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中抗生素和杀虫驱虫类药物的残留限量及休药期
水产养殖药物残留及控制对策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水产品在食物中的比重也逐渐提高。
同时由于保健意识的增强,人们对水产品营养性、安全性、适口性的要求越来越高。
但近年来,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问题日益突出,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一直困扰着渔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直接影响到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一、药物残留的种类水产品中的药物残留是指水生动、植物在养殖过程中,为防病、治病等目的而使用的药物在生物体内产生积累或代谢不完全而形成的残留。
药物残留大致分为6大类型,分别是消毒剂、驱虫剂、抗微生物药(抗生素、抗菌素类)、代谢改善和强壮剂(激素类)、基因诱导剂、疫苗。
二、药物残留对人体的影响残留有药物的水产品被摄入人体后将直接影响人体健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食物链长期富集,在水产品中形成较高浓度的药物残留,对人体脏器直接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
二是在水产养殖中经常使用的磺胺类、四环素类、喹诺酮类和某些氨基糖甙类抗生素易引起变态反应。
当这些抗菌药物残留于水产动物产品中进入人体后,易导致敏感个体发生过敏反应或变态反应。
三是一些药物的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
现已证实喹乙醇、呋喃唑酮、砷制剂、乙烯雌酚等均具有致癌作用。
如果人们长期食用这些动物性食品时,残留物将在人体产生蓄积,长期刺激最终产生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
四是水产养殖过程中用作促生长剂的激素类药物如乙烯雌酚残留于水产品中,当人体摄入后,可扰乱体内激素平衡。
三、药物残留的主要原因为什么当今水产品中药物残留会如此严重,究其主要原因有两点:第一是没有科学依据地盲目滥用药物。
我国水产动物的病害防治大多借用人兽原料药,或是这些药物用途的延伸。
由于长期以来管理滞后,养殖过程中滥用药物的现象比较普遍,加上对渔药认识的肤浅以及对药物的使用方法、用量和停药期的忽视,水产品的药物残留超标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主要表现在不遵守休药期的规定、不合理用药等,不合理用药指:一是滥用药物及鱼药添加剂;二是一旦出现症状,在未确诊的情况下,重复、超量使用鱼药,制剂无效就直接使用原料药;三是不管什么药,拿来即作为药物添加剂长期使用;四是随意改变药物的给药途径和给药对象。
水产品中药物残留限量的规定及应对措施
水产品中药物残留限量的规定及应对措施近几年,FAO和各国政府都提高了食品中药物残留的限制标准。
日本是我国最大的水产品输出国,从2006年5月29日实施的《食品中残留农药的肯定列表制度》中对涉及水产品的134种化学药物残留量限定,其中不得检出的有33种。
美国FDA对水产品进口要检查221}中化学药物的残留,严禁使用的药品有10种。
欧盟、加拿大、韩国等国家近几年也相应地提高了水产品药物残留的限制。
作为影响国际水产品贸易的主要技术性贸易措施和市场准入门槛,药物最大残留限量备受重视,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均制定了水产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本文整理了主要国际组织和贸易国对水产品中药物残留限量的规定,对于指导我国水产品生产、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对水产品中药物残留限量的规定我国规定了20种药物在水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表1)。
数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2002年12月)。
二、我国与主要国际组织和贸易国标准比对分析1.我国与CAC标准比对分析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简称CAC。
CAC规定了4种药物品种在水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除丙硫苯咪唑我国尚未制订水产品中的限量标准外,其余三种我国均制定了限量标准,其中溴氰菊酯和磺胺类等农药的限量值与CAC标准一致,土霉素限量值低于CAC标准,另有16种药物是CAC标准所未规定的而我国规定的。
与CAC标准比对分析,我国现有的水产品限量标准较CAC标准更加全面。
2.我国与欧盟标准比对分析欧盟规定了31种药物品种在水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药物品种明显多于CAC 标准。
由于我国在制定水产品药物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时,大多参考欧盟标准制定,因此与欧盟标准相比较,大部分药物品种的限量标准一致。
但考虑到国内实际情况和使用药物品种的差异,个别品种仍存在一些差异,如溴氰菊酯的标准值低于欧盟标准,土霉素的限量值高于欧盟标准,另有11种药物品种我国尚未制订水产品中的限量标准。
水产品中抗生素和杀虫驱虫类药物的残留限量及休药期
100 ①
30
强力霉素 鲈形目鱼类 100
50 ②
30
螺旋霉素 所有水产动物 -
不得检出 ①
30
大环内酯类
交沙霉素 鲈形目鱼类
-
50 ②
20
甲砜霉素
鱼类
50
20 ②
15
氯霉素 杀虫驱虫药
氟苯尼考
溴氰菊酯 氯氰菊酯
敌百虫
马拉硫磷 吡喹酮 伊维菌素 螯合铜 硫酸铜 硫酸亚铁
鳗鲡
其他鱼类
所有水产动物 所有水产动物 所有水产动物
注:其他国家或地区最高残留限量主要参考以下国家或地区的规定。①欧盟委员会(EC)No.1181/2002 法规。②日本肯定列 表。
(摘自《水产养殖用药处方大全》)
《水产养殖》2009 年第 9 期
水产品中抗生素和杀虫驱虫类药物的残留限量及休药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 235 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和 NY-5070-2002(中华人 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以及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相应 规定,在水产品中允许使用的抗生素和杀虫驱虫类药物的最高残留限量及休药期。
