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农〔2017〕71号】关于做好2017年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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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三、田园综合体PPP项目解析
第三步:田园综合体PPP项目的土地策划
问题一:农业用地与建设用地限制条件内规划土地的使用
.要点1:基本土地制度、总规与用地计划的关系是考虑项目投资、 建设与运营的起点
建设必然涉及到按所有制区分
国家对土地是实行用途管制,根据
的两大类土地,国有土地和集体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
4.景观吸引核:吸引人流、提升土地价值的关键所在 依托观赏型农田、瓜果园、观赏苗木、花卉展示区、湿 地风光区、水际风光区等等,使游人身临其境的感受田 园风光和农业魅力。 5.休闲聚集区:为满足客源的需求而创造的综合产品体系 可以包括农家风情建筑(如庄园别墅、小木屋、传统民 居等)、乡村风情活动场所(特色商街、主题演艺广场 等)、垂钓区等。休闲聚集区使游人能够深入农村特色 的生活空间,体验乡村风情活动,享受休闲农业带来的 乐趣。
三、田园综合体PPP项目解析
第一步:田园综合体PPP项目的区域规划
3.农业生产区:生产性主要功能部分
让游人认识农业生产全过程,在参与 农事活动中充分体验农业生产的乐趣, 同时还可以开展生态农业示范、农业 科普教育示范、农业科技示范等项目。
三、田园综合体PPP项目解析
第一步:田园综合体PPP项目的区域规划
投入的其他企业群。
三、田园综合体PPP项目解析
第三步:田园综合体PPP项目的土地策划
创新土地开发模式
中央一号文件专门强调了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方面 1.要完善新增建设用地的保障机制,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指标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 2.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通过入 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 产融合的发展。 3.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严禁违规违法 开发房地产或建私人会所。

乡村振兴有哪些相关政策,看这一篇就够了!

乡村振兴有哪些相关政策,看这一篇就够了!

乡村振兴有哪些相关政策,看这一篇就够了!近两年,国家各个层面共同发力,推动乡村建设,国家相关政策也是层出不穷,不遗余力地支持乡村发展。

乡村振兴是我党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关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任。

下面跟着古建中国来看看,乡村振兴相关政策:2017年2月5日,“田园综合体”作为乡村新型产业发展的亮点措施被写进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提出,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

2017年5月24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2017〕29号,明确了试点立项的条件,并确定了18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中央财政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每个试点省份安排试点项目1—2个,如建设成效较好,符合政策要求,今后可逐步纳入国家级试点范围。

2017年5月31日,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财金〔2017〕50号,文件提出,财政部、农业部将从各省(区、市)推荐的农业PPP示范区中择优确定“国家农业PPP示范区”。

国家农业PPP示范区所属PPP项目,将给予土地使用的优先倾斜及PPP以奖代补资金的优先支持。

2017年6月8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和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答记者问时,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中央财政对于开展试点试验省份给予适当补助,对于改革试点成效显著的省份,中央财政将继续给予奖补支持,原则上不超过三年,三年共扶持1.5个亿。

2017年6月26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农办[2 017]21号,文件提出,大力扶持中小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拟贷款贴息项目单位名录;对列入名录且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实际发生并已经支付利息的贷款进行贴息,贴息周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贴息资金在2019年结算。

特色小镇和田园综合体

特色小镇和田园综合体

田园综合体整理报告2017年12月29日背景介绍在田园综合体中,一二三产业互融互动,通过各个产业的相互渗透融合,把休闲娱乐、养生度假、文化艺术、农业技术、农副产品、农耕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使传统的功能单一的农业及加工食用的农产品成为现代休闲产品的载体,发挥产业价值的乘数效应。

2017年2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

其中提到:“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

”这是中央文件首次提出“田园综合体”这个概念。

2017年6月5日,财政部又印发了《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2017年确定河北、山西等18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并且,中央财政会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支持试点工作。

政策的大力支持,可以看出,在不久的将来,“农业园区”的田园综合体模式将大放异彩。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连续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此作出明确要求。

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量身定做的用地保障政策,早已提上议事日程。

2017年12月21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媒体座谈会,对《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田园综合体”被写入了中央1号文件,其出发点是主张以一种可以让企业参与、带有商业模式的顶层设计、城市元素与乡村结合、多方共建的“开发”方式,创新城乡发展,形成产业变革、带来社会发展,重塑中国乡村的美丽田园、美丽小镇!一、田园综合体的定义田园综合体是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特色小镇和乡村综合发展模式,是在城乡一体格局下,顺应农村供给侧结构改革、新型产业发展,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中国乡村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一种可持续性模式。

