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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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安全防护设施充分发挥安全防护的作用,做好安全设施及设备的日常使用和保养,消防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的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保健品管理。
3、职责
3.1供销部负责各种安全设施的购置。
3.2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防爆板、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位器等装置)均由设备部负责管理。
3.3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及各种自动报警装置均由设备部负责管理。
3.4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设备部负责管理。
3.5凡生产区域中的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安全部负责管理。
3.6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所属车间负责管理。
3.7 安全部负责建立公司安全设施台账,各部门负责建立本部门的台账。
3.8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内安全设施的维修、维护。
4、安全设施的管理
4.1安全设施的分类
厂区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按照国家的标准、规范,在班组、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置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设施分为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设施、预防事故设施。
4.2安全设施的配备
由使用部门提报计划,分别经设备部及安全部等主管部门审核,公司领导批
准,由供销部外出采购。
4.3安全设施的维修、维护、检查
4.3.1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绘制安全设施定制管理图,编入设备检修计划,进行定期检修。
4.3.2各种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所管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记录记入档案。
4.3.3各种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挪用、拆除或废弃不用,如因工作需要挪用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有临时安全措施直至安全设施及设备复位;如不适用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需向安全部上报,经同意后拆除。
4.3.4凡经过改造或新设计的安全设施,必须经安全部进行技术鉴定,试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3.5除专职维修人员外,对各种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随便乱动。
4.3.6各部门人员必须了解安全防护设施所处位置、结构、性能及维护保养等知识,并做到“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4.3.7各单位应对本单位负责区内的安全设施及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和维护管理。每月不低于四次;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隐患要上报至安全部统一备案。
5、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5.1安全部负责全公司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及发放标准的制定。
5.2供销部负责全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仓库负责发放工作。
5.3劳动防护用品采取分级管理,集中审批,统一发放的原则。
5.4各部门、班组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标准,做好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弄虚作假。
5.5新入公司职工必须经二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按发放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5.6劳动防护用品是在工作期间使用的,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待复工后发放。
5.7劳动防护用品计划必须按使用时间、工种、岗位标准、数量、名称严格控制,并按规定核发。
5.8全体职工进入公司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工作服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5.9公用防护用品要建立台账,专人保管,内部调节使用。
5.10特殊防护用品严禁挪做他用。
5.11各部门、班组领用的特殊专用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加强保管,经检查已经失去防护作用的要及时更换,无故损坏的要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5.12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要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无效的防护用品。使用后要按要求进行维护。
5.13公用护品及抢修作业用计划外劳保用品,由单位写出申请报告,总经理审批,仓库发放。
5.14从事特种作业及高温作业的员工发给必须的专用护品。
5.15公司安全部可根据作业条件的恶劣情况和实际需要临时增发标准外的防护用品。
5.16供销部按安全规定定期采购,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要采购有《生产许可证》和《经营条件资格认可证》的防护用品。
5.17对库存的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处要妥善保管。保持清洁,完好。应有公用的安全帽、工作服,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人员临时使用。
6、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
6.1根据作业性质,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靴、鞋、绝缘垫和绝缘台等均属防护器具。
6.2根据操作环境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浓度、种类)、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范围,是正确选用防护器具的依据,严禁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6.3岗位配备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应与有毒物质的性质和人员头型相适应。
6.4凡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8%(体积),有毒气体含量高于2%(体积)的作业场所,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6.5严禁使用防尘口罩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6.6面具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面具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6.7各种防毒面具使用前、使用后均需仔细检查。过滤式面具、滤毒罐每两个月定期检查一次,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6.8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专人保管。
6.9安全带用前要仔细检查,用后要妥善保管,每年要进行一次强度试验。
6.10绝缘手套、胶靴、绝缘棒、绝缘垫、绝缘台等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要定点专人保管。
6.11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要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
7、事故柜使用规定
7.1 事故柜应置于醒目、易取和环境适宜的地方,发生事故时可迅速取用防护器材。
7.2 车间事故柜只准存放应急救援物质,定置存放。
7.3 车间事故柜只准事故状态下抢救人员、处理事故用,平时任何人严禁动用。
7.4 事故状态下动用事故柜内防护器材后应及时查封。
7.5 事故柜应作为交接班内容之一,交接班时两个班长要一同在场查看事故柜,如发现打开应及时查明原因、清点物质,每班保证事故柜清洁。
7.6 动用事故柜防护器材前后,应及时通知值班人员或安全员,否则由此而造成事故状态下因缺少防护器材而发生的问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班班长负责。
7.7 班组建立健全事故柜管理台账,真实记录事故柜内存放物资的管理情况。
7.8 安全部与班组安全员应定期检查和校验事故柜的防护器材,确保其完好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