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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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2020版)

四川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2020版)

四川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2020版)目录一、就业扶持政策(一)大学生毕业前1、求职创业补贴。

2、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3、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补助。

4、机关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5、鼓励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6、建立大学生实训基地。

(二)大学生毕业后7、就业见习补贴。

8、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9、基层和艰苦边区地区工资待遇激励。

10、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1、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12、鼓励参加“三支一扶”项目。

13、鼓励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项目。

14、鼓励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15、鼓励应征入伍服兵役(含义务兵和志愿兵役)。

16、鼓励到社区就业。

17、鼓励继续升学和报考第二学位。

18、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就业。

19、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0、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21、税收优惠。

22、公开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

二、创业扶持政策(一)扶持创业大学生23、扶持对象。

24、创业培训补贴。

25、创业补贴。

26、科技创新苗子补助。

27、省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前期孵化补助。

28、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29、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30、青年创业贷款。

31、创业提升培训。

32、高素质农民培育。

33、税费减免。

(二)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补助34、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补助。

35、创业指导补贴。

36、创业活动补贴。

三、综合扶持政策37、取消户籍限制。

38、简化体检手续。

39、享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40、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41、学分管理。

一、就业扶持政策大学生毕业前1、求职创业补贴。

对学籍在省内高校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15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条件的,不重复享受。

由高校会同校区所在市(州)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办理,毕业学年10月底前发放到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6]1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6]1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6]18号)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大事来抓,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体系,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有效地促进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但目前我省就业形势仍然严峻,扩大就业的任务仍然相当艰巨,一些地区还存在工作进展缓慢、责任不够明确、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最近国务院在南昌召开了部分省区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座谈会,对做好下一步的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这次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

就业是民生之本。

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四川的客观要求,也是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花最大功夫,增加更多的就业岗位,不断改善就业和创业环境;下更大力气,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尽最大努力,确保年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的完成。

要认真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通过大力发展二、三产业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一把手对就业再就业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

继续把就业再就业工作纳入政府的一级责任目标进行管理,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政府和社区。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6.20•【字号】川财社〔2011〕65号•【施行日期】2011.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11〕65号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各相关部门:为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9]14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规范和加强省级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资金使用范围。

专项资金用于各地在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补贴、创业补贴、贷款贴息、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创业指导补贴、创业活动补贴等方面的支出;省级相关部门在高校毕业生创业师资培训、创业提升培训、先进创业者创业补贴等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方面的支出;对省级相关部门评估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及创业孵化基地的补贴。

二、资助和补贴对象。

2009年及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毕业后5年内,在我省范围内创业的,可按规定享受资助和补贴。

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省直部门评估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可由专项资金给予一定补贴。

三、管理机构及职责。

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分配、管理、使用和监督。

各地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省分配给本地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和监督。

