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
推动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发展
推动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发展作者:畅婉洁来源:《民生周刊》2021年第16期今年6月,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经验做法。
适时组织遴选部分技术水平高、科研实力强、发展潜力足的综合医院,打造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辐射带动全国整体中西医结合医疗水平提升等内容。
“接下来,将在三级综合医院全部设置中医科室,支持二级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室,同时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人员配备力度和中药房设置。
在综合医院临床科室强化中西医协作,让患者在临床科室就能接受中西医联合诊疗服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副司长严华国说,“对临床类医师开展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逐步做到‘能西会中’,同时组织开展高层次‘西医学习中医’,培养高层次的中西医结合人才。
聚焦癌症等重大疑难疾病,力争在5年内形成100个左右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综合医院是中医药服务体系的骨干之一,是中西医结合的重要平台,也是中医药传承创新的重要阵地。
早在2016年,在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法规中,中西医并重方针就反复被强调,成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本遵循。
近年来,在国家对中西医并重方针的指导下,我国中医药事业一路高歌猛进,取得丰硕成果。
“在防治新冠肺炎的过程中,中医药与西药协同开展医疗救治,促进中医药深度介入诊疗全过程,发挥了关键性作用,作出重要贡献。
”严华国说。
他介绍,新冠肺炎轻症患者和无症状患者的治疗以中医药为主,做到中医药早服应服尽服,降低了向重症发展的可能性。
“对重症、危重症患者,我们组建了中西医联合诊疗团队,建立中医会诊和联合巡诊制度,实行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有效地减缓了重症向危重症的发展,降低了病死率,最大程度提高了救治效果。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24•【字号】鄂卫通〔2021〕52号•【施行日期】2021.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鄂卫通〔2021〕52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部省属医疗机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函〔2021〕126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23号)《湖北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鄂政发〔2020〕26号),现就加强我省综合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下同)中医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综合医院是中医药服务体系的骨干之一,是中西医结合的重要平台,是中医药传承创新的重要阵地。
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促进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发展,既有利于提升综合医院整体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也有利于提升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和可得性,更有利于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健康需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综合医院要进一步提高对中西医协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中西医协同发展创造条件。
要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经验,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完善中西医结合相关制度,做到中西医结合工作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
公立综合医院应当有院领导相对固定分管中医药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医院中医药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协调解决中医药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中医药政策措施的落实,并在医疗管理部门中明确责任人负责全院中医药业务管理。
2023中医药工作计划汇总五篇
2023中医药工作计划汇总五篇中医药工作计划篇1中医药健康教育工作是卫生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我辖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在辖区内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特制定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内容如下:一、主要工作任务依照中医药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要求,做好中医药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各项工作任务。
围绕中医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结合各种卫生日主题开展宣传活动。
继续做好针对老年人、婴幼儿及进城务工人员的中医药健康教育。
加强中医药健康教育网络信息建设,促进中医药健康教育网络信息规范化。
加强中医药健康教育档案规范化管理。
二、主要工作措施(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中医药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完善的中医药健康教育网络是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保证和有效措施,我们将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调整充实健康教育队伍,加强健康教育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和本单位自己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中医药健康教育工作者的自身健康教育能力和理论水平;将中医药健康教育工作列入中心工作计划,把中医药健康教育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加大经费投入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三)、计划开展的健康教育活动1、举办健康教育讲座每个季度开展中医药知识健康教育讲座,全年不少于4次。
依据居民需求、季节多发病安排讲座内容,按照季节变化增加流行传染病的内容。
选择临床经验相对丰富、表达能力较强的医生作为主讲人。
每次讲座前认真组织、安排、通知,在讲座后接受咨询、发放相关中医药健康教育材料,尽可能将健康知识传递给更多的居民。
2、对医务人员举行中医药知识继续教育培训活动每个季度开展健康培训讲座,全年不少于4次。
依据医务人员工作需求、中医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和季节多发病等安排讲座内容,按照季节变化增加中医防治流行传染病的相关内容。
3、办好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栏按季度定期对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换内容。
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
