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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税法复习资料

自考税法复习资料

引言概述:自考税法是一门重要的法学专业课程,它涵盖了税收法律、税收政策和税收实务等方面的内容。

在复习自考税法的过程中,通过系统性地学习和掌握相关知识,可以帮助学生深入理解税收法律的基本原理和具体操作,为未来的税务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正文内容:1.税法基础知识1.1税法的定义和分类1.1.1税法的概念和特点1.1.2税法的分类和层次1.2税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1.2.1税法的基本原则1.2.2税法的适用规则1.3税法的法律体系和立法程序1.3.1税法的法律体系1.3.2税法的立法程序2.税收制度和税种2.1税收制度的基本形式2.1.1直接税和间接税2.1.2综合税和分类税2.2常见税种的特点和适用范围2.2.1增值税2.2.2个人所得税2.2.3企业所得税2.2.4资源税2.2.5城市维护建设税3.税收征管和纳税义务3.1纳税人的认定和纳税义务的形成3.1.1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和程序3.1.2纳税义务的确定和履行3.2税收征管的基本原则和措施3.2.1税收征管的基本原则3.2.2税收征管的具体措施3.3税务风险管理和合规控制3.3.1税务风险的分析和评估3.3.2合规控制的重要性和手段4.税收优惠和减免4.1税收优惠和减免的定义和分类4.1.1税收优惠和减免的概念4.1.2税收优惠和减免的分类4.2税收优惠和减免的条件和程序4.2.1税收优惠和减免的基本条件4.2.2税收优惠和减免的申请和审批程序4.3税收优惠和减免的效益和影响4.3.1税收优惠和减免的经济效益4.3.2税收优惠和减免的社会影响5.国际税收和税务合作5.1国际税收的基本原则和国际税收规则5.1.1国际税收的基本原则5.1.2国际税收规则的内容和适用5.2税务合作的形式和机构5.2.1双边税收协定和多边税收协定5.2.2国际税务组织和合作机构5.3国际税收和税务合作的影响和挑战5.3.1国际税收的影响和作用5.3.2国际税务合作的挑战和前景总结:通过对自考税法的复习和学习,可以加深对税收法律和税务实务的理解,提高税务管理能力和专业素质。

税收法律法规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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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律法规大全税收法律法规大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屠宰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筵席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TOMPDA,逝水年华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1年4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整理最新个人所得税相关法规资料

整理最新个人所得税相关法规资料

个税法规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 (8)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10)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发文单位:国务院发文日期:2018-12-18现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8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4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2号发布根据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08年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2018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四次修订)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所称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分别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和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第三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四)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五)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第四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税法复习资料

税法复习资料

税收是国家或公共团体为实现公共职能,而按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从私人部门向公共部门转移资源,它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和再分配的重要手段,是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教材P4)税收的特征(P5)(1)国家主体性(2)公共目的性(3)政权依托性(4)单方强制性(5)无偿征收性(6)标准确定性税收存在的必然性1、从根本上说,税收的存在是由社会公共需要(欲望)决定的。

2、税收在国家取得经济资源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1)可普遍地作用于社会的所有成员,不象其他收入那样受产权和经营范围的限制。

(2)可形成稳固的收入,不象公债那样需要到期归还并支付利息。

(3)可保持经济稳定,不象货币发行那样会导致物价上涨通货膨胀。

税收的分类及标准(一)直接税与间接税(二)从量税与从价税(三)商品税、所得税和财产税(四)对人税和对物税(五)中央税和地方税(六)价内税和价外税(七)经常税和临时税(八)独立税和附加税(九)实物税和货币税(十)财政税与调控税税收的基本原则税收公平原则:A、受益原则 B、能力原则(横向公平、纵向公平)税收效率原则:A、经济效率 B、行政效率(征税费用最小、纳税费用最小)税收的政策及分类税收政策是国家为了实现税收的职能以及相关的经济、社会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各类策略和措施。

