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作业第十一章 货物运输保险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公路和联运运输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保险。
保险责任第二条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除外责任第三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战争或军事行动;(二)核事件或核爆炸;(三)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自然损耗,以及货物包装不善;(四)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五)全程是公路货物运输的,盗窃和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六)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责任起讫第四条保险责任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
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十五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十四条 经双方协商同意,保险人可将其享有的保险财产残余部分的权益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可在保险赔偿金中直接扣除。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提交仲裁机关或法院处理。
本保险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保险金额
第五条 保险价值为货物的实际价值,按货物的实际价值或货物的实际价值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参照保险价值自行确定,并 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六条 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赔偿处理
第十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一)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
(二)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三)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情形复杂的,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 的赔偿请求并提供理赔所需资料后三十日内未能核定保险责任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形商议合理期间,保险人在商定的期间内作出 核定结果并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第七条 投保人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应按照保险费率,一次交清应付的保险费。若投保人未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 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 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对 于 因 被 保 险 人 未 遵 守 上 述 约 定 而 导 致 保 险 事 故 的 , 保 险 人 不 负 赔 偿 责 任 ; 对 于 因 被 保 险 人未遵守上述约定而导致损失扩大的,保险人对扩大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财产保险(12-货物运输保险)
体、效用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 船舶在合理时间内未从被获知最后消息的地点抵达目的 地,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满两个月后仍没有获知其消息的,为船舶失
踪。船舶失踪视为实际全损
推定全损(商业全损)
味、受潮、锈损、钩损等。此外,还有其它外 来原因引起的损失,如战争、罢工、交货不到 等特殊风险。
海上货运险保障的损失
包括全部损失、单独海损、共同海损和费 用损失四个部分
全部损失
实际全损(绝对全损) 推定全损(商业全损)
实际全损(绝对全损)
——指货物完全灭失或变质而失去原有用途,即货 物的全部损失已经发生或不可避免。如货物随船舶 一起沉入大海,造成灭失。 构成实际全损的条件是:
思考
如何区分运输工具保险和货物运输保险?
二、货运险的必要性
贸易往来离不开运输,在运输过程中货物 由于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的损失总是难 以避免的。 按照相关法律和合同规定:承运人对运输 过程中货物的损毁、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但有许多责任免除。
承运人责任免除
常规责任免除:
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
货运险主要的特点
承保的风险具有综合性、复杂性。
不仅承担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等客观风险,还承担外
来原因引起的主观风险。货损、共同海损、施救费用
承保标的具有流动性
标的是在运行或流动中的货物
保险标的与被保险人的分离性 被保险人的多变性,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频繁易手,不断变换所有人。
货物运输保险
1、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2、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3、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一、引言货物运输保险是指货物在物流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损失时,由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本文将从货物运输保险的定义、作用、保险合同的要素以及保险索赔流程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对相关法律问题有所了解。
二、货物运输保险的定义货物运输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在投保人支付保费的基础上,为承运人或货主提供保险赔偿服务,以保护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三、货物运输保险的作用1. 保障投保人利益货物运输保险作为投保人在物流运输风险中的一种风险管理方式,能够在货物损失或毁损时提供赔偿,保障投保人的利益。
2. 规范运输市场秩序货物运输保险的普及和推广,能够促使承运人更加重视货物安全,降低货物运输风险,进而规范运输市场秩序。
