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十二接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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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数据管理规定

主数据管理规定

主数据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2)第三章主数据审核与权限管理 (3)第四章主数据标准管理 (4)第五章主数据质量管理 (4)第六章主数据维护和使用 (4)第七章奖惩规则 (5)第八章附则 (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公司主数据统一、规范管理,使主数据有效地为业务提供准确、及时和规范的基础数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主数据管理组织与职责、主数据标准、主数据维护和使用、主数据质量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产业公司。

第四条主数据标准由公司主数据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制定。

适用范围内的公司或组织新建信息化系统时,必须执行本规定;对于已经建设完成的信息化系统,需要对接主数据的,须根据本规定完成改造。

凡未严格遵循及执行标准的系统,主数据管理部门有权终止其运行直至整改完成。

第五条主数据管理平台是公司实现主数据标准化的唯一平台。

集团公司的主数据由主数据管理平台统一赋码、统一分发供各系统使用。

第六条主数据管理平台是集团公司主数据的权威数据源,各公司、组织在使用主数据时,必须从主数据管理平台获取,不得私自对接其它数据源。

第七条定义主数据:描述企业核心业务活动对象,可在企业信息系统间广泛共享的数据。

主数据指那些描述核心业务对象或实体的基本业务数据,是公司所有生产运行和经营管理业务进行的基础,这些主数据长期存在并且被重复应用于公司的多个业务部门和信息系统。

主数据标准:企业内部对主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的定义。

主数据标准包括数据标准、质量标准、安全标准以及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数据标准包括业务标准与技术标准:业务标准是对主数据业务属性的定义,包括属性定义、分类类型及业务解释;技术标准是对主数据技术属性的定义,包括编码规则、数据类型、格式等内容的规范化定义。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八条公司主数据管理组织由主数据管理部门、专家组、系统管理员、接口开发维护人员构成。

第九条公司主数据管理部门负责主数据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推进,负责主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和管理运营,通过主数据管理平台提供面向各系统的应用接口。

车间管路规章制度范本

车间管路规章制度范本

车间管路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车间管路管理,确保车间生产秩序和员工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车间内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车间管路指的是车间内的设备、机器、材料及其他相关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危险化学品、工具等。

第四条车间管理人员应制定具体的管路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第五条所有员工都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并积极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

第二章管路管理第六条管路管理人员应对车间管路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

第七条管路管理人员应对管路进行分类管理,采取合理的存放和摆放方式,避免混淆和丢失。

第八条管路管理人员应对危险化学品等特殊物品进行专门管理,保证安全使用并避免泄漏事故。

第九条管路管理人员应建立完善的维修保养制度,保证设备定期检修,避免因故障导致生产中断。

第十条管路管理人员应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遵守操作规程,杜绝事故发生。

第三章管路操作第十一条所有员工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操作车间管路,未经许可禁止操作设备。

第十二条所有员工在操作管路时必须穿着工作服和安全帽,保证自身安全。

第十三条操作管路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四条操作管路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报告领导或相关人员处理。

第十五条操作结束后,必须将设备清洁干净并归还存放位置,保持车间整洁。

第四章管路维护第十六条管路维护人员应按照维修保养制度进行设备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管路维护人员应及时发现和修复设备故障,避免因故障而导致生产延误。

第十八条管路维护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和保养,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十九条管路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管路进行润滑保养,保证设备顺畅运行。

第二十条管路维护人员应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等特殊物品进行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第五章管路安全第二十一条管路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保证员工安全。

工程项目十二制度

工程项目十二制度

工程项目十二制度一、项目管理责任制度确立项目经理负责制,明确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负总责。

同时,建立项目团队成员的责任体系,确保每个成员都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二、设计管理制度设计是工程的基础,必须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

设计管理制度要求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并对设计变更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三、施工管理制度施工管理制度要求施工单位遵守施工操作规程,实施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且合理调配资源,保证工程进度。

四、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从材料采购、施工过程到成品验收各个环节都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五、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够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同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环境保护制度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如合理处置建筑垃圾、减少噪音污染等,确保工程符合环保要求。

七、进度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并定期跟踪进度情况,及时调整资源配置,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八、成本控制制度通过成本预算、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等手段,有效控制工程成本,防止超支现象的发生。

九、设备材料管理制度对工程所需设备和材料进行严格的选择和采购管理,确保设备材料的质量和供应及时性。

十、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合理安排人力资源,提供员工培训和发展机会,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团队的工作效率和协作能力。

十一、合同管理制度严格合同管理,确保合同条款的执行,处理好合同变更和索赔事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十二、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工程信息档案管理系统,包括设计资料、施工记录、验收文件等,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室外集中充电桩管理规定(3篇)

室外集中充电桩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室外集中充电桩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用户权益,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的室外集中充电桩。

第三条室外集中充电桩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应当遵循安全、高效、便捷、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室外集中充电桩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室外集中充电桩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使用、维护和拆除室外集中充电桩。

第二章充电桩的安装第六条室外集中充电桩的安装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二)符合城市规划、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电力设施保护等要求;(三)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四)不影响周边环境。

第七条安装室外集中充电桩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安装室外集中充电桩的申请报告;(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四)相关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五)安装单位或者个人的资质证明。

