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单独两孩”再生育审批工作的通知
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新的生育政策方案出台后,双胞胎家庭能否再生育二胎?北京卫计委相关人士出面澄清,“单独两孩”不等同于“单独二胎”。
如果“单独家庭”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就不再适用此次新政了。
若严格从文字或逻辑上较真,“单独二孩”当然确实不等同于“单独二胎”。
毕竟,“双胞胎”等“一胎多孩”生育情况确实客观存在。
因此,如果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也的确并不严格符合“单独两孩”政策。
但是,回到具体的生育现实,又不得不说,这种严格区分“二孩”与“二胎”差异、过于在意计较“二胎”还是“二孩”的做法,恐怕并没有太大的现实必要和实际价值。
因为一个简单明显的事实是,在现实生活中,尽管“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确实存在,但又不过是一个发生概率极低的事件。
如中华医学会的数据表明,“正常情况下,双胞胎的自然发生率大概在1/88左右”。
这意味着,现实中,“二孩”与“二胎”事实上是高度重叠的,二者不重叠的差别仅有1%左右。
二孩《生育证》发放程序服务1、符合条件申请生育二孩的育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生育证》。
申请办理二孩生育证时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①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②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③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④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⑤具有省《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2、各乡镇、办事处计生部门自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之日起,核实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是否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生育二胎的规定,并于20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材料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3、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
北京“单独二孩“拟明年3月实施“抢怀抢生“存风险备受瞩目的“单独二孩”政策正式进入立法程序。
2021年广东单独二胎新政策最新消息
The world will give way to those who have goals and vision.整合汇编简单易用(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广东单独二胎新政策最新消息已怀孕者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备齐材料5个工作日可完成审核“已经怀孕的,可带上围产卡等材料抓紧过来拿表、办证了。
”昨日,怀孕3个月、家住广州市黄埔区沙步街道的杨小姐接到居委会通知,已可以办理“单独二孩”的生育审批工作。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昨日开始,广州市海珠、黄埔、番禺、花都、白云等区均可接受“单独二孩”申请了,其余各区虽未正式开始接受申请,但也可接收材料和登记。
多数区表示,会对已孕准妈妈开辟办证绿色通道,加急办理,材料齐全,最快5天审批好。
另外,记者了解到,广东放开“单独二孩”政策,“双独”生二孩办证相应进行了简化,只需要出具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证明即可。
●居民到相应居委计生部门申请记者了解到,海珠、黄埔、番禺、花都、白云、从化、萝岗等目前已开始受理群众“单独二孩”准生证申请,居民可到相应居委计生部门申请,村民则到村委申请。
黄埔区沙步街道工作人员肖小姐告诉记者说,昨日接到通知,可以进行办理“单独二孩”审批,赶紧通知辖区内已怀孕的“二孩”准妈妈来办理。
据了解,黄埔区各街道自3月27日下午开始接受“单独两孩”的咨询、登记,并按照省市要求,对申请再生育一胎子女的夫妇将严格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白云区计生局介绍,在3月28日就已经把相关的文件转发到白云区的各级街镇、居委,具体的受理工作时间安排由街镇和居委根据工作衔接情况自行决定。
随后,记者致电白云区三元里街街道计生办了解到,昨日大部分上门的居民都是以咨询为主,尚未有人正式提交资料进行申请。
增城市方面则表示,3月31日下午由计生部门开展有关二胎证申请工作的部署会,预计今日开始可以接受申请受理。
●不少市民致电咨询办证程序“事实上,目前以咨询办证的市民为主。
”昨日,海珠区凤阳街道计生部门龙先生表示,昨日内未有居民正式提出申请。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时间单独二孩政策实施时间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时间单独二孩政策实施时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时间篇(一):全面二孩政策何时落地?落地时间政策原文及解读(图)2015-12-31 09:00 北京本地宝整理报道热度:0什么是二孩政策:二孩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妇允许生育“二胎”。
因为是二孩政策,故第一胎为多孩时,不可生第二胎。
什么是全面二孩政策:即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在中国围绕何时全面放开二孩,舆论和有关部门之间也多有互动。
舆论普遍认为,全面放开二孩是大势所趋,民众的生育意愿期望得到满足,但生育政策的调整事关全局和长远,必须权衡利弊,审慎决策。
全面二孩政策落地时间: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全会公报指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全会公报指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
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
《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全文内容为什么要放开全面二孩政策1、单独两孩实践遇冷,普遍二孩提高生育率2013年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截至2014年12月,全国仅有不足100万对单独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而此前的官方预计是每年增加200万人左右。
同时,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经济蓝皮书:2015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认为,中国目前的总和生育率只有1.4,远低于更替水平2.1,已经非常接近国际上公认的1.3的“低生育陷阱”。
国家全面放开二胎能提高生育率,但不会出现人口爆炸性增长。
二胎新政策实施后,2017年和2018年的生育规模可能会有明显增长,至于增长的有多高,还需要看未来的数据。
人口专家陆杰华表示,“肯定比不放开要高一些,有堆积也是正常的,没堆积才是有问题。
广东省城市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
广东省城市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粤发〔2006〕9号)和《关于全面开展乡镇(街道)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和村(居委会)无政策外出生活动的意见》(粤人口计育〔2006〕1号),规范我省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依托社区,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新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城市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计生工作。
街道办事处党政一把手是本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保证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
