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沂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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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工作的意见-苏教师[2014]6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工作的意见-苏教师[2014]6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工作的意见正文:----------------------------------------------------------------------------------------------------------------------------------------------------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工作的意见(苏教师﹝2014﹞6号)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有关培训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及《关于创新培训模式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切实提高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促进每一位教师专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以校为本,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新机制(一)全省中小学校要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师专业发展新机制,强化学校对教师专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努力营造促进教师终身学习的文化氛围,大力促进每一位教师专业成长,切实增强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和幸福感。

(二)各地要以发展性和先进性为原则,认定一批教师发展示范学校。

教师发展示范学校是当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先进学校,是带动区域教师专业发展的示范学校,是为师范生实习、教师培训提供实践场所的基地学校。

各地要通过推广示范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先进做法,共享示范学校专业发展优质资源,促进区域内教师共同发展。

申报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的县(市、区),原则上本地教师发展示范学校不少于县域内学校总数的10%。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发展中心要切实加强对教师发展示范学校的管理,安排专项经费,明确建设标准、示范任务、考核评价办法。

省教育厅将结合“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对口支持苏北五市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给予教师发展示范学校经费支持。

2014职称工作具体说明

2014职称工作具体说明

201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工作说明一、首先对政策研读要细致全面,相关政策有三类文件1、基础文件:2014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按照苏职称[2013]4号文件《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按照苏职称【2013】5号文件《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要求开展评审工作。

需认真研读新的资格条件,做好宣传,引导教师按照新的文件精神准备材料。

2、操作性文件,《徐州市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意见》徐教职称[2014]5号文件,明确了今年的政策要求。

同时,今年也配发了《评审材料报送具体要求及装订办法》、《评审申报表填写说明及要求》等。

3、系列附属文件,近年来转发的市人事局及市教育局的相关文件,如《江苏省继续教育学时计算办法》、《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选修公共科目考试的通知》、《学教不一致人员选修自学考试课程的规定》等。

要注意文件变化之处,时限要求。

二、重点关注的政策:1、评审范围:文件描述很明确,强调在职在岗。

2、申报条件(1)关于政治素质及教师职业道德要求,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学校对教师师德的评价,要以优化学校校风、师风、教风建设为出发点,认真对教师进行评价,每年度进行的评价要真实可信,要真正把品德优秀的教师推荐出来,还要认真对一票否决的情况进行排查,不要让口碑不好的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同时各单位要对已经因为弄虚作假等情况受到处分的同志要做好统计,包括说课、论文鉴定及评审材料几类情况,建立人员库,避免出现已受到通报仍然申报职称情况的发生。

(2)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一是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必须三个模块全合格;二是证书不分中高级,证书长期有效;三是杜绝社会等级考试证书。

3、关于评审条件要认真对照条件(1)教育工作要求从事班主任工作,不仅带班主任,而且要求所带班级应有校级以上表彰;从事课外活动小组指导工作,活动要有计划、有备课、有成果,如小组获奖、学生比赛获奖等;即教育工作不仅要承担,还要强调取得一定的成绩。

201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知

201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知

太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根据阜阳市教育局阜阳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阜教人…2014‟74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14年度我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结合我县具体情况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及岗位设置管理1.评审对象为全县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机构教师、从事教学研究工作人员以及县级和学校电教机构电化教育教学人员。

2.对从机关流动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需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3.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强化岗位管理,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紧密衔接,要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县各职评申报单位要通过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经人社部门核定的各类专业技术岗位数,不得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不按上述规定申报的单位,上报的资料一律退回,当年不再受理。

二、评审标准按照省人社厅通知要求,2014年我县中小学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教人[2005]6号)执行。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近年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把握政策,具体承办职评工作的人员,要熟练掌握标准内容及任职条件,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严格把关。

三、有关具体事宜及要求1.资格审查及推荐程序。

严格按照省•安徽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0]15号)、•阜阳市教育局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职称评审管理的通知‣(阜教人[2012]26号)、•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阜人社秘…2014‟200号)等规定执行。

