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当前的国际国内局势谈谈我对中国民族宗教政策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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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中国民族宗教政策的认识

2011级国贸夏君

摘要:当今世界几乎所有热点问题都与民族宗教有关,民族和宗教有区别但又有密不可分关系。我国民族宗教政策已经过了60多年的发展,明显具有中国化特色。通过学习我国的民族宗教政策加深对我国民族宗教政策的认识,同时得到一些启示。

关键词:民族中国化民族宗教政策政策认识启示

民族宗教问题是当前我国乃至当今世界范围内的一个极其重要敏感的问题。从世界范围看,当今世界几乎所有热点问题都与民族宗教有关,在很多问题上,宗教往往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从国内情况来看,民族问题的复杂性、敏感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与宗教的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决定了“民族、宗教无小事”。

民族和宗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特点的共同心理素质的人们共同体。宗教是一种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范畴。恩格斯说:“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虚幻反映”。但二者又有密切联系,分不开的。各民族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状况对意识形态的宗教有决定作用,作为上层建筑的宗教,宗教又对社会存在起反作用,对社会各方面产生影响。宗教社会学开创者杜尔凯姆早就指出:一种宗教就是一个统一的体系,它把与神圣事物相关的信念与实践统一起来了。宗教社会学家英格尔强调:宗教可以定义为一种信念与实践的体系,是某个群体用来与人类生活中的那些终极问题相拼搏的。

大于致来说,世界上有2000多个大大小小的民族,分布在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尚未发现哪个民族和国家是没有宗教现象的。宗教因素是弥漫于并影响着所有民族、国家和地区的,特别是在那么多数人口信教的民族、国家,其宗教氛围十分浓厚。宗教因素的社会影响或文化功能尤为不可忽视,如“基督教世界”和“伊斯兰世界”

在世界上人们比较关注的巴以冲突久经不息的主要症结在于领土问题,特别是耶路撒冷归属问题。但更为复杂的是,这是一场在宗教背景下发生并持续的领土之战,绝大数巴勒斯坦是穆斯林,以色列几乎全是犹太教徒,而耶路撒冷双方心中都不可丧失的圣地。如亨廷顿所言:冲突一旦聚焦于宗教问题,就往往造成一方之所得必为另一方之所失;耶路撒冷的圣殿山要么由犹太人控制,要么由穆斯林控制。在《文明的冲突和世界秩序的重建》中,他认为冷战后的世界是由七个或八个主要文明构成的,其中伊斯兰文明和东正教文明就是根据宗教来命名的,可见宗教对世界文明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党和国家对民族宗教问题的处理是民族、宗教工作的一部分,为新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整体进程所制约。其间既有工作的辉煌,也经历

过困难和曲折,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在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问题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党的宗教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最重要的标志和最成功的创新。它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生长于中国的土地,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蓬勃的生机。

我们党以马克思宗教观为指导,围绕权利和义务、思想观念与社会实体、宗教与国家等,创造性的制定了一系列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发展,取得巨大的成功,得到广泛认可和好评。下面就基于我国的民族宗教基本政策谈谈我对中国民族宗教政策的认识:

1、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是一项基本政策,是我国宗教政策的核心内容和基础;是一项长期政策,不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而改变。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一些活动,比如磕长头,可以从甘肃磕到拉萨。汽车司机在路上因做礼拜时间到了,在公路上,路旁停下来念一些经文或面向麦加做礼拜,都不是问题。外国对中国批评较多的是传教自由,主要涉及一些具体情况,如在大学课堂里,在共产党的党校里,在公众的文化场所,这些地点不允许传教。但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场所如教堂、清真寺则是传教自由的。西方一些人对中国宗教信仰自由持有怀疑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我们自己宣传和开放力度不够,他们没有见到真实情况;二是我们自己确实在工作中没有很好理解和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但总体来说好的和积极方面是主要的。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经过实践探索,形成了依法管理宗教的中国模式。在管理原则上,确定宗教事务必须纳入依法管理,不能放任自流;在管理范围上,只管宗教方面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项和活动,不是什么都管;在管理对象上,管理宗教事务而不是宗教,避免了“管理宗教”这个敏感话题;在管理的程度上,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程度越深越广,管理程度越高;在管理方式上,以政府依法管理为主,宗教界内部管理和自我管理为辅;在管理的机构设置上,设立宗教事务部门,作为行政执法主体,相关事务又由有关部门管理,既有主体,又有协调、配合部门。以上模式区别于马克思、恩格斯时代、列宁时代、苏东模式,也有别于一些国家把宗教事务作为社会事务统一管理的模式,具有中国特色。这种中国模式有利于宗教健康发展,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政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3、抵御渗透。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首先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党的执政地位,其次关系到独立自主自办。当代西方势力千方百计的利用宗教人权问题破坏我们国家的主权,干涉我们国家的内部事务,唆使我国的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和宗教反华势力,以宗教人权为借口,企图破坏我国安定团结的发展局面,干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致使宗教问题和民族问题相交织,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当前面临的严重挑战之一。如新疆境内连续多年来发生的恐怖活动,西藏和新疆的宗教问题与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的斗争联系密切。但同时从对外开放和文化交流的角度,鼓励和支持我国宗教界在独立自主、友好平等、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和对外宣传。

4、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培养力度,努力形成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保证宗教组织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加强宗教团体建设,使之成为政府管理的助手、自我管理的有效途径。宗教文化的研究的渐渐发展相当重要,从其特征而言,正好与当代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互为表里。从改革开放开始的宗教学研究,使宗教由宗教鸦片论往宗教文化论转变,其中宗教教职人员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当代各大宗教,已经能够适时的进入社会,以其独特的意义系统、服务方式和组织行事,为当前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社会公益服务,发挥出它们应有的社会功能。宗教团体在公益慈善事业中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多数宗教团体已经转变为“宗教公益服务”,已经明确了如何发展“宗教福利和宗教社会工作”的方向,宗教资源成为社会资本。

5、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宗教世界观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是根本对立的,因此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共产党员是无神论者,不信仰宗教是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起码条件。要防止宗教对共产党员的腐蚀,不允许有“二元信仰”。因为要正确理解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信仰宗教有利于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基层党员,既要在思想上同宗教信仰划清界限,又要在生活中适当尊重和顺应民族的风俗习惯。即使已经摆脱宗教信仰,但是如果拒绝参加任何含有某些宗教色彩和传统的婚丧仪式和群众性节日活动,则会脱离群众,把自己孤立起来,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6、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宗教工作事关大局,必须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以牢牢掌握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权,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权,爱国宗教界人士对宗教事务的主导权。在其间有一个衡量标准:党的宗教政策是否得到落实,宗教事务管理是否走上法制化的轨道,与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相关的矛盾纠纷是否得到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是否团结一致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衡量各级党委和政府宗教工作的标准。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和完善由党委统战部负责的宗教工作协调机制。政府宗教工作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和执法主体,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各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在职责范围内支持宗教工作的开展,形成互相配合,团结合作的良好局面。

通过上面对中国民族宗教政策的介绍和我自己对其的一点认识,我们可以得到下面的几点启示:

一、对待宗教问题要坚持以人为本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正确对待宗教问题就是正确对待群众问题,做宗教工作就是做群众工作。在利益关系调整变化的转型期,宗教往往成为民族利益的重要表现形式和利益诉求的主要号召工具。我们制定和执行宗教政策,需要处理好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根本利益和具体利益的关系,适当照顾信教群众的利益,是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的体现。

二、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完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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