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统筹补偿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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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2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2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保障参合人员受益水平,保证基金安全高效使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____年度新农合补偿方案调整如下:一、门诊费用补偿(一)基金分配比例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门诊服务利用率、次均费用、实际补偿比等情况,结合今年筹资标准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要求,提取可用医疗补偿资金的____%设立门诊统筹基金,实行乡村两级统筹包干使用的办法。

(二)费用补偿标准1、一般疾病补偿(1)补偿标准:不设起付线,乡、村门诊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分别为____%、____%,日补偿限额分别为____元、____元,年补偿封顶线均为____元。

(2)补偿办法:参合人员到我市乡、村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应主动出示《合作医疗证(卡)》申请补偿,补偿金在应交款中直接减免,与就诊缴费同步进行。

市、乡合管办不再办理一般疾病门诊补偿。

2、特殊病种补偿(1)病种范围:①慢性活动性肝炎和肝硬化失代偿期;②高血压Ⅲ期;③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以及合并感染或有心、脑、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④帕金森氏综合症;⑤慢性阻塞性肺病;⑥脑卒中后遗症;⑦冠心病或心功能不全Ⅱ级以上;⑧强直性脊柱炎;⑨风湿性关节炎;⑩类风湿性关节炎。

(2)申请办法:①凡患以上____种疾病之一的参合患者,凭就诊医院出具的《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特殊病种申请表》和所申请病种的检查、化验报告单等相关材料,到所属乡镇合管办办理申请审批手续。

②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尿毒症、重性精神病和癌症术后放(化)疗的患者,直接凭检查、化验报告单、出院记录、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等相关材料到所属乡镇合管办办理补偿申请。

(3)补偿标准:①凡符合上述特殊病种补偿条件的参合患者,在市内定点医院就诊所发生的门诊费用,设立____元门诊起付线,当年度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为____%,年限额为____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一、政策定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二、目的: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根本目的,是要为农民建立起一种基本医疗保障机制,帮助农民减轻医药费用负担,从而提高农村医疗保健服务的可及性与公平性,使农民群众能及时享有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缓解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

三、意义:1、有利于农民用较低的费用,得到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2、有利于减轻患重病农民的经济负担。

3、有利于大多数农民在乡镇、村两级卫生机构就近就医,使有限的卫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4、有利于卫生资源流向农村卫生机构,提高乡镇、村基层卫生组织服务能力。

5、有利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有效保护劳动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6、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保持社会稳定。

四、政策内容筹资办法:在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具体筹资由乡镇政府牵头、村委会组织,以村委为单位收取每户应参合资金,并及时给参合农户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新农合基金补偿7元(从2011年8月15日开始执行);3、门诊重症慢性病补偿对符合门诊重症慢性病(纳入的病种)管理的对象,每年集中审定,实行“定点、定比例、定额”即时补偿的管理制度,在年度费用控制标准限额内,按70%的比例予以补偿。

(二)住院补偿1、普通住院补偿对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按不同医院级别和不同住院例均费用水平分别设置起付线及补偿比,实行“分段、分比例”方法进行补偿,年度封顶线100000元。

2、住院单病种补偿3、重大疾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补偿4、大病补充补偿各项补偿的起付线,封顶线,补偿比例都不同,乡镇级、县级、县以上、异地就诊起付线,封顶线,补偿比例也各不相同。

因特定情况而定。

五、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存在的问题1.仍有少数农民参合积极性不高,参合率有待提高2012年国家卫生部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农合制度自2003年开始试点,到2008年实现了全面覆盖,参合人口数从试点初期的0.8亿,逐年稳步增长,截至2012年6月底,参合人口达到8.12亿人,参合率达到95%以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专项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专项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赔偿方案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保障能力,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相关调整中央财政城镇居民基础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申报审核相关问题通知》(财社〔〕285号)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提升筹资标准起,各级财政对新农合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十二个月200元提升到240元。

其中中央财政每人每十二个月补助132元,地方财政每人每十二个月补助108元,对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省级和市县各负担50%,市县负担百分比由各市确定。