1. 税收总体政策与税收具体政策2. 税收收入政策与税收调控政策3. 对内税收政策和涉外税收政策税收政策(一)税收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财政支出政策短期的、临时性的调节税收政策中长期的调节减税+增支增税+减支(二)税收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经济过热:货币政策经济过冷:减税+扩大财政支出的规模、增发国债等税法的概念税法是调整税收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特征:(一)税法的基本特征:经济性、规制性(二)税法的引申特征:成文性、强制性、技术性税法的地位税法是经济法的一个部门法,并且是经济法的宏观调控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法的体系1、税收体制法2、税收征纳法:征纳实体法(主体地位)、征纳程序法(保障地位税法原则基本原则:税收法定原则(课税要件法定原则、课税要件明确原则、依法稽征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使用原则:实用课税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类推适用原则、禁止溯及课税原则稅权的概念一、国际法上的税权:国家的税收管辖权:一国政府自行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收那些税的权力。

税法宣传资料

税法宣传资料

税法宣传资料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自觉依法纳税,是公民社会责任感的体现。

为了普及税法知识,提高员工纳税意识,现将我司所涉及的税收法规简述如下:一、公司涉税税种(一)、营业税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计算公式如下:应纳营业税应税营业收入×适用税率“应税营业收入”对应我司应税保费收入,金融保险业适用税率为5。

(二)、城市建设维护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城建税实行差别比例税率,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者建制镇的,税率为1。

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建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适用税率(三)、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征收率为3%。

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3%(四)、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省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促进省教育事业发展而开征的一项政府基金,其征收标准为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河南省已于2011 年1 月 1 日起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

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2 (五)、印花税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

财产保险合同按保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计算公式为:应纳印花税应税保费收入× 1‰ (六)、房产税房产税是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年税率为1.2;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经济法概论 第八章 税法(自考资料)

经济法概论 第八章 税法(自考资料)

• 第二节
流转税法
以商品及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类
一、增值税法
(一)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中各环节的新增价 值和商品附加值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二)纳税主体 1.小规模纳税人;2.一般纳税人 (三)税率及税额计算 1.低税率;2.零税率;3.基本税率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纳税地点
(六)免税范围 (七)增值税起征点 (八)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九)纳税期限
二、营业税法
(一)纳税主体 (二)营业税的税目、税率和计税办法 (三)营业税的减免 (四)营业税的起征点 (五)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六)营业税纳税时间
三、消费税法
(一)纳税主体 (二)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 (三)消费税的计算 (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五)纳税期限与地点
四、印花税法
(一)纳税主体 (二)印花税征税范围 (三)税目、税率与计税依据 (四)印花税的减免 (五)违反印花税规定的责任
第八章
• 第一节
税法
税法概述 一、税收与税法 二、税法的基本结构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1.征税主体 2.纳税主体 (二)税收法律体系关系的内容 1.征税主体的义务 2.纳税主体的权利
(三)征税对象 (四)税目与计税依据 (五)税率 1.比例税率;2.累进税率;3.固定税率 (六)纳税环节、期限与地点 (七)税的减免 1.起征点;2.免征额;3.附加和加成 (八)违反税法得税法 二、外企所得税法 三、个人所得税法
• 第四节
税收征收管理 一、税务登记制度
(一)设立登记;(二)变更登记;(三)终止 登记;(四)账户建立
二、账簿、凭证管理制度 三、纳税申报制度
两种申报方式
四、税务检查 五、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二)刑事责任

税法期末复习资料

税法期末复习资料

税法期末复习资料第一章总论1、税收的特征中,(B)是核心。

A.强制性B.无偿性C.固定性D.特定性2、纳税人是指直接(B)的单位和个人。

A.最终负担税款B.负有纳税义务C.代收代缴税款D.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3、税法构成要素中,以区别不同税种的标志是(A )。

