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第五讲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五讲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该条款中可以推知,我国法上的一般侵权责任要符合以下构成要件:1、存在加害行为。
没有加害行为,就不会产生侵权责任。
完全与人无关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飓风、海啸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虽然也会发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如保险法上保险赔偿金的给付、国家的救灾行为等,但不发生侵权责任的问题。
2、他人的民事权益被侵害。
加害行为人侵害的是他人的民事权益,而非自身的民事权益。
如:汽车的所有人因操作失误而损坏汽车,虽然也有损失,但他损害的是自己的权益,只能自认倒霉,不发生侵权责任的问题。
3、加害行为与民事权益被侵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虽然有加害行为,但是民事权益被侵害的后果并非是因该加害行为所致,而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如受害人故意),则行为人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4、行为人具有过错,即行为人主观上为故意或过失。
否则,即便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存在因果关系,原则上也不产生侵权责任。
第一节加害行为一、概念和特征“行为”,是指受意思支配而表现出来的活动。
作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加害行为是指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受意志支配的、人的行为。
1、加害行为必须是受到意思支配的人的行为。
若是由于地震、海啸、台风、泥石流导致财产损失、人身伤亡,因未涉及人的活动,不会产生侵权责任;如因梦游而刺伤某人、驾车途中突发心肌梗塞导致车祸,因不能被人的意志所支配,也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如果加害人制造一种无法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则依然存在一个法律意义上的行为。
《侵权责任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加害行为是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
包括人身和财产权益。
案例1:金德管业公司诉北京百度公司【案件事实】原告金德管业公司诉称:在北京百度公司的搜索引擎中不断发现有损金德公司良好形象的词语,并且数量不断激增,特别是当网络用户在百度搜索框中输入:“金德、金德管业、金德招聘”等词汇时,在百度搜索下方就会出现“金德骗子、金德管业骗子、金德管业招聘黑幕”等严重影响金德集团公司良好形象的词汇,严重侵犯了我公司的名誉权。
法律知识培训ppt课件
商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01
02
03
04
商事主体法定原则
商事主体的类型、内容、程序 等由法律明确规定。
商事交易便捷原则
商事交易应遵循简便、快捷的 原则,以提高交易效率。
商事交易安全原则
商事交易应保障交易安全,维 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商事责任自负原则
商事主体应自行承担其商事行 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04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诉讼制度 ,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和 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06
法律实务与案例分析
法律文书写作与审查
02
01
03
法律文书概述
定义、种类、作用等。
法律文书写作
写作原则、技巧、规范等。
法律文书审查
审查标准、流程、注意事项等。
法律谈判技巧与策略
法律谈判概述
物权公示原则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 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
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
合同自由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 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 干预。
合同严守原则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 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 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 更或者解除合同。
基本人权原则
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 由,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 由、人身自由等。
法治原则
宪法规定国家实行法治,任何 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 法律,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 的特权。
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
宪法规定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 、行政权和司法权,并相互制 衡,以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
2012政法干警专业综合Ⅱ辅导:法律关系、法律事实及法律责任
2012政法干警专业综合Ⅱ辅导:法律关系、法律事实及法律责任出租车司机张某开车载孕妇王某前往医院做检查,路上将行人李某撞伤。
交警认定张某违章驾驶,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处以罚款。
王某因受到惊吓,送医院后早产一子。
事后王某要求张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1000元,李某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2000元,均遭其拒绝,两人遂将张某告上法庭。
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引起了哪几种法律关系的产生?(2)请对引起上述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进行分析。
(3)张某可能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这是2011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Ⅱ考到的一道案例分析题,从题干可知,该题是把法理学的内容与实际的案例相结合的一种形式,从法律关系到法律事实再到法律责任,层层递进。
下面就由中公教育专家从这三个部分依次给考生作出深入讲解。
一、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的关系。
根据法律规范调整的对象和调整方法,可将法律关系分为国家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婚姻家庭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土地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和诉讼法律关系(包括刑事诉讼关系、民事诉讼关系、经济诉讼关系和行政诉讼关系)等等。
