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再就业和企业养老保险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8.06.18•【字号】厦委发[1998]013号•【施行日期】1998.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厦委发[1998]013号1998年6月18日)各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委、办、肩(公司),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为了认真贯彻全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98)10号《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现提出进一步做好我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坚定信心近年来国有企业职工出现大量下岗的现象,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实行的就业体制和就业政策在经济转轨过程中的必然反映,也是长期以来重复建设、盲目建设以及企业经营机制深层次矛盾多年积累的结果,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不可避免的一个历史过程。
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是当前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头等大事,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是党和政府应负的责任。
虽然我市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方面取得较大成效,但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还会继续增加,要做好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任务还很艰巨。
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学习全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及《通知》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齐心协力,满腔热忱地做好这项工作。
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负责,尽力而为,突出重点,加强调控”,并按照“减员增效与促进再就业相结合,职工下岗与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原则,根据我市经济比较发达和大中型国有企业比其他兄弟地区相对较少的情况,力争3年内,基本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和再就业问题,每年实现再就业人数要大于当年新增下岗职工人数,并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劳动力就业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
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若干政策的指导意见
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若干政策的指导意见地市县委各地区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型厂矿企业省劳动厅《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若干政策指导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省劳动厅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若干政策指导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发〔1998〕10号和晋发〔1998〕40号文件精神妥善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新问题现就我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中政策性问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好与下岗职工劳动关系在认真做好定员定额优化劳动组合公开竞争上岗基础上实施下岗分流依法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不宜采取缩短法定工作时间职工轮流上岗全员发放最低工资等办法取代下岗分流和减员增效工作更不准以职工不参加集资入股或不缴纳风险抵押金为由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二下列人员不列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统计也不安排进入再就业服务中(一)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参加工作劳动合同期满(二)取得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或合伙企业半年以上(三)因本人原因离开企业一年以(四)病休工伤人员医疗期未满(五)企业内部提前退养(六)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限未满(含停薪留职)(七)不愿意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不领取基本生活费且本人自愿缴纳社会保险费三下岗职工在中心期间劳动关系和保险福利按以下办法处理(一)协议期内本人要求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在原企业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退休条件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三)对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再就业服务中心提供就业岗位或拒绝参加再就业培训中心可与其终止协议原企业同时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四)对参加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组织临时性劳务活动中心应按国家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工业卫生工作有关费用从劳务收入中列支下岗职工取得报酬可相应减发或停发其基本生活费社会保险费仍由中心代缴(五)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所需医疗费参加医疗保险社会统筹由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未参加统筹由中心支付不足部分比照企业在职职工标准由原企业适当补助(六)冬季取暖补贴独生子女补贴以及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特殊劳动保护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所需费用由原企业负担(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统一以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计算企业和个人缴费统一由中心代缴其中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25%医疗保险为8%失业保险为3%四下岗职工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后养老保险关系和退休待遇按以下政策执行(一)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过去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与以后续缴社会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过去个人帐户基金储存额与续缴养老保险费累计计算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全社会统一办法依据本人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计发基本养老保险金(二)职工到新用人单位就业后应及时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在同一县市范围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跨县市同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基金转移手续基金转移额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规定办理(三)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自谋职业应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手册档案卡台帐变更手续自谋职业期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本人在上年省社会平均工资60%-