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共青团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考核评优办法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考核评优办法为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表彰在学院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团组织和优秀个人,弘扬先进,树立榜样,发挥他们在广大团员青年中的示范作用,更好地推动学院团建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具体如下:一、“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考核内容及评选办法1、考核内容2、评选办法(1)申报集体需填写好申报表及申报材料,交学院团委进行审核。
(2)“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自愿申报,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原则,就以上内容进行打分,前三名将被评为“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
二、“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1、评选对象各系团工作负责人。
2、评选办法及条件(1)“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自愿申报,申报个人需填写好申报表及申报材料,交学院团委进行审核。
(2)所负责的团总支必须于本学年被评为学院“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
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红旗团支部”的评选(一)评选条件1、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园文明行为规范;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社会工作。
(2)认真主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模范遵守团章和执行团的决议,认真并富有成效地完成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3)学习努力,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实践能力,综合素质测评在良好以上。
(4)每班最多评选一名。
2、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1)符合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2)品德高尚,作风扎实,工作勤奋,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均为优秀。
(3)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关心集体和同学服务方面表现突出,在共青团工作方面富有成效,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的团干部。
(4)现任学院团委、系团总支、班级团支部的团干部工作时间至少满一学期。
(5)每班最多评选一名。
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精选.
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把学生培养成为爱党爱国、拥有梦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成为敬业爱岗、诚信友善,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校风、班风建设,发挥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模范教育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只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不参加其他学生先进个人评选。
第二章表彰类型、范围及时间第三条表彰类型(一)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社团先进个人、优秀毕业生。
(二)先进集体:红旗团总支、先进团支部、先进班级、先进社团。
第四条评选时间:(一)三好学生、先进班级的评选于每年的九月份进行;(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社团先进个人、红旗团总支、先进团支部、先进社团于每年的四月份进行。
(三)优秀毕业生于每年的五月份进行。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五条先进个人评选条件一、校三好学生(一)评选范围××××学校全体在校生。
(二)评选条件及要求1、评选条件(1)全面发展好:学生个人学年综合测评80分以上, 总数不超过总人数的15%。
(2)思想品德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劳动,艰苦奋斗;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3)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本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两学期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积极参加课外活动;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全年事假不超过3周。
(4)身体好: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文体、社团活动;积极参加清洁卫生劳动,讲究个人和公共卫生,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具有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身体健康。
共青团系统评先评优管理办法(试行)
共青团系统评先评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共青团系统的评先评优工作,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在对原相关评选表彰办法进行修订、整合的基础上,充分突显共青团、青年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榜样示范效应,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评比工作,包括“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青年文明号”、“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青年岗位能手”等6个评比奖项。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三条“五四红旗团委”的评选条件。
班子建设好。
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班子成员整体素质高,主要负责人熟悉团的工作,具有一定业务工作能力;贯彻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做到决策民主,管理科学;班子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主题活动好。
创造性地贯彻本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精神,大力加强青年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开展青年创新创效活动,促进了企业效益明显增加,青年技能、文化素质、职业道德水平明显提高;代表青年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反映青年的意愿和呼声,积极为青年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团的各项工作得到党政认可和青年好评。
支部建设好。
