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作文小说_NO. 1 【Noble】的【King】(上)_1000字
唯梦永恒_初中作文
唯梦永恒本文是关于初中作文的唯梦永恒,感谢您的阅读!世界首富雨秋闱唯一的宝贝女儿,因为长得太美!很寂寞,从小就有一个称号:冷艳公主公主直到10岁才认识了3个特别好的朋友,所以一直很珍惜这段友谊,除了对好朋友和家人以外,对外总是很冷,夜雨中学的校花,排名第一。
外表:粉红色的长发,紫色而楚楚动人的眼眸,让人无法不爱安雨柔{璃茉}世界第四富的女儿,长得漂亮,不是怎么爱说话,很喜欢整人,损人但又不是那种骄傲的千金大小姐,她很低调,最喜欢喝可可,夜雨中学的校花,排名第二外表:金色的卷发{长}水蓝色的眼眸游韵琪{yaya}世界第三富的女儿,长得很卡哇伊,很喜欢聊天,喜欢跟与众不同的人交朋友,夜雨中学的笑话,排名第四外表:橄榄色短发,碧绿的眼眸于艾雪世界第九富的女儿,长得很漂亮,称呼“电眼宝贝”眼睛有着独特的魅力,特别是舞姿,特别美,夜雨中学的校花,排名第三外表:水蓝色长发,黑色的眼眸----------------------------------------雨唯世{唯世}世界第二富的儿子,很温柔,但没有一个女孩子令他满意,直到后来遇见了月,夜雨中学校草,排名第一外表:金黄色的头发,酒红色的眼眸乾轩逸{风彦}世界第五富的儿子,对外人很酷,后来和柔成了一见面就吵架的死对头,夜雨中学校草,排名第二外表;紫色长发的他,最讨厌别人说他是女生苏畔辉{空海}世界第六富的儿子,很冷酷,后来情不自禁的喜欢上了爱撒娇的韵琪,夜雨中学校草,排名第三外表:火红色头发,榴莲色的眼眸允浩希{几斗}世界第七富的儿子,四个人里最冷酷的一个,后来喜欢艾雪,夜雨中学的校草,排名第四---------------配角------------------------尤莉莉世界第十富的女儿,很喜欢唯世,因此很讨厌月等人,自称是唯世的女友,但是唯世不承认,夜雨中学的校花,排名第六外表:紫色双马尾,性感的唇,咖啡色眼眸梦晨依世界第八富的女儿,很喜欢浩希,针对艾雪,很讨厌艾雪等人,夜雨中学的校花,排名第五外表:黑色单马尾,深蓝色的眼眸:转学【下】“易容怎么样啊!”柔“好呀!最讨厌草痴啦!艾雪,你的化妆技术不是很棒的吗?该派上用场了吧!”琪“月,你说呢?”雪“我无所谓”月很冷很冷的地吐出了一句“太普通了我可做不到哦!就掩盖一下吧!至少不会有太多草痴的!”雪1个小时后。
国王的作文600字(通用31篇)
国王的作文600字国王的作文600字(通用31篇)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
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国王的作文60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国王的作文600字篇1黄昏到了,云朵妹妹换上好看的衣裳,向一旁的太阳公公炫耀自己多漂亮呢。
在那华丽的城堡里,国王坐在宝座上,他撑着头,跷着腿,眼皮向下垂着,正在打瞌睡。
以往这个时候,国王要么在陪公主做游戏,要么在陪王后逛商场。
可现在王后和公主都出去了,要很晚才能回来。
总得做点什么呀,不然太无聊了。
国王四处张望,他看见厨师正在忙活。
何不亲自做晚餐呢?想到这儿,国王兴奋起来,立刻离开宝座,飞快地来到厨房,对厨师说明了自己的想法。
“什么?”厨师的嘴张得比荷叶还要大,“可是……”没等厨师说完,国王便把他推出了厨房。
国王卷起袖子,准备做一个蛋糕,可发现奶油没了,于是他决定做意大利面,但番茄酱也没有了,那就做个糖醋排骨吧,唉,居然连糖也没有了。
国王这才明白厨师刚才为什么欲言又止了,原来厨房里缺少的东西太多了。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怎么办呢?就在这时,窗台上出现了一只奇怪的猫,这只猫身上的颜色跟晚霞的颜色一模一样,简直像画出来的,它有一双美丽的翅膀,尾巴跟孔雀的尾巴一样,舌头是花朵的形状。
“亲爱的国王,您想要什么,我就可以给您什么。
”猫彬彬有礼地说。
“真的吗?”国王惊喜万分,把想要的美食全都说了出来:抹着奶油的蛋糕,软绵绵的布丁,香喷喷的火鸡卷,焦酥的牛排配意大利面……那只猫咪爪子一挥,“刷”的一下,一桌丰盛的晚餐摆在国王的面前。
国王高兴极了,满脸堆着灿烂的笑容。
这时,公主和王后回来了,她们看到如此丰盛的晚餐直流口水,大家一起享用起来,那只神奇的猫咪也跟着品尝美食,此时,它的颜色变了,变成了夜晚美丽的黑色。
国王的作文600字篇2有一个国家叫雪花王国,那里四季都是冬天。
国王一直想娶一个王后,到底要娶哪个人当王后呢?在一个美丽的黄昏,国王绕过厨房,来到了森林超市附近的小河边。
小说作文1000字(优秀10篇)
小说作文1000字(优秀10篇)小说作文500字篇一那是一片高大的樱花树。
花瓣飞舞,将大地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绯红。
一位少年站在樱花树下,眼底流转,注视着向他款款而来的少女。
淡淡的柔和光芒笼罩在少女的身上,女孩穿着纯白的连衣裙,裙边上有精致的花纹缠绕,裙子下是一双晶莹剔透的足,露在空气中。
她微微扬起脸看着天上,淡金色的光中,少女的面容平静而安详,浅色的眸子上长长的睫毛扑闪着如同夏日的蝶,粉嫩的唇微微勾起,精致的五官找不出一丝瑕疵。
听着远处传来的钟声,少女慢慢的闭上了眼睛。
霎时间狂风大作,席地而卷的樱花瓣模糊了少年的双眼。
女孩不见了,樱花树也不见了。
林骄阳下意识的眨眨眼,眼前却只有已经掉了漆的天花板。
又做这种梦了啊。
他从沙发上坐起来,眼前的情景像刚刚经过地震的废墟一样。
电视上播着令人作呕的偶像剧,地下满是凌乱的酒瓶和一些吃完了的外卖包装盒。
林骄阳拿起一瓶还没喝完的烈酒,仰起头一饮而尽。
烈酒入喉,刺激着麻木的味蕾。
“我叫叶莞尔,叶子的叶,莞尔依旧的莞尔,从今以后我们就是朋友啦!”一瞬间的空白,忽然让他想起了这段话。
他讽刺的勾起嘴角,拿起茶几上一本漂亮的白皮书。
书里画着一排高大的樱花树,一个少年和一个少女。
“叶莞尔……”他喃喃地叫着这个名字。
间接性失忆让林骄阳忘记了很多事情,但叶莞尔这个名字总是在林骄阳快要忘记的所有事情的时候在他的脑子里嗡嗡作响。
窗外寒风冷冽,透着一股刚下完雨的潮湿气息。
叶莞尔,你还真是讨厌啊。
林骄阳轻笑道。
小说作文900字篇二几天前在书店买了几本书,回到家来翻翻看看,到今天也就全都细致的浏览过几遍了。
那,写写感受吧。