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比例为20%(四)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不再就业下岗职工可以比照自谋职业人员按月或分期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以将本人距法定退休年龄期间费用一次缴清达到法定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过去视同缴费年限)15年及其以上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不足15年一次性结算基本养老金五企业可对下列人员依法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一)本单位组织分流到其他用人单位(含本单位自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济实体)职工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由新用人单位与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企业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费补助(二)被其他用人单位招聘并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以及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开办私营企业职工原企业应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三)停薪留职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原企业与其协商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停薪留职期满企业不能安排上岗应当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本人不愿回企业或不愿进中心企业应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今后不得再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四)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放长假职工已经实现再就业企业应当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实现再就业可以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五)对挂名不上班职工企业有岗位可采取登报等方式限期招回安置未按规定时限返回或不按要求上岗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企业无岗位可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不愿进中心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六下岗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七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与下岗职工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应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对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三年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不足三年协议期限要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国有企业使用原城镇集体职工下岗后按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对待符合条件可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企业拖欠下岗职工工资医疗费集资款社会保险费等由原企业支付支付有困难应在协议中明确偿还时限但不得故意拖延拖欠工资计算办法是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按本人基本工资计算基本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八加强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工作(一)再就业服务中心要建立下岗职工基本情况登记台帐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送统计报表要有场地有管理人员有统一牌匾要在银行开设帐户对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进行专户管理要制定实施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方案充分发挥基本生活保障促进再就业和转业转岗训练等各项职能协议期内为每位下岗职工至少提供一次免费职业培训两次就业机会确保当年进入中心下岗职工培训面达到70%以上再就业率达到50%以上(二)各级各类职业介绍机构要全部开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窗口开展代存职工档案定期提供职业信息和再就业交流洽谈等专项服务(三)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全部开设个体私营企业社会保险窗口专项提供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收缴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直接发放基本养老金业务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到非国有企业就业和自谋职业提供服务(四)各级各类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就业训练基地和其他培训实体都要建立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服务机构公开向社会发布培训信息和承诺服务。
社保2024工作计划
社保2024工作计划社保2024工作计划篇1一、社保工作1、保险种类多,各种保险政策性都比较强,从事社保工作时间不长,在以后的工作当中我一定要把各类保险政策性问题理解透,只有自已理解透了,才能很好的和居民解释清楚。
2、要想加强各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进程,就一定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才能促使社保政策家喻户晓,提高广大居民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参保意识和积极性。
只要都认识到了参保的重要性,就会做到应保尽保。
这样就能更好的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3、充分利用辖区内的资源,扬帆社区辖区范围大,单位多,xx年计划把辖区内未参保的单位进行宣传走访,增强单位参保意识。
减少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因未参保而发生的纠纷。
二、就业工作1、认真学习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工作。
根据社区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务实工作,认真落实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积极创造各种条件,千方百计解决失业人员的困扰,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2、根据失业人员的需求和能力,积极与用人单位紧密联系,给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为用人单位与失业人员搭好沟通的桥梁。
并做好跟踪服务,建立台帐。
3、进一步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为失业人员办理《就失业登记证》,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社保补贴。
4、根据劳动市场的需求,定期组织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增强他们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能力。
协助自主创业的居民办理小额担保贷款,以解他们的燃眉之急。
三、低保工作1、进一步发动居民群众的力量,及时反馈低保对象家庭及社区困难户基本情况的信息,做到公平、公正,应保尽保,让真正有困难的家庭得到社会保障。
2、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各种宣传低保政策的力度,彻底改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就是享受国家福利待遇的错误观念。
3、加大激励低保对象再就业机制,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通过劳动致富走出困境。
四、住房保障工作1、加大宣传力度,让住房保障政策真正深入人心,使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得到保障。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居民群众做到百问不厌、百答不烦,热情接待,服务周到。
