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评选先进工作者办法
2023年度工会先进个人
2023年度工会先进个人一、评选目的为了表彰和激励在工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提高工会组织活力和服务效能,进一步推动公司/单位工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年度“工会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二、评选范围本次评选面向全体工会会员,尤其是积极参与并贡献于工会工作的工会干部及职工代表。
三、评选条件1 工会工作业绩显著:积极履行工会职责,有效开展工会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职工活动、维护职工权益、调解劳动纠纷、推进民主管理等。
2.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心职工疾苦,热心为职工服务,受到广大职工的好评和认可。
3. 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结合实际,创新工会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并取得明显成效。
四、评选程序1. 自荐或推荐:由各部门或工会小组提名,也可由职工自荐。
2. 初步筛选:工会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候选名单。
3. 审核公示:将候选名单及其事迹材料在全公司范围内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4. 评审决定:由工会委员会组织评审团,结合公示结果及员工评价,最终确定“2023年度工会先进个人”名单。
五、激励措施1. 对当选的“工会先进个人”,将在年度表彰大会上予以公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 将其先进事迹通过内部通讯、网站等方式进行宣传报道,树立典范,激发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3. 在职务晋升、培训学习、福利待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六、后续跟踪对获奖的工会先进个人持续关注,鼓励他们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总结提炼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广到整个工会系统,以期提升整体工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实施时间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23年底结束,届时进行下一年度评选方案的修订和完善。
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
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一、引言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组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鼓励和表彰优秀的工会工作者,许多组织和机构都开展了“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本文旨在对“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意义、标准和实施方法。
二、意义1. 激励积极性:通过评选活动,能够激发广大职工积极性,激发他们对自身岗位的热情和责任感。
优秀个人的典型事迹能够鼓舞他们在自己岗位上不断努力,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 宣传正能量:通过评选活动,可以宣传正面典型事迹,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这些典型事迹可以成为广告宣传的素材,在外界树立企业形象,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
3. 增强凝聚力:通过评选活动,能够增强职工之间的凝聚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优秀个人的事迹可以激发他人的学习热情,促进团队内部的良性竞争和互相学习,进一步提高整个工会组织的工作效率。
三、评选标准1. 工作业绩:评选个人应该以其在工会工作中所取得的业绩为主要依据。
这包括他们在职工权益维护、劳资协商、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所做出的贡献。
这些业绩应该是实实在在、有目标和效果可衡量。
2. 服务态度:优秀个人应该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能够真正为职工着想,关心他们的需求,并积极主动地提供帮助和支持。
他们应该具备良好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与职工沟通交流,并解决问题。
3. 创新意识:优秀个人还应具备一定程度上创新意识。
他们需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能够迅速找到解决方案,并带领团队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四、评选方法1. 提名阶段:工会组织可以通过广泛征集个人提名,鼓励职工提名他们认为优秀的个人。
提名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者线上投票的方式进行。
提名阶段旨在广泛收集个人信息,为后续评选做准备。
2.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由工会组织内部成员和外部专家组成。
他们将根据提名阶段收集到的个人信息和材料,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审。
评审标准包括个人业绩、服务态度和创新意识。
关于评选表彰202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202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关于评选表彰202*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津武教党202*41号关于评选表彰202*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各基层教育工会:一年来,各基层教育工会组织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做出了积极贡献。
广大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在各级党政的领导和支持下开拓进取,敬业奉献,为教育工会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发展进步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为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学校党政和工会工作者做好工会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全系统工会工作的创新与发展,经区教育工会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及名额(一)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和模范职工之家各10处,从乡镇教育工会和各直属单位工会中评选产生;(二)模范职工小家10处,从工会小组中评选产生;(三)优秀工会工作者10名,从基层教育工会主席、副主席中评选产生;(四)优秀工会积极分子110名,从会员骨干中评选产生;(五)优秀工会之友10名,从乡镇教办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中评选产生。