四、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要素1. 投保人与保险人的基本信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应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的姓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确保合同双方的清晰身份认定。
2. 被保险货物的描述合同应明确描述被保险货物的名称、数量、特征、价值或重量等关键信息,以便在索赔时确定赔偿金额。
3. 保险费用和赔偿责任合同中应明确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金额,以及保险人对于货物运输途中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所承担的赔偿责任。
4. 保险期限和承保地域范围合同应明确保险期限的起止时间,以及承保地域范围的界定,确保投保人在保险期限内和指定地域范围内享受保险服务。
五、货物运输保险的索赔流程1. 报案和证明损失在货物损失发生后,投保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运输单据、损失清单、照片等,以证明货物的损失。
2. 查勘和评估损失保险公司将派出查勘员对货物损失进行查勘,并根据查勘结果评估损失的金额和赔偿责任。
3. 索赔申请和理赔处理投保人在得到查勘员的查勘报告和损失评估后,向保险公司递交索赔申请。
保险公司在收到索赔申请后,将进行理赔处理,如核实索赔事实、处理赔偿金额等。
4. 赔偿支付和结案保险公司确认投保人的索赔符合合同约定后,将根据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进行支付,以结束索赔事务并结案。
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是一种保险形式,用于保护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受的损失或损坏。
该保险形式在国际贸易中十分常见,有效地保障了货物的安全和投保方的利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货物运输保险的定义、作用、种类以及投保流程等相关内容。
一、货物运输保险的定义货物运输保险是指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损失时,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与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投保货物所发生的实际损失负责的一种保险形式。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货物的安全,避免因不可预测的意外事件而导致的损失。
二、货物运输保险的作用货物运输保险主要有以下几个作用:1. 货物保护作用: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如盗窃、火灾、水渍、船只沉没等。
货物运输保险能够对这些风险进行有效的保护,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2. 投保方利益保护作用:投保方作为货物的所有人或委托人,通过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可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一旦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损,投保方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减轻经济损失。
3. 促进国际贸易作用: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风险比较大,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可以为贸易双方提供更大的信心,促进双方之间的交易合作。
三、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货物运输保险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的种类:1. 货物运输海洋保险:适用于海洋货物运输,包括海上货船、集装箱船等。
海洋货物运输风险较大,购买海洋保险可以有效降低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风险。
2. 货物运输空运保险:适用于空运货物,包括航空公司、运输代理公司等。
空运货物运输速度快,但风险也相对较高,购买空运保险可以为货物提供充分的保障。
3. 货物运输陆运保险:适用于陆地货车、火车等陆地运输方式。
陆地货物运输风险较小,但在特殊情况下仍存在一定的风险,购买陆运保险可以为货物提供额外的保险保障。
四、货物运输保险的投保流程货物运输保险的投保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投保申请: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投保申请,提交相关的货物信息、保险金额等。
2. 保险报价:保险公司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并向投保人提供保险报价。
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 整理版
1.定义: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中的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2.货物运输保险可以背书转让。
3.货物运输保险是定值保险。
4.发货人办理投保收货人=被保险人发货人=投保人5.收货人办理投保收货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一.货物运输保险的分类 p881.按照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水路货物运输保险、陆路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邮包保险以及联运保险等;2.按照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3.按照保险人承担责任的不同可以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等;4.按照货物的运输方式可以分为:直运险、联运险和集装箱运输保险;二.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的确定(定值保险)p89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的保额一般采用定值保险的方式,可以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无效。
①按照货价确定保险金额②按照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额③离岸价(F.O.B)④到岸价(C.I.F)⑤目的地市价三.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保险费率 p89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费率取决于货物在保险有效期内可能遭受损毁的危险程度。