农业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做好2017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意见

农业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做好2017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意见

农业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做好2017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意见【法规类别】减轻农民负担【发文字号】农经发[2017]4号【发布部门】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布日期】2017.06.07【实施日期】2017.06.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农业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7]4号)加强农民负担监管,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7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经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联席会议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村级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担监管。

全国农民负担监测和检查情况显示,近年来部分地区村级组织负担有所增加。

要按照中央切实减轻村级组织公共服务支出负担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村级组织负担的监测和检查力度,及时纠正向村级组织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健全村级组织支出的村民民主管理制度和部门监督管理制度。

各地在开展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中,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严禁向村级组织摊派、集资或者要求村级配套;有关部门和单位安排村级组织协助开展工作,要有相应经费保障,严禁违规将工作经费转嫁村级组织。

推动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严格执行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

加强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负担监管,坚决查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推动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进一步减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担。

二、严格监管涉农收费和价格。

加强涉农收费和价格监管,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对新出台的涉农收费文件要严格审核把关。

全面推进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相关事项必须在乡镇政。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5.08•【文号】财办农〔2021〕20号•【施行日期】2021.05.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20号有关省、直辖市财政厅(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建设田园综合体的有关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充分发挥农业产品供给、生态功能等有关要求,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可持续的农业农村生态资源价值实现机制,加快培育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力,在总结2017年以来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的有关部署,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和一并推进,支持有关地区立足资源禀赋优势,集智慧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科素教育为一体,贯通产供加销,融合农文教旅,建设生态优、环境美、产业兴、消费热、农民富、品牌响的乡村田园综合体,持续探索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

坚持以农为本。

准确把握田园综合体发展定位和功能作用,坚持质量兴农,突出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

以“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为基本要求,保持田园风光,尊重自然格局,推进农业农村生态功能产业化。

坚持市场运作。

构建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体制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

充分发挥市场在农业农村生态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生态资源价值有效转化,提高资源资产回报水平,形成可持续运行的田园综合体推广模式。

(完整版)特色小镇与田园综合体

(完整版)特色小镇与田园综合体

田园综合体整理报告2017年12月29日背景介绍在田园综合体中,一二三产业互融互动,通过各个产业的相互渗透融合,把休闲娱乐、养生度假、文化艺术、农业技术、农副产品、农耕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使传统的功能单一的农业及加工食用的农产品成为现代休闲产品的载体,发挥产业价值的乘数效应。

2017年2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

其中提到:“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

”这是中央文件首次提出“田园综合体”这个概念。

2017年6月5日,财政部又印发了《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2017年确定河北、山西等18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并且,中央财政会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支持试点工作。

政策的大力支持,可以看出,在不久的将来,“农业园区”的田园综合体模式将大放异彩。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连续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此作出明确要求。

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量身定做的用地保障政策,早已提上议事日程。

2017年12月21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媒体座谈会,对《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田园综合体”被写入了中央1号文件,其出发点是主张以一种可以让企业参与、带有商业模式的顶层设计、城市元素与乡村结合、多方共建的“开发”方式,创新城乡发展,形成产业变革、带来社会发展,重塑中国乡村的美丽田园、美丽小镇!一、田园综合体的定义田园综合体是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特色小镇和乡村综合发展模式,是在城乡一体格局下,顺应农村供给侧结构改革、新型产业发展,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中国乡村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一种可持续性模式。

特色小镇与田园综合体

特色小镇与田园综合体

田园综合体整理报告2017年12月29日背景介绍在田园综合体中,一二三产业互融互动,通过各个产业的相互渗透融合,把休闲娱乐、养生度假、文化艺术、农业技术、农副产品、农耕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使传统的功能单一的农业及加工食用的农产品成为现代休闲产品的载体,发挥产业价值的乘数效应。

2017年2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

其中提到:“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

”这是中央文件首次提出“田园综合体”这个概念。

2017年6月5日,财政部又印发了《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2017年确定河北、山西等18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并且,中央财政会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支持试点工作。

政策的大力支持,可以看出,在不久的将来,“农业园区”的田园综合体模式将大放异彩。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连续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此作出明确要求。

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量身定做的用地保障政策,早已提上议事日程。

2017年12月21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媒体座谈会,对《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田园综合体”被写入了中央1号文件,其出发点是主张以一种可以让企业参与、带有商业模式的顶层设计、城市元素与乡村结合、多方共建的“开发”方式,创新城乡发展,形成产业变革、带来社会发展,重塑中国乡村的美丽田园、美丽小镇!一、田园综合体的定义田园综合体是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特色小镇和乡村综合发展模式,是在城乡一体格局下,顺应农村供给侧结构改革、新型产业发展,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中国乡村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一种可持续性模式。