养老保险工作方案多篇
养老保险工作方案多篇养老保险工作方案3篇养老保险工作方案1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把握工作重点推进“五个充分”全面提升劳动保障事业整体水平的指导意见》(*劳社[20__]23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一)养老保险截止10月末,全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__人,其中私营企业参保人员906人,占参保总数的3.8%;下岗失业人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6310人,占总数的27.1%;农民工参保422人,占总数的1.8%。
企业离退休人员8446人,养老金通过银行和邮局全部实现了按时足额发放。
(二)农村养老保险我县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从1992年开始起步,目前全县参保人数为13.75万人,积累农保基金20__万元。
到2022年底,全县开始领取养老金人数为600多人,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
随着我县经济的不断发展,征用土地增多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成为县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
我县劳动年龄内失地农民有1367人,目前就业的821人,无业的546人,无劳动能力的9人,有就业愿望的有523人,其中男50岁、女40岁以上的181人;养老年龄失地农民359人,已全部纳入基本生活保障。
还有1000多人无力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
目前我县的企业改制步伐进一步加快,今年县政府针对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下发了文件,对没有破产、改制的企业统一了改制时间,理顺了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加快了企业资产变现的速度。
今年到10月份,共清理补缴企业欠费568万元,同时由于企业改制,在职职工缴费人数大幅度减少,我们通过加大扩面宣传力度和采取多种方式,促进下岗失业人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通过征缴清欠和省、市补助及政府配套资金,保证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二、存在问题1、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小,扩面工作难度较大。
目前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绝大多数仍为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许多新涌现的个体、民营经济不参保或参保不缴费现象十分普遍。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安徽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安徽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4.30•【字号】皖政办[2002]30号•【施行日期】2002.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安徽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政办[2002]3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徽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皖政[1997]63号)实施以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已基本统一,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得到有效保障。
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为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安徽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以及应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各类从业人员,均应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企业通过公司制改造、股份制改造、出售、拍卖、租赁等方式转制的,应及时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已参保人员因故变动工作单位或跨统筹范围流动就业的,应按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办理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手续,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二、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但尚未参保的单位和职工,必须按规定参保并从当地实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时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单位和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起始时间和1995年底以前的补缴费比例按地级市政府规定执行;1996年1月1日以后的补缴费比例按省政府批准的各地级市企业和职工缴费比例执行。
单位和职工补缴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职工补建补记个人帐户。
北京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稳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稳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16•【字号】京就办发〔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北京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稳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就办发〔2022〕1号各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力做好全市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服务和保障我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大局,我们梳理制定了一揽子稳就业政策措施,现将《稳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北京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6月16日稳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要求,全面落实《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结合人社部《稳就业专项行动方案》,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特制定稳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要求,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坚持把稳就业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坚持系统谋划、凝聚合力、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聚焦重点行业企业用工服务、重点群体就业保障等方面,组织实施稳就业专项行动,采取一揽子纾困帮扶政策和服务,扎实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确保全年就业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助力全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大局。
二、具体任务和举措(一)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1.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落实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扩岗补助等一系列政策,支持企业在稳定现有岗位的基础上扩大招工用工规模。
就业人员社保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就业人员社保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就业形势的变化,就业人员社保制度亟需改革,以进一步保障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性。
