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许可证》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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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联系电话:
经营许可证信息
•原经营许可证许可编号:
•经营场所名称:
•经营场所详细地址:
•经营类别:
•许可批准人:
•发证日期:
•证照有效期:
延续申请理由
我申请人拥有经营食品店面多年的经验,始终遵守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范经营,并定期进行自查自纠。

经营期间,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或违反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情况。

在经营过程中,我申请人充分意识到食品安全对人们健康的重要性,积极推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健康性和合法性。

鉴于以上情况,我申请人希望能够继续经营该食品店面,并延续原有的食品经
营许可证。

本申请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相关规定,特此向相关部门申请,希望能够得到批准。

延续申请材料清单
请核对并确认以下延续申请材料是否完整: - 延续申请书 - 原经营许可证复印
件 -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 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承诺与声明
1.本申请书所陈述的内容均属实,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情
况。

2.我申请人保证在经营过程中,会继续遵守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严守食
品安全。

3.若发现在延续期间有违法违规情况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主动报告
相关部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申请人姓名: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申请日期:
签名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02.21•【字号】•【施行日期】2011.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为规范全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省工商局近日对《吉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已于2011年2月17日省工商局第一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吉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对贯彻执行明确以下要求:一、要进一步理顺食品流通属地监管体制。

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实施食品流通许可实行属地管辖原则。

在省工商局核名的食品经营者,由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实施监督管理。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对本级管辖的食品经营者发放许可和实施监管,也可以授权派出机构发放和监管。

县级工商局对本级管辖的食品经营者发放许可和实施监管,也可以授权基层工商分局(所)发放和监管。

对于申办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要主动指导、协助其申请办理许可。

二、要进一步明确食品流通许可发放范围。

食品经营者经营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的,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要进一步规范申请食品流通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的材料除《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外,应包括单独的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以及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申请材料还应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培训合格成绩单。

四、要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许可档案管理。

要依照“一户一档”、“谁发证、谁建档”、“统一归档、集中管理”的要求建立食品流通许可档案,并做到装订规范,专人负责,妥善保存。

有条件的应当立即着手建立电子档案库,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

五、要进一步做好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换发工作。

食品流通许可证制度范本

食品流通许可证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流通行业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流通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食品流通许可证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食品流通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与发放第四条食品流通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发放。

第五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或者个体工商户资格;(二)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场所;(三)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设施;(四)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五)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第七条食品流通许可证期满前6个月,持证人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管理第八条食品流通许可证实行一企一证制度。

第九条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转让、出租、出借。

第十条食品流通许可证持证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二)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三)不得转让、出租、出借食品流通许可证;(四)不得涂改、损坏食品流通许可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撤销与吊销第十一条食品流通许可证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撤销食品流通许可证:(一)使用伪造、变造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二)转让、出租、出借食品流通许可证;(三)涂改、损坏食品流通许可证;(四)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义务;(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食品流通许可证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一)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二)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三)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经整改仍不能达到食品安全标准;(四)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采取有效措施或者隐瞒事故真相;(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办理指南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办理指南

《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延续办理指南《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延续办理指南1 范围(必备)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办理的事项类别、审批编号、审批单位、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方式、审批数量、审批申办材料、流程图、审批程序、审批内容、办理时限、收费款项、重要提示、行政救济的途径和方式、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的办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可选)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事项类别(必备)行政许可4 审批编号(必备)(由政务办统一编号。

)5 审批单位(必备)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6 审批对象(必备)主动提出延续的企业7 审批依据(必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8 办理条件(必备)(应填写办理本业务前需要办理的事项或者应满足的条件。

)主动提出延续的企业9 办理方式(必备)网上申请(也可直接到窗口申请)、前台受理、现场勘验、领导审批、发证公示10 审批申办材料(必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注:.委托他人办理应提供授权材料(包括企业法人授权书、企业公章、法人章、非法人企业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经办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经办范围、期限等);.涉及上级主管单位的应提供上级单位意见;.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其他材料参考核发。

