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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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质量及发展路径研究》范文

《2024年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质量及发展路径研究》范文

《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质量及发展路径研究》篇一一、引言内蒙古,作为中国的重要省份之一,以其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地理环境,对于中国乃至全球的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内蒙古的生态文明建设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旨在探讨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质量及发展路径,以期为未来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现状1.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近年来,内蒙古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例如,大力开展植树造林、防沙治沙等工程,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质量。

同时,通过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现象。

2. 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显著内蒙古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例如,草原生态保护、水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同时,也建立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示范和引领。

三、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质量分析尽管内蒙古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还需要进一步深入人心,需要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

其次,生态文明建设的投入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在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等方面。

最后,需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建设和法制保障,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期性和可持续性。

四、内蒙古生态文明发展路径研究1.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

2. 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要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特别是对于草原、森林、湿地等重要生态区域的保护和修复。

要加大生态保护投入,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3. 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要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

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评估和考核,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

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与实践

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与实践

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与实践第一章:引言此时此刻,我们正面临着不断升级的环境问题。

许多地方已经开始使用“绿色发展"来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随着人们对环境问题的关注不断升高,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和实践愈发显得重要。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重点研究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和实践。

第二章: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和意义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自然资源的消耗和环境污染日益加剧。

尤其是在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天灾人祸频繁发生,给生态文明建设带来了更紧迫的任务和挑战。

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了解决各种环境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重要手段。

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在于,通过改变我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开创一个绿色、生态、低碳的新时代。

它不仅关乎我们自身的生存与发展,更回应了人类共同的愿望和责任。

第三章: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是指通过制度设计、制度实现等手段,创新各种制度,以解决问题或促进发展。

因此,针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必须进行制度创新,重构现有政府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生态环保设计实施。

具体来说,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应包括以下方面:(一)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制、行政、教育、社会等多种制度,让环境保护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二)制度创新应针对当前生态环境面临的诸多问题,如大气污染、水污染、垃圾污染等,实现环境友好型产业的发展,鼓励创新技术与模式。

(三)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经济的深入发展,促进绿色供给体系的建立和扩大。

第四章: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国家,许多地方都在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

本章将介绍一些典型的实践案例。

(一)杭州:构建全生命周期环保体系。

通过建立市域环境风险排查机制,实现了全生命周期环境保护、环境治理,从根本上控制了污染物排放和环境风险。

(二)德国:通过提供技术和经济激励,推动再生能源的发展和使用,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和排放,并由此促进科技创新和就业增长。

新时代生态文明制度

新时代生态文明制度

新时代生态文明制度新时代生态文明制度是指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过程中,以生态文明为核心,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保障,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相促进的制度体系。

新时代生态文明制度的核心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生态文明制度应当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制度的根本目标。

新时代生态文明制度还包括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以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发展。

这些制度包括了资源环境权益的保护和修复、生态产业的培育和发展、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的规范等方面。

资源环境权益的保护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制定并完善相关法规,加强对资源开发和利用的监管,严禁滥用和浪费资源。

同时,加强环境保护,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切实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确保人类可持续发展。

新时代生态文明制度还要求培育和发展生态产业。

生态产业指的是利用生态资源进行生产和经营,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

发展生态产业有助于调整经济结构,推动经济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质量。

新时代生态文明制度还要求规范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

制定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法规,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生态环境的质量。

同时,加强生态修复工作,修复生态系统的损害,恢复生物多样性,改善生态环境。

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协调的制度运行机制。

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领导,形成统一的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新时代生态文明制度的实施还需要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心理素质,培养绿色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新时代生态文明制度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形成合力。

政府要切实履行好监管和服务职责,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

我国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我国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我国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必要性【摘要】生态文明建设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至关重要,并且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落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护人民福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我国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和紧迫性,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要加强立法、政策措施、监管体系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只有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我国才能实现现代化的目标,确保社会经济的稳健发展。

【关键词】关键词: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现代化建设、环境问题、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社会发展、人民福祉、高质量发展。

1. 引言1.1 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涉及到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更是社会文化、经济发展、政治制度等各个方面的综合体现。