所属团支部组织设置合理,适应生产经营实际和青年分布特点;支部班子健全,积极工作,富有朝气;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在青年中影响好,凝聚力强;有一支素质较高的团干部和团员队伍。
活动阵地好。
有能够满足青年基本文化生活需求的各种兴趣小组;有以文体娱乐组织为服务载体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团的活动阵地;团的工作经费有稳定的来源渠道;善于发掘和运用社会资源,团的工作有一个良好的环境。
第四条“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条件。
支部班子健全,设置合理,班子成员积极工作,富有朝气;工作制度完善,适应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经常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活动;按时收缴团费,积极吸收青年加入团的组织,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支部工作特点突出,在青年中影响好,凝聚力强,得到上级认可和青年好评。
2023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方案
2023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方案一、活动背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共青团的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共青团员们的奉献和贡献也愈发显著。
为了充分肯定和表彰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的优秀集体和个人,激励广大共青团员在各项工作中发挥担当作为,推动青年工作取得更大成绩,特拟定本方案。
二、活动目标1. 回顾和总结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评选出优秀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励广大共青团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意识。
2. 弘扬共青团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树立榜样,引导共青团员为建设美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三、活动流程1. 选拔工作的准备阶段(1)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把握整个评选活动的方向和总体策划。
(2)制定评选办法:明确评选的对象、条件、程序和标准,确保评选公正、公平、透明。
(3)公示评选信息:通过共青团官方媒体和平台,公示活动的目的、流程、时间和评选标准等信息,使广大共青团员对评选有所了解。
2. 提名阶段(1)开展自荐和推荐:广泛鼓励共青团员自荐和推荐优秀的共青团集体和个人。
(2)收集相关材料:提名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事迹介绍、工作成果、社会评价等。
(3)初步筛选: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提名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入选候选集体和个人。
3. 评选阶段(1)深入调研: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对候选集体和个人进行深入调研。
(2)组织评审:邀请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和共青团组织的代表组成评审团,对候选集体和个人进行评审。
(3)公示结果:通过共青团官方媒体和平台,公示评选结果和获奖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4. 颁奖仪式组织隆重的颁奖仪式,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宣传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共青团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意识。
四、评选标准1. 先进集体评选标准(1)组织建设:团组织建设规范,团干部队伍素质较高,团员参与度较高。
(2)工作成果:在团的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
(3)创新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创新的能力,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有效的途径或做法。
共青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共青团邹平县委邹团发[2010]2 号————————★————————关于评选2009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各基层团委、团支部:2009年全县各级团组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青蒙计划”统领全局,解放思想,攻坚克难,科学务实,积极作为,在服务大局、服务青年、团的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树立和宣传一批先进典型,促进全县共青团工作蓬勃发展,团县委决定表彰一批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立(一)先进集体红旗(先进)团委、红旗团支部(二)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工作者、优秀共青团员二、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红旗(先进)团委、红旗团支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共青团工作并成效显著;组织健全,制度完善,队伍稳定,活动经常,年轻同志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团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创新;得到党政领导重视,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影响好,群众认可度高。
(标准见附件4)(二)先进个人1、优秀青年工作者: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并积极投身自身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创新精神,因地制宜、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成绩突出的共青团专兼职工作人员或本单位35岁以下优秀青年。
2、优秀共青团员: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团的纪律,模范执行团的有关规章制度。
注重品德修养,尊老爱幼,团结同事,助人为乐,在同事(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的青年及共青团员。
三、评选名额分配及要求本次全县拟分别表彰10个红旗团委、10个先进团委,8个红旗团支部;30名优秀青年工作者,30名优秀共青团员。
关于五四评选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五四评选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为了激励广大共青团员积极投身工作,推动团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共青团全委会决定开展五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一)先进集体:各级共青团组织、学生社团、校园志愿服务团队、青年实践基地等。
(二)先进个人:各级共青团员和优秀积极分子。
二、评选标准:(一)先进集体:1.工作成效显著,为青年服务、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2.组织协调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3.思想政治工作扎实,引领团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4.创新创造能力强,具备良好的活力和创造力;5.宣传工作突出,能够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
