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办法
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为加强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根据≪xx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凡经学校录取的成人高等教育新生,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办理入学手续者,须持有关证明向学校国际交流与继续教育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
未经请假,逾期半个月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一经入学注册,如果本人要求退学,原则上不退学费。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新生取得学籍后,学校发给学生证,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学籍,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三条每学年开学时,学生应按面授通知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和缴费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办理者,必须向所在学院履行请假手续(病假附医院证明,事假附单位证明)。
未经请假,逾期半个月不缴费注册者,作自动退学处理,注销其学籍。
各学院班主任或辅导员负责所管班级的注册工作,学生凭缴费发票请班主任或辅导员在学生证上写上注册时间后加盖注册章。
学生持注册后的学生证,可开具在籍或学业成绩等证明。
第四条因当年无法开班以及特殊原因当年不能入学者,经教育厅备案,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随下一级新生一起办理入学手续。
第五条新生的年级以省教育厅规定的新生正式入学年份定称,如XXXX年底录取,XXXX春入学的新生年级,简称“XXXX级”。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按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上进行电子学籍注册。
第七条已取得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建立学籍档案,档案包括报名登记表、学籍管理登记表、奖励与处分、学籍变动、毕业生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学生毕业或中途退学时,学籍登记表由学校归档备查,其它档案材料交学生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归档。
二、考核与考勤第八条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考核,包括思想品德与学业两个方面。
学生异动管理流程
学生异动管理流程一、学生异动的定义学生异动是指学生在学籍期间因各种原因而发生学校、班级、住宿或专业变动的情况。
学生异动是学校教育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学生权益、优化学校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学生在校学习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学生异动的类型学生异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类型:1. 学校内部调整:主要指根据学校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需要,对学生进行班级、住宿、专业变动;2. 学校间转学:学生根据个人或家庭的变化,申请转到其他学校继续学习;3. 休学与复学:学生因个人原因需要休学一段时间后再继续学业;4. 开除与退学:学生因严重违纪或无法达到学业要求而被学校处分或退学。
三、学生异动管理的流程学生异动管理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申请:学生填写学生异动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等)。
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表交至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
2. 审核: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的真实性、合理性,并根据相应规定进行初步评估。
3. 批准:经过审核合格的申请将被批准。
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将通知学生、家长和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 确认变动:学校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将办理结果通知学生,并进行相关变动的确认,如调班、转专业、住宿等。
5. 合同变更: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学校与学生及家长重新签订相关合同,明确新的学校管理和教育服务责任,以保障学生权益。
6. 信息更新:学校根据学生异动情况及时更新学生信息系统,确保学生个人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7. 班级安排:对于调班导致的班级调整,学校及时通知相关班级和班主任,确保学生迅速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8. 住宿变动:对于住宿异动的学生,学校及时调整宿舍安排。
9. 归档备案:学校将学生异动的相关资料归档备案,以备查阅和统计。
10. 教育服务跟进: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对于学生异动后的学习生活情况进行跟进,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四、学生异动管理的难点与挑战学生异动管理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部门,需要精确、高效的沟通和配合。
成人高校学籍管理规定
成人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一、学籍管理的基本原则1. 法律法规原则:学籍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2. 公正公平原则:学籍管理必须遵循公正公平原则,保障每位学生的权益。
3. 信息化管理原则:学籍管理应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学籍的建立1. 准入条件:学生须符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要求,年龄在合理范围内,具备相应文化程度。
2. 报名程序:学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报名,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3. 考试录取: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录取。
4. 学籍登记:录取的学生,学校将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学籍登记,为每位学生建立学籍档案。
三、学籍的管理1. 学籍档案管理:学校将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并对学籍档案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学籍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2. 学籍变动管理:学生的学籍变动包括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申请和办理手续。
3. 课程管理:学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的课程安排进行学习,及时参加各类考试和评估。
4. 学籍评价:学校将按照一定的评价标准,对学生的学籍进行评价,包括成绩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等。
5. 学分管理:学生须按照课程要求和学校规定的学分要求,积累所需学分,达到毕业要求。
四、学籍的奖励与处分1. 奖励措施: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进行奖励,如学业奖、奖学金等。