鱼类 所有水产动物 所有水产动物 所有水产动物 所有水产动物 所有水产动物 所有水产动物 所有水产动物
1000
1000
100 30 10 100 -
20 ②
100 ①
10 ① 10 ② 10 ② 4② 50 ② 20 ② 20 ①
-
7
14
500 度·日 14
10
500 度·日 10 35 7 7 5
阿莫西林 所有水产动物 50
50 ①
5
水产养殖中抗菌药物残留原因及控制措施
水产养殖中抗菌药物残留原因及控制措施水产养殖是目前全球性的产业,其发展对人类的食品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水产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技术的进步,抗菌药物在水产养殖中的应用越来越普遍,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担忧。
因为抗菌药物残留会对消费者、水产养殖产业和环境带来负面影响。
因此,本文将从抗菌药物残留的原因和控制措施两个方面,对水产养殖中抗菌药物残留进行探讨。
抗菌药物残留的原因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抗菌药物的过量使用,二是抗菌药物的不当使用。
首先,抗菌药物的过量使用是抗菌药物残留的主要原因之一。
许多水产养殖企业为了追求高产量和高经济效益,会过度应用抗菌药物来预防和治疗疾病,但这种做法会导致抗菌药物的过度使用,使其残留在养殖环境中。
此外,一些不正规的养殖企业也会使用不合格或假冒伪劣的抗菌药物来降低成本,从而导致抗菌药物残留。
其次,抗菌药物的不当使用也是抗菌药物残留的原因之一。
比如,许多养殖企业为了节约成本,会选择低质量的抗菌药物,或者随意变换不同类型的抗菌药物,这种不当使用会导致药品过量,从而增加抗菌药物残留的风险。
此外,在养殖环境中,温度、酸碱度等因素也会影响抗菌药物的残留情况,因此如果不合理地使用抗菌药物,也会导致抗菌药物残留的增加。
如何控制和减少水产养殖中的抗菌药物残留也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控制方法:一、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应严格遵守抗菌药物的使用规定和相关政策,按要求选用安全、高效、低残留的抗菌药物,并按要求测定用药量。
此外,在使用抗菌药物时还要做好售后服务,及时与企业或药品生产厂家取得联系,了解抗菌药物的使用状况和效果。
二、加强水产养殖行业监管。
政府要加强对水产养殖行业的监管,坚决打击假冒伪劣药品的生产和销售,对不合规的养殖企业实施严格的管理和惩罚措施,杜绝不规范、不合理的使用抗菌药物。
三、提高水产养殖生产技术水平。
提高水产养殖技术水平,加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缩小水产养殖行业内的技术差距,使养殖水体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从而减少抗菌药物残留。
2022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限量
2022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限量1、水产品兽药残留限量标准
(1) 主要兽药残留限量标准:
1.1 氯霉素:总残留量不得超过0.5毫克/千克;
1.2 磺胺类:总残留量不得超过0.3毫克/千克;
1.3 磺胺甲酸类:总残留量不得超过0.2毫克/千克;
1.4 甲氧苄啶:总残留量不得超过0.2毫克/千克;
1.5 氟喹诺酮类:总残留量不得超过0.2毫克/千克;
1.6 青霉素类:总残留量不得超过0.2毫克/千克;
1.7 其他兽药:总残留量不得超过0.2毫克/千克。
(2) 其他兽药残留限量标准:
2.1 二氯甲烷:总残留量不得超过0.5毫克/千克;
2.2 氰胺酸类:总残留量不得超过0.2毫克/千克;
2.3 甲基磺酰胺类:总残留量不得超过0.2毫克/千克;
2.4 硝基呋喃类:总残留量不得超过0.2毫克/千克;
2.5 其他兽药:总残留量不得超过0.2毫克/千克。
3、符合国家水产品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的水产品必须经过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检测标准。
无公害渔药使用准则
无公害渔药使用准则渔用药物虽然能够治疗所养殖的鱼虾蟹的疾病,但因为水产品最终将摆上百姓的餐桌,所以对其防病治病所使用药物的安全性必须加以重视。
为防止水产品中所含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食品卫生法规定,在鱼虾蟹等水产品中不得含有抗生素或合成抗菌剂或其它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为了防止药物残留,必须了解药物正确的使用方法和休药期。
国家有关部门颁布了《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规定了渔用药物使用的基本原则、渔用药物的使用方法及禁用渔药。
一、渔用药物使用的基本原则渔用药物的使用以不危害人体健康和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为基本原则。
养殖过程中对水产动物病虫害的防治必须坚持以防为主、以治为辅原则。
渔药的使用应严格遵循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与没有生产标准的渔药。
积极鼓励研制、生产和使用高效、速效、长效以及毒性小、副作用小、用量小的渔药,提倡使用水产专用药、生物性渔药与渔用生物制品。
鱼虾蟹发生病害时应对症下药,防止滥用渔药与盲目加大用药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用药时间。
水产品上市前,应有相应的休药期。
休药期长短,应确保上市水产品的药物残留量符合《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要求,水产养殖饲料中的药物添加应符合《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要求,不得使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也不得在饲料中长期添加抗菌素类药物。
二、养殖水产品的病害预防鱼虾蟹等生活在水中,一旦发生了病害,通过水的传播会很快发生流行,并经常呈现大范围扩散趋势,易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另外患病的鱼虾蟹等随着病情的加重不摄食,加上水产品生活在水里,给治疗和隔离带来很大困难。
治病用药液全池泼洒、药浴或打针都很不方便,有的病目前尚缺乏有效的治疗方法。