2014年教师职称评定

2014年教师职称评定

徐教职称〔2014〕5 号2014年徐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意见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局直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根据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精神,依据市职称办工作部署,以构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机制为核心,以教育教学能力和实绩为主轴,以公平、公正为基本规范,2014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具体意见如下:一、评审范围2013年12月31日前在职在岗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和教研室(教师研修中心)、教科所、少年宫、电化教育馆中专门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

二、评审条件以《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与《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为依据(可登陆“徐州市教师职称评定网” /)查询。

三、评审原则(一)注重能绩原则:重点考核参评对象近3-5年(一级3年,高级5年,下同)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

(二)多元评价原则:参评对象须接受同行测评、学生满意度测评、师德综合考核、教学能力测试、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教科研能力水平评价等。

(三)一票否决原则: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票否决:(1)2011年1月1日至今有无故旷工行为者。

(2)违反有关规定,从事以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课者。

(3)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者。

(4)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有侮辱、歧视学生的言行者。

(5)参加赌博以及迷信活动者。

(6)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它商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标准者。

⑺2012、2013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

(8)2011-2013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9)伪造证件、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

(10)受处分期间和处分未撤销者,不得申报。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意见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意见

附:连云港市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意见根据《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13〕4号和5号)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2013年底在职在岗的各中小学(含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和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教科所(室)、少年宫、电化教育馆(装备站)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

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的任用民办教师和合同民办教师可正常申报;民办学校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单位推荐,经人事代理机构审核后可直接申报。

2013年底已达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在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申报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或取消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1.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2.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3.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或粗暴对待学生家长,造成不良影响者,不得申报。

5.有有偿家教行为者,不得申报。

6.处分未撤消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要求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考核合格者,可初定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1)中小学教师①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在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在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可初定二级教师。

关于2011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

关于2011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

关于2011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玉市教职办〔2011〕4号各县(市、区)职改办、教育局,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有关单位(学校):根据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区职称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1〕63号)以及玉林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市职称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玉职办〔2011〕11号)的精神,现将申报、评审我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具体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推荐、评审的基本条件申报、推荐、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按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意见的批复》(桂职办〔2010〕129号)执行。

二、关于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要求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玉职办〔2011〕16号)执行。

符合免试条件的老师需要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并按表中的审批要求逐级审批。

三、关于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衔接问题根据自治区的统一要求,2011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同时,必须兼顾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衔接。

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考虑本单位各级专业技术资格岗位比例的情况,对无职务空缺或者超过控制比例的专业技术岗位,应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适度控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数,减少评聘矛盾。

四、个人申报工作(一)网上填报今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将采取网上填报和递交纸质材料相结合的办法。

申报者需要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进入“玉林市职称评审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检查无误后打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用16K纸打印)、《评分核实表》一式3份(用A4纸打印)。

(二)复印和装订申报材料第一本复印件名称为“证明材料”,装订的内容和顺序如下:1、中专起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教师资格证3、助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4、计算机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5、2007—2010年继续教育登记页6、2004—2008年继续教育结业证(得分条件,非必备)7、WTO(2004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免)8、东盟知识(2006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免)9、知识产权10、2006—2010年度的专技人员考核登记表(用8K 纸双面复印各年度的登记表,然后逐张对折)11、2006—2010年度专技人员考核优秀证明材料12、班主任工作情况表(或由学校出具的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证明材料)13、任现职以来每年承担一次校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证明第二本复印件名称为“业务获奖”,装订的内容和顺序要求:按《评分核实表》“业务获奖”的顺序装订。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公章) 学校(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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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6 月 6 日星期六 最新山东省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情况例表 仅供参考交流使用
教研室(组)或年级组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4/4
起止时间
管理或辅导班级及人数
成绩效果
新教育时代
年月年月
中心小学三()四()五()丁 多次被中心小学评为优秀班级 家庄小学五、六、三、四、五、 中心小学优秀班级
六、二年级人
中心小学优秀班级
新课程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三()人 四()人
中心小学优秀班级
年月至今
五()人
起止时间 年月
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奖励(包括师德奖励)、教学和教研获奖情况(限报项)
继续教育 情况
行对学生言传身教的作用,因此我关心对待每一位学生,注重抓好学生的养成教育,
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我所管理的班级多次被中心校评为优秀班级。
年年 年 年月 年年
《综合能力建设读本》分 临沂市市委党校继续教育培训科分 论文《小学低年级数学趣味性教学的对策》分 《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读本》分
蒙阴县岱崮镇中学
承担主要工作任务 班主任、教学工作
证明 职务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张强
主要 工作经历
1999 年
蒙阴县岱崮镇中学
承担主要工作任务
班主任、教学工作
职务

