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煤矿安全(瓦斯)监控系统验收标准(试行)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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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及考核办法详解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及考核办法详解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与检测仪器使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辖区内所有煤矿第二条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一级: 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得分90分(含)以上;二级: 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得分80分(含)以上;三级: 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得分70分(含)以上;第三条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矿井评分分为七项: 即一般要求,设计和安装,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其他传感器的设置,使用与维护,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

各项以100分为满分,各项考核评分时,每条中只要有一处达不到规定,该条不得分。

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矿井;评级分以100分为满分,各项考核得分记入矿井总分时,先乘以各自系数后,再输入矿井总分。

1一般要求:10分系数0.15;2 设计和安装:15分,系数0.15;3甲烷传感器的设置:20分系数0.20;4其它传感器的设置:20分系数0.20;5使用与维护:15分系数0.15;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10分系数0.10;7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10分系数0.10;第四条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矿井自检得分计算办法:本年度内每月各项实际得分之和本年度各项得分—―――――――――――――――12(个月)本年度矿井得分—本年度各项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

第五条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矿井必达条件;1.考核年度内,实现安全生产安全目标;2.无“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四隐瞒”(隐瞒作点地点,隐瞒实际产量,隐瞒入井人数,隐瞒伤亡人数)行为;3.安全评估等级为C级(含)以上;4.制度并执行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检查考评及奖惩制度。

第六条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矿井检查考核办法:1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矿井各项检查考核,市煤炭局半年进行一次,区(市)煤炭局每季进行一次,矿井每月进行一次。

2 安全监控系统标准矿井各项检查考核采取动态检查,每次检查的记录存档,作为年终评级考核的依据。

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制度

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制度

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制度一、总则1.1为了提高矿井瓦斯监控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煤炭矿井的瓦斯监控仪器的效验工作。

1.3瓦斯监控仪器是保证矿井安全的重要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效验,以确保其正常工作。

1.4本制度所称瓦斯监控仪器包括瓦斯浓度检测仪、瓦斯漏风检测仪等。

二、效验目的2.1检验瓦斯监控仪器的准确性和灵敏度。

2.2检验瓦斯监控仪器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3发现并排除监控仪器存在的问题,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三、效验时间3.1瓦斯监控仪器应当按照矿井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效验周期。

3.2一般情况下,瓦斯监控仪器的效验周期为半年一次。

3.3在矿井安全事故发生后,瓦斯监控仪器应当立即进行效验。

四、效验内容4.1检验瓦斯监控仪器的外观是否完好无损。

4.2检验瓦斯监控仪器的显示屏和标识是否清晰。

4.3检验瓦斯监控仪器的传感器和控制器是否正常。

4.4检验瓦斯监控仪器的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五、效验方法5.1瓦斯监控仪器的效验应当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

5.2可以使用标准瓦斯气体进行检验,也可以采用其他适宜的方法。

5.3在进行效验前,需要提前清洁瓦斯监控仪器,确保准确性。

5.4在效验中,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确认每一步骤是否正确。

5.5在效验过程中,应当注意观察瓦斯监控仪器的反应情况,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六、效验记录6.1瓦斯监控仪器的效验记录应当完整、准确。

6.2记录内容包括瓦斯监控仪器的型号、编号、效验时间、效验人员、效验结果等。

6.3效验记录需要及时归档,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查性。

七、效验报告7.1瓦斯监控仪器的效验报告应当由技术人员编制。

7.2报告内容包括瓦斯监控仪器的效验结果,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办法等。

7.3效验报告需要及时上报至相关部门,以便制定后续工作计划。

八、效验结果处理8.1如果瓦斯监控仪器存在问题,需要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有关部门。

8.2对于问题严重的瓦斯监控仪器,需要进行维修或更换。

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制度

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制度

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矿井瓦斯监控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矿井瓦斯监控仪器,包括但不限于可燃气体检测仪、瓦斯测量仪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工作,确保仪器的有效性和可靠性,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条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并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第五条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应定期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临时效验。