由此分析可知,这起交通事故主要主要引发了三种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存在于张某与王某、张某于李某之间;行政法律关系,存在于张某于公安机关之间;诉讼法律关系,存在于各诉讼参与人之间,还存在于法院和诉讼参与人之间。
二、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像。
按照法律事实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可以把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且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法律行为,是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作为和不作为。
同一个法律事实可以引起多个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多个法律事实(事实构成)可以引起一个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法学法理学课本笔记整理——法律关系
第五章法律关系第一节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一、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一)法律关系是社会内容与法律形式的统一(二)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并得到法律保护的关系(三)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的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二、法律关系的种类(一)依据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处于抽象状态还是已被具体化:一般法律关系与具体法律关系1.一般法律关系(抽象法律关系)⑴含义:是指抽象法律主体或法律角色之间尚处于法律条文的关系状态之中,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以法律设定或法律宣告的方式存在⑵抽象法律关系概括了法律关系的共性、普遍性,是判断具体法律关系的合理性和实际效力的依据2.具体法律关系(现实法律关系)⑴含义: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已经具体化,是现实中特定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⑵具体法律关系体现了法律关系的个性、特殊性(二)依据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单方确定还是双方确定: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1.绝对法律关系⑴绝对法律关系中主体的一方(权利人)是确定的、具体的;另一方(义务人)则是不确定的,而是除了权利人之外的所有的人⑵表现形式:一个主体对其他一切主体⑶最典型的绝对法律关系:物权关系⑷由于绝对法律关系是对现实关系的确认,而不需要义务人积极的行为,又称确认性的法律关系2.相对法律关系⑴相对法律关系的主体,无论权利人还是义务人,都是确定的⑵表现形式:某个主体对某个主体⑶最典型的相对法律关系:债权关系⑷由于相对法律关系需要义务人积极行为的配合来创设一种新的关系,所以又称为创设性的法律关系(三)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是否适用法律制裁: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1.调整性法律关系⑴调整性法律关系是法律主体在合法行为的基础上形成的,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它是主体权利能够正常实现的法律关系,是法的实现的正常形式⑵调整性法律关系又称为第一性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发挥指引作用的过程中,在人们合法行为的基础上形成的法律关系2.保护性法律关系⑴保护性法律关系是在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不能正常实现的情况下通过法律制裁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它是在违法行为的基础上产生的,是法的实现的非正常形式。
思考法律规范法律行为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等范畴之间的逻辑关系
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或者说,法律关系是指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法律规范,就是由国家立法机构创制的或者经其认可的一系列行为准则,它是用来判断某一行为正当、合法与否,应受到何种法律制裁的标准和尺度。
法律规范规定了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标准,或是赋予某一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为前提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由于法律规范的存在而建立的社会关系,没有法律规范的存在,也就不可能形成与之相应的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与法律规范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存在的前提,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的存在就不可能产生法律关系。
另一方面,任何一种法律规范只能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才能得以实现。
法律规范只规定人们的行为规范和相应的法律后果,它所针对的对象为一类人,因此具有普遍适用性。
只有当人们按照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或者说符合一定的法律事实时,才形成了针对于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它是引起发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最普遍的法律事实。
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
也说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就其性质而言,法律关系可以分为法律上的功利关系和法律上的道义关系,与此相适应,法律责任方式也可以分为补偿性方式和制裁性方式。
综合上述,法律行为引起法律关系的出现,法律关系的出现就代表着相关的权利义务的出现,同时法律规则明确了这些权利义务对应的法律后果。
如果主体都按照法律规则履行了法律义务或者享受了法律权利就没有法律责任,反之则有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pptx
汇报人:文小库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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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责任概述 • 民事法律责任 • 刑事法律责任 • 行政法律责任 • 企业经营中涉及的法律责任问题 • 跨国经营中面临的法律责任挑战
01 法律责任概述
定义与性质
1. 法定性
法律责任是由法律规定 并认可的,具有明确的
法律依据。
寻求合法途径解 决争议
一旦发生劳动用工争议,企 业应寻求合法途径解决,如 与员工协商解决、申请调解 、提起诉讼等,避免采取不 当手段导致法律责任加重。