2013 年 1 月 16 年
年月 年
证明人
张强
城 学校分 市

农 薄弱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 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情

关于2014年职称评定文件

关于2014年职称评定文件

关于2014年职称评定文件关于2014年中专、中小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毕人社通〔2014〕348号各县(区、管委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毕人社通[2014]322号)精神,现就2014年全市中等专业学校讲师、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高中级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及时宣传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做好有关中专、中小学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的宣传工作,切实加大对各项职称政策特别是新修订条件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将职称评审政策及时通知到广大教师,以便按要求做好教师职称申报、评审的各项工作,及时、耐心、准确解释有关政策,积极帮助教师做好职称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评审推荐1、今年全面开展基层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的工作,对于社会化评审和基层认定,基层教师在申报时,不能既申报社会化评审又申报基层认定,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申报社会化评审的基层教师,社会化评审未通过的,不再进行基层认定;申报基层认定的,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毕人社通[2014]336号)要求准备材料和报送。

2、2014年各系列职称评审新、旧标准一并执行,新的中专、中小学系列评审条件正在修改完善中,在新评审条件未出台前,中专、中小学系列评审推荐条件分别按《贵州省中等专业学校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6]78号)、《贵州省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7]86号)、《贵州省小学高级、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7]87号)、《贵州省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试行)》(黔人通[2007]88号)以及《毕节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毕教通[2012]165号)文件规定执行。

2014年关于报送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2014年关于报送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4年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全市中小学,局属各单位:根据省厅、朝人社职【2014】18号、朝教【2013】232号和朝教【2009】71号等文件精神,现对需报送市教育局所属各教师职务评委会评审的材料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报送材料内容1.《职称申报表》一式两份。

2.与所申报教师职务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

3.参加工作前最后一个学历证书及参加工作后取得的所有学历证书。

所有申报人的学历均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进行学历信息查询,由学校对参评教师的学历统一进行查询,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签署审核人名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放在学历证书后面。

初定职称人员也要进行学历查询,要求同上。

4.现任职务资格证书,改系列的同时报送改前同级职务资格证书。

5.聘任证书。

所报职称的下一个聘任职务方可加分,工作调动的要提供现所在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从今年起,不能用聘单代替聘任证书。

6.个人获奖证书。

7.优秀课证书。

8.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荣誉证书。

9.在国家正式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具有相应的学术价值,与教育、教学及所教学科密切相关,字数在2000字以上。

在各种学习报上发表的论文、各种增刊、刊外刊、论文集等不予计分。

申报人需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龙源网”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并均需打印查询和检索信息页面。

杂志查询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的醒目标识,文章检索必须有所查网站名称的醒目标识。

要求由所在学校对参评教师的论文统一进行查询和检索,双查询并打印后要在明显的地方注明所写文章在期刊中的页码,签署审核人名字并加盖公章,粘附在期刊封面装入材料袋内,否则不予积分。

在《朝阳教育》期刊发表的论文不用查询可以直接上报。

10.科研课题结题证书。

关于201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夏大学文件宁大校发〔2014〕41号关于201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单位: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4〕5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依据(一)申报高教系列副教授、教授职称,任现职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等次须达到合格以上。

(二)在晋升副教授时35岁以下的人员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在晋升教授时40岁以下的人员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三)加强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审制度衔接。