第六条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应记录相关信息,并保存备查。

第七条对于发现的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八条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的结果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第九条违反本制度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效验項目第十条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应包括以下项目:(一)仪器的检测精度和准确性。

(二)仪器的响应速度和稳定性。

(三)仪器的报警方式和报警信号的准确性。

(四)仪器的内部和外部环境适应能力。

(五)仪器的实际使用效果和功能。

第三章效验方法第十一条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应采用以下方法:(一)对比法。

将仪器与已知准确的标准仪器进行对比,判断仪器的准确性。

(二)实验法。

通过在不同条件下对仪器进行测试,验证仪器的响应速度和稳定性。

(三)环境法。

将仪器置于不同的环境中,检测其适应能力。

(四)功能法。

测试仪器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运行。

第四章效验过程第十二条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的具体过程如下:(一)准备工作。

确认仪器的型号、设备名称等基本信息,准备测试所需的标准设备和环境条件。

(二)效验操作。

按照效验方法进行操作,记录效验结果和相关信息。

(三)效验结果处理。

根据效验结果,判断仪器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四)效验文件整理。

将效验记录整理归档,并保存备查。

第五章效验周期第十三条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的周期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一般为每六个月进行一次。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规范方案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规范方案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规
根据煤矿安全监控相关标准规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的通知》(煤安监函〔2016〕5号)的技术要求,通过升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完善对煤矿矿井的环境监控、数据采集、数据传输等功能,实现煤矿企业监测管理的一体化,提高煤矿安全监控的可靠性;为建设现代化的高新煤矿企业,安全信息中心站软件要求具有综合性强、功能先进、富有人性化、易操作等特点,可对监测信息进行快速分析处理并自动执行监控操作,目前采用天地自动化有限责任公司KJ95X安全监控系统,已经升级改造完毕,需要进行系统验收,现制定以下验收规进行工程验收。

一、验收前准备:
召开验收专项会议:明确验收的目的及要求,宣布验收需要提供、携带、配备的资料、仪器、设备、人员,将所有验收人员按地面、井下进行分组,并分配验收组长。

二、验收依据: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
《煤矿安全规程2016》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
三、验收流程:
验收分安全监控系统基本功能和升级改造功能验收:
基本功能包含:瓦斯电、风电闭锁测试,分站备用电池测试、机房设施齐备等方面。

升级改造功能验收:参考国家相关技术标准逐项进行,验收过程中对于不符合国家规定项目各个科室和安全信息中心现场协调解决办法,制定整改期限再次进行
验收。

验收全部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后,统一签字确认验收结果。

四、所需资料、仪器、设备
附表1
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表——基本功能部分
附表2
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表——升级改造部分。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检查考核标准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检查考核标准

3
1、甲烷传感器必须定期调校, 并保持调校记录。 2、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按 《煤矿安全规程》162条规定定 期(一个月至少一次)调试。
调 校 与 故 障 处 理
3、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发 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 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并保 持故障记录。
4、 监控系统数据 传输中断事故
1、*系统必须具备风电瓦斯闭 锁、故障闭锁功能。 2、 闭锁功能的实现与解除符 合《煤矿安全规程》160条规定 。 系 统 闭 锁 功 能
3
6
传 感 器 的 使 用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 求绘制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 布置图。 2、低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必须 安装甲烷传感器;高瓦斯和煤 (岩)与瓦斯突出矿井还必须 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设置甲烷 传感器,在工作面上隅角设置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3、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甲烷传 感器。高瓦斯和煤(岩)与瓦 斯突出矿井在其回风流中须安 装甲烷传感器。 4、局扇风机必须安装开停传感 器 5、 高瓦斯矿进风的主要运输 巷内使用架线机车时,装煤点 、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必须 安装甲烷传感器。 6、瓦斯抽放泵站必须安装甲烷 传感器,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必 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7、每个采区、一翼回风及总回 风的侧风站必须安装甲烷传感 器。 8、每个采区、一翼回风及总回 风的侧风站必须安装风速传感 器。 9、矿井主扇风机必须安装压力 传感器。 10、主扇风机必须安装开停传 感器。 11、井下主要风门必须安装风 门开停传感器。 12、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 井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和温 度传感器。 13、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 井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长度大于 1000米时必须在回风巷中部设 置甲烷传感器 14、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 井的掘进工作面长度大于1000 米时必须在掘进巷道中部增设 甲烷传感器。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维护、校验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维护、校验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维护、校验制度1. 概述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是为保障煤矿生产安全而设计的一种重要设备。