A.征税对象B.税目C.纳税环节D.纳税人4、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B )。

A.税目是确认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B.税率是衡量税负轻重的重要标志C.税目是对课税对象量的界定D.税率反映了征税的广度5、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未按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进行交易,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体现了税负原则中的( D )。

A.税收法定原则B.税收公平原则C.税收效率原则D.实质课税原则6、下列税种中属于流转税的是(B )。

A.契税B.关税C.资源税D.房产税7、下列税种中,使用超率累进税率的是(D )。

A.企业所得税B.个人所得C.城建税D.土地增值税8、以下税种属于中央税的是( B )。

A.增值税 B.关税 C.营业税 D.个人所得税9、能引起税收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是(D )。

A.税法主体 B.税法客体 C.税法内容 D.税法事实10、我国目前行使税收征收权的征税机关有(ABC )。

A.税务机关B.财政机关C.海关D.工商管理机关11、我国营业税规定,营业额达到或超过一定标准的全额纳税,低于该标准的则免征营业税,成为(),属于(D)A.免征额税基式减免B.起征点税额式减免C.项目扣除税额式减免D.起征点税基式减免12、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义务不对等。

(对)13、税法是税收的存在形式,税收则是税法确定的内容。

(对)第二章增值税1.将购买的货物用于( A )项目,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A.对外投资 B.免税项目C.发放奖品 D.修建展销厅2.某酒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销售散装白酒1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的销售额为50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755元,已单独入账核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的应税所得。
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 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 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 实际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 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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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 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第三十八条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 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国家已确定的其他鼓励类企业,可以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 办理。
第五十九条 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 条例》同时废止。

税法考试复习资料

税法考试复习资料

税法1.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在加工厂内行驶的车船不免征车船税。

2. 税务登记包括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停业复业税登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等。

3. 获得住房奖励的自然人是契税纳税人。

4. 对于在境外运输途中受损的进口货物海关可以酌情减免关税。

5.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6. 天然气资源税是采用比例税率征收的税种。

7.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8.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7月从国外进口一批高档化妆品,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60万元,已知进口关税税率为26%,消费税税率为15%,增值税税率为13%。

该公司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为11.56万元。

9. 居民纳税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单位全勤奖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缴个人所得税。

10. 纳税人应当自年度终了后一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该期限是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

11.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12.融资租赁的房产,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由承租方缴纳房产税。

13. 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具有处罚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税务行政处罚。

但是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

14. 电池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

15. 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16.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11月将5月购入用于职工活动中心的电脑改用于生产车间。

该批电脑购入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0万元、增值税税额7.8万元。

税法复习资料(1) (1)

税法复习资料(1) (1)

第二章(重)区分:(1)防盗门生产企业销售并安装防盗门——混合销售行为——增值税(2)邮局提供邮政服务并销售集邮商品——混合销售行为——营业税(3)建材商店销售建材并承接装修装饰工程(视装修装饰材料来源而定)——混合销售行为(该商店提供装饰材料)——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客户自备材料)(4)食品加工厂生产销售食品并出租食品生产设备——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例题·多选题】按对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处理方式的不同进行划分,增值税的类型有(ABC)。

A.生产型增值税B.收入型增值税C.消费型增值税D.积累型增值税E.分配型增值税【例题·单选题】国家在设计增值税税收制度时,不考虑或基本不考虑税收制度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而是由市场对资源进行配置,政府不予干预,从而使增值税呈现的特征是(A)。

A.具有中性税收性质 B.税负具有转嫁性 C.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具有稳定性和及时性 D.征收具有普遍性和连续性【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AD)。

A.汽车的修配B.房屋的修理C.房屋的装潢D.受托加工白酒【例题·多选题】下列业务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AC)。

A.电信器材的生产销售B.房地产公司销售开发商品房业务C.某报社自己发行报刊D.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销项税额的有(AC)。

A.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B.将购买的货物委托外单位加工C.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例题·单选题】(2006年)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C)。