因此,水产动物病害防治首要的是注重预防。
做好病害预防工作,才能防患于未然,减少损失,提高养殖效益。
预防工作必须通过多种途径,采取综合措施,才能达到目的。
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现状及原因分析
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现状及原因分析水产品是人们日常饮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近年来水产品中的违禁药物残留问题却引起了广泛关注。
水产品的违禁药物残留不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而且也损害了水产品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解决这一问题,本文将对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的现状及原因进行分析。
1.1 违禁药物残留的种类水产品中的违禁药物残留主要包括抗生素、激素、兽药残留等。
抗生素的残留不仅会影响人体的免疫系统,而且还会导致细菌耐药性的增加,从而增加了治疗感染疾病的难度;激素的残留则会对人体内分泌系统产生严重的干扰,导致激素失调、生殖功能减退等问题;而兽药残留则会对人体的肝脏、肾脏等器官造成损害,长期食用还可能导致癌症。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我国水产品中违禁药物残留的问题相当严重。
一些监测报告显示,部分水产品中抗生素、激素等违禁药物的残留量超出了国家标准,甚至有的达到了几十倍之多。
严重的违禁药物残留问题不仅损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而且也极大地损害了水产品的质量和信誉,给养殖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水产品中违禁药物残留问题的长期存在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首先是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了严重的威胁,对已经患病的人们来说,水产品中的违禁药物残留更是雪上加霜,直接加重了病情;对健康人来说,食用了残留违禁药物的水产品也可能成为潜在的健康隐患。
违禁药物残留问题的存在也削弱了农产品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导致了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了极大的威胁。
违禁药物残留问题的存在也影响了国家养殖业的国际形象,在国际市场上造成了极大的信任危机。
2.1 监管不力当前水产品中违禁药物残留问题的存在主要与监管不力密不可分。
由于监管不力,养殖企业和个体养殖户有了违法行为的空间,他们往往会在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抗生素、激素、兽药等禁用药物来加快生长速度或者防病治病,从而导致了水产品中违禁药物残留问题的产生。
2.2 利益驱动一些养殖企业和个体养殖户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往往会不惜一切代价地使用违禁药物,以此来提高养殖收益。
常用渔药的休药期
未经过休药期的水产品可能会存在药物残留问题,这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潜在威胁。
耐药性
长期使用某些渔药可能会使水产品产生耐药性,从而降低治疗效果。经过适当的休药期可以降低这种 风险。
04
休药期的制定和管理
休药期的制定原则和方法
01 02
确保安全性
休药期是确保渔药残留符合安全标准的重要措施,制定休药期需考虑渔 药的理化性质、吸收代谢机制、生物利用度、消除速率等因素,以确保 在休药期内药物能够充分降解和排出。
研究展望
开展水环境因素对渔药休药期的影响研究,揭示环境因 素与渔药残留之间的关系。
针对实际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开展针对性研究,提 出解决方案,提高水产养殖效益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深入研究不同渔药的代谢和消除规律,为制定更加科学 合理的休药期提供理论依据。
加强渔药残留检测技术与方法的研究与开发,提高检测 灵敏度和准确性,为休药期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当使用渔药。
休药期的监管和违规处罚
加强监管力度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水产养殖业休药期执 行情况的监管力度,对违反休药期规定 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水产品安全 和公共卫生。
VS
实施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休药期规定的行为,应依法实施 相应的处罚措施,如罚款、吊销执照等, 以起到震慑作用。同时,对于造成严重后 果的,还应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完善法规体系
政府将进一步完善休药期相关法规和 标准,强化对水产养殖业的监管和管 理。
加强科研力度
加大对休药期科研的投入,推动科研 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提升公众认知
加强对休药期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 众对休药期的认知和支持。
国际合作与交流
加强与国际间的合作和交流,学习借 鉴先进经验和技术,推动休药期在水 产养殖业的广泛应用和发展。
水产品中抗生素残留问题及对策建议
水产品中抗生素残留问题及对策建议抗生素对水产疾病的控制具有较好的效果,但是由于大量使用抗生素已经对我国的水产养殖业构成了极大的危害,也给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和人类的生存环境带来了威胁。
近年来我国频发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使消费者对我国水产品的食用安全产生怀疑,影响了我国水产品的出口贸易和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就水产品中抗生素残留等问题进行了调研,就解决水产品种抗生素残留问题提出了一些想法和建议。
一、水产品中抗生素残留产生的原因1.在养殖过程中滥用抗菌药物由于我国水产养殖多以分散的家庭经营为主,从业人员素质偏低,质量安全意识不够高,在养殖过程中“防”做得少,“治”做得多。