第八条能源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批准的,颁发安装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九条室外集中充电桩的安装工程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条室外集中充电桩安装完成后,安装单位应当组织验收,并向能源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备案。

第三章充电桩的使用第十一条室外集中充电桩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二)按照充电桩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三)爱护充电桩设备,不得损坏;(四)不得擅自改变充电桩的功能和用途。

第十二条用户使用室外集中充电桩,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使用合法的充电卡或者充电APP;(二)按照充电桩的收费标准支付费用;(三)不得在充电过程中使用明火、吸烟等行为;(四)不得在充电过程中离开车辆,确保充电安全。

消防工程接口管理制度最新

消防工程接口管理制度最新

消防工程接口管理制度最新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消防工程的管理,提高消防工程的安全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消防工程的設計、施工、檢驗、驗收和使用等活動。

第三條消防工程接口管理應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確保消防工程的安全運行。

第四條消防工程接口管理應堅持“預防為主、保護眼睛和耳朵”的方針,加強對消防工程進行風險評估和管控。

第五條應加強消防工程接口管理的宣傳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消防知識。

第二章消防工程接口管理的職責第六條消防工程接口管理應明確相關單位的職責,建立健全的管理機制。

第七條設計單位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對消防工程進行設計,確保消防設備的有效運行。

第八條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和相關規范要求,對消防工程進行施工,確保消防工程的質量和安全。

第九條檢驗驗收單位應對消防工程的設計、施工和使用進行檢驗驗收,確保消防工程符合要求。

第十條使用單位應負責消防工程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確保消防設備的正常運行。

第三章消防工程接口管理的措施第十一條消防工程接口管理應健全相關制度,確保各個環節的連貫和協同。

第十二條應加強消防工程接口管理的督導和監督,確保各項工作的有效執行。

第十三條應建立完善的消防工程接口管理信息系統,提高信息化水平。

第十四條應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應對消防事故進行及時處置。

第十五條應加強對消防工程的風險評估和管控,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第四章消防工程接口管理的監督第十六條各地消防部門應對消防工程進行監督和檢查,確保消防工程的安全運行。

第十七條消防工程接口管理應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協作,共同推動消防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消防工程接口管理應定期進行自查自律,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第五章消防工程接口管理的執行第十九條本制度由消防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解釋權歸屬消防部門。

消防工程接口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為了做好消防工程接口管理工作,提高消防工程安全水平,促進消防工程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工程部工具管理制度

工程部工具管理制度

工程部工具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工程部门工具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部门所有工具的管理和使用。

1.3 工程部门工具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节约的原则。

二、工具的采购与管理2.1 工程部门所需工具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程需求提出采购申请,经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2.2 工具采购应选择合格供应商,确保工具的质量。

2.3 工程部门应设立工具管理员,负责工具的验收、登记、保管、发放、回收、保养和报废等工作。

2.4 工具管理员应定期对工具进行清点,确保工具数量和状态的准确性。

2.5 工程部门应建立工具使用记录,记录工具的使用时间、使用人员、使用情况等信息。

三、工具的使用与维护3.1 工程部门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工具,不得违章操作。

3.2 使用工具时应确保工具的安全性能,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

3.3 工程部门人员应定期对工具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工具的完好性。

3.4 公用工具应由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个人工具应由使用者负责。

3.5 工程部门应定期组织工具保养培训,提高员工维护保养工具的技能。

四、工具的借用与归还4.1 工程部门内部借用工具应填写借用单,经批准后方可借用。

4.2 借用工具应按时归还,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借用时间,应重新办理借用手续。

4.3 借用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价赔偿。

4.4 工程部门对外借用工具应签订借用协议,明确借用期限、范围、责任等事项。

五、工具的报废与更新5.1 工程部门应定期对工具进行评估,确定报废和更新的范围。

5.2 报废工具应经过审批手续,报废后的工具应及时清理出库。

5.3 更新工具应按照采购管理规定进行。

六、监督与考核6.1 工程部门负责人应对工具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6.2 工程部门应建立工具管理考核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考核。

6.3 工程部门应定期对工具管理员进行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七、附则7.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办公用口管理制度

公司办公用口管理制度

公司办公用口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为规范公司内部及外部通信渠道的管理,确保信息传递的效率与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以公正客观、重点突出为原则,旨在通过明确管理职责、流程和标准,达到高效管理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员工以及临时工。

同时,对于公司的合作伙伴和供应商等外部人员在涉及公司办公用口时,也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三、管理职责1. 行政部门负责公司办公用口的整体管理工作,包括采购、分配、维护和报废等。

2. IT部门负责技术支持,确保通信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情况,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四、使用规范1. 员工应合理使用办公用口,不得用于私人事务。

2. 严禁利用公司通信设施进行违法活动或传播不实信息。

3. 保持通信设备清洁,避免造成损坏。

4. 对于重要信息,应采取加密或其他安全措施进行传递。

五、资产管理1. 所有办公用口应登记备案,明确责任人。

2. 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更换或移动办公用口设备。

3. 对于损坏或报废的设备,应及时上报行政部门处理。

六、信息安全1.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信息安全政策,不得泄露敏感信息。

2. 定期对通信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防止信息泄露。

3. 对于涉及机密信息的通信,应采用专用通道并限制访问权限。

七、培训与宣传1. 新员工入职时应接受办公用口管理制度的培训。

2. 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管理制度更新的宣传和培训。

3. 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八、监督与考核1. 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检查办公用口的使用情况。