A.建材商店在销售建材的同时又为其他客户提供装饰服务B.汽车制造公司在生产销售汽车的同时又为客户提供修理服务C.塑钢门窗销售商店在销售产品的同时又为客户提供安装服务D.电信局为客户提供电话安装服务的同时又销售所安装的电话机【例题·多选题】(2002年)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有(CD)。

201315 税务行政法制资料

201315  税务行政法制资料

(三)税务行政诉讼管辖
(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
3.裁定管辖:法院依法自行裁定管辖。 (1)移送管辖:将已受理的案件,移送给 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2)指定管辖:指定某下级法院管辖。
(当同级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 (3)管辖权的转移 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上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可移交下级法院 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可报上级法院决定
5.代理申请的情形
(1)权利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代理申请。 (2) 权利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其法定 代理人可以代理申请 。 (3) 权利人合并、分立或终止的,承受其权力的 法人或组织可以申请。 (4) 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 人或组织,可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税法(16章 税务行政法制)
◆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失;
◆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税法(16章 税务行政法制) 36
(五)起诉和受理
对征税行为起诉前,应先经过复议; 对其他行政行为不服,可不经过复议, 直接向法院起诉; 起诉时限为接到有关决定之日起15日内;
起诉期限按当事人实际知道诉权开始计算, 但最长不超过2年。
(五)起诉和受理
3.受理:法院接到诉状后,在7日内出作出 受理与否的裁定。 受理时应审查:
(四)赔偿程序
1.非诉讼程序(属税务机关的内部程序) 税务机关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 依照法定的赔偿方式和标准给予赔偿。 逾期未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可以 在赔偿期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起诉。
可复议的“规定” 有:
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规定; 其他各级税务机关的规定;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乡、镇政府的规定。 对部、委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一级的 规范性文件不予复议。

税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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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运输公司当月联运业务收入为300万元,联运业务支出为50万元,则该运输公司当月应纳营业税额为()。

A.9万元 B.1.5万元 C.7.5万元 D.10.5万元2、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

A. 1个月B. 1个季度C. 半年D.1年3、单位和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的,应( )。

A.免征营业税B.按建筑业的税目征收营业税C.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D.其自建行为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其销售行为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4、下列行为中,不应缴纳营业税的有( )。

A.境内保险机构为境内标的物提供的保险B.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C.销售境内的不动产D.单位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提供的劳务【正确答案】:D5、下列关于财产转让所得来源的确定,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是()。

A.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B.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C.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购买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D.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收入中可以不征企业所得税的是()。

A.金融债券利息收入B.非营利性组织的从生成经营活动的收入C.已做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账款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7、下列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的有()A 企业为构建固定资产在资产购建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的借款费用,B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C 赞助支出D 企业所得税款8、某企业2007年1月1日向其控股公司借入经营性资金400万元,借款期1年,支付利息费用28万元。

假定当年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息率为6%,该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利息费用为()万元。

A.30B.28C.32D.249、【例题·单选题】同一计税依据,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统一的法定比例的税率,被称为( A )。

税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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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练习1、某药店(一般纳税人)6月向患者销售药品(非避孕药品)及医疗器械取得收入36800元,向外地某药店批发药品(非避孕药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00元,向消费者个人销售避孕药品和用具取得收入5800元,药店请专家为顾客提供医疗咨询服务,取得咨询收入6800元(单独核算);本月购进药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9450元。

该药店本月应纳增值税为?当月销项税额=36800/(1+17%)*17%+50000*17%=当月进项税额=9450=2、根据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A、汽车的修配B、房屋的修理C、房屋的装潢D、受托加工白酒3、某生产喷雾器的农机厂为一般纳税人,3月生产销售喷雾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50万元,为农民修理喷雾器取得修理费收入10万元。