发觉最近无论是杂志还是单行本中都不乏小说的存在,甚至它已经成为了销量排行榜前列的领军人物,这个“甚至”用了不是很好,应该说它老早就在人们心中奠定了没法儿迁移的位置。
当然,和多数人一样,我并不排斥小说,甚至对它有一种莫名的好感。
很多作家说,小说是文体中最富有想象、最自由、能逃脱羁绊的文体,因为它的框架虚构,人物自拟,情节跌宕起伏的程度也可根据笔者的心情而定,它看上去像是海边小朋友无意中搭建起的沙土城堡,不坚实,却能给人美感,却能给孩童心中添一份快乐。
关于王子的英文作文初一
关于王子的英文作文初一Once upon a time, there was a handsome prince who lived in a magnificent castle. He was known for his charming personality and kind heart. People from all over the kingdom admired him and hoped to meet him one day.The prince loved to ride his horse through the lush green meadows surrounding the castle. He would often spend hours exploring the beautiful countryside, enjoying the fresh air and the sound of birds singing.One day, while out on a ride, the prince came across a poor peasant girl who was struggling to carry a heavy load of firewood. Without hesitation, he dismounted his horse and offered to help her. The girl was surprised andgrateful for his kindness.As time went by, the prince and the peasant girl became good friends. He was fascinated by her simplicity and humility, and she was captivated by his generosity andsincerity. Despite their different social status, they formed a deep bond that transcended all barriers.The prince's parents, the king and queen, were not pleased with his friendship with a peasant girl. They wanted him to marry a princess from a wealthy kingdom to secure their royal lineage. However, the prince's heart belonged to the peasant girl, and he was determined tofollow his own path.In the end, the prince's love for the peasant girl prevailed, and they were married in a simple yet beautiful ceremony. The kingdom celebrated their union, and theprince's parents eventually accepted and embraced theirson's choice.From that day on, the prince and his beloved lived happily ever after, proving that true love knows no boundaries and that kindness and compassion can conquer all.。
我最喜欢的文学作品英语作文初一
我最喜欢的文学作品英语作文初一My Favorite Book: Harry Potter and the Sorcerer's StoneBooks have always been a huge part of my life. Ever since I was a little kid, my parents would read to me every night before bed. Those moments of getting lost in magical worlds and epic adventures sparked my love for reading and storytelling. Out of all the books I've read, there's one series that stands out as my absolute favorite: Harry Potter by J.K. Rowling.The first book, Harry Potter and the Sorcerer's Stone, is a masterpiece that completely captivated me from the very first page. It tells the story of an ordinary 11-year-old boy named Harry Potter, who discovers that he's actually a wizard and gets whisked away to a secret school of magic called Hogwarts. At first, it seems like just a fun fantasy tale, but as you keep reading, you realize that it's so much more than that.One of the things I love most about this book is how vividly J.K. Rowling describes