为此,我们制定了以下就业人员社保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一、全面提高养老保险水平为确保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我们将逐步提高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发放标准。
具体措施包括每年适度增加缴费基数上限,调整养老金计算比例,提高最低养老金水平等。
同时,通过完善个人账户制度,鼓励个人补充养老金,实现养老金多层次、多渠道的发展。
二、完善医疗保险体系为解决就业人员医疗保障问题,我们将加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和报销比例。
一方面,扩大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将低收入人群和特殊群体纳入保险范围;另一方面,逐步提高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减轻就医负担。
同时,鼓励个人参加商业医疗保险,提高医疗保障的全面性和可负担性。
三、加强失业保险支持为提高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障水平,我们将增加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提高失业金发放标准,并延长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时间。
同时,加强对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再就业服务,提高他们的再就业能力,促进就业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四、推进职工工伤保险制度改革为提高工伤保险的覆盖率和待遇水平,我们将加大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力度,提高工伤保险金的发放标准。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五、加强社会保险管理和服务水平为保障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我们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管,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流程和操作,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同时,加强社会保险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就业人员的需求。
六、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为确保就业人员充分了解和享受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带来的利好,我们将加强对改革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提高就业人员的保险意识和参与度。
此外,还将加强与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媒体的合作,形成广泛参与的社会氛围,共同推动就业人员社保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劳动保障工作计划
劳动保障工作计划劳动保障工作计划「篇一」今年社区以实现“4050”人员全就业为核心,以强化平台建设为保障,以开发岗位为重点,以完善服务为手段,大力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实现社区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失业人员全部再就业。
一、工作目标1、积极做好社区就业再就业工作。
全年完成街道下达的就业工作目标,努力实现社区有就业愿望的失业人员再就业。
2、积极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
社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利用宣传栏和宣传阵地、采取上门服务、打电话等形式,向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
全年联合其他社区开展2场就业专场招聘会。
3、积极为失业人员开展再就业政策宣传、劳动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
4、大力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实现社区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失业人员全部再就业。
二、主要工作措施1、进一步完善基础台帐。
做到失业人员台帐内容细、实、活。
做到“五清”、“七有”:即“五清”失业原因清、家庭情况清、择业意向清、技能水平清、安置去向清。
“七有”有失业人员台帐、有再就业优惠发放台帐、有用工信息台帐、有求职安置台帐、有职业培训台帐、有社区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台帐、有活动信息台帐。
2、强化服务质量。
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了解失业人员的择业愿望,拓宽就业渠道,想方设法完成全年就业各项工作任务。
3、强化用工信息的收集。
做到对辖区内单位用工信息的收集和记录,同时与其他社区多联系、多沟通,开辟社区就业宣传栏,及时向社区失业人员分布用工信息,以便使有就业愿望的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全面创建充分就业社区。
三、着力抓好社区劳动服务站的建设强化对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加强与社区辖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联系,并对他们的用工情况进行调查;多渠道开发社区就业岗位。
有针对性地开展再就业援助,促进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及困难群体再就业,维护社区稳定。
四、扎实做好社区退管工作按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要求,社区退管工作做好、做实。
利用社区资源,努力实现企业退休人员在社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社保计划 就业社保计划实施方案
社保计划就业社保计划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桌面上,我拿起笔,思绪如潮水般涌来。
关于社保计划的实施方案,我已经构思了许久,现在,就让我将这些想法化作文字吧。
一、项目背景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就业形势稳定,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劳动者的权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我们决定实施就业社保计划。
这个计划旨在通过完善社保制度,促进就业,实现社会保障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设定1.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确保劳动者在失业、养老、医疗等方面得到充分保障。
2.促进就业,帮助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提高就业质量。
3.优化社保结构,实现社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方案1.完善社保政策体系(1)制定失业保险政策,为失业人员提供临时性生活救助,同时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其再就业能力。
(2)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养老金替代率,确保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3)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降低个人负担。
2.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1)设立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提供求职、培训、创业等一站式服务。
(2)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增加就业机会。
(3)鼓励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对吸纳失业人员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
3.优化社保基金管理(1)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合规运作。
(2)提高社保基金投资收益,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3)完善社保基金调剂机制,实现社保基金的合理分配。
四、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阶段(1)了解劳动者对社保的需求,为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2)调查企业对社保政策的满意度,为优化政策提供参考。
2.制定政策阶段(1)根据调查研究结果,制定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政策。
(2)制定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