当月购进各种零配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为3.4万元。

3月该厂应纳增值税为?当月销项税额=50*0.13+10/(1+0.17)*0.17=当月进项税额=3.44、某电视机厂某月销售电视机100台给某商场,不含税单价为2300元/台,开具专用发票,双方协议送货上门,商场支付运费1500元(开具运输专用发票),当月该电视机厂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400元。

该电视机厂当月应纳增值税为?当月销项税额=[2300*100+1500/(1+0.17)]*0.17=当月进项税额=34005、某钢琴厂为一般纳税人,本月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钢琴,开出普通发票20张,共收取货款25万元,共支付还本支出2万元,则该厂当月应纳增值税为?当月应纳增值税=(25+2)/(1+0.17)*0.17=7、某工业企业系一般纳税人,3月同时生产免税甲产品和应税乙产品,本期共负担外购燃料柴油50吨,已知该批柴油外购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87300元,税额14841元,当月实现产品销售收入总额为255000元,其中甲产品收入100000元,已知乙产品适用税率为13%,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为?当月销项税额=(255000-100000)/(1+0.13)*0.13=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55000-100000)/255000*14841=8、某商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3月购进货物100万元,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为17万元,当月销售货物50万元;4月外购货物50万元,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为8.5万元,当月销售货物150万元,适用税率17%,则该企业4月应纳增值税为?3月应纳增值税=50*0.17-17=-8.5万元4月应纳增值税=150*0.17-50*0.17-8.5=9、某百货商场2009年全年销售额为120万元,2010年3月销售给消费者日用百货一批,收取全部货款31200元,当月购进货物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6000元,则3月该商场应纳增值税为?该商场为一般纳税人3月销项税额=31200/(1+0.17)×0.17=当月进项税额=26000*0.17=10、某一般纳税人商店3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彩电,共开具普通发票38张,收到货款80000元,并注明已扣除旧货折价30000元,则当月应纳增值税为?当月应纳增值税=(80000+30000)/(1+0.17)*0.17=11、某空调厂2月销售给某饭店中央空调一套计175万元,收取包装费5万元,安装调试费5万元,代运输公司收取运输费2万元,开出的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75万元,税额29.5万元。

税法:税务行政法制学习资料

税法:税务行政法制学习资料

税法:税务行政法制学习资料1、单选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听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第三人不参加听证的,不影响听证举行B.行政复议听证人员不得少于2人C.行政复议听证笔录是行政复议机构审理案件的唯一依(江南博哥)据D.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进行听证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行政复议听证笔录是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证据之一。

2、单选中、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

A.一般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B.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C.全国范围内的重大、复杂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D.各种税务行政复议活动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般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

3、多选以下关于税务行政诉讼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有()。

A.人民法院特定主管的原则B.不适用调解的原则C.起诉可停止执行的原则D.纳税人负举证责任的原则正确答案:A, B参考解析:税务行政诉讼原则中,当事人不能以起诉为理由而停止执行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以C选项错误。

税务机关应负举证责任,所以D 选项错误。

4、多选根据规定,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仅适用于()。

A.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B.对公民处以1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C.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D.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5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正确答案:A, C参考解析: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一是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违法后果比较轻微且有法定依据应当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二是给予的处罚较轻,仅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和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

5、单选行政复议期间,导致行政复议中止的行为是()。

A.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B.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C.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D.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发现其他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先于本机关受理的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ABD选项属于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C选项属于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

自考税法复习资料

自考税法复习资料

简答1、简述税法的特征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税法是以确认税收的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法;税法是权力义务不对等的法;税法是实体内容和征管程序相统一的法2、简述税法调整的范围税收分配关系。

包括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国家内部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收征收关系;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及涉外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税收征管关系。