起,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十二个月50元提升到60元。

二、调整基金分配百分比当年可支配新农合基金包含当年筹集基金和历年累计结余基金,其中当年筹集基金分为门诊统筹基金、住院统筹基金和风险基金。

(一)门诊统筹基金:根据当年统筹基金总额20%-30%分配,用于一般门诊和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支出。

(二)住院统筹基金:除门诊统筹基金和按要求提取风险基金外,其它基金均列入住院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正常产住院分娩定额补助等。

(三)风险基金:年末按要求百分比提取风险基金,达成当年统筹基金筹资总额10%后不再提取。

风险基金是指统筹地域用于填补合作医疗基金非正常超支造成基金临时周转困难等专题贮备资金。

动用风险基金时,由统筹地域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并逐层上报,经省卫生厅会同省财政厅审定同意后方可动用。

三、提升新农合保障水平(一)提升门诊统筹基金保障水平。

1、一般门诊全方面实施门诊统筹总额预付制度。

根据《相关规范做好门诊统筹总额预算付费工作通知》(晋卫农〔〕13号)要求,认真做好门诊统筹总额预付测算和实施工作,按要求将通常诊疗费采取总额预付方法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

加强村卫生室定点管理,确保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

实施统筹区域内跨乡跨村就诊赔偿。

门诊统筹赔偿百分比不低于60%,封顶线不低于100元。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是指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患有慢性疾病的医疗
费用报销标准。

慢性疾病是指病程较长、进展缓慢、治疗复杂的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

针对这些慢性疾病,新农合提供了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助,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保障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财政部的相关政策规定,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根据
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费用而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针对不同的慢性疾病,新农合对其治疗费用有不同的报销比例。

一般来说,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疾病,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在50%至70%之间。

而对于一些罕见病或治疗费用较高的慢性疾病,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可能会更高。

其次,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还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了
区分。

一般来说,缴费较多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更高的补助标准,而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的参保人员也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助。

此外,新农合还对慢性疾病的治疗费用进行了限额管理。

即使患者的治疗费用
超出了一定的限额,新农合也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报销,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各地区可能会有
所不同。

因此,参保人员在享受慢病补助时,需要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以免出现误解或纠纷。

总的来说,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员患有慢性疾病时的基本医
疗需求,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通过合理的报销比例、限额管理和家庭经济状况的考量,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能够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的实际需求,促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发展。

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工作方案

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工作方案

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工作方案一、背景农村合作医疗(简称“合医保”)是我国目前农村居民社会医疗保障的主要形式之一,旨在解决农村居民就医费用高、保障水平低的问题。

然而,在实践中,一些地区的合医保缺乏规范化的操作,导致资金使用不透明、遗漏、浪费等问题的出现。

二、问题分析1. 资金使用不透明:有些地方的合医保管理者缺乏透明的资金流程,没有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情况不清晰,容易发生内外鬼作祟,造成资金流失或人员利益冲突。

2. 资金遗漏:由于在实践中,并非所有的农村居民都参加了合医保,或者是部分农村居民没有缴纳合医保费用,这些人医疗费用由于没有纳入资金补偿的范围内,容易造成资金的浪费和遗漏。

3. 资金浪费:一些地方的合医保管理者为了追求检查、治疗次数多,医疗费用高,对医疗服务的真实需求没有进行准确评估和正确引导,导致医疗服务过度消耗,致使资源浪费。

三、工作方案1. 加强资金管理:(1)建立规范化的财务管理制度,采用信息化的手段,做到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规范。

(2)完善合医保操作流程,确保每个环节的资金归属清晰、有据可查,做到资金不流失和遗漏。

(3)加强资金监管,设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及时排查并追究职务犯罪行为,保证透明度和公正性。

2. 完善合医保参保范围:(1)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合医保政策和流程,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对合医保的认识和了解,增强参保意识。

