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村卫生所建设,解决农村参保人员就医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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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农村卫生所建设,解决农村参保人员就医难题随着农村居民医疗保险的全面展开,岛外各区五十余万农村居民已登记参保,但由于岛内外医疗资源配置的严重不平衡,岛外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更显得尤其缺乏,使这些新参保的农村居民面临一个难于享受医保定点医疗服务的实际问题。

岛外的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以卫生院为主,均分布在镇区,农村居民聚居的村、社目前还是空白。我市现有村卫生所285家(集美42家,海沧28家,同安110家,翔安105家),但由于历史原因,长期缺乏投入,多数难于维续。06年起政府开始出资新建一批达标卫生所,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有32家(翔安26家,集美4家,海沧2家);在建(三年内建成)48家(翔安20家,同安20家,海沧8家),各区分布极不平衡。

目前农民就近到现有村卫生所就诊,一方面是质量没有保障,另一方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使农民难以享受到参保带来的方便。

村卫生所的目标定位是解决本村农民常见病、多发病的日常诊治,基础的预防保健、村民的基本健康教育;为向农民提供就近的基本医疗服务,缓解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将岛外村卫生所纳入医保定点服务,建议:

1、由政府举办,按村甲级或达标卫生所的标准建设一批规范化的农村卫生所。尽快选择现有条件较好、管理较为规范的村卫生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按医保定点服务的要求,抓紧改造,增配医务人员,建立起基本能满足参保农村居民基本就医需要的几个试点,在医保部门的配合下开通刷卡定点服务,探索一条适应本市农村实际情况的经验,并加紧向岛外各区推广。

目前基础建设方面的投入应考虑追加投入用于建设工作人员的生活区,如增加20平方米的预算面积,做为下乡医务人员居住用房,确实解决下乡服务医务人员的基本生活问题。

制定乡村卫生所建设的进度表,责任到人,落实各项建设资金尽快到位,确保各乡村卫生所的快速和规范建设。

2、隶属所在镇卫生院或做为卫生院的分支机构,并由卫生院选派合格的医务人员进驻卫生所,负责业务指导和管理;规范药品的进出渠道,药品统一由镇卫生院统一按要求购进,保证卫生所的用药质量和安全;

3、村卫生所按标准配置的医务人员的经费,可以由各级财政按比例给予补贴,人均标准应略高于镇卫生院正式医务人员的工资标准,鼓励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及医学院校毕业生下基层服务,并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定期进修和培训的机会;另外镇卫生院医护人员轮流到村卫生所服务可做为其晋升职称和考核卫生院的一个必备条件。

4、实现实时刷卡结算的医保定点服务。尽快拟定并公布村卫生所医保定点服务的评审标准及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简化评审程序,成熟一批,审评一批;社保经办机构主动介入,提供技术上支付并做好后续的医保管理服务。

适当放宽农村居民的医疗费用报销规定,提高农村居民的医保待遇:如,是否可以考虑参照目前未成年人医保的门诊待遇,取消门诊1500元的起付标准,改为门诊一刷卡就可享受一定的医保待遇,如1500元以下,统筹基金支付10%(即“打9折”),1500-5000元,支付20%,5000元-10000元,支付30%,以此类推,由此还可培养农村居民的刷卡意识,使其享受便利及政府的各项实际惠民政策。

5、尽快制定出适合本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特点的医保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以指导和规范村卫生所的治疗和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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