通过实时监测矿井中的瓦斯浓度,并及时报警处理,可以有效预防和处理瓦斯事故,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为了确保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工作,需要进行设备维护和校验。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维护和校验制度。

2.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2.1 瓦斯传感器瓦斯传感器是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核心组件,用于实时监测矿井中的瓦斯浓度。

常见的瓦斯传感器有电化学式传感器和红外式传感器两种。

瓦斯传感器需要定期维护和校验,以确保其准确度和灵敏度。

2.2 数据采集系统数据采集系统用于接收瓦斯传感器采集到的数据,并将其传输至监测控制中心。

数据采集系统需要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数据传输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2.3 监测控制中心监测控制中心是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核心控制单元,负责接收并处理瓦斯传感器采集的数据,并进行实时监测和报警。

监测控制中心需要定期进行维护和升级,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3. 设备维护制度为确保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需要建立设备维护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日常维护日常维护主要包括清洁设备、检查连接线路、更换传感器等工作。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按照维护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3.2 定期维护定期维护是指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进行维护,例如每季度或每年进行一次。

定期维护主要包括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更换老化部件、校准传感器等工作。

3.3 报警测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报警功能是其重要的保障措施之一。

定期进行报警测试,验证报警装置的工作是否正常,确保在瓦斯浓度超过限定值时能及时发出警报。

4. 校验制度为确保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需要建立校验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传感器校验瓦斯传感器的定期校验是确保监测系统准确度的关键步骤。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质量标准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质量标准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主要由主机、监控分站、传输接口、传感 器、执行器(含断电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电缆、接线 盒、避雷器、监控软件和其他必要设备组成。 主机 一般选用工控微型计算机或普通台式微型计算机同,双机或多 机备份。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一台备用,从工作主机故 障到备用主机投入正常工作时间应不大于5min。 监控分站 传感器及执行器至分站之间的传输距离应不大于2km,分站至 传输接口、分站至分站之间最大传输距离不小于10km。 电源箱 在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应能保证系统连续监控时间不小于 2h。 传感器 传感器的稳定性应不小于15d。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1)长壁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1设置。U型通风方 式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1 , 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2;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甲烷 传感器T1不能控制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 设备,则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3;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采 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 器T4,如图1a所示。Z型、Y型、H型和W型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 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如图1b-e所示。
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利用瓦斯时,应在 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斯 设备时,输出管路中也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井下排瓦斯管路出口的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置甲烷传感 器。 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设置 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的上方风流稳定的位 置,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 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必须设置一 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CO,如图9所示。 图9 采煤工作面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设置 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側10-15m处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报警浓度为0.0024%CO。 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宜设置一氧化碳 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CO。 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 巷、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 0.0024%CO。 风速传感器的设置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 传感器。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 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化、能准确计算风量的地点。当风速 低于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发出声、光报警 信号。 风压传感器的设置 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应设置风压传感器。 瓦斯抽放管路中传感器的设置 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宜设置流量传感器、温 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利用瓦斯时,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流 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防回火安全装置上宜设 置压差传感器。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规范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规范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规范根据煤矿安全监控相关标准规范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的通知》(煤安监函〔2016〕5号)的技术要求,通过升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完善对煤矿矿井的环境监控、数据采集、数据传输等功能,实现煤矿企业监测管理的一体化,提高煤矿安全监控的可靠性;为建设现代化的高新煤矿企业,安全信息中心站软件要求具有综合性强、功能先进、富有人性化、易操作等特点,可对监测信息进行快速分析处理并自动执行监控操作,目前采用天地常州自动化有限责任公司KJ95X安全监控系统,已经升级改造完毕,需要进行系统验收,现制定以下验收规范进行工程验收。