3.实施阶段(1)开展政策宣传,提高劳动者对社保政策的认知。
(2)落实政策,确保政策惠及广大劳动者。
(3)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中共嘉峪关市委、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
中共嘉峪关市委、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8.07.13•【字号】市委发[1998]30号•【施行日期】1998.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嘉峪关市委、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市委发[1998]30号1998年7月13日)为贯彻落实中发(1998)10号及省委发(1998)35号文件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一、任务目标(一)按照认真负责、尽力而为、突出重点、加强调控的指导思想和减员增效与促进再就业相结合,职工下岗与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根据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我市再就业工作的目标是:从今年起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其中:前三年主要解决工业企业下岗职工的问题,力争每年实现再就业人数大于当年新增下岗职工人数,逐步做到当年下岗当年安置。
今年的目标是确保50%的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
(二)再就业工作的对象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下岗职工是指: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前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正式职工(不含从农村招收的临时合同工)中,因企业生产经营等原因而下岗,但尚未与企业排除劳动关系,且本人有求职愿望,而没有在社会上找到其它工作的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参加工作合同期未满而下岗的人员。
二、规范下岗程序,控制下岗职工总量(三)加强对国有企业职工下岗的宏观调控,建立下岗申报制度,规范下岗程序,控制下岗职工总量企业因生产和经营状况等原因出现富余人员,主要要通过挖掘内部潜力,发展多种经营,创办经济实体,组织劳务输出或鼓励职工自谋职业等,妥善进行分流安置。
2022年某区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考核办法附具体任务分解表
2022年某区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考核办法附具体任务分解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关于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和改善民生,为建设跨江融合发展样板区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撑,现制定2022 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考核办法如下:一、考核对象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办法(-)社会保险工作,100分1.考核内容:(I)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参保。
(2)居民养老保险参保。
(3)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2.计分方法:(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参保(55分)2022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参保考核“城乡居保转企保”,该任务主要考核“新增城乡居保转企保数”和“已转企保人员续保数”两个要素。
①“新增城乡居保转企保数”(指2020年城乡居保缴费人员中在今年转参加企保的人数)(20分):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任务得20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未达85%不得分。
②“已转企保人员续保数”(指2021年认定的“城乡居保转企保” 人员中2022年续缴企保费满6个月的人数)(30分):2022年12 月20日前完成任务得30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未达85%不得分。
③位次考核(5分):按“已转企保人员续保数”完成率对镇和主功能区分别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主功能区得满分,其后的主功能区依次递减0.5分;排名第一的镇得满分,其后的镇依次递减0.25分;未达85%不得分。
(2)居民养老保险参保(30分)①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数(10分):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年居民养老保险任务的得1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得分。
②缴费标准位次考核(15分):对完成全年居民养老保险任务的,按选择1800元及以上标准的缴费人数与市下达的任务数之比,对主功能区和镇分别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主功能区得满分,其后的主功能区依次递减1分;排名第一的镇得满分,其后的镇依次递减0∙5分。
河北省政府关于实施再就业工程若干政策的通知-冀政[1997]42号
河北省政府关于实施再就业工程若干政策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政府关于实施再就业工程若干政策的通知(冀政[1997]42号1997年6月4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了切实解决我省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和失业职工的再就业问题,促进企业深化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经省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就实施再就业工程的若干政策通知如下:一、企业安排职工下岗待岗要切实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本着稳中求进的原则,制定职工下岗待岗计划和分流安置方案,并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经职代会讨论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当地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认定后方可实施,并免费发给下岗职工《下岗待工证》。
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的企业职工,一般在企业内部下岗待岗,如本人自愿,也可解除劳动关系,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对劳动合同期满的企业职工,应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双职工家庭,不得安排夫妻双方同时下岗。
二、省、市、县都要建立再就业资金,用于增加就业岗位,开展转业转岗培训,帮助困难企业启动生产,巩固现有就业岗位,鼓励自谋职业,开展职业介绍,组织生产自救,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等费用,帮助下岗职工尽快实现再就业。
再就业资金的主要来源是:从当年地方本级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部分中提取3%;从当年地方本级预算外收入中提取2%(按重点建设项目资本金基金的征收范围征收);从失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部分提取50%;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企业征收(与失业保险基金的统筹一并办理);帮困资金用于保障困难职工基本生活后的结余部分;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地方政府确定的其他渠道。
就业与社会保障考核的工作方案
就业与社会保障考核的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村(社区)做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积极性,结合村(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目标任务考核方案。
各村(社区)目标考核得分将按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占三个文明考核比例折合计入年终考核,并按考核等次计算工作经费。
一、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村、社区各30分)1.积极协助镇劳动保障中心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宣传工作例会,以三职干部会议记录为准,少一次扣2.5分,扣完为止。