二、评选条件(一)工会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略)(二)模范职工之家评选条件1.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有固定的办公、活动场地,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善于研究和探索教育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坚持并不断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全面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校务公开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工作规范、重点突出、成效显著;注重发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3.深入开展建家活动,切实加强职工之家的硬件建设,满足广大教职工文化和健身需求,不断总结和积累建家经验,基础资料完整、规范。
4.围绕服务型武清、和谐系统建设和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师能建设活动,不断丰富职工素质工程的内容和形式,推进教职工整体队伍建设。
2024年度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方案
2024年度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方案一、背景工会是连接职工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它承载着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等多项重要职责。
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激励和表彰在工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本工会决定开展2024年度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活动。
二、评选目的本次评选活动的目的在于激励和表彰在工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向广大职工宣传和倡导模范先进典型,营造争做先进、争当领头羊、争创佳绩的浓厚氛围,提升工会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
三、评选范围本次评选活动面向本单位所有工会会员,并且不设报名限制。
四、评选条件1.必须认真履行工会干部或工会积极分子的职责,积极参与工会活动,为职工服务,忠诚履行工会使命;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为人正直,无违纪违法行为;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执行能力,能够有效推动工会工作的开展;4.在工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为职工群众谋取实际利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5.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养,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企业发展目标和职工利益努力奋斗。
五、评选程序1.推荐阶段:工会会员或部门主管可以向工会推荐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2.提名阶段:经过推荐后,工会将召开提名会议,提出候选人名单;3.评选阶段:工会组织评选委员会对提名名单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的候选人名单;4.公示阶段:工会将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职工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和评议;5.表彰阶段:经过公示后,工会组织表彰活动,颁发奖项和证书,宣传先进事迹。
六、评选奖项1.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奖2.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奖七、评选标准1.工作业绩:对工会工作的贡献和业绩;2.工作能力:组织协调、沟通表达、执行力等综合能力;3.职业道德:严守职业操守,树立良好形象,得到广泛认可;4.群众评价:得到职工和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支持程度。
2024年度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方案
2024年度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方案一、背景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在企业和社会中具有重要地位。
为了弘扬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先进事迹,在广大职工中树立榜样,激发职工的参与热情,我公司决定进行2024年度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活动。
二、评选目的本次评选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表彰在工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激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工会工作,增强广大职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推动企业工会走向更加健康、稳定和发展。
三、评选条件1.忠诚于工会事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职工提供优质服务;2.品行端正,言行举止得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4.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良好的职业操守;5.具有创新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评选程序1.提名阶段:职工和各部门可以向工会推荐符合条件的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2.考核阶段:工会将对被提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并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考核评定;3.公示阶段:对通过初步筛选的候选人进行公示,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4.最终评选:根据公示结果和专家评定,由工会领导小组进行最终评选确定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
五、评选奖励1.优秀工会干部:发放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2.工会积极分子:发放荣誉证书并给予表彰奖励;3.荣获奖励者将被列为工会的先进典型,在企业内部和外部进行宣传。