一、验收前准备:召开验收专项会议:明确验收的目的及要求,宣布验收需要提供、携带、配备的资料、仪器、设备、人员,将所有验收人员按地面、井下进行分组,并分配验收组长。

二、验收依据:《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煤矿安全规程2016》《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三、验收流程:验收分安全监控系统基本功能和升级改造功能验收:基本功能包含:瓦斯电、风电闭锁测试,分站备用电池测试、机房设施齐备等方面。

升级改造功能验收:参考国家相关技术标准逐项进行,验收过程中对于不符合国家规定项目各个科室和安全信息中心现场协调解决办法,制定整改期限再次进行验收。

验收全部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后,统一签字确认验收结果。

四、所需资料、仪器、设备附表1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表——基本功能部分.附表2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表——升级改造部分....本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内容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配合!。

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制度标准范本

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5313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制度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制度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报警仪,至少每隔10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周校):对于瓦斯涌出异常或瓦斯浓度经常处于临界状态地点的瓦斯传感器,应当缩短调小周期:其他模拟量传感器按规定周期进行标校。

2、瓦斯超限断电功能(断电范围、断电浓度、复电范围、复电浓度等)至少每隔7天检查测试一次。

3、井下使用的所有瓦斯传感器至少每三个标校周期必须升井一次,进行全性能测定及相应的维护工作。

其余调校可以在井下进行,每次标校要作好记录。

4、更换井下瓦斯传感器后,要先对传感器预热,时间不少于20分钟,待示值稳定后,方可进行测量调试工作。

所有瓦斯传感器每半年必须由省技术质量监督局强制检验一次,保证仪器在强检有效期内。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规范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规范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规范根据煤矿安全监控相关标准规范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的通知》(煤安监函〔2016〕5号)的技术要求,通过升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完善对煤矿矿井的环境监控、数据采集、数据传输等功能,实现煤矿企业监测管理的一体化,提高煤矿安全监控的可靠性;为建设现代化的高新煤矿企业,安全信息中心站软件要求具有综合性强、功能先进、富有人性化、易操作等特点,可对监测信息进行快速分析处理并自动执行监控操作,目前采用天地常州自动化有限责任公司KJ95X安全监控系统,已经升级改造完毕,需要进行系统验收,现制定以下验收规范进行工程验收。

一、验收前准备:召开验收专项会议:明确验收的目的及要求,宣布验收需要提供、携带、配备的资料、仪器、设备、人员,将所有验收人员按地面、井下进行分组,并分配验收组长。

二、验收依据:《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煤矿安全规程2016》《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三、验收流程:验收分安全监控系统基本功能和升级改造功能验收:基本功能包含:瓦斯电、风电闭锁测试,分站备用电池测试、机房设施齐备等方面。

升级改造功能验收:参考国家相关技术标准逐项进行,验收过程中对于不符合国家规定项目各个科室和安全信息中心现场协调解决办法,制定整改期限再次进行验收。

验收全部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后,统一签字确认验收结果。

四、所需资料、仪器、设备附表1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表——基本功能部分.附表2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表——升级改造部分....本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内容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配合!。

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制度范本

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制度范本

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矿井瓦斯监控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矿山安全规程》、《煤矿瓦斯治理方式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井瓦斯监控仪器的效验工作。