山合水易:“田园综合体”模式最全方位解析

山合水易:“田园综合体”模式最全方位解析

山合水易:“田园综合体”模式最全方位解析。

专注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投智美丽乡村建设做有品位的创意和设计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田园综合体这个概念,提出要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

田园综合体模式,赋予了农民及其从事的产业自主“造血”的功能,是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一条新路子。

其实我们早在2014年便提出农文旅综合体的概念,与田园综合体如出一辙。

本文从各个角度全面剖析田园综合体这个概念,从其概念本质、发展意义、政策支持、发展意义、开发模式、打造手法、规划落地等方面全面阐述。

01、阐述田园综合体田园综合体是以企业和地方合作的方式,在乡村社会进行大范围整体、综合的规划、开发、运营,形成的是一个新的社区与生活方式,它强调要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农民能够充分参与并从中受益;是企业参与、农民受益、农业+文旅+地产的综合发展模式。

02、田园综合体的特征田园综合体主要包含六大建设理念,是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特色小镇和乡村综合发展模式,是在城乡一体格局下,顺应农村供给侧结构改革、新型产业发展,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中国乡村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一种可持续性模式。

◆以旅游为先导乡村旅游已成为当今世界性的潮流,田园综合体顺应这股大潮应运而生。

看似匮乏实则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需要匠心独运的开发。

一段溪流、一座断桥、一棵古树、一处老宅、一块残碑都有诉说不尽的故事。

瑞士有被称为无烟工业(手表、军刀)、无本买卖(金融业)、无中生有(旅游业)的“三无经济”。

旅游本就是一个无中生有的产业,瑞士在这方面开发得风生水起,值得借鉴。

◆以产业为核心一个完善的田园综合体应是一个包含了农、林、牧、渔、加工、制造、餐饮、酒店、仓储、保鲜、金融、工商、旅游及房地产等行业的三产融合体和城乡复合体。

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2017.05.15•【文号】农财发〔2017〕11号•【施行日期】2017.05.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7〕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渔业)厅(委、局、办)、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务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农业部有关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生态保护等工作。

为确保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任务目标坚持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创新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为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一是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进一步优化农业产品结构、产业结构、经营结构,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

以耕地轮作休耕、粮改饲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重点,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以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为重点,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为重点,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二是突出绿色生态导向。

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作者:财办〔2017〕29号来源:《当代农村财经》2017年第07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的部署与要求,推动农业现代化与城乡一体化互促共进,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探索农业农村发展新模式,实现“村庄美、产业兴、农民富、环境优”的目标,财政部决定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农村发展阶段性需要,遵循农村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加强基础设施、产业支撑、公共服务、环境风貌建设,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积极探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新路径,逐步建成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农为本。

要以保护耕地为前提,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突出农业特色,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产业融合,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现代化水平;要保持农村田园风光,留住乡愁,保护好青山绿水,实现生态可持续;要确保农民参与和受益,着力构建企业、合作社和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让农民充分分享田园综合体发展成果。

——坚持共同发展。

要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组织在乡村建设治理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农村集体组织、农民合作社等渠道让农民参与田园综合体建设进程,提高区域内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逐步实现农村社区化管理;要把探索发展集体经济作为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积极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增强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真正让农民分享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改革成果。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003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003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003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09.19•【文号】农办议〔2019〕80号•【施行日期】2019.09.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003号建议的答复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支持田园综合体发展的建议收悉。

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持续推进项目建设、研究出台政策措施开展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建设是推动“三农”工作一次有益探索和创新,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一个新平台。

您提出持续推进项目建设、研究出台政策措施等建议,对于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

”同年,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2017〕29号,以下简称《通知》),确定自2017年起,在河北、山西等18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以下简称“试点”),中央财政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

试点期限初定为3年,每个试点省份安排田园综合体试点1—2个,由试点省份有关部门统一组织以竞争立项的方式确定。

同时,《通知》中明确了试点基本原则、重点建设内容、立项条件、扶持政策以及有关工作要求。

要求地方政府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引导和鼓励地方积极搭建田园综合体基础设施和产业政策平台,因地制宜选择田园综合体建设模式,建立运行顺畅的建设管理机制,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项目启动以来,试点省份稳步推进项目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产业融合不断加速,农民收入显著提高,乡村面貌得到明显改善,越来越多外出打工的村民返乡创业。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总结3年试点情况的基础上,统筹研究相关试点政策措施。