包括税务管理关生活经验;税款征收关系、税务检查关系、税务稽查关系。

3、简述税法的功能税法的功能,是指税法内在固有的并且由税法本质决定的,能够对税收关系和税收行为发挥调整和保护作用的潜在能力。

税法的功能,可以分为规制功能和社会功能两类。

税法规制功能的基本内容包括税法的规范功能、约束功能、强制功能、确认功能和保护功能。

这些功能相互配合、共同作用,组成税法规制的有机系统;税法的社会功能是税法本质的阶级性和社会性的集中表现,包括税法的阶级统治功能和社会功能。

4、简述税法的八大规则性要素有哪些税法主体、课税客体、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法律责任。

5、如何理解税率的设计是税收立法的中心环节?税率,是指税法规定的每一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与课税客体数额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率。

它是衡量税负高低的重要指标,是税法的核心要素,它反映国家征税的深度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是极为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

税率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体现了征税的深度。

由于税率的高低直接体现国家的税收政策,关系着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是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经济利益分配的调节手段,因而正确设定税率,是税收中心环节。

6、如何理解税收公平原则?理解税收公平原则,需进一步了解税收公平的衡量标准及其具体含义: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

税收公平原则是指政府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个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均衡。

税收公平原则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前者是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当缴纳数额相同的税收,即以同等的方式对待条件相同的人。

税法复习资料资源税法

税法复习资料资源税法
(1)计算该矿应纳的资源税。
(2)计算应纳增值税。
(3)计算应纳城建税。
解: (1)应纳资源税 =(4000+1000)*4=20000元
(2)进项=12000+9800+2000*7% =21940元 销项 =400000*17%+200000/(1+13%)*元
(2)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征收矿区 使用费,不征资源税。
扣缴义务人: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
扣缴义务人。
主要是针对零星、分散、不定期开采的 情况,为了避免漏税而规定的。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是指独立矿山、 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三、征税对象
主要是根据“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原则。
五、税收优惠
(一)减免税项目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 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 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 税。
3、自2007年2月1日起,北方海盐暂减按15元/ 每吨征收,南方海盐、湖盐、井盐暂减按10元/每 吨征收,液体盐减按2元/每吨征收。
(2)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动用量的, 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折 算成原煤动用量作为课税数量。
(3)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如无法准确掌 握纳税人销售或移送使用的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 其选矿比例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选矿比=精矿数量÷耗用原矿数量
(4)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销售的, 则以固体盐的销售数量为课税量。
七、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销售应税产品 (1)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销售合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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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资料(完整版)第一章导论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本质和特征(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要,凭借政治的权力,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关系。

(二)税收的本质税收的本质反映了一种特殊的分配关系。

它表现在:第一,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

国家作为阶级统治的机器可以依据政治权力取得财政收入,即通过国家政治权力把私人占有的社会产品的一部分变为国家所有。

第二,税收体现一定的社会产品分配关系。

税收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经济范畴。

它体现以国家为主体的特定的经济关系。

在税收的整个过程中,必然发生国家与各种不同性质和规模的经济单位之间的分配关系,国家与社会各阶级、阶层居民之间的分配关系。

这种分配关系与一般的分配关系迥然不同。

一般的分配关系,是以经济单位为主体通过等价交换或不等价交换而发生的分配关系,而税收的分配关系是以国家为主体采取强制无偿形式而发生的。

税收的概念和税收的本质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前者主要概括什么是税收,后者则主要概括税收所代表或反映的经济关系。

(三)税收的特征税收的本质既然是以国家为主体所形成的特定的分配关系,表现为国家占有一部分社会剩余产品,必然要求税收具有三性,即征收上的强制性、缴纳上的无偿性和征收比例或数额上的固定性。

1.税收的强制性。

这是指税收是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托,国家用法律形式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税法的规定,按时足额地纳税。

税法同国家制定的其他法律一样,都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对不同的纳税人具有同样的强制力。

2.税收的无偿性。

这是税收这种特殊分配手段本质的体现。

所谓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纳税人缴纳的货币或实物就转变为国家所有,纳税人得不到任何报酬,不存在等价交换,也不再返还。