2.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3. 鼓励员工相互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和修订。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教室多媒体使用管理制度及使用说明

教室多媒体使用管理制度及使用说明

教室多媒体使用管理制度及使用说明教室多媒体使用管理制度及使用说明教室多媒体使用管理制度教室多媒体设备为班级提供多媒体教育、教学环境,各位任课教师和学生均有管理和爱护的义务和责任。

为了更好的利用多媒体技术服务于教育教学,为确保多媒体在教学中正常运行,特制定制度如下:1、多媒体管理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要引导、教育学生维护好多媒体设备,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察原因。

2、每班推选一名电教委员,具体负责多媒体设备的日常看护工作,禁止在机柜上放东西。

每班的多媒体设备使用记录由电教委员负责。

下课后,任课教师要在多媒体使用记录上签字。

3、使用多媒体设备后应及时关机、关闭电源并落锁,钥匙由班主任统一管理,期末上交总务处,切实做好防盗工作。

4、各班电教委员应经常对多媒体设备进行清洁卫生工作,做好防尘、防水、防潮、防震、等日常管理。

保持多媒体设备以及设备的周边干净整洁,每天必须清整一次,确保多媒体正常运行。

如发现锁、柜门有损坏的,及时报总务处修理。

如系人为造成的损坏有个人负责赔偿。

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5、禁止在多媒体设备上乱贴乱画,不能利用多用插座充电等。

否则将按违规违纪处理。

6、使用多媒体设备时,要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一旦有故障,应立即报告多媒体管理人员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表现。

7、多媒体是比较昂贵的教学设备,如有人为所造成的损坏有个人负责赔偿,如有故意损坏硬件要加倍处罚。

多媒体教室使用说明1、打开中控面板,点上课和投影机开,开电脑,用钥匙开电子白板。

2、使用笔记本时,用VGA线一头插笔记本的显卡接口,一头插中控面板上的笔记本接口,按下中控上的“笔记本”键,投影机上打出笔记本信号3、使用展台时,把展台展开,放到位,再按下中控面板上的“展台”键,投影机打出展台信号。

4、关闭设备时,先关电脑,再按中控面板“下课”按钮、(投影机自动关闭)5、注意:系统关闭后,请勿立即拔去墙壁上的总电源插头,给予投影机散热时间,大约需要5分钟。

5-国家平台服务接口管理办法

5-国家平台服务接口管理办法

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外网)服务接口申请、授权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外网)(以下简称“国家共享平台”)服务接口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8〕4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8〕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用于规范国家共享平台服务接口申请、授权和使用的行为和流程。

第三条国家共享平台服务接口申请、授权和使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受理。

国家共享平台管理部门统一归口受理和答复中央和地方政务部门的服务接口使用申请。

(二)按部门授权。

原则上服务接口授权对象为使用部门。

使用部门在提出申请时,需提供信息使用用途和业务应用系统等信息。

(三)线上为主,线下为辅。

通过国家共享平台进行线上申请流转、授权和答复,完成服务接口授权流程。

对于明确需要纸质申请材料的,线下报送申请纸质件仅作为存档依据。

(四)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相衔接。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后,对于各省(区、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需求,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和提供服务,并通过国家共享平台交换数据。

第二章工作体系第四条国家共享平台服务接口申请、授权和使用管理的工作体系由提供部门、平台管理部门、省级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使用部门共同组成。

第五条提供部门是指以服务接口方式提供查询、核验等数据共享服务的中央政务部门。

提供部门通过国家共享平台注册、发布服务接口,与本部门共享目录挂接,并提供接口规范、使用说明等。

提供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有条件共享资源,以及服务接口需要管控参数的无条件共享资源进行使用授权。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Q/qxZL—G01。

01—20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照国家政策法规和中国建材集团“五化"管理要求,为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泉兴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全部规章制度的编写、审批、发布、施行和管理监督,包括制度、办法、标准、规程、规定、规则、细则、准则、手册等.第二章术语定义第三条规章制度是指在公司范围内对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是企业生产组织、技术保障和经营管理的依据,分为技术制度、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部门制度四类。

第四条技术制度、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由职能部门代表公司归口管理,一经发布在全公司范围内具有法规效力。

(一)技术制度是对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需统一协调的技术事项所制订的制度,包含标准、规范、规程、守则、作业指导书等。

(二)管理制度是对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需统一协调的管理事项所制订的制度,管理事项包括生产组织、设备保全、品质工艺、行政管理、人力资源、资产财务、安全环保、能源计量、物资采购、党群文化等有关事由。

(三)工作制度是对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需统一协调的工作事项所制订的制度,工作事项包括执行相应管理制度和技术制度时与工作岗位的职责、技能、工作内容、检查考核等有关事由。

第五条部门制度是由公司各二级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在本部门范围内实行管理活动的规章制度。

部门制度的内容不得与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

第六条主管部门是指规章制度所述事由的主要责任单位(指制度起草部门).第七条使用部门是指规章制度所述事由的实际执行单位。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八条办公室是规章制度管理的负责单位,承担规章制度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对各类规章制度进行标准化审查和编码。