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目录前言 (5)组织领导及管理措施 (6)中医临床科室功能定位与设置 (8)中医专病(专科)建设 (11)中药房建设 (14)中医药人才培养 (17)中医药科学研究 (21)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建立协作机制 (24)中医药科室中医药文化建设 (26)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和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国中医药发〔2008〕14号),进一步提高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水平,在总结军地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特别是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组织制定了《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用于指导各级各类综合医院(含专科医院)的中医药工作。
《指南》编制分为资料收集、素材整理、实地调研、分类编写、修改完善、专家论证等几个阶段,历经2年左右的时间。
其间,广泛听取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综合医院、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指南》分为前言、组织领导及管理措施、中医临床科室功能定位与设置、中医专病(专科)建设、中药房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学研究、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建立协作机制、中医药科室中医药文化建设共9个方面,对综合医院如何开展中医药工作做了详尽的介绍,力争在内容上适应需求、突出重点,体现《指南》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本次《指南》编写工作属于首次尝试。
受水平所限,《指南》中难免有不足之处,请各地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综合医院和有关专家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对《指南》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组织领导及管理措施一、组织领导(一)医院应有熟悉中医药政策和知识的院长或副院长分管中医药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医院中医药发展的措施与办法,协调解决中医药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有关中医药政策措施的落实。
综合性医院中医工作指南
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目录前言 (5)组织领导及管理措施 (6)中医临床科室功能定位与设置 (8)中医专病(专科)建设 (11)中药房建设 (14)中医药人才培养 (17)中医药科学研究 (21)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建立协作机制 (24)中医药科室中医药文化建设 (26)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和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国中医药发〔2008〕14号),进一步提高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水平,在总结军地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特别是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组织制定了《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用于指导各级各类综合医院(含专科医院)的中医药工作。
《指南》编制分为资料收集、素材整理、实地调研、分类编写、修改完善、专家论证等几个阶段,历经2年左右的时间。
其间,广泛听取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综合医院、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指南》分为前言、组织领导及管理措施、中医临床科室功能定位与设置、中医专病(专科)建设、中药房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学研究、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建立协作机制、中医药科室中医药文化建设共9个方面,对综合医院如何开展中医药工作做了详尽的介绍,力争在内容上适应需求、突出重点,体现《指南》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本次《指南》编写工作属于首次尝试。
受水平所限,《指南》中难免有不足之处,请各地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综合医院和有关专家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对《指南》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组织领导及管理措施一、组织领导(一)医院应有熟悉中医药政策和知识的院长或副院长分管中医药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医院中医药发展的措施与办法,协调解决中医药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有关中医药政策措施的落实。
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计划
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计划
2023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中医药科室建设,提升中医诊疗能力
1. 招募高水平中医师及中医药专家
2. 优化中医药科室的治疗设备和环境
3. 开展质量控制和技术培训,提高中医诊疗水平
二、推动中西医结合诊疗模式
1. 建立中西医诊疗团队,制定协作机制
2. 将中医药疗法融入临床诊断和治疗
3. 开展中医药与现代医学的交流和合作
三、推广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
1. 举办中医药养生讲座和健康教育活动
2. 制定中医药养生保健宣传材料,加强宣传工作
3. 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
四、开展中药研发和临床应用
1. 加强中药资源开发和研究
2. 开展中药临床试验,不断提升中药疗效和安全性
3. 推广中药在疾病治疗中的应用
五、强化中医药管理和监督
1. 健全中医药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药材和制剂的质量控制
2. 加强对中医药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
3. 健全中医药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机制,确保用药安全
六、深化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
1. 参与国际中医药学术交流与合作会议
2. 推广中医药国际标准和规范,提高国际认可度
3. 开展中医药对外援助和国际医疗合作项目
七、完善中医药管理和服务体系
1. 完善中医药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平台
2. 拓展中医药多样化服务模式,满足患者需求
3. 建立中医药远程会诊和咨询服务系统
以上为我院中医药工作计划,欢迎各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推进中医药工作,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
综合性医院中医工作指南
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目录前言 (5)组织领导及管理措施 (6)中医临床科室功能定位与设置 (8)中医专病(专科)建设 (11)中药房建设 (14)中医药人材培养 (17)中医药科学研究 (21)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建立协作机制 (24)中医药科室中医药文化建设 (26)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2〕22 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和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 (国中医药发〔2022〕14 号),进一步提高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水平,在总结军地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特殊是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组织制定了《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用于指导各级各类综合医院(含专科医院)的中医药工作。