影响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费率的主要因素如下:①运输方式②运输工具③货物的性质与包装④运输途程⑤保险险别在货物运输保险中,通常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的基础上,按照运输工具的不同制定分类差别费率。
附加险的费率可以单独制定,也可以根据基本险或综合险费率的一定比例来计算。
四.国内货物运输保险①简答题:保险期限 p92采用“仓至仓条款”。
即采用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到收货人的第一个仓库。
②保险标的 p92国内货物运输保险是以在国(境)内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为保险标的。
Ⅰ.一般保险标的Ⅱ.特约可保标的Ⅲ.非法财物、枪支弹药、蔬菜水果不保财物:国内货物运输保险所承保的货物主要是商品性质的贸易货物,不包括蔬菜、水果、活牲畜和其他动物。
特约可保标的:金银、珠宝、钻石、玉石、首饰、古币、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非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内。
货物运输中的货物保险要求和保险责任
货物运输中的货物保险要求和保险责任货物运输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增长,货物运输保险也变得愈发重要。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保险可以有效地保护货主和承运人的利益,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本文将重点探讨货物运输中的货物保险要求和保险责任。
一、货物运输中的保险要求在货物运输中,保险要求是货主和承运人之间的重要约定。
货主通常会要求承运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购买保险,以保障货物的安全。
保险要求通常会在运输合同中明确规定,确保保险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 保险类型货物运输中的保险主要有两种类型:货运保险和运输责任保险。
货运保险是货主购买的保险,用于保护货物免受损失或损坏。
运输责任保险是承运人购买的保险,用于保护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可能承担的责任。
2.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货主和承运人在运输合同中需要明确的重要细节。
货主需要根据货物的价值来确定保险金额,以确保在货物遭受损失时能够得到充分赔偿。
承运人也需要根据货物的价值来确定保险金额,以保护自身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面临的赔偿责任。
3.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是货物运输中的另一个重要细节。
保险期限应该覆盖货物从起运地到目的地的整个运输过程。
货主和承运人需要确保保险期限与运输时间相符,以便在整个运输过程中都能享受保险的保障。
二、货物运输中的保险责任货物运输中的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或承运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责任。
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货物运输中可能发生的损失或损坏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运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对货物运输中可能发生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 保险公司的责任保险公司的责任是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来确定的。
保险公司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对货物运输中的损失进行赔偿。
保险公司通常会要求货主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货物清单、出货通知等,以便判断损失的真实性和赔偿的合理性。
2. 承运人的责任承运人的责任是根据运输合同的约定来确定的。
承运人需要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避免因过失或疏忽导致货物损失或损坏。
货物运输保险样式
货物运输保险样式一、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甲方:保险人乙方:被保险人为确保货物运输期间的安全和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甲方与乙方达成如下货物运输保险合同:1.保险标的及金额1.1 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覆盖的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运输的货物。
1.2 保险金额:被保险人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货物的价值,并将该价值告知保险人。
保险金额将根据被保险货物的价值进行计算。
2.保险责任2.1 货物运输期间发生以下情况,保险人将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a)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意外损坏或丢失的;b) 因交通事故、火灾、水灾、爆炸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货物受损的;c) 货物在装卸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损失。
3.免责条款以下情况下,保险人将免除保险责任:a) 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货物损失或丢失的;b) 因战争、恐怖活动、罢工等非自然因素导致的货物损失的;c) 由于被保险人未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而导致的货物损失的;d) 被保险人未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准确的货物价值等信息的。
4.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4.1 保险费用:被保险人须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率计算并支付保险费用。
4.2 支付方式:保险费用应在签订保险合同后的15天内支付完成。
5.保险索赔5.1 被保险人应在货物运输发生损失后的24小时内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支持。
5.2 保险人应在接到索赔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将决定书面通知被保险人。