只有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上,我国才能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目标,让人民享有更好的生态环境和生活品质。

生态文明建设不仅仅是一个理念,更是一种责任和担当。

我们要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不仅仅是为了当下,更是为了我们的后代子孙能够生活在美好的环境中。

我国必须深刻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只有加强相关制度建设,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是我们的历史责任,更是我们的未来之路。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1.2 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生态破坏等问题也日益突出。

空气质量下降、水污染严重、土地沙漠化加剧,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也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的挑战。

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环境恶化不仅影响人们的健康和生存,还损害了城市形象、影响了旅游业发展,甚至影响了外国投资者的信心。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被认为是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它是一种通过法律和制度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体系。

在建设生态文明的过程中,建立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生态环境保护法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核心。

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其次,要建立健全的资源节约利用制度。

资源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合理利用和节约资源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

我们可以通过制定和完善资源税制和资源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法律法规来推动资源节约利用。

另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政府担负起宏观调控、公共服务等职能,通过市场机制来优化资源配置,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此外,还需要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估体系建设。

建立统一的数据监测和评价机制,可以实时了解生态环境的状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控和治理。

同时,加强环境评估,对重大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实施各项工程和政策时的环境可持续性。

最后,还需要加强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参与,只有广泛凝聚和动员了全社会的力量,才能推动生态文明的建设。

同时,政府也要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形成共治机制。

总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任务。

要从法律、体制和机制等多个层面入手,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推动政策的执行力度,加强监管和评估,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形成真正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后代留下一个美好的家园。

我国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我国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我国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必要性【摘要】当前我国面临着严峻的生态环境挑战,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变得尤为重要。

保护生态环境不仅可以促进可持续发展,还是社会进步的需要。

制度建设被认为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途径,有助于提升国际竞争力,实现绿色发展。

我国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已经凸显,这也将推动我国可持续发展。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不仅是国内问题,也是全球共同的责任。

只有加强制度建设,才能确保我们的子孙后代有一个更加美好的生存环境。

生态文明不仅仅是一种理念,更应该贯彻到每个人的行动中。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未来的地球会更加绿色、美丽。

【关键词】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社会进步,环境问题,国际竞争力,绿色发展,我国,必要性。

1. 引言1.1 当前生态环境面临的挑战当前生态环境面临的挑战正日益突出,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我国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

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愈发严重,生态系统受到威胁,生物多样性遭遇严重损失,全球气候变化不断加剧。

面对这些挑战,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如何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

要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推动生态保护工作,保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

只有以科学的制度为支撑,才能有效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当前最迫切的任务,只有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让未来的世代继续享受清洁的自然环境和丰富的生态资源。

1.2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在我国发展中愈发凸显。

随着现代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不仅关乎我们的未来生存环境,也涉及到国家的长远发展。

要构建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严格的法律法规、有效的管理措施,才能实现对环境的有效保护和治理。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及其评估体系研究进展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及其评估体系研究进展

五、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尽管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仍然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首先, 资源约束日益加剧。我国人口众多,但人均资源占有量相对较少,对能源、水资 源等的依赖程度较高。其次,环境污染问题仍然突出。尽管整体环境质量有所改 善,但部分地区、部分污染物的影响仍然严重。此外,我国在生态保护和修复方 面还存在不足,部分地区的生态系统仍面临失衡风险。
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发展。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 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深入探讨,如生态马克思主义、生态社会主义等。这些理论 研究成果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生态文明建设实践
在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首先, 我国制定了系列的政策法规,如《环境保护法》、《生态文明建设纲要》等,为 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其次,我国加强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生态保 护体制机制,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化。此外,在生态保护方面,我国积极 实施重大生态工程,如“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还草等,大力推进生态修复和 保护工作。
结论
总之,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推动经济、社会和环 境协同发展的必然选择。面对未来,我们要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与实践 的深入结合,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道路。让我们携手努力,共 同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事业,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 梦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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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内容
一、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生态文明建设逐渐成 为人们的焦点。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是指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推动城市经济、 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过程。为了科学地评估我国城市 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建立一个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至关重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理论逻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理论逻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理论逻辑1. 本文概述文章将介绍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意义。