(村、社区各5分)2.协助做好辖区内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动态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参保人员信息档案得5分,人员信息资料不全不得分;及时上报本辖区内参保人员死亡信息得5分,发现漏报一例不得分。
(村、社区各10分)3.协助做好辖区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全面完成新参保任务得10分,每少1%扣2分,扣完为止;全面完成续保任务得5分,每减少1%扣1分,扣完为止。
(村、社区各15分)(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村:50分,社区:15分)1.协助做好辖区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工作会,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以会议记录及相关简报为准,减少一次扣2.5分,扣完为止。
(村、社区各5分)2.协助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费征缴工作。
全面完成征缴任务得满分,完成比例少1%,村上扣2分,社区扣1分,扣完为止。
(村30分,社区5分)3.协助做好养老金资格认证、待遇发放、追回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工作。
5人以上未认证的不得分,发现一例弄虚作假不得分。
(村15分,社区5分)(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社区:15分)1.协助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
全面完成参保扩面任务得10分,少完成1%扣1分,扣完为止。
(社区10分)2.协助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续保工作,全面完成参保任务得5分,少完成1%扣1分,扣完为止。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6]19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正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6]19号2006年3月15日)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责任感(一)要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切实抓好。
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市场导向就业机制进一步完善,就业总量有较大增加,对促进全省经济发展、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产生了积极影响。
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不会改变,就业质量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任务仍然很重。
国务院《通知》从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高度,明确了今后几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各级党委、政府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在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市场为导向,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引导劳动者自谋职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努力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豫政[2000]3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豫政〔2000〕37号二000年六月二十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的开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坚持政府、企业、社会团体、街道、个人“五管齐下”,强力推进再就业工程1、要进一步加大再就业工作力度。
各级政府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再就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研究制定能够有效促进再就业的政策措施;要把再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切实落实信贷、税收、经营场地等各项优惠政策。
对促进再就业的有关政策应逐一落到实处,防止出现政策棚架;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执行再就业政策,不履行职责引起下岗职工不满,损害党和政府形象,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要组织有关部门对企业和社区的用人情况进行调查。
对用人单位需要又适合下岗职工就业的岗位,诸如保安、出租汽车、环保、物业管理等,应优先推荐下岗职工就业。
要鼓励和支持下岗职工从事非正规组织形式就业或从事社区服务实现再就业。
2、企业要主动承担起分流安置下岗职工的任务。
利用现有场地、设施和技术发展多种经营,多渠道分流下岗职工。
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职能,开展职业培训,提供就业信息,积极帮助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
3、社会团体要积极参与支持再就业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要通过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小额借款等多种方式,关心支持下岗职工,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各种服务。
衡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衡水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进一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
衡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衡水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进一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衡水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8.04.01•【字号】衡劳社[2008]12号•【施行日期】2008.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衡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衡水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进一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衡劳社[2008]12号)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衡政[2008]7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零就业家庭是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家庭成员,连续30天以上(含30天)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
零就业家庭的认定,实行家庭自愿申报、社区核实、街道认定、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发证的办法。
对被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要采取适当方式向社区居民公示,按照一户一人的原则,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并在《再就业优惠证》上加盖零就业家庭印章,享受对就业困难对象的相关扶持政策。
已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的零就业家庭成员须补盖零就业家庭印章。
对零就业家庭要实行单独建档、动态管理、政策扶持、即时援助、重点帮扶,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多层次促进其再就业,政府开发购买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
在2007年年底前全市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的基础上,加快建立零就业家庭动态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零就业家庭“产生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
二、关于社会保险补贴在公益性岗位上从业的就业困难对象,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计算年龄截止到2007年底)的,社会保险补贴延长到法定退休年龄。