5.3 保险人同意赔付的保险金应在审核决定通知被保险人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
6.保险期限及续保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至货物运输结束之日止。
如需续保,双方应在保险期满前10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另行协商确定续保条款。
7.解决争议本保险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协议变更1. 本保险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署生效。
第10、11、12章 财产、责任、货物运输保险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0年11月24日
上海“11·15”大火遇难者赔偿方 案昨日出炉。58名遇难者每人将 获得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而受 灾房屋的赔偿将按照“市场价格、 全额赔偿”的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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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晚中国平安突然宣布总经理易人,震惊市场。
作为中国平安海外军团领军人物之一的张子欣因个人原因 悄然请辞,本土高管任汇川半年内连升两级,接棒挑大梁。 有投资者质疑,年仅41岁的任汇川是否有能力胜任总经理 一职。孙建一回应说,在平安近20年培养的一批优秀年轻 管理人才中,任汇川是佼佼者,他熟悉中国的国情和文化, 兼具国际视野,具有较强的管理经验。“他从分公司的电 脑技术人员这一最基层的岗位开始,经历了10多个岗位升 迁、18年时间的专业历练。他在每一个重要岗位上业绩出 众,在平安严格的竞争、激励、淘汰的机制中脱颖而出, 在严酷的市场化的环境中打拼出来。” 中国平安负责人还表示,将尽快推动完成平深整合。希望 在未来3至5年内,寿险和非寿险业务的利润贡献能够各占 一半;未来10至15年,保险、银行、投资等业务的利润 贡献能够实现均衡。
责任 依法承担 的对第三 方的民事 损害赔偿 责任 企业面临的责任风险 雇佣活动:工伤赔偿风险 销售产品:产品缺陷致伤消费者的赔 偿风险 废弃物处理和有害化学物使用:环境 污染赔偿风险 公司领导者行为:公司高管人员可能 会做出损害股东利益的决策或行 为,引起股东控告并索赔。 场所经营中: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 伤害 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险 产品责任险 环境污染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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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损坏险:专门承保各类已安装完毕并投入 运行的机器设备由于人为的、意外的或物理性 原因造成的物质损失。上述原因包括: • 设计、制造、安装、原材料缺陷; • 工人、技术人员操作错误; • 锅炉缺水; • 物理性爆炸等。
货物运输中的货物保险责任
货物运输中的货物保险责任在现代货物运输中,货物保险是一种重要的保障方式。
无论是国际贸易还是国内运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都有可能遭受损失或损坏。
因此,货物保险责任成为了各方当事人共同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对货物运输中的货物保险责任进行探讨。
一、货物保险的定义和意义货物保险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保险人承担责任,对货物损失或损坏进行赔偿的一种保险形式。
货物保险的意义在于降低货物运输风险,保障货主的合法权益,推动国际贸易和国内经济的发展。
二、货物保险的主体货物保险涉及的主体包括货主、承运人和保险公司。
货主是指货物的所有者或委托人,承运人是指运输货物的运输公司或个人,保险公司则是提供保险服务的机构。
三、货物保险责任的界定1. 责任范围货物保险责任的界定需要考虑运输方式、运输条件和保险合同的约定等因素。
一般来说,货物保险责任包括货物的丢失、损坏、招摇等情况。
2. 保险金额货物保险责任的界定还需要考虑保险金额的确定。
保险金额应该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来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
3. 免责条款在货物保险中,常常会设置一些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比如天灾、战争、罢工等情况可能会被列为免责条款。
四、货物保险的投保方式货物保险的投保方式一般包括单票投保和全运输投保。
单票投保是指每一票货物都需要单独投保,全运输投保是指将所有货物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保。
五、货物保险理赔流程在货物保险中,理赔流程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一般来说,当发生货物损失或损坏时,保险人应及时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后,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货物进行赔偿。
六、货物保险的注意事项在投保货物保险时,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考虑。
首先,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应该选择具备良好信誉和专业服务能力的保险公司。
其次,投保时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特别是免责条款和赔偿金额的约定。
最后,及时了解和掌握货物保险的最新政策和规定,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申请理赔。
结论货物保险责任在现代货物运输中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第11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
二、英国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可以
(一)协会货物保险条款的种类
单独 投保
(1)协会货物条款(A) (2)协会货物条款(B) (3)协会货物条款(C)
(4)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 (5)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
【思考题】 “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和战争 险,按1981年1月1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 物运输保险条款负责。”
在上面的条款中包括了哪些内容?