(2)加强合医保管理,及时登记参保人员信息,对缴费未到的农村居民进行责任追究,提高参保率。

(3)对于一些特殊群体、贫困人口、老年人等,制定相应的政策,加强对这些居民的保障力度,确保他们得到医疗上的及时和有效救治。

3. 加强医疗服务监管(1)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控和管理,明确医疗机构的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落实医院收费明细的公开、透明,确保医生按规范程序开药、开检查、开治疗。

(2)对于高收费、过度贵药物的开销,进行限制和规范,减少过度消耗。

(3)制定对医生的考核指标,包括对其诊断、治疗、用药等方面的考核,从而引导医生科学诊断治疗,规范农村医疗服务。

202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

202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

202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____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然而,在农村地区,医疗资源仍然相对匮乏,医疗费用逐年增长成为农村居民面临的一大难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国推出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即为参与该制度的农村居民提供医疗费用的补偿。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已经无法满足农村居民的需求,需要对补偿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

二、调查研究结果为了了解农村居民对于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的需求,我们对多个农村地区进行了调查研究。

结果显示,目前的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存在以下问题:1. 补偿标准过低:很多农村居民表示,目前的补偿标准无法覆盖他们实际的医疗费用支出,尤其是在严重疾病治疗时。

2. 报销流程复杂:农村居民反映,目前的报销流程繁琐,需要填写多份表格,提交多份证明材料,大大增加了他们的办理时间和精力成本。

3. 医院选择受限:农村居民普遍认为,目前的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对于医院的选择受到限制,他们无法自行选择医院就诊。

基于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____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

三、____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1. 提高补偿标准:根据调查研究结果和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我们将适当提高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标准。

具体补偿金额将根据不同就医项目和疾病种类进行调整。

2. 简化报销流程:我们将加大力度简化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流程,减少纸质材料的提交,推行电子报销方式,提高报销效率。

同时,我们将加强对医保经办机构的监督,确保补偿资金的及时发放。

3. 开放医院选择权:为了方便农村居民就医,我们将放开医院选择权,农村居民可以自行选择医院就诊。

同时,我们将建立医院评级制度,鼓励农村居民选择优质医疗服务。

4. 加强宣传和培训:为了让农村居民充分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的具体内容和政策红利,我们将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农村居民普及相关知识。

2024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医疗救助对象:具有我市户口的以下人员:(一)农村五保对象;(二)城乡低保对象;(三)百岁老人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众。

医疗救助内容以及申请程序。

实施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四位一体”的救助模式。

一、资助参合参保1、资助农村五保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门诊医疗救助1、日常门诊救助。

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低保对象中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和____周岁以上城乡低保老人,每年救助____元。

2、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

患有慢性肝炎、糖尿病(ii级或ii级以上)、高血压(ii级或ii级以上)、肺心病、精神病、癫痫病、类风湿关节炎等规定病种的农村五保对象和城乡低保对象,每年救助____元。

日常门诊和慢性病门诊救助由市社会救助局核发《医疗救助卡》,用于在指定医院在限定金额内免费看病或购药。

3、特大疾病门诊救助。

对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病、肝硬化伴腹水、红斑狼疮、白血病等特大疾病,因经济困难和治疗效果等因素影响,没有住院治疗的城乡低保对象,每年救助____元。

门诊救助申请审批程序。

由对象按照救助类型提出申请,提供____、户口本、低保证、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等资料到户口所在村(居)委会、乡镇办或低保委托管理单位按年度进行申报。

(一名对象只能享受一种门诊救助,不得重复)三、住院医疗救助对因患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农村五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对象进行救助。

住院医疗救助标准:参合参保的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住院,在获得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减免后的自付费用,按照救助比例予以求助。

具体救助比例为:①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乡镇医院和本市县级医院____%,县以上及外县市医院____%;②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乡镇医院和本市县级医院____%,县以上及外县市医院____%;③农村低保对象:乡镇医院____%,县级医院或县以上及外县市医院____%;④城市三无对象(即城市低保一类对象):本市乡镇医院、县级医院或县市级以上医院____%;⑤城市低保对象:本市乡镇医院、县级医院或县市级以上医院____%。