省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组织协调工作、初审有关项目申请资料、支付有关补贴资金。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从毕 业生离校 前 ,提前 到毕 业学年 第
工 程 建 设 领 域 欠 薪 工 作 成 效 等 情 况 。
一 学 期期末前 。省 内技工院校 高级 工
班 、 预 备 技 师 班 和 特 殊 教 育 院 校 职 业
教 育 类 毕 业 生 求 职 创 业 补 贴 发 放 的 范
围、标 准、时 间和工作 要 求 ,按照 本
责 实 施 ,部 际 联 席 会 议 办 公 室 具 体 组 盖 所 有 医 疗 机 构 及 医疗 服 务 ,在 医保
从 2018届 (含 )起 , 对 学 籍 在
织 落 实。考 核 工作 从 201 7年 到 2020 基 金 收 支 预 算 管 理 和 医 保 付 费 总 额 控 省 内高 校 的 城 乡低 保 家 庭 毕 业 生 、 贫
社 会 保 险 扶 贫 的 目标 任 务 是 ,充 分 发 挥现 行社 会保 险政 策 作 用 ,完 善 并落 实社 会保 险扶 贫政 策 ,提 升社 会 保 险经 办服 务水平 ,结 合全 民参保 计 划 ,引 导 、 支 持 和 帮 助 建 档 立 卡 贫 困 人 IZl、低 保对 象、特 困人 员等 困难 群 体 (以下简称 贫困 人员 )及 其他社 会 成 员参 加社 会保险 ,基本 实现法 定人 员 全 覆 盖 ,逐 步 提 高 社 会 保 险 待 遇 水 平 ,助 力参 保贫 困人员 精准脱 贫 ,同 时避免 其他 参保 人 员因年老 、疾病 、 工 伤 、 失 业 等 原 因 陷 入 贫 困 , 为 打 赢 脱 贫 攻 坚 战 贡 献 力量 。
注 :本 栏 目可 扫 描 二 维 码 进 行 全 文 阅 读
● 政策吹风 I法限 ■
国务 院办 公厅 关于 印发保 障农民工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等关于组织开展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等关于组织开展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等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布部门】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06.05.09【实施日期】2006.05.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共青团四川省委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要求,按照中组部、人事部等8部委《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的部署,我省将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西部、服务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健康成长,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方式和内容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2年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且经本人同意,可延长志愿服务时间1-2年。

国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与我省“一村一居一名大学生”计划结合实施,分为省统一实施项目和市(州)实施项目。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3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3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3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06.13•【字号】川财社〔2023〕63号•【施行日期】2023.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3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川财社〔2023〕63号各市(州)、扩权县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42号)精神,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你市(州)、扩权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第三批)如数(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请按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列入“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807-就业补助”,并按具体用途分别列入相关项级科目。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原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补充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不得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分配采用因素法和项目法。

因素法分配主要考虑常住人口数、登记失业人数、就业困难人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市场主体数、自身努力程度、重点工作等因素。

2023年重点工作主要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支持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等。

项目分配主要对2022年评定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的,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助。

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关于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四川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关于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四川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划 大 力 开 发 适 合 高 校 毕 业 生 就业 的 基 层 社 会 管 理 和 公 共 服
( ) 六 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 服务 。建立健 全高校毕 业生就
业 信 息 发 布 制 度 .广 泛 收 集 和发 布适 合 高 校 毕业 生 就业 的 各
类招聘求职信息 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求 职登记制度 . 公共就
设 一 支 相 对 稳 定 、 素 质 、 业 化 、 业 化 的 职业 指 导 工 作 师 高 专 职
力争 2 1 8月底新学年开学前 就业率达 到 7 %: 年 0 0年 5 全 建立就业见习基地 20个 . 6 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 全 年促进 3 0 0 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
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在新增 就业 岗位时优先聘用高校毕
业生 。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 招用高校毕业生 . 按规定享受小额担 保贷款 、 税费减免 等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 切实为他们提 供档案
管理 、 人事代 理 、 社会保 险办理和接续 、 职称 评定 以及权益 保 障等方 面的服务。( 责任单位 : 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 公安、 育、 教
加强政策支持 , 努力构建责任明确 、 领导有力 、 运转有序 、 障 保
到 位 的工 作 格 局 . 实 促 进 高校 毕 业 生 就业 切
二 、 作 目标 工
水利 、 畜牧 、 团委 、 妇联 、 经济和信 息化委等部 门、 织和金 融 组
机构 ) 、
( ) 五 强化高校毕业生职 1指导 。积极引导各大专 院校建 I
学 培训 计 划 , 力 培 养 大 学 生 的 创业 意 识 构建 高校 毕 业生 自 着
四川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0 0年 ) 21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7.20•【字号】川办发〔2024〕34号•【施行日期】2024.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4〕34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7月13日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确保全省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一)加大重点优势产业扩岗政策支持力度。

发展新质生产力扩大就业,及时梳理本地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能源化工、先进材料、医药健康等六大优势产业,以及人工智能、绿氢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清单,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联动机制。

