1.5 未经检验合格或未按规定办理回(代)用手续的物资不得入库和使用。
2、送检验时必须提交的凭证
a. 收料单
b. 供方提供原始合格凭证,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或物资供应部门提供的质量证明或其复印件等。
c. 对国家已实施许可证或认证管理的物资,其原始合格凭证或产品铭牌上应有许可证编号或认证标志。
3、检验程序(附A 外购外协件检验流程图)
有限公司2004-05-01发布2004-05-15实施
3.1 首先由送检部门(或当事人)填写“收料单”一式二份,一份留底,另一份连同物资及第2章所规定的凭证交质管部。
3.2 质管部接到“收料单”后,应在一天内(需要委托外单位试验的物资允许延长三天)作出结论。
3.3 检验记录单的处理
3.3.1 全部合格者可只填写一份检验记录单,由检验员在收料单上盖“合格章”和责任签章后,交送验者办理入库手续。
3.3.2 若全部或部分不合格,检验员除了应在收料单盖上“不合格”章和责任签章外,还应填写检验记录单及一式二份“拒收单”,一份留底,一份作为不合格报告交送验者,作为向银行办理拒付或向供方办理退货凭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原材料、外购件、机加件、外协件、
锻造件和结构件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产品整体质量和零部件本身质量,加强对原材料、机加工生产件、锻造件、结构件,外协件和外购件,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对入厂的原材料和外购件,必须具有质量保证书,一律按照公司规定的《进货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并认真填写《进货检验记录》,合格后方可入库。
2、严格执行《原材料管理制度》和《钢材及焊材验收细则》。
3、机加工生产件和外协件必须严格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工艺路线和零件工艺进行加工,库管员必须在《机械加工(外协)件检查验收记录卡》三检合格后,方可承接零件交库单,准予零件入库。
4、对于锻造毛坯件,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和探伤检测。外观检查主要检查尺寸是否超差,表面有无叠皮、皱裂、缺肉、断痕等重大缺陷。探伤检测看是否有暗裂、缩松、气泡等重大缺陷。
5、合格件严禁入库。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及零部件,保管员必须及时地标识并通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6 、要有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具体要求按照《质量检验管理制度》执行。
7、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