全国田园综合体项目扶持政策汇总

全国田园综合体项目扶持政策汇总

全国田园综合体项目扶持政策汇总前瞻产业研究院 2019-03-19 15:19:12田园综合体,从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发展田园综合体,到2017年2月财政部下发通知,要在河北、山西等全国18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到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至今,其已上升为国家战略!1、首次写入中央一号文件2017年2月5日,“田园综合体”作为乡村新型产业发展的亮点措施被写进中央一号文件,原文如下: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

2、大力推动田园综合体发展2017年5月24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2017〕29号)。

文件指出,积极探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新路径,逐步建成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

3、资本领域积极扶持田园综合体发展2017年5月31日,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积极支持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

4、将田园综合体列入改革试点2017年6月5日,财政部又印发了《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财农〔2017〕53号),并发布了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起在有关省份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田园综合体试点。

就具体政策的相关内容,财政部农业司、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负责同志日前进行了解读。

5、重点扶持田园综合体项目申报2017年6月26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印发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指出要立足本地实际,把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同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特别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农业产业园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合力。

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志: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农村新型城镇化纲要》,全面提高农
村城镇化质量,更好服务农民,更好满足农民居住生活需求,满足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所需,我省拟对全省部分县(市)开展农村“田园综
合体”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范围
本次开展“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的县(市)共10个,具体为: xx县,yy县,zz县等。

二、建设内容
“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开发特色型农业,组织大型实业企业增添就业机会,加快封山育林
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提升自然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能力;
2、扩大建筑业发展规模,规范建筑业管理,改善建筑业效用;
3、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满足居民人居环境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4、实施农村文化活动,促进农村文化建设;
5、组织开展农民培训,提升农民农业技术,支持农民创业;
6、大力发展农民旅游,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三、工作步骤
(一)、立项。

具体试点县(市)根据关联部门要求进行田园综合体
建设计划编制,经省、自治区批准后,正式立项。

(二)、建设。

各实施县(市)按照立项要求,制定完善预算管理、
审批制度等,加快田园综合体建设进度,切实满足农民居住生活需求。

(三)、督查。

将充分利用督查和评价机制,对实施质量实施到位进
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完成任务。

四、开展期限
本次试点工作将于2018年12月1日开展,并于2020年12月31日结束。

特此通知!
省农业厅
2018年11月30日。

财政部关于印发《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7.06.05•【文号】财农〔2017〕53号•【施行日期】2017.06.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7〕53号山东、安徽、湖南、广东、云南、陕西省财政厅: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要求,适应农村改革内外部环境和条件深刻变化的需要,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和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部研究制定了《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财政部2017年6月5日附件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我国不仅是一个农业大国,更是一个农村大国。

十八大以来,农村改革中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主体框架已基本搭建,各项改革政策正在扎实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都会比较主动。

为稳住“三农”这块“基本盘”和“压舱石”,继续为全局作贡献,落实好2017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适应农村改革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深刻变化的需要,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会同中央有关单位和部门以《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为蓝本,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

现就做好试点试验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国农办﹝2017﹞18号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2017﹞29号)的部署与要求,做好农业综合开发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一、开展试点范围及资金经财政部研究决定,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重点支持河北、山西、福建、山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10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每个试点省份安排试点项目1个。

2017年,河北、山东、四川等粮食主产省安排中央财政资金5000万元,山西、福建、广西、海南、重庆、云南、陕西等非粮食主产省安排中央财政资金4000万元。

2017年试点项目资金从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转移支付资金中统筹安排。

二、扶持政策要求在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4号)政策规定范围内,试点项目资金和项目管理政策由地方自行研究确定,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先行先试。

试点建设内容超出财政部令第84号规定的,鼓励采取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解决;如使用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建设内容确需超出财政部令第84号规定范围,须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批准。

三、认真编制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按照三年规划、分年实施的要求,各地要科学编制试点项目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

规划内容应包括拟建设田园综合体的基本情况、目标任务、区域功能布局、主要建设内容和任务;水土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管理和运营体制机制;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案;资源环境评估分析;政策保障措施等内容。

试点项目的年度实施方案要在三年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度具体改革举措、建设任务、资金投入等,落实具体的试点建设项目和项目实施主体。

(编制大纲见附件)四、开展政策合规性评议在省级开展竞争立项的基础上,国家农发办将组织专家对各试点省份报送的试点项目三年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进行政策合规性评议。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管理办法》的通知(2017修订)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管理办法》的通知(2017修订)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7修订)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财发[2017]3号
【发布部门】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7.05.05
【实施日期】2017.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发〔201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
为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财经管理法规中有关审批责任追究制度,财政部对2015年12月25日发布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管理办法》(财发〔2015〕44号)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审批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条款,现将修订后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反馈。