生态文明不仅是自然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对生态文明的理论探讨,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面发展。

本文将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历史背景和现实需求。

文章将回顾中国在不同历史阶段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探索和实践,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如何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以及在新时代背景下,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面临的新挑战和新机遇。

再次,文章将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理论框架和主要内容。

这包括对生态文明理念的深入解读,以及制度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实施路径。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系统梳理,旨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参考。

本文将展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未来发展趋势和可能的创新方向。

文章将基于当前国内外环境变化和中国发展的实际需求,提出促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策略建议,以期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贡献智慧和力量。

本文旨在全面系统地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理论逻辑,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以期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面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持续提升。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的理论基础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思想: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理论基石。

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思想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认为人类应该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进行生产活动,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思想: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智慧,如“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理念,这些思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提供了深厚的文化积淀。

中国共产党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思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了一系列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这些思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传承。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是指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

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和政策,包括:环境保护制度、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制度、生态保护与修复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环境监管和执法制度等。

这些制度的建设,需要考虑经济、社会、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平衡和协调,既要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又要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需要加强环境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完善环保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环境评估和环境监测机制,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监管,推动企业实施环保技术和节能减排措施。

另外,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还需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

即使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生态破坏,也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恢复生态平衡。

此外,还要推动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通过给予资源开发者和生态保护者一定的经济补偿,激励各方共同参与生态环境的保护。

总之,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等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健全的制度和
政策,才能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推动可持续发展。

关于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路径研究

关于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路径研究

视界观·OBSERVATION SCOPE VIEW244观关于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路径研究陈梦晴(中共宿迁市委党校,江苏,宿迁 223800)摘 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阐明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重要地位,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制度遵循。

本文旨在阐明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内涵与重大意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可行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自然资源;生态环境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阐明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重要地位,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制度遵循。

一、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大意义1.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是在总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历程和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科学方案。

自1973年国务院出台首部环境保护综合性法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逐步开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制定了 40 多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改革方案,修订环境保护法,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全面系统部署。

这是党中央在总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科学方案,为今后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

2.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是立足现实需求,破解资源能源、环境污染问题的根本之举。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推进,我国的生态环境质量正不断好转,但生态文明建设仍然面临地域与行业发展不均衡、统筹规划能力弱、环境监管效力不足等严峻挑战。

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日益增长的关键期,党中央提出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是立足当前现实需求、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难题的根本性举措。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与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与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建立空间规划体系。 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 健全资产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 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 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第一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 明建设理论与制度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建设理论 一是关于建设美丽中国的理论。 二是关于推进绿色发展的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三是关于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的理论。 四是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 社会的理论。 五是关于以系统工程思路建设生态文明 的理论。 六是关于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
制度。 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

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关键制度创新有哪些

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关键制度创新有哪些

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关键制度创新有哪些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关键制度创新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些制度创新旨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首先,生态补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创新。

过去,一些地区为了经济发展而过度开发资源,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而生态补偿制度则通过经济手段,对生态保护者给予合理的补偿,激励他们积极保护生态环境。

例如,在水资源保护方面,下游地区可以向上游地区支付一定的费用,以补偿上游地区为保护水源地所付出的努力和成本。

在森林资源保护方面,对那些为保护森林而限制开发的地区,给予相应的财政支持和政策优惠。

生态补偿制度不仅有助于调动各方保护生态的积极性,还能促进区域之间的公平发展。

其次,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创新也具有关键意义。

明确自然资源的产权归属,能够避免资源的无序开发和浪费。

过去,由于产权不清,导致一些自然资源被过度开采和滥用。

通过建立清晰的产权制度,明确谁拥有、谁使用、谁受益、谁保护,可以有效地规范资源的开发利用行为。

比如,对于土地资源,明确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使得土地的流转和利用更加合理有序。

对于矿产资源,清晰界定其产权归属,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监管,防止私挖滥采和资源浪费。

再者,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完善和创新是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

在项目建设和规划之前,进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分析其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和减轻措施。