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

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

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一、门诊补偿政策1、农民个人家庭账户人均40元。

门诊统筹人均15元,门诊统筹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60%,年度个人门诊统筹封顶线80元,可在家庭成员间调剂使用。

2、参合农民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一律免收一般诊疗费。

非参合农民门诊就医一般诊疗费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收取(豫政办[xx]80号文件)。

一般诊疗费工程包括门诊挂号费、门诊诊查费、注射费(含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皮下输液、静脉输液、小儿头皮静脉输液所必须的注射器和一次性输液器)和药事效劳等工程费用。

在一般诊疗费之外,卫生机构不得再加收续瓶费、躺椅费、留观床位费、降温取暖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二、住院补偿政策(一)根本补偿政策 1.市内住院就医补偿政策2.市外住院就医补偿政策3.参合人员年度内在同级别医疗机构第二次及其以后住院,起付线降为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的50%;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儿童住院,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根底上降低50%;参合人员在县级及以上中医院住院治疗,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根底上降低100元。

对符合条件享受两项及以上起付线优惠政策的参合人员,只能享受最高级别的一项优惠政策。

4.参合人员利用中医药效劳的住院费用补偿起付线以上局部,补偿比例提高5%。

5.参合孕产妇住院平产,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限价内定额补助300元,在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新农合定额补助450元。

对病理性产科住院分娩按疾病住院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6.参合人员经转诊至省外各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实际补偿比例过低的,可将住院医疗总费用去除起付线后,按不低于30%的比例给予保底补偿。

7.对一次性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参合患者,新农合实行分段补偿,5万元以内(含5万元)局部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规定比例补偿,5万~8万元(含8万元)局部按80%的比例给予补偿,8万元以上局部按90%的比例给予补偿。

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标准

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标准

新农合二次报销标准、比例合规医疗费用指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即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和一类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符合医保“三个目录”范围除自费费用(含超标的服务设施)以外的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按费用高低分段确定报销比例,并实行累加补偿,报销起付标准暂定为1.5万元,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具体为:1.5万元—6万元(含6万元)报销55%,6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60%,10万元—15万元(含15万元)报销65%,15万元以上报销70%。

恶性肿瘤、血透、血友病、肝肾器官移植等患者15万元以上合规医疗费用,经审核同意后报销70%。

需转外治疗的,经批准办理转外手续,报销比例统一为50%。

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万元,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为6000元。

大病保险的目标是避免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因此,实行的是分段报销,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起付线在0~2万元(含2万元)的,报销比例为50%,2~4万元(含4万元)的,报销比例为60%,4~6万元(含6万元)的,报销比例为70%,6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达8 0%。

据悉,全市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一个年度内的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均不低于53%,具体的筹资标准、起付线、分段报销范围及比例等具体指标,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筹资水平和医疗费用增长水平逐年调整,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此外,需要转到区外治疗的,按转外就医管理办法,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并办理转院手续的,超出大病起付线部分合理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50%。

大病保险缴费标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每人30元,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每人24.57元,但这不需要参保人另行办理参保和缴费,而是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资金作为大病保险资金,不增加城乡居民额外负担,因此,大病保险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基本医保基金,既不增加政府投入,也不增加个人负担,又能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202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

202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

202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____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第一部分:绪论引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NRCMS)是中国农村地区的一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农村居民提供医疗费用的补偿和报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的提高,农村居民对医疗保健的需求也不断增加。

为了有效解决农村居民的医疗保健需求,我们制定了____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健水平,促进农村地区的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第二部分:方案目标1. 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健水平。

通过增加补偿比例和范围,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费用报销率,减轻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

2. 完善农村医疗保健服务体系。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使农村居民能够在家门口享受到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3. 加强健康教育和宣传。

通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素养和医疗保健意识,促进农村地区的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第三部分:方案内容1. 提高补偿比例和范围。

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比例,提高基本保险金额,扩大补偿范围,包括药品费用、治疗费用、手术费用等。