11 流程图(必备)12 审批程序(必备)企业在外网客户端进行网上申请(也可直接到窗口申请),准备材料后到食药监食品前台进行受理,前台进行材料复核后,后台进行现场勘验,报领导审批,发证、公示。

13 审批内容(必备)审批单位对受理事项的审核、审批内容。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NO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名称(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填报说明1.请在填写前认真阅读填写说明,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2.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

可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有涂改现象。

3.“原核准内容”栏严格按照原食品经营许可的内容填写。

4.在对应分类及备注栏勾选相应的项目。

5.食品经营者基本信息按实际情况填写,布局流程、设施设备等内容变化情况如实填报,如有变化的,另附变化情况说明材料。

6.如因内容过多,表内无法填写,可后续页。

12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表3注:1、各类经营项目后不填写具体品种的,允许经营项目下所有食品;经营项目后有具体品种的,仅限经营相关品种食品;2、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专业网络订餐、建筑工地食堂不得申请冷食类、生食类、糕点类(含冷加工糕点)、自制饮品(除植物蛋白饮料以外类别)制售;3、除国际学校以外的中小学校和幼托机构食堂不得申请冷食类、生食类、糕点类(含冷加工糕点)、自制饮品(除植物蛋白饮料以外类别)制售;4、中央厨房不得申请生食类(即食生食品)、糕点类(含冷加工糕点)制售5指定(委托)书兹指定(委托)(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相关手续。

委托事项及权限:1、□同意□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2、□同意□不同意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同意□不同意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文书;5、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指定或委托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年月日备注:1、指定(委托)人是指申请人。

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或盖章。

2、委托事项及权限,由指定(委托)人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5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注销、吊销、撤销和撤回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注销、吊销、撤销和撤回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注销、吊销、撤销和撤回●注销是一种程序性行为,一般不涉及价值判断,没有处罚意味。

●吊销属于行政处罚措施。

●行政机关主动撤回行政许可和申请人自愿撤回许可申请在法律责任方面有所不同。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行政许可证件。

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注销、吊销、撤销和撤回多有涉及,明晰它们各自的基本概念和适用范围是非常必要的。

一、现行法律、法规对注销、吊销、撤销和撤回的规定涉及行政许可的现行法律、法规对注销、吊销、撤销和撤回的规定情况如下:1.注销。

注销,一般不涉及价值判断,没有否定性评价的意味。

注销,是指因到期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而依法取消,强调对已经登记过的内容或证书的取消。

由此可见,注销是一种程序性行为。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的注销手续:(一)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食品经营者未申请延续的;(二)食品经营者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取得合法主体资格或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三)食品流通许可被依法撤销,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四)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五)依法应当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在部分法律规定中,注销是撤销、吊销的后续程序性行为,如《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2.吊销。

吊销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其对象往往是证明资质、资格的证件,如营业执照、许可证、资格证书等。

在部分法条中,也能见到吊销与撤销同时存在的情形。

食品经营变更延续承诺书

食品经营变更延续承诺书

食品经营变更延续承诺书
致:[相关监管部门名称]
本企业名称为[企业名称],注册号为[注册号],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

鉴于我企业拟对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变更或延续,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向贵部门提交变更或延续申请,并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企业保证所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证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不从事任何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本企业承诺在变更或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将继续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质量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四、本企业承诺在变更或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将及时更新相关公示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五、本企业承诺在变更或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过程中,如遇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将及时调整经营行为,以符合新的法律法规要求。

六、本企业承诺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或延续过程中,接受贵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贵部门的各项工作。

七、本企业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
任,并接受贵部门的相应处理。

本承诺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单位:[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填写日期]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A.3-1《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NO:《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申请者名称(盖章或签字):申请日期:年月日填报说明1.请在填写前认真阅读填写说明,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2.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