第三条街道要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街道领导小组的职责和任务是:(一)全面负责本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二)定期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落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三)负责本街道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实施、检查和考核,逐月研究、下达所属各居委会人口计生工作任务,并把任务落实到每位干部,逐月检查、考核任务完成情况,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与单位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四)大力开展“两无”活动,根据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力争做到本街道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并领导辖区内各居(村)委会开展好无政策外出生活动;(五)按照“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方针的要求,抓好街道、居委会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阵地、宣传教育阵地和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群众工作队伍建设,做到机构、经费、场地、设备、人员、待遇和制度等方面的落实;(六)按规定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七)指导辖区内各居委会制订《居民公约》和《计划生育合同》,督促各居委会完成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八)把做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发展经济结合起来,与分配集体福利结合起来,与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结合起来,抓好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九)协调妇联、卫生和公安等单位,采取得力措施,严肃查处溺婴、弃婴、虚报新生婴儿性别等的人和事,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努力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最新文档】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X陪产假-实用word文档 (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X陪产假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1X年 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广东成为“普遍二孩”政策率先落地的省份。
产妇多了30天计生奖励假!爸爸的陪产假也增加了5天,【条例亮点】提倡生育两个子女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明确界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
关于再生育,新条例规定了三种可再生育的情形,一是因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二是因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三是有些情形如再婚家庭的再生育情况比较复杂,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后再出台规定。
收养子女不影响生育权利新条例取消了原条例对家庭收养子女影响其生育行为的规定。
公民收养子女的,既不影响其自身的生育权利,也不影响其获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权利。
产妇可享受30天奖励假新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
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多了5天的带薪休假。
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
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
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妈妈来说,则是新增30天产假。
30天的计生奖励假对于一孩、二孩的产妇都是适用的,对生产二孩的妈妈来说,二孩产假比之前“单独二孩”、“双独二孩”增加了30天!今后生两个孩子,都是128天的产假。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1.14•【文号】国卫办发〔2015〕3号•【施行日期】2015.01.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计划生育正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办发〔201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已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第43次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司局和本单位的工作要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督促督办和考核问责,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5年1月14日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推动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
卫生计生工作总的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重大疾病防控,推进单独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引领,加强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着力提高卫生计生治理能力,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坚持用中国式办法解决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巩固完善保基本、强基层成果的基础上,更加突出建机制,迎难而上,敢啃硬骨头,打好深化医改攻坚战。
(一)全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2022年广东准生证新政策]2022广东取消准生证
[2022年广东准生证新政策]2022广东取消准生证2017年广东准生证办理流程1、在户口所在地办准生证(初婚初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所需证件:本人(女方)户口本;本人(女方)身份证;结婚证(任意一方的均可);一寸照1张(可有可无)。
温馨提示,不一定非得本人去,本人如不能亲自去的,也可把所有证件邮寄给亲属,托其代办。
程序:先带着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居委会(或社区)。
告诉他们,你现在居住在某市,但户口仍在这里。
需要他们开一个初婚初育证明,还有张介绍信(凭该介绍信去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办好以上手续后,再带齐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计划生育办公室把所有证件及前面办的一个证明和介绍信交给负责人,她会给你一张表填,填好后,她一并把介绍信也收走,换成一个绿色的本本给你,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所需证件:1寸照一张;夫妻双方户口本2本;本人身份证(女方);结婚证(任意一方均可);初婚初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果有房产证明也带上。
程序:找到你现在在所居住的辖区居委会,如果没有居委会的,那你就要找到你的小区所在的辖区人民政府。
4、去当地医院(卫生院),做常规检查所需检查项目:B超(每部位)、骨密度测定、阴道分泌物常规、梅毒血清实验、尿常规(十联)、血常规等。
广东生二孩不用办准生证生育登记属于行政登记类似户口登记去年底,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实行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制度,但对于该制度的适用情况和具体细则并没有明确。
近日《办法》下发,生育登记终于有了细则。
以往,生一孩时,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即大家常说的准生证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这个小本本,在办理生育保险报销、医院建档等环节时,也必须出示。
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说,“准生证”的说法虽在民间沿用,但这一说法严格意义上来说不准确。
“准生”,意味着批准才能生育,但在广东,多年前就已开始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制度,计划生育服务证也是属于生育登记。
【最新2018】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问答-word范文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问答12月30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条例)。
新条例对生育政策、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将于201X年1月1日起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步施行,据了解,这在全国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修订中属首例。