征得保 险公司 同意, 必要时 可单独 投保。
(6)恶意损害险条款
属附加 险别
(二)协会货物保险主要险别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1.ICC(A)险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2.ICC(B)险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3.ICC(C)险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4.战争险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5.罢工险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保险金额 =20.75×110% =22.825(万美元)
保险费 =22.825×0.6% =0.13695(万美元)
五、订立保险合同 六、保险单据
保险单据
原则上须粘贴在 保险单上,并加 盖骑缝章,作为 保险单不可分割
的一部分。
保险单 保险凭证 预约保险单
联合凭证
批单
七、保险索赔
向保险公司发出损失通知 采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 索取货损和货差证明 备齐索赔单证
第十一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贸易实务部分 第一节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 第二节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三节 其他运输方式的保险 第四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学习目标】
了解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原则;掌握国际海洋货物运输 保险的承保责任范围;掌握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条件、计 算及区别;了解施救费用与救助费用的区别;熟悉我国海洋 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种类和承保范围、承保责任的起讫期限, 并了解英国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掌握其他运输 方式下的货运保险和进出口保险实务。
11货物运输保险
2019年12月16日
进出口贸易实务(必修)11-12
2019年12月16日
风险
海上风险
自然灾害 意外事故
外来风险
一般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
进出口贸易实务(必修)11-13
2019年12月16日
自然灾害
恶劣气候 雷电 海啸 浪击落海 洪水 地震 火山爆发 自然水体进入
灌水、凿洞、搁浅等带来的船货损失
连续恶劣天气导致燃料不足时,去加油港的费用
抛弃残损物
如不抛弃会威胁共同安全
抛弃带来的其它损失
有意搁浅带来的损害
在避难港卸货中造成的损害
2019年12月16日
进出口贸易实务(必修)11-22
共同海损分摊
共同海损理算
《约克·安特卫普规则》 CCPIT《北京理算规则》
进出口贸易实务(必修)11-14
2019年12月16日
意外事故
火灾
爆炸
搁浅
触礁
沉没
碰撞
倾覆
抛货(投弃)
吊索损害
进出口贸易实务(必修)11-15
2019年12月16日
海上损失
全部损失
实际全损 推定全损(委付)
部分损失
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
由基本险别承保
费用
施救费用:保险标的在遭受可保灾害事故时, 与保险利益相关各方对保险标的采取的各种 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救助费用:保险标的在遭受可保灾害事故时, 由第三者采取了救助措施并获得成功而向其 支付的报酬。
保险人对这两种费用都有赔付责任。
2019年12月16日
进出口贸易实务(必修)11-28
保险学 货物运输保险模板
货物运输保险
《财产保险》
一、 货物运输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过程 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承保货物 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 事故遭受的损害的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的特点: 1、保险标的具有流动性 2、承保风险的综合性 3、保险单的可转让性 4 、保险期限以运程为限,不是 按日期计算
• 原意是“负责单独海损”。在我国海上货物 运输保险的水渍险中,保险人承保 2 个方 面的保险责任: ①承保上述平安险的各项损失和费用。 ②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 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 损失。
• 3、一切险(All Risks,简称AR)
• 是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承保范围最大的一 种基本险别,其保险费率也最大。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
第一、造成损失的原因不同。 单独海损是因意外的偶然事故直接导 致的货物损失;共同海损是因采取人为的 (故意的)措施而导致的货物损失。 第二、承担损失的方式不同。 在未投保海上保险的情况下,单独海损 一般应由受损方自行承担;共同海损应由 受益各方按照获益多少比例分摊。
五、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责任 ⒈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简称FPA) 保险责任=全部损失+共同海损+意 外事故造成的单独海损 对自然灾害造成的单独海损不赔