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方面要求
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企业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 法规的要求,确保生产经营活 动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推行绿色生产和循环经济
民事法律责任承担方式
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 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这些承担方式的选 择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也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等原 则,确保责任承担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及争议解决途径
建立完善的劳动 用工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劳动用工 管理制度,明确用工标准、 招聘流程、薪酬福利等要求 ,确保用工行为合法合规。
加强员工培训和 沟通
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 沟通,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 和工作能力,减少因用工问 题引发的争议。
遵循劳动法律法 规
企业应遵循劳动法律法规的 要求,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如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 资、提供劳动保护等。
03 刑事法律责任
犯罪构成要件
1. 犯罪主体 指实施犯罪行为的自然人或单位。自然人犯罪主体需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单位犯罪主 体则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组织。 2. 犯罪主观要件 指犯罪主体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所持的心理态度,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犯 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 果发生。过失犯罪则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民事法律关系详解
民事法律关系详解在法律领域中,民事法律关系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在民事活动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的相互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通过合同、侵权行为等方式形成的民事权益的保护和义务的履行。
本文将详细探讨民事法律关系的特点、要素以及相关法律责任。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特点1.自愿性:民事法律关系的建立是基于自愿和契约的原则。
当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与他人建立或解除民事法律关系。
2.平等性: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在法律上享有平等权利和地位。
无论是个人之间还是个人与法人之间的关系,都应受到平等对待。
3.异议权:当事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针对违法行为提出异议的权利。
如果对方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1.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关系中拥有权利和义务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个人主体包括成年人、未成年人、失能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
法人主体则涵盖公司、企业等组织形式的法人实体。
2.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被保护的利益或权利。
它可以是财产、人身安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利益。
3.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通过民事法律关系获得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责任1.违约责任: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未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可以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形式。
2.侵权责任:当事人在日常生活或商业活动中,如果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被侵权的一方有权要求侵权方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可以包括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形式。
3.无过失责任: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当事人无需证明对方存在过错,仅仅因为行为的结果给他人造成了损失,就需承担相应的无过失责任。
结语民事法律关系是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不可避免的事实。
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特点、要素和法律责任,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我们在与他人的关系中要遵守法律规定,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
经济法律关系_(2)
加不同内容的经济法律关系或者具有不同的 相对人而拥有不同的主体地位。如计划机关、 企业。另一方面,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参加以 经济管理为内容的法律关系时,双方都不是 以法人而是以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身份出现 的,具不平等性。
主体形式的广泛性。主要表现为经济法
律关系主体不像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和民 事法律关系主体那样主要是法人(国家 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 人和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就经济法律 关系而言,国家权力机关(不属行政法 主体),法人和自然人,不具备法人资 格的企业内部组织,企业的分支机构, 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等都可以是经 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应当是经济法律关系所特