2. 处分措施:学校将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考试作弊、学习不力等行为进行相应处罚,如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
五、学籍的注销和保密1. 注销学籍:学生因完成学业、退学、开除等原因,学校将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学籍注销。
2. 学籍保密:学校将保护学生的学籍信息,严格遵守信息保密的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
六、附则1. 学生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 学生如需申诉学籍管理问题,可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诉,学校将按照相应程序进行处理。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的学籍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以下称学生)的学籍管理。
第三条实施学生学籍管理,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教育和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鼓励和支持学生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按国家招生规定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和规定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或者到指定教学点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请假,办理相关手续,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未办理相关手续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注册时,由继续教育学院工作人员对注册学生资料进行初步审查,要求学生本人与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及学生纸质档案三证相符。
审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新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一)身心状况暂不适宜在校学习者。
(二)应征入伍者。
(三)因不可抗力暂不能入学者。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为1年,情况特殊经学校批准,可延长至2年;新生应征入伍,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新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应在学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前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继续教育学院申请入学,经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条新生入学后,由继续教育学院参照录取名册及电子档案对注册学生进行复查并由学生签字确认,复查合格者,办理学籍注册,对与电子档案不符的存疑考生,与省级主管部门核实,严防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
成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2篇)
成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入学与学籍第一条按国家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经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在规定期限到录取学校报到。
凡超过两周报不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须按招生规定组织复查。
经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到取消学籍。
情节恶劣的,须报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学校须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学籍档案内容包括考生登记表、学籍登记卡、奖励或处分、毕业鉴定等材料。
学籍档案由学校负责管理,学生毕业或中途退学时,学校应将学籍档案转给学生所在单位。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学生必须到校报到注册。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注册的,必须请假,否则视为旷课。
未经许可逾期四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新生班级的定称,以入学年份为准。
如____年入学的新生班,简称“九六”级。
第五条成人高等院校一律不招收旁听生和试读生。
第二章成绩考核第六条成人高等学校的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其所学课程及考试成绩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第七条每学期结束,学校应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对学生进行考试或考查。
考试科目脱产学习的每一学期一般不少于三门,业余学习的一般不少于两门。
不考试的课程应进行考查。
跨学期的课程,按每学期一门课程记载考试成绩。
教学计划中考试科目不得少于全部课程的三分之二。
缺作业和实验报告的必须补做,方能参加本门课程的考试或考查。
缺课在四分之一以上或完成作业(含实验)不足三分之二者不能参加本门课程的考试或考查,此门课程须重修。
对于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或专业,其每一学期所设考试科目的数量,可不受本条规定限制。
第八条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学科成绩一般以期末考试成绩为准。
如参考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或平时测验,可按最多____%记入学科成绩。
第九条考查成绩根据学生平时听课、完成实验、实习、课外作业、习题课的情况以及平时测验成绩进行综合评定,采用“及格”和“不及格”记载成绩。
第十条考试或考查不及格的课程,允许在下学期开学时一周内和毕业前分别补考一次。
关于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的规定文件
关于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的规定文件
1. 学籍异动包括休学、复学、转学、退学等情况。
2. 休学申请
-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办理休学手续时,应当按时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学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 休学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如确需延长,需提前提出申请。
- 休学学生应当办理手续离校,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3. 复学申请
- 休学期满或因休学事由已消除,应当及时提出书面复学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
- 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复学。
4. 转学申请
- 学生转学须同时满足拟转入和拟转出学校的条件,并经两校同意。
- 申请转学需提交转学申请报告,说明转学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5. 退学处理
- 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学校审核同意。
-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退学:
a) 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b) 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c) 由于严重违纪受开除学籍处分的。