可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有涂改现象。

3.“原核准内容”栏严格按照原食品经营许可的内容填写。

4.在对应分类及备注栏勾选相应的项目。

5.食品经营者基本信息按实际情况填写,布局流程、设施设备等内容变化情况如实填报,如有变化的,另附变化情况说明材料。

6.如因内容过多,表内无法填写,可后续页。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登记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登记表委托书兹委托(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名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相关手续。

委托事项及权限:1、□同意□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2、□ 同意□不同意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同意□不同意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文书;5、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委托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年月日备注:1、委托人是指申请人。

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或盖章。

2、委托事项及权限,由委托人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5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全文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全文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全文为了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行为,加强《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制定了《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行为,加强《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流通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第四条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食品流通许可的实施机关,具体工作由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机构承担。

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许可管辖分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五条食品流通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向有登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工商登记。

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法律、法规对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情形的,应当责令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不再符合食品流通许可条件的,应当依法撤销食品流通许可。

第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流通许可证》审核发放和监督检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许可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全国食品卫生与安全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模拟题七)

全国食品卫生与安全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模拟题七)

全国食品卫生与安全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模拟题七)(一)单选题(15道)1、食品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 C 》后,向有登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工商登记。

A、卫生许可证B、全国工业产品生产加工许可证C、食品流通许可证D、营业执照2、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B )年。

A、2年B、3年C、4年D、5年3、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D )。

A、商品质检报告书B、进货发票(或者凭证)C、验资证明D、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4、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A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A、真实、合法、有效B、真实、有效C、申请材料齐全D、符合法定形式5、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材料不齐全的,经营者应当提交(B)。

A、主要证明材料B、全部补正材料C、次要证明材料D、以上材料均可6、食品经营者改变许可事项,应当向原许可机关申请(D )食品流通许可证。

A、重新登记B、注销C、延续有效期D、变更7、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的,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B)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A、15B、30C、60D、908、食品经营者遗失《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在(C )上公开声明作废,并向原许可机关申请补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A、广播B、电视C、报刊D、互联网9、食品经营者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应当(A ),不得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A、妥善保管B、出租C、出借D、涂改10、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的,申请人在(A )内不得再次申请流通许可。

A、一年B、两年C、三年D、四年11、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申请人在(C )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A、一年B、两年C、三年D、四年12、被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作出之日起(D)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我国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食品生产许可1. 食品生产企业在开展食品生产活动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2.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6个月,企业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3.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以下制度:(1)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生产过程控制制度;(3)产品质量检验制度;(4)产品销售记录制度;(5)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6)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食品流通许可1. 食品流通企业在开展食品流通活动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

2. 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6个月,企业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3. 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以下制度:(1)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产品销售记录制度;(3)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4)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四、餐饮服务许可1.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开展餐饮服务活动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2. 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6个月,企业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3.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以下制度:(1)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控制制度;(3)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4)食品留样制度;(5)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五、食品安全监管1. 国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管。

2. 国家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3. 国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制度,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监测、评估和预警。

4. 国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六、法律责任1. 违反本管理制度的,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2. 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事项办事

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事项办事

《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事项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一、项目名称:《食物经营许可证》补办事项二、办理地址:一品天下大街999号3、法按时限:30个工作日4、许诺时限:10个工作日五、收费标准:不收费六、窗口:7、投诉:8、电子邮箱:九、办理对象及范围:本辖区内食物经营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0、网上咨询:金牛效劳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1一、办公时刻: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二、法定依据1、《食物经营许可治理方法》(国家食物药品监督治理总局令第17号,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第二条、第六条2、《四川省食物经营许可治理实施方法》(川食药监发[2016]70号,2016年6月1日起实施)第四章三、申请条件已在金牛区食物药品监督治理局办理了《食物经营许可证》且快到期的。

四、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向市政府政务效劳中心药监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能够当场更正的错误的,许诺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数内容。