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在符合发放条件的前提下,运用“直补快办”等模式,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

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提高第二产业吸纳就业贡献度。

(二)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工作。

鼓励金融机构实施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对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可给予单户授信额度和贷款利率优惠等政策支持。

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增加信用贷等支持,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续贷支持。

(三)延续援企稳岗政策。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政策。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平稳安全离校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平稳安全离校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平稳安全离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6.18•【字号】川教函[2010]380号•【施行日期】2010.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平稳安全离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0〕380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有关成人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目前,高校毕业生离校在即。

为切实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就业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平稳离校,教育部于6月12日在北京专门召开了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地各高校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全力以赴确保毕业生顺利离校。

为认真扎实贯彻落实教育部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紧紧抓住毕业离校的契机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

各高校要抓紧毕业生离校前的这段时间,通过主题活动、座谈、观看教育片等方式,以爱国、爱校为主题,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减轻毕业生的思想压力,增强毕业生对母校的眷恋与热爱,激发毕业生树立回馈母校、贡献社会的报恩情怀,使毕业生接受一次难忘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

二、深入细致地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心理辅导工作。

各高校要详细掌握未就业毕业生的基本信息、思想动态和心理状态,充分发挥院系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生涯辅导和心理辅导老师的积极优势,通过“一对一”指导或个别谈心等方式,加强对未就业毕业生的心理关怀和就业指导,促进他们形成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状态。

同时,各高校要准确收集未就业毕业生的联系方式,告知他们毕业离校并不等于学校不再管他们的就业问题,学校就业指导服务部门会继续加强与他们的联系,一旦有招聘岗位与信息,他们依然可以回校参加“双选会”而实现就业。

各高校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这部分毕业生的后续指导和服务工作。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学生姓名:学校名称:专业:四川省教育厅印制EDU 0275826本协议供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使用,由甲方(用人单位)和乙方(高校毕业生)在双向选择基础上共同签订,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信息真实可靠、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证,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的重要依据。

甲乙双方基本信息如下: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本着诚实守信原则,经过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如实向乙方介绍本单位及招聘岗位情况,乙方如实向甲方介绍自身情况,双方在充分了解、双向选择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二、乙方到甲方报到后,甲乙双方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如无被证明不符合聘(录)用条件、严重违纪违章及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则应转为正式员工。

四、甲方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五、甲方负责协助解决乙方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落户的问题。

如乙方不够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落户的条件,可经双方协商后,乙方直接回原籍落户,档案随转。

六、甲方在招聘时提供的具有承诺性质的书面宣传材料和乙方应聘时提供的书面自荐材料,均自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双方须严格履行协议内容,若一方提出违约,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并由违约方承担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八、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通过相互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红、黄、蓝色各一份,分别由甲方、乙方和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留存,复印无效。

乙方须在签订协议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蓝色协议交回学校就业工作部门。

十、其他约定内容(备注)如下:甲方招聘意见:乙方应聘意见: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年月日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1]22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1]22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1]2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搭建服务平台,持续保持了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预计“十二五”时期,高校毕业生数量仍将持续增长,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依然繁重。

为切实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加快发展速度和提高发展质量中,积极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一)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中努力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机会。

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自主创新中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着力发展既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又具有较强就业吸纳能力的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实施有利于发挥劳动力比较优势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战略,带动生产性就业岗位增长,努力扩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模。

大力发展具有增长潜力的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积极鼓励发展服务外包、动漫、现代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创造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机会。