同时,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控制医疗费用的上涨。

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和设备设施。

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财务支持,提高医疗机构的运营能力。

3. 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

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素养和医疗保健意识。

开展普及性健康知识讲座和培训,提供预防保健指导。

4. 加强信息化建设。

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信息化管理,建立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健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和管理。

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医疗费用的报销效率和准确性。

第四部分:方案实施1.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通过增加财政投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确保补偿资金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

2. 完善管理机制。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2023年新农合报销比例规定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2023年新农合报销比例规定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2023年新农合报销比例规定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我国农村居民参加的一种大病保险制度,旨在提供贫困农户和农村低收入居民的医疗费用报销服务。

新农合的报销范围以及报销比例是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2023年新农合报销比例将有所调整,并将进一步扩大报销范围,为农民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2023年新农合报销比例的规定。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通知,2023年新农合报销比例将由现行的50%提高到60%。

这意味着,农民在就医时,可以获得更多的医疗费用报销,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新农合的报销比例提高,标志着我国在医疗保障方面的不断提升,对农民的生活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除了报销比例的提高,2023年新农合还扩大了报销范围,进一步保障了农民的医疗费用。

具体来说,新农合将增加对高价药品、罕见病治疗以及特殊病种的报销。

在过去,许多农民因为就医时需要购买贵重药物或治疗罕见病而承担了巨大的经济压力。

而新农合将通过增加药品目录和病种目录,使这些医疗费用可以得到更多的报销。

这无疑将大大减轻农民的医疗负担,提高他们的就医信心。

此外,新农合还将进一步完善对慢性病的报销。

在目前的规定下,新农合对慢性病的报销比例较低,农民需要自己承担较大部分的医疗费用。

然而,在2023年,新农合将逐步提高对慢性病的报销比例,以缓解农民因慢性病治疗而面临的经济压力。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使更多的农民能够及时得到慢性病的治疗,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与此同时,新农合还将进一步加强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合作,提高报销的便利性和效率。

目前,一些农村地区的医疗资源匮乏,农民就医困难。

新农合将通过与定点医疗机构合作,为农民提供更多便捷的医疗服务。

农民将能够在就医时直接与定点医院结算,并享受到更高比例的报销。

这一措施有助于解决农村就医难题,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总之,2023年新农合报销比例的提高以及报销范围的扩大将给农民带来更好的医疗保障和经济福利。

农村户口大病补贴标准

农村户口大病补贴标准

农村户口大病补贴标准农村户口大病补贴是指国家为农村户口居民提供的一项重要医疗保障政策,旨在帮助农村居民应对因大病所带来的高额医疗费用。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农村户口大病补贴标准是根据患者所患疾病的种类和医疗费用来确定的。

下面将详细介绍农村户口大病补贴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农村户口大病补贴标准的确定是基于疾病种类的。

国家将大病分为三类,分别是一类疾病、二类疾病和三类疾病。

一类疾病包括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急性传染病等,二类疾病包括白血病、尿毒症、严重精神障碍等,三类疾病包括冠心病、糖尿病等。

不同类别的疾病对应的补贴标准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一类疾病的补贴标准最高,三类疾病的补贴标准相对较低。

其次,农村户口大病补贴标准还与医疗费用挂钩。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农村户口大病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的医疗费用超出一定金额后,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大病补贴。

这一金额通常被称为“起付线”,超出起付线部分的医疗费用可以享受补贴。

起付线的金额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做出相应调整,以保障农村户口居民在面对大病医疗费用时能够得到应有的帮助。

最后,农村户口大病补贴标准的具体发放由当地政府负责执行。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医疗资源情况等因素,确定相应的补贴标准,并组织实施。

同时,为了保障补贴资金的使用效果,各地还会建立健全的审核机制和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能够精准有效地用于真正需要帮助的农村户口大病患者身上。

综上所述,农村户口大病补贴标准是一个重要的医疗保障政策,对于缓解农村居民因大病医疗费用所带来的经济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确保补贴政策能够真正惠及需要帮助的农村户口大病患者,为他们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