第二步:金牛区食物药品监督治理局所收到《受理通知书》后,进行现场验收,出具现场验收报告。

第三步: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在说明理由的同时,告之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四步:申请人到金牛区食物药品监管局窗口领取《食物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五、申请材料:(材料一式一份)一、《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其复印件(查对原件);3、许可证正本、副本;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物经营许可延续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查对原件)。

六、备注1、经营条件发生转变,可能阻碍食物平安的,应当就转变情形进行现场核查,为许诺件。

2、以上材料应用A4纸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企业公章,个体工商户由负责人签字。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_办事指南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_办事指南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_办事指南事项名称食品经营许可证实施机关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事项类型行政许可实施机构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设定依据(一)、依据《食品安全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第二十九条: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法定办结时限在该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是否收费否收费依据 无申请材料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食品经营者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三)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审查标准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变更或者延续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申请人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就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具体标准应符合《黑龙江省食品。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日期】2012.07.17•【字号】深市监规[2012]7号•【施行日期】2012.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市监规〔2012〕7号)各有关单位:《深圳市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一二年七月十七日深圳市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一、行政许可内容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授予设区的市级食品流通监管部门的管辖权限范围内,受理、审核、决定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含许可证的申请、变更、注销、补证、延续)。

食品流通许可事项包括:名称、经营场所、许可范围、负责人以及有效期限等内容。

食品流通许可事项中的许可范围,包括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

经营方式按照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三种类别核定;经营项目按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三种类别核定。

婴幼儿配方乳粉、预包装食品复热、散装熟食、散装酒精饮料须特别申报经许可后方可经营。

拟在食品流通场所对食品进行现场加工的,应向许可机关申请备注“兼营现制现售(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后方可经营)”。

登记注册部门核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时按经营项目核定。

预包装食品复热,指将采购的预包装食品现场开包后加热销售的经营形式;散装熟食,是指非预包装的已加工好可直接食用的食品,不含水果蔬菜等食用农产品,有主食(米面制品)、熟肉制品、凉拌菜等种类;散装酒精饮料,指散装销售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vol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份的饮品。

散装酒精饮料必须为获得生产许可的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经营者不得自行加工或兑制、配制酒类出售。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九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09年7月8日国务院令第557号公布)第二十条。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的撤消、注销、吊销、撤回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的撤消、注销、吊销、撤回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的撤消、注销、吊销、撤回作者:陈骥来源:《中国市场》2009年第38期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关系企业信誉,关系国家形象,必须高度重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和配套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都明确规定了相关行政管理机关核发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的职责。

由于流通环节上连生产领域,下接消费领域,所以流通环节食品流通许可各类市场主体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切、领导同志关怀。

应广大读者之邀,本刊特地约请有关同志撰写了食品流通许可专题研究材料。

证件的注销、吊销、撤销、撤回是立法中常用的几个词语,尤其是“注销”、“吊销”、“撤销”因含义较为相近,最容易出现混淆。

而对“撤回”在理解上存在一定的分歧。

《食品流通许可证》作为一种重要的行政许可证件,在相关规定中对“注销、吊销、撤销、撤回”多有涉及,因此明晰它们各自的含义和使用范围是非常有必要的。

本章重点研究《食品流通许可证》中涉及的撤销、注销、吊销和撤回的含义、概念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和四个词语的相关使用规则。

一、关于注销、吊销、撤销、撤回的基本含义据不完全统计,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体系中,使用频次最高的是“撤销”,其次是“吊销”,再次是“注销”,使用“撤回”则相对少很多。

其中,共有85件法律法规使用了撤销,共有75件法律法规使用了“吊销”,共有30件法律法规使用了“注销”,对使用“撤回”没有作统计。

(一)注销、吊销、撤销、撤回的含义辨析《新华字典(第10版)》(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商务印书馆2007年)、《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商务印书馆2005年)和中对“注销”、“吊销”、“撤销”、“撤回”作出了相对权威的解释。