6. 其他注意事项
- 各类学籍异动手续应当按时办理,并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 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以上是关于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的主要规定,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咨询。
2024年成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2024年成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成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是指对成人高等学校学生的入学、注册、学籍变动、评定与报告、奖助学金发放、毕业与离校等环节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
第二条学籍管理工作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秉承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籍管理工作应当与成人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相衔接,相互配合,形成有机整体。
第四条学籍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公开透明的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学籍管理工作应当将学生的身心健康放在首位,关注每一位学生的个体差异,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
第六条学籍管理工作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能,提供便利服务。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七条成人高等学校实行招生计划管理,招生计划按照国家规定的指标进行划分。
第八条学生凭借高中毕业证书(或者同等学力证明)参加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考试科目有国家必考科目和学校选考科目。
第九条学校接受学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并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第十条合格考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线上或线下的报到注册,缴纳相关费用,并领取学生证和学籍档案。
第十一条学生在注册后,须参加入学教育,接受学校组织的入学安排与培训。
第三章学籍变动第十二条学生因故不能按期注册的,可以提出延期注册申请。
申请延期注册的学生需要附上原因证明,并得到学校的批准。
第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学校提出学籍变更申请:(一)转专业或转学等。
(二)提前或延迟毕业。
(三)因学业原因需要休学、退学或恢复学籍等。
第十四条学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提出学籍变更申请,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
第十五条校外学习实践经历、社会实践活动等可以作为学籍变更的依据。
第四章评定与报告第十六条成人高等学校实行学分制度,学生的学业成绩按照学分计算,定期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七条学生的学业成绩由课程成绩、实践报告、专业技能考核等因素组成。
成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成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规定,成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如下:一、学籍的建立和管理:1. 学籍的建立:学校招生和注册后,成人高等学校负责为学生建立正式学籍。
2. 学籍档案管理:学校建立学生的学籍档案,包括个人信息、学业成绩、奖惩记录等。
学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并对其学籍档案的准确性负责。
3. 学籍的保密:学校对学生学籍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应严格保密,仅在有关部门和需要知晓的工作人员之间进行必要的信息共享。
二、学籍的使用和变更:1. 学籍的使用:学籍是学生身份的重要标志,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使用正式学籍。
学生须按时参加注册、办理学籍证明、学位证书等相关手续。
2. 学籍变更:学生因转专业、留级、休学、退学、复学等情况发生学籍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籍做出调整。
三、学籍的管理和监控:1. 学籍管理责任:学校负责对学生学籍进行定期审核和监控,确保学生学籍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学籍信息核验:学生须定期核对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相关的材料和证明。
3. 奖励和处分记录: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行为表现,记录奖励和处分信息,这将对学生的学籍产生影响。
四、学籍的注销和归档:1. 学籍注销:学生因毕业、结业或退学等原因离校时,学校负责注销其学籍,同时学生须办理相关手续,领取相关证书和档案。
2. 学籍档案归档:学生离校后,学校将其学籍档案归档保管,并将信息提供给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必要的证明和证书。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成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可能因学校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学生在入学时应了解学校的具体规定,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学生学籍异动处理办法
学生学籍异动处理办法学生学籍异动是指学生在学籍管理中因各种原因所引起的信息变动,包括入学、转学、休学、退学、转专业等。
对于学生学籍异动的处理办法,一方面关系到学生个体的权益,另一方面也涉及到学校的管理规范和制度建设。
为了确保学生学籍异动的处理工作能够公正、规范、高效进行,有必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处理办法。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学生学籍异动的处理办法,旨在为学校和学生提供参考。
一、异动类型和条件学生学籍异动的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入学、转学、休学、退学、转专业。
对于每一种异动类型,学校需要制定相应的条件,以保证学生的异动申请具备合法性和合理性。
例如,对于入学申请,学校需要制定招生计划和录取条件;对于转学申请,学校需要规定转学条件和程序;对于休学和退学申请,学校需要规定休学和退学的条件等。
明确异动类型和条件对于学生学籍管理而言至关重要,它方便了学校的管理工作,也保障了学生的权益。
二、异动申请流程学生学籍异动的申请流程是指学生在进行学籍异动申请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步骤和程序进行的工作。
一个规范和高效的申请流程,不仅能够提高学生学籍异动的处理效率,还能够保证学生申请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具体的申请流程可以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申请准备、申请提交、审核审批、结果通知等。
学校需要制定详细的申请流程,并向学生进行宣传和教育,使学生清楚了解异动申请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异动申请材料学生学籍异动的申请材料是指学生在进行学籍异动申请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这些材料和文件对于学生学籍异动的审批过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学校应该明确异动申请材料的类型和要求,并向学生提供详细的申请材料清单。