《指南》编制分为资料采集、素材整理、实地调研、分类编写、修改完善、专家论证等几个阶段,历经 2 年摆布的时间。
此间,广泛听取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综合医院、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指南》分为前言、组织领导及管理措施、中医临床科室功能定位与设置、中医专病(专科)建设、中药房建设、中医药人材培养、中医药科学研究、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建立协作机制、中医药科室中医药文化建设共 9 个方面,对综合医院如何开展中医药工作做了详尽的介绍,力争在内容上适应需求、突出重点,体现《指南》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本次《指南》编写工作属于首次尝试。
受水平所限,《指南》中难免有不足之处,请各地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综合医院和有关专家提出珍贵意见,以便对《指南》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组织领导及管理措施(一) 医院应有熟悉中医药政策和知识的院长或者副院长分管中医药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医院中医药发展的措施与办法,协调解决中医药工作遇到的艰难和问题,催促有关中医药政策措施的落实。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医院加强中医综合治疗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医院加强中医综合治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07.10•【文号】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37号•【施行日期】2013.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医院加强中医综合治疗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了推动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下同)进一步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综合治疗的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中医医院中医综合治疗工作的意义中医药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和临床实践中,形成了独特的理论思维和辨证论治方法,具有临床疗效确切、干预手段多样、服务方式灵活等特点,对于保障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医药融药物和非药物于一体的综合治疗手段,以及注重从整体观出发采取个性化辨证论治的治疗方式越来越受到欢迎,显示出独特的优势和生命力。
在中医理论指导下,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疾病不同阶段,合理地选择多样化的中医治疗技术、手段和方法,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中医整体治疗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缩短病程,提高生存质量,降低医疗费用。
但是,目前许多中医医院中医整体观念、综合治疗理念呈现出逐渐淡化的趋势,诊疗手段单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医临床疗效的提高和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中医医院要充分认识中医综合治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中医综合治疗的理念,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大力推动。
二、不断提高中医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各中医医院要以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目标,积极推广应用简便验廉的中医医疗技术。
应根据本院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疾病以及疾病不同阶段合理应用针刺、灸疗、刮痧、拔罐、推拿、敷熨熏浴等中医技术。
在临床应用的基础上,不断提升现有中医医疗技术水平,并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充分应用现代科技成果,开发一批技术水平高、临床疗效好的中医医疗技术。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07.25•【文号】•【施行日期】2019.07.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关于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有关要求,在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充分发挥好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发展中医药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多次强调要切实把中医药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为中医药传承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中医医院是中医药传承发展的主阵地,是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重要选择,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要组成,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深化对建立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对在医联体建设中加强中医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要通过医联体建设,切实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和水平,促进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要切实履行政府举办公立中医医院主体责任和投入责任,在医联体建设过程中,不得变相地取消、合并中医医院,不得改变其功能定位,不得以各种理由在事实上削弱中医医院建设。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227号建议的答复-国中医药建字〔2021〕78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227号建议的答复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227号建议的答复国中医药建字〔2021〕78号孔涛代表:您提出的《关于疏通堵点打通痛点促进中医药良性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关于理顺中医药管理机制的建议(一)在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管理方面。
一是我局陆续出台了相关文件,包括中医医院科室名称、人员配备、中医病历书写、处方书写、科室建设与管理、中医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药事管理、护理管理、“治未病”服务、文化建设等,规范中医医院建设和管理,在人员配备中对中医药人员比例、管理人员、科室负责人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引导中医医院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因病施治、规范诊疗、合理用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是通过中医医院评审及持续改进活动、大型中医医院巡查等,探索建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长效机制,其中将中医医院人员配备、中药饮片使用情况、中医非药物疗法应用、中医治疗率、中医辨证论治准确率等反映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指标作为重点指标提出,并赋予较大权重,通过中医医院评审评价,促进中医医院突出特色、提高疗效、促进发展、深化改革、加强管理。