这一制度的创新在于扩大评价范围,不仅包括大型建设项目,还涵盖了一些小型项目和政策规划;同时,加强公众参与,让更多的利益相关者能够参与到评价过程中,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这样的创新,使得环境影响评价更加科学、全面和公正,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另外,绿色金融制度的创新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传统的金融体系往往更倾向于支持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而绿色金融制度则引导资金流向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

生态文明建设制度

生态文明建设制度

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一、概述生态文明建设是人类社会的重要责任,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它主张在保护自然环境的基础上,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同发展。

制度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因素之一,它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提供了规范和保障。

本篇文章将介绍生态文明建设制度的含义、重要性、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二、生态文明建设制度的含义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是指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政策和措施的总称。

这些制度涉及到环境保护、资源利用、能源转型、生态保护等多个领域,旨在引导和规范人类行为,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

三、生态文明建设制度的重要性生态文明建设制度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生态文明建设制度通过规范人类行为,保护生态环境,确保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促进经济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制度鼓励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有利于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3.推动社会进步。

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有助于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培养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4.维护全球生态平衡。

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对于维护全球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推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四、生态文明建设制度的基本原则生态文明建设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尊重自然。

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应尊重自然规律,保护自然环境,避免过度开发和破坏。

2.保护优先。

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应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首位,防止污染和生态破坏。

3.节约资源。

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应倡导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减少浪费和消耗。

4.持续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应关注可持续发展,平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需求。

5.公众参与。

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应鼓励公众参与环保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6.国际合作。

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应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环境问题。

五、生态文明建设制度的主要内容生态文明建设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环境法规体系。

制定和完善环境法规体系,规范企业和个人的环境行为,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制度创新有哪些

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制度创新有哪些

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制度创新有哪些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制度创新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不仅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保障,还激发了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那么,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究竟有哪些制度创新呢?一、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明确自然资源的产权归属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

过去,由于产权不明晰,导致了资源的无序开发和浪费。

通过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清晰界定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权利,能够有效避免“公地悲剧”的发生。

例如,对土地、森林、矿产等重要自然资源进行确权登记,明确其产权主体和责任,使得产权所有者能够更加珍惜和合理利用资源,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出来,实行严格的管控和保护。

这一制度创新有效地遏制了生态破坏行为,为生态系统的稳定和恢复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了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确保生态功能的有效发挥。

同时,建立了严格的监管机制,对违反生态保护红线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生态补偿制度生态补偿制度是通过经济手段促进生态保护的重要制度创新。

由于生态环境保护往往具有外部性,即保护者的付出无法得到直接的经济回报,而受益者又无需支付相应的成本,导致生态保护动力不足。

生态补偿制度通过对生态保护者给予经济补偿,使得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得到合理回报,激发了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例如,对水源地的保护者进行补偿,保障其生活水平不因保护生态而下降;对退耕还林还草的农户给予补贴,鼓励他们恢复生态植被。

四、环境监管制度加强环境监管是确保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关键。

创新环境监管制度,包括建立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环境监测制度、环境执法制度等。

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控制了污染项目的上马;先进的环境监测技术和设备,能够实时、准确地掌握环境质量状况;严厉的环境执法制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一个研究框架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一个研究框架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一个研究框架作者:沈满洪来源:《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2016年第1期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概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部分进一步强调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将近三分之一的篇幅阐述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问题。

可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课题。

提出科学问题是解决科学问题的一半。

为便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研究,本文提出如下六个部分构成的研究框架。

一、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内涵与地位(一)相关核心概念的内涵界定对于“制度”的含义有三种不同的理解:一是“组织”,二是“规则”,三是既是“组织”又是“规则”。

新制度经济学派代表人物道格拉斯·C·诺斯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

① 本文主要从“规则”角度进行理解。

因此,生态文明制度就是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行为规则,是关于推进生态文化建设、生态产业发展、生态消费行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资源开发、生态科技创新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

就生态文明制度而言,既包括环境法律、环境规章、环境政策等正式制度;又包括环境意识、环境观念、环境风俗、环境习惯、环境伦理等非正式制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命题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而不是“生态文明制度创新”。