三、效验的内容和目标1.内容矿井瓦斯监控仪器的效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仪器的基本参数:包括测量范围、准确度等。

(2)仪器的稳定性:长时间运行下,仪器测量结果的稳定性。

(3)仪器的精度:与校准机构和标准设备比对,验证仪器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4)仪器的响应速度:仪器对瓦斯浓度变化的响应速度。

2.目标通过仪器效验,保障矿井瓦斯监控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供准确的瓦斯浓度数据,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监测依据。

四、效验的方法和周期1.方法矿井瓦斯监控仪器的效验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效验,确保效验结果准确可靠。

具体的效验方法根据不同的瓦斯监控仪器类型和规格而定,可以采用标准设备比对、负载试验、瓦斯模拟装置等方法进行。

2.周期矿井瓦斯监控仪器的效验周期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应为每年一次。

对于新投入使用的仪器,应在投用前进行初次效验,并根据效验结果确定后续的效验周期。

五、效验记录和报告1.效验记录矿井瓦斯监控仪器的效验应编制详细的效验记录,包括以下内容:(1)仪器的基本信息:包括仪器型号、出厂编号等。

(2)效验的日期和地点。

(3)参与效验的人员:包括仪器效验人员、矿方代表等。

(4)效验的具体内容和方法。

(5)效验结果:包括测量误差、响应时间等。

(6)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效验报告矿井瓦斯监控仪器的效验结果应编制效验报告,报告内容应与效验记录一致。

并将效验报告及时提交给矿方,以供后续的管理和决策使用。

六、效验结果处理和措施1.效验结果处理矿井瓦斯监控仪器的效验结果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可能的处理结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合格:仪器效验结果符合要求,仍然具备使用价值。

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制度范本(2篇)

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制度范本(2篇)

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矿井瓦斯监控仪器的效验工作,确保其准确可靠地监测瓦斯浓度,以保障矿工的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的瓦斯监控仪器的效验工作。

二、术语和定义1. 瓦斯监控仪器:指用于监测矿井瓦斯浓度的仪器设备。

2. 有效值:指瓦斯监控仪器以一定时间间隔内的平均值作为瓦斯浓度的参考值。

3. 校准:指通过与标准仪器进行比对,以确定瓦斯监控仪器的测量误差,并进行校正的过程。

4. 校准气体:指已知浓度的标准瓦斯混合气体。

5. 效验记录:指瓦斯监控仪器进行效验时所填写的相关记录表格。

三、效验准备1. 效验设备:应准备好标准瓦斯浓度调校仪、瓦斯检测管、验证仪器等。

2. 效验环境:应选择无瓦斯或低瓦斯环境进行效验。

3. 安全措施: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效验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效验流程1. 校准前准备a. 检查瓦斯监控仪器的外观,确保其良好状态。

b. 准备标准瓦斯浓度调校仪,并确认其准确度。

c. 设置瓦斯监控仪器的工作参数,包括测量范围、工作模式等。

d. 确保监控仪器与电源连接正常。

2. 开始校准a. 将标准瓦斯浓度调校仪的输出管道和瓦斯监控仪器的进气管道连接好。

b. 将标准瓦斯浓度调校仪的浓度设置为初始浓度值。

c. 将瓦斯监控仪器的零点校准位设置为初始零点值。

d. 开始校准,记录校准结果。

3. 效验步骤a. 将瓦斯监控仪器置于测试环境中,等待其稳定工作。

b. 利用标准瓦斯浓度调校仪,分别向瓦斯监控仪器输入不同浓度的标准瓦斯混合气体。

c. 记录标准瓦斯混合气体的浓度和瓦斯监控仪器的测量值。

d. 根据测量结果,计算瓦斯监控仪器的测量误差。

5. 效验报告a. 将效验结果记录在效验记录表格中。

b. 如发现瓦斯监控仪器存在测量误差超过规定范围的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六、效验周期瓦斯监控仪器的效验周期一般为每三个月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瓦监控系统验收标准