三是在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中以突出中医内涵、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指导思想,制定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门诊中药处方比例、门诊散装中药饮片和小包装中药饮片处方比例、门诊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出院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门诊患者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出院患者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以及以中医为主的出院患者比例等体现中医药特色服务的指标纳入绩效考核指标,持续推动中医医院强化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和服务功能。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将中医临床科室的设置纳入综合医院考核评价内容,切实加以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凡与本标准不一致的规定一律以本标准为准。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一、科室设置(一)作为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
(二)设立中医病床,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
具备一定规模的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独立病区。
(三)设立中医门诊,三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医院不少于2个。
二、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4名中医类别医师和0.4名护士。
(二)三级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主任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医临床专业10年以上。
二级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主任应当具有中医类别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
(三)主管中医病房的护士长应当系统接受过中医药知识技能岗位培训,能够指导护士开展辨证施护和运用中医护理技术。
三、医疗用房(一)门诊诊室的面积应满足开展业务的需求。
三级医院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二级医院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或不低于医院临床科室平均每床建筑面积;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或不低于医院临床科室每床平均净使用面积。
四、设备配备(一)基本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温度计、治疗推车、脉枕、针灸器具、火罐、电冰箱、计算机等。
(二)根据专科业务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专科诊疗设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民族医药工作的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民族医药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6.10•【字号】新政发[2002]36号•【施行日期】2002.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民族医药工作的意见(新政发[2002]36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在党的民族政策和卫生工作方针指引下,在各级党政的关心和重视下,在全区中医民族医药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区中医民族医药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形成了医疗、医药、教育、科研基本配套和中医药、维吾尔医药、蒙医药、哈萨克医药共同发展的格局。
但是由于我区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医疗设备缺乏,内涵建设比较薄弱,医药资源的开发利用相对滞后,继承工作力度不够,学术和技术创新进展不大。
从总体上看,我区中医民族医药的优势尚未充分发挥,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的市场竞争能力比较脆弱。
为充分挖掘潜力,更好发挥中医民族医药的优势和特色,满足各族人民对中医民族医药的需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医民族医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西医并重”方针中医和各种民族医药都是我国传统医药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维吾尔医药则是我国主要的传统民族医药之一。
长期以来,中医民族医药在防病治病和保护人民健康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解放以后,党和政府对继承和发展传统医药一贯予以高度重视,将发展传统医药的任务载入了宪法,并提出了“中西医并重”的方针。
坚持不懈地做好中医民族医药工作,大力发展中医民族医药事业,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不仅有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新疆特点的卫生事业,而且对于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增进民族团结,促进边疆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增强我国对新疆周边国家的影响,都具有重要意义。
安徽省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
安徽省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关于印发《安徽省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院本部、东区各相关科室:为切实加强对中医药管理,大力推进中医药工作的发展,充分发挥我院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促进我院中医工作质量不断提高,更好地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关于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26号)、《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方案》(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1〕27号)及《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0〕29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安徽省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省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妇幼保健院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安徽省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动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不断加强不断加强妇幼保健医院中医药内涵建设,根据《关于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26号)、《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方案》(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1〕27号)及《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0〕29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和实现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全面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为主线,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继承与创新,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为提高广大群总健康水平服务。