“建设”既包括被实践证明是有效的制度继承,又包括根据新情况新形势而开展的制度创新;“建设”既包括单一制度的建设,又包括制度体系的建设;“建设”既包括制度体系或结构的完善,又包括制度实施力度的加强。

基于此,需要回答下列科学问题: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与已有制度之间的关系如何?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与一般的制度建设有何共性和个性?(二)生态文明建设的构成要素生态文明的构成要素主要是:生态文化、生态产业、生态消费、生态资源、生态环境、生态科技、生态制度(可视作“生态文明制度”的简称)。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保障建设研究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保障建设研究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保障建设研究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生态破坏等问题逐渐显露出来,这些问题威胁着人类的健康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保障建
设研究,是为了消除这些问题而存在的。

生态文明制度保障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旨在实现经
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当前,中国已经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
局中,提出了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等新的理念,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
建设。

在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保障建设中,中国政府主张依法治理,不断完善生态文明的法规
体系,并注重建立起覆盖全国的环保和资源监管体系,加大环境和生态保护的惩罚力度,
加大对环境和生态破坏行为的处罚力度,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各个领域和层面。

同时,
中国政府还利用市场手段,鼓励企业和人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
发展,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的绿色转型。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以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利用和人与自然和谐为基础的现代化制度体系。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越来越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在当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浪费等问题面前,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已经成为了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核心在于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社会经济发展各个环节中。

具体来说,要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需要以下几方面的努力:一、加强环境立法。

制定出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企业在环保方面的责任,通过环保罚款和严厉的惩罚措施来切实维护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利益。

二、建立全面覆盖的环保监管体系。

通过建立全面覆盖的环保监管体系,实现重污染企业监管无死角,定期抽查环保数据,弥补现有监管体系的缺陷,企业必须全面遵守相关环保法规和标准,而监管部门则应加大对企业环境排放的监管力度。

三、完善生态文明评价体系。

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将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综合考虑,形成全面的生态环境效益评价标准和法规制度。

同时,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科学研究和监测,不断优化生态系统管理政策,推动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

四、加强环保宣传和教育。

加强对全社会的环保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让人们认识到环保的重要性,加强对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呼吁大家为环境保护事业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五、建立生态补偿制度。

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对于那些对环境造成破坏的企业,要进行处罚,同时还要加强对环保达标的企业的奖励和支持,推动企业向环保友好型企业转型。

六、完善资源合理利用制度。

加强对资源合理利用的监管和管理,制订出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和措施,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和节约、回收利用机制,推动资源循环利用。

总之,中央确定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要求我们在生态保护治理、重点流域治理、资源节约增效、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好相应工作,努力构建相应的制度建设,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生态文明的法律保障与制度建设

生态文明的法律保障与制度建设

生态文明的法律保障与制度建设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的日益加剧,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国纷纷加强生态文明的法律保障与制度建设,以促进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共存。

一、法律保障法律是保护生态环境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

各国都制定了相关法律,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

例如,中国颁布了《环境保护法》,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和责任,规范了环境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的行为,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制度建设生态文明的法律保障需要与制度建设相结合,通过制度化的手段实施法律的落地。

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机构和制度,加强对生态文明的管理和监督。

例如,中国设立了国家环境保护署,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惩治。

三、经济手段除了法律和制度建设外,经济手段也是实施生态文明的重要手段之一。

各国纷纷采取经济激励措施,引导企业和个人主动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

例如,德国推行的“绿色税收改革”通过对污染物排放征收税收,激励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治理。

四、国际合作生态文明的法律保障和制度建设需要国际合作来实现。

各国通过合作共享经验和技术,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推动全球生态环境的改善。

例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通过组织国际会议和项目合作,促进全球环境保护合作。

总之,生态文明的法律保障与制度建设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

通过健全的法律和制度,加强对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的管理,推动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利用,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各国应加强国内与国际合作,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共同构建美丽的地球家园。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3篇)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3篇)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一、引言随着现代工业化与都市化的发展,人类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采和环境的破坏日益严重,人类的生存环境和自然界的生态平衡面临严峻挑战。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战略。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方面,它涉及政府管理体制、产业发展体制、社会参与体制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以____字的篇幅,重点探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应对之策。

