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电网与地方电网交叉建设后的安全运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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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电网与地方电网交叉建设后的安全运行问题
湘黔铁路贯穿贵州省镇远县的5个乡、镇,里程120余km。
铁路经过的这五个乡、镇,同时也是舞阳河流过的地方。
舞阳河流域水能资源丰富,使得沿河的乡、镇小水电事业起步早、发展快。
镇远县因此被首批列入全国
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试点县。
以10kV为主的配电线路已发展到每一个村,低压线路进户通电率已达99%。
特别是在铁路沿线,35kV、10kV、0.4kV、0.22kV线路构成的地方电网密度较大,与铁路交织在一起。
时而在铁路
上方跨越,时而在铁路桥下穿过,或者与铁路并排而行。
这些地方电网线路,最早的建于1965年,最晚的建
于1995年。
有的是国家投资建设的,线路质量较好,由混凝土电杆、镀锌角钢横担、钢芯铝绞线构成;有的
是农村群众集资建设的,线路质量较差,线径小或用裸铝线,角钢规格小、不耐用,且未镀锌;400/220V低压线路基本上由木杆和剖股线架成。
在铁路电网建成之前,地方电网不存在与铁路电网之间的运行安全矛盾。
铁路开始电气化建设之后,首先在铁路线上建成了用于机车动力的电力线路,电压较高,为27.5kV;随后在铁路沿线架设了站与站之间相互联通的10kV线路(简称贯通线)。
这两种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构成了铁路电网。
由于机车电力线路采用单相制供电,且架设高度较低(对地约5m),所以在有地方电网横跨铁路的地点,它始终处于地方电网线路的下面,形成了低压线路在上方而高压线路在下方的交叉局面。
这在电力规程上是不允
许的。
低电压的地方电力线路,由于建设时的质量等级较低,有些现已接近报废年限;有些必须经过技改之后
才能保证正常运行。
例如羊坪站至青溪站区间,有一处横跨铁路的农村10kV线路,导线为LGJ-16;横担用的角铁已锈蚀严重;跨越点两侧使用常规直线杆型,档距较大。
如果不尽早撤除,一旦断线就会造成列车中途停止
行驶。
过去,类似这种跨越情况包括低压线在内有几十处,1999年铁路建设株六复线时,所有低压线一律由建设单位出资金,改架空线为电缆线,从铁轨下穿过;10kV线路也有两处改架空线为地埋电缆,余下的还有六处保持原样。
铁路10kV贯通线的建设,使得铁路沿线的电网更加复杂化。
贯通线有的地点在10kV地方电网线路上方跨越,有的地点在下方穿过,地形狭窄的地点与地方电网线路并肩而行。
这种交叉建设,不但给地方电网
的运行维护带来不便,对其自身也造成安全影响。
例如蕉溪站至老王洞站区间,有一地方叫大王坝,这里的农
民群众早在1985年集资架设了一段10kV木杆线路,运行到1995年,已经东倒西歪,根部用旧枕木做梆桩勉强使用。
尽管如此,贯通线却选择从它下方穿过。
木杆一旦倒下,就会使贯通线短路,造成两条线路的导线都被
电弧烧坏的事故。
凡是铁路电网与地方电网交叉建设的地点,受安全条件限制,地方电力部门实施农村电网改造相当困难。
原因之一是,铁路电网运行的特殊要求,申请停电不易;原因之二是,即使铁路部门答复可以停电,那么停电
费用往往承受不起。
而得不到改造的这些地方电力线路,安全隐患就将长期存在。
一旦发生两网之间的运行安
全事故,是铁路部门责怪地方电网线路老朽呢还是地方电力部门责怪铁路电网建设不分先后和不守规程呢
为了保障铁路电网与地方电网两者的运行安全,首先要建议国家电力公司与铁道部共同编制一项规程,规定:①铁路电网与地方电网交叉建设时,必须是高压等级的建在上方。
②相同电压等级的线路,必须是铁路
电网建设于地方电网的上方。
提出这一点的理由是铁路电网建设的质量等级高,而地方电网建设的质量等级低。
其次,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两网不规范交叉建设,应逐渐理顺。
理顺的原则是按建设时间先后,由后建方出资,
先建方协助。
③对于两网线路建设水平距离较近,不能保证技改和维护安全的,以及地方电网线路跨越铁路
电网现退役需拆除的,铁路部门应在适当的时候给出足够的停电时间,以便地方电力部门对其进行技改或拆除。
只有这样,才能消除两网运行的不安全因素,维护两网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