瓦监控系统验收标准

(三)管理资料
1、系统各工种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2、系统操作 规程; 3、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现场检查
如发现以下问题,则认为系统验收不合格。 1、系统无煤安(MA)标志准用证; 2、未实现子公司、集团联网; 3、系统无声光报警功能; 4、系统不具备各项闭锁功能; 5、监控主机未做到双机热备份; 验收不合格(如果检查有其 6、工作人员不能实现24小时不间断值班的情况。 中一项不具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测风站应 设置风速传感器及甲烷传感器,上述地点内临时施工的 电气设备上风侧10-15米处应该设置甲烷传感器。当风速 低于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发出声光报 警信号。 21、井下煤仓、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 器;封闭的地面选煤厂及机房内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 器;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
查看联网主机数据 查看设备台账
4、必须有专用机房,中心站机房必须有防静电地板、消 现场检查 防器材、通讯及办公设施。 主机、联网及机房要求 5、地面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配备不小于2小时不间断 电源,对联网主机应配备软硬件防火墙等安全设备,必 须有声光报警装置及网络交换机。 现场检查
6、地面中心站机房必须有防雷保护措施,机房有可靠的 现场检查 接地装置。 7、机房必须配备专用打印机,使用空调调温,有录音电 现场检查 话。 8、机房必须有24小时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检查值班记录 。 二、传感器使用
(一)系统技术资料
对系统技术资料归档管理,资料包括: 1、系统设备 断电控制图; 2、系统布置电子图; 3、系统设备布置图。
(二)系统设备管理资料
煤矿应建立以下帐卡及图表: 1、系统设备 、仪表台账; 2、监控设备故障登记 表; 3、系统检修记录表; 4、系统巡检记录表; 5、传感器 调校记录表; 6、中心站运行日志; 7、安全监控班、日报表; 8、断电报 查阅相关记录,并与中心站 警记录月报表; 9、甲烷超限断电闭锁 记录数据进行比对。 、甲烷风电闭锁及故障闭锁功能测试记录表; 10、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季报表;11、实时安全 监控系统示意图,标明井上下设置的分站、传感器的位 置和传输线路等情况; 12、系统及设备异常情况及处理报表;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及考核细则模板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及考核细则模板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及考核细则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安全运营,提高矿井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本规定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部公司的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指矿井用于监测和监控瓦斯浓度、风速、风量、温度等参数的设备和系统。

2.管理负责人:指企业的管理层负责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四条建设与维护1.公司应规划、设计和建设完善的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确保其稳定运行和可靠性。

2.公司应订立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系统设备正常运行。

第五条操作规程1.公司应编制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规程,并通过培训和考核确保相关人员娴熟掌握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2.全部涉及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必需依照规程执行,严禁擅自更改系统设置和参数。

第六条数据管理1.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数据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保管、备份和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对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产生的数据,应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并依据需要采取相应的防备和掌控措施。

第七条故障与应急处理1.公司应建立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故障与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在系统故障或其他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对于系统故障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事后分析和评估,并采取措施防止仿佛故障再次发生。

第三章考核与评估第八条考核内容1.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规范使用情况。

2.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和保养情况。

3.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考核方式1.定期组织对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进行巡检,检查系统设备运行情形和数据准确性。

2.依据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记录和数据分析报告,评估系统维护和保养情况。

3.对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评估其操作规程的娴熟程度和合规性。

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资料

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资料

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资料一、煤矿基本情况简介(一)矿井位臵、隶属关系、企业性质、矿井规模(二)矿井各大系统简介1、开拓方式、各井筒基本特征。

(井筒、大巷、提升方式)2、运输系统、通风系统(瓦斯等级鉴定)、排水系统、采掘系统、供电系统、避险系统等内容简介(主要选型设备规格、型号及配套电机功率,必要时介绍主要设备的技术特征)3、监控室所在建筑物的温度、湿度、供电、周围环境等。