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

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
层 就业 .今 年 .我省 将 实施 选调 生计 划 10 0 0人 、一村一名大学 生计划 10 0人 。 20 实施三支一 扶 、 西部计划 、 农村教 师特设 岗
科学 发展观 , “ 增长 、 民生 、 围绕 保 保 保稳定 ”按照 以人为本 、 合施策 、 兼 , 综 标本 治、 协同推进 的工 作要求 , 坚持一手抓事要解决 , 一手抓依法处理 , 着力在完 善信
关注 的《 社会保 险法》 草案) ( 认真收集 意见和建议 , 社会保 险法》 为《 出台营造 良 好社会氛 围。要发挥好学会 的桥梁作用 , 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 。 对改革 的难点热 点和新情况新 问题 , 中力量及时进行研究 , 集 为政府 建言献策 。
生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
会议要 求 .政 府各部
访维稳工作机制 、 强化源头治理 、 规范信访秩序 、 解决信访突 出问题 上下功夫 。 确
保劳动保障各项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巡视员张格民就会议精神 的传达贯彻 提出 要求。 副厅长刘功勋总结 了去年我省劳动保障信访维稳工作取得 的成绩 , 了 分析
存 在的问题 和原 因 . 就进一步完善信访维稳工作体制 。 深入 推动领导干部定期接 访 和机关干部下访 工作 .进一 步深入排查化解影 响稳定 的矛盾纠纷 .扎实开展 “ 信访积案化解年” 等工作进行 了安排部署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最近在成都召开第六次会长工作会 . 学会建设 、 研 就 课题 中国社会保 险学会会长王建伦 出席会议并讲话 。 她说 . 在社会保险制度建设
究、 学术活动 、 中国社会保 障论坛等进行研究审议 。
进人关键阶段 , 的中心工作要 围绕 即将 出台的《 学会 社会保 险法》 来开展 , 对倍受
利就业。副省长黄彦蓉 、 张

成“9+3”就发〔2012〕1号。关于印发成都市2009级9+3学生就业促进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成“9+3”就发〔2012〕1号。关于印发成都市2009级9+3学生就业促进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成都市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就业促进工作协调小组成“9+3”就发〔2012〕1号成都市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就业促进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成都市2009级“9+3”学生就业促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县“9+3”学生就业协调小组,市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经市领导同意,现将《成都市2009级“9+3”学生就业促进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2009级“9+3”学生就业促进工作目标任务。

成都市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就业促进工作协调小组(代章)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1 -成都市2009级藏区“9+3”学生就业促进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就业促进工作的通知》(成委办〔2011〕20号)精神,切实做好2009级藏区“9+3”学生就业促进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9+3”学生就业促进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切实将帮助“9+3”学生就业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构建领导有力、责任明确、运转有序、措施得力、服务到位的工作格局,多渠道开发和提供就业岗位,全面落实扶持政策,加强困难“9+3”学生就业援助,积极帮助和促进“9+3”学生就业,就业率达100%。

加强协调配合,做好后续管理服务,促进“9+3”学生稳定就业。

二、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帮助学生实现就业(一)中职学校所在地党委、政府负责牵头做好“9+3”学生就业促进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指导和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引导和帮助当地学生在内地安心就业、在企业稳定就业。

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积极支持“9+3”学生就业。

- 2 -(二)市教育局要按照市协调小组2011年印发的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督促指导中职学校做好“9+3”学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工作,使每个“9+3”学生都得到系统的择业就业指导,确保80%以上“9+3”学生毕业时落实就业岗位,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

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
的 重要 性 .切 实 解 决 好 他 们 在 参 保 和 待 遇 支 付 方 面 存 在 的 困 难 和 问题 。 合 本 地 实 际情 况 制 订切 实 可行 的衔 接 办 法 。要广 结
( ) 业 指 导 进 校 园 活 动 一 就