河南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比例

河南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比例

河南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比例二次报销在多少天范围之内可以报销今年10月1日起,河南将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

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又称大病二次报销,根据政策,除了正常新农合报销外,今年1月1日后生病的参合农民还可进行二次报销,二次报销起付线为1.5万元,年度内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

目前,省政府办公厅已经向各地印发《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督促实施。

二次报销补偿比例分三档,最低为50%8月7日,71岁的黄女士出院了,因为炎性肠病而紧急住院的她,在医院内花了6.5万元,新农合报销后,她还自付了3.5万元。

幸运的是,她赶上了我省即将实施的大病保险政策。

“全省的大病保险政策是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过,今年1月1日至9月30日符合条件的参合农民也可以享受这一政策。

”省卫生计生委农村卫生处调研员戴能光说。

以黄女士为例,经过核准,新农合报销后,她自付的3.5万元费用中合规费用为3万元,届时,她的新农合二次报销金额为(3万元-1.5万元)×50%=7500元。

再举一例,78岁的肺癌患者刘先生住院共花费40万元,除去新农合报销后自付20万元,经核查,20万元费用中合规费用为15万元,那么,他的二次报销金额则为(5万元-1.5万元)×50%+5万元×55%+5万元×65%=7.75万元。

此外,新农合大病报销只能报销“合规费用”,该费用暂定为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目录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

钱从哪来不再交钱,由新农合基金支付“参合农民不需要另外交钱,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

”省卫生计生委农村卫生工作处处长王耀平说,筹资标准以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差异化筹资依据,今后,大病保险的筹资水平,将根据新农合筹资水平及基金支付情况逐步提高。

据戴能光介绍,2014年度,我省的筹资标准分为16元、15元和14元三个档次,“收入高的地市筹资水平也高,比如郑州市是每人16元,周口市是每人14元。

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为完善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全面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X)和医疗救助整合工作,建立起统筹城乡、惠民高效、公平公正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均等化、医疗救助精准化,根据《X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实施方案》(X〔X〕3号)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x〕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标和要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完善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理顺城乡医保管理体制,统一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加大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力度,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位一体”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形成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政策标准、经办服务和信息系统,实现城镇居民医保和X管理职能的整合,促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持续稳健发展。

X年1月1日起,建立全区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缴费标准、待遇水平、目录范围、信息系统和基金管理的“六个统一”;建立全区统一的贫困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实现筹资渠道、救助对象、救助条件、救助标准的〃四个统一”。

二、基本原则(一)统一领导,部门联动,稳妥有序。

在区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区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确保一个政策、一个步调、稳妥有序进行。

(二)突出重点,统一要求,整体划转。

把人员、基金、信息数据和财务资产移交作为整合移交工作的重点,按照“人随事走,先审后交、账目清楚,信息完整、系统正常”的要求,X职能、机构、编制、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数据等在规定时限内整体划转移交人社部门。

(三)有序衔接,双轨运行,逐步并轨。

整合移交期间,保持现有政策体系、待遇标准不变,保持原业务经办和基金管理制度不变,保持管理服务水平不降,确保X年实施全区统一、城乡一体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贫困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

大病保险统筹补偿方案(最新)

大病保险统筹补偿方案(最新)

大病保险统筹补偿方案为进一步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制度,着力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减轻高额费用患者经济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方案》(国办发〔xx〕57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x办〔xx〕55号)和《关于印发〈xx省新农合大病保险指导方案(xx版)〉的方案》(卫基层秘〔xx〕64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与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大病、政府主导、专业承办、政策联动”的基本原则。

在新农合大病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xx年进一步巩固完善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最低不少于70%,并通过紧密衔接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及医疗救助等制度,有效减少参合大病患者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

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加强承办能力建设,推进大病保险即时结报与简便结报,提高工作效能。