the magical world of Hogwarts. From the moving staircases and talking portraits to the enchanted ceiling in the Great Hall, every detail is so richly imagined that it feels absolutely real. I can picture myself wandering through thecorridors, attending classes like Potions and Transfiguration, and cheering for my favorite Quidditch team (go, Gryffindor!).The characters in the story are also incrediblywell-developed and relatable, even though they're witches and wizards. Harry is such a brave and loyal friend, always sticking up for the people he cares about. His best friends, Ron Weasley and Hermione Granger, are amazing too – Ron is hilarious and comes from a big, loving family, while Hermione is brilliant and isn't afraid to break a few rules when it's for the greater good. And let's not forget the wise and powerful Albus Dumbledore, the kind-hearted Hagrid, and the dastardly villains like Draco Malfoy and Voldemort (even writing his name gives me chills!).But what really makes Harry Potter and the Sorcerer's Stone so special to me is the overarching theme of love and friendship. Throughout the book, Harry learns that the bonds he forms with his friends and the sacrifices they make for each other are more powerful than any spell or curse. That's a message that really resonates with me and has helped me appreciate the importance of the people in my life.I also admire how brave and resilient Harry is, even in the face of incredible challenges and dangers. He doesn't let his difficult past or the constant threats from Voldemort and hisfollowers bring him down. Instead, he stays strong, keeps fighting for what's right, and never gives up on his dreams. That's something I try to emulate in my own life, whether it's pushing through a tough homework assignment or standing up to a bully at school.Reading Harry Potter and the Sorcerer's Stone feels like embarking on a grand adventure, filled with magic, mystery, and heartwarming moments that stay with you long after you've turned the final page. It's a book that has captured the imaginations of millions of readers around the world, and it holds a truly special place in my heart.Whenever I'm feeling down or stressed out, I can pick up this book and instantly be transported back to the wizarding world, where anything is possible if you have courage, friendship, and a little bit of magic. It's a comforting escape and a constant reminder that even in the darkest of times, there's always hope and light to be found if you know where to look.Harry Potter and the Sorcerer's Stone is more than just a book to me – it's a cherished companion that has brought me endless joy, sparked my creativity, and taught me invaluable lessons about love, bravery, and the power of imagination. It's a true masterpiece that I know I'll revisit time and time again,discovering new wonders and insights with each reading. And who knows? Maybe one day, I'll receive my own letter from Hogwarts, inviting me to become a part of that magical world forever.。