二、组织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中医药管理,充分发挥我院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促进我院中医工作质量不断提高,更好地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
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
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目录前言 (5)组织领导及管理措施 (6)中医临床科室功能定位与设置 (8)中医专病(专科)建设 (11)中药房建设 (14)中医药人才培养 (17)中医药科学研究 (21)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建立协作机制 (24)中医药科室中医药文化建设 (26)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和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国中医药发〔2008〕14号),进一步提高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水平,在总结军地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特别是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组织制定了《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用于指导各级各类综合医院(含专科医院)的中医药工作。
《指南》编制分为资料收集、素材整理、实地调研、分类编写、修改完善、专家论证等几个阶段,历经2年左右的时间。
其间,广泛听取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综合医院、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指南》分为前言、组织领导及管理措施、中医临床科室功能定位与设置、中医专病(专科)建设、中药房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学研究、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建立协作机制、中医药科室中医药文化建设共9个方面,对综合医院如何开展中医药工作做了详尽的介绍,力争在内容上适应需求、突出重点,体现《指南》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本次《指南》编写工作属于首次尝试。
受水平所限,《指南》中难免有不足之处,请各地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综合医院和有关专家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对《指南》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组织领导及管理措施一、组织领导(一)医院应有熟悉中医药政策和知识的院长或副院长分管中医药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医院中医药发展的措施与办法,协调解决中医药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有关中医药政策措施的落实。
综合医院中医药推进行动方案
加符合实际需求和患者利益。
03
激励与惩罚机制
根据监督与评估结果,建立相应的激励与惩罚机制,对表现优秀的部门
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惩罚,确保中医药推进
行动的有效实施。
06
中医药推进行动的总结与展望
推进行动的总结与回顾
行动目标达成情况
在过去的中医药推进行动中,我们成功地实现了扩大中医 药服务覆盖面的目标,并提高了中医药在综合医院临床应 用的比例。
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中医 药在临床实践中的应用效果和水平。
05
中医药推进行动的监督与评估
监督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
成立由医疗专家、管理人员和患者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定 期对中医药推进行动进行监督和指导。
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要求相关部门定期提交中医药推进行动的进展报告,以便监督小组 及时了解情况并作出相应调整。
综合医院中医药推进行动方 案
汇报人: 2023-12-15
目录
• 引言 • 中医药在综合医院中的应用 • 中医药推进行动的目标与策略 • 中医药推进行动的保障措施 • 中医药推进行动的监督与评估 • 中医药推进行动的总结与展望
01
引言
背景与目的
当前,中医药在医疗健康领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其独特的优势和价值逐渐得到广泛认可。为了进一步推进中 医药在综合医院的应用和发展,提高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 力和水平,制定本行动方案。
推进行动的策略
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
通过培养、引进、使用等措施,加强 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中医药人 才素质和水平。
通过加强中医药临床研究、推广中医 药适宜技术等措施,提高中医药临床 疗效,增强患者对中医药的信任度和 满意度。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进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进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5.17•【字号】豫卫中医〔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医疗管理,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进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卫中医〔2021〕7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各省直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以下简称“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是中医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文件精神、保障新冠肺炎等重大疾病中西医协同救治的基础,为加快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规范医院中医药服务,提升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建设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论述,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中医药服务需求为导向,持续完善综合医院综合服务功能,到2022年底,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要设置符合标准的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和治疗室,中医服务设施设备齐全,人员配备合理,服务能力有较大提高,医院重大疾病中西医协同机制和会诊机制规范有序,中医药管理体系基本完备,医院接受中医药诊疗服务的人次达到医院总诊疗人次的5%以上。
二、建设任务(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中医药工作部署1.医院重视中医药工作,将其纳入医院整体规划,确定中医药业务重点发展方向和目标,统筹全院资源发展中医药服务。
2.成立医院党政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医药发展工作方案,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解决医院中医药发展问题。