《新华字典(第10版)》对“注、吊、撤、销、回”等几个单一汉字的注释分别是:1关于“注”,有六重含义:(1)灌进去:注入、注射,大雨如注。

最新食品流通许可证培训试题库及答案

最新食品流通许可证培训试题库及答案

一、判断题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2、食品经营者对其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3、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4、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5、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6、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7、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8、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9、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10、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11、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12、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13、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14、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15、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停止经营的食品,在食品生产者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生产者采取的补救措施。

(√)16、从事食品经营,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凭《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深圳食品安全管理员流通环节试题题库与答案(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深圳食品安全管理员流通环节试题题库与答案(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深圳食品安全管理员流通环节试题题库及答案(含178道单项选择题、101道多项选择题和334道判断题)178道单项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共178题,红色字体为正确选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A) 2007(B) 2006(C) 200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因食品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受害者可以()。

(A) 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B) 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C) 二者都可3、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 )。

(A)药品(B)食品添加剂4、食品安全管理员每()要参加一次考核。

(A) 2年(B) 3年5、食品安全管理员,是指经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在()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

(A) 食品加工单位(B)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C) 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6、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方能上岗操作。

员工健康体检的频度是()。

(A) 每年一次(B) 每年两次(C) 每年三次(D) 每年四次7、以下哪个属于物理性危害?(A) 保鲜剂(B) 金属碎片(C) 寄生虫8、蔬菜水果的冷藏温度一般为()℃。

(A) -5-0(B) 4-10(C) 15-309、天然食品中,营养最完整和易于吸收的,是 ( )。

(A)水果(B)鱼肉(C)谷物(D)乳类10、奶粉中发现有三聚氰胺,这属于( )危害。

(A) 物理性危害(B) 生物性危害(C) 化学性危害11、正确的说法是()。

(A) 绿色食品就是绿颜色的食品(B) 天然的食品都是绿色食品(C) 野生的食品就是绿色食品(D) 绿色食品是经过专门机构认证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食品12、致癌物质黄曲霉毒素多存在于( )中。

(B) 炸成焦糊状的食品(A) 发霉谷物(C) 腐败海产品13、 qs标志除了有qs的字样外,还有中文()字样。

(A) 检验合格(B) 质量合格(C) 质量放心(D)生产许可14、为防止鼠类侵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设置的金属隔栅或网罩,其网眼孔径应该小于()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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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许可证》延续办事指南
一、办理对象
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经营者。

二、办理条件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三、所需材料
1.《食品流通延续许可申请书》;
2.《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四、窗口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到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办公中心递交申请材料,领取受理回执
(二)等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核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图
五、网上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使用个人用户登录
(二)申请人录入申请信息
(三)申请人上传扫描材料并提交
(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初审人审查信息和材料
(五)等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初审结果
(六)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录入EMS联系信息,选择邮政快递方式寄送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须与上传文件一致)
(七)邮政快递公司上门收取申请材料及快递费
(八)邮政快递公司将申请材料原件送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请人用EMS业务单号在邮政快递公司网页上可以查询快递进度)
(九)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到快递资料后,核准申请,再通过邮政快递公司将《食品流通许可证》送回申请人(申请人用EMS业务单号在邮政快递公司网页上可以查询快递进度)
网上办理流程图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工作日
七、办事窗口
广州市萝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期除外)8:45-11:45,13:30-16:45
地址: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3号凯通楼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区307、308窗口
联系电话:82118627、82119181
交通指引:公交:506路(萝岗市民广场站)、543路(萝岗市民广场站)、391路(演艺中心北门站)、科学城3号交通专线(演艺中心北门站)
八、收费标准

九、收费依据

十、常见问题解答

十一、办理依据
(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7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一届)第九号)
(四)《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工商食字〔2011〕67号)十二、需要提交的表格:
食品流通延续许可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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