在公益性岗位从业的就业困难对象,其社会保险补贴的范围扩大到工伤保险。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8年全市就业再就业和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任务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8年全市就业再就业和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任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4.11
•【字号】延政办发[2008]46号
•【施行日期】2008.04.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8年全市就业再就业和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任务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8〕4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08年我市就业再就业和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对本县区、本部门就业再就业和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负总责,要把有关任务指标层层分解落实,作出时限进度安排,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确保全面或超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要求,在财政预算内积极安排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配套资金,市财政将根据各县区的实际配套资金情况予以补助。
三、市政府将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纳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目标任务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延安市2008年就业再就业主要任务分解表(略)
2、延安市2008年市直部门、单位就业再就业主要任务分解表
3、延安市2008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任务分解表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附件2
延安市2008年市直部门、单位就业再就业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3
延安市2008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任务分解表。
XX省国有企业XX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促进再就业若干XX策规定
**国有企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促进再就业若干策规定发文单位:**人民府文号:琼府[1999]81号发布日期:1999—11—1执行日期:1999-11—1生效日期:1900—1-1**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了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作用,促进职工再就业,根据**、和**委、省人民府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对进入再就业XX、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的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再就业XX(以下简称中心)必须按省府规定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市、洋浦每人每月不低于260元,**、琼山、**、**市每人每月不低于220元,其他市、县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并以当地上年度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78%为缴费基数,按缴费比例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等三项保险费(包括按规定应由个人缴纳部分)。
二、国有企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的来源,原则上采取“三三制”的办法解决,即财预算安排三分之一、企业负担三分之一、筹集(主要从失业保险基金调剂)三分之一.财承担的部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级财解决。
再就业XX保障职工基本生活和代缴保险费用的,国有独资盈利企业和国有参股、控股企业原则上由本企业负担;国有亏损企业按财、、企业**负担三分之一的办法解决。
国有特困企业经同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商同财、经贸等有关部门对其经营状况、出资能力进行评估后,确定企业出资比例。
企业自筹确有困难的,由财和筹集**负担二分之一;地方财收入情况较好的市、县,由财负担三分之二,筹集负担三分之一。
特困企业是指连续4年经营性亏损,80%以上职工停工待工、连续12个月无力按最低生活费标准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用的。
三、职工无论以何种方式实现再就业或未再就业,过去的连续工龄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与以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后或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后,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或依靠提供劳务并获得合法劳动报酬的个体劳动(从业)者,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农林场、开发区,市直各单位:现将《永州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州市人民政府2000年10月13日附:永州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程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保障我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深化企业改革,妥善分流安置下岗职工,推进再就业工程,确保社会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下网职工再就业坚持自谋为主、企业吸纳、社会帮助和政府促成就业相结合的方针。
下岗职工应自觉转变就业观念,努力提高劳动技能,增强择业能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县区属国有企业亦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下岗职工是指实行劳动合同制前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全民固定工和实行劳动合同制后参加工作、合同期未满的全民合同制工人,因企业的生产经营等原因下岗,但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在社会上找到其他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下岗管理第四条企业必须坚持减员增效与实施再就业相结合,职工分流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有步聚地分批加以安排和实施。
第五条建立职工下岗申报备案制度。
企业安排职工下岗,须经工会或职代会研究,同时提出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方案,报市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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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再就业和企业养老保险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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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年度就业再就业和企业养老保险考核工作,促进我市就业再就业和企业养老保险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突破河东”战略,紧紧抓住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两条主线,坚持市场就业方针和人本服务理念,统筹抓好城乡就业,城镇就业再就业和企业养老保险工作,以确保养老金发放、扩面征缴为重点,以依法征缴为手段,不断完善增加