六、评选机制建议1.建立健全的评选机制,明确评选标准和流程;2.公开公平的评选活动,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3.推动工会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
七、宣传推广1.在企业内部进行宣传,让广大职工了解评选活动的意义和目的;2.利用企业内部媒体和外部媒体进行推广,提高评选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3.在员工大会上进行表彰,为获奖者颁发奖状和奖金,激励更多职工参与工会工作。
贵州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服务办法(试行)
贵州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服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下简称劳模)的推荐评选和管理服务工作,维护劳模合法权益,鼓励劳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营造学习劳模、争当劳模、关爱劳模的良好社会氛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贵州省工会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贵州省劳模的评选表彰管理服务工作和全国劳模的推荐管理服务工作。
第三条省劳模的评选表彰管理服务和全国劳模的推荐管理服务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由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劳模评管委)负责,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劳模推荐评选和表彰大会工作方案;(二)审核劳模推荐人选;(三)确定劳模奖励标准;(四)审议劳模日常管理服务中的重大事项。
省劳模评管委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负责省劳模评管委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劳模推荐评选和表彰组织工作;(二)负责指导、协调和处理劳模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三)督导检查有关政策落实情况,提出工作方案及政策建议;(四)落实省劳模评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四条市(州)和县(区、市、特区)人民政府及贵安新区管委会可成立由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劳模推荐委员会,负责本区域内全国和省劳模的推荐审核工作,同时在同级地方工会设立劳模管理服务办公室,负责劳模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第五条省劳模表彰大会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表彰人数及表彰方案等由省劳模评管委拟定后按程序报省委、省政府审定。
第二章劳模评选表彰与撤销第六条劳模推荐评选应当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坚持重业绩、重贡献、重先进性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七条劳模人选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坚持科学发展观,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具有一定荣誉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创新驱动,强化风险防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二)在推进依法治国,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三)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四)在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促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繁荣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五)在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安全生产,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六)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七)在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从严治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八)在丰富“一国两制”实践,推进祖国统一,推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工作实践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九)在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抗击重特大自然灾害,应对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工会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回复
工会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回复工会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是根据工会成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表现,对其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和贡献进行综合评定的一项制度。
评选先进个人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工会成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工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下面将一步一步回答关于工会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的问题。
1. 工作表现方面:在工作表现方面,评选工会先进个人需要考察以下几个方面:1.1 工作态度和精神:工会先进个人应以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为核心,对工作充满热情和积极性,能够主动承担工作任务,愿意为工会事业投入时间和精力。
1.2 工作成绩:工会先进个人应在各项工作任务中取得显著的成绩,如组织工会活动、维护工会会员利益、推动工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有突出的表现。
1.3 服务会员:工会先进个人应关心会员利益,积极为会员提供各类服务,解决他们的问题和困难,增进会员的福利和团结。
2. 创新能力方面:2.1 创新意识:工会先进个人应具备创新意识,善于从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提出新思路和新方法,推动工会工作的创新。
2.2 创新成果:工会先进个人应在工会工作中有较多的举措和成果,如组织开展新颖的工会活动、提出解决工会发展问题的创新方案等。
3. 团结协作方面:工会先进个人应具备团结协作的能力,包括:3.1 良好的沟通能力:工会先进个人应能够与不同背景、不同职位的人有效沟通,协调各方利益,增进工会内部的团结和合作。
3.2 团队合作精神:工会先进个人应善于团队合作,能够与他人协同工作、共同完成工会任务。