根据〘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人职发〔1995〕6号)关于“实行执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组织该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或考试,并把取得执业资格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规定,纳入〘国家职业资格可比照认定为相应职称资格的目录〙的专业(详见人事处网页下载区),可比照认定为相应任职资格,不再另行发放职称证书。

对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满5年,且符合〘关于印发自治区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291号)规定的高级评审条件,可申报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职称。

(四)扎实做好以考代评系列职称工作。

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的工程系列计算机专业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和经济、审计、会计、统计、翻译、卫生、出版7个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考试,取得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且达到高一级的评审条件后,可申报本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五)对长期在一线工作并为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不受资格条件限制,提交其专业技术业绩成果书面材料,经同级政府(区直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推荐报告后,按职称评审程序申报。

(六)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区工作,两年内首次申报职称可不受原有职称、任职年限、继续教育、计算机能力应用和职称外语等条件的限制。

江苏徐州新沂市中小幼教师考试大纲

江苏徐州新沂市中小幼教师考试大纲

江苏徐州新沂市中小幼教师考试大纲教育部考试中心根据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制定各科考试大纲。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规定了考试目标、考试内容模块与要求、试卷结构、题型示例等,是考生学习和考试命题的依据。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2科):《综合素质考试大纲》、《保教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2科)《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15科):《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13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15科):《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13科;面试考试大纲分为三类:《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

学前教育学》考试大Ⅰ、考试性质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是由专科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学前教育学》是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必修的基础课程,也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专升本考试课程。

《学前教育学》课程的考试内容、考核目标和考试命题充分体现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科性质与特点,强调学生对本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

考试内容的深度与学前教育专科生相应的知识面趋于一致。

高校根据考生的成绩,按已经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发展衡量,择优录取。

Ⅱ、考试内容总要求:1、初步掌握有关学前教育学的一般概念、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规律及主要理论观点和实施原则。

2、2013年江苏徐州新沂市中小幼教师考试公告、报名入口、大纲解析、职位表下载及备考资料汇总:/news/20130415/67238.html 运用学前教育学的基本理论,分析研究幼儿园教育现象和问题,并具有尝试解决幼儿园教育中新的矛盾和问题的基本能力。

Ⅲ、考试大纲本大纲适用于所有参加专升本《学前教育学》课程考试的各专业学生。

第一章我国幼儿教育的性质与任务(一)考核知识点:1、幼儿教育、幼儿及幼儿教育学的基本概念。

豫人社职称〔2014〕11 号

豫人社职称〔2014〕11 号

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评价标准。

第二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三条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采取讲课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一、二、三级教师的评价方式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或省直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本评价标准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各级教研室、电化教育馆和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学前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本评价标准参加职称评审。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二)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师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或校(园)长专业标准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身心健康,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六条学历、任职年限条件(二)申报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2.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取得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三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任教,取得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三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

新沂市中小学名优教师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精)

新沂市中小学名优教师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精)

新沂市中小学名优教师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一、评选基本条件(一)名校长1.现任校长或主持工作的副校长且任职满3年。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和中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校长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初中校长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依法办学,作风正派,办事公正,以身作则,严于律已,诚实守信,清正廉洁,富有人格魅力,堪为师生表率,2004年10月以来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4.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学校管理理念,对教育改革及学校发展有开拓性的思考和独创性的决策。

5.掌握现代管理理论,行政管理能力强。

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工作特色在全市教育界公认度高,享有较好的社会声誉,在全市学校中能起示范作用。

6.熟悉和掌握中外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能够从管理、操作层面把握当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着力推进素质教育。

7.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意识、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能组织指导本校教师开展课题研究和教研活动。

在一门学科教学上有较深造诣。

8.2004年10月以来所任职的学校无乱收费现象,校园无安全事故,教职工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师生无违法犯罪案例。

(二)名优教师1.忠诚于教育事业,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品德言行堪为师生表率。

2004年10月以来获得过县局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过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2.教育教学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强、经验丰富;教育教学效果明显,为同行所公认。