有的,区别于民商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的 特殊性。 主体(特殊性):广泛性、复杂性、不平等性; 内容(特殊性):管理职权与民事权利共存 (内容的经济性)、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性 (如消法)、权利的不可让渡性(不可转让、 抛弃)。 客体:行为性——干预、管理行为(具不具有 唯一性?应该具有,因为物、智力成果不能成 为经济法律关系的直接客体。
续上: 公共性:以实现和维护公共利益为宗旨。提供 公共物品,具公信力(仲裁委员会)
民间性:独立于政府系统之外,是民间机构或
组织。与行政机关或是其他国家机关之间没有 隶属关系或是其他利益关系。表现为: 第一,组织上的自主性。内部自我管理,活动 目的、方式、内容等均由其在遵守法律的前提 下自主决定。
辨析: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和根据经济法的主
体制度成立的主体 二、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取得(探讨参加 体现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当事人的资格) (一)法定取得。即依法律的规定而取得。如 国有企业(依《国有企业法》)、中国人民银 行(依《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而成为经 济法法律关系的主体;(在宏观调控领域,干 预主体的资格取得、行权和监督等更为关键, 责权利相统一原则的贯彻)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
法律关系可以分为法律上的功利关系和道义关系,法律责任方式也可以分为补偿性方式和制裁性方式。
一、定义: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二、特点:(1)法律责任首先表示一种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包括违约等)关系而形成的责任关系,它是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的。
(2)法律责任还表示为一种责任方式,即承担不利后果。
(3)法律责任具有内在逻辑性,即存在前因与后果的逻辑关系。
4)法律责任的追究是由国家强制力实施或者潜在保证的。
三、分类: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经济法责任、刑事责任、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
1.民事责任: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2.刑事责任: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3.行政责任:因违反行政法规定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违宪责任:由于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规章,或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从事了与宪法规定相抵触的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国家赔偿责任:在国家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所引起的由国家作为承担主体的赔偿责任。
根据主观过错在法律责任中的地位,可以把法律分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根据行为主体的名义,分为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
根据责任承担的内容,可以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根据追究责任的目的。
分为补偿性责任和惩罚性责任。
惩罚,即法律制裁,是国家以法律的道义性为基础,通过强制对责任主体的人身和精神实施制裁的责任方式。
补偿,是国家以功利性为基础,通过强制力或当事人要求责任主体以作为或不作为形式弥补或赔偿所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式。
四、构成: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构成法律责任必须具备的各种条件或必须符合的标准,它是国家机关要求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时进行分析、判断的标准。
法律关系及相关知识点总结
法律关系及相关知识点总结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涉及到各种法律关系,例如合同关系、民事关系、劳动关系等等。
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对我们维护自身权益、规范自身行为有着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就法律关系及相关知识点进行总结,并对其中的一些重要知识点进行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类型法律关系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依据法律规范所形成的特定的关系。
它是一种约束性的社会关系,是通过法律规则加以制约和规范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是:受法律约束。
各种法律关系构成了人们社会生活中错综复杂的社会网络,不同的法律关系在内容、性质和产生形式上各有不同,主要可分为合同法律关系、侵权法律关系和亲属法律关系等。
下面将对这几种典型的法律关系进行详细的说明。
1.合同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是指当事人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约定、交换意思,建立、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法律关系。
合同是平等自愿的,没有一方可以强迫对方去签订合同,每一方都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
合同法律关系的主要特点有:自愿性、相对性、协议性、合法性等。
合同可以分为订立、履行和变更等不同阶段,每一阶段都有相应的法律规范予以规范。
2.侵权法律关系侵权法律关系是指因他人的违法行为,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产生的法律关系。
侵权法律关系的主要特点有:违法、损害、过错、责任等。
侵权法律关系在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例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商品质量问题等都属于侵权法律关系,相关的法律规范主要体现在侵权责任法和相关民法规定中。
3.亲属法律关系亲属法律关系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因血统、婚姻、收养等关系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亲属法律关系的主要特点有:亲缘性、持续性、法定性等。
亲属法律关系一般是由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相关的法律规范予以规范。
二、法律关系的要素和责任法律关系的构成一般需要具备一定的要素,同时在法律关系中涉及到责任问题。
下面将就法律关系的要素和责任进行详细的讲解。
法律责任.pptx
01
违宪法律责任
涉及违反宪法规定的行为,可能导致 特定的宪法制裁措施。
05
03
行政法律责任
涉及违反行政法规或政府命令的行为 ,可能导致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 执照等。
04
经济法律责任
涉及经济活动的违法行为,如虚假财 务报告、不正当竞争等,可能导致经 济制裁或赔偿。
法律责任原则