二、货物运输保险的分类 1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和涉外货物 运输保险两大类。 2 、航空运输保险、水陆货物运输 保险和陆上货物运输保险及联运货物运 输保险。 3 、货物基本险、货物运输综合险 、货物运输一切险。
三、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损失
(一)全部损失 1、实际全损: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 后全部灭失,或已完全丧失原有价值和用途, 或被保险人无可挽回地丧失保险标的物。 2、推定全损: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 后,虽尚未达到灭失状态,但实际全损已不 可避免,或虽有一定价值,但其修复或续运 到目的地的费用已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
第十一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十一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目录第一章:保险概述1.1 保险目的与重要性1.2 保险范围与对象1.3 保险合同的法律依据第二章:合同双方2.1 投保人(货主)信息2.2 保险人(保险公司)信息2.3 双方权利与义务第三章:保险标的3.1 货物描述3.2 保险标的的价值与性质3.3 保险责任起讫第四章:保险险种与条款4.1 主要险种介绍4.2 附加险种说明4.3 保险条款的解释第五章:保险金额与费率5.1 保险金额的确定5.2 保险费率的计算5.3 保险费用的支付第六章:保险责任6.1 基本保险责任6.2 特殊保险责任6.3 责任免除第七章:投保与承保流程7.1 投保申请与审核7.2 承保条件与程序7.3 保险凭证的签发第八章:保险期间8.1 保险期间的起算8.2 保险期间的延长与缩短8.3 保险期间的终止第九章:索赔程序9.1 索赔的提出9.2 索赔材料的准备9.3 索赔处理流程第十章: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方式10.2 适用法律10.3 争议解决地点第十一章: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11.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11.2 合同解除的条件11.3 合同终止的情形第十二章:不可抗力12.1 不可抗力的定义12.2 不可抗力的通知义务12.3 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第十三章:附则13.1 合同生效条件13.2 合同的解释权13.3 其他补充条款签字栏投保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保险概述1.1 保险目的与重要性本保险合同旨在为国际货物运输提供风险保障,确保货物安全、及时地到达目的地。
1.2 保险范围与对象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受的损失或损害。
1.3 保险合同的法律依据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国际公约制定。
货物运输中的保险要求与责任
货物运输中的保险要求与责任货物运输是现代物流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各种方式将货物从生产地点运送到目的地。
然而,在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存在着风险和不确定因素,这就需要货物运输中的保险来提供相应的保障和防范措施。
本文将探讨货物运输中的保险要求和责任。
一、货物运输中的保险要求货物运输中的保险要求是为了保护货物免受损失和风险的影响。
在货物运输的过程中,有以下几种保险方式:1. 运输险:即货物运输保险,是最基本的保险形式。
它覆盖了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受损失或损坏的风险。
运输险通常分为内陆运输险和海洋运输险两种。
- 内陆运输险:适用于陆地运输,包括公路、铁路和航空运输。
它可以保护货物在运输途中受到的物理损失,如碰撞、火灾、盗窃等。
- 海洋运输险:适用于海上运输,包括海上船舶和航空器的运输。
它可以保护货物在海上运输途中受到的风险,如沉船、海盗袭击等。
2. 装卸保险: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容易受到损坏,因此装卸保险是必要的。
它可以保护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受到的损失,如装卸不慎导致的货物破碎、丢失等。
3. 承运人责任保险:承运人责任保险是指承运人为货主提供的保证金或赔偿方式。
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损失,承运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货物运输中的保险责任货物运输中的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对货物损失或损坏的赔偿责任。
保险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赔偿范围:保险公司对于货物损失或损坏的赔偿范围是根据保险合同中的约定而定的。
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在货物购买价值的一定比例内进行赔偿。
2. 赔偿条件:保险公司赔偿货物损失或损坏的条件是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事故或意外必须是不可预见且不可避免的。
如果货物损失或损坏是由于货主自身的过失导致的,则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3. 报案程序: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了损失或损坏,货主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和证据。