没有严把投入品关,一旦发生病害多凭经验和感觉,盲目用药。
很多养殖者分不清哪些是禁用药,哪些是限用药,在养殖现场突击监察时,查到最多的禁用药有氯霉素、红霉素、孔雀石绿、呋喃唑酮,环丙沙星等,对养殖生物体抽测体内药残超标较多的是氯霉素、呋喃唑酮和孔雀石绿。
2.养殖水域环境的恶化随着水产养殖集约化程度的不断提升、养殖密度不断加大,过量的投饵,排水不彻底,以及工农业对养殖水域的污染,导致养殖内环境呈恶化趋势。
恶劣的养殖水环境不仅使养殖动物自身的免疫机能受到严重抑制,也会对有效的药物治疗产生严重干扰。
从而使原本规范化的病害防治工作控制不了病害的发生,这也导致了养殖生产者难以作到科学选择和规范使用药物。
3.对渔药研究的滞后由于对大部分渔药在药动学、药效学以及毒理学等方面都缺乏研究,当某些药物因毒性作用或与人药同源或同类而被禁用之后,不能及时推出新的药物,以致某些被禁用的渔药继续使用。
由于对药物在水产动物体内的代谢情况缺乏研究,又没有休药期的规定,导致使用者在使用期限上无法准确把握,从而造成药物残留。
4.检疫防治机构设置不到位我国水产品检疫防疫机构很不健全,直至2000年以后,我国沿海地区海洋渔业主管部门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了一定重视,不少地方在市渔业技术推广站的基础上增挂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站并建设中心实验室,但由于编制等问题这些经正式批准挂牌的病害防治机构往往是只挂牌不配备人员,由于缺少专业人员,一旦发病,不能及时提出控制疫情的正确方案。
无公害水产品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或多个养殖池) 水产加工品按批号抽样, ; 在原料
及生产条件基本相同下同一天或同一班组生产的 产品为一批。 6.2.2 抽样 法
6.2.2.1 养殖水产品
( 下转第48 页)
41
O C E A N A N D F IS H E R 丫
2006 年第 4 期
03 月广东水产品成交价桔变动情祝
项 目
(上接第4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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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C E AN AND F IS HE R Y
,范 围
表 ,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t
药物类 别
四环
,t 卜 ,口 户户 气知 , 六护 健, 卜 夕卜 息 尸 ; / 忆, 0 口
本标准规定 了无公 害水产品中渔药及
药物名称 中文 金霉素 土霉素 四环素 氯霉素 磺胺 哦陡 磺胺 甲基[C } z 英文
5 .6 已烯雌酚
SN 0503 出口肉品中峡喃哇酮残留量的检 验方法 液相色谱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渔用药物 fisher drugs y
用以预防、 控制和治疗水产动、 植物的病 、 、 虫 害, 促进养殖品种健康生长, 增强机体抗病能力以 及改善养殖水体质量的一切物质, 简称“ 渔药” 。
3.3 最高残留限f
MRL
maximum residue Limit,
允许存在于水产品表面或内部 ( 主要指肉与
按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项 目 进行。
6 .2 抽样 6.2.1 组批 规 则
皮或/和性腺)该药(或标志残留 物)的最高量/浓度 ( 以鲜重计, 表示为:j k / g i 或 mg/kg)o
规格 (克川 本 价 } 上 价 月 格 月 格 350 以 } 上 1 以 } 00() 上 1000 以 } 上 150 以 } 上 150 以 } 上 150 以 } 上 150 以 } 上 1 以 } 50 上 150 以 } 上 1 6.68 23.01 22.22 1 7.83 8.87 1 0.33 5.51 22.75 25.80 ! } } } } } { ! } 1 6.92 22.54 25.12 23_ 09 9.70 1 50 0_ 5.82 29.00 27.40
渔药残留限量标准
渔药残留限量标准渔药残留限量标准是指在渔业生产过程中,为了保障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对于渔业产品中残留的渔药成分所规定的限量标准。
渔业作为我国的重要产业之一,其产品对于人们的生活和健康具有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追求利润,往往会使用过量的渔药进行养殖,导致渔产品中残留的渔药超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威胁。
因此,制定渔药残留限量标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对于渔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已经有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其中最重要的是《水产品中兽药、抗生素残留限量》(GB 31650-2019)和《水产品中药物残留限量》(GB 31604-2015)。
这两个标准分别规定了渔产品中兽药、抗生素和其他药物成分的残留限量。
其中,GB 31650-2019标准规定了兽药、抗生素在渔产品中的残留限量,该标准对于含有禁用兽药和抗生素的渔产品进行了禁止销售的规定。
而GB 31604-2015标准则规定了渔产品中其他药物成分的残留限量,包括甲氧苄啶、氧氟沙星、氯霉素等。
此外,我国还制定了《水产品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GB 2763-2019)和《水产品中环境污染物限量》(GB 27341-2010)等标准。
这些标准主要针对农药和环境污染物在渔产品中的残留情况进行了规定。
以上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确保渔产品中残留的渔药成分不超过一定的限量。
然而,仅仅依靠标准制定是不够的,还需要加强对于渔业生产过程中的监管和检测。
只有通过加强监管和检测,才能够有效地遏制不法商家使用过量渔药的行为,保障人们的健康和环境安全。
总之,渔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是我国渔业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只有通过制定科学合理、严格执行的标准,并加强监管和检测,才能够确保人们食用到安全、健康的渔产品。
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方案
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案头,一纸空白的文档等待着我填满。