3.将中医药融入医院各专业领域发展,建立鼓励中医药使用的绩效分配措施和考核指标,设立中医药工作专项经费,保障中医药科室建设和中医药业务发展。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22•【字号】盐政规发[2009]2号•【施行日期】2009.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盐政规发〔2009〕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08]9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明确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江苏省中医发展条例》,按照国家关于建设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要求,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中医医疗预防服务体系,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走特色中医药发展之路,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优势,打造城乡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特色;实施中医名院、名科、名医“三名”战略和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三进”工程,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提高城乡中医药技术服务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为满足社区居民医疗保健需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中西医并重,鼓励中西医相互借鉴、互相补充、共同发展;坚持继承和创新,将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作为中医药工作的着力点,推进中医药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重点面向农村基层、服务社区群众;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强化政府在政策、规划、投入等方面的责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中医药事业。
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及管理措施
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及管理措施综合医院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医院中医药工作,加快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提高临床疗效、医疗质量和管理绩效,促进综合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组织管理(一)医院应当有院领导相对固定分管中医药工作,成立由院领导为组长,医务、教学、科研、人事、信息、中医临床科室、药学、护理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医院中医药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协调解决中医药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中医药政策措施的落实,并在医疗管理部门中明确责任人负责全院中医药业务管理。
(二)中医临床科室应由有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背景的人员担任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科室的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中医药特色技术,开发中医服务项目与特色中药制剂;在医院统一安排下,负责组织指导和培训推广中医药业务,参与医院中药用药规范及中医适宜技术操作规范的制定工作等。
(三)医院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将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的负责人纳入医院相关管理委员会,参加相应会议和活动,规范、落实中医药政策。
二、管理措施(一)建立并不断完善医院中医药工作管理运行机制。
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医院整体发展规划。
根据医院自身实际确定中医药业务重点发展方向,明确具体任务要求与责任分工,落实跟踪评估管理。
(二)设中医临床科室的公立综合医院要把建立中西医协同发展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
(三)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投入,在科室建设、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重点保障。
结合医院发展安排资金,支持中医特色专科专病、中西医协同等工作建设。
(四)建立完善中医药服务绩效考核机制,统筹优化并差别化实施中医临床科室绩效,鼓励和引导提供中医药服务。
鼓励将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其他临床科室,鼓励将中医药服务提供情况纳入医院各临床科室及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注重从中医药服务的数量、质量和产生的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考核,避免以单一经济指标作为考核依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
国中医药发〔2008〕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军队各有关单位:
综合医院(含专科医院,下同)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工作是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对于提高综合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推进中医药学术继承与创新,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和要求,现就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卫生和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的中心工作,突出特色优势,注重继承创新,加强中西医合作,提高队伍素质,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优势,明确发展重点。
坚持中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共同提高。
坚持以人为本,以需求为导向,将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各临床科室。
坚持中医中药并重,统筹协调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三)工作目标
到2015年,综合医院均按照要求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齐全、人员配备合理、服务能力有较大提高,医院各临床科室通过与中医临床科室建立协作机制等形式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使人民群众在综合医院接受西医药服务的同时,能够享受到安全、有效、及时、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二、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与科学研究水平
(四)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要发展成为带有全科性质的临床科室,根据临床需要提供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多种中医药服务。
要紧密结合医院的发展重点和优势专科(专病),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形成特色和专长。
要注重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注重传播“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瘥后防复”理念,与中医治疗相结合,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服务。
(五)要探索建立中医临床科室与其它临床科室密切配合的协作机制。
综合医院要集全院力量,针对中医药治疗有优势的病种,通过专家共识、临床路径、诊疗方案等方式,找准中医药切入点和介入时机,明确中医药参与治疗的方案;要完善会诊、转诊制度,把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其它临床科室。
中医临床科室要主动参与医院常见病和重点病种的治疗,发
挥中医药在优势病种和优势环节上的作用。
其它临床科室要主动邀请中医临床科室参与本科室病种的治疗;要根据中医药理论合理应用中成药;要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应用中医适宜技术。