(二)协调规章制度涉及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制订、修改,必要时组织对公司重要标准的讨论和修订,协调规章制度接口工作。

公用设备归口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公用设备归口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公用设备归口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用设备的管理,提高公用设备的使用效率和维护效果,规范公用设备的归口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这个规定适用于全体行政人员、职工和学生等单位成员使用的公共设备。

第三条公用设备是指为单位内所有人员共同使用的办公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投影仪等。

第四条本规定中的归口管理是指将公用设备的管理权和责任统一归于特定的管理人员,由该管理人员负责公用设备的维护、购置和使用等工作。

第五条公用设备按照单位的不同功能和需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多个归口管理人员。

第六条归口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相关专业知识,并接受必要的培训。

第七条公用设备的归口管理人员由单位的上级领导指定,并由单位内部公示。

第八条公用设备的归口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对公用设备的管理负责。

第二章归口管理的内容和要求第九条归口管理人员除了对公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外,还应负责公用设备的购置、存放、使用和维修等工作。

第十条购置公用设备应根据单位的实际需求,编制购置计划并报上级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归口管理人员应对公用设备的存放进行妥善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完好。

第十二条归口管理人员应制定并执行公用设备的使用规定,保证公用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十三条使用公用设备的人员应遵守使用规定,不得损坏设备或超出设备的使用范围。

第十四条使用公用设备的人员应及时向归口管理人员反馈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归口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公用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归口管理人员应编制公用设备的台账,定期进行盘点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数量和状态准确无误。

第三章归口管理的责任和权利第十七条公用设备的归口管理人员负有设备的保管责任,对设备的安全和完好负主要责任。

第十八条公用设备的归口管理人员有权制定设备的使用规定和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公用设备的归口管理人员有权对使用公用设备的人员进行监督和指导。

工程部门对接系统管理制度

工程部门对接系统管理制度

工程部门对接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部门对接系统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部门对接系统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部门对接系统相关工作,包括系统设计、开发、测试、维护等。

第三条工程部门对接系统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需求设计系统、开发系统功能、测试系统稳定性、维护系统运行等。

第四条工程部门对接系统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安全可靠。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工程部门对接系统管理由工程部门负责,设有系统开发组、测试组、维护组等部门。

第六条系统开发组负责系统设计和功能开发工作,测试组负责系统稳定性测试工作,维护组负责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第七条工程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组织结构,明确部门职责,确保各部门的工作协调一致。

第八条工程部门领导应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评估,激励人员积极性,推动工作进展。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九条工程部门对接系统工作流程包括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功能开发、测试验证、系统上线等环节。

第十条需求分析阶段,工程部门应深入了解用户需求,明确系统功能和性能要求,编制需求文档。

第十一条系统设计阶段,工程部门应根据需求文档制定系统设计方案,包括系统架构、模块设计、数据表设计等。

第十二条功能开发阶段,工程部门应按照设计方案开发系统功能,并进行测试验证,确保系统功能完整、稳定。

第十三条测试验证阶段,工程部门测试组应进行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测试等,对系统进行全面验证。

第十四条系统上线阶段,工程部门应对系统进行部署、安装、配置等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五条工程部门对接系统的质量管理应遵循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十六条工程部门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控制计划,明确质量目标和责任。

第十七条工程部门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八条工程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机制,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单位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及管理办法范本(4篇)

单位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及管理办法范本(4篇)

单位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及管理办法范本[公司/单位名称]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保障公司/单位的信息安全,促进公司/单位的安全运营和发展,制定本制度及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及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单位各部门和所有员工。

第三条信息安全是公司/单位的重要资产,是公司/单位经营和管理的基础和前提。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积极参与信息安全工作,共同维护公司/单位的信息安全。

第四条公司/单位将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开展信息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和安全意识宣传,加强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防护措施,形成全员参与、共同推进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

第二章信息安全责任第五条公司/单位设立信息安全管理职责部门,负责公司/单位的信息安全管理和保障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公司/单位信息安全制度、管理办法和相关规章制度;2. 组织开展信息安全培训和安全意识宣传;3. 定期开展信息系统的安全评估、漏洞扫描和安全测试;4. 负责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和事后调查;5. 监测和分析公司/单位的信息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六条公司/单位各部门负责自身信息安全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和执行本部门的信息安全制度和管理办法;2. 做好员工的信息安全培训和安全意识宣传工作;3. 监测和处理本部门的信息安全事件,及时上报并配合信息安全管理职责部门进行处理;4. 定期进行信息安全漏洞扫描和安全测试,及时修复漏洞。

第七条公司/单位所有员工有义务遵守信息安全制度和管理办法,保护公司/单位的信息安全,不得泄漏、篡改、破坏公司/单位的信息资源。

发现信息安全风险或漏洞应及时上报,积极参与信息安全培训和安全演练。

第三章信息安全管理第八条公司/单位将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信息资产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九条公司/单位将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关键信息资产,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条公司/单位将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和网络的安全。

西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出入口管理规定

西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出入口管理规定

西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出入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和完善建设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创建整洁文明的施工现场,依据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号)、《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市挖掘占用城市道路施工工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城市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市政、地铁工程施工现场。