(二)先进个人:1.热爱群众、乐于奉献,为青年服务、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2.思想政治水平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才能;4.在志愿服务、文艺、科技、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5.宣传工作突出,能够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
三、推荐程序:(一)先进集体:各级团委和基层共青团组织自行组织评选,选出一个先进集体进行推荐;(二)先进个人:个人自荐或推荐,经所在团委审核后,推荐到上一级团委进行评选。
四、评选流程:(一)各级团委和基层组织实行自行推荐、自行评选;(二)推荐材料:推荐表、推荐信、事迹材料等;(三)评选结果将在五四青年节前公布。
五、奖励措施:(一)被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单位和个人将在五四青年节表彰大会上公开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金;(二)评选结果将在团务公开栏和官方网站上公示;(三)评选结果进入档案管理,作为各级共青团组织评价工作的重要参考。
各级共青团组织、全体团员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发现身边的优秀典型,推进团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共创青春美好天地!。
评选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方案
评选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方案近年来,共青团组织在各个行业、领域开展了许多富有成效和具有影响力的工作,涌现出许多优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表彰和激励他们,可以开展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评选对象:评选先进集体:对共青团工作提出了新的思路、新的举措,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组织管理能力,为共青团的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团队。
评选先进个人: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带领团队顺利完成工作任务,为共青团的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的干部和团员。
评选标准:1.工作成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共青团工作中所获得的成果和影响力。
2.团队协作:集体中成员能否很好地协作,团队中成员是否能够积极发挥各自的优势。
3.团队训练和提升:集体中成员是否定期对自己进行训练和提升,能否应对各种复杂情况。
4.公益贡献: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社会公益事业中所作的贡献。
5.带头作用:先进个人在工作中能否发挥带头作用,带动和激发周围成员。
评选程序:一、提名环节单位或社区组织或个人可以提名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
提名材料需要包括被提名者的个人事迹、工作成绩、任职经历、所在单位等方面的介绍和相关证明材料。
提名截止时间为一周。
二、初审环节由有关部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提名材料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初审时间为一周。
三、公示时间对入围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四、终审环节评审委员会对公示期间存在的争议情况进行研究,再次评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成就与贡献,最终确定获奖对象。
五、表彰环节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等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感言: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令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认识到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意义,更加激发了广大共青团员和干部的工作热情。
同时,也向全社会展示了“青春、志愿、奉献”的共青团精神,助推共青团事业向着更加辉煌的未来不断发展。
2023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023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23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正式启动。
本次评选旨在表彰在过去一年中为共青团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并激励全体共青团员继续工作,以实现共青团事业的长远发展和壮大。
以下是本次评选的相关内容和评选标准:一、评选内容1. 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包括各级共青团委员会、共青团学生会、共青团团支部、共青团活动中心等。
被评选为先进集体的单位应在团员工作、青年权益保障、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并积极引领团员开展创造性工作。
2. 共青团系统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包括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代表、志愿服务骨干等。
被评选为先进个人的团员应在团的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团员服务、指导和帮助做出卓越贡献,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团队配合精神。
二、评选标准1. 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1) 团组织建设:加强组织建设,提升团组织凝聚力和影响力。
(2) 创新创业实践:促进团员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推动共青团事业创新发展。
(3) 青年权益保障:积极维护团员和青年群体的合法权益,关心关爱困难团员。
(4) 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社会并培养团员思想品质。
2. 共青团系统先进个人:(1) 团员发展指导:在团员发展过程中给予个人指导,帮助团员成长。
(2) 志愿服务表现: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展现出优秀的组织和领导能力,并对团员产生积极的示范作用。
(3) 爱心奉献精神:具备爱心奉献精神,乐于助人,关心他人,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三、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各级共青团系统单位开展内部推荐工作,推荐符合条件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2. 审查评议阶段:各级共青团系统单位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议。
3. 公示投票阶段:向全体共青团员公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并开展投票环节。
4. 统计总结阶段:对投票结果进行统计整理,生成最终评选结果。
5. 表彰授奖阶段:根据评选结果,组织隆重的表彰授奖仪式,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方案