初一小说作文楚歌1000字
初一小说作文楚歌1000字一首“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将对霸王的惋惜和思念都囊括,将霸王挥剑断喉的场景呈现在我眼前,而我却只能叹息霸王的逝去。
总是让我带着去阻止霸王那一剑的妄想昏昏睡去……我,只不过是生活在秦朝末年的一位小兵,自项羽继项梁之位担任楚军首领后,我便一直跟随着他,随他一路过关斩将,攻打城池,忠心耿耿地守候在他左右,如今已到了楚汉之争的最后一战——成皋之战,作为侦察兵的我在侦查刘邦营地时,不幸被发现,扣压到了营地,但我却听到了他们的一个大阴谋:用楚歌来诈降楚军,然后一举歼灭。
我作为楚军的人,怎能眼看着自己的兄弟们被汉军俘虏、歼灭?强烈的爱国心驱使着我决定逃出汉营,冒死将此消息禀告给项羽。
于是我开始用随身的小刀割绑在身上的绳子。
夜色愈来愈黑,我仿佛看到了笼罩着楚军营地的死亡的阴影。
我迅速地割着,终于割断了绳子。
冲出营门,杀死了守在外面的士兵,立即向楚军营地跑去,已是满头大汗、气喘如牛的我,心率不断加快,热血在我的血管里奔腾着。
可惜我管不了那些,仍然加快了迈动双脚的频率,仿佛我离楚军营地愈近,笼罩在楚军营地上的阴影就愈少,死神的魔爪便离兄弟们和项羽愈远。
终于,楚军的火堆在我眼瞳里的面积不断扩大,已经只有三百多尺了,死亡的厄运就要避免了……“人心都向楚,天下已属刘;韩信屯垓下,要斩霸王头……”就在此时,就在我要冲进营地报告的同时,我的耳边响起这该死的、可怕的楚歌;这关系着数万人生死的楚歌!一切都已来不及。
众多兄弟们听到此歌便如大坝决堤一般冲出帐篷,顿时,我的心跳、脉搏、血液都停止了,我目光呆滞地看着兄弟们奔向了汉军营地。
我不知究竟是天要亡楚,还是我跑得太慢。
我张开双臂,企图拦住兄弟们,并用我的声带发出极大的声音告诉他们这是骗局,可“傻瓜”、“疯子”、“笨蛋”这些词语都朝我飞来,我感受到的只有鄙夷的眼神,我的双臂就如洪水前的一袋泥沙,拦不住一个兄弟。
我失望地看着兄弟们远去的身影,誓死要保护项羽,于是我便跟着项羽一路浴血杀敌,来到了乌江畔,江边的一只小舟漂浮着,楚军还有最后一丝机会翻身,可惜项羽“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思想,坚决不肯过江东,我跪在地上苦苦哀求,却如一滴水打在他铁一般的心上,丝毫不动摇。
小说作文1000字
小说作文1000字《失落的城堡》。
在一个遥远的国度,有一座古老的城堡,它隐藏在一片茂密的森林之中。
这座城堡曾经是一个繁华的王国的中心,但如今却被时间和遗忘所吞噬。
城堡的墙壁上长满了青苔,窗户上的玻璃早已破碎,只有风声和虫鸣在这里回荡。
城堡的主人是一位年迈的国王,他在这座城堡中度过了大部分的人生。
他的妻子早已去世,孩子们也早已离开,只有他一个人守护着这座失落的城堡。
他每天都会在城堡的庭院中散步,回忆着过去的辉煌和荣耀。
有一天,一位年轻的冒险者来到了这座城堡。
他听说城堡中藏着一件传说中的宝物,于是决定前来寻找。
当他看到这座城堡的破败模样时,不禁感到震惊和惋惜。
他决定留下来,帮助这位孤独的国王,一起寻找那件宝物。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年轻的冒险者和年迈的国王一起修缮城堡,清理庭院,修复窗户。
他们一起度过了许多愉快的时光,年轻人也渐渐了解了这位国王的故事。
原来,这位国王曾经是一个勇敢而慷慨的统治者,他为了保护王国,不惜一切代价。
但是,他的勇气和牺牲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王国最终还是沦陷了,他也失去了一切。
在城堡的深处,他们找到了那件传说中的宝物。
宝物并不是金银财宝,而是一本古老的日记。
这本日记记录着国王的一生,他的喜怒哀乐,他的挚爱和失落。
年轻的冒险者看着这本日记,心中充满了感动和敬畏。
他终于明白了,这才是真正的宝藏。
在城堡修缮完成后,年轻的冒险者告别了国王,继续了自己的旅程。
而国王则重新振作起来,他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重新审视曾经的荣耀和失落。
他明白了,真正的财富不是金银财宝,而是内心的坚韧和勇气。
他也明白了,无论过去如何,生活都还在继续,他有责任和义务去面对现在和未来。
失落的城堡终于重新焕发了生机,它成为了这个国度的一颗明珠。
人们纷纷前来参观,听国王讲述他的故事,感受他的勇气和智慧。
而年轻的冒险者也成为了传奇,他的善良和勇气感动了所有人,他的故事也被传颂千秋。
失落的城堡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价值和意义,它不再是一座废墟,而是一个传奇的见证者。
高二小说作文皇图霸业1000字
高二小说作文皇图霸业1000字十年磨一剑,只为今朝。
——题记一他戴上了皇冠,从父皇手中接过了法仗。
台下的子民顿时欢呼雀跃,彩带在空中欢快地飞舞。
“皇儿,从此这个国家、这群人民便属于你了,你一定要负责,要做出无与伦比的业绩,以证明自己。
”那是一位一头白发的老人,他边说边翻开了地图,然后在自己国家周围画了个圈,“这些以后应归你所有!”他严肃的点了点头,他清楚肩上的重担,亦明白自己应完成的神圣使命。
二明月早已高高悬挂在上空,整个王国一片沉寂。
陪在他身边的,不是女人,而是倚叠如山的奏章。
千古帝王皆多情,并不是他没有爱情,而是作为帝王,怎能让一个女人毁掉了宏图伟业?烛光跃过奏章,染红了他的双眼。
奏章下面,还躺着一本《孙子兵法》……当公鸡叫蓝了天空,他便匆忙准备好去打猎,或是检阅军队,或是下访兵工厂。
高兴时,莫过于在兵工厂发现盔甲更坚硬了,刀剑更锋利了,骏马更强健了……按捺不住的心跳加速,就连炉中的焰火也为之兴奋。
三终于等到了这一天!朝阳蓄势待发,意欲一举升起,放出的万丈光芒,使朝霞一片血红,血红得好凄美。
一声令下,战鼓轰隆。
弩手在前面步兵盾牌的掩护下放弩,火箭如雨般落向城墙,城上士兵应声而倒。
令旗向前一挥,号角声起,炮兵列成一排,向外城墙狂轰乱炸。
片刻之后,他整理好铠甲,跃上骏马,拔出宝剑,大喊:“冲啊――”顿时杀声震天,弩兵、步兵向两边散开前进,中间突出了一军铁骑。