个人负责,不株连原则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原则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适用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情形,要求 行为人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恢复 受害人的名誉。
赔礼道歉
主要适用于侵犯人身权的情形,如侵 犯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等。
03
刑事法律责任
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在刑法中,犯罪主体必须具备刑事责任 能力,即达到法定年龄、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只有具备这些 条件的人,才能成为犯罪的主体。 犯罪主观要件 犯罪主观要件是指犯罪主体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这包括故 意和过失两种形式。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结果,并且希望 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过失则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 成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 心理状态。
刑事法律责任认定标准
01
法定标准
刑事法律责任的认定必须依据刑法的规定进行。只有当行为符合刑法规
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时,才能认定为犯罪行为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02
证据标准
在认定刑事法律责任时,必须依据充分的证据进行。证据必须真实、合
法、有效,并且足以证明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03
量刑标准
量刑是指法院在判决时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性质、社会危害程度等
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类型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时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就是法律规范在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
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责任。
法律关系的类型包括:
1. 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指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合同关系和侵权关系。
2. 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因行政法上的权利和义务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以及行政机关内部的关系。
3. 刑事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是指因刑事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刑事诉讼的关系和刑事侦查的关系。
4. 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因劳动法上的权利和义务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劳动关系、劳动保障关系等。
5.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知识产权法律关系是指因知识产权法上的权利和义务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知识产权的取得、保护、管理等方面的关系。
法律责任的类型包括:
1.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违反民事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
2.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违反行政法律法规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等。
3.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事法律法规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处罚、刑事执行等。
4. 劳动责任:劳动责任是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劳动处罚、劳动处分等。
5. 知识产权责任:知识产权责任是指违反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知识产权侵权、知识产权滥用等。
第五讲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侵权责任法》第6 条第1 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该条款中可以推知,我国法上的普通侵权责任要符合以下构成要件:1 、存在加害行为。
没有加害行为,就不会产生侵权责任。
彻底与人无关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飓风、海啸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虽然也会发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如保险法上保险赔偿金的给付、国家的救灾行为等,但不发生侵权责任的问题。
2、他人的民事权益被侵害。
加害行为人侵害的是他人的民事权益,而非自身的民事权益。
如:汽车的所有人因操作失误而损坏汽车,虽然也有损失,但他伤害的是自己的权益,只能自认倒楣,不发生侵权责任的问题。
3、加害行为与民事权益被侵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虽然有加害行为,但是民事权益被侵害的后果并非是因该加害行为所致,而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如受害人故意),则行为人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4、行为人具有过错,即行为人主观上为故意或者过失。
否则,即便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存在因果关系,原则上也不产生侵权责任。
“行为”,是指受意思支配而表现出来的活动。
作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加害行为是指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受意志支配的、人的行为。
1、加害行为必须是受到意思支配的人的行为。
若是由于地震、海啸、台风、泥石流导致财产损失、人身伤亡,因未涉及人的活动,不会产生侵权责任;如因梦游而刺伤某人、驾车途中突发心肌梗塞导致车祸,因不能被人的意志所支配,也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如果加害人创造一种无法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则依然存在一个法律意义上的行为。
《侵权责任法》第33 条第2 款规定:“彻底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故意识或者失去控创造成他人伤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加害行为是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