共青团优异集体和优异个人评选活动方案各班团支部:在过去的一年里,广漠同学积极进取、刻苦钻研,踊跃参加各种校内外的学习竞赛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为进一步表彰优异,鼓励后进,树立典型,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激励广漠团员青年继续弘扬“五四”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的严重思想,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评选“红旗团支部”、“优异团支部”、“优异党小组”、“优异党预备小组”、“优异党章学习小组”、“优异学生社团”、“优异团干”、“优异团员”的工作。
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红旗团支部”和“优异团支部”的评选对象是基层团支部;“优异学生社团”的评选对象是现团委在册的学生社团;“优异党小组”、“优异党预备小组”、“优异党章学习小组”的评选对象是各系党总支成立的相应小组;“优异团干”的评选对象为团干部,“优异团员”的评选对象为团员;“优异青年志愿者”的评选对象为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注册会员。
二、评选条件、“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由各系团总支在优异团支部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2、“优异团支部”评选条件:(1)团务工作规范:每学期工作做到有制度、计划、有记录、有总结,能按期换届选举,经常召开支部和支委会议,经常组织团日活动,团费收缴率100%。
(2)支部凝聚力强:支委会成员业务素质较高,能结合协作,以身作则;能紧密结合同学,工作威信高;支部成员团队精神好,凝聚力强。
(3)团的活动活跃:能结合本支部实际和团员青年特点,通过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特色光鲜的团的学习活动,提高本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康健素质,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各种活动资料齐备(计划、总结、图片资料等)(4)工作成绩显著:本支部成员的党员比率、推优(入党积极分子)比率、提交入党申请学生比率、获奖率较高,违纪率、旷课率较低。
积极参加上级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出色地完成系党总支部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共青团五四达标创优竞赛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学生手册共青团“五四达标创优”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61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共青团“五四达标创优”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一、团支部等级评定办法(一)院级(甲级)优秀团支部标准:1.思想建设:团支部能够按照学院团委每学期下发的工作要点和主题团日的安排,并结合班级具体工作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和主旋律教育。
(1)每学期有详细、完整且对本支部有针对性的书面工作计划;(2)每学期至少举办三次主题团日活动(上交团日活动的计划、总结及相关的文字、图片、录音资料);(3)班级团员数达到学生人数的95%以上;(4)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数达到团员人数的30%以上;(5)全年无任何违纪行为。
2.组织建设:团支部领导核心和各项制度健全,定期召开支委会、团员大会,能够作好团员教育、评议、管理工作,非团员的发展工作,以及团支部“推优”入党工作。
(1)团支部班子健全,委员各方面的素质较高;(2)定期召开支委会、团员大会,并认真做好记录;(3)认真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并较好开展工作;(4)按时缴纳团费;(5)认真做好每年的团员注册、评议;(6)积极做好团员推优入党工作(一年内发展多少名预备党员);(7)班级团员担任院级、系级学生干部数;(8)班级团员参加学生社团数。
3.创新建设:团支部具有创新精神,体现在团支部的组织建设创新、思想教育创新、开展活动内容创新等,能够充分调动支部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加强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学风建设:团支部帮助团员端正学习态度,并能针对支部实际状况制定学习目标,提高整体学习成绩,并对学习落后的同学有帮助措施和计划;积极鼓励支部成员参加学生科技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工作等。
共青团“五四达标创优”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学生手册62(1)团支部积极鼓励团员参加各项竞赛活动,并能取得较好的成绩;(2)每年至少有8%的班级成员参加科技项目申报;(3)积极组织团员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4)全班不及格人次应低于本班总人数的25%,二年级以上的班级应呈下降趋势;(5)英语四级通过率达35%,一、二年级英语考试成绩70分以上者应占40%;(6)班级学习成绩整体的曲线应是上升趋势。
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等先进个人的评选标准
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等先进个人的评选标准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关心国家大事和国际时事,要求上进,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
2、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帮助他人。
3、认真履行团员义务,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勤奋;学习成绩优良,获校级奖学金或综合测评排名进前50%。
5、一年来积极参与团内各项活动,参评单项奖的先进个人需在该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相应领域内的校级竞赛活动奖励。
6、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关心团组织建设,经常为团建工作出谋划策,诚恳提出宝贵意见。
7、按时交纳团费,无拖欠现象。
山东艺术学院共青团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暂行)
山东艺术学院共青团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暂行)为加强我院共青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于能够模范履行团员义务,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认真学习,在工作中有显著成绩,为校风学风建设做出贡献的山东艺术学院在校团员学生,学院各级团组织将给予奖励。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内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团内奖励形式分为通报表扬和授予荣誉称号两种,团内奖励一般在每年五月进行。
第二条通报表扬是指团员在日常工作中有突出先进事迹,或在学习中取得突出成绩,在院内外有较大影响,取得普遍好评的,由团支部将其事迹整理成材料,送所在二级学院团总支签署意见后通报表扬,或报团委批准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开表彰。
第三条团内荣誉称号分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十大优秀团员标兵、先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总支、红旗团总支。
第四条各级团组织、团员在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某一单项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根据相应的表彰办法进行表彰。
团总支的评选按《山东艺术学院团总支工作考核细则》规定进行评选。
第二章团内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第五条优秀团员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能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在各项社会活动中做团员的表率。