他身先士卒,率数十万骑兵攻向敌军……鲜血染红了护城河,遍地的尸体任马蹄的践踏,血肉模糊。
稻麦倒向骑兵远去的方向,房屋燃烧着熊熊大火。
人们在火中翻滚,人们在尸体旁痛哭流涕,人们在绝望中自尽……帝国的军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踏遍了大片土地,所到之处无不哀鸿遍野,昔日辉煌一时的王城纷纷成为废墟。
他已经征服了他所能征服的一切土地!四他已成就了皇图霸业,头顶的皇冠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然而,他却感觉脚下一片阴森和寒冷,似乎是一堆白骨堆砌的台阶。
月如钩,钩进他的心弦。
初一小说作文星缘1000字
初一小说作文星缘1000字星星是黑夜的歌,能唱出碎到心底的感动。
——题记我喜欢星星,不知道这种喜欢的程度有多深,只知道连骨子里都会在夜半突然闪耀起星星的光芒,照亮着我正做的那个不知名的梦。
其实,我一直梦着这么一个梦。
静谧的夜,我在门前的石子堆上仰望星辰,和青春里的他,细细碎碎的划开一朵朵叫真诚的花,暂时将满满的忧愁丢向漆黑的苍穹,幻化成满天星。
而生活也总是小心翼翼地给予着,生怕给每个人的多了或少了,使他难以承受或空空地摇荡着。
但这一次,我确信是生活眷顾,因为它给我营造了一场美丽而真实的梦。
说来也奇怪,我夜夜梦着的石子堆,竟奇怪地出现在我家门前。
后来才知道是邻居暂时借放在我家的建筑材料。
我如此狂热的梦,在这一刻,被无意的照亮了。
从早晨推开门迎接第一缕阳光直至惊喜的发现石子堆开始,我一直在盼望着夜的到来,盼望着我的满天星。
一秒又一秒的煎熬,终于,夜以那无法言喻的美告诉我,等待是值得的。
坐在石子堆仰望星辰的那一瞬间,我哭了,哭得连我自己也找不出理由。
或许这就是连哭都不需要理由的青春。
我就这样静静地仰望着星辰,星星总能给我一股莫名的感动,好想就这样,直到永远。
或许是因为曾听说过逝去的人会变成星星,或许是因为向往那被神化般星星,又或许是因为那剪不断的星缘。
我好像被星星灌醉了,醉得不知所踪。
“嘿,你好!”他搭了搭我的肩,就是那么明明陌生却又觉得熟悉的一声把我飘飞的思绪唤了回来。
“你好!”我愣愣的答道却还是没回过神。
“你也喜欢看星星?”他善意的交谈让我回过神来:“嗯嗯,爱到骨子里!”我的回答是那么地自然流畅,连我自己也被这样的回答震到了。
他依旧是淡淡的微笑着,好像并不觉得我的回答有多么突兀,反而坚定地说道:“我也是!”一说完便和我一样坐上了石子堆。
仔细瞧着他,明明和我年龄相仿,可总觉得他有着遥远得无法触摸的成熟,成熟得让我挤不出一句话。
“星星是黑夜的歌,能唱出碎到心底的感动”他静静地讲着。
“星星是黑夜的歌,能唱出碎到心底的感动。
高二小说作文:英雄无敌(第一章)_1000字
英雄无敌(第一章)_1000字十年之后……又是黄昏,晚霞的色彩逃脱了血腥,安详地等待夜幕的降临。
露出头的月亮把目光投射到了一个靶场之上。
“魔法神箭!”一位少年站在靶场上,貂皮的围巾随风飘扬,拉满了的弓上一支普通的箭突然迸发出光芒。
簌的一下,箭头穿过了两百米开外靶子的红心。
“哥德殿下!你父亲叫你呢!”靶场边跑来一个人朝少年大喊。
“哦,马上就来!”哥德满意的放下弓箭,抖擞精神,迈着大步进入父亲的房间。
暗红色的幕帘被哥德掀起,特洛克躺在兽皮床上等候他的到来。
“父亲大人,我已经准备好了,可以随时出发,您的行装需不需要我替您收拾?”特洛克干咳了两声:“哥德,你今年也已经十六吧。
”“恩!”“十年来的辛苦训练足够你去外边闯荡了,我也年老了,这次我就不和你一起去了。
”“父亲!”特洛克双手吃力的撑起身子:“不用再说了,我相信你!”特洛克喘了口气接着道:“你觉得你生活了十六年的城邦相比外面的怎么样?”“冷清,力量较弱,处处任人欺凌。
”“对,但是你还记得十年前你小时候,也就是六岁之前这个城邦的样子么?那是足以与外面任何一个城邦匹敌的,附近的中立生物都纷纷归附我们的麾下,七种守卫生物保护着城邦的安全,然而如今……哎!”特洛克的失望之情溢于言表。
哥德隐隐的感到自己的话似乎刺激了父亲,于是安慰道:“父亲,不要伤心了,如今我们不是还统领着七守卫的其中三种么,我看大耳怪、恶狼骑士和半兽人它们都很强啊!”特洛克笑着摇了摇头:“这三种生物是七守卫中最弱的三种,虽然对付平日里的强盗犹如探囊取物,但你还没见过大世面,当你真正出到外面的世界,你就会发现,它们的力量还是远远不够的。
其余的四种生物才是你到外面世界立足的关键。
我在十年前的那场大战后,受了重伤,失去了。
初一作文小说_万世我为皇_550字
万世我为皇
“呵,今天的活可真累啊”一个少年说道。
不知从哪又冒出来一个少年,说“别抱怨了,谁让咱们是这个世界最低位的人呢,我们比不上那些达官贵族,只有做做我们的穷苦活,才可以赚钱养家啊。
”这两个少年都扛上了一袋米,那不过是两个不满10岁的孩子啊,就要做这种苦活。
傍晚,那个做苦活的其中一个少年依靠着墙角坐下,呢喃着说“当初,要不是没能竞争上万世皇位,我怎会沦落到如此痛苦的情况下”。
这个少年叫光浩宇,他已经经历了两世沧桑,当年,万世皇位一战,他被魔皇萨芬多重伤,导致了最后的陨落,而在阴差阳错之下,他竟他过了轮回过度,从生为人,但是今生,确又做了一个普通的,最为低微的,卑贱的人,是他没了什么希望,但是,万年一次的皇位之战又要开始了。
这是他从新刻苦起来,又是在阴差阳错之下,他竟吃下了虚无之果,此果万年结果一次,而且在一天之后便会枯死,这是在这等好运之下,他获得了天灵之体,将来必定会获得天灵传承,而且练神心决也不无可能,但是,他却没有好的教育,连吃饭都成了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他只有利用前世的机缘以及一些功法来修炼。
当东方升起第一抹鱼肚白时,当曙光划破天地时。
修炼之途,开始。
初一:轻狂翼少。
初中语文小小说(千年演义)王的猎场
王的猎场王统治着世界最大的国家,居住在最大的王宫里,头戴着硕大的王冠。
就是王宫里的椅子,也是最高最大,必须架着梯子才能爬上去。
总之,他使用的每一件东西,都必须比任何人的更大更好。
王宫里的那口大钟响起来了,那声音简直跟雷声一样,就是住在京城外也能听到。
大家知道,这是王开始早朝的信号。
大臣们纷纷涌进王宫里,支棱着耳朵,等待聆听王的旨意。
王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后,才缓缓说道,各位!我必须拥有一个猎场,大家看这事交给谁办好呢?王话音刚落,大臣们开始小声议论起来,说什么的都有。