3.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能应用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不断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对同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有相应的指导。

4.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熟悉和掌握本学科发展的动态,在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2004年10月以来至少有一篇本学科论文在地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获奖。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淮教师…2011‟6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城乡事业局、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市有关单位:根据省、市2011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实际,为做好今年淮安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与条件1.申报范围201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范围是幼儿园、小学、中学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教研室、教科所、电化教育机构)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已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

2.申报评审条件(1)时间界限。

今年申报评审人员的任职年限,高一级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表彰奖励取得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获奖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时间均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2)继续教育。

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在任期内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40学时/年;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任期内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72学时/年。

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凡在任期内未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继续教育证书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职称部门验证的,不得申报。

(3)职称计算机。

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除已取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免试职称计算机外,其他人员均需取得国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或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书长期有效。

(4)学历、资历。

申报职称的人员,必须取得规定的合格学历,才能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实行学历、资历双破格申报;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实行资历破格申报。

(5)教师职业道德要求。

在评审推荐工作中,要加强师德考核,对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教师职业道德进行全面考核。

中小学教师晋级文件2014 3

中小学教师晋级文件2014 3

关于印发《河南省试点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郑州市、焦作市、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教育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2013年,我省继续在郑州、焦作、许昌和省教育厅直属学校进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认真贯彻实施。

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8月20日河南省试点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评价标准。

第二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三条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采取讲课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一、二、三级教师的评价方式由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或省直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并报省职改办最后确定。

第四条本评价标准适用于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改革试点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省、市、县教研室、电化教育馆等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学前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014年新沂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意见附件

2014年新沂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意见附件

附件徐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一、申报人员须报的材料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高级一式三份,中级一式两份;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3.考核材料:(1)近三年师德考核表(表2)、近三至五年(高级五年,一级三年,下同)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表3)、近三年学生满意度测评表(表4)。

(2)任现职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年度考核表原件。

4.班主任和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认定表(表5)一份。

5.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6.一级或二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

7.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8.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

9.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或免考证明材料。

10.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或进修证明材料原件(含市人事部门公共科目培训合格证书)。

市级以上培训不少于15学时(不含45岁以上的教师和乡镇以下的教师);11.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只需内芯)。

12.申报徐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表7)。

13.任现职以来的教科研材料原件。

14.破格晋升人员应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破格晋升推荐表(表6)一份。

15.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评价情况表(表8)一份。

二、报送材料要求1.《徐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表1)一式两份(由申报单位逐项与原件核准后认真填写,字迹清楚),且应用Excel同时报送电子稿。

2.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及学校均须对申报人员的材料严格把关,确保评审材料真实齐全,准确无误,手续完备。

3.申报材料按三个分册的要求装订(论著、教材可不装订),装入统一印制的材料袋,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须完全相符。

4.认真填写《评审表》:(1)申报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评审表》有关栏目,个别栏目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并装订入内,字迹要清楚。

(2) 学校须对《评审表》逐项逐页审核,并按要求签署审核意见和审核人姓名。

新沂中小学高级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新沂中小学高级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新沂市中小学高级教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为充分发挥中小学高级教师(以下简称“高级教师”)骨干作用,激励广大高级教师与时俱进,不断进取,始终保持并体现与高级职称相符合的综合素质,鼓励他们向更高层次发展,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基本要求1。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承担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高级教师除特殊原因外(病假、事假、女教师孕产期、脱产进修等)都必须在教学第一线任课.胜任学科教学,完成不低于同年级同学科专任教师的平均工作量,模范执行新课程教学计划。

3.教育教学效果良好,在同年级同学科教师中处于中等及以上水平。

教学实绩得到广大教师和学生认可,师生测评优良率均不低于80%,学校予以确认。

4。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需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应在一个教学周期内(3年)担任班主任工作1学年以上(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内的,可适当照顾);5。

每学年至少承担1节校级及以上示范课、观摩课或教育教学讲座,得到好评.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对授课教师作出教学效果评估。