保险公司会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审核,确定事故真实性和责任范围,然后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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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货物运输保险一、名词解释1、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中的货物保险标的,承保其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的损失的一种财产保险。
作为财产损失保险中的主要险别之一,它可以归入运输保险类别。
2、仓至仓条款:每一批投保货物的保险责任起讫均以约定的运输途程为标准,即从被保险货物离开起运地点的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直至到达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
送货制:送货制是指货物由卖方负责送到买方指定的仓库或储存处所,由买方验收后付款成交,货物运费和运输途中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提货制:提货制是指买方到卖方仓库或储存处所看货,成交后由买方自行提货,运费和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自己承担。
3、航程保险:航程保险又称为单程运输保险,即保险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仅仅承保所投保货物从起运地到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当该次货物运输任务完成后,保险责任自然终止。
直运险:直运险是为只用一种主要运输工具就直接由起运地送到目的地的货物提供的保险。
联运险:联运险是为需要经过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主要运输工具联运才能将其从起运地送到目的地的货物提供的保险。
4、自然耗损:是指在自然力的作用下而引起的固定资产价值的损耗。
承运人责任:是指对货物在运输中发生的损失依法应当由承担运输任务的法人或个人负责的经济赔偿责任。
5、质量损失:是指部分货物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失。
二、问答题1、如何划分货物运输保险的险种?按照适用范围,货物运输保险可分为国内运输保险和涉外货物运输保险。
按照运输工具,货物运输保险可分为铁路运输保险、水路货物运输保险、公路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以及其他运输工具货物运输保险按照运输方式,货物运输保险可分为直运险和联运险两类。
2、如何理解货物运输保险的特点?承保具有流动性。
即保险标的物处于流动或运行状态,不受一个固定地点的限制。
承保风险具有广泛性。
货物运输保险基本险的责任包括海上、陆上和空中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风险,静态和动态风险。
保险估价具有定值。
货物运输保险采用定值保险,即保险金额是货物的结论性价值,赔偿时不受出险地同等货物物件波动的影响。
保险单可以随提货单背书转让。
即投保方如果发生货权转移,无须征得保险人同意,只要在保险单背面签字,即可转让他人。
保险期限采用仓至仓条款。
承运方的影响巨大。
3、影响货物运输保险费率的因素有哪些?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货物的性质与包装、运输途程、保险险别、其他。
4、如何理解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原则?国内商品交易一般采取送货制和提货制。
采用提货制的,卖方为投保人,买方(货主)为被保险人。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可由被保险人背书转让给收货人,无须征得保险人的同意。
换言之,保险人并不是简单地承保货物或物资本身,而是进一步要求被保险人有可保利益。
5、如何开发适应现代化物流发展需要的保险产品?开发与物流运作相配套的保险险种。
规范同一的物流运作规范和操作标准,建立物流风险预警系统。
加强物流保险专业人才培养和物流保险现代化。
远洋货物运输保险一、名词解释1、海上保险:海上保险亦称水险。
海上保险是对被保险人在海上遭受的各种财产损失或利益损失负责赔偿的保险。
2、海上保险合同:海上保险合同,是指保险按照约定,对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而由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合同。
3、推定全损:船舶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超过保险价值的,为推定全损。
4、单独海损:单独海损又称特别海损,它是指只涉及损失方个人的利益,且损失仅由损失者一方自己承担的损失。
5、共同海损:是指为保全船舶与货物的共同安全,为对付海上风险而有意作出的牺牲,该项损失应当根据受益方的比例进行分摊《北京理算规划》:全称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共同海损理算暂行规则》,包括前言和8条规则:共同海损的范围;共同海损理算的原则;共同海损损失金额的计算共同海损的分摊;利息和手续费;共同海损担保;共同海损理算的简化。
6、平安险:平安险的英文意思为“单独海损不赔”,是海洋运输保险的主要险别之一。
7、水渍险:水渍险的保险责任除包括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8、全损险:全损险是指保险人依约对保险标的物因为海上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发生全部灭失或其物质上受损坏而不能回复原状承担保险责任的海上保险。