十年的方案写作经验告诉我,这个“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方案”必须做到严谨、细致、高效。
好吧,那就让我以意识流的风格,来一场思维的舞蹈吧。
我们需要明确检测的目标。
水产品种类繁多,包括鱼类、虾类、蟹类、贝类等,每一种产品的药物残留标准都不尽相同。
所以,第一步我们要确定检测的对象,比如草鱼、对虾、河蟹等。
是检测项目的确定。
药物残留主要包括抗生素、激素、农药等,这些药物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不同,因此检测项目要全面。
我们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定,列出需要检测的药物种类,如恩诺沙星、孔雀石绿、氯霉素等。
现在,让我们来谈谈检测方法。
传统的方法有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等,但近年来,快速检测技术如免疫层析法、生物传感器法等逐渐崛起。
考虑到检测的效率和准确性,我们可以选择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HPLC-MS),它具有高灵敏度、高选择性、快速检测等优点。
是采样环节。
采样要遵循随机、代表性的原则,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我们可以从不同地区、不同养殖场的水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每个样品的重量要在规定范围内。
检测结果的处理也至关重要。
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数据分析系统,对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找出药物残留的规律和趋势。
同时,对于不合格的产品,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我们还要注重检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这包括定期对仪器进行校准、验证方法的准确性、参加实验室间比对等。
只有确保检测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我们的检测结果才能得到认可。
当然,人员培训和管理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我们需要对检测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他们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同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他们在工作中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检测水平。
就这样,一个完整的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方案在我的笔下逐渐成形。
我知道,这个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保障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让消费者吃得放心。
2023年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方案范文
2023年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方案范文一、引言随着水产品消费的日益增加,对水产品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其中,药物残留是影响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
药物残留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风险,因此必须采取一系列的监测措施来确保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本方案旨在提供一种可行的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方案,以满足2023年水产品检测的需求。
二、检测目标本方案的主要检测目标为水产品中常见的药物残留物,包括抗生素、激素类药物、消毒剂和其他药物。
1. 抗生素:包括青霉素、四环素、氯霉素、磺胺类药物等。
2. 激素类药物:包括雌激素、雄激素、类固醇等。
3. 消毒剂:包括过氧化氢、高锰酸钾等常用消毒剂。
4. 其他药物:包括非处方药物、中药等。
三、样品采集1. 样品种类:水产品样品包括鱼类、贝类、虾类等。
2. 采样方法:根据不同水产品的特点,选择适当的采样方法。
通常采用随机采样的方式,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3. 采样地点:选择典型地域、不同水域进行采样,以全面了解水产品的药物残留情况。
4. 采样时间:根据水产品的生长周期和养殖方式,合理安排采样时间,确保不同阶段的样品都能被覆盖到。
四、样品处理1. 样品预处理:样品采集回实验室后,进行简单的预处理,如去除异物、去鳞等。
2. 样品分析:选择适当的分析方法进行样品分析,如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HPLC-MS/MS)。
3. 数据处理:将分析得到的原始数据进行处理,如峰面积计算、定量分析等,得出药物残留的浓度。
五、检测方法1. 抗生素检测方法:采用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HPLC-MS/MS)进行抗生素的检测。
2. 激素类药物检测方法: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法(ELISA)进行激素类药物的检测。
3. 消毒剂检测方法:采用离子色谱法进行消毒剂的检测。
4. 其他药物检测方法:根据不同药物的特点,选择适当的检测方法进行分析。
六、质量控制1. 样品稳定性:在样品处理过程中,必须控制样品的稳定性,避免药物残留的损失或降解。
水产养殖用药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为保障水产养殖产品质量安全,预防水产动物疾病,规范水产养殖用药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养殖场所有水产养殖活动,包括鱼类、虾类、贝类等水产品的养殖。