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现状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面对当前严重的环境问题提出的重要举措。

在过去几十年里,我国环境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生态破坏等问题十分突出。

然而,在制度建设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1. 环保规划不完善。

虽然我国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但细则、标准等相关规划不完善,缺乏全面系统的规划和制度,导致环保政策的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

2. 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足。

虽然我国加大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但在很多地方仍然存在环境保护不力的问题。

一些企业违法排放、乱占耕地等现象屡禁不止,一些地方政府在追求经济发展中忽视了环境保护。

3. 体制机制不完善。

我国的环境保护部门在机构设置、职责划分等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

一些职能不明确、权责不统一,导致环保工作的协同性和效果不佳。

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面临的问题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受到了阻滞。

1. 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有关环境准入、环境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 环境保护责任不明确。

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环保责任应该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但目前社会中普遍存在环境保护责任不明确的问题,一些企业和个人对环境保护缺乏责任感。

3. 多部门合作不够紧密。

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需要多个部门的协作,但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机制不够紧密,协同效果不佳。

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化

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化

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化一、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

多年来,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是,目前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已经成为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矛盾、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的重大障碍、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大隐患,生态产品成为当今中国最短缺的产品,生态差距成为我国最大的发展差距。

我国当前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有着自然的、历史的原因,但不得不承认,30多年经济快速发展及其部分领域和区域的盲目开发、无序开发、过度开发是主要原因,而改革不到位,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则是更深层面的制度原因。

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还没有建立起体现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比如,市场没能很好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相当程度上、许多领域中,主要还是政府直接配置资源或在政府不合理干预下配置资源。

一些地方政府采取土地优惠、税收优惠、先征后返、财政补贴、电价优惠、降低环保标准等进行招商引资,带来产业转移的早熟,加剧了产能过剩,而产能过剩,是最大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

税收和价格机制还难以有效抑制对资源及其资源性产品的过度需求,由于土地可以卖钱,各级地方政府对占用土地的需求几乎是无限大的,工业用地、水资源、能源等的价格偏低,占用湖泊、河道、湿地、林地的成本过低或基本无成本,远远无法弥补生态价值。

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财权不匹配,地方政府承担的事权多于其财力,迫使其不得不圈地卖地融资,导致耕地和生态空间被过多占用。

以CDP论英雄的政绩评价和干部任用办法,对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缺乏制约和责任追究等,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我们已经建立了不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制度,但不系统、不完整。

源头上,没有建立起有效防范的制度。

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制度还没有完整建立,许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所有者不到位,用途管制在耕地方面落实较好,但没有扩展到占用其他自然生态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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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研究作者:王小涛高淑桃来源:《学理论·下》2013年第09期摘要:当前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着诸多制度性约束,严重阻碍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为此我们必须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消除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性障碍,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以期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关键词:制度性约束;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建设中图分类号:D61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7-0020-02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的日益推进,客观上对我国生态文明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目前,中央正部署推动新型城镇化,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持续、和谐发展,是新型城镇化的必然要求和重要目标,这也要求现有的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机制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

一、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性约束1.财政“分灶吃饭”制度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制约一是容易导致地方政府重经济利益轻生态保护。

20世纪80年代以来实行的财政“分灶吃饭”制度使得各级政府的财政状况与物质生产增产紧密相连。

而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的财政收入连维持基本公共产品的支出都有困难,更无力开展生态建设。

而生态环境建设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其目标是追求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只是次生和附属的东西。

鉴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现状,政府和人民更关心的是如何发展经济、摆脱贫穷,自然无暇顾及未来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

二是不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地区协调与综合治理。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系统工程,其溢出效益(邻近地区受益或受害)非常明显,要求地区协调,部门合作,综合治理。

但是当前财政制度容易导致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隔绝,使得各地区、各部门的生态文明建设难以协调一致。

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限于宏观调控实力弱、调控手段落后和调控方法欠缺,这种制约作用更为突出。