3.3 有利于集体利益:工会先进个人应在行动中以集体利益为重,愿意为集体荣誉和发展付出努力。
4. 廉洁自律方面:4.1 廉洁自律:工会先进个人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会章程,自觉接受监督;并且在工会经费使用和工会权益维护等方面,维护自己的清白,拒绝任何形式的贪污腐败行为。
4.2 尊重规章制度:工会先进个人应尊重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做到言行一致,并能够以身作则,对其他工会成员起到榜样作用。
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贵州建设有限公司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公司评先表彰工作,发挥先进、劳模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资委联合发布的《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管理办法》(人社部发〔2009〕59号)和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发布的《关于加强铁路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规定》(铁工发〔2014〕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建设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公司及各子、分公司。
第三条为方便表述,本办法将建设公司先进工作者、各级劳动模范等授予个人的荣誉统称为“先进劳模”;将先进集体等授予集体的荣誉统称为“先进集体”。
“先进劳模”、“先进集体”所包含的各类奖项分别定义如下:“先进劳模”是指获得以下荣誉称号者:(一)建设公司先进工作者;(二)建设公司优秀共产党;(三)建设公司优秀党务工作者;(四)贵州省三八红旗手;(五)省部级劳动模范;(六)其他建设公司级以上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先进集体”是指获得以下荣誉称号的集体:(一)建设公司先进集体;(二)建设公司先进基层党组织;(三)贵州省青年文明号;(四)贵州省三八红旗集体等省部级先进集体;(五)股份公司及其他以上劳模先进,可参照股份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管理办法》标准中的相应等级标准进行奖励。
第四条评选表彰先进劳模、先进集体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面向基层和一线职工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评选表彰工作要按照规定的职能分工、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奖励标准进行。
第二章工作机构第五条建设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负责对建设公司先进劳模、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管理中所涉及的重要事项作出决议,协调有关工作。
第六条劳动竞赛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评审办公室设在建设公司工会工作处。
先进工会评选细则模版(三篇)
先进工会评选细则模版《先进工会评选细则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激励广大工会会员为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福利作出突出贡献,树立先进典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单位内部工会的先进工会评选工作。
第三条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显著贡献的工会会员,应予以表彰和奖励,激发广大工会会员创造工作业绩的积极性。
第四条本细则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制定,并不断完善和更新。
第五条先进工会评选活动应公开、公正、公平、公约,注重事实性、严肃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评选对象第六条先进工会评选对象为我单位的工会会员。
第七条具体评选对象包括:(一)工会成员的工作表现,包括对企业的贡献、创新、工作态度等方面;(二)工会成员的为他人服务的精神风貌,包括工会会员的工会组织工作、三劳动纪律情况、廉洁自律等方面。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八条先进工会评选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评选宣传:工会组织在评选活动开始前进行广泛宣传,向广大工会会员宣传先进工会评选的目的、要求、程序和奖励办法。
(二)提名推荐:广大工会会员可通过书面材料或推荐表格向工会组织推荐候选人。
推荐内容应包括被推荐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工作表现和为他人服务的精神风貌等。
(三)初评审核:工会组织对提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筛选。
(四)评选公示:将初步入选的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并接受广大工会会员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五)评选投票:广大工会会员通过投票方式对入选的候选人进行评选,并按照票数多少确定先进工会的候选人名单。
(六)计票结果公示:对评选投票结果进行计票,并予以公示。
(七)评选复核:对评选结果进行复核,确保评选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八)评选表彰:对评选获奖的先进工会进行隆重表彰,进行奖励颁发。
第四章评选标准第九条先进工会评选应根据评选对象的特点和工作职责,制定具体评选标准。
第十条常规评选标准包括:(一)工作业绩:评选对象在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二)工作态度:评选对象对工作的积极性、责任心和团队精神;(三)工会贡献:评选对象对工会组织工作的贡献和影响。
工会工作先进评选办法
工会工作先进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提高公司各部室对公司工会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更好的调动公司职工参与工会活动的积极性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根据国网四川什邡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年度工会工作先进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公司各部室工会小组长,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第二条本办法是对公司年度优秀工会小组长及“三八”红旗手进行评先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评选条件
第三条优秀工会小组长
基本条件:认真贯彻公司各项决策部署,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
严格按照《公司工会优秀工会小组长评分细则》(附件1)要求,以日常工作为依据进行排序,排序前四名被评为当年优秀工会小组长。
第四条“三八”红旗手
基本条件:在公司工作两年以上,并认真贯彻公司各项决策部署,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立足本职、勇于奉献,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者。
第三章评选范围