包括人身和财产权益。
【案件事实】原告金德管业公司诉称:在北京百度公司的搜索引擎中不断发现有损金德公司良好形象的词语,并且数量不断激增,特殊是当网络用户在百度搜索框中输入:“金德、金德管业、金德招聘”等词汇时,在百度搜索下方就会浮现“金德骗子、金德管业骗子、金德管业招聘黑幕”等严重影响金德集团公司良好形象的词汇,严重侵犯了我公司的名誉权。
幼儿园教师法律知识培训课件
案例二: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
事件概述
某幼儿园因食品采购、加工等环 节存在问题,导致多名幼儿食物
中毒。
法律责任
该幼儿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 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教训与反思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 度,加强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 环节的监管,确保幼儿饮食安全。
案例三:幼儿园教师泄露幼儿隐私事件
事件概述
某幼儿园教师将幼儿的个人信息 和家庭情况泄露给外部人员,导 致幼儿及其家庭受到骚扰和伤害
。
法律责任
该教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侵犯了幼儿的隐私权和个人 信息安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教训与反思
教师应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 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幼儿个人信 息的保护和管理,避免泄露和滥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06
案例分析与讨论
案例一:幼儿园教师体罚幼儿事件
事件概述
某幼儿园教师因幼儿不听话,对其进行体罚,导致幼儿身 心受伤。
法律责任
该教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侵犯了幼儿的人 身权利和尊严,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教训与反思
教师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尊严和权利,以爱心、耐心和责任 心对待每一个幼儿,避免使用体罚等暴力手段。
法律法规是教师职业道德的保障
教育法律法规规定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教师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违反教师职业 道德的行为进行了约束和惩处。
教师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相互促进
教师职业道德的提高有助于更好地遵守和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而教育法律法规的完善也有 助于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法律基本知识与法律责任的追究
法律基本知识与法律责任的追究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基石,它规定了人们行为的准则和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具备法律基本知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法律基本知识,以及追究法律责任的相关内容。
法律基本知识1. 法律的来源与形式法律的来源通常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宪法是一国最高法律,它确立了国家政治体制的基本原则,并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法律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其内容由立法机关制定。
行政法规是政府部门制定的专门规范,用于管理社会事务。
地方性法规则是在地方层面制定的法律,适用于特定地方的事务。
其他规范性文件根据法律的授权或授予的权限制定。
2. 法律责任的主体法律责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
法人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律地位,有限责任的法律主体。
其他组织则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3. 法律责任的类型法律责任可以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涉及犯罪和刑罚的问题。
民事责任是指违反民事法律关系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涉及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等问题。
行政责任是指违反行政法律关系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涉及行政处罚和行政责任追究等问题。
4. 法律责任的成立和追究法律责任成立的条件是主体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并具备相应的主客观因素。
一旦法律责任成立,相应的追究程序将启动。
刑事责任的追究通常需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经过法院审理判决。
民事责任的追究可以通过起诉、仲裁等方式进行。
行政责任的追究则由有权机关进行,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程序。
法律责任的追究1. 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是对犯罪行为的惩罚和社会保护的手段。
一旦发生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将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并且判决应当基于法律依据和证据确凿。
《法理学》课件(第五章:法律关系)
四、法律关系主体
(一)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与种类 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
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 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
法律关系主体
1、公民(自然人) 这里的公民既指中国公民,也指居住在 中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 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 是多种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在中国,还有一 类由公民集合的特定主体(如个体户、农户、 个人合伙等)可以参与一定范围的法律关系。 外国侨民和无国籍人,参与法律关系的范围 是有限制的,以中国有关法律以及中国与有 关国家签定的条约为依据。
(一)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 一种社会关系 (合法性——符合法律规范 的规定,而不是“合法、有效”)
(二)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 务为纽带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三)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 障手段的社会关系。