(六)综合医院要根据《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提出的发展思路、原则和重点任务,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标,充分利用医院西医人才、技术、学术以及现代设施设备条件,在坚持中医药自身规律和特点的基础上,注重多学科参与,结合医院最具优势的现代医学相关领域,积极开展中医药科研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创新和优化临床诊疗方案。
三、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七)综合医院要根据当地医疗服务的实际需求,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形成结构合理的中医药人才队伍。
要以强化中医药基本功、提升中医药临床技能为重点,开展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造就一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
积极开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整理工作,通过临床跟师、名中医工作室等方式,系统总结并传承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
鼓励有条件的老中医药专家著书立说,带好接班人。
要加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对西医及现代科学技术的学习,了解西医及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和重点,更好地开展中西医的交流与合作。
(八)综合医院要充分利用医院的中医药资源,组织开展西医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并将培训纳入继续教育要求中予以考核。
中成药合理应用以及针灸、推拿等中医适宜技术要作为培训重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设立高级西医师学习中医培训专项,每年主要从综合医院中遴选一批高级职称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进行中医药知识与技能专门培训。
(九)综合医院要开展中医临床科室护理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使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全面掌握中医护理常规、操作规程,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护理,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中医药服务条件
(十)综合医院要依照满足临床需求、方便病人就医的原则,合理设置中医门诊和病房,并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的要求。
要按照《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的要求加强中药房建设,保证中药质量和调剂水平。
有条件的医院还要设置中药制剂室,积极研制开发医院中药制剂。
《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另行制定。
(十一)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要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门诊、病房和中药房等区域内的设施和内部装修、标识、科室简介等要体现中医药文化风格与特色,便于人民群众了解中医药知识,提高对中医药的认知度。
要将中医药文化融入中医药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从语言、举止、礼仪以及服务方式、服务流程等方面,建立并不断完善行为规范体系,形成具有中医药文化特色的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促进服务价值、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提升。
通过中医药文化建设,使人民群众从诊疗环境、就诊方式、服务态度等方面切实感受到独特的中医药服务。
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中医药服务行为
(十二)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军队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综
合医院中医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把中医药服务质量情况和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执行情况作为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进行定期评价。
(十三)综合医院要切实加强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制定完善中医医疗质量控制措施与方法,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不断提高中医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十四)综合医院要加强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管理,严格采购、验收、储存、调剂、煎煮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设有中药制剂室的综合医院要加强医院中药制剂的质量控制与监测。
要建立中药临床使用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对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指导临床合理使用。
六、加强组织领导,为中医药工作的发展提供保障
(十五)推进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军队各级卫生部门的重要职责。
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保障和促进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具体措施,为中医药科室的发展提供和创造条件。
要支持并督促综合医院建设好中医药科室。
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综合医院建设发展目标和管理评价体系以及院长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中。
要将中医诊疗科目作为综合医院执业登记及校验的必要条件之一。
要将具备条件的综合医院中医诊疗科目核定到中医科所属二级科目。
(十六)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把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纳入到整个中医药工作当中,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要切实加强对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强化对综合医院中医药业务管理的培训,督促综合医院严格执行中医药行业的标准规范,建立和完善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
要切实加大对综合医院中医药业务建设的支持力度,在中医药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项目中,把综合医院纳入实施范围,统筹考虑。
要建立与卫生行政部门和综合医院沟通协调机制,主动关心和支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为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的建设与发展服务。
(十七)综合医院要将中医药的发展纳入到医院整体发展规划中,根据自身实际确定中医药业务重点发展方向,统筹规划中医药工作。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对中医药科室诊疗设施设备、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经费投入,改善中医药科室的工作条件,保证中医药科室与其它科室同步发展。
要注重从中医药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等方面对中医药科室进行绩效考核,避免以单一的经济效益作为考核依据,以鼓励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开展中医药服务。
要积极鼓励和支持中医临床科室与其它临床科室开展合作,建立协作机制,为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其它临床科室提供制度保障。
要在职称晋升、进修学习和学术交流等方面为中医药人员创造条件,保证与西医药人员同等待遇。
对中医药人员技术职称的评聘要实行同行评议,以中医药理论掌握程度和运用中医理、法、方、药处理疾病的实际能力为主要指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