三、用药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水产养殖过程中,应注重预防疾病的发生,采取综合措施,如改善水质、加强饲养管理等,减少用药次数。
2. 规范用药,合理选择:根据水产动物疾病发生情况和药效特点,选择适宜的渔药进行防治,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3. 休药期:严格按照渔药标签或产品说明书的休药期规定,确保养殖水产品在休药期内不得用于人类食品消费。
四、用药管理1. 养殖户应明确哪些渔药可以使用,哪些是禁用渔药,严禁使用。
养殖户要在养殖场显著位置张贴并严格遵守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下发的《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
2. 准确诊断,对症用药。
水产动物发生病害时,要根据症状准确识别病害,以便对症下药。
3. 准确计算水量,严格按规定用药。
不随意加大用药量,避免产生药害,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4. 使用池塘遍洒渔药时,要把药物充分溶解,尽量稀释,泼洒均匀,池塘边角等都要泼到。
配制药液,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药液随配随用,不宜搁置过长时间,以免降低药效。
5. 正确掌握药性,不能随意混用。
部分渔药混用后可能产生不良反应,如敌百虫等杀虫剂类药物与生石灰混用后,会产生高毒的敌敌畏,对鱼虾产生毒害。
6. 正确选择施药时间。
池塘泼洒渔药,一般选择晴天中午进行,高温季节宜在上午或下午进行,避开中午阳光直射时间,以免影响药效。
五、监督与处罚1. 养殖户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对违反用药规定,造成水产动物死亡、产品污染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养殖场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水产品药物残留标准
水产品药物残留标准水产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食品之一,而药物残留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水产品药物残留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水产品药物残留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探讨。
首先,水产品药物残留标准的制定是基于对人体健康的保护。
水产品作为人类的重要食物来源,其质量安全关乎着人们的健康。
然而,由于水产品养殖和加工过程中可能使用抗生素、激素等药物,这些药物如果残留在水产品中,就会对人体造成潜在的健康风险。
因此,制定水产品药物残留标准,限制水产品中药物残留的含量,可以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其次,水产品药物残留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到水产品的种类和用途。
不同种类的水产品在养殖和加工过程中使用的药物种类和用量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制定药物残留标准时,需要根据不同水产品的特点进行分类制定标准。
例如,对于鱼类和贝类等水产品,可能需要针对其生长周期和生长环境等因素进行考量,以制定相应的药物残留标准。
同时,不同用途的水产品,如鲜活水产品和加工水产品,也需要根据其不同的加工流程和保存方式等因素来确定药物残留标准,以确保水产品在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
此外,水产品药物残留标准的制定还需要考虑国际标准和国内实际情况的结合。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水产品贸易日益频繁,国际间的贸易往来也越来越密切。
因此,制定水产品药物残留标准时,需要参考国际上已有的相关标准和规定,以确保我国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符合国际标准,有利于我国水产品的出口和国际间的贸易合作。
同时,也需要考虑国内水产品养殖和加工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内市场需求和水产品产业发展的现状,制定符合国内实际情况的药物残留标准,以促进水产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水产品药物残留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在制定药物残留标准时,需要考虑到人体健康保护、水产品种类和用途、国际标准和国内实际情况等因素,以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希望通过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水产品药物残留标准能够不断完善,为人们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水产品,促进水产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渔药休药期的确定
渔药休药期的确定
作者:邢丽红
来源:《湖南农业》 2019年第5期
渔药被广泛应用于水产养殖病害的防治,而药物残留则影响着水产品质量安全,为了减少
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就要测定药物在鱼体中的残留时间,将休药期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
休药期也叫消除期,对于水生动物而言是指动物从停止给药到上市的最短间隔时间,也可
以理解为停止给药到水生动物所有可食组织的药物残留浓度降到安全浓度以下所需要的最少时间。
有些药物虽允许使用,但它在鱼类体内吸收、分布、转化和消除需要有一个过程,所以必须
在停止用药一段时间后,鱼类才能被食用。
休药期的制定一般是依据药物在水产品中的消除规律确定的,即按最大剂量、最长用药周期给药,停药后在不同的时间点采集样品,对可食组织中药物的残留量进行检测,直至在最后时间点采集的所有可食组织中药物残留量低于最大残留限量或组织中检测不出药物为止。
渔药休药期的长短与药物种类、剂量、时间、使用方法及给药途径、动物品种、生长期
等因素有关。
同一种药物用法不同,其休药期长短不同;同一种药物用量不同,其休药期长短也不同。