第二章围挡设置第三条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采用牢固、稳定、整洁的硬质围挡。

建筑施工围挡高度为2.5m、市政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地铁施工围挡高度为2.8 m。

围挡原则上以白色或浅灰色为主,也可结合区域文化特点设置统一颜色的围挡或景观墙,作为小区永久性围墙使用。

第四条建筑施工围挡可采用24砖墙,每间隔5m设置37砖墙立柱,立柱和围挡地平向上400 mm高墙线设置为深灰色,顶部加盖灰色瓦坡。

第五条市政施工围挡按施工工期,分为三个月以上工期围挡、三个月以内工期围挡和临时围挡。

工期在3个月以上的围挡,采用厚度为0.5mm高度为1.8m的彩钢板,每隔2m设深灰色钢立柱,立柱与基础墙用膨胀螺栓连接固定,基础墙高度为600mm的24砖墙。

工期在3个月以内的围挡,采用厚度为0.5mm高度为1.8m的彩钢板,每隔2m设深灰色钢立柱,形成L型或倒T型直接固定于地面。

也可采用灰色为主的新型注水塑料围挡(转角处采用黄色围挡),相邻板之间用塑料松紧绳绑连。

市政道路局部临时维护可使用黄马杠进行围挡。

第六条地铁施工围挡可采用厚度0.5mm浅灰为主或深灰色彩钢板设置,每间隔6m设深灰色立柱,立柱根据施工现场需要采用钢构或37砖墙组成,基础墙高度为600mm深灰色24砖墙。

第七条占道施工的建筑、市政、地铁施工围挡上端应设警示红灯(或LED灯带),立柱中部设置反光标志,基础墙设黄底黑线导流带或警示线,距离交通路口20m 范围内占据道路施工设置的围挡,其转角处0.8 m以上部分采用通透性围挡,围挡的迎车方向、临时市政施工以及应急抢修现场应采取交通疏导和警示措施。

工厂管制口的规章制度

工厂管制口的规章制度

工厂管制口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工厂安全生产,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及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此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厂管制口是工厂进出口货物及人员的重要通道,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管制口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管制口由专人负责管理,必须按规定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第四条管制口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工厂安全生产规定》,加强安全意识,做到守法、守纪、守责。

第二章管制口的设置第五条工厂应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位置设置管制口,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第六条管制口应设置在便于监控的位置,便于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第七条管制口应配备防火设施,保证火灾事故的及时扑灭。

第八条管制口应设有接受安全培训的工作人员,负责检查人员出入情况。

第三章管制口的管理第九条任何人员进出管制口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接受工作人员检查。

第十条管制口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程序对进出人员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第十一条管制口管理人员对有违规行为的人员进行制止,并报告给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管制口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管制口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四章管制口的应急处理第十三条管制口发生突发情况时,管理人员必须迅速采取应急措施,保障人员及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管制口管理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理程序,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应对。

第十五条管制口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

第十六条管制口管理人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管制口的情况,并寻求支持和帮助。

第五章管制口的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工厂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管制口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工厂主管部门应对管制口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责任落实到位。

第十九条工厂主管部门应对管制口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二十条工厂主管部门应向上级部门上报管制口的管理情况,并接受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工厂管制口的规章制度由工厂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工厂管制口的规章制度在颁布后即刻执行。

【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数据分级管理办法

【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数据分级管理办法

数据分级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XXX(以下简称“XXX”)、各委办局的数据资产管理职责,指导数据梳理与排查,完成数据的定级与日常管理,切实保证数据分级管理的有效实施,根据《信息安全技术政务信息共享政务信息资源安全分级指南》,特制定本本法。

第二条 XXX市各委办局应按照本办法开展数据分级管理实施工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三条数据安全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各委办局开展数据定级、变更以及数据资产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数据安全管理小组按照本办法落实数据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数据安全执行团队与各委办局数据安全接口人开展数据定级工作,并集中管理全市接入XXX平台的数据资产清单。

第五条数据安全执行团队按照本办法完成政务信息资源梳理工作,归档管理本部门数据资产清单,确保数据资产清单及时更新,并对数据资产结果进行类别归档与级别划分,并完成定级变更工作。

第三章数据定级管理第六条数据定级管理工作共分三个阶段:判定、审核、输出、运营。

1)判定阶段判定阶段由各委办局政务数据编目人员实际政务资源情况进行数据级别判定,并在资源目录中填写数据安全级别和判定依据。

2)审核阶段审核阶段由各委办局的数据安全执行团队成员对上报的资源目录中的数据安全级别进行审核,并形成包含最终数据级别的政务资源目录。

3)输出阶段数据阶段由各委办局数据安全执行团队将最终形成的资源目录同步至XXX平台,并在平台上完成数据安全级别标识。

4)运营阶段运营阶段由数据安全管理小组对政务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并对报送的数据安全级别与原有的数据分级规则进行比对,若不一致,则进行人工复核,并更新数据分级规则。