3.税收的固定性。

这是强制性和无偿性的必然要求。

在强制、无偿的前提下,固定性也是税收的最重要的形式特征。

所谓固定性,一般是指在征税之前,国家采取法律的形式,把每种税的征收对象、纳税人以及征收数额和比例都规定下来,以便由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共同遵守。

税收之所以要采取固定的形式,是由税收本质特征决定的,这种固定性既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的标志,也是国家财政收入可*的保证。

二、社会主义社会税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一)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对剩余产品进行"社会扣除"的手段之一。

在社会主义阶段,对社会总产品扣除主要是由社会主义国家通过税收集中占有并且通过财政支出进行分配使用的。

扩大再生产基金、社会消费基金、后备基金主要来自物质生产领域劳动者的剩余劳动为社会所创造的剩余产品。

所以,剩余产品是社会主义税收的源泉和存在的基础,决定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税收的最先决的前提。

(二)多种经济成份的并存,需要通过税收来正确处理国家与它们之间的分配关系。

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水平不高,因此在坚持公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前提下,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是多层次的,即多种经济形式并存,除全民所有制经济外,还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私营经济、城乡劳动者的个体经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经营企业以及劳动者个人收入等。

这些企业和个人拥有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产品和收益的所有权和支配权。

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非全民所有制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也必须由社会提供能源、交通、科学、教育、卫生以及一般的行政管理条件,国家对它们生产的社会产品进行一定的扣除,行之有效的方式是税收。

(三)通过税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

由于税收具有固定性特点,国家对企业征税的多寡是以征税对象的量为转移的,它能充分体现企业之间因贡献大小不同而存在经济利益上的差别。

在税率既定的前提下,企业经济效益好,盈利就多,贡献也大,在国家收入增加的同时,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也多。

这样既可以加强企业外部的压力,又可以增强企业内部的动力,税收是处理国家和企业分配关系的最规范的形式。

要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相互之间的关系,适当安排它们之间的物质利益问题,必须通过税收,征收所得税,把国家和企业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真正固定下来,使企业的责权利相结合,为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创造条件。

(四)税收是国家管理经济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经济杠杆。

经济杠杆是人们运用物质利益规律的作用,以物质利益去引导或调节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一种手段,是通过给予有利或不利的物质条件来鼓励或限制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

经济杠杆包括很多方面,其中税收杠杆,在经济领域和经济杠杆体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特殊的作用。

国家通过设置税种,规定税收的调节领域;通过设计税目,规定各税的调节程度;通过税收的减免和加成征收,调整调节幅度,使其具备一定的灵活性,来适应复杂多变的客观经济状况的需要。

<>第二节税法概述一、税法的概念及特点(一)税法的概念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规定的有关调整国家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形成的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表现形式有法律、条例、决定、命令、规章等。

(二)税法的特点税法是我国经济法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它除了具有经济法的一些基本特征以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点:1.税法是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在执行过程中又具有相对灵活性的法律形式。

税法颁布以后,就要有一定的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但是它又不是僵化的,特别是在经济调整时期,要根据国家政治经济任务的变化而对税种的开征或停征、税目、税率有所调整变化。

2.在确定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上,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一种不对等性。

一方代表国家强制征收,另一方必须尽纳税义务无偿缴纳。

这种关系体现了税法所具有强制性特征。

3.在处理税务争议所适用的程序上,税法与其他部门法不同。

首先要分清争议的性质,纳税人对征税发生一般税务争议时,必须先履行纳税义务,以保证国家税款征收任务不受影响,不存在其他部门法所规定的协商、调解程序。

二、税法的调整对象税法的调整对象是参与税收征纳过程的主体之间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我国税法调整对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税务机关与社会组织、公民个人之间发生的经济分配关系。

2.税务机关与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在征收过程中的征纳程序关系。

3.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行政机关之间、上级国家机关与下级国家机关之间,因税收管理权限的划分所产生的具有责权性质的行政管理权限关系。