第五条公司所属各部室、三新电力服务有限公司、新胜安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第四章评选数量
第六条
优秀工会小组长(4个)
“三八”红旗手(5个)
第五章评选程序
第十二条由公司工会提出先进个人候选名单,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由评选领导小组成员无记名投票选出先进个人,报公司党委审批。
第六章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在公司年度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依据《公司工会工作单项奖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优秀工会小组长600元/人,“三八”红旗手800元/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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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工会评选细则(四篇)
先进工会评选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建设,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广大工会会员积极参与工会工作,建立并完善先进工会评选制度。
第二条:先进工会评选是对在工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进行表彰和激励的活动。
评选的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
第三条:评选工作由工会理事会组织和监督,根据评选细则制定评选方案,并综合工会会员的意见进行评选。
第四条:先进工会评选的结果应当向全体工会会员公示,并且定期进行总结和宣传。
第五条:评选的奖项包括先进工会组织奖、优秀工会会员奖以及其他特别表彰奖项。
第二章:评选对象第六条:评选的对象为属于工会组织的全体工会会员和各级工会组织。
第七条:全体工会会员可提名自己或其他同事作为评选对象,各级工会组织可以推荐本组织内的工会会员作为评选对象。
第八条:评选对象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会章程以及工会组织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评选条件与标准第九条:评选条件包括个人的综合素质和工作业绩。
个人综合素质包括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团队合作能力、学习和创新能力等。
工作业绩包括工会工作的成绩和影响力等。
第十条:评选标准根据工会工作的不同领域和层次设定,包括但不限于:(一)工会组织奖:工会组织在会员服务、权益保障、日常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影响力。
(二)优秀工会会员奖:个人在工会工作中的表现和贡献,以及对工会事业的热情和忠诚。
第四章:评选程序第十一条:评选程序包括提名、初评、复评、公示、决定和表彰。
第十二条:提名阶段,全体工会会员可以向工会理事会提名评选对象,并提交相关材料和陈述。
第十三条:初评阶段,工会理事会根据提名材料和陈述进行初步筛选,并确定初评名单。
第十四条:复评阶段,工会理事会组织复评委员会对初评名单进行评议和打分,最终确定复评名单。
第十五条:公示阶段,公示复评名单,并接受工会会员对评选对象进行意见反馈。
第十六条:决定阶段,工会理事会根据复评名单和公示意见进行综合评议和投票,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一、总则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是为了表彰在生产、工作、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集体,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发扬劳动精神、创造精神,促进工作效果和质量的提高,推动企业发展。
本办法的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性。
二、评选对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对象分为个人和集体两个层面。
个人评选对象包括生产一线员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各类人员;集体评选对象包括生产车间、科研团队、服务部门等各类集体。
三、评选条件个人评选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勤奋敬业、积极进取、业务能力强、工作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
集体评选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团结协作、工作效率高、业绩突出、质量稳定、安全生产表现突出。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和业绩情况,向所属部门推荐评选对象,并填写提名表格,包括个人/集体基本情况、业绩介绍等。
2. 审核筛选阶段:由评选委员会负责审核筛选提名对象。
按照评选标准,评选委员会将提名对象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初选名单。
3. 现场考察阶段:对初选名单中的个人和集体进行现场考察,重点了解其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工作过程、工作效果等情况。
4. 终评阶段:评选委员会根据现场考察结果,综合评估每位评选对象的综合表现,并进行评议和投票。
5. 发布结果:评选委员会将评选结果公示,并组织颁奖典礼,表彰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五、评选组织1. 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由单位领导、工会代表、技术专家、职工代表等组成,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2. 评选小组:评选小组由评选委员会成员组成,负责具体的评选工作,包括提名审核、现场考察、终评等环节的具体操作。
六、奖励措施对评选出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可以根据其所取得的突出成绩进行奖励,包括荣誉称号、证书、奖金等。
对集体评选对象,可以给予集体奖励,包括集体荣誉称号、奖品、经费支持等。
先进工会评选细则范本
先进工会评选细则范本一、引言工会是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
为了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进一步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我司特制定了先进工会评选细则。
本细则旨在规范评选流程,公正公开评选优秀工会,为广大职工提供学习先进经验、切磋交流的平台。
二、评选对象1. 评选对象为我司各部门、各分公司的工会组织。
2. 参评工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 评选对象应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有效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有益于职工群众的活动。
三、评选标准综合考虑工会组织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效,评选工会的先进程度。
评选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工会组织的组织建设情况。