就业岗位、解决困难群体就业的新机制,切实加大就业再就业和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的资金投入,努力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全市新增市外劳动力转移就业万人;(二)全市在外务工人员跟踪管理服务新增3万人;(三)全市在外务工人员参加我市社会保险新增万人;(四)城镇新增就业8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万人,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万人;(五)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费减免政策万人;(六)县区财政投入就业再就业及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不低于~年省拨资金;
(七)职业技能鉴定发证万人;
(八)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净增1万人;
(九)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额亿元;
(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100%;
(十一)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率
85%,社会化管理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十二)县区财政配套补助资金(按省下达的任务分解)按期到位,奖励经费按规定兑现;
(十三)健全企业养老保险数据库。
各县区目标任务由市统一下达,乡镇、办事处目标任务由各县区分解。
三、考核办法和依据
(一)就业再就业方面
1.新增市外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根据《~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度表》确认。
2.新增在外务工人员跟踪管理服务情况,根据《~年在外务工人员新增跟踪管理服务台帐》确认。
3.在外务工人员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增加情况,从《~年在外务工人员参加我市社会保险新增人员台帐》中随机抽查20人,查看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凭据,一人参加多险种的,按一人计算。
4.城镇新增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情况,根据《~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度表》确认;困难群
体就业再就业情况,从《~年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台帐》中随机抽查10人,查看岗位、社会保险两项补贴财务拨付凭据,两项补贴具备其中一项即可。
5.下岗失业人员税费减免情况,从《~年下岗失业人员税费减免台帐》中随机抽查10人,其中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和税收减免的,由本人提供相关凭据,享受其中一项税费减免政策的,即予认可;用人单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查看劳动部门核发的新办或现有服务型、商贸型企业认定证明、税务部门提供的减免税收凭据。
6.县区财政投入就业再就业及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情况,查看拨入劳动部门账户的资金数额和拨款凭据。
7.职业技能鉴定发证人数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网公布的职业资格证书数量为准。
(二)企业养老保险方面
1.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缴费人员。
查看参保缴费手续,在各类用人单位新就
业的,另外查看招用职工登记表、劳动合同。
2.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额。
基金征缴总额为~年12月16日至~年底实际征缴到位资金,包括当期征缴额、扩面征缴额、清欠额和预缴额,同时具备银行进帐单、对帐单与缴费收款专用票据的予以确认。
3.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上半年和年度考核各抽查两个月份的养老金发放花名册、银行付款凭证及银行打印的发放单,其中有一个月不能及时足额发放的,要延伸核查其他所有月份。
4.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
各县区随机抽查2个社区和2个乡镇,每个社区、乡镇随机抽取20名退休人员,现场召开退休人员座谈会,检查管理服务和活动开展情况,听取企业退休人员对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年12月底以前的退休总人数和经考核确认进入社区管理的人数,计算社区管理率。
5.县区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和奖励经费兑现情况。
查看财政拨款单、银行进帐单和记帐凭证、帐簿、报表等,对弄虚作假
或抽回资金的,3倍扣减调剂金。
6.企业养老保险数据库。
按《河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劳动保障台帐的通知》(河劳社发〔~〕158号)规定的项目,离退休人员、~年新增参保缴费人员建库率达到100%,~年底前参保缴费人员建库率达到30%。
四、考核计分(基本分100分)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50分)
1.劳务输出25分。
(1)新增市外劳务输出人数10分;(2)在外务工人员跟踪管理服务10分;(3)在外务工人员参加我市社会保险人数5分。
2.就业再就业25分。
(1)城镇新增就业5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分,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5分;(2)下岗失业人员税费减免分;(3)地方财政就业再就业及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投入5分;(4)职业技能鉴定发证5分。
(二)企业养老保险工作(50分)
1.参保缴费净增人数5分;
2.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额20分;
3.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5分;
4.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服务5分,社会化管理服务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平时考核占30%,集中考核占70%;5.县区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和奖励经费各5分;6.企业养老保险数据库5分。
新增市外劳动力转移就业、在外务工人员跟踪管理服务、城镇新增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净增人数、企业养老保险数据库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的得满分,完不成任务的同比扣减基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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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在外务工人员新增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职业技能鉴定发证、下岗失业人员税费减免指标完成任务的得满分,超额完成任务或完不成任务的同比增减分。
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额、县区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和奖励经费完成任务的得满分;超额完成任务的,同比增分,但最高得分不超过该项分值的2倍;完不成任务
的同比扣分。
对弄虚作假的,按每项抽查中弄虚作假的比例,从该项分值中同比加倍扣分,直至单项基本分为零分。
按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两次考核分别记分。
考核实行逐项计分、累计汇总的办法。
就业再就业和企业养老保险分别汇总,第一名各为50分,其他县区同比缩减,然后两项相加,按总分排序。
五、奖惩办法
(一)上半年及年度考核结果通过媒体或以其他形式对外公布,并与就业再就业资金、企业养老保险调剂金的分配挂钩。
企业养老保险达到平均分及以上的,全额下拨按计划分配的调剂金,低于平均分但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的,不扣减调剂金,否则每降低1分扣减调剂金的2%。
(二)对上半年、年度考核总分前三名(13项目标任务有一项完不成的,不能评为前三名,下同)的县区每次分别奖励省拨就业再就业资金总额的%、%、1%,并分别奖励企业养老保险调剂金50万元、40万元和
30万元。
(三)对年度考核总分列前三名的县区,授予“全市就业再就业和企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县区”荣誉称号。
(四)在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情况下,对基金征缴计划完成率分别在91%以上、85—90%的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同级财政分别按基金征缴额的1%、%的比例进行奖励(每半年兑现一次,下半年兑现上半年的,依次顺延)。
对不按规定兑现奖励的,将按未到位数额的3倍扣减调剂金。
(五)对虚报、瞒报、重报、伪造数据等弄虚作假情况的县区要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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