2.行政管理制度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制约一是干部的任期制度。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几代人持之以恒的不懈努力。

它独具的投资额高,投资期长,回收期长且收益外溢性强的特点,需要政府的生态建设政策保持一定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而干部的更替势必会带来执政理念、执政方法、侧重点的变化,这样一来容易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性、稳定性受到影响。

同时,生态文明建设回收期长与收益外溢性强的特点,使得一些干部为了前途宁愿选择较易出成果、但对一地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大型经济项目上马,以取得较大政绩。

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领导干部缺乏环境意识和长远眼光,这些问题就更加突出;二是干部的考核制度。

目前的干部考核指标中,经济目标依然是首要目标,生态建设目标处于较次要的地位。

相对于要求干部在任期内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硬性目标而言,对生态环境的“保值增值”却未引起足够重视。

经济目标导向的干部考核机制势必形成GDP导向的政绩观,在这种考核制度和政绩观的影响下,生态文明建设往往流于形式。

三是机构设置。

目前,我国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部门有林业部、农业部、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等,这些部门各自为政,往往容易导致政出多门、政策冲突或政策盲区,而遇到需要承担责任时又容易出现推诿扯皮,这增加了行政成本,也影响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效果。

3.利益补偿机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制约从长远利益与全局利益而言,生态文明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是相互促进的。

但就短期利益和局部利益而言,其矛盾和冲突是显而易见的。

利益补偿机制的不完善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制约体现在难以调动广大西部生态脆弱地区的建设积极性。

过去开发东部时,西部地区为其提供了大量廉价资源(木材、矿产、土地、廉价劳动力等),由于不当开发资源欠下的生态账完全由西部地区承担。

在当前开发西部,进行系统化、全方位的生态文明建设势必影响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减少当地的经济收入。

而对经济发展已经达到较高水平的东部地区来说,建设生态文明不仅不会影响其经济发展,还能为其提供天然的生态屏障保护。

这就使得西部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主要是奉献者,而东部则主要是享受者。

权利义务的不对称缺乏有效的利益补偿机制的协调,使得西部地区建设生态文明的积极性不高。

4.法律体系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制约虽然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规和制度。

但总的来说,生态保护的法规、制度建设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要求不相适应。

一是立法体系不完善。

现有的《环境保护法》作为环境基本法,立法思想落后,基本上是一部污染防治法,无法适应生态资源综合性、整体性保护的要求。

而新颁布的法律内容各有偏重,缺乏衔接性和协调性;各类单行法对法律责任的规定普遍偏轻,守法成本高而违法成本低;也没有为公民参与国家环境管理提供足够权限。

二是司法裁判有待加强。

中国司法裁判采用环境“直接利害关系原则”,不支持“公益诉讼”。

而环境案件的不可逆性和公益性不是传统诉讼所能保障的;同时中国跨部门法审判仅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远远不能满足环境案件审判同时适用各种实体法的需要。

三是环境执法力度弱、阻力大。

“由于收益者与承担者背后的社会力量悬殊,导致执法不严,弹性执法、差别执法”[1]。

而且很多环保部门执法经费严重不足,基本靠排污费运转。

“环保执法部门与污染企业…共生共荣‟,甚至出现…污染越重,地方越富‟的怪现象,因此环境执法者也就难以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二、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路径选择马克思、恩格斯曾说过,“人们会重新感觉到,而且也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致,而那种把精神和物质、人类和自然、灵魂和肉体对立起来的荒谬的、反自然的观点,也就愈不可能存在了。

但是要实行这种调节,单是依靠认识是不够的。

这还需要对我们现有的生产方式,以及和这种生产方式连在一起的我们今天的整个社会制度实行完全的变革。

”[3]由此提出了自然生态问题的社会化解决思路,即只有变革社会制度,实现共产主义,才能从根本上铲除人与自然对抗的社会弊端。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实践进程中,自然无须进行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

但仍然需要对具体的社会经济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进一步消除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障碍,建设有利于可持续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体系。

1.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制度“人们能认识到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并理性科学地建设制度,自觉地用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确立自己的价值追求,这是制度建设的前提。