水产养殖中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允许使用药物的用药规定,按照用药对象、使用剂量、疗程、给药方式及休药期的规定使用药物,从而保障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不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
水产品中14种抗生素药物残留检测方法的建立
水产品中14种抗生素药物残留检测方法的建立金钥;孙延斌;梅连瑞;李经纬【摘要】建立水产品基质中14种兽药QuEChERS(Quick、Easy、Cheap、Effective、Rugged、Safe的缩写,一种前处理方法)结合超高效液相串联质谱(ultra 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tandem mass spectrometry,UPLC-MS/MS)的同时检测方法.样品经5%醋酸乙腈提取,加入盐析剂,取上清加入吸附剂,再取上清液,氮吹至近干,初始流动相复溶,上机检测.色谱柱为Waters BEH C18,乙腈和超纯水分别添加0.1%甲酸作为流动相梯度洗脱,离子源为电喷雾离子源(electrospray ionization,ESI),多重反应监测模式(multi-reaction monitoring mode,MRM).在基质曲线0.5μg/kg~25μg/kg范围内,14种化合物的相关系数均大于0.99,检出限(limit of determination,LOD)和定量限(limit of quantity,LOQ)分别在0.01μg/kg~0.13μg/kg和0.02μg/kg~0.44μg/kg范围内,14种兽药的回收情况在69.66%~97.25%之间,相对标准偏差(relative standard deviation,RSD)在1.55%~10.06%之间.【期刊名称】《食品研究与开发》【年(卷),期】2018(039)017【总页数】6页(P129-134)【关键词】水产品;兽药残留;QuEChERS;超高效液相串联质谱;检测【作者】金钥;孙延斌;梅连瑞;李经纬【作者单位】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天津300308;天津津滨华测产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天津300300;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天津300308;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天津300308【正文语种】中文近年来,水产品的消费呈逐年递增趋势[1]。
休药期与渔药残留
休药期与渔药残留
郝俊香
【期刊名称】《农家致富》
【年(卷),期】2014(0)21
【摘要】一、休药期休药期即最后停止给药日至水产品作为食品上市出售的最短
时间。
有些药物虽允许使用,但它在鱼类体内吸收、分布、转化和消除有一个过程,
必须停止用药一段时间后,鱼类才能被食用,这就是休药期制度。
常用渔药中下列几
种药有休药期:(1)漂白粉休药期5天以上;(2)二氯异氰尿酸、三氯异氰尿酸、二氧化氯休药期各为10天以上;(3)土霉素、磺胺甲唑(新诺明、新明磺)休药
期各30天以上,喹酸休药期25天以上;(4)氟苯尼考休药期7天以上。
【总页数】1页(P43-43)
【作者】郝俊香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859.84
【相关文献】
1.浅议我国渔药休药期及残留基准规定中的若干问题
2.针对二室模型的渔药休药期计算软件设计
3.常用渔药休药期与禁用渔药
4.渔药休药期的确定
5.常用渔药的休
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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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药物残留标准
水产品药物残留标准水产品是人们饮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水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药物残留是指在水产品中残留的兽药、抗生素、激素和其他药物成分,其存在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风险。
因此,针对水产品药物残留问题,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和监管措施,以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在中国,水产品药物残留标准主要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和监管。
其中,对于水产品中的药物残留,中国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标准和监管措施,以确保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这些标准主要包括对水产品中常见药物成分的限量要求,以及对水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使用药物的规定。
首先,针对水产品中常见药物成分的限量要求,中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国家标准,如《水产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水产品中抗生素最大残留限量》等。
这些标准对水产品中常见的兽药和抗生素成分进行了具体的限量要求,以确保水产品中这些药物成分的残留量不会超过安全标准,从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其次,对于水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使用药物,中国也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和监管措施。
比如,对于水产品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中国明确规定了使用药物的种类、使用方法、使用剂量等方面的要求,同时对使用药物后的冷却期和检测要求也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水产品在上市销售前不含有超出标准的药物残留。
除了国家标准和监管措施外,中国还加强了对水产品药物残留的监测和检测工作。