(二)学习刻苦,勤于钻研,善于独立思考,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三)关心团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遵守团的纪律,履行团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四)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志,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能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在各项社会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学习刻苦,勤于钻研,善于独立思考,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方案
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方案各班团支部:在过去的一年里,广大同学积极进取、刻苦钻研,踊跃参加各种校内外的学习竞赛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为进一步表彰先进,鼓励后进,树立典型,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继续弘扬“五四”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评选“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先进党小组”、“先进党预备小组”、“先进党章学习小组”、“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工作。
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红旗团支部”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对象是基层团支部;“优秀学生社团”的评选对象是现团委在册的学生社团;“先进党小组”、“先进党预备小组”、“先进党章学习小组”的评选对象是各系党总支成立的相应小组;“优秀团干”的评选对象为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对象为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对象为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注册会员。
二、评选条件1、“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由各系团总支在先进团支部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2、“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1)团务工作规范:每学期工作做到有制度、计划、有记录、有总结,能按期换届选举,经常召开支部和支委会议,经常组织团日活动,团费收缴率100%。
(2)支部凝聚力强:支委会成员业务素质较高,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能紧密团结同学,工作威信高;支部成员团队精神好,凝聚力强。
(3)团的活动活跃:能结合本支部实际和团员青年特点,通过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团的学习活动,提高本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健康素质,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各种活动资料齐备(计划、总结、图片资料等)(4)工作成绩显著:本支部成员的党员比率、推优(入党积极分子)比率、提交入党申请学生比率、获奖率较高,违纪率、旷课率较低。
积极参加上级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出色地完成系党总支部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团内先进评选实施细则
(二)先进个人1、校优秀基层团委书记2、理工青年十大风云学子3、校青年五四奖章4、校优秀共青团干部5、校优秀共青团员具体按六类分别申报,包括:①道德模范先进个人②勤奋好学先进个人③创新创业先进个人④文化体育先进个人⑤志愿服务先进个人⑥社会工作先进个人。
其中,满足上述六类先进个人条件之一且为共青团干部的授予“校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其他授予“校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六类先进个人中事迹特别突出、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较大影响力的,经团内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可以授予“校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各类先进个人可以授予“理工青年十大风云学子”荣誉称号。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在道德模范、勤奋好学、创新创业、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某方面表现突出且德才兼备的优秀本科学生。
所有评选条件均指2010年以来,评选对象必须符合必备条件和选择条件的有关要求。
1、必备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在籍共青团员或者保留团籍的党员,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按时缴纳团费(保留团籍的党员须按时缴纳党费),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团结友爱,乐于助人,并能按时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时时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刻苦,学习成绩2009—2010学年平均学分绩不低于7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无不及格课程,三、四年级学生英语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标准;2010级学生学习成绩以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成绩为准,平均学分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4)2009年以来未受过任何处分。
2、选择条件:(1)道德模范先进个人①在见义勇为、自强自立、孝老爱亲、尊师重教等方面模范践行社会美德,深受广大师生好评,在青年学生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较大影响力。
②长期对口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先进个人评选细则
附3:先进个人评选细则本次评优将就以下六大类先进个人进行选拔、表彰,具体评选条件如下:一、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团学干部分设“春华”奖和“秋实”奖。
其中,“春华”奖评选对象为大学一年级的团学干部;“秋实”奖评选对象为大学二年级及以上的团学干部。
(一)“春华”奖: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敢于同歪风邪气,错误言行作斗争;2、作风扎实,实事求是,勇于创新,讲求实效,紧密联系广大同学,深得同学信任和拥护,在各方面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任职期间无重修情况;4、工作勤奋,主动积极,有强烈的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和全局观,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5、品德优秀,助人为乐,诚实谦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无违纪行为,未受过团内外处分;6、2009——2010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被评为优秀;7、连续担任团学干部满半年。