包括工会组织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工作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2. 工会工作的法定责任落实情况。
包括工会组织在工资、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是否积极为职工维权。
3. 工会活动的开展情况。
包括工会组织在职工培训、文体活动、健康关爱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是否有效提升职工的素质和幸福感。
4. 工会工作的创新和成效。
包括工会组织在职工参与、职工满意度、工会经费使用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是否推动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
四、评选程序1. 报名申请。
各部门、分公司工会组织自愿报名参评,递交参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会章程、工会会员名册、工会活动计划等。
2. 审核资格。
HR部门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工会组织名单公示,接受异议申请。
3. 考核评审。
设立考核评审组,由公司领导及相关专家组成,对参评工会进行实地考核和面试。
4. 公示与投票。
将考核评审结果向全体职工公示,并组织投票环节。
职工可自由选择心目中认为先进的工会。
5. 统计及表彰。
按照投票结果进行统计,选择得票数较高的工会作为先进工会,并给予表彰。
五、评选结果公示与接受评估1. 公示评选结果。
公示评选结果一周,接受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估。
先进工会评选细则
先进工会评选细则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参评条件:参评工会必须是合法注册成立的,且在一定时期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如贪污腐败、违法经营等;工会成员应按时缴纳会费,并积极参与工会活动。
2. 评选内容:评选主要从工会组织建设、为职工权益服务、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等方面进行评估,包括组织活动丰富多样、职工关怀服务到位、工会与企业管理部门沟通协调良好等。
3. 评选程序:评选应由专门组织或委员会负责,包括申报、审核、公示、评议、评选等环节。
评选应公开、公正、公平,有权威的评选机构和评委团队进行评比。
4. 评选标准:根据各个方面的评估内容确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如活动举办次数、覆盖面、参与度等;工会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工会活动与企业发展的对接等。
5. 奖励措施:评选出的先进工会可给予表彰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等。
同时,评选结果也可作为企业对工会进行绩效考评和激励的参考依据。
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细化评选细则,添加具体的参评条件、评分标准和奖励措施等内容。
评选细则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进行制定,以确保评选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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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会评选优秀员工的方案
工会评选优秀员工的方案(精选12篇)一、评选方法:评选原则:1、优秀员工人选应以各部门基层员工为主。
2、优秀员工人选能够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可。
3、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对客观优秀事迹的收集和验证,并上交人保部存档。
二、评选条件:1、品德素养过硬、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技能水平高、服务意识及态度端正、仪容仪表良好、执行力强、稳固团结、诚信务实、拾金不昧,在本岗位上发挥重要作用,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受本部门人员一致认同及赞扬。
2、有团队合作精神,与同事工作主动沟通配合并引导。
完全服从并能按要求完成工作安排,模范执行酒店各项管理制度、规程。
3、全年没有受过书面警告及以上处罚。
4、在服务、业务技能、管理、安全、环保、节能降耗等方面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为酒店创造良好效益或在其它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5、保持工作的积极态度,对饭店有忠诚度及奉献精神。
6、对饭店忠诚、敬业爱岗、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恰,对领导尊重服从,对客人热情礼貌。
7、积极参加本饭店或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及活动。
8、对于服务质量、工作技能上特别优秀突出,业务熟悉,能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工作失误,不因服务态度遭客人投诉。
三、评选名额:5名财务部、客务部、营业部:1人餐饮部:2人房务部:1人人保部、工程部:1人四、评选办法和要求:1各部门于十二月二十日前,由部门经理召集员工公平公正评出候选人报人保部,要求针对《优秀员工评选细则》分别注明特别突出事迹,或优秀表现。
2.所有参选名单上交后,由人保部组织各部门经理对参选人员进行复选,确定评选的最终人选。
3.人保部根据评选结果于十二月28日上报总经理。
4.人保部将优秀员工评选结果及资料整理存档做为晋升和加薪的依据。
5.人保部负责联系摄影和冲印照片,并将年度优秀员工照片张贴在员工宣传栏。
五、奖励办法:年度优秀员工可获得荣誉证书以及奖金300元。
六、具体操作流程为使评选更加客观、准确、采用多级审核制,整个评选活动按照如下流程进行:各部门讨论、提名→填报《评选推荐提名表》→人保部核查→评审委员会评审→总经理批准→结果公告并执行奖励。
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评选制度
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评选制度为了规范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激励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广大职工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生产和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扬工人阶级的主人翁精神,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促进生产经营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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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生产一线和工程技术人员倾斜,严格控制中层及其以上领导干部的数量。
2、两级评选、两级管理、两级表彰奖励。
劳动模范为公司级荣誉,由公司统一评选、管理和表彰奖励;先进生产(工作)者为分厂级荣誉,由基层单位自行评选、管理和表彰奖励。
3、每年度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为本年度12月下旬至下年度1月上旬。
------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三、评选的比例