通过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和检测方法,对水产品中的药物残留进行全面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格产品,以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总的来说,水产品药物残留标准是保障水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中国在这方面也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和监管措施。
但是,要想真正解决水产品药物残留问题,还需要加强全产业链的监管和管理,提高养殖、加工和销售环节的规范化水平,以确保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对水产品药物残留问题的认识,从而共同维护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022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指标基本与国际
2022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指标基本与国
际
2022年我国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指标将基本符合国际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及相关
国家标准的要求,我国已经明确提出了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指标。
这些指标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残留量、残留时间、残留物类别和监测
评价。
首先,残留量是指兽药在产地水产品中可允许的最大残留量,通
常是以微克/千克或者微克/升来表示,一般情况下,残留量的规定是
以国际标准为准,但也有一些本国的规定。
其次,残留时间是指兽药
在产地水产品中的存在时间,一般来说,残留时间要求不能超过1-2
年(以国家规定为准)。
此外,残留物类别包括药用残留物和代谢产
物残留物,其中药用残留物指的是抗生素、抗生素代谢物等,而代谢
产物残留物则是一些无毒无害的物质。
最后是监测评价,也就是对兽
药残留量的监测和评价,监测通常是抽样检测,评价主要是从不同角
度对测定结果进行评价,以判断其水平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的要求。
总之,2022年我国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指标基本上将符合国
际标准的要求,以确保水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为了有效控制兽药残
留问题,我国还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兽药使用管理,并实施监控
和抽检,从而提高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确保消费者安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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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西林 所有水产动物 50
50 ①
5
氨苄西林 所有水产动物 50
50 ①
5
β-内酰胺类
青霉素 G 所有水产动物 50
50 ①
14
邻氯青霉素 所有水产动物 300
300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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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霉素 所有水产动物 100
100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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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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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类 所有水产动物 所有水产动物 所有水产动物 所有水产动物 所有水产动物 所有水产动物 所有水产动物
1000
1000
100 30 10 100 -
20 ②
100 ①
10 ① 10 ② 10 ② 4② 50 ② 20 ② 20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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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度·日 14
10
500 度·日 10 35 7 7 5
《水产养殖》2009 年第 9 期
水产品中抗生素和杀虫驱虫类药物的残留限量及休药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 235 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和 NY-5070-2002(中华人 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以及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相应 规定,在水产品中允许使用的抗生素和杀虫驱虫类药物的最高残留限量及休药期。
注:其他国家或地区最高残留限量主要参考以下国家或地区的规定。①欧盟委员会(EC)No.1181/2002 法规。②日本肯定列 表。
(摘自《水产养殖用药处方大全》)
药物类别
药物名称 涉及水产动物
MRL/μg·kg-1 中国 其他国家或地区
休药期/天
链霉素 所有水产动物 500
-
18
新霉素 所有水产动物 500
氨基糖苷类 庆大霉素 所有水产动物 100
500 ① -
500 度·日(500 度·日=25℃×20 天) 40(肌内注射)
卡那霉素 所有水产动物 -
-
14
100 ①
30
强力霉素 鲈形目鱼类 100
50 ②
30
螺旋霉素 所有水产动物 -
不得检出 ①
30
大环内酯类
交沙霉素 鲈形目鱼类
-
50 ②
20
甲砜霉素
鱼类
50
20 ②
15
氯霉素 杀虫驱虫药
氟苯尼考
溴氰菊酯 氯氰菊酯
敌百虫
马拉硫磷 吡喹酮 伊维菌素 螯合铜 硫酸铜 硫酸亚铁
鳗鲡
其他鱼类
所有水产动物 所有水产动物 所有水产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