常见的申请材料包括学生个人信息、证明材料、申请表格等。
通过规范学籍异动申请材料的准备和提交,可以提高学生学籍异动的处理效率和结果的准确性。
四、异动审批机制学生学籍异动申请的审批机制是指学校对学生学籍异动申请进行审批的工作机制。
学校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公正、高效的审批机制,确保学生学籍异动的处理结果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
成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范本
成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成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日制成人高等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籍是指成人高等学校对学生学习和成绩的记录、评定和管理,是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身份证明。
第四条学籍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学籍管理主要包括学生入学、注册、学习、考试、评定、奖惩、证明、异动等各项工作。
第六条成人高等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籍管理机构,明确学籍管理责任,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技术支持。
第二章学生录取和入学第七条学生的录取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坚持公平选拔原则,不得歧视任何申请人。
第八条学生入学时应进行身份核查,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新生入学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等,同时缴纳相应的报名费和学费。
第十条新生入学前,成人高等学校应组织开展入学教育和学习指导,帮助学生适应学校环境和学习生活。
第三章学籍注册和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入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学籍注册,提交相应的个人材料和照片,并按时缴纳学费。
第十二条学生个人信息的采集和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同时要保障学生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三条学籍注册后,学生应按学校规定选课、参加教学活动,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确保学业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籍信息,确保学生个人信息的及时准确。
第十五条学生学籍异动包括休学、退学、转专业、转学等情况,应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并记录学籍变动情况。
第四章学习与考试第十六条学生应按照学校的课程安排和学业要求,认真学习,积极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第十七条学生应按时参加各类考试,按照规定进行诚信考试,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和作弊行为。
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考试制度,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严禁泄露考题和违规操作。
河海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 管理规定
河海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河海远教〔2018〕3号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成人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凡通过国家成人高考,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及招生政策,由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学校或学校指定的地点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向学校请假。
逾期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入学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含专升本学生专科学历清查)。
复查中发现学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专科学历问题无法完成专升本学籍注册的,须学生本人持有关材料去教育部指定机构进行学历认证。
一般须在入学第一学期内完成学历认证(具体时间期限以学校当年度工作通知为准),认证未通过的将无法注册学籍,按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交费和注册手续,不能按期注册者,须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超过规定时间两周未完成交费和注册手续的,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育质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江西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结合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或我院)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入学、注册与学籍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学习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名信息表、准考证等相关材料,按学院《新生入学须知》有关要求和规定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取得学籍。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注册者,应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请假,通过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由他人代交的以学院收到之日为准。
经学院批准,可延期报到,但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生以入学年份为入学年级,如:2012年入学的学生为2012级,毕业年届按学制时间相应类推。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包括对“专升本”学生的专科毕业证书审核)。
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入学时间长短,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报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条学生有缴纳学费的义务。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其就读专业年级的缴费标准,按照一学年额度缴纳学费。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应当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不符合注册条件或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者,不予注册。
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五条学生注册后,即取得该学期在校学习的学籍证明,所修读的各门课程取得的成绩方为有效。
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具有双重学籍。
第六条建立学生档案。
学生档案内容包括成人高考报名信息表、成人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学籍卡、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和奖励与处分等材料。