三、税法的作用税法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主要表现在它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上。

(一)税法是国家取得稳定财政收入的重要保证。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对实现国家财政收支平衡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国家为了保证财政收入的及时性、稳定性,就必须通过税收立法,体现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为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并以强制力保证施行。

(二)税法能够合理调节各方面的经济利益,是经济运行中搞活微观经济、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法律手段。

税法调控经济运行,通常是对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环节分别进行调整控制,使其内部和谐;并通过分别调控,促进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相互之间进行的协调。

税法能够合理调节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地区、部门、行业之间的经济利益,间接控制经济的运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协调发展。

(三)税法对经济领域中的各种违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专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把税收的征收和管理纳入了法制的轨道。

税务监督是对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进行监督的有力工具,国家通过税收征管工作,对企业和个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必要的干预。

对偷税、欠税、骗税、抗税行为,严格依法惩处,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四)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发展国际间经济和贸易往来。

在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处理好同其他国家的税收关系,有着重要的作用。

第一,在对外贸易往来中,税法通过规定对出口产品免税和在一定条件下实行低税的关税政策,以及出口产品退税的办法,以鼓励出口,增强我国的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有利于平衡外汇收支。

同时对进口商品,税法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对奢侈品和非必需品制定较高税率。

对为出口而购进的原材料、零部件和其他必需品采取有条件的免税和制定较低税率,既满足本国生产、科研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又有利于保护本国经济的发展。

第二,在对外经济来往中,为了吸引国外投资,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我国制定的有关涉外税法采取既要维护国家权益,又要照顾投资者利益的原则,给外商较多的优惠,对于产品出口和技术先进的外商企业以及外商利润在我国再投资等,则有更多的税收优惠待遇。

为了进一步对外开放,我国在建立经济特区、沿海城市的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开放区后,正进一步开发中西部地区,对在这些地区投资的外商给予优厚税收的待遇,为外商创造了较好的投资环境。

<>第三节税法原则一、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税种必须由法律规定。

向人民征什么税,征哪几种税,应由法律规定。

每开征新税要制定一种法律。

2.每种税的征税要件(指纳税主体、客体、税率等)必须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不得由行政机关(包括税务机关)自行规定。

3.无法律明文规定,行政机关(包括税务机关)不得任意减税免税。

4.征纳税程序也应由法律规定,执法机关不能擅自修改征纳程序。

5.法律应规定税务一般争议和处罚争议的解决办法。

人民在不服税务机关的决定时,既可寻求行政救济,有的争议也可直接寻求司法救济。

二、税收公平合理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对税收负担的分配,对于纳税人应当公平、合理。

具体地说,1.从负担能力方面看,负担能力大的,应当多纳税,负担能力小的,应当少纳税,没有负担能力的,就不需要纳税,这在所得税的征收上体现得非常清楚。

2.从客观经济条件方面看,对于纳税人由于自然条件优越而取得的超额收入或级差收入多征税,对于那些由于客观条件差而在生产经营上有困难的,应少征税,以使企业的负担能力与一定的客观经济条件相适应,促进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的合理竞争。

合理负担原则是从税收公平与合理两个角度确定税制的建设。

所谓公平,一是指横向公平,是指同等收入的纳税人在相同情况下应当同等征税,而不应当有所轻重;二是指纵向公平,指高收入者应当比低收入者多纳税。

公平与合理两者是统一的,相互联系的,合理原则是公平的基础,只有在合理条件下的公平才是真正的公平。

三、税收效率原则这是指用尽可能少的人力、物力、财力消耗取得尽可能多的税收收入,并通过税收分配活动促使资源更合理更有效地配置。

具体体现为:(一)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及其正当利益。

立法时,要做充分的调查和进行可行性研究,确保企业不因为由于征税而影响生产能力,这就要求在确定税率时,既不能定得过高,也不能过低,要兼顾到国家和企业两者的利益。

(二)要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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