尊敬的陛下!我反对!将军雅各布呼地一声站了起来,据我所知,陛下很少打猎,也不喜欢打猎。
既然这样,陛下又何必建这个猎场呢?雅各布将军!王皱了皱眉,虽然我不怎么喜欢打猎,可是作为世界上最大国家的王,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猎场,这像话吗?哼!这事就交给你来办……雅各布知道胳膊拧不过大腿,只好按照王的旨意,圈地,修围栏,放动物……不久,一个占地九十平方公里的猎场诞生了。
王很满意自己的猎场。
一次,有个小国的国王来访,王邀请他去猎场打猎。
在猎场里,王得意地说道,我猎场占地九十平方公里,大吧?这……这……小国国王尴尬地笑了笑,不瞒你说,鄙国虽然是小国,可是鄙人的猎场也有两百多平方公里。
王听了,脸阴得像一块能拧出水来的抹布。
送走小国国王后,王马上命令雅各布把猎场扩大到了五百平方公里。
猎场扩大没多久,又有一个外国国王来访,王又邀请他去猎场里……就这样,经过一次次扩建,王的猎场最后竟占了国土的百分之一。
哈!哈!这世界上再也没有比我这更大的猎场了。
在猎场里,王得意地笑了起来。
王的笑声很响亮,几只受惊的鸟儿嗖地一下飞上了天空。
尊敬的陛下!雅各布耸耸肩膀说,请您骑上马,我带您在您的猎场里转一圈吧。
这个主意不错!王很兴奋,自从猎场建好后,他只在京城附近走走,还真没有到外面看过,他得好好看看他的猎场。
一个月后,王和雅各布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那里一望无际,土地肥沃,可是大片的土地里长满了野草,好像很久没人耕种了。
初中作文(小说):终极者1.1
终极者1.1楼下,一个人在幸福的仰望天空。
他哪里知道,此时天上,正在举行一场极其严肃的大会。
会堂上,上帝严肃的对众神说:“据测算,20年后人间将有一场浩劫,我们是否帮助他们呢?”台下顿时议论纷纷,上帝严厉地说:“请代表发表意见。
”一个老神站起来,清了清嗓子,说:“我认为,不应该帮他们。
这是人类野心膨大的必然结果,而且,请看~”他手一挥,出现一幅画面:两个人和五个机器人与一个机器人搏斗,突然一阵强光,他们都成为碎末。
“请看,到时候自会有人拯救世界。
”突然,爱神丘比特说道:“但,他们都死了。
难道,我们要见死不救吗?”老神厉声说:“难道让他们养成不劳而获的代价吗?”台上无语。
许久,上帝才宣布结果:“大会结果,让人类自我拯救吧!”与此同时,人间诞生了一对兄妹,大的叫肖宏,小的叫肖丽。
二十年后,他们是否就是那两个拯救世界的人呢?19年后······地上有一超平常的百货大楼,但地下,却有一个极不平常的公司。
这个公司叫“巨无霸公司”。
这里生产机器人,但是,这个公司却有极大的野心:统治世界!当然,他们知道,单凭普通机器人是无法成功的,只有靠终极者。
终极者,顾名思义,即为“终极厉害者”。
它不同于普通的机器人,超级牛比!制作终极者,是很麻烦的。
摆在公司面前的第一大难题是:缺少资料、图纸。
毕竟,现在的科技,无法达到那么先进,这让他们很苦恼。
终于,他们决定,通过时空旅行,拿到资料。
“咚咚”公司员工立即集合。
原来,公司决定挑一个强壮的人,去未来谋生,拿回资料。
“第一轮,上刀山!”只见一排明晃晃的刀支在架上。
这时公司有人退缩了。
有人扔了个苹果下去,苹果立即整齐的分成三片。
退缩的人更多了。
现在,只剩124人了。
上刀山,需要超厚、超硬的皮。
有人暗暗为他们捏了一把汗。
“啊!!!!!!!!!!”“疼死我了······”“······”最后,只剩下16个人了。
NO. 1 【Noble】的【King】(上) 初中作文【1000字】
NO. 1 【Noble】的【King】(上)初中作文【1000字】让人恐慌的安静,只有这个季节的蝉鸣还在鸣唱着属于他们的曲调。
全场的人大气不敢多出,地上的人居然已经昏死过去,口吐白沫,惨不忍睹。
令人惊叹的小小身影站在中间,不为所动。
一时间僵持不动,不多时一抹橘色跑进场内,打破僵局。
“K!呼…!抱歉!瑞木的系统出现了点小问题…所以来晚了点。
”少年吐吐舌头,匆忙解释着什么。
五官看起来份外鲜明,俊美却不失可爱,一头橘色的短发竟让在场的人晃了晃眼,却在下一秒震惊!那个少女到底是什么来头?少年橙色的瞳孔已是少年身份的最好证明。
秋也木卓。
秋也的行为已经很好的告诉了大家,这个人,来头不小。
少女慢踏步走到秋也身边,似乎对他说了什么。
“等等等!前面的话我同意,但是这样针对他们不好吧。
”秋也听完少女的话踉跄了一下,话说K的脑子里到底装的是什么啊?“(holyone)应该会不满吧。
”收回平常的随意,秋也的话居然变得这么…虽然面带笑容,但秋也的目光却变得犀利,让在场的顿时压力大增。
毫无波澜,纯正的天蓝色却让人产生恐惧心理,不掺任何杂质,沉静的深潭。
蓝色的眸子射出目光好像闪亮的刀子,掠过众人的脸,让人感到隐隐的寒冷和畏惧。
“嘴巴。
”“留下来。
”随意的一句话却那么不得侵犯,和质疑。
人群中立刻有人不安起来,一直以自己身为(holyone)而骄傲的人们,此时都忍不住想要遮掩住胸前漂亮的花体字,少女所说的话让他们吓出一身冷汗。
少女扫视着地上惨不忍睹的画面,淡淡道:“处理掉。
”转身快步离去,碎发飘起,一枚银色的耳钉展露无疑。
精细的雕刻出一朵银色的玫瑰,而玫瑰的中间…K.(King),她是(Noble)的(King)!“嘛嘛~还真爱装酷,大家都听见了吧。
”秋也无奈耸耸肩,一副无可奈何样,转身。
“我们(Noble)并没有针对(holyone)的意思,身为(holyone)的人也不需要太紧张。
只要这件事大家不声张,我们定不会找你麻烦。
第三话 Limbo 初中作文【900字】
第三话Limbo 初中作文【900字】被抛弃的玩偶。
不会泪流。
“月,他死了。
”大厅内的一位子爵——梦魇,单膝跪着,低着头,恭敬地向影萧月汇报。
“嗯,很好。
你先退下吧。
”影萧月满意的点点头,让梦魇退下。
“是。
”梦魇应了一声,退下了。
“半血族呢……呵……”影萧月冷笑着。
“月,Carol要见您。
”“嗯,让他过来。
”梦魇将Carol带了过来,静候在一旁。
“月,”Carol开口了。
“为什么作为半血族的主人就不能活下去?”“半血族……血统不纯正,能力也很差。
当然要被除掉。
”影萧月瞟了Carol 一眼,淡淡地回答。
“可是,”Carol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你不也是半血族么?既然你这么说了,那么,你不是也应该被除掉么?很早的时候,主人就已经知道你是半血族了吧?你是要除掉知道你身份的人,才会找主人是半血族的借口吧?”影萧月惊了一下。
心中的怒火顿时就升了起来。