整体流程如下图所示:第四章数据分级变更管理第七条政务信息资源发生变化或发生下述情况之一时,各委办局数据安全执行团队应发起数据分级变更流程。

(一)数据内容发生变化,导致原有数据的安全级别不适用变化后的数据;(二)数据内容未发生变化,但因数据时效性、数据规模、数据应用场景、数据加工处理方式等发生变化,导致原定的数据级别不再适用;(三)不同数据类型经汇聚融合形成新的数据类别,使得原有的数据级别不适用,应重新进行级别判定;(四)因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导致原定的数据级别不再适用;(五)因风险控制产生的其它情形。

十二、接口管理办法

十二、接口管理办法

接口管理办法1. 施工接口界面协调配合措施接口界面包括相邻标段的施工接口、土建工程与后续工程的施工接口,如测量控制网互用,预埋件(或预留孔洞)位置和尺寸的控制,施工信息互通,控制桩点贯通测定,水准点相互闭合等在施工中作为重点进行管理。

⑴成立现场施工协调小组,由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任组长,各专业部门(或技术)负责人任组员的现场施工协调小组.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⑵协调小组成员共同熟悉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了解设计意图,小组成员首先在技术方面达成共识.⑶施工前,参照设计施工文件与图纸,认真了解和熟悉各种专业接口。

⑷熟悉施工接口部位及主要内容,制定各种可能引起接口部位发生质量问题的预防措施。

⑸每一接口界面施工过程中,设专人负责接口施工协调,充分了解自身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有效实施。

2.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配合措施施工期间,积极与地方政府、村镇及有关治安、交通安全、质量监督、环境、水运等部门联系,主动争取地方政府的指导和支持,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法规,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施工区域内的治安、交通、环境保护等工作,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3.与征地拆迁单位等部门的配合措施⑴上场后立即成立征地拆迁领导小组,由分管协调的项目副经理任组长,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⑵征地拆迁工作涉及路内外诸多产权单位,实施过程中需要取得产权单位的认可,需要产权单位进行配合;征地青赔等问题需要取得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迁改施工将会对沿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需要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

我们将把征地拆迁协调配合作为施工组织管理的重点来抓,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实施。

⑶上场后密切配合业主及地方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保证重点工程和先期开工区段的先行用地,保证开工的需要.⑷征地拆迁必须根据本标段总体施工进度全面推进,分重点工程、先架梁区段依次安排进行.对于拆迁工程量较大,内容复杂,必须提前安排.由于该项工作具有政策性强、牵扯面广、难度大等特点,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尤其准备阶段和开工前期,应提早介入,争取主动,积极配合工作,争取得到地方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保证其按期完成,不影响正式工程进度。

信息系统数据接口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数据接口管理办法

福建万鸿纺织有限公司信息系统数据接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信息系统数据接口申请、变更及故障处置管理流程,确保公司信息系统接口数据传递安全、准确、稳定、高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信息系统数据接口申请与变更是指因系统架构变化或者管理需求延伸时,需要增加或者修改现有信息系统数据接口的各种业务需求。

第三条信息系统数据接口故障处置是指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接口故障问题处理。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ERP系统、OA、财务系统、外网网站等信息系统(下面简称信息系统)与其他生产、管理、控制系统(下面简称其他系统)之间的数据接口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及分工第五条信息部职责信息部是公司信息系统数据接口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信息系统数据接口架构方案;负责审批各单位信息系统或者其他系统数据接口申请与变更并组织数据接口谈判、实施、测试与上线;负责收集与归档信息系统维护单位制定或者变更的接口文档;负责组织处置各类信息系统数据接口故障;负责信息系统或者数据接口故障时以及故障后通知接口对应其他系统所属专业对管辖系统数据接口进行相应处置并组织数据追单;负责信息系统或者数据接口检修前、后通知相关其他系统所属专业对管辖系统数据接口进行相应处置并组织数据追单;负责接受相关其他系统所属专业关于其他系统检修、故障的通报,并组织信息系统维护单位对数据接口进行相应的处置。

第六条各相关单位职责负责向信息部申请与变更本单位其他系统与信息系统的数据接口需求;负责协调其他系统数据接口实施方与信息部相关专业以及信息系统维护人员数据接口谈判、实施、测试与上线;在其他系统或者数据接口检修前后,负责通报信息部相关专业对相应信息系统数据接口进行处置并组织数据追单;在本单位其他系统或者数据接口故障后以及故障恢复后,负责通报信息部相关专业对相应信息系统数据接口进行处置并组织数据追单;负责接受信息部相关专业关于信息系统或者数据接口检修、故障的通知,并组织本单位系统维护人员对相关其他系统数据接口进行相应处置。

消防工程接口管理制度范本

消防工程接口管理制度范本

消防工程接口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消防工程接口管理工作的规范,确保消防工程系统的正常运行和防火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涉及消防工程接口管理的所有工作。

第三条定义1. 消防工程接口:指消防系统与其他系统之间的接口,以及不同部门或单位之间的消防工程交接点。

2. 消防工程接口管理:指对消防工程接口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各个接口的有效运行和协调。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职责1. 消防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消防工程接口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内部消防工程接口的管理和维护。

3. 消防工程接口管理人员负责具体消防工程接口的检查和维护。

第五条组织机构本单位设立消防工程管理部门,该部门下设消防工程接口管理岗位,负责具体的消防工程接口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接口规划1. 在消防工程设计阶段,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消防工程接口进行规划,并做好相关记录。