是 在 深 入 了解 本 地 高校 实 际 需求 的基 础上 .主 动 开 展

四川 省 2 1 高 校 毕 业 生 0 2年 就业 服 务 活 动 方 案
为 做 好 今 年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工 作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和社
会 保 障 部 《 于做 好 2 1 关 0 2年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服 务 工 作 的 通
是 积 极 支 持 和 鼓 励 高 校 开 展 创 新 创 业 教 育 .根 据 高 校
泛动员并 支持引导低保 、五保和优抚对象 参加新农保或城居
保。 各相关部 门要密切配合 , 履行 职责 , 严格把关 , 照上述意 按
见做好制度衔接工作 。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绍企业文化 、 岗位 需 求 和 职 业 环 境 。 是 组 织 有 经 验 的就 业 指 三
提 前 送 进 校 园 .方 便 有 需 求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毕 业 后 参 加 就 业 见 习 。 ( 任 单 位 : 地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局 , 就 业 促 进 处 、 责 各 厅 人 力 资 源 市 场 处 、 就业 局 、 人 才 交 流 中 心 ) 省 省 ( ) 业 指 导 进 校 园 活 动 三 创
2 1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服 务 活 动 方 案 》 发 你 们 。 各 地 结 合 0 2年 印 请 实 际 , 一 步 完善 活 动 方 案 。 进 细化 服 务 措 施 。 进 服 务 方 式 , 改 大 力 促 进 高校 毕 业 生 就 业 。 续 确 保 全 省 就 业形 势 总体 稳 定 。 继 请各地于 2 1 0 3年 1 1 月 0日前将 实施 情况 报厅 就业 促进 处 。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正文:----------------------------------------------------------------------------------------------------------------------------------------------------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5〕5号)精神,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重大意义1.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引导和鼓励他们面向基层就业,有利于青年人才的健康成长和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有利于促进城乡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利于构建和谐四川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要着眼于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完善市场机制,加强政策吸引,推进项目引导,注重利益激励,发挥各方作用,努力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长效机制,把高校毕业生集聚到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最需要的地方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生力军。

二、加大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支持力度2.户籍管理和人事代理政策。

对到大中城市中心城区以外的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工作地。

四川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川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川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编号:[编号]日期:[日期]本协议由以下就业双方自愿达成,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就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毕业生(以下简称“员工”):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1. 服务期限员工将从[起始日期]开始,为单位工作期限为[工作期限],双方同意并尊重该期限。

2. 工作内容和职责2.1 单位将安排员工在[职位或岗位]从事相关工作,员工应根据单位的安排和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2.2 员工应尊重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并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3. 工作薪酬3.1 单位将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员工的工资,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适当的奖励。

3.2 工资支付方式为(请选择):- [ ] 银行转账- [ ] 现金支付4. 工作时间和休假4.1 员工每周工作时长为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4.2 员工享有法定的年假、病假和其他法定假期,请假应提前向单位申请。

5. 保密义务5.1 双方同意对涉及到单位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保持保密,并不得将其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5.2 本条款继续有效,即使本协议终止或解除。

6. 解除协议6.1 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本协议可被单方解除:- 任一方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任一方经法院判决宣告破产;- 任一方被证实严重违反本协议或相关法律法规。

6.2 若需要解除协议,应提前[提前通知期限]书面通知对方。

7. 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单位和员工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单位签章:员工签名:日期:日期:。

四川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介绍

四川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介绍

职业教育取向
以就业、创业为导向, 以职业、创业能力为核心。
职业(创业)能力
通过学习实训,不但要获得所从事工作所需的岗位专 业能力,即职业特定能力 。 在市场竞争、创新创业时代,更要注重培养提高自己 的职业(创业)核心能力。 职业(创业)核心能力:岗位专业能力之外具有普遍 适用性和可转移性,且在专业活动中起支配和主导作用的 基本能力。是成功就业、创业,伴随终身、可持续发展的 “关键能力”。 “八大职业核心能力”:1.自我学习能力、 2.信息处理 能 力、3.数字应用能力、 4.交流表达能力、5.与人合作能力、 6.解决问题能力、 7.革新创新能力、 8.外语应用能力。 前三者称为职业方法能力,后五者称为职业社会能力 。
三、大学生就业创业情况
1.就业
2.创业
(不理想 但 形势 好、势头 强)
▲形势大好:随着创新创业国家发展核心战 略的强力实施,鼓励扶持大学生“双创”政 策措施的深入落实,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加 强创业宣传,强化创业服务,一个鼓励大学 生创业、保护大学生创业、大学生崇拜创业 、勇于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创业环境已经 形成。 ▲势头强劲: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小到 大、越来越多、越来越好!
一、全省就业形势
人口大省,就业的总量矛盾长期存在。 2015年末,全省户籍人口 9102万人,常 住人口 8204 万人(全国第 4 );其中城 镇3912万人,农村4292万人,城镇化率 47.69%。全劳动力资源6543万人,就业 规模4847万人;其中,城镇就业1566万 人;农村就业 3391 万人 。城镇登记失 业人员 54.64万人,登记失业率 4.12%, 今年一季度同比都有所增长。 据研究预测:十三 . 五期间我省城 镇需要就业的劳动力年均超过 200 万人, 若经济保持中速增长新常态,每年能提 供就业岗位约 130 万个,供需缺口达 70 万个以上。