(二)“秋实”奖:1、同“(一)”中1、2、4、5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年智力测评、综合测评成绩列本班半数以前,学年重修不超过一门的学生干部优先;3、2009——2010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被评为优秀的优先;4、连续担任团学干部满1年以上。
二、十佳团支部书记(一)同“一〃(一)”中1、2、3、4、5、6;(二)认真组织班团活动,能够创造性的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工作踏实,学习刻苦,学年智力测评、综合测评成绩名次均列本班前20名,年内无重修,在各种社会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三)每月按时开展组织生活及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具有一定影响,须附有特色团组织生活或班级活动的相关材料;(四)连续担任团支部书记半年以上。
三、十佳班长(一)同“二”中1、2、3;(二)连续担任班长半年以上。
四、志愿者之星(一)同“一”中1、5;(二)成绩良好,本学年内无补考、重修科目;(二)积极参与或组织志愿服务活动,贡献突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关心并促进志愿服务活动,能起到带头模范作用。
本学年参与或组织较大志愿服务活动2次以上,一年累计志愿服务时间100小时以上(附相关证明材料)五、优秀团员优秀团员分设“真心风采”奖、“锐意青春”奖、“友爱之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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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此评选办法依据《团章》和《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组织及学生团员奖惩规定》等有关条例,结合我校团工作的实际,于每年4月份,在我校团员青年中进行“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
凡当年在我校注册的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均有资格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关心和支持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党章学习小组活动。
2.积极参加校、学院、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校风学风建设中具有主人翁精神且表现突出。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年综合测评总积分居所在团支部前32%,且所有必修课程没有重修。
4.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
5.遵纪守法,无违纪现象。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除必须具备上述“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条件外,还应符合如下条件:
1.严格遵守《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干部条例》。
2.严格要求自己,热爱共青团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在工作中以身作则,积极肯干,完成校、学院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善于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团结同学,作风正派,严于律已。
4.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
(三)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工
作创先争优“标杆工程”)
除必须具备“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条件外,还应符合如下条件: 1.思想上进,在同学中起良好的表率作用。
2.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学年综合测评总积分居所在团支部前10%,且所有必修课程70分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文娱体育、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2)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工作业绩突出;
(3)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三、评选比例
1.“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名额不超过当年参加评优团员总数的5%(以各基层团委为单位,下同)。
2.“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名额不超过支委以上团干部总数的10%。
3.各团委可推荐“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候选人2名(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各推荐1名)。
四、评选及表彰
1.“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由所在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民主评议,对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由学院团委推荐。
2.“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经所在团委初审,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并批准后,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申报表》(附件4)、《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附件5)、《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附件6),并附上相关材料,报校团委审批。
3.校团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校团委常委会进行最终审核评定。
4.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进行表彰。
五、奖励办法
1.对“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颁发荣誉证书。
2.获奖名单将作为团史资料保存,收入学校年鉴,参评资料存入本人档案。
华南理工大学2013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姓名性别政治面貌职务
支部名称
年度综合测评在支部中名次所在支部人数
先
进
事
迹
要
点
学
院
团
委
意
见
(签章)年月日
学
院
党
委
意
见
(签章)年月日校
团
委
意
见
(签章)年月日
备注
华南理工大学2013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姓名性别政治面貌职务
支部名称
年度综合测评在支部中名次所在支部人数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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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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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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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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