以下是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有关问答!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对全省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会产生哪些影响?答:据测算和分析,我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积极影响大于挑战,长期效益大于近期成本。
一是生育水平会有所提高,但可以稳定在适度低生育水平。
其中,户籍人口总和生育率将从201X年1.61上升至2018年1.96,2019—2030年保持1.91—1.96窄幅波动,不会造成生育水平的大幅度反弹。
二是出生人口数量会有所增加,但在可控范围之内。
预测与现行政策相比,201X—2020年户籍人口每年多出生15—18万;2018年可能多出生27万左右,达到峰值,之后逐年递减。
三是出生人口增多会给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带来一定的压力,但主要是结构性矛盾,通过经济社会发展与合理引导可以满足群众需要。
四是有利于更好地满足群众生育愿望,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稳定。
新增人口进入劳动年龄后,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问:我省“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效果如何,是否为启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供了有利条件?答:自201X年3月27日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以来,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积极开展跟踪服务。
据统计,截至201X年11月30日,全省共有16.2万对“单独夫妇”申请生育二孩,其中15.2万对夫妇获得批准,目前已出生约5万人。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8修正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8修正)基本信息发文字号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发布日期2018-05-31实施日期2018-05-31发布机关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修订1980年2月2日广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86年5月17日广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1992年11月28日广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修订根据1997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条文的决定》第二次修正1998年9月18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根据1999年5月21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条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02年7月25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次修订2008年11月28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次修订根据2014年3月27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2015年12月30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次修订根据2016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8年5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六次修正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情况清理清查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1999]2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情况清理清查工作意见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情况清理清查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1999]23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省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情况清理清查工作的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关于开展计划生育情况清理清查工作的意见省人民政府:近年来,我省开展了计划生育统计查漏补缺工作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对统计工作实行质量评估,并实行“一票否决”,对制止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弄虚作假现象取得了成效,但一些地区统计仍然不准确。
存在人口出生的瞒报漏报,导致大量的避孕节育手术欠帐、计划外生育费欠征、计划外怀孕量大等计生被动局面。
为落实国家计生委部署的清理清查工作任务,迎接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全面贯彻落实“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计生工作方针,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情况清理清查工作。
一、指导思想通过这次计划生育情况清理清查工作,进一步摸清我省的计划生育状况、出生人口底数,结合贯彻《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促进各项生育节育政策的落实,强化管理工作手段,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实现省委、省政府制定的“两年扭转计生局面,两年达到全国中等水平”的奋斗目标。
二、清理清查内容(一)人口出生瞒报漏报情况。
清理清查时间界线为1991年1月1日至1998年9月30日,重点是计划外生育和外出流动人员。
(二)清理清查已婚育龄夫妇未落实各种避孕节育措施和计划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的欠帐情况。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卫[2014]20号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卫〔2014〕20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委),各县(市、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以下简称“单独两孩”政策)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我省从2014年3月27日起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现就做好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把落实“单独两孩”政策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我省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是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部署,是适应我省人口发展新形势、合乎民意的重大举措。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利于我省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有利于我省逐步实现国家生育政策与群众生育意愿的统一,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有利于我省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各地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家、省有关“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城乡一体、一步到位”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不分户籍、不分地域、不限年龄,扎实稳妥有序地统一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2014年广东省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2014年广东省单独二胎最新政策:一、独生子女的界定标准: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国卫指导发〔2014〕1号)的规定,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二、政策衔接问题(一)在我省“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前已经怀孕但尚未生育的单独夫妇,可在2014年6月30日前依法申请补办再生育审批手续;逾期未补办审批手续的,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在我省“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后申请再生育的单独夫妇,应严格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二)对在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已经生育的“单独”夫妇,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处理。