示范教学、讲座应有讲稿和学校或活动组织部门的证明、评价材料,参加教研活动应有记载证明。

6.参加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每5年一周期,达到360学时,并经审验合格.7。

兼任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高级教师职务岗位职责基本要求:(1)政治合格,遵守师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2)在完成行政管理工作的情况下,还应兼任一定的教学工作,兼课量可视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副校级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1/3,中层管理人员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1/2;(3)校级领导干部指导教学教研活动,每学期听课50节以上,中层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课后对授课教师作出教学效果评估.第二条人员管理8。

高级教师职务宏观管理由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日常管理由各学校负责.学校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对高级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聘用,建立高级教师信息库,加强对高级教师的培养、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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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徐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报的材料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高级一式三份,中级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3.考核材料:
(1)近三年师德考核表(表2)、近三至五年(高级五年,一级三年,下同)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表3)、近三年学生满意度测评表(表4)。

(2)任现职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年度考核表原件。

4.班主任和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认定表(表5)一份。

5.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6.一级或二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

7.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8.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

9.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或免考证明材料。

10.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或进修证明材料原件(含市人事部门公共科目培训合格证书)。

市级以上培训不少于15学时(不含45岁以上的教师和乡镇以下的教师);
11.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只需内芯)。

12.申报徐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表7)。

13.任现职以来的教科研材料原件。

14.破格晋升人员应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破格晋升推荐表(表6)一份。

15.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评价情况表(表
8)一份。

二、报送材料要求
1.《徐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表1)一式两份(由申报单位逐项与原件核准后认真填写,字迹清楚),且应用Excel同时报送电子稿。

2.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及学校均须对申报人员的材料严格把关,确保评审材料真实齐全,准确无误,手续完备。

3.申报材料按三个分册的要求装订(论著、教材可不装订),装入统一印制的材料袋,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须完全相符。

4.认真填写《评审表》:
(1)申报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评审表》有关栏目,个别栏
目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并装订入内,字迹要清楚。

(2) 学校须对《评审表》逐项逐页审核,并按要求签署审核意见和审核人姓名。

5.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经申报单位审核盖章,审核人签字,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6.申报人员,需随材料一起上交本人免冠正面2寸半身彩照1张(表9汇总)。

附表:
1.徐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请用Excel表)
2.师德考核表
3.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
4.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5.班主任及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认定表
6.专业技术人员破格晋升推荐表
7.申报徐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诚信承诺书
8.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评价情况表
9.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照片汇总表
10.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测评表样式
11.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公示样表
表2
师德考核表
学校:申报教师:总平均分:
表3
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
申报教师申报学校:
校长签字
1、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指学校在每学年末通过学生、同行、督导评教等方式,对任课教师5年来(一级3年)教学质量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优秀率一般占任课教师总数的30%左右。

申报高级教师要求近5年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良好”以上,其中至少两次为“优秀”;一级均为“良好”以上。

2、学校应成立教学质量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任职以来的教学情况认真考核,教学质量在年级前1/3评为优秀,前1/2评为良好,并做出综合评价。

3、各学校应另附申报教师学生评教、同行评议及学校评价原始统计及相关材料。

表4
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学校:申报教师:总平均分:
评价办法及标准: 本表由2014学校职称工作小组负责到教师任教班级测试并汇总,其他人员不得接触,保证测评准确性。

表5
班主任及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认定表学校名称(章):姓名:
评审学科:拟评职务资格:
表6
专业技术人员破格晋升推荐表
表7
申报徐州市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诚信承诺书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申报2014年徐州市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我郑重承诺,本人所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如发现有不实之处,我愿意承担责任,接受批评、处理。

承诺人:
年月日
表8
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评价情况表
表9
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照片汇总表( 级)
注:(1)报送申报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一张,表上写明级别、单位、姓名。

(2)照片背面正楷写明单位、姓名、学科,虚贴在表上。

表10
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测评表
2.此表作为群众测评材料由学校备案
3.将统计票如实填入申报表中群众测评及组织意见栏中
- 12 -
表11
申报高级(一级)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申报自然情况提交表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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