关于印发《四川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

四川 省 2 0 1 3年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服 务 活 动 方 案
为做好今 年高校毕 业生 就业工作 .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进. 平稳起 步 . 合 理 确 定 筹 资 水 平 和待 遇 水 平 , 既 要 达 到 逐 步 减 轻 大 病 人 员 医 疗 负担 . 又 要 防 止 基 金 支 出 的 过 快 增 长 。要 统 筹 考 虑 大 病 保 险 与 基 本 医疗 保 险 、补 充 医 疗 保 险 等 的 衔
三、 要 规 范 与商 保公 司 的合 作行 为 , 要 统筹 商 保 经办 , 做好 招投 标 管理 、 合 同条 款确 定 、 信息 交 换 、 结 算 平 台 衔 接
等 关 键 环 节 工 作 要 加 强 对 商 保 公 司 的 监 督 检 查 , 杜 绝 少
持 政策 . 完善 就业服 务 , 全方位促 进高校 毕业生就 业创业 , 全 年帮助 3 5 0 0名 高 校 毕 业 生 实 现 创 业 . 建成 1 0 0 0个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见 习 基 地 .推 荐 和 评 选 一 批 就 业 见 习 省 级 示 范 单 位 . 认 定一 批省级 高校 毕业 生创 业 园区f 孵 化基地 1 . 全 面 做 好 离 校 未 就 业 高 校 毕 业 生 实 名 制 就 业 服 务
接 . 注 重 制 度 的 延 续 性 和稳 定 性 。
保 障部《 关于做 好 2 0 1 3年 全 国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工 作 的 通 知 》 f 人社 部 函[ 2 0 1 3 ] l 号) 精神 , 特制定本 方案 。



总 体 要 求
深 入学 习贯彻 党 的十八 大精 神 . 加 强宣传 引 导 . 落 实 扶

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草案)全文

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草案)全文

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草案)全文事关四川省劳动者就业创业的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草案)》正向社会征求公众,下面是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草案)的详细内容。

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就业,鼓励创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促进就业和创业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省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以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扩大就业。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提高就业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第五条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和平等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扩大就业和推进创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就业创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促进就业创业的情况。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就业创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实施促进就业创业的目标责任考核,协调解决促进就业创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由专家、企业和劳动者代表组成的促进就业创业咨询委员会,为政府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提供咨询建议。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从事促进就业创业具体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经信、教育、民政、农业、扶贫、工商、税务、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协助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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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2010年)为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继续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9‟30号)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实现就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两个加快”的战略部署,围绕“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系列政策,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健全机制,着力拓展就业渠道、强化公共服务、鼓励自主创业、加大就业培训、加强政策支持,努力构建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格局,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工作目标力争2010年8月底新学年开学前就业率达到75%;全年建立就业见习基地260个,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全年促进30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

三、工作措施(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继续组织实施好“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等专项计划。

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薪酬补贴、生活补贴等扶持政策。

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组织、教育、发展改革、财政、公安、民政、卫生、科技、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扶贫、团委等部门和组织)(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