(三) XX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试运行情况二、煤矿资料装订成册(封面加盖煤矿公章;煤矿和安装厂家盖骑缝章)(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申请报告;(2)煤矿出具竣工报告和试运行报告(煤矿和安装设计单位签字);(3)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售后维护协议(复印件);(4)煤矿企业与网络运营商签订的数据专线电路合同(复印件,煤炭专网扩容至12M);(5)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甲烷传感器和一氧化碳校验协议(复印件);(6)监测监控工经培训合格并持国家颁发的特殊工种证(复印件);(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8)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仪表台帐;(9)煤矿企业提供由市或县煤炭主管部门批准下发复工的通知(复印件);(10)煤矿近十五天的瓦斯报表与监控系统传感器数据对照记录表。

三、其它资料按要求盖章和签字(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井下设备布臵图,煤矿盖章,现场检查人员签字(必须符合AQ1029-2007第10.5条规定);(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断电图,煤矿盖章,现场检查人员签字(必须符合AQ1029-2007第10.5条规定);(3)现场检查人员打印安全监控系统电子示意图,煤矿盖章,现场检查人员签字;(4)现场检查人员打印原始记录,煤矿盖章,现场检查人员签字(当班日报表、模拟量和开关量报警及断电记录、各报警点曲线图、测点数据,打印现场检查人员下井活动轨迹图);(5)现场检查人员打印与市县两级安全监控系统联网上传平台数据,煤矿盖章,现场检查人员签字(尚未联网煤矿、数据上传不正常的、无记录、断线的不予通过);(6)所辖中队出具安全监控系统验收申请、初验现场检查表、初验复查表和验收表(原件)四、要求(一)文、图、表内容、数据要一致。

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制度范文

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制度范文

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矿井瓦斯监控仪器的正常运行和准确度, 保证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是指通过一系列的操作和检测,以确定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测量结果与标定值之间的偏差和误差,以及矿井瓦斯监控仪器的准确度和稳定性。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及其下属单位的瓦斯监控仪器。

第二章功能部门第四条负责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工作的部门为矿井安全监管机构。

第五条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工作由专门的瓦斯监测人员负责,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证书。

第三章效验要求第六条矿井瓦斯监控仪器的效验应按照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进行,效验指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第七条矿井瓦斯监控仪器应定期进行效验,效验周期一般为一年,具体时间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应在专门的效验室或具备相应条件的场地进行,确保效验环境的恒温恒湿。

第九条矿井瓦斯监控仪器的效验应由专业的瓦斯监测人员进行操作,效验过程应规范、标准。

第十条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应记录详细的效验过程和结果,效验记录应保存至少三年。

第四章效验方法第十一条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包括外观检查、基本误差检验、灵敏度检验、线性度检验等内容。

第十二条外观检查主要是检查矿井瓦斯监控仪器的外观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损坏或其他异常情况。