”[4]而且制度建设的效果也要受到制度执行者的认识偏差、利益冲突的影响。

目前,我国生态意识缺乏的问题广泛存在于各行业、各领域,甚至存在于一些党政领导干部中,这势必阻碍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进程。

因此,我们认为当前加强制度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制度,提高全民的生态素质。

建议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在高等教育中将生态文明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共同作为高校公共必修课的内容;建立对现任领导干部进行生态价值和生态理性教育的常规制度,并将生态文明知识考核纳入公务员录用考核制度;建立企业职工生态知识培训制度,企业可委托高校对其职工进行相关培训;利用大众传媒的力量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规定主流媒体的节目内容必须包含一定比例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内容等。

2.逐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制度生态文明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是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基本保障。

当前我们需要在逐渐完善生态立法体系的基础上加强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法律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作用。

一是将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人的环境目标和责任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明确各级领导在任期内对辖区内生态环境的“保值增值”责任,对于重大环境决策失误的不仅要追究行政责任还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是“建立以检察院为主体的公益诉讼制度,根据环境侵权受害民众较广,不利于共同讼人共同求偿的问题,尝试由检察院代表环境公害的受害者提起诉讼,拓宽生态环境问题进入司法程序的途径”[5]。

三是提高环境违法的成本。

一方面是尝试在刑法中增加生态公共安全的罪名和刑罚,推动环境违法的制裁力度的提升,提高生态法律的社会震慑力;另一方面是提高环境破坏的处罚额度,处理不法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时应采取多种计量标准,突破最高数额限制,遏制大型经济组织对于环境处罚无关痛痒的现状。

四是建立完善的执法监督机制。

扩大不同社会主体对生态执法的监督,将权力监督、法律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增强环保组织的监管能力,参与行政机关的管理过程,监督行政执法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运用,”[6]保证环境法治的严肃性、规范性、程序性和科学性。

3.逐步建立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行政管理制度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相对较弱的经济基础和较弱的社会动员能力决定了政府必须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主体作用。

根据建设生态文明职责的要求,我们需要逐步建立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行政管理制度。

一是要逐步改进政府绩效考核机制。

政绩考核标准和办法对各级领导来说,是“硬杠杆”、“指挥棒”。

通过建立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干部绩效评价体系,使党政干部的注意力由提高GDP转到提高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质量上来,转移到经济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上来。

二是要逐步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管理机制,促进不同环保部门之间、不同地区之间、地区与部门之间、环保部门与经济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成效。

三是要逐步改变环保部门与同级党政部门的行政从属关系及财政依附关系,以确保其独立行政执法。

同时也有利于降低行政领导更替对生态政策稳定性的影响。

4.逐步建立生态文明建设中利益相关主体的调节机制生态文明建设中会涉及众多利益主体,不同的利益主体的利益追求和利益立场具有不同的方向,如果无法按照公平正义的原则有效地调节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将会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和冲突,进一步增加生态文明建设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因此,当前我们要在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逐渐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利益调节机制。

一是逐渐完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对于因保护和改良生态系统而被限制或禁止开发当地自然资源的特定区域,中央和地方应通过财政补贴、转移支付或税收优惠等措施给予补偿,补偿的目标是使当地居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不因生态建设而降低。

二是逐步建立市场导向的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体系。

对资源开发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杜绝粗放式的开采行为;实行对生态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建立生态资源节约奖励制度;逐步改革排污收费制度,将现有的超标排污制度改革为排污收费制度,将环境外部成本内化为市场主体的内部成本,促使企业自觉承担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

三是逐渐建立绿色消费制度。

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引导消费者购买环保耐用产品;建立绿色标识制度和产品回收制度,促使消费者承担生态责任。

参考文献:[1]高红杰.十六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J].科技信息,2008,(1).[2]丁晋.建设生态文明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认识[J].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徐斌,刘海军.制度建设的特征、规律及评价标准[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5]徐民华,刘希刚.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与中国生态制度建设[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1,(5):96.[6]张瑞,秦书生.我国生态文明的制度建构探析[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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