(三)“单独”夫妇一方为我省户籍的,可自愿选择适用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省份的生育政策的规定执行。
对于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并在我省提出按“单独”申请再生育的,应以我省规定的标准予以确认。
(四)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可申请再生育一胎。
批准再生育时应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停止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已发放的不要求退还)。
(五)按《广东省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办法》(粤人口计生委〔2010〕106号)规定领取奖励的“单独”夫妇,如符合再生育条件,可申请实施输卵(精)管复通手术。
自批准再生育当月起,停止发放奖励金(已发放的不要求退还)。
三、“单独两孩”再生育的申请审批程序:(一)“单独”夫妇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独生子女一方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属于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
(二)将填写好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有工作单位的,应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交双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
广东全面二胎政策广东再婚全面二胎政策
广东全面二胎政策广东再婚全面二胎政策:广东省计划生育二胎政策广东省计划生育二胎政策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指出当夫妇俩的户籍所在省份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独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就可以按程序申请再生育了。
如果夫妇俩的户口不在同一个省(区、市),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单独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就可在那里申请再生育。
那广东省户口的夫妻要怎么申请“二胎”呢,广东省计划生育政策又是怎么样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政策根据新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以下8种情况可生二胎。
分别是:1、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4、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5、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6、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7、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8、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计生部门备案。
广东省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2021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21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1.为了实行计划生育管理,改进人口质量,提高人口素质,保障人民的基本生育权和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利实施,制定本条例。
In order to implement family planning management, improve population quality, enhance population quality, and ensurethe smooth implementation of the basic reproductive rights of the people and family planning policies, this regulation is formulated.2.省异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妇女享受二孩生育服务补助。
Women of mobile registered impoverished population in the province enjoy the service subsidy for giving birth to a second child.3.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查阅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有关资料、档案。
Population and family planning management workers havethe right to consult relevant units and individuals' relevant information and files in accordance with laws, regulations, and policy requirements in the performance of their duties.4.本省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要建立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证明的审核制度和追溯机制。
二胎产假国家规定2021
二胎产假国家规定2021二胎产假国家规定2021二胎政策实施至今已有一年了,那么关于二胎产假,国家有何规定呢?今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二胎产假国家规定2021"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不少用人单位对生育假的规定为:符合晚婚晚育的,生育第一个孩子可享受产假及各种嘉奖假合计约半年;而生育第二个孩子,只能休假98天。
对此,不少准妈妈心怀忧虑,98天是不是太短了,既然政策允许了,为什么第二个孩子的生育假更短?对此,人口计生法修正案草案对第二十五条作出修改,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嘉奖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嘉奖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据人口计生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嘉奖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区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状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法。
延长阅读广东二胎产假陪产假放几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人口与准备生育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为保持与上位法规定相一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加快修订广东省的条例。
12月30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全票通过了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准备生育条例》。
将于2021年1月1日起与新修订的《人口与准备生育法》同步施行。
这意味着:2021年1月1日,广东的全面二孩将顺利开闸落地!据了解,这在全国准备生育地方性法规修订中属首例!大家关心的婚育假期、避孕方式等等问题,广东省是如何落地规定的?关注一:全面二孩落地抢生属违法行为有的夫妇(均非独生)在新条例实施前抢生了二孩,是否还要给予处理?广东省卫计委回应称:对于新条例实施前抢生二孩的,依据法律法规属违法行为。
依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已经作出处理的不再转变;对尚未作出处理的,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调节第十九条【释义】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十九条【释义】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释义】本条是关于申请再生育一胎子女应具备的条件及审批备案制度的规定。