劳动模范一般不超过职工总数的5‰;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比例由各基层
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四、评选的程序
1、职工民主评选。
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必须经职工群众民主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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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者的先进事迹。
2、物质奖励。
对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作为员工考核评定、晋职晋级和推荐市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的重要依据。
------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关于评选南昌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南昌市东湖区总工会文件东工发[2010]1号关于评选南昌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各街道、贤士湖管理处、系统工会、区直基层工会:根据洪字[2010]15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工人阶级光荣传统,广泛宣传模范人物的先进思想、事迹和经验,充分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的时代风貌,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不断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评选范围评选对象为2005年以来,尤其是近两年来为我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以及其它劳动者:1、企业职工(含非公企业职工)。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
3、农业劳动者。
三、评选条件(一)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必须是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勇于开拓创新,取得显著成绩,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先进个人:1、在企业发展生产,深化改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作出重大贡献。
2、在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和节能减排方面有突出贡献。
3、在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安定,维护国家尊严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4、在教育、卫生、文化、新闻、体育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5、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
6、在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做出重大贡献。
7、在全区开展的“建功立业大竞赛、和谐企业大创建、温暖万家大帮扶”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职工、科技人员。
8、在其他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二)曾获得过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先进工会评选细则学校工会评选先进办法
先进工会评选细则学校工会评选先进办法先进工会评选细则:1. 考核指标:对工会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组织建设、队伍培养、活动开展、服务职工等方面。
2. 组织建设:评估工会组织的规范性、活跃性以及组织架构和运作模式是否合理。
3. 队伍培养:评估工会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情况,包括培训情况、发展机制等。
4. 活动开展:评估工会在职工权益保护、员工关怀、文体活动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成效。
5. 服务职工:评估工会为职工提供的各类服务,包括法律咨询、心理辅导、健康管理等方面。
6. 评选程序:设立评选委员会,由各单位工会主席和工会干部组成,根据评估指标进行评选。
评选过程应公开、公正、公平。
7. 评选结果:综合考虑各项指标评分,评选出的先进工会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在校园内进行表彰。
学校工会评选先进办法:1. 设立评选标准:根据学校工会的具体情况,制定先进工会评选的标准和指标,明确评选的侧重点。
2. 组织评选工作: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学校工会主席、工会干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代表组成,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3. 收集评审材料:相关工会将评选标准要求的材料进行整理并提交评选委员会,包括工会活动记录、工会会员情况、服务职工的具体措施等。
4. 开展评审工作: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对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分确定先进工会的名单。
5. 宣布评选结果:评选委员会将评选结果公布,并向获奖的工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6. 组织表彰活动:学校工会可以组织表彰活动,向先进工会进行公开表彰,并邀请相关领导出席。
7. 推广先进典型:通过校园媒体、网站等渠道,向全校宣传先进工会的工作经验和做法,以激励和推动其他工会的发展。
先进工会评选细则
先进工会评选细则一、引言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组织,评选先进工会是对工会工作的肯定和表彰。
为了规范先进工会评选工作,提高评选公正性和准确性,制定本评选细则。
二、评选范围本评选范围限定在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
评选对象包括企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支部、小组和个人。
三、评选标准(一)组织能力1. 组织架构完善,工会组织设置合理,具备明确的职责和权限。
2. 具备有效的组织机制,能够广泛动员职工参与工会活动。
3. 工会活动丰富多样,能够满足职工的需求,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
(二)服务水平1. 关注职工实际需求,提供全面的服务,如就业指导、培训交流、劳动法律咨询等。
2. 维护职工权益,关注职工待遇和福利,积极协调解决劳资纠纷。
3. 提供职工公共福利设施,如职工活动中心、健身房等。
(三)社会影响1.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如扶贫帮困、义务植树等。
2. 维护工会组织形象,提升工会信誉度,使工会成为职工信赖的组织。
3. 发挥工会在企业和社会中的桥梁作用,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四、评选程序(一)评选准备阶段1. 设立评选工作小组,确定评选标准和评选流程。