第十三条基本误差检验主要是检查矿井瓦斯监控仪器在不同浓度下的误差情况,以确定其基本误差范围。

第十四条灵敏度检验主要是通过给予矿井瓦斯监控仪器不同浓度的瓦斯,观察其检测灵敏度和警报响应情况。

第十五条线性度检验主要是通过给予矿井瓦斯监控仪器不同浓度的瓦斯,观察其测量结果与标定值之间的线性关系。

第五章效验结果处理第十六条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结果应在效验报告中详细记录。

第十七条如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结果不合格,应立即停用,并采取相应的修理和维护措施,直至效验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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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三)调校与故障处理
1、安全监控设备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162条规定定期(一个月至少一次)调试。
2
2、甲烷传感器必须按规定定期调校并建立调校记录备案。
1
3、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出现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建立故障记录。
1
(四)系统各项控制功能
1、声光报警及断电/复电控制
①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浓度时系统能实现声光报警。
1
②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断电浓度时系统能切断被控设备电源并闭锁;甲烷浓度低于复电浓度时系统能自动解锁。
1
③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系统能切断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系统能自动解锁。
1
2、系统必须具有甲烷风电闭锁功能
1
5、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
1
6、低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及回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1
7、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1
8、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1
9、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置甲烷传感器。
2
3、必须有专用机房,机房设计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中心站必须有防静电地板、消防器材、录音电话、打印机及其办公设施。
4
4、地面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且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电源闸,并配备不小于2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对实现联网的主机装备硬软件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必须有声光报警装置和18端口可配置交换机。
1
10、设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每个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及甲烷传感器,上述地点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10-15米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当风速低于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1
12、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内应设置风压传感器。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必须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
3
2、系统设备(含分站和传感器)备用量不少于应配备数量的20%,即分站备用量为:现场用量×20%,传感器备用量为:现场用量的2倍×20%。
4
(三)主机联网及机房要求
1、系统主机必须双机热备份,备机能在5分钟内启动。主机或显示终端必须设在调度室内。
4
2、设备主机必须与县、市、省煤矿瓦斯信息网联网运行。
2
5、地面中心站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
2
二、安装及使用(40分)
(一)设备要求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绘制矿山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布置图。
2
2、煤矿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
1
验收
项目
验收标准
验收分值
(分)
(一)设备要求
3、井下分站宜设置在便于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悬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1
4、甲烷、一氧化碳及温度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屋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并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1
⑤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掘进工作面或回风流中甲烷浓度大于3.0%时,系统必须对局部通风机进行闭锁使之不能启动,只有通过密码操作软件或使用专用工具方可人工解锁;当掘进工作面或回风流中甲烷浓度低于1.5%时,系统能自动解锁。
1
⑥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含分站、甲烷传感器、设备开停传感器、电源、断电控制器、电缆、接线盒等)出现故障或断电时,系统能实现声光报警,切断该设备所监控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有关的设备接通电源1分钟内,继续闭锁该设备所监控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系统能自动解锁。严禁对局部通风机进行故障闭锁控制。
1
13、矿井和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中的主要风门处必须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1
14、为监测被控设备瓦斯超限及监控设备故障是否断电,被近代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传感器。
1
验收
项目
验收标准
验收分值(分)
(二)传感器的设置
各类传感器的设置位置及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的定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范围》(AQ1029-2007)的要求。
1
验收
项目
验收标准
验收分值(分)
(四)系统各项控制功能
③被串掘进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0.5%时,系统能实现声光报警,切断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被串掘进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甲烷浓度低于0.5%时,系统能自动解锁。
1
④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风筒风量低于规定值时,系统能实现声光报警,切断供风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局部通风机或风筒恢复正常工作时,系统能自动解锁。
①掘进工作面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1.0%时,系统能实现声光报警;掘进工作面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1.5%时,系统能切断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掘进工作面甲烷浓度低于1.0%时,系统能自动解锁。
1
②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1.0%时,系统能实现声光报警,切断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甲烷浓度低于1.0%时,系统能自动解锁。
池州市煤矿安全(瓦斯)监控系统验收标准(试行)
验收
项目
验收标准
验收分值
(分)
一、设备及机房(25分)
(一)设备要求
1、安全(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有“MA”标志证书。
2
2、安全(瓦斯)监控系统设备必须按要求取得《安全仪器仪表合格证》、《防爆合格证》、《产品鉴定证书》。
2
(二)设备种类和数量
1、系统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应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1
3、系统必须具有地面中心站手动遥控断电/复电功能,并具有操作权限管理和操作纪录功能。
2
4、控制时间不大于系统最大巡检周期。系统最大巡检周期应不大于30秒,异地控制时间应不大于2倍的系统最大巡检周期。甲烷超限断电及甲烷风电闭锁的控制执行时间应不大于2秒。调节执行时间应不大于系统最大巡检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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