9、一切险:一切险的保险责任除平安险和水渍险所列各项责任外,还负责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导致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因此,一切险是一种风险高度综合的险别。
10、邮包险:邮包险是以通过邮局传递的货物为保险标的的运输保险,可分为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两个险别。
11、姐妹船条款:是指规定属于同一船东所有的两条或两条以上船舶发生碰撞或救助责任的保险条款。
姐妹船条款即是将姐妹船视同分属与不同船东所有,对它们之间发生的碰撞所导致的损失,按照裁定的责任负责赔偿,对它们之间产生的救治,也按照一般的海上救治惯例支付救助费用,但对此项责任的承担必须由保险双方认可的仲裁人公断。
12、集装箱保险:集装箱保险是一种定期保险,它承保集装箱在海上运输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遭受的损失。
在保险实务中,集装箱条款分为全损险和综合险。
13、四分之三碰撞条款:在英国,船舶定期保险条款仅承保被保险船舶与其他船舶发生碰撞所引起的3/4的赔偿责任,赔偿限额不超过被保险船舶保险金额的3/4,。
被保险船舶碰撞码头、浮筒等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剩下的1/4的损失由船东或者船东互保协会负责。
二、问答题1、海上保险的保险标的包括哪些?需要通过还是运输的各种货物。
从事海上运输业务的各种船舶。
海运船舶的营运收入,包括运费、租金、旅客票款等,均可以在海上保险合同中获得保障,这一部分标的实际上是可以确定的预期利益损失保障。
货物预期利润。
船员工资和其他报酬。
对第三者的责任。
由于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受到损失的其他财产和产生的责任、费用。
2、何理解海上保险中的抛弃行为?是遭遇危险且情势紧急,若不采取紧急措施必然发生共同危险是须是有船长命令或其代理人命令行使,而非有少数人或个人意志所决定是船长或其代理人的处置须公平合理,如果任意作为使利害关系人蒙受的损失过大,亦不认为是共同海损。
是采取共同海损措施必修具有效力,若结果仍然是全部损失,自无共同分担可言。
3、如何理解海上保险中的战争责任条款?战争是海上航行中可能遭遇的危险,但在一般海损保险合同中通常被列为除外责任。
需要明确的是,海上保险中的战争概念不同于国际法或国内法意义上的战争,起因于战争获益战争为目的的各种加害行为均是海上保险中的战争风险。
4、如何理解共同海损及其分摊?船舶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是的完好价值,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货物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计算。
货物在抵达目的港以前售出的,按照出售净得金额,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旅客的行李和私人物品,不分摊共同海损。
运费分摊价值,按照承运人承担风险并于航程终止时有权收取的运费,减除为取得该项运费而在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为完成本航程所支付的营运费用,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5、如何理解海洋运输货物中价格条件?海洋运输保险采用定值保险方式,其保险金额一般按货价确定。
较为普遍的价格条件有如下三种:离岸价格。
即货物已装运到船上的交货价,它规定货物越过船舷或装上船只,风险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成本加运费价。
卖方只需在装运港将合同规定的货物装上运往指定的目的港的船只,支付费用,承担货物装船以前的各项费用及一切风险的交货价,不负责保险。
到岸价格。
货价中包括运费和保险费,这种价格对货物风险的转移,同前面两种是一样的,但保险手续由卖方办理并由其承担保险费用。
6、船舶不适航:人员配备不当。
船上未能配备合格职务船员和按规定数量配置的人员。
船舶适航证书失效,船舶国籍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捕捞许可证等过期失效。
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超过适航证书记载的安全航行区域或抗风力等级。
装备不妥。
船舶技术性能不符合船舶的船级规范要求和不具备其航行所需要的装备以及燃料、物料、淡水河给养物品不足。
配载不当。
装载货物没有按船型要求进行合理配载。
7、什么是施救费用,救助费用?施救费用是被保险船舶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被保险船舶的损失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或救助费用。
救助费用是被保险船舶由于承保风险遭遇海损事故依靠本船的力量无法摆脱困境,只好委请第三方给予救助,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8、什么是ICC条款?ICC条款,即协会货物条款。
包含六个险别,分别是ICC(A)条款、ICC(B)条款、ICC(C)条款、协会战争险条款、协会罢工险条款、恶意损害险。
以上六种险别中,(A)险相当于中国保险条款中的一切险,其责任范围更为广泛,故采用承保“除外责任”之外的一切风险的方式表明其承保范围。
(B)险大体上相当于水渍险。
(C)险相当于平安险,但承保范围较小些。
(B)险和(C)险都采用列明风险的方式表示其承保范围。
六种险别中,只有恶意损害险,属于附加险别,不能单独投保,其他五种险别的结构相同,体系完整。
因此,除(A)、(B)、(C)三种险别可以单独投保外,必要时,战争险和罢工险在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后,也可作为独立的险别进行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