附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管理办法
2017年5月5日
附件: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旗、农牧团场,以下统称开发县)管理,根据国家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开发县是指农牧业资源丰富,耕地(草场)达到一定规模以上,为加强其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经认定纳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扶持范围的县。

第三条开发县管理实行总量控制、分级管理、定期评估、适时退出、违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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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的意见
财办农〔2017〕71号
有关省、自治区财政厅: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部署与要求,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2017〕29号)。

根据部内商定的分工方案,财政部农业司、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牵头负责在内蒙古、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南、广东、甘肃8个省份开展试点工作,为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现就做好有关具体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同推进工作
各试点省份要建立健全财政部门牵头负责,农村综合改革处(办)具体组织、农业处配合的工作机制,协调发挥好各职能部门的作用。

要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开展首批试点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试点片区的领导和指导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起点、有规模、有特色。

县级财政部门要统筹使用好相关涉农财政支持政策。

要争取未来两三年有大发展大变化,让各方从中借鉴学习成功经验和做法,让人们从中感到农业是充满希望的现代产业、农民是令人羡慕的体面职业、农村是宜居宜业的美好家园。

二、明确试点条件,做好综合体选点工作
各试点地方要支持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规模、有潜力的乡镇(村)、特色片区,全域统筹开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
的原则,选择农民合作组织健全、农业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力强、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基础较好、生产组织化程度较高、区位和生态等资源环境条件优越、核心区集中连片、开发主体已自筹资金投入较大且自身有持续投入能力、发展潜力较大的片区,开展乡村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

三、突出目标要求,做好建设内容选择工作
各试点地方要按照现代乡村田园综合体要求,认真选择好试点项目建设内容。

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充分利用农业生态环保生产新技术,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经济效益,促进生态环境友好型农业可持续发展。

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集成融合的新成果,加快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

稳步发展创意农业,开展农事体验活动,创新农业生产过程、场景和农产品的展示形式,融合农业文明、园艺展示和人文价值、生活趣味等文化要素,结合旅游休闲、展览演示等活动方式,引导社会大众参与农事体验活动,展现推介农村农业新功能。

要适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做大做强传统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推动土地规模化利用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品牌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促进当地农产品提质增效。

积极推进农村电商、物流服务业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的新通道。

依托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发挥乡村优质生态环境、美丽田园风光和优秀传统文化等独特资源优势,开发与保护并重,推进农、林、牧业与休闲观光、康养农业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农村(牧区)绿色发展,打造一批环境
美、产业兴、品牌响、农民富、生态优,具有浓郁“田园牧歌”风情的乡村田园综合体。

四、创新投入方式,做好支持政策统筹工作
各试点地方要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积极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考虑运用先建后补、贴息、以奖代补、担保补贴、风险补偿金等,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田园综合体建设。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力度,积极统筹各渠道支农资金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

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和村级组织债务风险,不新增债务负担。

2017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已下达到各试点省份,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也将于6月份下达。

各试点省份财政部门农村综合改革处(办)、农业处要积极配合,统筹安排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共同支持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

五、认真编制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各试点地方要统筹运用田园综合体、美丽乡村、村级集体经济、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特色农业等方面已有的建设成果,明确农民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在试点中的定位,结合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居民人口、发展潜力等基本条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事求是地编制好试点方案。

各试点地方在选点过程中要加强调研论证,尊重农民意愿和考虑现有发展条件,不得加重农民负担。

要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保证农民适度参与和受益,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

各试点地方财政、农村综合改革部门要深入基层,跟踪调研督导,
及时掌握新情况,解决实际问题,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财政部农业司、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将组织中央有关单位、部门和专家学者,深入试点地方开展研究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完善试点政策。

适时组织考评,实施动态调整,对试点成效显著的,中央财政继续给予奖补;对试点工作开展不力、试点成效不明显的,将取消试点资格并通报。

六、开展立项评审,做好方案报评工作
各试点省份财政部门农村综合改革处(办)、农业处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2017〕29号)和本意见要求,共同组织项目立项评审,并可适当邀请有关职能部门专家参与评审工作。

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向财政部农业司、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报送实施方案等试点材料(附电子文档)。

财政部农业司、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将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评议,并及时将审评意见反馈各省份。

各省份结合审评意见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后,于8个工作日内报财政部农业司、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备案。

试点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财政部农业司、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联系。

财政部办公厅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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