成人高校学籍管理规定
成人高校学籍管理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学籍注册: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学籍注册,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
2. 学籍变动:学生如果有学籍变动(如转专业、休学、退学等),需要按照学校的规定和流程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3. 学籍迁移:对于需要转学的学生,需按照学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学籍迁移手续。
4. 学籍管理制度: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学籍管理制度,如按时上课、按时完成学业、参加考试等。
5. 学籍停保:学生如果连续两年不参加学习或未通过评估,学校有权将其学籍停保。
6. 学籍复议:学生如对学籍管理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提出学籍复议申请,并按照学校规定进行申请和处理。
7. 毕业与学位授予:学生须按照学校的规定完成学业要求及相关考试,方可申请毕业和学位授予。
8. 学生档案管理: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学生的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9. 学籍信息保密:学校对学生的个人学籍信息要进行保密处理,未经学生本人或学校同意,不得将学生的学籍信息泄露给他人。
以上是一般成人高校学籍管理规定的基本内容,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学校而异。
个人申请时需要阅读并遵守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学籍管理制度。
2023年成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2023年成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成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促进成人高等教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成人高等学校,包括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
第三条成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成人高等学校应建立学籍管理制度,明确学生的学籍身份以及相关权益和义务。
第五条学生的学籍由成人高等学校统一管理,学籍不得转让、挂靠或擅自调整。
第六条学生的学籍管理包括录取、注册、学籍变更、学籍注销等环节。
第二章录取第七条成人高等学校的录取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进行,严格按照学历教育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学生入学前必须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报名表等,并按照学校要求进行面试或考试。
第九条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公布招生结果,并向录取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章注册第十条学生录取后,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一条学生注册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学生注册后,学校应发给学生学籍证件,包括学生证、学籍证明等。
第十三条学生在注册期间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教育和管理宣传活动。
第四章学籍变更第十四条学生的学籍变更包括转专业、休学、复学、转学、退学等。
第十五条学生如需转专业,需符合转专业条件,并经所在学校批准。
第十六条学生如需休学,须提前向所在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并经学校批准。
第十七条学生如需复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学生如需转学,须符合转学条件,并经所在学校批准。
第十九条学生如需退学,须符合退学条件,并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五章学籍注销第二十条学生大专毕业后,学籍自动注销。
第二十一条学生因违反学校纪律或学术规范,学校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将其学籍注销。
第六章学生权益和义务第二十二条学生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有义务按时参加并完成学校组织的教学活动。
学生异动管理与学籍档案管理规定
学生异动管理与学籍档案管理规定引言:学生异动管理和学籍档案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两项关键任务。
学生的异动包括转学、休学、退学等,而学籍档案管理则是保证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本文将就学生异动管理和学籍档案管理规定展开讨论。
一、学生异动管理规定学生异动是指学生在学习期间发生的转学、休学、退学等行为。
学生异动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帮助学校掌握学生的情况和动态,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学生异动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1 确定异动管理流程学校应明确学生异动管理的流程和程序,包括手续办理的要求、相关文件的提供、审核流程等。
这样可以方便学生和家长了解并按时办理异动手续。
1.2 留存相关证明文件对于学生异动行为,学校应要求学生和家长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转学证明、休学申请书等。
同时,学校要做好文件的留存工作,确保学生异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1.3 与家长及时沟通学校在学生异动时应与家长及时沟通,了解学生异动的原因,并提供帮助和支持。
家长也应积极配合学校的异动管理工作,确保手续的顺利办理。
二、学籍档案管理规定学籍档案是学生的重要信息载体,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
学籍档案管理的规定有助于保障学生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2.1 学籍档案的建立和归档学校要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并按照规定归档保存。
学生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地记录在学籍档案中,并严格保密。
2.2 学籍档案的查询和使用学校要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学籍档案的查询通道,并规定查询的权限和使用范围。
学籍档案的使用应遵循保密原则,防止信息泄露。
2.3 学籍档案的迁移和传递学校在学生异动时要妥善处理学生学籍档案的迁移和传递问题。
迁移和传递学籍档案需要严格核实学生的身份和信息的一致性。
三、学校的责任与义务学校作为学生的管理机构,有着维护学生权益和保障学生信息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3.1 保障学生隐私权学校要保障学生的隐私权,在处理学生异动和管理学籍档案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学生个人信息的隐私和安全。
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制度
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生学籍异动管理,保障学生权益,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二、异动类型1. 学籍异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1)转学;(2)休学、复学;(3)退学;(4)更换专业;(5)学籍年级调整;(6)学籍状态调整(保留、注销、停学等);(7)其他异动情况。
