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海事大学623民法考研真题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
上海海事大学行政法2014年—2018年考研真题考研试题
2014年上海海事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重要提示:答案必须做在答题纸上,做在试题上不给分)考试科目:行政法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行政信息公开2、比例原则3、行政合同4、行政征收二、简答题(每题20分,共40分)1、请简要评析“行政主体是行政机关、授权组织和公务员”。
2、简述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中“行政复议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
三、论述题(每题30分,共60分)1、试述行政行政的成立要件与合法要件。
2、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法律控制。
四、案例分析(本题30分)朱本与朱玲系兄妹,住H市A县B乡。
2001年8月,朱玲申请宅基地,恐村委不批准,就和哥哥商量,以朱本名义申请宅基地。
9月,A县政府为朱本颁发了“AB第7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下称7号证)。
朱本持有7号证,土地由妹妹使用。
2001年12月份,朱玲在该土地上种了梧桐树。
2013年8月,朱本以侵权为由,自行砍伐掉梧桐树并将朱玲告至A县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
朱玲以刚知道A县政府颁发给朱本7号证为由,在接到民事诉状次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A县政府于2001年9月向朱本颁发的7号证。
A县法院裁定中止朱本诉朱玲侵权一案的审理,待朱玲诉A县政府、第三人朱本行政案件审结之后,再行恢复审理。
2013年10月,A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朱玲与集体土地使用证有事实和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有权对A县政府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原告朱玲的起诉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被告A县政府仅根据《土地登记规则》、《土地管理法》就给朱本颁发7号证,属于事实不清、程序错误,遂判决撤销A县政府于2001年9月为朱本颁发的7号证。
2013年10月26号,A县政府向H市中院提出上诉。
问题:1. A县法院裁定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是否正确?为什么?2. A县法院认为朱玲与7号证有事实和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该看法是否正确?为什么?3. A县法院认为朱玲有权提起行政诉讼,该看法是否正确?为什么?4. A县法院认为朱玲的起诉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该看法是否正确?为什么?5. A县法院撤销A县政府于2001年9月为朱本颁发的7号证,该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撤销判决的适用情形是什么?6. A县政府为朱本颁发的7号证是否合法?为什么?。
上海海事大学623民法2004 2005,2007--2017年考研真题
2017年上海海事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重要提示:答案必须做在答题纸上,做在试题上不给分)考试科目代码623 考试科目名称民法一、名词解释(共10小题,每小题4分,总分40分)1. 自助行为2. 物权法定原则3. 非典型合同4. 一般保证5. 法人清算6. 自己代理7. 占有改定8.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9. 动产质权10. 自主占有二、问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10分,总分60分)1. 如抵押权与租赁权发生冲突,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应如何处理?2. 定金的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3. 请回答哪些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4. 委托代理中,复代理的产生必须符合哪些条件?5.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有哪些区别?6. 试述按份共有产生的原因。
三、论述题(共1小题,总分25分)1. 试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及其适用范围。
四、案例分析题(共1小题,总分25分)1.丁某与周某系夫妻关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了位于某市的商品房一套,登记在丁某名下。
2016年5月丁某因需要流动资金,与马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房屋以350万元的价格卖给马某。
对此交易,周某不知情。
后因房屋过户问题产生纠纷,丁某以房屋系其与周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无权单独处分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马某以房屋登记在丁某名下,不知是丁某与周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且自己已支付了合理对价,属于善意取得该房屋为由,起诉至法院。
马某的请求为:⑴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⑵丁某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并交房。
请试回答:①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本案中丁某与马某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②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马某主张已善意取得该房屋(请求丁某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并交房)的观点是否成立?为什么?。
民法习题集
民法习题集上海海事大学民法习题第一章民法概述1、详述民法的概念、特征及其调整对象。
2、简述民法与商法的关系,现有立法例的利弊及我国的立法选择。
3、如何构建我国的民法体系?4、试述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5、试析自愿原则在民法中的地位。
6、试述诚实信用原则。
7、试述公序良俗原则。
8、民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区别存有哪些?9、我国民法的渊源存有哪些?谢泽生适度评价。
10、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的理由有哪些?你是如何看的?11、你对中国民法典制订有哪些建议?12、你对民法基本原则意义的理解。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2.试述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依据。
3.试述民事权利的本质。
4.试述民事权利的公力救济。
5.试述有价证券的分类。
6.民事权利有哪些分类?7.简述民事权利的取得和消灭。
8.民事权利的抗拒行使应当特别注意哪些问题?9.何为正当防卫?何为紧急避险?两者有何异同?第三章自然人1、请谈谈你对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理解。
2、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条件及法律后果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3、试述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民事责任的承担。
4、试析个人合伙债务的承担。
5、监护制度的法律运作就是如何展开的?监护人的法律职责存有哪些?6、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的关系有何优劣?7、先行比较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8、2021年我国《合伙企业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方面?第四章法人1、你对法人概念及其本质是如何理解的?2、试述法人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3、试述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4、试析法人打破经营范围的犯罪行为的效力。
5、试述法人的结算。
6、为什么要将合伙组织作为自然人、法人之外的第三民事主体?7、法人成立的条件有哪些?8、法人有哪些分类?9、如何重新认识法人财产权的内涵。
10、法人人格驳斥就是什么意思?11、法人的消灭及其清算在法律上应注意什么问题?12、如何理解法人承担独立责任?13、谈谈你对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人公司的认知。
上海海事大学824海事法2018到2012七套考研真题
5. the party salved
6. Rule Paramount 二、单项选择(每小题 2 分,共 30 分)
1. 按照我国《海商法》,关于责任人丧失限制其赔偿责任的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 责任人故意或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地作为或不作为,责任人丧失该项权利
B. 在 A 的情况下,索赔人负有举证责任
2014 年上海海事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重要提示:答案必须做在答题纸上,做在试题上不给分)
考试科目代码
824
考试科目名称 海事法
一、术语/条款英汉互译(每小题 2 分,共 12 分)
1. 净吨
2. 强制出售 3. 港口国控制
4. New Jason Clause
C. 请求人向责任人的受雇人或代理人提出赔偿请求时,受雇人或代理人丧失责任限制的权利
D. 以上全对
2. 与 1976 年《责任限制公约》不同的是,我国《海商法》未将______列入限制性债权。
A. 船上货物的清除、或使之无害的请求
B. 对港口工程、港池、航道等设施造成的损害赔偿请求
C. 侵犯非合同权利的行为造成的赔偿请求
D.遇难船长率领船员对本船的
8. 即使救助成功,救助人也无权获得救助报酬的是______。
A. 接到求救信号后即开始救助的救助人
B. 只救助了财产但没有救助人命
C. 只救助了船舶却没有救助人命
D. 难船船长明确和合理的拒绝仍然进行救助的救助人
9. 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请求案件可以由______的海事法院管辖。
B.救助行为是自愿的
C.有效果的救助行为
D.以上全对
7. 根据救助公约的规定和习惯做法,______救助行为,有救助报酬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