思考:法律关系是具有国家思想意志属性的 关系?
杭州小保姆受百万遗赠案中的法律关系
——棚濑孝雄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一个基本的法律概念。其 他的法律概念(如法、法律规范、法律 行为、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等),大多 都直接或间接地同此一概念相关联。
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任何法律现象 的存在都是为了处理某种法律关系,认 识和研究法律关系问题,具有重要的理 论意义。
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
1、权利能力 权利能力,又称权义能力(权 利义务能力),是指能够参与一定 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 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它是法 律关系主体实际取得权利、承担义 务的前提条件。
法律关系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体的资格·权利能力
【案例】我国首例对“胎儿”的人身权利予以法律保护的案例
法理复习笔记3-法的实质构成(法律关系、权利与义务、法律责任)
第三讲:法的实质构成一、法律关系二、权利与义务三、法律责任一、法律关系(一)含义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二)法律主体法律主体: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权利人+义务人法律主体的资格:权利能力、行为能力、责任能力中国法律主体的种类:自然人、组织、国家(三)法律客体——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中国法律客体的种类:物、非物质财富、行为结果(四)法律关系的种类1、一般法律关系和具体法律关系*2、绝对法律关系(特定主体与不特定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特定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3、调整性法律关系(民法……履行社会调整职责)和保护性法律关系(通过惩罚、制裁保护社会秩序的法律关系,如刑法、侵权责任法……)4、平权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地位平等)和隶属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地位不平等)(五)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失1、变化的原因:法律规范、主体、法律事实(法律规范所假定的某种情况)*法律事实分为:A.行为:以权利主体的意志为转移B.事件:不以权利主体的意志为转移。
行为与事件之间的界限不是绝对的。
二、权利与义务(重点)(一)权利的含义1.社会关系主体所主张的,由一定社会价值观所认可、具有社会正当性的行为可能性——教材2.每个人都拥有的,为保存自己的本性而根据自己的意志行使自己权力的自由——霍布斯(界定为主观意志)3.任何人的自由意志,按照一条普遍的自由法则,确实能够和其他人的自由意志相协调的全部条件—康德(也是把权利定义为意志)4.法律规范所赋予的支配或统治的意志——温德沙伊德(主观意志)5.利益的法律保障——耶林(定义为客观利益)我们认为权利的本质:主观意志/客观利益(二)权利的重要性1、法律思维就是权利思维义务duty:法律关系主体应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一种限制或约束。
权利是一种行为可能性,是一种自由。
权力power:改变个人或团体行为的力量。
法律思维:确认享有的“权利”、“义务”、“权力”,根据其内涵进行行动权利:支配、占有、使用、处分、防卫、请求……义务:应该如此行为、不应该如此行为权力:符合一定目的(公益,等等)、按照一定程序(公开、回避、侵害最小化)进行强制性改变2、法学就是权利之学,权利是法学的核心宪法:基本权利民法:物权、债权、人格权、婚姻权、亲权、继承权、知识产权社会法:社会权利(救助、劳动、教育、就业)诉讼法:诉权、程序权利(回避、辩论、举证)行政法、刑法:以公权力保障权利国际法:自然人权利、国家权利(主权、自卫权)(三)权利的起源权利起源的四种理论:自然权利论神授权利论经验权利论法律权利论最早:自然权利与神授权利论,与经验权利论相结合现代:法律权利论1、自然权利论——权利理论的鼻祖1)代表人物:霍布斯、洛克、卢梭、菲尼斯等自然法学家权利来自nature(天赋权利)“人生而自由”、“人生而平等”2)从自然法到自然权利对Nature的不同理解古希腊:Nature是永久不变的、超越此世的、理性思辨来的,是绝对客观的自然规律近代: Nature是可变动的、此世的、可感知的,可以通过感情、欲望感知亚里士多德:在考察理想的政治体制之前,我们必须先定义最可欲的生活方式的性质。
法律关系培训资料
法律关系培训资料1. 引言本培训资料旨在为企业员工提供有关法律关系的基本知识和理解。
了解法律关系对于企业管理和员工日常工作非常重要。
本文档将介绍法律关系的定义、法律关系的种类以及雇佣合同和劳动法规等相关内容。
2. 法律关系的定义法律关系指的是人与人之间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在雇佣关系中,法律关系涉及雇佣合同、劳动法规和劳动关系等方面。
法律关系的确立和维护有助于保护雇主和雇员的权益,并为双方提供合理的合作框架。
3. 法律关系的种类在雇佣关系中,法律关系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3.1 雇佣合同雇佣合同是雇主和雇员之间约定雇佣关系的书面文件。
雇佣合同明确了雇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报酬和其他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签订对于雇主和雇员都具有法律效力,是双方权益的保障。
3.2 劳动法规劳动法规是国家对雇佣关系进行监管的法律和条例。
劳动法规规定了雇主和雇员应当遵守的法律义务和权利。
例如,劳动法规明确了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的安排、休假制度等。
了解并遵守劳动法规对于雇主和雇员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3.3 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实际工作关系。
劳动关系包括雇佣关系的实施和维护等方面。
良好的劳动关系有助于建立和谐的工作环境,并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4. 雇佣合同4.1 雇佣合同的重要性雇佣合同是雇主和雇员之间约定雇佣关系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雇佣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4.2 雇佣合同的要素雇佣合同通常包含以下要素:•雇主和雇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等;•雇佣的职位和工作职责;•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薪酬和福利待遇;•合同的有效期限;•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4.3 雇佣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雇佣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变更或解除。
变更和解除雇佣合同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程序。
一般情况下,双方应当提前进行书面通知,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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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