三、异动条件1. 学生申请异动需符合以下条件:(1)转学:成绩排名前50%;(2)休学、复学: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3)退学: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4)更换专业:成绩排名前50%;(5)学籍年级调整:经学院审核通过;(6)学籍状态调整:经学院审核通过;(7)其他异动情况:按具体情况审核。
四、异动流程1. 学生提出异动申请,填写相关表格,附上必要材料;2.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申请材料,提出意见,并提交至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3. 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审核材料,核实学生信息,决定是否同意异动;4. 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办理相应手续;5. 学生所在学院办理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学籍管理办公室备案。
五、异动管理1. 学生异动管理应及时、规范、严格。
2. 学籍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学生异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异动程序的合法、规范进行。
3. 学生提出异动申请后,应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如有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异动资格。
4. 学生异动后,应全面了解新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确保顺利完成学业。
5. 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应建立学生异动档案,记录学生异动过程和相关信息。
6. 学校应定期对学籍异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加以解决。
六、异动通知1. 学生申请异动后,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应及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办理相关手续。
2. 学生异动完成后,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应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告知异动结果。
3. 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应将学生异动情况上报教务处和学生所在学院,做好相关记录和备案。
七、责任追究1. 学生提出虚假异动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异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2. 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未能及时审核、处理学生异动申请,导致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3. 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对学生异动管理工作不力,导致学生异动不规范,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学籍异动管理制度
学籍异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学籍异动的管理,保障学生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籍异动是指学生在学习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学籍信息产生变化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学生休学、复学、退学、学位申请等。
第三条学院/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籍异动管理机构,明确学籍异动管理的责任主体和流程,保障学生学籍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及时性。
第四条学生在发生学籍异动的情况下,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第五条学院/学校应当及时受理学生的学籍异动申请,审核相关证明文件,做出同意或者拒绝的决定,并通知学生。
第六条学生休学应当提前向学院/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学院/学校对学生的休学申请应当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做出决定,并在休学期间对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管理。
第七条学生休学期满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学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学院/学校应当审核学生的复学申请,并及时对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变更。
第八条学生退学应当提前向学院/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学院/学校对学生的退学申请应当进行审核,并及时对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变更。
第九条学生在毕业前需申请学位的,应当提前向学院/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学院/学校应当审核学生的学位申请,并及时对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变更。
第十条学生在学籍异动过程中,如有疑义或者异议,可以向学院/学校提出申诉,学院/学校应当及时受理,并做出处理决定。
第十一条学院/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籍异动信息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学生的学籍信息,保证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二条学生在学籍异动过程中应当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真相的情况,学院/学校有权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三条学院/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对学籍异动管理制度的宣传,提高学生的管理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第十四条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规定时间内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的,应当提前向学院/学校说明情况,并提出延期申请。
学院/学校可以酌情处理,并做出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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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三份(省际转学一式四份),转出、转入学校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各保存一份;
2、转学申请人应认真填写转学理由并签名,转出、转入学校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均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成人高等教育常见专业代码
注:1、本表一式两份,教学部门、学籍管理部门各保存一份;
2、申请人应认真逐项填写信息,转出、转入站均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注:1、本表一式四份,学生本人、教学站(点)、教学部门、学籍管理部门各保存一份;
注:1、本表一式四份,学生本人、教学站(点)、教学部门、学籍管理部门各保存一份;
2、申请人应认真逐项填写信息,所在教学站(点)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