2. 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规划方案按照要求进行接口设置和布置。

第七条接口验收1. 施工完成后,应对各个接口进行验收,确保接口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2. 完成验收后,应出具验收报告,经相关部门签字确认。

第八条接口维护1. 每月定期对各个接口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年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所有接口进行维护和整改。

第九条接口应急响应1. 对于接口发生故障或火灾等紧急情况,应迅速采取应急措施,保障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2. 应建立应急响应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条监督检查1. 消防工程管理部门每季度对各部门的消防工程接口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定期对消防工程接口进行抽查,确保接口设置和规范。

第十一条不合格处理对于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问题,应立即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消防工程接口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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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十二接口管理办法接口管理办法1.施工接口界面协调配合措施接口界面包括相邻标段的施工接口、土建工程和后续工程的施工接口,如测量控制网互用,预埋件(或预留孔洞)位置和尺寸的控制,施工信息互通,控制桩点贯通测定,水准点相互闭合等于施工中作为重点进行管理。

⑴成立现场施工协调小组,由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任组长,各专业部门(或技术)负责人任组员的现场施工协调小组。

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⑵协调小组成员共同熟悉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关联规范,了解设计意图,小组成员首先于技术方面达成共识。

⑶施工前,参照设计施工文件和图纸,认真了解和熟悉各种专业接口。

⑷熟悉施工接口部位及主要内容,制定各种可能引起接口部位发生质量问题的预防措施。

⑸每壹接口界面施工过程中,设专人负责接口施工协调,充分了解自身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有效实施。

2.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配合措施施工期间,积极和地方政府、村镇及有关治安、交通安全、质量监督、环境、水运等部门联系,主动争取地方政府的指导和支持,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法规,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施工区域内的治安、交通、环境保护等工作,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3.和征地拆迁单位等部门的配合措施⑴上场后立即成立征地拆迁领导小组,由分管协调的项目副经理任组长,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⑵征地拆迁工作涉及路内外诸多产权单位,实施过程中需要取得产权单位的认可,需要产权单位进行配合;征地青赔等问题需要取得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迁改施工将会对沿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壹定的影响,需要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

我们将把征地拆迁协调配合作为施工组织管理的重点来抓,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实施。

⑶上场后密切配合业主及地方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保证重点工程和先期开工区段的先行用地,保证开工的需要。

⑷征地拆迁必须根据本标段总体施工进度全面推进,分重点工程、先架梁区段依次安排进行。

对于拆迁工程量较大,内容复杂,必须提前安排。

由于该项工作具有政策性强、牵扯面广、难度大等特点,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尤其准备阶段和开工前期,应提早介入,争取主动,积极配合工作,争取得到地方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保证其按期完成,不影响正式工程进度。

⑸征地拆迁工作以保证控制工期工程按时开工为首要工作,依次解决影响线下、电气化等工程施工的迁改问题。

拆迁工作要突出顺序、统壹、壹次到位的原则,杜绝二次拆迁、重复拆迁。

4.和甲方的配合措施⑴严格执行甲方有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甲方同意的施工场地平面图布置施工场地,按时向甲方报送有关报表。

⑵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施工的会议,主动配合建设单位的各项检查工作,接受甲方对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改进和落实。

⑶严格执行甲方关于和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协作配合,积极主动为关联单位的检查、监督工作提供条件。

⑷于相邻标段出现紧急情况时,按照甲方的要求协助解决。

5.和监理咨询的配合措施⑴全面履行合同,履行投标时做出的关于质量、工期、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承诺。

⑵于工程开工前,先向监理工程师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提供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人员组织情况、原材料检验方案、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成果、控制测量导线网的布置及测量成果、放线资料等,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开始施工。

⑶配合监理单位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于内部专检及“三检”制的基础上,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和检查,且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予以整改。

和监理共同参加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签证工作,对原材料、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和施工工艺的审批等;⑷接受工程质量检查,主要有工序检查、施工过程中的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接受质量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检查。

⑸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工程施工的投资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的计量支付、工程变更、工程索赔以及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等。

⑹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进度的监督和管理,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工程开工令审批,制定和调整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施工工期计划的实现。

⑹对于技术复杂的项目,施工过程中虚心接受监理、咨询部门的指导意见,按照咨询部门的要求做好施工中技术和工艺的改进工作。

6.和设计的配合措施⑴组织参加设计交底,弄清设计意图,建立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情况通报制度,对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设计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和设计单位取得联系。

⑵优化施工方案。

重大施工方案的变更和设计单位沟通,征求意见。

⑶加强对工程地质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核检查,对于和设计资料不符的地质情况及时和设计单位取得联系,为完善工程设计提供必要的资料。

⑷积极配合设计单位做好设计管理和现场资料的收集工作。

7.和第三方检测单位的配合措施⑴京沪高速铁路是我国第壹条高速铁路,技术复杂,质量要求高。

施工过程中,需要第三方检测的项目特别多。

为此,施工前制定详细的需要第三方检测计划,且报业主、监理及第三方检测单位。

⑵积极和第三方检测单位取得联系,掌握第三方检测的有关规定;检测过程中,积极配合,为第三方检测单位提供条件,虚心听取意见,保证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⑶对需要第三方检测的项目,提前和检测单位沟通,按照检测单位的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对存于缺陷的项目,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整改。