❖
第十四条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
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六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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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
❖ 2、法律关系不可与社会关系等同。例如刑事法 律关系在社会中本身是不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 的内容(财产和人身社会关系)。在社会中参在 但也须由民事法律第五规讲法范律关调系与整法律责。任
❖ 3、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实现的形式。是规范的内容 (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得以贯彻的表现。例如按照民 事法律规范的要求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才会发生法律上的 联系。
❖ 在这个事例中,我们看到:孙某与李某签订购房合同 是“无效的合同”,他们之间也就不存在合同法律关系。 但他们签订的“无效合同”事件恰好证明了两人侵权行 为成立,这就构成了张某与他们之间侵权法律关系形成 的一个事实。也就是说,这个事例中,孙、李与张某之 间的损害赔偿关系才属于法律关系的范畴。
第五讲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第五讲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 温德雪德:所有权关系可不依事实要素而存在所 有权法律关系。因此认为法律关系是法律上规定 的关系。(由法律所设立;法律追究其法律后果 的事实状态。
❖ 争论的实质是指对法的性质的认识的不同(法律 是法律规范体系还是法律关系体系的问题)。
❖ 比尔林:一切法律规范都表达法律关系的内容; 而法律关系的内容则包括一方的权利和另一方的 义务。
❖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
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
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
第五讲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 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 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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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
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
第十三条 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
❖
(一)无子女;
❖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Βιβλιοθήκη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
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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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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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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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孤儿的监护人;
❖
(二)社会福利机构;
❖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法律规范在指引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过 程中所形成的人与第五人讲法之律关间系与的法律责权任 利义务关系。
❖ 二、特征
❖ (一)、根据法律规范建立具有合法性
❖ 1、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
❖ 不宜由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因此不存在相 应的法律规范也就不存在法律关系。
❖ 有些社会关系领域没有形成法律规范,因此也不 产生法律关系。
第五讲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以及研究的意义 ❖ (一)、研究法律关系的意义和价值 ❖ 任何法律想象的存在都是要处理某种法律关系。 ❖ 是法律规范(原则)存在的目的和价值(法律规
范内容的设置) ❖ 解决法律问题的技术性手段 ❖ 是适用法律规范的前提条件
第五讲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 实践意义 ❖ 在于为职业法律群体分析案件,处理和解决纠纷
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本项删除) ❖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
第五讲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 合法性的理解,该法律关系的建立有法律依据即 法律规范。
❖ 无效民事行为
❖ 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 (二)意思表示真实;
❖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
第五讲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 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
立。
❖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
告。
❖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提供了一种思维方法。 ❖ 法律关系成为司法人员的分析工具。例如分析各
种从综复杂的关系;对事实与法律的认知;
第五讲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 (二)、法律关系的定义 ❖ 起源罗马法中的“法锁”概念 ❖ 债本质上就是依据法律,要求人们为一定给付的
法锁。(债权人要求给付请求权;债务人为给付 义务)。 ❖ 萨维尼(《当代罗马法体系》)定义:由法律规 则所决定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括两个内 容——成为关系的实质要素-事实状态;形式要 素,事实状态借助一平台上升至法律层面。
❖ 社会存在的事实关系不是法律关系。例如:未经 法律认可的收养关系。
第五讲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孙某与李某签订购房合同规定:孙某将租借张某的房子于 2004年10月1日前出卖给李某,李某支付人民币12万元。 李某明知该房屋属于张某,仍于2004年9月将房款交给 孙某。张某得知消息后,将孙、李二人告至法院。法院 审理后确认孙、李两被告侵权成立,宣布其购房合同无 效,并向张某支付赔偿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