她很讨厌别人在她面前提起这件事——因为她的父亲是元老。
别人才都不敢说这件事。
现在,她的父亲退位了,新的元老已经上任,虽没有出面,但是她知道,新的元老很讨厌她。
因为她年幼时与他的长子玩闹,不小心伤了他的长子。
现在的她,略有些惊慌。
一道红光闪过,Carol已经倒在了地上。
他挥挥手,示意仆从把Carol带下去处理。
随后,他走到影萧月身边,与她耳语道:“月,刚才的事你不必在意。
放心吧。
”语毕,影萧月轻轻点了点头。
“我也要回去了,剩下的交给你了。
”月说道。
他点头。
家中——此时已是凌晨四点多了。
“呼…….再小睡一会吧”影萧月长舒一口气。
钻进了被窝里。
她睡的时候就像一只煮熟了的虾一样。
蜷着娇小的身躯。
[月:玖梦!!你够惹!我哪里娇小了!!梦:人物设定就酱紫……没办法…(被某月pia灰TAT)]玖梦:内啥……这篇渣文将就着看看哈~这个之前是从期中考试前几天开始写的……表示因为复习木有好好构思……所以就这样将就着看看~渣文随意吐槽。
小说作文600字
小说作文600字小说作文600字(精选51篇)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
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小说作文600字(精选51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说作文600字篇1—小男孩哭着,跳上一辆电车,电车马上开走了。
小男孩一边哭一边想:“我在小纸条上明明写着,照完了相,马上就走,可是我却占用了高尔基同志很长的时间,摆弄了很久,才照相,可是胶卷又忘在家里了,高尔基同志的时间多宝贵呀!是我占用了高尔基同志的时间。
”小男孩越想越难过,他回到家里,对妈妈说:“妈妈,今天,我去给高尔基同志照相,我占用了他很长时间,要照相时,胶卷又忘在家里了,您说高尔基同志还会让我给他照相吗?”妈妈说:“会的,你向高尔基同志道歉,说明原因,高尔基同志一定会让你再给他照相的。
”小男孩觉得也有道理,就再次拿上胶卷,背上照相机,去找高尔基同志了。
他坐上电车,来到高尔基同志的家,秘书看见了,马上报告了高尔基,说:“那个小男孩来了。
”高尔基说:“快让他进来!”秘书对小男孩说:“进来吧。
”小男孩轻轻地推开门,对高尔基同志说:“对不起,高尔基同志,上次过来,占用了您很长时间,也没照成,请原谅。
”高尔基说:“没关系,你没有错。
”小男孩又说:“高尔基同志,我这次来还是想给您照张相,贴在我们的墙报上。
因为上次没有带胶卷,所以,今天,我又来了”小男孩不像上次那样摆弄了很久,而是自己站在上次定好的位置,高尔基同志仍旧坐在那看报纸,很快,就拍下了两张照片。
后来,他把一张照片贴在了墙报上,一张送给高尔基同志留作了纪念。
自从照片贴到墙报上以后,同学们都说小男孩照片照的好,小男孩听了心里真高兴。
小说作文600字篇2“哦,桑娜,你早抱回来了,怎么不跟我早说呢?”“嘻嘻,我还觉得你和我想得不一样呢!”“西蒙是咱的好邻居,我一定同意!”古老的钟又安详地响了十二下,大家都静静地睡了,在呼啸的海涛声中睡得又香又甜,昏暗的早晨,渔夫又迎着彭湃的海浪出海了,桑娜也里外忙活着,缝缝补补,分着黑面包,还不时地望着七张宁静可爱的小脸。
初中初一作文小说:无上巅峰(一)
无上巅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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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孤府,灵墨山。
在灵墨山之巅,一名蓝衣女子正悄然而立,一头垂至娇臀的三千青丝被一根淡蓝色缎带轻束着,宛如倾国倾城一般的俏脸上满是清雅笑容,在她一颦一笑间,整个世间都黯然失色。
女子美眸望向远处,眸子中蕴含着一种深不可测的神情,宛如深深的潭水。
吹弹可破的俏脸上,始终平静。
忽然,蓝衣女子娇躯一动,如一只蓝蝶般,轻巧地掠下山崖,如雪山清泉落在玉盘般的清脆声音,在这天地间缓缓回荡:“逸轩哥哥?”听得少女呼唤,一丛绿植后行出一名男子,有些无奈得道:“每次都被你发现,你总得给哥哥我一个面子吧?”男子面容颇为清秀,脸庞上的温暖笑容,更为他添了几分潇洒帅气,一身青色衣袍更衬托出一份儒雅,这种气质,自然不是寻常人能拥有的。
此人,便是落云帝国四大家族独孤家族中的三少爷——独孤逸轩。
独孤逸轩宠溺地拍了拍少女的香肩,轻声道:“家族大会开始了,一起去吧。
”少女乖巧地点点头,随着他一起行出了灵墨山。
顿时,这片天地,极为宁静。
初一:陆晨钰。
无冕之王作文400字
无冕之王作文400字第1篇:无冕之王作文400字我们大家都知道,奥林匹克运动会是每隔四年举行一次的,所以对于每一个运动员来说,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这将决定着他们的努力是否可以让他们站在最高的领奖台上。
赢得了金牌不仅意味你在这项运动中的统治力,而且还能够给你带来名誉和金钱,甚至可以给你的国家带来更多的荣耀。
由此可见金牌是非常重要的,但是金牌却并不是代表了全部。
我们每一个人都非常的关心金牌,对于观众来说,他们计算了金牌的数量,这样一来他们的国家就可以排在更高的位置,这样他们就会对自己的国家而感到骄傲。
而对于一个运动员来说,他们需要用金牌来*自己的实力,他们每天都如此刻苦的训练着,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够获得一枚金牌。
他们将会代表他们的祖国而战,为祖国带来荣誉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情。
但是竞技体育是非常的残酷的,世界上有着许许多多的运动员,但是冠*却只有一个,虽然每一个人都想拿冠*。
金牌固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体育健儿们的竞技精神也是同样的重要。
一个运动员不能因为没有获得第一名而被大家所唾弃,他们应该受到大家的尊重,他们是无冕之王,只要运动员们带着竞争的姿态去享受每一次比赛,就已经足够了未完,继续阅读 >第2篇:项羽无冕之王作文在夕阳的余晖里,你拔剑自刎,鲜红的血液染红了乌*的水,已染红了天空,你就用这样一个决绝的方式了却了你的一生,项羽,你是一位孤胆英雄。