8.和线路跨越的铁路、公路部门的配合措施8.1和公路交通部门的配合措施⑴主动和当地交通部门取得联系,协调配合,确定合理的施工运输方案,按有关部门具体要求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⑵施工机动车辆于国道或地方道路上运行,遵守地方政策和交警部门的管理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运输安全。

⑶所有机动车辆始终保持完好状态,经常检修,定期保养。

⑷施工所用机械设备、材料存放不侵入既有公路,且不影响交通。

⑸大型机械行驶,事先要对既有公路的路面宽度、桥涵宽度和通过荷载等进行调查,需加宽道路和加固桥涵时,和当地交通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

车辆通过后或施工结束后,恢复原状。

⑹施工便道和既有公路交汇处,引起足够重视,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监督岗,且专人指挥施工车辆。

⑺于交通运输繁忙的便道口,设立安全警示标牌、安全监督岗,设专人指挥行人和车辆,确保汽车运输及行人安全。

8.2和线路跨越的铁路部门的配合措施⑴京沪高速铁路正线施工多处跨越既有京山线、京沪线,能否保证既有线的运营安全施工安全控制的重点和难点。

为此,上场后积极和沿线铁路部门取得联系,掌握线路跨越的详细情况,按照铁路部门的具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⑵跨越既有线及既有线改造施工前,按照对既有线运营的影响程度,详细编制申请“天窗”的计划,上报铁路主管部门审批。

施工过程中,加强和既有线运营单位的工务、电务、车务、机务等部门的配合和联系,于“天窗”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做好对既有线的防护和保护工作,做到“天窗”时间以外恢复既有线的原貌。

⑶运输车辆跨越既有铁路时,要提前和铁路道口主管部门联系和沟通,按照铁路关联部门的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9.和相邻施工单位的配合措施⑴于施工场地布置、贯通测量、施工作业安排、施工便道使用及养护等方面和相邻标段加强配合,以保证布置合理,少占耕地、农田,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⑵积极主动和“四电”、“站场”等施工单位联系,统筹考虑施工场地、临时设施的布置,合理安排不同专业相连的工程施工顺序,作好施工配合,减少施工干扰。

⑶及时作好已完线下工程的技术总结工作,为后续工程的施工提供各方面支持,配合后续有关单位进行关联作业。

10.和后续工程配合措施⑴成立现场施工协调小组,由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任组长,各专业技术负责人任组员的现场施工协调小组,全面负责施工交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⑵凡后续工程施工对上道已完工程会产生损伤或污染的,施工前必须先采取对应的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⑶各专业之间的衔接及内部协调管理必须服从经理部或项目部的统壹安排。

本标段和其他单位的工序衔接时,必须积极配合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统壹协调指挥。

⑷后续工程施工之前,上道已完工程必须提供必要的施工、技术条件,且设专人于上下工序的衔接中做好协调工作。

⑸上道已完工程验收合格且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可进入后续工程的施工。

相互之间的衔接必须合理安排且做到顺利过渡。

11.试验配合措施⑴成立以主管试验工作的副总工程师为组长,各作业工区试验中心主任为组员的试验配合小组,全面负责试验配合工作。

⑵经理部设立工程试验中心,配备和本施工段配套的试验器具及试验人员。

⑶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抽样试验。

⑷按业主、监理要求对各种试验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处理,建立试验档案,且按要求定时报送。

⑸积极配合业主、监理对试验中心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⑹于试验配合小组的领导下,各工程试验中心积极配合业主、设计单位完成其他各项试验任务。

12.沿线及既有设施保护措施对设计、测绘单位布设(埋设)的水准点、GPS控制点、线位控制桩等进行保护,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地下工程施工严密注视地下管线的安全,施工前先和有关产权单位联系,请求配合,查明地下管线走向和位置,做到“三不施工”,即不摸清地下设施位置不施工,影响设施正常运转不施工,没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不施工。

采取电缆探测器和挖探沟等行之有效的手段探明电缆管线的确切位置,做出明确的标志。

杜绝于电缆、光缆、管道3m范围内使用大型机械作业。

电缆附近规定区域内禁止取土,施工车辆横跨电缆时,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损坏电缆。

因施工影响周围构筑物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加固、支撑或改移方案,于征得产权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后实施,采取措施加强防护,绝对保证其安全使用。

工程施工或高空施工作业近临既有建筑物地段,根据施工需要及时对临界建筑物采取加固支护措施。

作业排架搭设和建筑物间保证壹定安全距离,且增设围护结构和隔离屏障。

用以保证建筑物不因施工而影响其安全和正常使用。

如果由我方施工不当造成周围构筑物的损失,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减少损失,确保安全生产。

爱护地方名胜古迹、历史文物等旅游资源。

爱护壹草壹木,制定关联奖罚制度,做好环境保护。

13.廉政建设措施⑴成立以经理部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项目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项目工程的廉政建设工作。

⑵于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和业主签订廉政协议书。

⑶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及国务院铁路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工程款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⑷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地方关联部门的监督,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⑸于和业主、设计、监理、地方关联部门的正常工作交往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另有规定除外),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不为个人及小集体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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