支持知识密集型、劳动密集型和社会服务型等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在新增就业岗位时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切实为他们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教育、工商、税务、经济和信息化委、工商联等部门、组织和金融机构)(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

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

鼓励各类企业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

积极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认真落实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单位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的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户口、档案管理、续聘、就业以及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等政策。

(责任单位:教育、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国资委、公安、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四)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将创业教育列入教学培训计划,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

构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政策扶持、项目论证等“一条龙”服务。

落实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

通过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高校毕业生创业计划”、“高校毕业生创业导师计划”,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园区”建设,加强舆论引导等综合措施,促进30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科技、工商、税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团委、妇联、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组织和金融机构)(五)强化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

积极引导各大专院校建设一支相对稳定、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职业指导工作师资队伍,将职业指导列为大学教育的必修课,根据高校毕业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政策、求职心理、择业技巧等教育,使每个学生在毕业前能够接受系统的职业指导,为高校毕业生顺利择业求职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六)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发布制度,广泛收集和发布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招聘求职信息。

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制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设专门的服务窗口,按规定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

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活动。

(责任单位: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和组织)(七)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建立260个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重点吸纳社会责任感强、规模较大、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加入见习基地,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按政策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府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

在大专院校积极组织开展职业资格培训和专场职业技能鉴定,加快推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积极推动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订单式”培养。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国资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团委等部门和组织)(八)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和劳动保障监察常规检查,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督促用人单位与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合理确定工资报酬,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查处取缔各类非法或违规职业中介机构,严厉打击假借职介实施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等部门)(九)强化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通过大学生就业创业导航站和惠民帮扶中心,开展“爱心圆梦”家庭困难大学生就业援助行动,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实行重点帮扶,进行专项登记和跟踪管理,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

在高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应聘过程中的通讯、车船、住宿费等补贴,以及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能力培训及素质培养、拓展等,切实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责任单位: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民政、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和组织)(十)鼓励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继续学习。

认真落实“专升本”招生计划,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未就业专科毕业生继续升学读本科。

在全省16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启动“双学位”教育试点,实行弹性学分制,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延缓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

(责任单位:教育等部门)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当地就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工作督查,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领导、有机构、有目标、有措施、有经费、有实效。

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各高校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逐级落实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措施。

(二)加强沟通,齐抓共管。

充分发挥各地就业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协调机制,加强沟通与联系,及时互通信息,共商解难办法。

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大力加强在校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并继续深化高等教育改革。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和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大力宣传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宣传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好做法、好经验;引导高校毕业生客观、理性、辩证地认识就业形势,进一步转变就业观念,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到艰苦边远地区、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各地要将促进高校毕业就业作为年度就业工作目标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采取明察暗访、督查督办、定期通报等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目标任务分解表(略)四川省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工作方案(2010年)为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帮助其提高收入水平,改善生活条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两个加快”的战略部署,以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为重点,以开展就业援助为支撑,通过鼓励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等措施,多渠道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二、工作目标将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特别是其中的“4050”人员、残疾人、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及时提供有效的就业援助。

全年帮助2万名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三、工作措施(一)认定就业援助对象。

民政部门要按照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和认定办法,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受理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员的就业援助申请,将其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二)开发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就业岗位。

要结合实际,大力开发劳动保障协理、公共交通协管、社会治安协管、环境卫生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大力发展社区就业实体,开发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等就业岗位,优先安置符合岗位要求的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并视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

对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财政等部门)(三)开展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针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的特点,组织有就业创业愿望的人员参加就业前培训、再就业培训或创业培训。

实行项目管理,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

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和组织)(四)鼓励吸纳就业和自主创业。

对吸纳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对自主创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按规定提供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场地安排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工商、金融等部门)(五)开展就业援助服务。

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及惠民帮扶中心开设专门窗口,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开展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等援助服务;通过组织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参加招聘活动,或个别介绍、送岗位到家等形式,为他们及时提供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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