二、资金筹集根据《x县新农合大病保险统筹补偿方案(xx版)》规定的待遇为基础,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科学测算新农合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

xx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按照每年度每参合人口30元标准从新农合基金累计结余中列支。

遵循“保本微利”的原则,新农合大病保险盈利率控制在2%—3%的范围之内。

三、资金管理(一)基金用途。

大病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比例支付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支付大病保险合同约定的商业保险机构合理盈利。

(二)基金账户。

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设立收入账户和赔付支出账户,大病保险业务须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封闭运行。

(三)基金拨付。

新农合大病保险合同约定额(人均筹资标准×参合人数),由县财政部门按季度从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拨付至商业保险公司的收入账户。

拨付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月,每季度拨付额为大病保险合同约定额的1/4。

(四)基金结算。

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合同年度基金结算。

22类重大疾病报销标准

22类重大疾病报销标准

22类重大疾病报销标准如下:
1.患22类重大疾病的参合农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门诊纳入新农
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

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给予救助。

2.除患22类重大疾病外的参合农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门诊纳入
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

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年度累计超过4万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给予救助。

3.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费用和救助金额累计时间按自然年度计算,年
度救助额封顶线10万元。

2023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

2023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

2023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引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NCMS)是中国农村地区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旨在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保障。

为了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的统筹补偿方案,2023年县级政府制定了一项新的方案,旨在提高合作医疗的覆盖率和保障水平。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3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具体内容。

背景农村地区的医疗资源相对匮乏,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较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从2003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旨在通过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和补偿,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方案内容1. 统筹范围扩大2023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将扩大统筹范围,包括以下方面:•扩大参保人群范围,提高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率;•将原先的合作医疗参保人员的配偶、子女等纳入统筹范围;•将城镇农村居民参保人员和农民工纳入统筹范围。

2. 提高保障水平2023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将提高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包括以下方面:•提高医疗费用补偿比例,降低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扩大补偿范围,将原先的基本医疗费用外,还将覆盖一部分特殊药品费用;•增加大病救助保障,为合作医疗参保人员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

3. 加强管理与监督为了保证2023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有效实施,加强管理与监督是必要的,具体措施包括:•设立医疗费用监控机制,对医疗服务机构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防止过度收费;•定期组织审计,对医疗费用补偿情况进行审核,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合作医疗的知晓率,并加强对参保人员权益的维护。

实施措施为了确保2023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顺利实施,还需要以下具体措施:1.建立健全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机构,制定相关的经费管理规定;2.完善参保登记和费用报销制度,简化参保手续和报销流程;3.加强医疗服务机构的约束和监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4.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捐助等方式筹集合作医疗基金,确保基金的充足性;5.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督和审计,保证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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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统筹补偿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完善我县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着力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有效减轻大病患者经济负担,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根据省卫计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x新农合大病保险指导方案(xx版)的通知》(卫基层秘〔xx〕64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本着“以人为本、保障大病、政府主导、专业承办、政策联动”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筹集
xx年,我县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按当年筹资基金总额的5%予以安排,从xx年的新农合基金中切块列支,不再额外向参合个人收取。

二、基金管理
新农合大病保险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

大病保险资金由县财政部门按照承办合同规定约定拨付给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设立收入账户和赔付支出账户。

大病保险基金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封闭运行。

xx年新农合大病保险盈利率确定为2.5%。

按大病保险筹集资金总额提取盈利部分后的专项基金数额作为盈亏结算的基数。

原则上,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应在参合年度的次年3月底之前完成合同年度大病保险赔付,4月底之前与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完成大病保险基金盈亏结算。

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合同年度大病保险补偿后的结余部分,全部返还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如出现亏损,非政策性亏损部分全部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因政策性调整、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的大病保险基金亏损,由新农合基金与商业保险公司按亏损总额的70%、30%分担。

三、基金用途
支付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支付大病保险合同约定的商业保险机构合理盈利。

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范围。

参合年度已享受新农合住院补偿或者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新农合补偿后的住院医药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及特殊慢性病门诊新农合补偿后自付费用列入合规费用范围。