本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符合法律、法规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的授权性规定。
根据《婚姻法》关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本《条例》“生育”应作广义理解,即生育应包含依法收养。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8年修正)
【法规标题】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8年修正)【发布部门】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文字号】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适用区域】广东省【发布时间】2018-05-31【生效时间】2018-05-31【关键词】劳工,综合管理【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取代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1980年2月2日广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86年5月17日广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 1992年11月28日广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修订根据1997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条文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1998年9月18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根据1999年5月21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条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2002年7月25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次修订 2008年11月28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次修订 根据2014年3月27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2015年12月30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次修订根据2016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8年5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六次修正)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最新广东二孩政策出炉
最新广东二孩政策出炉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条例)。
下文是关于最新全面放开二胎的最新消息,仅供参考!广东二孩实施细则出炉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条例)。
新条例对生育政策、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将于20xx年1月1日起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步施行,据了解,这在全国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修订中属首例。
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坚决拥护中央决定,高度重视生育政策调整工作,各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多方协调、抓紧推进,才使得《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能如此快速地提交省人大会审议通过。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对全省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会产生哪些影响据测算和分析,我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积极影响大于挑战,长期效益大于近期成本。
一是生育水平会有所提高,但可以稳定在适度低生育水平。
其中,户籍人口总和生育率将从20xx年1.61上升至20xx年1.96,20xx;;2030年保持1.91;;1.96窄幅波动,不会造成生育水平的大幅度反弹。
二是出生人口数量会有所增加,但在可控范围之内。
预测与现行政策相比,20xx;;20xx年户籍人口每年多出生15;;18万;20xx年可能多出生27万左右,达到峰值,之后逐年递减。
三是出生人口增多会给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带来一定的压力,但主要是结构性矛盾,通过经济社会发展与合理引导可以满足群众需要。
四是有利于更好地满足群众生育愿望,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稳定。
新增人口进入劳动年龄后,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效果如何,是否为启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供了有利条件自20xx年3月27日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以来,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积极开展跟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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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单独两孩”再生育审批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计划生育管理
【发文字号】粤卫[2014]28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4.17
【实施日期】2014.04.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单独两孩”再生育审批工作的通知
(粤卫〔2014〕28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委),各县(市、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全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
知》(粤卫〔2014〕20号)精神,推动全省扎实稳妥有序地实施好“单独两孩”政策,现结合有关规定就进一步规范办理“单独两孩”再生育审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再生育申请的有关要求
(一)申请对象。
1.双方或一方为广东户籍且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以下简称“单独”夫
妇)。
2.夫妇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核查其中一方的独生子女身份。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第一个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单独”夫妇中独生子女一方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属于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包括父母的身份信息、婚育和收养情况、子女存活情况以及申请人是否属于独生子女的结论性意见,父母婚姻发生变动的须分别提供生父和生母的上述情况)。
(三)申请地点。
1.“单独”夫妇一方为我省户籍的,可自愿选择在我省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以下简称发证机构)提出申请。
2.“单独”夫妇双方为我省同一地级以上市户籍但不在同一个乡镇、街道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的,向女方户籍所在地发证机构提出申请。
3.“单独”夫妇中男方属本地户籍、女方属省内其他地级以上市户籍但常住在男方户籍地的,可向男方户籍所在地发证机构提出申请。
二、再生育申请和审批的基本流程
(一)“单独”夫妇双方携带证件材料到规定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
(二)将填写好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镇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并加具意见;有工作单位的,应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
(三)审批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