楚汉争霸开始之际,你的实力强于刘邦多少倍啊,你亦有多少机会可以杀了他啊,但是你没有,孤傲如你,怎会瞧得起那个混混出生的刘邦,又怎会想到那个只会问“为之奈何”的小子竟然会成为与你争夺天下的人呢?项羽啊,不杀他是你的失误,但也是你的仁慈,因为,毕竟你们是拜把兄弟啊,他刘邦可以不仁,你项羽怎么会允许自己不义呢?鸿门宴上,亚夫不止一次暗示你去杀刘邦,你却始终没有下手。
是不忍心杀这个兄弟,这个与你争夺天下的兄弟?还是不屑,不屑用这种手段来杀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我不知道,但无论如何,在这上面,你表现了你的君子之度,尽管这个不上他的决定无了你一生,但我相信,你不会后悔,哪怕时间可以倒转,你还是不会在鸿门宴上杀了他,因为你是项羽,你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项羽。
高中作文初中作文小说《我在》_1000字
《我在》 _1000字我在—— by:千紫陌她是丞相千金,他是先皇之子。
皇帝谋权篡位,担心他东山再起,赐他藩王,戍守边疆。
在路途中与她相遇,将她从山匪中救下。
至此,她便对他倾心,一路相随。
他治理边疆,一副沉溺山水自在一方的模样,但无人知道,他早已跟朝廷官员密信往来,以报杀父之仇夺天下之恨。
为了获得丞相支持,自从知晓她的心意以后,他便也做戏与她。
她不顾父亲反对,毅然嫁与他,没有十里红妆,没有家父伴娘,但那一袭嫁衣,一间婚房,还有同样穿着喜服的他,她便已觉得拥有了天下。
丞相最终被女儿折服,支持于他。
两人俨然一副恩爱夫妻相,在边疆已成一段佳话。
他读书,她在一边奉茶奏乐。
他吹箫,她便缓缓起舞如同落凡之仙。
他暗访,她便扮作侍女穿梭深巷。
他生日,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她亲自下厨为他煮了一碗长寿面,虽然是糊的。
她生日时却从未声张,以至于他至死都不知道她的生日是哪月哪日。
七年隐忍,终于到了皇帝身子渐衰朝中动荡不安的时候,他一掀而起。
带有先皇之子名号的他获得天下支持,根基不稳的皇帝一时竟不能奈他如何。
一年半后,终于杀进了京城。
大殿内,皇帝持刀挟持着她。
她知晓这是决定胜负之际,也知晓这是他一生的愿望。
不愿成为他累赘的她终狠心把脖子向刀刃伸去,带着满眸的不舍与悲伤。
他原本不想救她,她于他不过是个棋子罢了,不是。
吗?可当他看到她带着满眸的悲伤和绝望缓缓倒下,他竟感到心被揪紧。
他眼疾手快的将老皇帝一击毙命,冲到她身旁扶起她。
她的身子渐渐冰冷,透过他的手也将他的心降温。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将领们跪下高呼,他似听不见。
透过繁华的雕花窗户,他看见了同父亲被杀那一晚,一模一样的一轮血月。
“把她,以皇后之礼厚葬进皇陵”他说完这些,心从此被冰封。
他政治清明,治得一时太平盛世。
几十年后又一清明,他立下遗诏独自一人来到皇陵,抚摸着她的墓碑,将剑刺入自己的胸膛。
他说“我来陪你了,对不起,让你孤独了这么久。
”他说“我在你身边,现在在,以后也在,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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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 【Noble】的【King】(上)
让人恐慌的安静,只有这个季节的蝉鸣还在鸣唱着属于他们的曲调。
全场的人大气不敢多出,地上的人居然已经昏死过去,口吐白沫,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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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僵持不动,不多时一抹橘色跑进场内,打破僵局。
“K!呼…!抱歉!瑞木的系统出现了点小问题…所以来晚了点。
”少年吐吐舌头,匆忙解释着什么。
五官看起来份外鲜明,俊美却不失可爱,一头橘色的短发竟让在场的人晃了晃眼,却在下一秒震惊!那个少女到底是什么来头?
少年橙色的瞳孔已是少年身份的最好证明。
秋也木卓。
秋也的行为已经很好的告诉了大家,这个人,来头不小。
少女慢踏步走到秋也身边,似乎对他说了什么。
“等等等!前面的话我同意,但是这样针对他们不好吧。
”秋也听完少女的话踉跄了一下,话说K的脑子里到底装的是什么啊?
“(holyone)应该会不满吧。
”收回平常的随意,秋也的话居然变得这么…
虽然面带笑容,但秋也的目光却变得犀利,让在场的顿时压力大增。
毫无波澜,纯正的天蓝色却让人产生恐惧心理,不掺任何杂质,沉静的深潭。
蓝色的眸子射出目光好像闪亮的刀子,掠过众人的脸,让人感到隐隐的寒冷和畏惧。
“嘴巴。
”
“留下来。
”
随意的一句话却那么不得侵犯,和质疑。
人群中立刻有人不安起来,一直以自己身为(holyone)而骄傲的人们,此时都忍不住想要遮掩住胸前漂亮的花体字,少女所说的话让他们吓出一身冷汗。
少女扫视着地上惨不忍睹的画面,淡淡道:“处理掉。
”
转身快步离去,碎发飘起,一枚银色的耳钉展露无疑。
精细的雕刻出一朵银色的玫瑰,而玫瑰的中间…
K.
(King),她是(Noble)的(King)!
“嘛嘛~还真爱装酷,大家都听见了吧。
”秋也无奈耸耸肩,一副无可奈何样,转身。
“我们(Noble)并没有针对(holyone)的意思,身为(holyone)的人也不需要太紧张。
只要这件事大家不声张,我们定不会找你麻烦。
”秋也一项要应对这样的事情,早就十分熟练,但秋也似乎每次都和K 抱怨,说每次都要帮她擦屁股,K也不恼,因为秋也说的没错。
“如果有人泄露此事…就不是打一顿的问题了呦~各位…”
“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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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碎碎念————————
主角全名川澈凉
女性
面瘫属性
打架抽烟样样俱全。
以设定为玛丽苏(笑)不喜勿喷
文笔渣子
在此宣泄————————King(王)
Noble(贵族)
Saint(圣)
holyone(圣者)
初一:を见てな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