下列费用不列入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范围:
1.在非医疗机构、非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Ⅴ类医疗机构、预警医院、发生的医药费用。

2.门、急诊(不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发生的医药费用。

3.《xx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规定的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费用;单味使用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费用。

4.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和组织源。

5.单价超过0.5万元的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以及支付部分费用的检查、治疗类项目,超过0.5万元以上部分的费用(系统设置最高限价)。

即:该类项目按照(0.5万元*数量)计入合规费用。

6.单价(计价单位:支、瓶、盒)超过1万元的药品,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的费用(系统设置最高限价)。

即:该类药品按照(1万元*数量)计入合规费用。

7.单价(最小使用计价单位)超过3万元的医用材料,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的费用(系统设置最高限价)。

即:该类医用材料按照(3万元*数量)计入合规费用。

8.临床使用第三类医疗技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血液系统疾病技术除外)的费用。

9.参合年度累计住院日达到150天,从第151天起发生的医药费用(跨150天与151天的当次住院,按照日均住院费用划分150天之前、之后费用)。

10.同时超出《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xx年版)》与《xx 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所产生的医药费用。

11.超出xx《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收费标准,超出标准部分的医疗服务费用(大病保险系统设置最高限价)。

12.享受新农合定额补助的住院分娩(含手术产)当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

13.意外伤害、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刑事犯罪、自伤、自残、自杀(精神病发作除外)、吸毒、酗酒,戒烟、戒毒、各类非功能性整形与美容、各种医疗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工伤鉴定、伤残鉴定、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等原因产生的一切医药费用;出国和
出境期间发生的一切医药费用;应当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和第三方承担的医药费用。

14.因突发性疾病流行和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大范围急、危、重患者的医药费用。

15.统筹地区新农合规定的其它不合规医药费用。

四、补偿对象
为xx年度我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群众。

五、补偿标准及补偿办法
(一)起付线。

我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万元。

(二)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的计算。

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可以单次住院计算,也可以将多次住院及在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慢病门诊费用累加计算。

参合年度,参合农民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时间与享受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间规定一致。

计算公式: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参合患者住院及特慢病门诊医药费用—不合规费用—新农合已补偿费用—原新农合补偿起付线(多次起付线累计计算)—大病保险起付线。

按病种付费病种住院患者,新农合已补偿费用=实际住院医药费用-患者自付费用。

(三)保障水平。

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分段设定补偿比例,合规可补偿费用最低补偿比例为50%。

各费用段补偿额累加得出大病保险总补偿额。

具体见下表:
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分段补偿比例
(四)封顶线。

参合年度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累计补偿封顶额为20万元。

(五)报销流程。

参合患者先办理新农合补偿,后办理大病保险补偿。

未享受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不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待遇。

大病患者可以选择单次住院费用申请大病保险补偿,也可以选择多次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门诊累计费用申请大病保险补偿。

参合年度内办理第2次及第2次以上大病保险补偿时,本着利益最大化原则,重新累计大病患者前次及本次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分段计算大病保险补偿总额,减去前次大病保险已补偿额,得出本次大病保险应补偿额。

对自行购买商业保险的大病患者,原则上先办理商业保险报销,再凭发票复印件(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及商业理赔单原件,申请新农合报销及大病保险报销。

(六)申请补偿时须提交的材料。

按照必要与简便原则,承办商业保险机构凭下列材料办理补偿:
申请大病保险补偿患者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新农合补偿结算单原件;
3.出院小结原件,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医疗机构住院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医药费用清单原件,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含带有明确诊断的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及当年就诊的门诊病历;
7.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参合患者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所需材料齐全的,承办机构要及时办理补偿;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最大限度的方便参合患者。

(七)补偿地点。

实行一站式服务。

在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办理大病保险补偿业务。

六、其他要求
(一)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费用给予进一步补偿的一项制度性安排。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大病保险政策的宣传,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为大病保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本方案从xx年1月1日起实施。

(三)本方案由县卫计委、财政局共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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