评选工作小组应包括相关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
2. 开展评选宣传活动,向职工介绍评选目的、标准和程序。
(二)评选材料收集阶段1. 职工可以自荐或由他人推荐参评。
2. 职工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会活动简述、社会服务记录等。
3. 工会组织也可以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工会活动汇报、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评选材料审查阶段1. 审查评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对符合评选标准的候选人或组织进行初步筛选。
(四)评选阶段1. 开展评选投票活动,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由职工进行评选。
2. 统计评选结果,公布评选名单。
(五)评选结果公示阶段1. 将评选结果在单位内部公示一周,接受职工监督和投诉。
2. 公示期结束后,确定最终评选名单。
五、评选奖励(一)组织奖励1. 评选出的先进工会组织可获得荣誉称号和奖金。
2023年度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方案
《2023 年度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方案》一、评选目的为了表彰在工会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激励广大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二、评选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选过程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 突出业绩原则:以工作业绩为主要评选依据,注重评选在工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为职工裙众办实事、解难题的个人。
3. 民主推荐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通过民主推荐、民主评议等方式产生候选人。
4. 综合评价原则:综合考虑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裙众认可度等因素进行评价。
三、评选范围1. 优秀工会工会干部:各级工会组织中的专兼职工会干部。
2. 工会积极分子:在工会工作中表现积极、有突出贡献的职工。
四、评选条件(一)优秀工会工会干部评选条件1. 思想政治素质好(1)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素养,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保持高度一致。
2. 业务能力强(1)熟悉工会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交流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能够熟练运用工会工作方法和手段,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3. 工作业绩突出(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技能比武、技术创新等活动,为企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认真履行工会职责,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为职工裙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职工满意度高。
(3)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推进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会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流程规范,工作成效显著。
4. 廉洁自律(1)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奉公,清正廉洁。
(2)具有较强的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在工作和生活中以身作则,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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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2013年版)
为树立典型、进一步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工作,激发全体员工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推进公司良性健康发展,让公司先进工作者评选方法合理化、公平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本办法适用全体项目上的所有员工。
二、评选标准
1.在公司连续工作1年及以上
2.遵守考勤纪律,年总出勤率在90%以上
3.爱护单位财物,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
4.忠于职守,工作勤劳,作风优良,对工作认真负责
5.工作中能做到厉行节约,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6.专业技能精通,业务熟练,能胜任本职工作
7.工作效率高,及时准确,且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8.沟通协调能力强,能顺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9.注重安全,没有发生过安全事件
10.年度内无重大批次性质量问题
11.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无不良记录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评:
1.个人主要责任目标或工作任务未完成的
2.不遵守公司相关制度,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
3.年度内受到公司通报批评处理的
4.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的
5.个人主义观念较强,不团结友爱,私下拉帮结派,搬弄是非的
三、评选时间
工会先进工作者评选时间为次年1月份,一年集中评选一次;并要求各项目在1月31日以前完成本项目内部先进工作者评选,并向综合部推荐。
四、评选人数
工会先进工作者一般按照10%的比例进行评选(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五、评选方法及流程
各项目组按上述评选要求,不记名投票选出先进工作者,上报综合部。
由工会主席审批。
在报批过程中有重大质疑和申诉时,各项目组可再次进行评选。
六、表彰奖励
获得先进工作者的工作人员由公司工会统一颁发奖金1000元
七、管理部门
公司工会负责组织公司先进员工的评选、奖励等工作,并负责制订、完善和维护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
八、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工会、综合部负责制订并解释。
本办法自文件下发xx开始实施。
Hagen办公室、莱城办公室和Banz属于Mendi项目组中海外巴新公司201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